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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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监督”的含义与功能作用

“四个监督”的含义与功能作用

“四个监督”的含义与功能作用作者:顾耀昌来源:《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年第03期摘要: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举措。

“四个监督”既自成一体,又相互联系。

党内监督是党组织和党员的自我监督,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的肌体自我净化的功能;法律监督是专门性的监督,具有法律约束力;民主监督范围广泛,形式灵活,群众参与度高;舆论监督快捷、面广,影响力大。

“四个监督”相互配套,相辅相成,构成了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权力性监督与公众监督相结合、专门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上下联动,功能互补,系统完整的监督体系。

关键词:十八大;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3)03-0022-03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举措,是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员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

权力具有两重性,既可用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也容易出现权力运用的错位,以权谋私,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权力只有在受到严格监督的情况下才能得以正确运用。

权力失去监督就会造成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

习近平同志最近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认真学习和把握总书记的这段论述,对于加强“四个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内监督是党的自身监督“四个监督”首要的是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是党的自身监督,包括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内制度监督、党的纪律监督、党的专门机构监督。

四项监督工作内容

四项监督工作内容

四项监督工作内容前言在现代社会,监督工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以及促进公正公平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四项监督工作内容,包括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监察监督。

通过对这四个方面的详细讨论,希望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监督工作,推动社会进步。

一、法律监督作为一项基础性的监督工作,法律监督旨在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适用。

以下是法律监督的内容:1. 制定法律•通过立法程序,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研究和制定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法律;•审议和修改现行法律,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2. 实施法律•监督和检查法律实施的情况,保证法律的刚性执行;•加强对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和漏洞的监测和解决;•落实法律责任,对法律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3. 解释法律•给予法律条文明确的解释和适用,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解决法律适用中的争议和疑问,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审查和解决法律执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司法公正。

二、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的工作。

以下是行政监督的内容:1. 监督行政机关•监督政府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效能性;•检查行政机关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和工作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监督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不当行为或滥用职权。

2. 监督行政行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实施效果进行监督;•监督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和滥用职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 监督行政权力•监督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限制性,防止滥用权力;•监督政府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管理机制,促进阳光治理;•落实行政机关的监督责任,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通过媒体和公众对政府和其他人员的言行进行监督的工作。

以下是舆论监督的内容:1. 搜集舆情•收集公众的舆论和意见,分析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关注公共事件和突发事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追踪社会热点和公共关注的问题,引导舆论导向。

浅析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的关系

浅析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的关系

而默默在心中作出预期的量刑。然而 , 大众在面对那些微小复 伤 , 为此 , 者将肇事 司机和 自行车主 一起 告上法庭 , 求 偷车 并要
目前我国关于媒体的法律规 范还不 够健 全 , 者认 为我 国 笔 应尽快出台《 新闻法》 我 国应该通过法律 手段来调和司法与传 。 媒的关 系, 过法律 法规 来对舆 论监督权的行使和传媒业的 发 通 展进行 规范 , 规范其与 司法的关系 , 健全关 于传媒业 的法律规 范, 尤其是应 当健全那些关于新闻舆论 监督的规范 。
公众对信息的获取和判断, 甚至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
第三 , 目前舆论监督关注的对象 多为社会影 响重大的刑事
新 闻媒 体虽然常 秉承着公 正客 观的报道原则 , 体的社会责 但媒 出来 , 而这些又极 易激起社会 民众 的情绪 , 当这 些情绪形成 强 大 的社 会意识流时 , 就会给法官和法院带来压 力。泉州市一 名 小 偷因偷 窃自行车被车主发现 ,他在逃 逸的过程 中被货车 撞 赔 偿。对于这个案 件 , 一些媒体在报道 时采用 了“ 离奇案件 ” 、 “ 偷车贼 状告车主 ” 等字眼 , 明显的倾向性 , 会给大众 造 带有 这 成这样一种观念 , 似乎破坏社会秩序的偷车者就不应该 向车主 提 出索赔 , 如若他提 出索赔好像就是天 方夜谭 , 德层面 上 从道 说, 媒体就在一定程度上剥夺 了偷车者的申辩权利 。
近年来 , 随着媒体 自身活 力的增强 , 对审判 公开的原 则逐 步 得到落实 , 然而 日益严重 的司法腐败现象 却层 出不 穷 , 这 在 种复杂的环 境下 , 被称为“ 第四种权 力” 的媒体对 司法的监督力 度 正在不断地扩大 , 而司法与媒体 的关 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

