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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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1总则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上述造价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仅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

2.0.2建设工程计价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2.0.4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陕建发〔2009〕199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现予以印发,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2010年3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新的计价依据。

2010年3月1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在建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0年3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新的计价依据;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二、依法可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可参照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新的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预结算。

其计价程序另行通知。

三、原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6《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2005《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同时废止。

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继续使用。

四、上述计价依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附件: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目录1 总则 (04)2 术语 (04)3 工程量清单编制 (06)4 工程量清单计价 (09)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18)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52)附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58)1 总则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陕西09清单计价规则在GBQ4

陕西09清单计价规则在GBQ4

陕西09清单计价规则在GBQ4.0软件中的应用关键点陈昱浩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09年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并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省造价站开始编制“09计价依据”起,广联达便一直参与其中,积极的为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陕西的顺利实施贡献自己的力量,2010年3月1日,广联达清单计价软件GBQ4.0 陕西专版及配套的09计价依据等正式发布,截止笔者撰稿之日,采用09计价依据顺利招标、投标、开标的建设项目已经10个有余,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使用广联达GBQ4.0编制采用“09计价依据”的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投标报价文件,本文将重点介绍“09计价依据”在GBQ4.0中的应用关键点及注意事项。

一、新建项目的标段选择当我们拿到一个工程后,首先要建立一个项目文件,比如XX花园小区,鼠标左键点击菜单项【文件】—【新建项目/标段】,弹出新建标段窗口,如图1所示:注意:新建项目时必须正确选择地区标准,如果您的项目采用“09计价依据”进行招投标,地区标准需要选择为“陕西省2009计价规则”,如果项目采用“04清单计价规则、2006价目表”,地区标准需要选择为“陕西省2004计价依据”,地区标准选择错误,在建立单位工程时将无法选择正确的清单计价规则,而且无法发布正确的电子招标书、标底及电子投标书。

二、 09规则与04规则中标底和投标的取费区别当采用04清单计价规则,投标报价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均为市场价格。

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标底时,可采用“陕西省建设工程参考价目表”中的相应价格,差价部分列入风险内。

2009陕西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讲义

2009陕西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讲义

2009陕西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讲义(一)一、工程量清单(从5大清单分别进行说明)工程量清单项目由过去的三大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现变为五大清单,增加了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使工程量清单计价包含内容更全面。

因此在工程项目招标时,要求招标人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五大工程量清单。

下面我们就从这5大清单需要注意的地方给大家做一介绍。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09计价规则中提升了工程量清单的重要性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决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为计价活动全过程的依据,规定为强制性条文。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这就突出了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基础性的地位与作用,同时也突出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重要性。

我们先来看看具体04规则和09规则对工程量清单这块具体的规定。

2)、项目特征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与2004《规则》规定基本相同,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格中仍按照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四项内容填报;但是由于项目特征也是主要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之一,所以对于项目特征,应结合拟建工程具体设计要求,在项目名称中必须进行细化表述,以达到准确计价的目的。

09规则中3.2.1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09规则的第2.0.10条项目特征是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清单的特征描述由招标方负责,由此引起的计价不准等,由招标方负责。

这儿就对甲方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则3.2.7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强制性条文),还有规则4.3.2 条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

陕西省09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09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陕建发〔2009〕199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现予以印发,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2010年3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新的计价依据。

2010年3月1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在建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0年3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新的计价依据;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二、依法可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可参照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新的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预结算。

其计价程序另行通知。

三、原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6《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2005《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同时废止。

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继续使用。

四、上述计价依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附件: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目录1 总则 (04)2 术语 (04)3 工程量清单编制 (06)4 工程量清单计价 (09)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18)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52)附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58)1 总则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A4)

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A4)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陕建发〔2009〕199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现予以印发,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2010年3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新的计价依据。

2010年3月1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在建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0年3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新的计价依据;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二、依法可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可参照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新的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预结算。

其计价程序另行通知。

三、原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6《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2005《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同时废止。

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继续使用。

四、上述计价依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附件: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目录1 总则 (04)2 术语 (04)3 工程量清单编制 (06)4 工程量清单计价 (09)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18)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52)附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58)1 总则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陕建发2009年3号材料调价文件

