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旅行社标准定稿DB42T 537—2009

合集下载

上海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关于本市评定A级旅行社的公告

上海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关于本市评定A级旅行社的公告

上海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关于本市评定A级旅行社的公告【法规类别】旅游服务机构导游人员管理【发布部门】上海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04.01【实施日期】2013.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关于本市评定A级旅行社的公告一、上海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依据地方标准《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划分》(DB31/T477-2010)和《关于开展等级旅行社复核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全市于2012年2月前批准并纳入复核范围的160家A级旅行社进行复核,现将有关复核情况公告如下:1、通过复核的旅行社名单:等级经营许可证编号旅行社名称5A L-SH-CJ00001 上海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A L-SH-CJ00003 上海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A L-SH-CJ00004 上海中国青年旅行社5A L-SH-CJ00005 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5A L-SH-CJ00009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A L-SH-CJ00011 上海航空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5A L-SH-CJ00025 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A L-SH-00067 上海航空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4A L-SH-CJ00021 上海市东上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A L-SH-CJ00022 上海大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4A L-SH-CJ00026 上海东方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A L-SH-CJ00028 上海东方明珠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A L-SH-CJ00039 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4A L-SH-CJ00042 上海新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4A L-SH-CJ00044 上海易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4A L-SH-CJ00051 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4A L-SH-00013 上海杨浦休养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4A L-SH-00024 上海新世界国际旅行社4A L-SH-00029 上海银河国际旅行社4A L-SH-00050 上海松江旅行社有限公司4A L-SH-00052 上海江南旅游服务有限公司4A L-SH-00116 上海奉贤旅行社4A L-SH-00207 上海通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4A L-SH-00298 上海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4A L-SH-00301 上海天程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4A L-SH-00310 上海一日旅行社有限公司4A L-SH-00334 上海中青旅行社有限公司4A L-SH-00406 上海永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A L-SH-00469 上海大通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4A L-SH-00540 上海联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A L-SH-00566 上海中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A L-SH-00570 上海新天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A L-SH-00598 上海行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A L-SH-00639 上海远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A L-SH-00775 上海国际汽车城旅行社有限公司 4A L-SH-00822 上海景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3A L-SH-CJ00060 上海海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3A L-SH-00005 上海友谊旅游有限公司3A L-SH-00009 上海爱侨旅行社3A L-SH-00016 上海申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3A L-SH-00018 上海新金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3A L-SH-00023 上海福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3A L-SH-00027 上海仙乐旅行社有限公司3A L-SH-00034 上海钟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3A L-SH-00046 上海中旅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3A L-SH-00057 上海飞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3A L-SH-00072 上海自来水科友旅游有限公司 3A L-SH-00075 上海外贸良友旅游公司3A L-SH-00077 上海山川国际旅行社3A L-SH-00078 上海春申江国际旅行社有。

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

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

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旅行社散、小、弱的状况普遍存在 二是旅行社管理水平普遍不高,存在不
少问题 三是经营方式单一,往往将价格竞争作
为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导致低价竞 争、零负团费等不良现象存在 四是不太重视品牌建设,企业知名度不 高,竞争力不强
二 、目的意义
更好地促进旅游业做大做强,规范旅行 社经营行为,指导旅行社的建设和管理,全 面加强旅行社诚信建设和提高旅行社服务质 量,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树立旅行社良好品 牌形象,进一步提高湖南省旅行社行业的管 理水平,推动旅行社行业和旅游市场的健康 发展
2.4年实缴税金: 10分
查阅财务报表(以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和 税务部门数据为准),按实缴税金(万元)多 少,进行分档计分
③综合管理 135分
包括:经营管理30分、企业形象7分、市场开拓 30分、行业管理22分、分支机构管理12分、人员管 理10分、投诉管理6分、安全管理18分
3.1经营管理: 30分
七是召开标准评审会,并最终于去年12月30 日通过了专家组的评审。今年2月8月,省旅 游局与省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标准。
四、编制的原则
遵循标准编写的基本原则。提出了旅 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的术语与定义、划分 与评定方式及基本要求、旅行社星级的评 定与管理,并按照基本条件、经营指标、 综合管理、企业信誉等四个方面的具体条 件设计了《湖南省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 标准评分表》
2、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由星级评定组承担, 评定组由3-5名评审员组成。按照旅行社星级 评定机构的委派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 查工作。明查应提前三天通知。访查不通知时 间、不透露具体检查人员姓名,可采取电话或 网络访查、现场访查及随团访查等多种形式进 行。
3、明查是依据《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 标准对旅行社申请评定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重点查看旅行社达标情况,并进行现场打分。 明查后需写出评审报告。