相应的社会风气。社会舆论往往会对公众产生强大的心理压

浅议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

浅议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 2期

彪: 浅议法律监督 和舆论监督
3 3
建议 、 申控 或检举 的权 利 , 是 由于没有 具体 的规定 但 以及 对普 通人 的有 效 保 护 , 这些 权 利 名存 实 亡 。 因 此需 要对 国家机 构及 其 工 作 人员 进 行 有效 的监 督 , 这对 公权力 的合 法行使 大有益 处 而且 也是 衡量 和检
作, 防范 、 制 和矫 治权 力 的扩 张和滥 用 。 控
1 法 律监督 的法 律功能 。 ( ) 律监 督是 法运 . 1法
二 、 论监督 舆 舆论 监督相 对 于法 律 监 督来 讲 是种 软 性 监督 , 却 是实践 中最 方便 有 效 的 途 径 , 一 种 最 及 时 、 是 迅 速、 实惠 的方法 。我 国 目前 对 权力 监 督 的方 法 不够 完 善 , 然宪法 中赋 予 了个 人 言论 出版 等 表达 自由 虽 的权 利 以及 对任 何 国家机 关及 其 工作 人员 的批 评 、
途径 : 以权力 制约 权力 , 以法 律 制约 权 力 , 以舆 论 监 督制约 权力 。 …

监督 有很 强的畏惧 。法 律监督 因其依 法办事 能显现 其 明确性 , 给公权 力行为一 个有效 的指 引 , 有效 的督 促 。同时法 律监督 又 有 其不 可 避 免 的弱 点 , 任何 监 督 的步骤必须 完全 符 合法 律 的 规定 , 序 不 能随 意 程 启动 , 受制 于各 种 因素 , 讼 成本 高 昂 , 要 诉 审判 工 作
V 12 N . o. 3 o2
第2 3卷
第 2期
【 法学研究】
浅 议 法律 监 督和 舆论 监督
马 彪
( 山西 大 学 , 山西 太 原 0 00 ) 30 6

四项监督的主要内容

四项监督的主要内容

四项监督的主要内容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我们对于政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实现政治的清明,就需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们建立了四项监督制度,分别是组织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

这四项监督,是保障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机制,下面对它们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一、组织监督组织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一种监督机制,是指由党内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

在组织监督中,党员干部需要接受组织的考核、评估和反馈。

组织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1、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任前考察和任期考核,对不合格的干部进行问责。

3、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和作风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通过组织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党员干部的不足,保证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指社会公众对政府、党的领导干部以及其他有权力的机构和人员的言行进行监督。

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众通过各种途径对政府、党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比如,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对政府、党的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

2、公众可以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对政府的政策进行监督。

3、公众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政府、党的领导干部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

民主监督是一种公众监督,能够有效地提高政府、党的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和廉洁度,保证政治的清明。

三、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公众通过媒体等渠道对政府、党的领导干部的言行进行监督。

舆论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1、媒体对政府、党的领导干部的言行进行报道和评论。

2、公众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对政府、党的领导干部的言行进行监督和评论。

3、学者、专家对政府、党的领导干部的言行进行研究和评价。

舆论监督是一种公众监督,能够有效地推动政府、党的领导干部的工作,促进政治的清明。

四、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指司法机关对政府、党的领导干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1、法院对政府、党的领导干部的违法行为进行审判。

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网络舆论监督是指通过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手段对网络舆情的监控、研究、分析和引导,以保持网络空间的健康和谐。

由于网络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公众参与度高、内容形式多样等特点,网络舆情的监督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制。

本文列举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维护公众利益。

网络舆情监督主要是为了调节公共传播的秩序,保护公共利益、社会稳定。

当网络舆情发生时,应当首先解决的是公共利益问题,而不是私人或专业权益的问题。

例如,当某项政策引发大量争议和批评时,应该重视这些声音,优先考虑公民的权益,重视他们的声音,适当针对问题进行合理调整和改进。

第二、坚持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

网络舆情监督在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循基本的道德规范,包括尊重公民的人权、民主权利和市民的合法权益,遵循公正、公正和不利于公共意愿的原则,遵守网络伦理和公共秩序。

第四、坚持创造数字化公共空间的原则。

网络舆论监督旨在促进公共对话和信息交流,为社会的公共领域创造一个开放、透明、多样化和公正的数字化公共空间。

通过倡导信息公开、参与公民社会、支持公共问责和建立公正的法律程序等方式,促进网络公共空间的发展和完善。

第五、坚持法治原则。

网络舆论监督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

网络性质的监督必须遵循程序正义和事实真相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恶意捏造和误导性信息。

