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版本关于会计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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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规范公司的会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会计人员。

第二章主要会计政策第一条会计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条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记账原则和计价基础: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四条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一)坏帐的确认标准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

(二)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核算,按帐龄分析及相关比例计提。

(三)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坏帐准备的计提范围为应收帐款,本年度按《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坏帐准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应收款项采用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3个月-1年,计提比例为0%;1-2年(含2年),计提比例为10%;2-3年(含3年)计提比例为30%;3年以上,计提比例为50%。

第六条存货核算方法:存货按实际成本法计算,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核算,对单位价值200元以上的耐用品或不足200元但相对使用期限较长的低值易耗品应建立相应的辅助账、表予以登记、备查。

(一)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开发产品、开发成本。

(二)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三)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四)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市价低于成本等原因,导致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准备。

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务会计管理活动。

第三条财务会计管理应遵循真实、公正、合规的原则,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第四条财务会计管理应采用计算机技术、信息系统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财务会计管理应依法申报税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的规定保管和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章财务会计核算第六条财务会计核算是指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按照经济业务的发生和核实的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和汇总,形成财务报表的过程。

第七条财务会计核算主要包括日常业务的会计分录、核算凭证的填制、账务的登记、账务的调整、汇总和报表的编制等环节。

第八条财务会计核算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保经济业务的真实反映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财务报告编制第十条财务报告是财务会计核算结果的主要输出形式,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内容。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及时进行公示和报送。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三条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财务会计监督第十四条财务会计监督是指国家对企业财务会计活动的全面监控和审计评估。

第十五条财务会计监督应由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形成“双重监管”机制。

第十六条财务会计监督应根据风险评估和重点检查的原则,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财务会计监督应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附件:1. 《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准则》2. 《企业会计准则》3. 《内部控制指引》4. 《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法律名词及注释:1. 会计准则:是财务会计工作的基础和规范,用于指导企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

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准确性,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和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和相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形式。

第二章财务会计的组织和管理第三条财务会计组织企业应设立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财务会计部门应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并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财务会计人员的职责财务会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财务知识和技能,负责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财务会计人员要保持对财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要求。

第三章财务会计的核算和报表编制第五条财务会计核算企业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对经济交易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应按照时间顺序,记录经济交易的发生、变动和结果。

财务会计核算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应当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六条财务报表编制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财务报表编制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四章财务会计的监督和审计第七条财务会计监督企业应设立财务会计监督机构,负责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财务会计监督机构应独立于财务会计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

财务会计监督机构应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进行审核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违规行为。

第八条财务会计审计企业应定期进行财务会计审计,通过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进行审计。

审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工作。

审计结果应及时向企业的股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告。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的最高决策机关所有。

2020年新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解读

2020年新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解读

2020年新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解读会计档案管理提高了会计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年新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对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新《管理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修订出台新《管理办法》的背景和过程。

答:1984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于1998年对该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原《管理办法》实施10多年以来,对规范和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会计档案的内容范围、承载形式、管理手段、利用方式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管理办法》已经无法较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表现在:(一)随着各单位信息化水平和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以电子形式产生、传输、保管,形成了大量电子会计档案,需要予以规范。

(二)随着我国会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国家档案管理规范、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原《管理办法》的有关表述已不再适用,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利用、销毁等方面的规定需要相应予以调整或完善。

为做好原《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从2019年开始,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陆续组织部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和地区开展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2019-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针对电子发票的入账和保管问题多次开展研讨,并组织部分企业和地区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综合试点工作。

随着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电子发票相关政策的逐步完善,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着手修订原《管理办法》,形成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于12月、2019年5月向社会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形成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2020新企业会计制度

2020新企业会计制度

2020新企业会计制度2020新企业会计制度《为了更好的迎合经济市场需要,会计制度的变更显得更加符合当前的全球市场经济。

据11月19日塞内加尔《太阳报》消息,西非国家自2020年1月1日开将执行新的会计制度。

近日,塞内加尔会计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了新会计制度规则介绍会。

法勒会长称,西非国家会计体系已16年,随着世界经济环境变迁,财务制度也面临改革并与世界接轨。

会计制度改革目标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遵守地区环境特点和国际公约,符合资产、负债和折旧的基本标准。