浙江省旅行社品质等级评定规程

浙江省旅行社品质等级评定规程

附件:xx旅行社品质等级评定规程根据浙江省《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DB33/T719-2008),制定本规程。

一、评定工作的职责范围1、评定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2、浙江省旅行社品质评定委员会统筹负责全省旅行社品质评定工作,持有对各级旅行社品质评定机构所评旅行社品质星级的否决权。

授权并督导地市级旅行社品质评定机构开展评定工作,组织实施五星级品质旅行社的评定和复核工作。

3、地市旅行社品质评定机构组织本地区四星及四星以下等级品质旅行社评定与复核工作,承担初审、推荐五星品质旅行社的责任。

授权和督导所辖县(区)旅行社品质评定机构开展星评工作。

4、县(区)旅行社品质评定机构根据地市品质评定机构的授权和督导开展星评工作。

5、旅行社内部建立内审员制度。

申报星级品质评定的旅行社成立企业内部品质管理机构,确定品质内审员。

内审员由省旅行社品质评定委员会统一培训。

6、评定工作由旅行社品质等级星评员(以下简称旅行社星评员)具体实施。

旅行社星评员培训由省旅行社品质评定委员会组织,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二、评定检查工作的形式和内容1、品质评定检查工作采取明查和访查相结合的形式。

明查由旅行社星评员担任,各级评定机构指派。

访查由各地旅游质监部门完成。

2、旅行社星评员和访查人员根据指派单位的检查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明查应提前三天通知,星评员至少2人以上同行。

访查不通知时间、不透露具体检查人员姓名,可采取电话访查、现场访查及随团访查等多种形式。

3、明查是依据《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对旅行社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旅行社达标情况,并进行现场打分。

明查后需写出考评报告。

4、访查依据是《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重点是游客满意度及旅行社违规现象。

三、评定工作的操作流程1、评定与复核工作按照“申请-受理-公示-检查-审定-批复-公布”的流程进行,成熟一家,评定一家。

2、我省凡符合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并向所在地旅行社品质评定机构提出评星和复评的申请。

《旅行社等划分与评定》

《旅行社等划分与评定》

《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海南省地方标准修订说明海南省旅游标准技术委员会海南省标准化协会二〇一四年四月《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DB46/T248-2013)修订说明书一、修订背景、依据和意义近年来,伴随着中国旅游业的高速发展,我国旅行社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作为旅游业的龙头,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已经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渠道重要的服务行业之一,海南作为旅游大省,在2009年12月《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后,旅行社更是迅速发展,目前已达到236家。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在时代背景下修订实施,旅行社在旅游中的位置进一步得到重视,对旅行社的管理也亟待加强,《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以及《海南省旅行社经营规范》等一些列文件中,都明确要求对旅行社进行规范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2013年由海南大学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起草并经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DB46/T 248-2013)标准,于2013年6月开始实施。

该标准按照金椰级、银椰级和绿椰级等次对旅行社经营条件和软硬件设施上做了明确要求。

但标准中设定的三个等级与国家旅游局编制的《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送审稿)中设定的以A 级为标志的等级存在差异;同时浙江、云南、北京等地方标准《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也同样采用A、AA、AAA、AAAA、AAAAA等级。

从标准的一致性原则出发,建议对《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DB46/T 248-2013)进行修订。

《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的修订是进一步提升我省旅行社规范管理和服务的有力举措,也是政府主管部门评定旅行社等级的依据,必将对促进我省旅游业务及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任务来源2014年3月,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向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了《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修订项目建议书》,2014年4月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了“海南省2014年度第二批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将《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列入2014年海南省地方标准修订计划中。

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ICS03.080.20A 12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2122—2012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Standard of rating for travel service2012-05-08发布2012-08-08实施前言为提升旅行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和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日的规定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旅游局、无锡市旅游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旭、马龙、杨俊才、王建军、刘和平、章冠春、范兴琪、林少平、梁爽。

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及标志、总则、评定依据、评定组织和等级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依法设立的旅行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LB/T 004—1997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LB/T 005—2002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旅行社条例》国务院 2009年5月1日《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9年10月1日3 术语和定义《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旅游产品Tourism Products旅行社凭借旅游吸引物、交通和配套服务设施向旅游者提供的用以满足旅游者审美和愉悦等需要的物象和劳务的总和,包括团队包价旅游、散客包价旅游和单项旅游委托等服务。