法律规制网络舆论监督的行为,不仅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也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

网络舆论监督需要遵循基本的法律规制,以保证其有效性和效率。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必须依法处罚,树立法治的信心和效力。

因此,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不仅是对网络舆情的修复和保护,也是对网络空间的维护和发展。

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四种方式

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四种方式

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四种方式引言公民参与民主监督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通过公民的积极参与,社会的治理和发展可以更加公正、透明和高效。

本文将探讨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四种方式,包括舆论监督、法律监督、选举监督和社会组织监督。

一、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公众通过媒体、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途径对政府和公共事务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方式。

以下是舆论监督的几个重要手段和特点:1. 公开表达意见公民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向公众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对政府的政策和决策提出质疑和建议。

2. 批评与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目标是对政府的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

公众可以通过舆论的力量促使政府更加透明、负责和有效地履行职责。

3. 媒体作为监督者媒体在舆论监督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第四权力,媒体必须独立公正地报道事实,揭示真相,为公众提供可靠和客观的信息。

4. 公众参与度高舆论监督是广泛、民主的公民参与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形式参与讨论和辩论,形成舆论压力,推动政府改革和调整政策。

二、法律监督法律监督是指公民通过法律途径对政府和公共事务进行监督和维权的方式。

以下是法律监督的几个重要手段和特点:1. 诉讼维权公民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对政府的不当决策、不公正对待等问题进行维权。

2.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政府提供给弱势群体的一种方式,可以帮助公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促进公正和法治。

3. 监督法律执行公众可以通过监督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的工作,推动法律的正确执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4. 合法抗议和示威公民可以依法组织合法的抗议和示威活动,通过集体的力量表达对政府政策和决策的不满和抗议。

三、选举监督选举监督是指公民通过参与选举过程,监督政府和政治组织的活动和决策。

以下是选举监督的几个重要手段和特点:1. 公民投票公民可以通过投票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候选人或政党,并通过选举结果来监督和评价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政策成效。

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同时也要兼顾网络自由和创新发展的需要。

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治原则:网络舆论的监督规制应当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行政。

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条文,明确网络舆论监督的范围和限制,规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 公正原则:网络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公众利益,应当公正、客观、中立地处理事件和问题,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监督者应当具备专业素养和道德操守,对待网络舆论应当严谨、负责。

3. 透明原则:网络舆论监督的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方便公众了解和参与监督。

监督机构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 公众参与原则:网络舆论监督不仅仅是监管部门和媒体的责任,公众也应当积极参与其中。

法律规定应当鼓励公众举报和监督网络舆论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机构的工作。

5. 依法审查原则:网络舆论监督不应当成为任意干预或者压制言论自由的工具。

监督机构在处理网络舆论问题时应当依法审查,确保只对违法言论进行惩处,保障合法言论的表达权利。

6. 精准执法原则:网络舆论监督的执法应当精准有效。

对于违法行为和不良言论的处理应当针对性强,既要惩处违法行为,又要保护个人隐私和言论自由的权利。

执法机关应当加强网络舆论监督的专业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7. 创新发展原则: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应当适应新技术、新媒体的发展,鼓励网络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支持正当合法的网络舆论活动。

同时也要加强对新技术、新媒体的监管,防范网络舆论的滥用。

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需要遵循法治原则、公正原则、透明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依法审查、精准执法、创新发展,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也要平衡网络自由和创新发展的需要,推动网络舆论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

