民政局制定救急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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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制定救急难工作方案

民政局制定救急难工作方案

一、目标原则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通过建立“救急难”工作发现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讲究工作方法,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做好各项制度和救助资源的衔接配合,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活困境的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最大限度地防止冲击社会道理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使“救急难”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1、摸清底子。

各地要对存在的各类隐患迅速开展排查工作,深入细致,不留死角。

对发生的“急难”对象逐一审核,分清情况登记在册,建立“救急难”信息库,形成工作基础。

2、组建网络。

各地要建立“救急难”信息网络。

民政办主任为责任人,乡镇街低保员为乡级信息员。

与此同时,村(社)要确立一名信息员,区民政局低保股、社救股设立报告平台,实现区、乡镇街、村(社)“三级联动”信息报送机制,信息统计报送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民政、财政、人社、住建、城管、扶贫等部门要建立会商制度,及时通报信息,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4、形成广泛参与局面。

充分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服务机构、慈善机构以及其它社会组织和群众的作用,拓宽发现渠道,增强救助针对性、及时性,积极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实现社会保障和重点救助的无缝覆盖。

5、各司其职。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制度职责,建立“首问负责制”,确保“救助有门”,共同搭建方便群众求助的“绿色通道”。

三、要求

1、加强领导。

“救急难”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抓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2、制定预案。

各地要结合本地情况,吃透问题,搞清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促使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3、严守纪律。

要管理、使用好“救急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打卡发放,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让“急难”对象受益,对在工作中优亲厚

友、虚报冒领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以此推动“救急难”工作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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