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作出如下调整:第七十一条、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1.“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第四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并存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内容。

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

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2020版企业会计准则全文解析

2020版企业会计准则全文解析

2020版企业会计准则全文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2020年新会计准则

2020年新会计准则

2020年新会计准则2020年新会计准则是指在2020年开始实施的一套全新的会计规范和准则。

这些准则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处理有着重要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推出,旨在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以满足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商业环境的需求。

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间商业往来的增加,会计准则的统一性和可比性变得越来越重要。

旧有的会计准则存在一些局限性,无法完全适应新的商业模式和金融工具。

因此,2020年新会计准则的出台成为必然的选择。

新会计准则的推行,可以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另外,新准则还可以促进国际间的贸易和投资,增加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和认可,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值。

二、主要特点1. 国际统一:新会计准则基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与全球范围内的会计准则保持一致性。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更好地与国际市场对接,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

2. 高质量财务报告:新准则要求企业提供更加准确和完整的财务信息,包括更多的披露要求和会计处理规定。

这样可以提高财务报告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方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决策和评估。

3. 重视公允价值:新准则更加重视公允价值的应用,尤其是对于金融工具和衍生品等复杂金融产品的计量和披露。

这有助于准确反映企业的风险敞口和市场价值,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

4. 强调资产负债表:新准则更加关注资产负债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企业需要更加详细地披露资产和负债的信息,包括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和不确定性。

这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三、影响和挑战1. 报告变得复杂:新会计准则增加了企业的披露要求和会计处理规定,使得财务报告变得更加复杂。

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业务模式调整:新准则可能要求企业对其业务模式进行调整,以符合新的会计要求。

一些旧有的商业模式可能不再适用,需要寻找新的商业模式来满足新准则的要求。

《2020年最新会计准则变化和新收入准则政策全解析》

《2020年最新会计准则变化和新收入准则政策全解析》

2020年最新会计准则变化和新收入准则政策全解析课程背景:2020年,是会计改革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极其重要的时间节点,一方面上市公司将强制执行新收入准则,另一方面非上市公司也将要为2021年全面实施新收入、新租赁、新金融等准则做重要的积极准备。

2019年5月,财政部已经出台了财会【2019】6号文对报表做了重大修改,与过去相比报表焕然一新,报表的巨变与新准则改革密切相关,租赁、持有待售、政府补助等新准则变化多多,新收入准则更是会计实务的大革命,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以及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理念的变化,对每个财务人都是一个巨大的头脑风暴和职业挑战,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方法与以往任何时期相比都不一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影响面覆盖到每一个行业,所有企业无一例外,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决策都需要重新审视并进行相应重大调整,企业对现有的商业模式和合同条款都需要进行梳理,修改会计流程和内部控制规范,无疑使得财务人面临着财务管控升级与财务人职业判断危机的新形势。

同时伴随会计改革必然导致税会差异和税务处理发生新的变化,并直接影响到纳税申报,涉税风险无处不在。

新时代、新体制、新财务、新玩法,针对如今金税三期下税务管理越来越严格,财税一体化要求越来越高的现状,会计不仅要懂理论、懂法律,还得会实操、懂税务,同时还要情商高、会办事。

业财税一体化势在必行。

做账必须考虑税务,报税数据来源于财务实账。

不存在无数据支持的税务报表,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记载,唯有合法、合规、合理记账和据账报税才是最安全的职业状态。

财务有风险、做账需谨慎,不仅要埋头干好活,还要抬头看看天,把握正确风向,顺势而为。

不要盲目瞎干。

课程目标:●通过案例解密收入准则的实施对行业财务核算、报表出具产生的影响●深度解析收入流与合同条款,及时解决涉税处理与风险防范●掌握收入确认、计量、合同成本、特殊交易处理等●掌握新准则下特定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课程对象:企业在职财务管理人员、财务做账人员,报税人员、缺少会计实操经验的会计人员、其他财务爱好者等课程方式:讲师讲授+案例分析课程大纲第一部分、全面了解会计准则和制度1. 会计制度纷繁复杂,化繁为简按类分辨,企业类与非企业类,高屋建瓴俯瞰整体。