和谐社会、舆论监督与法律关系浅谈

和谐社会、舆论监督与法律关系浅谈
【 摘要】 舆论监督面 I严重 困扰 , 中不能不说与法律、 临 这其 法制环境有很大的关 系。事实可 以分 为客 观事实 、 事实和 法律
新 闻事实三种 。媒体在新闻诉讼 中频频败诉 , 最终伤 害的是公众利益 、 社会机体 。
【 关键词 】 和谐 ; 舆论监督 ; 法律
【 中图号 】 G 1 2 【 文献标示码】 A 【 文章编号】 10 —1 4 20 )0 0 8 一 1 05 0 (08 1 - 22 O 7
追求 客观真 相 、 不得 捏造 事实 , 不 等 同客 观事 实 、 律事 实 。舆 并 法
论监督权 利 不是 行 政 权 力 的延 伸 , 论 监 督 也不 是 司法 机关 的 舆
“ 办案 ” 。新 闻舆 论监督 中应该 把 握好 这 样 几个 原则 : 一 、 第 记者
真实性 ” 所致 , 简单地认 为 “ 闻 的真实 性 ” 新 也等 同于 “ 实 真相 ” 事 和“ 法律 意义上 ” 的真实 。放宽媒 体 的 自由空 间 , 建构 一 个 自由而 负责 任 的新 闻界 , 励他 们 敢做 敢 言 , 其 敏 锐广 泛 的报 道 网络 鼓 借
护 的公 众权 利 。可 是 , 国法 院并 没 有或 缺乏 基 于公 众利 益 需要 我
同样 , 求媒体 揭露 报道与 事实完 全 吻合 , 不 到 就要 惩罚 媒体 , 要 做
就会有 大量危 害 公共 利 益 的人 和 事无 法 进 入公 众 视野 。任 何坏
人 坏事 的危 害性 只有 发展 到某种 程度 , 才能 由行 政或 司 法机 关介
据统 计 , 近几 年 来 , 国 因为舆 论监 督 引 发 的新 闻官 司 已达 上 千 我 起 , 闻界 的败诉率 在 6.7 新 92 %。而在 美 国 , 闻媒 体遭 遇起 诉 时 新 的败诉 率 只有 8 。由此 可见 , 国媒 体 在新 闻诉讼 中处 于 非 常 % 我

浅议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的关系——以彭宇案为视角

浅议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的关系——以彭宇案为视角
蒋 伟
( 上海大学 法 学院, 上海 2 0 0 4 4 4 )
【 摘

要】 时下 , 舆论 对 司法 的影 响 力越 来越 大 , 在 司 法过 程 中舆论 监 督 的作 用 也越 来越 明显 。 但是 , 舆 论监 督是
把 双 刃剑 。 运 用得 好 能发 挥 积极 作 用 , 否 则将会 阻碍 司法公 正 。 剖 析 舆论 监 督 与 司法公 正之 间的 关 系 , 发 挥舆 论 监
体报道 呈现 的新闻 内容 是好 人行 善却无好报 的 “ 事实评 定” , 而在案 件的审理过程 中, 事实的真相 是有 待法 官认 定 的。新闻媒体在 没有调 查事 相 没有确凿 证据 的情 况
下, 仅凭一 己好恶的道德标准对案件当事人贴上标签 , 形成 的舆论压力无疑会左右法 官独立审判 , 影响司法公正。 二、 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中, 媒体舆论是一把双刃剑, 运用
蒋 伟: 浅议 司法公 正与 舆论 监督 的 关 系
地去使用 。 法官审判案件, 实属法律的专业实践, 区别于舆 论报道道德化色彩 的评价。 法 官需要站在法律 的角度去探 究事实 的真相 , 用法律去评价个 人行 为, 追求客观真实, 保 障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司法 审判需要依靠法官的操作运用 和经验积累, 新闻媒体过多地渲染和干预, 不仅损害司法独 立原则, 也会 妨碍 司法公正的实现 , 无法保障当事人 的合法 权益 。 而且 , 对 于案件过度渲 染和提前妄加定论 , 在 当前法 治水平不高的环境下, 民众极易受到媒体传播 的影响。民 众易受先入为主观念 的影响, 出现“ 媒体审判” , 导致司法独 立公正和民众道 德情 绪的不和谐 、 不 致 , 甚至 出现对立。 目前 我国司法人员的独立审判意识和抗干扰能力比较弱,

论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关系

论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关系

论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关系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是两个不同领域的重要议题,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

网络舆论监督是指通过网络平台对社会事件和公共事务进行监督和评价的行为,而司法审判是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审判和判决。

网络舆论监督和司法审判的关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网络舆论监督可以为司法审判提供信息和线索。

通过网络平台,广大民众可以随时随地对公共事件进行评论和监督,包括对犯罪案件的讨论和观点表达。

这些舆论可以为司法机关提供重要的线索和证据,有助于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工作。

一些犯罪嫌疑人在社交媒体上公开犯罪行为,这些线索可以被司法机关利用,加快破案和审判的进程。

第二,网络舆论监督可以促进司法公正和透明。

在网络舆论的监督下,司法机关的工作和审判结果会受到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关注和评价,有助于避免审判结果出现偏向或不公正的情况。

网络舆论监督也可以促使司法机关在审判过程中更加透明和公开,提高审判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这种监督能够让司法机关更加谨慎和专业地处理案件,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网络舆论监督可以对司法审判起到舆论引导和压力的作用。