4.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

4.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 写。 本标准由云南省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云南省旅游局、 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旅行社分会、 云南五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徐光佑、 杨宏斌、 李 力、 杨 澄、 刘 江、 李 波、 符继红、 梁秋玲、 王 兵、 李鼎惠、陈丽莎、方泽华、孙云华。
4.9 档案管理 4.9.1 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4.9.2 妥善保存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旅游合同、委托合同、经确认的行程单、传真件、游客意 见单等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少于 2 年。 4.9.3 因业务需要与其他经营者签订的合同,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存期不少于 2 年。 4.9.4 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保存期不少于 2 年。 4.9.5 建立、保存完整的近 2 年的客户档案。 5 等级划分要求 5.1 五星级 5.1.1 经营条件及业绩 5.1.1.1 有满足业务经营需要的营业场所,其拥有产权的或者租期不少于 2 年的营业用房,使用总面 积不低于 2000 ㎡。 5.1.1.2 有不少于 500 万元的注册资本。 5.1.1.3 有不少于 6 个分社或 20 个服务网点。 5.1.1.4 运用内部联网的信息管理系统。 5.1.1.5 上年度组织和接待旅游者不少于 20 万人次。 5.1.1.6 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 4 亿元。 5.1.1.7 上年度所缴税金不少于 400 万元。 5.1.1.8 上年度被旅游者投诉并经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认定负有责任的投诉率(投诉案件数与接待 人数的比率)低于 0.02%。 5.1.2 产品营销及品牌建设 5.1.2.1 产品研发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有专门的产品设计、研发机构或部门; b) 有中长期旅游市场发展与需求分析报告、产品研发规划; c) 有特色鲜明的、能够满足旅游者个性化需求的旅游产品。 5.1.2.2 产品营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建立规范的营销管理制度及健全的销售渠道;

旅行社星级评定标准

旅行社星级评定标准

ICSDB41备案号:2009-××-××发布2009-××-××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1/T505—2009前言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旅行社经营行为,指导旅行社的建设和管理,以全面加强旅行社诚信经营、旅游服务质量监管为中心,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提高旅行社服务质量为目的,通过对旅行社行业实行“双百分制”量化考核和星级评定,进一步提高河南省旅行社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力争在全省旅行社行业形成服务质量引领下的品牌竞争格局,推动旅行社行业和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DB41/T505-2007。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河南省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亚白、千利民、张毅兵、孙银辉、王宝华、刘万轩、薛乃芝、李强、张洋、郭敬东。

旅行社星级评定与管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星级评定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及标志、划分与评定方式、基本要求、旅行社星级的评定与管理、评审组和评审员。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辖区内所有旅行社的星级评定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971-1995导游服务质量GB/T16766-1997旅游服务基础术语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LB/T004-1997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LB/T005-2002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旅行社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

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ICS 03.080.30 A12 备案号:DB12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Quality--rating standard for travel service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天津市旅游局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本友、王凤云、刘桂明、刘莉。

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的等级标志、参评条件、等级划分与评定的依据、等级的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合法注册的各类旅行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LB/T004-1997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LB/T005-2002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9年5月14日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 2001年12月11日3 等级标志等级以英文字母A来表示,共分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A的数量越多等级越高。

4 参评条件参评的旅行社必须是合法注册并经营一年以上的旅行社。

5 等级划分与评定的依据5.1 等级的评定由旅行社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遵照本标准中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

5.2 等级的划分以旅行社的基本条件、综合指标、综合管理、商业信用及社会声誉、附加奖励等为依据。

6等级的评定6.1等级评定的组织6.1.1旅行社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由天津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市标准化管理部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旅游培训部门和天津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成员及相关专家组成。

6.1.2 旅行社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由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统筹负责,其责任是制定等级评定的实施办法、检查细则、制定选聘检查员的标准。