陕建发2009年3号材料调价文件

陕建发2009年3号材料调价文件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陕西省建设厅关于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约定及调整的通知陕建发[2009]3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稳定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原则,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规定,对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风险约定及调整通知如下: 一、发承包双方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考虑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对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的影响,施工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包括风险范围、风险幅度和超出风险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主要建筑材料的种类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价格的风险幅度宜控制在合同约定价格的?5%以内。

二、工程招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应对投标人主要建筑材料报价提出明确的风险控制要求,最高限价应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编制。

三、本通知在下发前已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分担原则合理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事宜。

1(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建材价格风险范围、幅度和超出风险范围、幅度调整办法的,按合同约定调整。

2(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承包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合理分担价格风险。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1 总则1.0.1 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核对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

2.0.2 建设工程计价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 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陕西省定额情况说明绿化及园林

陕西省定额情况说明绿化及园林

2009陕西绿化与园林定额说明一、《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的质量技术要求,国家规定的苗木分类以及西安地区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城镇绿化,公园.景区绿化.工业厂矿及住宅小区绿化等.不适用于公路.铁路等专业绿化,城市绿化,景后区的管护等。

三、本定额是确定绿化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绿化工程的招标文件,确定标底的基础,亦可作为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编制依据:1.“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价目表三分册(1992)。

2.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九册绿化工程。

五、本定额所附西安地区常见树木.花卉.草坪参考价格仅作为编制预算和确定苗木价格参考之用,如系施工结算及决算按实购价格相应调整。

六、凡珍贵树种及胸径大于25cm以上的落叶乔木,树高在6m以上的常绿乔木为大树移植.大树移植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技术措施费用等均另行计算。

七、西安市正常植树季节为落叶后至出芽前,具体时间为十一月中旬至四月中旬,其余时间为非正常植树季节.非正常植树季节种植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八、土壤分类:1.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回填土和含15%以内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2.砂砾坚土:指经压实或坚硬的粘土、板状黄土、密质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的杂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九、本定额依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正常的苗木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除另有说明外不得调整。

十、本定额的混凝土,砂浆标号和配合比如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一、本定额包括种植前准备工程,种植工程,掘苗及场外运苗工程,客土工程,绿化喷灌工程,后期管理工程等共计六章。

后期管理费包括已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现行的保活费及管理维护系数不得再行计取。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及计价规则2009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1总则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上述造价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仅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

2.0.2建设工程计价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2.0.4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一、《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2001年《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2年陕西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使用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要求编制的,关于市政工程有关说明如下: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可作为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时直接费组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包括:1.土石方工程2.道路工程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3.桥涵护岸工程4.隧道工程5.管网工程6.地铁工程(待后出版)7.钢筋工程8.拆除工程9.路灯工程10.措施项目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劳动组合,目前施工企业机械装备程度编制的,反映了陕西省市政工程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消耗量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八、本定额隧道盾构掘进及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小时工作制,其他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九、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十、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回库维修费用。

十一、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机械幅度差内容,定额中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下,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

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A4)

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A4)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陕建发〔2009〕199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现予以印发,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2010年3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新的计价依据。

2010年3月1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在建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0年3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新的计价依据;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二、依法可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可参照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新的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预结算。

其计价程序另行通知。

三、原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6《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2005《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同时废止。

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继续使用。

四、上述计价依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附件: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目录1 总则 (04)2 术语 (04)3 工程量清单编制 (06)4 工程量清单计价 (09)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18)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52)附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58)1 总则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说明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在2004年颁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

内容包括:1、社会保障保险(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工伤保险(5)残疾人就业保险(6)女工生育保险2、住房公积金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

内容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3)临时设施费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3、二次搬运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五)税金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

各专业使用范围如下:(一)建筑工程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土工程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混凝土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种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粉〕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三)安装工程(四)市政工程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2、市政工程〔安装〕: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集中供暖、路灯工程。

(五)园林绿化工程三、计价费率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为4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50元/工日。

综合人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实行社会保障保险〔规费〕按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1总则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核对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