社会舆论的声音往往会影响到司法审判的结果和走向。

通过网络平台,民众可以对特定案件进行舆论抨击或支持,对司法机关施加一定的压力和影响。

这种舆论引导和压力有时候会对司法机关的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得司法审判更加符合社会公众的期待和要求。

这也需要舆论监督的公正和理性,不能随意传播谣言和对司法机关进行无理的指责。

第四,网络舆论监督也存在着一定的挑战和风险。

在网络空间,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往往难以保障,虚假信息和谣言可能对司法审判产生误导和干扰。

一些不法分子也可能通过网络平台来对司法机关进行攻击和破坏。

网络舆论监督需要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进行,不能成为捏造事实和恶意抹黑的工具。

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网络舆论监督和司法审判的关系需要不断加强和规范。

一方面,司法机关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倾听和回应社会的舆论声音,建立社会反馈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互动,提高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的关系

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的关系

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的关系付若澜(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摘要] 本文对司法独立和舆论监督的关系进行了较为系统研究,以二者的理论基础入手,再通过对比司法实践中的司法独立和舆论监督来分析司法独立的价值。

同时通过对我国司法现状的分析可得知舆论监督的作用力和存在的问题。

最后通过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关系的辩证分析,发现二者的冲突与矛盾,并给出几点建议,希望对解决司法实践中关于司法独立和舆论监督的问题有所帮助,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立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 司法独立;舆论监督;冲突随着社会和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新闻的舆论已成为现代人们司法监督的手段,“媒体审判”也因此而产生。

舆论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保障司法的公正公平公开,也可以因为舆论过度干涉司法活动而导致司法不独立、司法不权威。

如何合理地减少舆论对司法活动不必要的干扰和如何更好地保障司法独立,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

一、司法独立的缘由与意义(一)理论上司法权应当独立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指国家特定的专门机关的判决,因此司法机关在综合考量下独立做出的判决应当是最正当的判决。

信任司法机关就应当让司法权独立,从理论上也已经得到证明,正义的判决需以司法独立为必要前提。

而要司法独立,必须避免社会舆论过多的干扰司法独立,因此理论认为控制社会舆论适当的干涉司法活动,才能更好的实行司法独立,才能够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二)实践中司法独立的表现形式理论上司法独立是必要的,而在实践中司法独立却没有理论上那么完美。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官僚主义的大国,司法权的地位远不如行政权,司法机关依附于政府的程度太深,因此司法机关并不完全独立。

在法官作出判决时,有时是受到上级的指示,而不是凭借自己的法律知识、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等作出的,一旦群众认为判决有失公平则难免会引来舆论的谴责,而这样的“黑锅”只有法官来背。

中国是一个关系社会,有句俗话:“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在中国打官司比的是谁的关系够硬,在司法活动中,有些法官会由于各种关系的牵制,可能去偏向一方当事人做出有利判决,此时法官的判决所受到舆论的监督具有两面性。

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网络舆论监督是维护互联网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其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有以下几点。

第一,保障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也是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
制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保障言论自由的前提下,网络舆论监督应当建立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的信息传播和发布机制,避免对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害。

第二,保护用户隐私和个人信息。

网络舆论监督应当保护用户隐私和个人信息,维护
用户合法权益。

在网络舆论监督中,不得侵犯用户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滥用用户数据,不得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第三,实现全过程监管。

网络舆论监督应当实现全过程监管,包括信息发布、信息传
播和信息消费的所有环节。

监管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和监管规则,对互联网企业、用户和信息内容进行全面监管,防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和诈骗信息等的传播和影响。

第四,加强自律和互联网企业合作。

加强互联网企业和自律组织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建立对互联网企业和平台的监督机制,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减少不良信息和虚假信息的传
播和影响。

同时,应当加强自律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高自律组织的监管能力和规范程
度。

第五,促进公众参与。

公众是网络舆情监管的重要力量,应当依托网络舆情监管平台
和社交媒体等渠道,鼓励公众参与舆情监管,提高公众的监督意识和公民素质。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应当围绕保障言论自由、保护用户隐私
和个人信息、实现全过程监管、加强自律和互联网企业合作以及促进公众参与五个方面展开,实现信息传播和社会稳定的良性互动。

法律规制下的权力制约与监督

法律规制下的权力制约与监督

法律规制下的权力制约与监督在一个社会中,权力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权力如果不加以制约与监督,很容易滥用和腐败,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破坏。

因此,法律规制下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成为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机制。