旅行社等级评定标准详解

旅行社等级评定标准详解

附录2:旅行社等级评定标准详解为方便旅行社等级评定所需材料的建档、入档与提报,依据《山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按照所申报等级各标题的顺序与要求,结合我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的实际,对3A、4A、5A级旅行社的标准作了详细的解读,在每一项内容后都附了详细的提示和要求,内容如下:3A级一、基本条件a)正式成立并营业两年以上;(执照和许可证复印件)b)近两年均参加并通过旅行社业务年检和工商年检;(工商年检凭证)c)近两年内未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书面说明,评委会审核)二、经营业绩a) 近两年年平均组织和接待旅游者2万人次以上;(书面说明、近两年业务年检报告书)b) 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书面说明、近两年业务年检报告书)三、营业条件e) 有与旅行社规模和等级相适应的独立产权或两年以上租赁合同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的使用面积总和不低于150 m2;(房产证明、租房协议)f)营业场所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旅游线路价目表、与本社业务有关的旅游目的地介绍和旅游交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以及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以备顾客查阅;(实物与照片)g)旅行社营业场所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相关装饰和标志有规范的中英文说明;(照片)h)接待人员统一着装,并佩戴企业标识或岗位标牌;(书面说明、照片)e)接待人员在工作日和节假日每天以普通话提供咨询、接待、签订合同、付款等项服务,且服务时间不少于八个小时;(内部管理制度、电话号码)f)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顾客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和预订旅游产品;(照片与书面说明,需提供相应电话号码)g) 旅行社应使用并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书面说明、至少10份合同)h)营业区域设有顾客休息场所。

(照片)四、服务项目a)提供普通话、至少两种以上主要方言和/或两种以上外语的导游服务;(书面说明、导游证复印件与导游员联系方式)b)提供两种以上旅游交通票务代理服务;(资质证明或合同、服务电话号码)c)提供餐饮、娱乐、购物、景区门票、机场接送等两种以上委托代办服务;(书面说明,需提供对应服务电话)d)提供常规旅游团队、散客的旅游线路预订或接待服务。

湖南省《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实施办法

湖南省《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实施办法

湖南省《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实施办法根据湖南省《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DB43/T510—2010),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定工作职责1、湖南省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统筹负责全省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授权并督导市州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开展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组织实施旅行社的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保有对市州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所评旅行社星级的审核权;组织对四星级及以上旅行社的星级评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2、各市州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在省级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的授权和监督下,开展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

组织对本行政区内三星级旅行社的星级评定,并报省级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备案;组织对本行政区内五、四星级旅行社的初评,并推荐呈报省级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星级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工作。

3、县(市、区)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根据市州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的授权开展旅行社星级评定和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4、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由旅行社星级评审员具体实施。

旅行社星级评审员的培训由省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二、评定工作方式和内容1、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采取明查和访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明查和访查由旅行社星级评审员受旅行社星级评定机构委派进行。

2、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由星级评定组承担。

评定组由2-3名评审员组成,按照旅行社评定机构的委派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

明查应提前三天通知。

访查不通知时间、不透露具体检查人员姓名,可采取电话或网络访查、现场访查及随团访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3、明查是依据《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对旅行社申请评定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旅行社达标情况,并进行现场打分。

明查后需写出评审报告。

4、访查是依据《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重点了解和掌握旅行社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情况。

三、评定工作流程1、旅行社星级评定工作按照“申请—受理—公示—检查—审核—批复—公布”的流程进行。

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划分评定报告书

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划分评定报告书

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划分评定报告书
旅行社名称(中文)
(英文)
许可证编号
申请等级
填报日期
AA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印制
目录
一、旅行社等级评定申请报告
二、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划分
三、附录A 旅行社等级评分标准和计分表
四、附录B 旅行社服务质量暗访制度及评分表
五、附录C 旅行社服务质量顾客调查问卷
六、旅行社等级评定结果
一、旅行社等级评定申请报告
(一)旅行社基本信息
1、旅行社名称:
2、许可证编号:
3、工商注册日期:
4、注册地址:
5、通讯地址:
6、邮政编码:
7、法人代表:
8、总经理:
9、办公电话:
10、传真电话:
11、企业投诉电话:
12、企业网址:
13、企业电子信箱:
(二)旅行社申请
根据AA市地方标准《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划分》(DB31/T477-2010)的有关规定,本旅行社申请级旅行社。

(三)旅行社声明:
本旅行社自提出申请之日严格遵守下列准则:
(1)认真准备申请所需要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2)服从AA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评审结果。

如有异议,服从AA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委员会的最终裁决。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公章:
附录A 旅行社等级评分标准和计分表。