2.0.2建设工程计价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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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陕建发〔 2009〕199 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 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现予以印发,自2010 年 3 月 1日起实施,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 2010 年 3 月 1 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新的计价依据。

2010年 3 月 1 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在建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0 年 3 月 1 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新的计价依据;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二、依法可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可参照 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新的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预结算。

其计价程序另行通知。

三、原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6《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2005《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同时废止。

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继续使用。

四、上述计价依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陕西省市政工程(2009)消耗量定额

陕西省市政工程(2009)消耗量定额

(2009)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目录总说明 (2)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6)第二章道路工程 (18)第三章桥涵护岸工 (21)第四章隧道工程 (26)第五章管网工程 (33)第六章地铁工程待后出版 (38)第七章钢筋工程 (38)第八章拆除工程 (39)第九章路灯工程 (39)第十章措施项目 (42)总说明一、《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2001年《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2年陕西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使用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要求编制的,关于市政工程有关说明如下: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可作为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时直接费组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包括:1.土石方工程2.道路工程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3.桥涵护岸工程4.隧道工程5.管网工程6.地铁工程(待后出版)7.钢筋工程8.拆除工程9.路灯工程10.措施项目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劳动组合,目前施工企业机械装备程度编制的,反映了陕西省市政工程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消耗量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八、本定额隧道盾构掘进及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小时工作制,其他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九、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009年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009年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1总则1.0.1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其中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核对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本规则中建设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即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建筑产品的价格。

2.0.2建设工程计价:按照计价依据、程序和办法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2.0.3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根据,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以及建设工程的计价技术资料。

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定额

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定额

2009年《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定额》总说明一、《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2001年《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2年陕西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使用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要求编制的,关于市政工程有关说明如下: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可作为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时直接费组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包括:1.土石方工程2.道路工程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3.桥涵护岸工程4.隧道工程5.管网工程6.地铁工程(待后出版)7.钢筋工程8.拆除工程9.路灯工程10.措施项目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劳动组合,目前施工企业机械装备程度编制的,反映了陕西省市政工程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消耗量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八、本定额隧道盾构掘进及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小时工作制,其他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九、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十、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回库维修费用。

十一、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机械幅度差内容,定额中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下,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

2009陕西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2009陕西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2009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总说明一、《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的质量技术要求,国家规定的苗木分类以及西安地区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城镇绿化,公园.景区绿化.工业厂矿及住宅小区绿化等.不适用于公路.铁路等专业绿化,城市绿化,景后区的管护等。

三、本定额是确定绿化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绿化工程的招标文件,确定标底的基础,亦可作为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编制依据:1.“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价目表三分册(1992)。

2.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九册绿化工程。

五、本定额所附西安地区常见树木.花卉.草坪参考价格仅作为编制预算和确定苗木价格参考之用,如系施工结算及决算按实购价格相应调整。

六、凡珍贵树种及胸径大于25cm以上的落叶乔木,树高在6m以上的常绿乔木为大树移植.大树移植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技术措施费用等均另行计算。

七、西安市正常植树季节为落叶后至出芽前,具体时间为十一月中旬至四月中旬,其余时间为非正常植树季节.非正常植树季节种植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八、土壤分类:1.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回填土和含15%以内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2.砂砾坚土:指经压实或坚硬的粘土、板状黄土、密质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的杂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九、本定额依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正常的苗木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除另有说明外不得调整。

十、本定额的混凝土,砂浆标号和配合比如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一、本定额包括种植前准备工程,种植工程,掘苗及场外运苗工程,客土工程,绿化喷灌工程,后期管理工程等共计六章。

后期管理费包括已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现行的保活费及管理维护系数不得再行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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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总说明一、《陕西省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的质量技术要求,国家规定的苗木分类以及西安地区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城镇绿化,公园.景区绿化.工业厂矿及住宅小区绿化等.不适用于公路.铁路等专业绿化,城市绿化,景后区的管护等。

三、本定额是确定绿化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绿化工程的招标文件,确定标底的基础,亦可作为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编制依据:1.“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价目表三分册(1992)。