一、司法独立与平等在法律规制下,司法独立与平等是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重要基石。

司法独立意味着法院和法官必须独立于政府和其他权力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职权。

没有司法独立,权力就容易受到政治干预,法律无法得到妥善执行。

同时,司法平等是司法独立的重要体现。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贫富、势力、地位,都应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

在司法制度中,法官必须公正无私,以公正的眼光来审理每一个案件,确保权力和法律的平等性。

二、民众参与与舆论监督法律规制下,民众的参与和舆论监督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民众参与是包括投票、参与议政、举报等方式,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发挥监督作用。

通过选举,民众可以选择他们认为合适的代表进入政府,从而制约政府权力,实现民主治理。

舆论监督则是通过媒体和公众的言论来监督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和传统媒体表达对政府行为的看法和批评,推动权力更加透明和公开。

三、独立的反腐机构腐败是权力滥用的顽疾,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伤害。

为了制约和监督权力,独立的反腐机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样的机构必须独立于政府和其他权力机构,有足够的资源和权力来调查、起诉和惩治腐败分子。

国内外的经验证明,独立的反腐机构可以追踪贪污和腐败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有效的反腐机构包括反腐委员会、独立的法律执法机构,以及严格的财务监管制度等。

四、法律的稽查与问责法律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基础,而稽查与问责机制是确保法律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手段。

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严格的执法制度,以及严格的问责机制,是保障法律权威和权力有效制约的关键。

在法律规制下,权力的任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监督,违法者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新媒体时代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平衡机制的构建

新媒体时代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平衡机制的构建

新媒体时代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平衡机制的构建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和流行,舆论监督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话题。

舆论监督是公共舆论对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现象进行监督与批评的活动。

在民主社会中,舆论监督是催化政治进步、促进政治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手段。

然而,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监督也面临着很多挑战和问题,需要通过司法独立平衡机制的构建来实现公正和合理的舆论监督。

一方面,新媒体的发展促进了公众舆论的表达和传播,加大了对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现象的监督和批评力度。

公众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形成了多元化的、复杂的、声势浩大的公共舆论场。

这种多元化的舆论监督不仅促进了社会进步,也提高了政府的治理效率和公正性。

另一方面,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监督也存在很多问题和挑战。

首先,新媒体的传播速度极快,消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难以保证。

一些虚假的、不准确的消息往往会引发公众的恐慌和焦虑,导致社会不稳定。

其次,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监督容易受到部分利益集团和政治势力的操纵和控制,导致舆论的偏颇和失衡。

此外,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监督容易导致个人隐私和名誉的侵犯,成为一些恶意攻击和诽谤的手段,给公众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个有效的、公正的司法独立平衡机制,对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监督进行规范和约束,成为了必要的任务。

具体来说,司法独立平衡机制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强舆论监督:第一,加强舆论监督的法律支撑。

舆论监督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合理、公正、合法的表达和传播。

司法机关应加强对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监督的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舆论行为进行打击和惩罚,确保舆论监督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二,加强舆论监督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舆论监督需要保持独立性和专业性,避免受到政治势力、利益集团和个人意志的影响。

司法机关应建立起独立的舆论监督机构或部门,提高舆论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行业知识,确保舆论监督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论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关系

论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关系

论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关系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监督方式,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网络舆论监督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舆论观点交流和监督的行为,包括对社会事件、公共事务和政府部门进行言论和监督的行为。

而司法审判则是指国家机关通过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或当事人进行审判和裁决的法律活动。

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维护社会公正和促进国家法治建设都起着关键作用。

网络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具有重要的监督功能。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舆论监督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监督方式。

通过互联网平台,公众可以对各种社会事件和问题进行评论和监督,包括对司法问题的监督。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一些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的案件往往会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这时,网络舆论监督可以帮助公众了解案件的始末和司法过程,监督司法机关的公正裁判,并促使司法机关更加谨慎地处理案件,减少司法腐败和不正当判决的发生。

网络舆论监督也有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增加司法机关对公众的回应和解释,增强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网络舆论监督可以对司法审判产生重要的监督和影响。

司法审判的公正和合法性也会直接影响网络舆论的发展和社会的公共舆论。

通过不断完善网络舆论监督和司法审判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和司法公正,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国家法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国家的法治基础。

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加强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之间的关系,共同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文章字数:710】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的关系,需要特别注意这两者间的影响和互动,这将有助于对社会的更好改进。