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的通知

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的通知

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旅游局•【公布日期】2012.12.05•【字号】榕旅综[2012]124号•【施行日期】2012.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的通知(榕旅综〔2012〕124号)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行社:为加强旅行社标准化建设,提升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评定工作的通知》(闽社评委办〔2012〕1号)和福建省质量监督局新颁布的《福建省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DB35/T915-2012)地方标准,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旅行社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一)旅行社正式成立并营业两年(含申请年度)自愿申请。

(二)2009年度评定为A级的旅行社,须根据新颁布的《福建省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DB35/T915-2012)地方标准重新申请评定。

如不申请,视为主动放弃。

二、时间安排(一)2 0 1 2年11月2 9日-12月7日旅行社对照《标准》开展自评,并向所在地A级评定机构申请。

(二)2 01 2年12月8日-12月10日县级评定机构将申报企业名单报送市A级评定机构,并开展评定工作。

(三)2 01 2年1 2月11日-12月1 3日市级评定机构将辖区内申报企业名单报送省A级评定机构,并开展评定工作。

(四)1 2月1 6日-12月3 0日省级评定机构组织新《标准》培训,随后开展验收考评。

(五)验收合格,经公示后,报省A级评定委员会评审。

三、有关说明(一)旅行社本着自愿的原则申报。

旅行社成立内部的等级评定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旅行社等级评定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DB35/T915-2012)地方标准中规定的划分条件是旅行社申报的基本标准,旅行社必须达到对应等级所要求的全部条件才具备申报资格。

品质旅游产品标准定稿DB42T 538—2009

品质旅游产品标准定稿DB42T 538—2009
6.2.5旅行社应通过查阅导游(领队)人员的《陪同日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导游(领队)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6.2.6旅行社应听取旅游管理部门和业内有关方面的评价意见。
6.2.7旅行社应通过营销部、服务网点等以《征求意见表》和交谈等方式收集旅游者的意见和建议。
6.2.8旅行社应发挥质量管理和投诉受理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品质旅游产品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15.3
接待社的选择与管理
5.3.1.1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应在目的地或相关地区选择接待社,出境旅游应在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部门指定或推荐的范围内选择接待社,并进行评审,信誉优良者优先选用,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5.3.1.2应按要求与接待社签订书面接团协议。
5.3.1.3应定期审验接待社履约能力并建立接待社信誉档案。
6.4.2旅行社对旅游者的投诉应及时受理,依法作出处理。
6.4.3旅行社应完善投诉档案管理制度。
17
旅游管理部门应依据本标准对旅行社的品质旅游产品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受理旅游者对旅行社品质旅游产品的投诉。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线路
团 号
游客人数
组 团 社
组团社导游
组团社司机
5.3.2.4向旅游者发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团队标识、《旅游服务质量评价表》、《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或《中国公民出国旅游行为指南》。《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应标明团号,并注明以下内容:
a)旅游线路、时间安排。
b)旅游景区的主要内容及游览时间。
c)交通工具的档次或质量等级,出发、中转时间安排。
受委派的导游(领队)人员应符合GB/T15971第5章的要求。
导游(领队)人员应严格执行《旅行社接待计划派遣书》,《旅行社接待计划派遣书》应格式规范,内容与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一致。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本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本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本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本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旅行社:为优化旅行社产业结构,推进旅行社行业标准化建设,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及等级划分》(DB31/T477-2010)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7月起,正式开展上海市旅行社服务质量及等级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等级评定机构经市旅游局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道书明上海市旅游局局长副主任委员:沈山州上海市旅游局副局长朱承蓉上海市旅游局副巡视员黄光荣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副会长评委会委员:杨凡、朱国建、靳顺金、顾建斌忻士浩、竺宜宏、郭本厚、何建民、王翊婷上海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行业协会秘书处,办理日常申请、初审和报批事宜。

本市各区县参照市等级评定机构相应成立区县级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

各区县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负责所辖旅行社3A级旅行社的受理、检查验收、审核及复核工作,评定结果报市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负责所辖旅行社4A、5A级旅行社的受理及向市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评定工作。

市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负责本市出境游旅行社、外资旅行社的等级评定的受理、检查验收、审核及复核工作;负责各区县推荐的4A、5A级旅行社的检查验收、审核及复核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等级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市旅行社等级评定检查员的组织、培训和监督工作,组建全市范围的评定检查员队伍,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湖北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办公室关于AAAA级旅行社等级评定公示