2.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九册绿化工程。

五、本定额所附西安地区常见树木.花卉.草坪参考价格仅作为编制预算和确定苗木价格参考之用,如系施工结算及决算按实购价格相应调整。

六、凡珍贵树种及胸径大于25cm以上的落叶乔木,树高在6m以上的常绿乔木为大树移植.大树移植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技术措施费用等均另行计算。

七、西安市正常植树季节为落叶后至出芽前,具体时间为十一月中旬至四月中旬,其余时间为非正常植树季节.非正常植树季节种植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八、土壤分类:1.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回填土和含15%以内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2.砂砾坚土:指经压实或坚硬的粘土、板状黄土、密质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的杂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九、本定额依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正常的苗木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除另有说明外不得调整。

十、本定额的混凝土,砂浆标号和配合比如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一、本定额包括种植前准备工程,种植工程,掘苗及场外运苗工程,客土工程,绿化喷灌工程,后期管理工程等共计六章。

后期管理费包括已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现行的保活费及管理维护系数不得再行计取。

十二、本定额所用术语,均以规范术语为准。

第一章人工整理绿化用地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包括:人工整理绿化用地,挖土方,挖拆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等五节48个子目。

(二)本章人工整理绿化用地.定额中已包括了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时,每超过50m(不足50m按50m计算).其增加运费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三)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相差在正负30cm以内,执行人工整理绿化用地相应子目,在30cm以外,则分别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四)凡砍挖灌木林每1000m2 220棵以下者为稀,220棵以上为密。

(五)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定额中不包括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人工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原土过筛以“m3”计算,按附表规定计算工程量。

(三)渣土外运以“m3”计算。

1.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标高相差在正负30cm以内时,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每平方0.05m3计算。

2.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标高相差在正负30cm以外时,整理绿地用地渣土量,按挖土方与填土方之差计算。

3.筛土项目,容土项目,种植苗木渣土量按附表规定计算。

4.除以上规定渣土量计算外,其他均按"原土原还"原则,一律不得计算渣土量。

(四)拆除各种垫层,基础墙以“m3”计算,拆除路面以“m2”计算。

(五)伐树、挖树根以“棵"计算。

(六)砍挖灌木林,割、挖草皮以“m2”计算。

(七)挖竹根以“m3”计算。

(八)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分作法以“m2”计算:软式透水管分规格以“m”计算.筛土,筛余渣土,渣土,客土量计算参筛土、筛余渣土、渣土、客土量计算表。

类别规格筛土量、渣土m3/株筛余渣量m3/株客土量m3/株说明胸径(cm)或树高(m)方坑(cm)露根乔木3-570*500.1920.0580.192 5-780*600.30.090.3 7-10100*700.550.1650.55 10-13120*800.9050.2720.905 13-15130*90 1.1950.359 1.195 15-2050*90 1.590.477 1.590 20-25170*90 2.0430.613 2.043露根灌木1.2-1.560*400.1130.0340.113 1.5-1.870*500.1920.0580.1921.8-2.080*500.2510.0750.2512.0-2.590*600.3820.1150.382攀缘三年生20*200.0060.0020.006四年生30*300.0210.0040.021植物五年生40*400.050.0150.05六-八年生50*400.070.0240.079注:渣土含量按30%计算类别规格土球土量m3/坑径土量m3/株筛土量m3/株筛余渣量m3/株渣土量m3/株客土量m3/说明球径(cm)坑径(cm)土球苗木50*4070*600.0780.230.1520.0450.1230.15270*50100*700.1920.550.3580.1070.2990.35880*60110*800.3020.760.4580.1370.4390.458100*70130*900.550 1.1950.6450.1940.7440.645110*90140*1000.855 1.5390.6840.205 1.060.684120*90150*100 1.017 1.7670.750.225 1.2420.750150*100180*110 1.767 2.799 1.0320.309 2.077 1.032160*100190*110 2.011 3.119 1.1080.332 2.343 1.108200*120230*130 3.168 4.493 1.3250.398 3.566 1.325单行绿篱30*3050*400.0740.20.1260.0380.1120.1263.5株/m 50*3070*500.2060.350.1440.0430.2490.14460*40100*600.3960.60.2040.0610.4570.204双行绿篱30*3060*400.1060.240.1340.040.1460.1345株/m 50*3080*500.2950.40.1050.0320.3260.10560*40120*600.5650.720.1550.0470.6120.115走故套此公式第二章种植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包括:普坚种植.砂砾坚土种植,种植攀缘植物.水生植物.草坪花卉,喷播植草,浇水车浇水等共5节158个子目。