《2020年最新会计准则变化和新收入准则政策全解析》

《2020年最新会计准则变化和新收入准则政策全解析》

2020年最新会计准则变化和新收入准则政策全解析课程背景:2020年,是会计改革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极其重要的时间节点,一方面上市公司将强制执行新收入准则,另一方面非上市公司也将要为2021年全面实施新收入、新租赁、新金融等准则做重要的积极准备。

2019年5月,财政部已经出台了财会【2019】6号文对报表做了重大修改,与过去相比报表焕然一新,报表的巨变与新准则改革密切相关,租赁、持有待售、政府补助等新准则变化多多,新收入准则更是会计实务的大革命,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以及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理念的变化,对每个财务人都是一个巨大的头脑风暴和职业挑战,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方法与以往任何时期相比都不一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影响面覆盖到每一个行业,所有企业无一例外,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决策都需要重新审视并进行相应重大调整,企业对现有的商业模式和合同条款都需要进行梳理,修改会计流程和内部控制规范,无疑使得财务人面临着财务管控升级与财务人职业判断危机的新形势。

同时伴随会计改革必然导致税会差异和税务处理发生新的变化,并直接影响到纳税申报,涉税风险无处不在。

新时代、新体制、新财务、新玩法,针对如今金税三期下税务管理越来越严格,财税一体化要求越来越高的现状,会计不仅要懂理论、懂法律,还得会实操、懂税务,同时还要情商高、会办事。

业财税一体化势在必行。

做账必须考虑税务,报税数据来源于财务实账。

不存在无数据支持的税务报表,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记载,唯有合法、合规、合理记账和据账报税才是最安全的职业状态。

财务有风险、做账需谨慎,不仅要埋头干好活,还要抬头看看天,把握正确风向,顺势而为。

不要盲目瞎干。

课程目标:●通过案例解密收入准则的实施对行业财务核算、报表出具产生的影响●深度解析收入流与合同条款,及时解决涉税处理与风险防范●掌握收入确认、计量、合同成本、特殊交易处理等●掌握新准则下特定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课程对象:企业在职财务管理人员、财务做账人员,报税人员、缺少会计实操经验的会计人员、其他财务爱好者等课程方式:讲师讲授+案例分析课程大纲第一部分、全面了解会计准则和制度1. 会计制度纷繁复杂,化繁为简按类分辨,企业类与非企业类,高屋建瓴俯瞰整体。

2020年财务管理制度新政策

2020年财务管理制度新政策

2020年财务管理制度新政策自2020年开始,财务管理制度领域迎来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变化。

这些新政策的出台旨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规范财务行为,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重点介绍几项重要的新政策,并对其影响进行分析和展望。

一、会计准则更新在2020年,我国会计准则进行了重要的更新和调整。

这些更新旨在进一步提升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真实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推出了财务指标披露要求的新规定。

根据新政策,上市公司需要对财务报告中的关键财务指标进行披露,并且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分类。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二、财务风险管理加强随着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财务风险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管理,2020年实施了一系列新政策。

其中包括加强企业风险管理的要求,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风险敞口的监管和控制。

此外,还推出了更加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这些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

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为了增加企业的透明度,推动企业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新政策要求企业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和一些大型企业需要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并且需要认真履行财务报告的审计和披露义务。

此外,还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公开,鼓励企业在财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展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努力。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全面和准确的信息,增加市场的公信力和投资者的信心。

四、财务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财务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加强对财务数据的保护,2020年推出了一系列新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加强财务数据管理的规范和监管,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数据的使用和访问权限。

2020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020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020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大家知道怎么有效进行会计档案管理吗?今天就让小编来告诉你们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最新版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

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20(最新)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20(最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八条行政单位会计应当按照业务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九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的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行政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监督和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行政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全部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等。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实务详解2020年版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实务详解2020年版

一、概述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是企业会计领域的重要法规,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2020年版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在之前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发展需求。

本文将对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20年版进行详细解读和实务应用指导,旨在帮助企业和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并正确应用新的会计法规。