湖北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办公室关于AAAA级旅行社等级评定公示

湖北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办公室关于AAAA级旅行社
等级评定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布日期】2021.11.01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湖北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办公室关于AAAA级旅行社等级评
定公示
根据湖北省地方标准《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DB42/T537—2009)的有关规定,拟评定湖北金桥假日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金色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北凤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北当当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十堰亨运观光旅游有限公司、恩施巴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北万通缘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7家旅行社申为4A等级旅行社,现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联系湖北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肖良成,联系电话:************,
葛兆龙,联系电话:************。

湖北省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张家界旅游团队购物场所质量等级评定

张家界旅游团队购物场所质量等级评定

张家界旅游团队购物场所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单位名称申请等级申请单位推荐机构张家界市旅游购物场所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目录一、填报说明 (2)二、旅游购物场所质量等级推荐意见………………………………3-4三、旅游购物场所质量等级评定总分表 (5)四、旅游购物场所质量等级申请报告………………………………6-19说明:填写本报告书前,请仔细阅读湖南省地方标准《张家界旅游团队购物场所服务规范与等级划分》(DB43/T488-2009),其文本可从张家界市旅游局官方网站(旅行张家界/)查询或下载。

填报说明1、本报告书根据《张家界旅游团队购物场所服务规范与等级划分》,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本报告书由申报单位填报交由所辖区、县旅游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市旅游局;3、申请单位填写报告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上报。

4、本报告书由张家界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一、旅游购物场所质量等级推荐意见(一)旅游购物场所质量等级推荐意见表(二)申报购物场所达标情况(由推荐单位填写)(三)当地旅游购物场所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核意见二、旅游购物场所质量等级评定总分表三、旅游购物场所质量等级申请报告(一)申报单位简况(二)有关图片资料(三)经营场地和经营证照2.具备本单位经营范围所必需的,由当地工商、质监、税务、卫生、消防、旅游等管理部门颁发的各类有效证照。

(附资料)(四)《张家界旅游团队购物场所服务规范与等级划分》湖南省地方标准评定细则说明:根据《张家界旅游团队购物场所服务规范与等级划分》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 488-2009)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二个部分:细则一: 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条件细则二:顾客意见评分细则细则一: 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条件表A计分总表(满分为100分)。

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旅游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28项)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2.《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3.《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1.1-2006)4.《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001.2-2006)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 15566.1-2007)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GB/T 15566.4-2007)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5部分:购物场所》(GB/T 15566.5-2007)8.《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8部分:宾馆与饭店》(GB/T 15566.8-2007)9.《绿色饭店》(GB/T 21084-2007)10.《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5731-2008)11.《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12.《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10)13.《旅游业基础术语》(GB/T 16766-2010)14.《游乐园(场)服务质量》(GB/T 16767-2010)15.《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GB/T 26353-2010)16.《旅游信息咨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 26354-2010)17.《旅游景区服务指南》(GB/T26355-2010)18.《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56-2010)19.《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B/T26357-2010)20.《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10)21.《旅游客车和设施与服务规范》(GB/T 26359-2010)22.《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技术规范》(GB/T 26360-2010)23.《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GB/T 26361-2010 )24.《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 26362-2010)25.《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GB/T 26363-2010)26.《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GB/T 26364-2010)27.《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GB/T 26365-2010)28.《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GB/T 26529-2010)二、行业标准(18项)1.《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LB/T001—1995)2.《旅游汽车服务质量》(LB/T 002-1995)3.《星级饭店客房客用品质量与配备要求》(LB/T 003-1996)4.《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LB/T 004-1997)5.《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LB/T 005-2011)6.《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 006-2006)7.《绿色旅游饭店》(LB/T 007-2006)8.《旅行社服务通则》(LB/T 008-2011)9.《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规范》(LB/T 009-2011)10.《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LB/T 010-2011) 11.《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LB/T 011-2011) 12.《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LB/T 012-2011) 13.《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LB/T 013-2011) 14.《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 LB/T 014-2011)15.《绿色旅游景区》(LB/T 015-2011)16《温泉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LB/T 016-2011) 17.《国际邮轮口岸旅游服务规范》(LB/T 017-2011)18.《旅游饭店节能减排指引》(LB/T 018-2011 )三、已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9项)1.《旅游温泉标识使用规范》(DB53/T256-2008)2.《温泉旅游服务规范》(DB53/T257-2008)3.《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258-2008)4.《SPA经营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259-2008)5.《导游服务规范》(DB53/T308-2010)6.《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309-2010)7.《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324-2010)8.《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341-2010)9.《旅游汽车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342-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doc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doc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国内旅游效劳质量要求一、范围二、引用标准三、定义四、旅游产品的要求五、旅游产品的提供六、旅游接待效劳七、旅游效劳质量的保证和监督一、范围本标准提出了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活动所应具备的产品和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