(二)本章已包括挖坑,槽,假植,修剪,场内苗木搬运,施肥,种植,立支柱,浇水,施工期的维护。

本章是根据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的,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

(三)苗木按设计图示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并计取相应的损耗计算。

1.裸根乔木、裸根灌木损耗率为1.5%。

2.绿篱、色带、攀缘植物、水生植物损耗率为2%。

3.丛生竹.散生竹.草根,草卷.花卉损耗率为4%。

(四)凡种植工程所用苗木,均应由承包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种植,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如果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供应树木,则苗木成活率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凡苗圃供应的苗木价已包括掘苗费和运费时,施工单位不得再计取掘苗费和场外运苗费用。

(六)凡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内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水源时,按其各类苗木种植相应定额子目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七)攀缘植物.草坪.花卉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本定额。

(八)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垂直运输费用。

(九)苗木计量规定:1.胸径:指距地坪1.30m高处的树干直径;2.株高:指树顶端距地坪高度;3.篱高: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坪高度;4.生长年限:指苗木种植至起苗时止的生长期。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苗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株丛”、“m”、“m2”计算。

(二).苗木种植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裸根乔木按不同胸径以“株"计算;2.裸根灌木按不同高度以“株"计算;3.土球苗木按不同土球规格以“株"计算;4.绿篱按单行或双行不同篱高以“m”计算;5.攀缘植物按不同生长年限以“株"计算;6.水生植物按种类以株计算;7.草坪、色带(块)、宿根和花卉以“m2”计算(宿根花卉9株/m2,色块12株/m2,木本花卉5株/m2,或根据设计要求的株数计算苗木每m2数量);8.丛生竹按不同的土球规格以“株丛"计算,散生竹按胸径以“株"计算;9.喷播植草按不同的坡度比,坡长以“m2”计算。

(三).浇水车浇水,按不同种植类别、规格、年限以“株"、“m”、“m2”、“株丛"计算.第三章掘苗及场外运苗工程1.本章包括:普坚土掘苗,原砾坚土掘苗,场外运苗等3节共42个子目。

2.掘苗,运苗定额项目适用于苗木外胸径在6cm以上乔木,株高在5m以上常绿乔木。

工程量计算规则:1.掘苗按不同土质,苗木规格以“株”计算。

2.运苗按不同苗木规格以“株”计算。

第四章客土工程1.本章包括:裸根乔木、土球苗木、绿篱、丛生竹、散生竹、攀缘植物、水生植物、草坪、花卉等项目客土(换土)7节共同43个子目。

2.种植苗木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客土,设计无明确要求而实际土质不良,按种植质量技术要求必要客土,应先办妥签证手续,方可客土3.土方运输执行第一章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1.裸根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和竹类,按不同坑体规格以“株"计算。

2.土球苗木按不同球体规格以“株"计算。

3.绿篱按不同槽(沟)断面,分单行.双行以“m”计算。

4.色块草坪,花卉,按种植面积以“m2”计算。

第五章绿地喷灌1.本章包括:管道.阀门.喷灌喷头安装,水表组成与安装,管道及铁件刷油,井体砌筑等16节共110个子目。

2.管道安装不分地面明装和地下直埋,均执行本定额。

3.地面明装管道如需安铁件时,应另行计算其本身价值,但安装费及操作损耗均不另行计算。

4.地下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执行本定额第一章挖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5.本章中给水井砌筑执行给水井砌筑子目,井中所需项目本章不能满足时,应执行2003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

6.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要求对喷灌安装工程进行喷灌调试,其调试费用按喷灌安装工程直接费的1%计算,列入直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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