二、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概述1. 企业会计准则的概念和作用企业会计准则是国家对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所规定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它是企业会计制度的核心,具有指导性、约束性和规范性,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 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和更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会计理论的不断进步,企业会计准则也需要不断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20年版即是在之前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更新的结果,对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进行了更加细化和精细化的规定。

三、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20年版的主要内容1. 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20年版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和披露内容,强调了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原则。

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20年版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解释,明确了企业在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时应当考虑的因素,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

3. 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和核查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20年版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和核查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明确了审计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审计人员要依法独立、客观地进行审计工作,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 财务会计报告的附注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20年版对财务会计报告的附注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规定了附注的内容和格式,强调了附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对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重大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和披露。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0版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0版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0版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的会计制度框架,也是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2020年版企业会计准则对此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修订。

一、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在2020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处理做了新的调整。

减值损失的计算方法进行了细化,采用了净残值法。

同时,减值损失也不再仅局限于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和商誉等方面,而是把固定资产也包括在内。

另外,为了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固定资产处置时应当对其实物进行清点,并且对资产核算信息进行核实。

二、金融工具会计处理金融工具是企业常见的资金流动工具之一,其会计处理一直备受关注。

2020年版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也做了新的调整。

首先,针对新型金融工具,如动态货币基金,建立了专门的会计处理准则。

其次,对于主动管理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根据其真实经济实质进行分类会计处理,并明确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最后,对于利率互换类金融工具,企业应当以成交时点的公允价值,确认利息和交易当日的公允价值处理。

三、奖励性股票近年来,奖励性股票在企业中越来越普及,而其会计处理在过去也颇受争议。

2020年版企业会计准则也对奖励性股票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公司股票认购权计入薪酬成本的企业,在股票发行服务期内,应当按照股票本身公允价值确认薪酬成本,并将其分期摊销。

对于其余的奖励性股票,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将公允价值作为成本摊入当前期间的管理费用。

四、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了在未来增值或获得租金收益而持有的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分为三种,即清单计量、公允价值和成本法,并对其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2020年版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也做了修订和完善。

其中,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抵销提出了新规定,明确要求企业在抵销的处理中应当,遵循会计基础,严格执行会计准则。

总之,在2020年版企业会计准则中,对数项会计处理进行了新的完善和规范。

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在现代经济管理中,会计核算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它不仅仅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基础,还是外部报告和决策支持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各国纷纷制定了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

一、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实际经济活动,不得虚假记账或隐瞒事实。

2.连续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一定的连续性原则进行,确保企业经营情况能够长期追溯。

3.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即经济事项发生时应相应记账,而不是以款项的支付和收取为依据。

4.一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保持一致性,即同样的经济事项在不同时间和部门之间应当按照相同的核算方法进行处理。

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1.会计核算基础会计核算基础包括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个方面。

财务会计主要用于编制财务报表,向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信息;管理会计则主要用于企业内部决策和管控,提供经营分析和预测报告。

2.会计准则和政策会计准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包括会计基础、会计要素、会计处理和会计报告等。

会计准则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环境,确保准则与实际经济活动相适应。

而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所制定的具体操作方法。

3.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起着重要作用。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凭证和账簿等会计文件的完整、真实、准确。

4.会计核算程序会计核算程序是指会计核算的一系列流程和操作步骤。

它涵盖了账务处理、制表、报表编制和审计等环节。

企业应当确保会计核算程序的合理性和高效性,减少人为错误和失误。

5.会计信息系统会计信息系统是支持会计核算的重要工具。

它可以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率和准确性,帮助企业快速获取和分析财务数据。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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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版本关于会计管理办法的解读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于1998年8月21日发布的有关会计档案的相关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将有利于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下文是关于2017年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全文,供大家阅读!2017年最新关于会计档案管理的办法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对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下称“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下称“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与原《管理办法》相比,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主要做了以下调整:一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二是增加并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三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四是明确了会计档案出境的管理要求;五是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并延长了会计档案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期限。