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之关系

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之关系

国法律也十分重视舆论监督 的重要作用 。宪法第 2 7条第
1款规定 : 一切 国家机关 和国家 丁作人员 必须倾 听人 民 “ 的意见和建议 ,接受人 民的监督 ” ;第 4 1条进 一步规 定 , “ 中华 人民共和 国公 民对任何 国家机 关 和国家l 作人 员 , T 有提H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党 的十七大报告也强调 , J ” 确保
直接接触 当事人 , 对案情没有客观 、 全面的把 握 , 而是凭借 媒体 和网络提供 的信息材料 ,} 于 “ 恶扬善 ” “ H 惩 、伸张正
义” 等道德观发 表一些情绪性 、 激动性 言论 。 在一些 网络涉 法案件 中, 如许 霆案 、 邓玉娇案 、 习水嫖幼案 、 梁丽 案等 , 网 络舆论均对案件有倾 向性 的引导和 未审先 断的评论 , 很容 易 给法官造成舆论压 力 , 成为“ 舆论 审判” 影响 了司法应 ,
得 尤 为重 要 。 关 键词 : 网络 舆 论 监 督 ; 网络 舆 论 ; 司法 中 图分 类 号 : F 3 D 69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 8 8 8 ( O 0 — 2 3 0 1 0 — 8 12 1 4 0 0 — 2 0 0)
权 力正确行使 , 必须让 权力在 阳光下运行 , 要依 法保障人
民的知情权 、 参与权 、 表达权和监督权 。可见 , 网络舆论监
督有其存在 的合法性根据。
司法 是 法 治 的基 石 。 司法 是 一 项 理性 的 活 动 , 司法 机
关不能依据媒体 的报道和 网络舆论对 案件作出判决 , 而必
须 以“ 事实为依据 , 法律 为准绳 ” 对案件作 出公正判决 。司 法活动运行有其 内在 的规律性 , 包括裁判者应直接与 当事 人 、 据接 触 , 辩双方有 同等机会举证 、 证 控 质证 , 裁判结果 只能来 源于具有可采性 的证据 等, 这些 决定 了司法活动不 能受外界 的干扰 , 否则裁判过程 以及过程产生 的结果就会 失 去正 当性 。 我国宪法第 16条也规定 :人民法 院依照法 2 “ 律 规定独立行使 审判权 , 不受行政 机关 、 社会 团体 和个人 的干涉 。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 的必要前提 , ” 司法 不应完全 受 制于民意 。 相反 , 舆论是感性 的东西 。 由于一般 大众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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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启 动 公 共 权 力 内 部 的监 督 机 ) 制 。 实 生 活 中, 一公 共 机 构 之 所 以 现 某 会 对 另 一 机 构 行 使 监 督 与 制 约 的 法 定 职 责 。 是在 社会舆论 的压力下所为 。 乃 这 种 调 查 往 往 也 得 益 于 新 闻记 者 和 公
舆 论 . 一种 事 实 或 意 见 通过 公 共 是 论 坛 的传 播 与 流 动 并 被 广 泛 接 受 的状 态。 它对 政 府 工作 的监督 与 其 他 , 中 包 括 社 会 其
舆 论 所 形 成 的 民意 。 因 此 , 论 监 督 , 舆 是 国 家 政 治 监 督 体 制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年 4月 l1起 施 行 。“ 令公 开 道歉 ” 3 责 被 作 为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问责 方 式 之 一 写 入 《 办法 》 当中 , 在 国 内还是 一个 创举 。 这 自20 0 3年 非 典 事 件 以 来 , 员 问 官 责 已经 常 态 化 。当 发 生 影 响 较 大 的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品 安 全 等 问 题 时 , 常 食 通 都有 官员公 开 承担 责任 。近年 来 , 各 地 也 陆 续 出 台 有 关 领 导 干 部 问 责 的 地方性法规 、 章 , 之制度 化。 如 , 规 使 比
民 个 人 所 揭 露 出 的 信 息 , 们 由 此 可 它
以对被揭 露 者启动 法定 的调 查程 序 ,
要 法 律 或 者 行 政 制 度 的坚 定 支 持 , 才 能真正发挥监督和制约 作用 。
1 论 监督 的 作 用 。 . 舆
行使 强制性的调查权 力 。
c 维 持 和促 进 政 府 机 构 及 其 官 员 ) 的 自律 意 识 。官 员 的 自律 意 识 不 仅 有 赖 于 有 效 的法 律 和 道 德 教 育 , 且 有 而
【 关键词】舆 论监督
法律 监督
关 系 结合
前 也 自行 制 订 了相 关 问 责 办 法 。 在 全 国 范 围来 看 ,广 州 制 订 官 员
起 到一 定 的制约 、 威慑 和遏 止 的作 用 。
舆 论监督 离不 开法律 支持
随着 我 国 民主 和 法 制 建 设 的 不 断 发 展 . 实 施 “ 法 治 国 ” 本 方 略 的 在 依 基 新 历 史 时 期 , 闻 舆 论 监 督 已经 深 入 新 到 社 会 生 活 的 各 个 领 域 , 时 也 呈 现 同 出 了新 的 特 点 和 新 的 问 题 。 0 9年 全 20 国两 会期 间 . 代 表 呼 吁 : 论 监 督 需 有 舆
法 律 监 督 ,它 是 指 专 门 的 国 家 机 关 根 据 法 律 的 授 权 。 用 法 律 规 定 的 运 手 段 对 法 律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监 察 督 促 并 能 产 生 法 定 效 力 的活 动 。 现 实 生 活 中 .法 律 监 督 几 乎无 所 不 在 。我 国 目 前 的 法 律 监 督 主 要 是 宪 法 监 督 和 普 通法律 监督 两种 形式 。几 十年来 , 它
及 其 工 作人 员 依 法 行 政 和严 格 执 法 , 有 效 地 扼制 腐 败 、 权 力 的滥 用 。 防止
当一 个 公 民 或 新 闻媒 体 发 现 政 府
对 保 证 社 会 稳 定 和 正 常 运 行 发挥 了 不 可 低 估 的作 用 。
从 严 格 意 义 上 讲 ,法 律 监 督 就 是 人 大 的 法 律 监 督 和 检 察 机 关 的 法 律
问 责 办 法并 不 算 早 , 广 州 在 制定 过 程 但 中结 合 了 目前 官 员 问责 存 在 的 一 些 问
题 并 进 行 制 度 改 良 .因此 显 得 亮 点 颇
多 。 比如 “ 令 公 开 道 歉 ” 写 入 《 责 被 办 法 》作 为 一 条 制 度 固定 下 来 ; 闻媒 体 , 新 曝 光 的材 料 也 能 作 为 问 责线 索 ; 等 。 等 2法 律 监 督 的使 命 。 .
近 1从《 3 人民网》 获悉 ,广州市党政 《
领 导干 部 问责 暂行 办法 》 以下 简称 《 ( 办
法 》 已获 广 州市 委市 政 府 批 准 , 于今 ) 并
监 督 . 们 构 成 法 律 监 督 体 系 。 人 大 它
作 为 权 力 机 关 对 政 府 的 执 法 和 准 立 法 活 动 进 行 监 督 。 对 行 政 机 关 和 司 既
机 构 或 官 员 有 贪 污 、 败 、 用 权 力 等 腐 滥
不 当行 为 时 , 可 以将 之 揭 露 于 众 , 他 并 加 以 谴 责 , 期 引 起 公 众 对 这 些 行 为 以 的注 意 。如 果 被 揭 露 的 行 为 的 确 是 违 背 当 时 当 地 的 法 律 规 定 或 社 会 公 德 的 . 以 推 知 , 众 会 对 这 种 行 为 加 以 可 公


