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1279-3
钢化玻璃的国际标准与技术规范
钢化玻璃的国际标准与技术规范钢化玻璃是一种加工处理后拥有更强度、抗冲击力、耐热性和安全性的玻璃材料。
现今,这种玻璃已经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电器及家具等各个领域,成为了现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材料之一。
但是,在不同国家及地区,钢化玻璃涉及到的标准和规范往往不尽相同。
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作为国际化材料的钢化玻璃应该符合哪些国际标准和技术规范。
一、质量标准钢化玻璃的质量标准根据其应用领域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应遵循EN12150、EN1249、EN1279、EN14179等标准。
主要内容包括硬度、均匀性、平整度、透明度、色度等综合检验。
在制造及使用中,还要考虑到其安全性与耐久性等因素。
一般建筑和电器行业使用的钢化玻璃应符合EN12150和EN60335-1等标准;汽车行业使用的应符合ECE R43等标准;家具行业使用的应符合EN12521等标准。
二、施工规范钢化玻璃在施工及安装中非常关键。
需要施工人员根据其应用领域、尺寸及要求来进行适当的加工。
同时,在安装时还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范,以确保玻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建筑行业常使用的标准,包括BS6180、BS6399、GB 5137-96等;汽车行业使用的标准则包括ECE R43等。
此外,在国家规定的玻璃规范中,还需要施工人员获得相关的施工证书。
三、环保标准目前,随着对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钢化玻璃的生产过程及使用中的环保问题也逐渐受到关注。
欧盟CE标准要求,钢化玻璃中不能含有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环保要求。
此外,一些国家和地区还规定了玻璃的回收率及回收利用率等因素。
四、辐射防护标准在医疗、科教等领域中,钢化玻璃材料用于制作X光屏幕、核设备屏蔽材料等。
这种材料在抗辐射方面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以确保人体健康。
一般情况下,这种玻璃应符合ASTM F2547-06、IEC61331-1、IEC61331-3等标准。
五、透光度标准透光度是指材料吸收和散射可见光后的透射率,一般用百分数表达。
ASTM JIS EN与中国国家标准对比详细情况(钢化镀膜中空(xiugai))
培训资料一、标准知识简介1.我国标准的体制1.1我国标准分级(四级)及编号:分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编号: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GB)、发布的顺序号、发布的年号三部分组成;如GB/T18915.1-2002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如JB)、发布的顺序号、发布的年号三部分组成。
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的代号(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加发布发布的顺序号、发布的年号企业标准的编号没有规定1.2我国标准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
1.2.1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分为全文强制(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需强制)和条文强制(标准中部分技术内容需强制)两种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同时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违反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其法律地位是由国家有关法律赋予的。
第 1 页共36 页1.2.2 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又称自愿性标准。
这类标准任何单位都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反这类标准,不承担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