二、引用标准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5971—1995 导游效劳质量GB/16153—1996 饭店〔餐厅〕卫生标准GB/T19004.2—1994 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第二局部:效劳指南〔idt ISO 9004—2:1991〕LB/T 002—1995 旅游汽车效劳质量三、定义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1、国内旅游中国公民在境内的旅行和游览活动。

2、门市旅行社为方便宣传、招徕和接待国内旅游者而专门设立的营业场所。

四、旅游产品的要求1、市场需求原那么旅行社提供旅游产品应符合旅游者的愿望,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为旅游者喜闻乐见。

2、平安第一原那么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应有平安保障。

3、安排合理原那么旅行社开发的旅游产品应交通行程合理,组织联接性强,有一定的系列化程度。

4、确保履约原那么旅行社对所提供的产品一般应确保完全履约,意外情况发生时,应有合理对策。

五、旅游产品的提供1、旅行社对旅游产品的宣传应特色显著,具体详尽,实事求是。

2、旅行社销售旅游产品时应质价相符,明码标价。

3、旅行社出售旅游产品时应具备标准的销售手续,并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实施组团合同制度。

4、旅行社销售旅游产品时应为旅游者投旅游意外保险。

对其外报价目应包含保险费,组团旅行社与接团旅行社及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应签订保险方面的协议。