学} 、 。 … 术■ {]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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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 监督 与法律监 督之关 系
◎ 陈 兰芬 ( 东风汽车报社 武汉 405) 306
【 要】在我 国改革 开放和 市场经济建 设环境 中, 摘 舆论监 督与 法律监督 在 追求公 平正 义的
目的 上 是 一 致 的 . 由 于 新 闻调 查和 开 庭 审判 是 两 种 性 质 不 同 的 活 动 , 者 在 看 问题 的 角度 和 但 二 遵循 的 原 则 上 . 存 在 着 重 大 差 别 。 此 , 闻 和 法 律 界 需要 加 强 沟 通 与 相 互 协 调 , 舆 论 监 督 都 对 新 把 与 法 律 监 督 有 机 地 结 合 起 来 , 之 充 分发 挥 出 民 主 与 法 制 监 督 的 强 大 威 力 。 使
形 式 相 比有 不 可 替 代 的作 用 , 它能 给不
法 者 造 成 一种 舆 论 压 力 , 进行 政 机 关 促
分 。在现 实生 活 当中 , 纸 、 志 、 报 杂 广 播 、 视 、 络 等 大 众 传 媒 的 舆 论 监 督 电 网
影 响 力 已 经 越 来 越 大 , 逐 步 成 为 社 正 会进步 的助推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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