新《管理办法》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使得电子会计凭证的获取、报销、入账、归档、保管等均可以实现电子化管理,将大大推动电子凭证的在线传递和线上应用,为互联网创新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除此之外,新《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不再打印纸质归档保存,同时要求建立会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完善销毁流程,推动会计档案销毁工作有序开展。

这些新的规定将节约大量纸质会计资料的打印、传递、整理成本以及归档后的保管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推动节能减排,有利于形成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

会计从业考试指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

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

关于最新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解读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对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新《管理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修订出台新《管理办法》的背景和过程。

答:1984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于1998年对该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原《管理办法》实施10多年以来,对规范和加强单位会计档案管理、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会计档案的内容范围、承载形式、管理手段、利用方式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管理办法》已经无法较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表现在:(一)随着各单位信息化水平和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以电子形式产生、传输、保管,形成了大量电子会计档案,需要予以规范。

(二)随着我国会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国家档案管理规范、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原《管理办法》的有关表述已不再适用,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利用、销毁等方面的规定需要相应予以调整或完善。

为做好原《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从2012年开始,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陆续组织部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和地区开展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2013-2014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针对电子发票的入账和保管问题多次开展研讨,并组织部分企业和地区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综合试点工作。

随着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电子发票相关政策的逐步完善,2014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着手修订原《管理办法》,形成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于2014年12月、2015年5月向社会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形成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2015年9月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组织有关专家集中研究讨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最终形成新《管理办法》。

问:修订出台新《管理办法》有什么重大意义?答:一是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创新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积极推动“互联网+”行动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国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

新《管理办法》肯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电子会计凭证的获取、报销、入账、归档、保管等均可以实现电子化管理,将大大推动电子凭证的在线传递和线上应用,为互联网创新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是有利于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

党的报告强调,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

新《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不再打印纸质归档保存,同时要求建立会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完善销毁流程,推动会计档案销毁工作有序开展。

这些新的规定将节约大量纸质会计资料的打印、传递、整理成本以及归档后的保管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推动节能减排,有利于形成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

三是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大数据的支撑,需要通过广度信息聚合、深度数据挖掘、扁平网络传递,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精细化。

电子会计档案是电子会计资料的归属,新《管理办法》明确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会计档案范围,将大力推动电子会计数据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利用,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更多维度、更具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

问:新《管理办法》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答:新《管理办法》共31条,与原《管理办法》相比,主要作了以下调整:一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

二是增加并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

三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

四是明确了会计档案出境的管理要求。

五是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并延长了会计档案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期限。

问:明确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是此次修订的重点,新《管理办法》对电子会计档案作了哪些方面的规定?答:新《管理办法》在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移交、销毁等方面对电子会计档案均进行了相应规定,主要包括:一是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了会计档案的范围,规定会计档案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二是规定满足一定条件时单位内部生成和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三是要求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四是要求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问:新《管理办法》提出了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条件,应如何理解?答:为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对于电子会计资料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的方式,新《管理办法》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二是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三是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四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五是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六是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七是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

以上要求中:第一、七项规定是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第二、三、六项是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第四、五项规定是确保电子会计档案的安全。

单位内部生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必须同时满足第一至六项规定;单位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必须同时满足第一至七项规定。

问:新《管理办法》增加了会计档案鉴定销毁的相关内容,并修改了监销的有关规定,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答:会计档案的销毁是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中鉴定销毁工作是档案销毁的前提和基础。

原《管理办法》规定了会计档案销毁的具体程序,要求“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但未明确销毁前的鉴定工作和有关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销毁的最主要责任归于单位负责人。

在实际工作中,为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对于远远超过最低保管期限且符合销毁条件的会计档案,单位负责人一般也不愿销毁,大量已失去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占据了储存空间,造成了资源浪费。

因此,新《管理办法》增加了鉴定销毁环节,要求“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监销是保证销毁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的一项制度安排。

原《管理办法》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会计档案销毁属于单位的内部管理事务,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再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监销,既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也难以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为此,新《管理办法》删除了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监销的规定,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单位内部组织监销的有关要求,即“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问:新《管理办法》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主要理由是什么?答:近年来,国家档案局对机关和企业文件材料的定期保管期限进行了调整,《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分别将企业管理类档案和机关文书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统一为10年、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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