5、旅行社在旅游产品销售后应准确、及时地制定和发送接待旅游方案。

有特殊情况时,要更改接待方案的,应及时通知旅游者和负责接待的旅行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至少有3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财务人员;
b)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完善的财务制度,对服务网点收银实行统一管理,服务网点无违规设立的独立核算的财务部门,无私设收据和发票等违规行为;
c)建立及时履约付款、业务人员按时报销的管理制度;
d)建立并执行坏账准备金制度;
e)建立财务分析制度和定期的财务审计制度;
f)业务台帐完整、规范,业务资料保存两年以上。
b)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c)近两年年缴税金均居于湖北省旅行社业前50名或所在市州旅行社业前10名。
7.2.3营业条件
a)有与本社规模和等级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b)营业场所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旅游线路价目表、与本社业务有关的旅游目的地介绍和旅游交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以及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发放的宣传品;
d)提供常规旅游团队、散客的旅游产品预订与接待服务,服务质量应符合LB/T004和LB/T005的要求;
e)提供按照旅游者要求而定制的旅游团队、散客的旅游产品预订与接待服务,服务质量应符合LB/T004和LB/T005的要求;
f)提供会议、奖励、商务、修学、拓展等专项旅游服务。
企业管理
7.1.5.1人力资源管理
7.1.5.3 营销管理
a)拥有独立网站,网站服务功能涵盖企业所有服务项目,可提供网上咨询、预订服务;
b)拥有健全的管理信息系统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并与预订系统互联互通;
c)建立规范的销售管理制度;
d)拥有经营数据库;
e)拥有本旅行社的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并在所有全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和服务网点统一使用;
e)在境内外有不少于20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其中至少有2家分布在湖北省以外区域;或旅行社独立网站拥有国际国内二级以上域名,具有网上支付功能,年访问量不少于100万人次。
经营业绩
a)近两年年平均组织和接待旅游者不少于10万人次;
b)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f)有电话、传真、电脑等设备,旅游者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和预订旅游产品;
g)营业区域设有旅游者休息场所,并提供必要的饮水、阅读、信息查询等设备或物品;
h)设有固定的24小时旅游投诉电话,并予以公布。
7.2.4服务项目
a)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能提供普通话、不少于4种外语及方言导游服务,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能提供普通话、1种方言及外语导游服务,服务质量应符合LB/T15971的要求;
f)提供会议、奖励、商务、修学、拓展等专项旅游服务。
7.2.5企业管理
7.2.5.1人力资源管理
a)应与不少于6名专职导游、领队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雇佣关系;、符合有关规定的导游、领队、营销人员报酬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没有拖欠导游和领队工资、要求导游和领队垫付团款、向导游和领队收取“人头费”、“保证金”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1-2000.neg ISO 7001:1990)
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10001.2-2002.neg ISO 7001:1990)
LB/T004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湖北省旅游局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由湖北省旅游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达华、潘细汉、李伟、张超。
1
为适应旅行社业迅速发展和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提高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引导旅行社业市场结构调整,促进湖北省旅行社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e)旅行社等级评定机构对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暗访评分在95分以上。
社会声誉
a)获得市州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荣誉称号;
b)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诚信评价结果为A级;
c)每年参加五项以上社会公益活动。
17.2
7.2.1基本条件
a)正式成立并营业不少于4年;
b)近4年均参加并通过旅行社业务年检和工商年检;
c)近4年内未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a)应与不少于10名专职导游、领队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雇佣关系;
b)具有高级以上的导游人员;
c)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规定的导游、领队、营销人员报酬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没有拖欠导游和领队工资、要求导游和领队垫付团款、向导游和领队收取“人头费”、“保证金”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
f)旅行社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应与总部实行联网销售,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7.1.5.4 产品管理
a)旅游产品均符合国家、行业、地方、企业质量标准;
b)建立分级、分类的旅游产品体系;
c)有完善的旅游产品管理制度,包括产品质量标准、价格体系、考核制度、监督措施、奖惩机制,能对产品运行过程实行全面、系统的监督和持续、有效的改进;
b)有不少于3种的交通票务代理服务;
c)提供住宿、餐饮、飞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游船、接送站、代办签证、委托托运行李、景点门票、文艺表演门票等委托代办服务不少于8种;
d)提供常规旅游团队、散客的旅游产品预订与接待服务,服务质量应符合LB/T004和LB/T005的要求;
e)提供按照旅游者要求而定制的旅游团队、散客的旅游产品预订与接待服务,服务质量应符合LB/T004和LB/T005的要求;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1
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术语和定义、旅行社等级及标志、基本要求、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依据、等级的划分条件、等级的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旅行社。
1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负责旅行社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旅行社管理经验不少于5年;
e)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所占比例不低于90%;
f)建立全员培训制度,培训经费有制度化来源,旅行社职员按照要求参加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并通过考核;
b)全部使用国家或省工商、旅游部门联合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c)与接待社、旅游景区、车船公司、饭店等供应商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的合同或协议;
d)近三年无违约记录。
7.1.5.6 危机管理
a)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b)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并有培训和演练纪录;
c)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紧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与国际、国内救援组织建立合作关系;
d)具有完整的员工手册、部门运作规范,以及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
e)在省内有不少于10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或旅行社独立网站拥有国际国内二级以上域名,具有网上支付功能,每年访问量不少于60万人次。
7.2.2经营业绩
a)近两年年平均组织和接待旅游者不少于5万人次;
d)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质量监督管理
a)建立旅游者意见反馈制度,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旅游者回访,对旅游者反馈信息和处理结果有详实的记录;
b)定期对旅游者进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近三年每年旅游者服务质量问卷调查平均满意率不低于95%;
c)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纠纷;
d)近三年旅游管理部门每年接到对该旅行社的有效投诉不超过当年组织和接待人次的万分之一,且在规定时限内旅游者投诉解决率达100%;
d)有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合作方质量、信誉档案,能有效地掌控产品供应商的质量、诚信水平,正常情况下应能确保全面履约,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应急预案;
e)拥有五项以上旅行社自主开发的旅游产品,近两年自主开发的旅游产品数量每年达到10%以上的递增。
7.1.5.5合同管理
a)建立健全旅游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保管、领发、签订、审核、签章、存档等严格按规定操作,合同行为规范;
1
旅行社等级以英文字母A为符号来表示,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行社。
1
15.1
15.2
1
16.1
16.2
1
17.1
基本条件
a)正式成立并经营不少于5年;
b)近5年均参加并通过旅行社业务年检和工商年检;
c)近5年内未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d)具有完整的员工手册、部门运作规范,以及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
领队业务指全权代表组团社带领旅游团出境旅游,督促境外地接社和导游人员等方面执行旅游计划,为旅游者提供出入境等相关服务的活动。
13.5
旅游产品
旅行社凭借旅游吸引物、交通和配套服务设施向旅游者提供的用以满足旅游者审美和愉悦等需要的物象和劳务的总和,包括团队包价旅游、散客包价旅游和单项旅行、游览委托服务等。
LB/T005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
LB/T15971导游服务质量
《旅行社管理条例》 国务院(2009年)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1999年)
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3.1
旅行社
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