但是,一经接受采用,或各方面商定同意纳入商品、经济合同之中,就成为各方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1)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由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如CIE)制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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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279 建筑用玻璃-中空玻璃第二部分:水气渗透的长期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序言这个英国标准是欧盟1279-2:2002权威性的英语翻译。
在这个标准的准备过程中,联合国的参与者被建筑用玻璃和彩釉玻璃技术委员会B/520委托,对于中空玻璃生产的小组委员B/520/2有如下责任:1.帮助咨询者理解原文;2.提供重要的国际组织或者欧洲委员会关于理解或建议修改此标准的询问和提供联合国关心的知识;3.检测有关的国际组织和欧洲人的发展到时候在联合国宣布。
代表次委员会的一系列组织可能从他们对文本的审请中选出。
交叉文献服从该文件中涉及到的国际组织和欧洲出版物的内容的英国标准可能在“BSI目录”的“国际标准相似的指数”中被找到。
或者通过使用BSI电子目录的“搜寻”工作或者英国在线标准中找到。
此出版物没有声称包括一个合同中的所有必需的条款。
另外,使用者对于此标准的正确应用负有责任。
目录页数1.前言 (3)2.规范性参考书 (4)3.术语和定义、缩写和符号 (5)3.1术语和定义 (5)3.2缩写 (5)3.3符号 (5)4.必要条件 (6)4.1水气渗透指数 (6)4.2边缘密封长度 (6)4.3气体漏率 (6)5.试验方法 (7)5.1原理 (7)5.2试验箱的环境条件 (7)5.3试验样品的数量、说明、和选择 (9)5.4试验步骤 (10)6.测量的方法 (11)6.1露点的测量 (11)6.2水分含量的测量 (11)6.2.1概述 (11)6.2.2在容器中的干燥剂的水气含量 (11)6.2.3在有机间隔框里的干燥剂的水气含量 (12)6.2.4没有干燥剂剂的中空玻璃的水气含量 (12)7.试验报告 (14)附录A 露点测量的参考方法 (15)A.1概述 (15)A.2仪器和材料 (15)A.3步骤 (15)附录B 根据950℃干燥方法测量水气含量 (17)B.1适用性 (17)B.2仪器、材料和准备工作 (17)B.3最初和最后的水汽含量 (18)B.4标准的水气吸附体积 (20)附录C 根据Karl Fisher方法测量水气含量 (21)C.1适用性 (21)C.2仪器、材料和准备工作 (22)C.3最初和最后的水气含量 (22)C.4标准的水气吸附体积 (25)附录D 确定干燥剂的标准水气吸入体积 (27)D.1概述 (27)D.2专业资料 (27)D.3在容器中干燥剂通常被接受的数值 (28)D.4干燥剂的制造 (28)编撰者 (29)英文版本建筑用玻璃-中空玻璃-第二部分:水气渗透的长期试验方法和试验的必要条件CEN成员必须遵从CEN/CENELEC内部规则,此规则确定了给次欧洲标准与未做任何修改的国家标准同等地位的条件。
EN12790中文版
EN 1270child care articles-reclined cradles儿童使用产品-倾斜摇篮内容前言1 范围2 参考标准3 技术术语4 材料性能4.1 化学性能4.2 表面可燃性5 结构5.1 通则5.2 保护区域内开口5.3 边/点/角5.4 小物件5.5 线/绳/其它狭窄纤维5.6 保护区域内可动部件5.7 弹簧5.8 锁合及倾斜装置5.9儿童支撑之角度及高度5.10 稳定性5.11 静态强度5.12 手提篮动态强度5.13 可躺式摇篮防滑性5.14 束缚系统5.15 商标6 测试方法6.1 弹簧测试方法6.2锁合装置测试方法6.3 倾斜装置测试方法6.4 稳定性测试方法6.5 静态强度测试方法6.6 手提篮动态强度测试方法6.7 可躺式摇篮防滑测试方法6.8 束缚系统防滑测试方法6.9 束缚系统强度测试方法6.10 商标耐用性测试方法7 产品信息7.1 通则7.2 产品标识7.3 购买信息7.4 使用说明8不透气包装物附录A(标准) 测试重物附录B(参考) 偏差附录(参考) 测试荷重C前言本文献由CEN/TC 252”儿童用品”技术委员会制定,其秘书于AFNOR担当.本标准必须最迟于2003年4月通过发表相同内容的文本或通过签署确认而具备国家标准的相同效力.同时与上述标准相悖的所有国家标准必须最迟于2003年4月废除.本标准是由欧洲委员会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授权给CEN欧洲标准委员会制定的.根据欧洲标准委员会(CEN)与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的内部章程,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机构一定要执行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过,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1 范围本标准为6个月以下或重量不超过9kg的婴儿使用的固定式或折叠式可躺使式摇篮规定了安全要求及相应的测试方法.2 参考标准本标准通过注明日期或未注明日期的参考引用了一些其它出版物的条款.这些资料在本文中的适当部分引入并在后面注明了其出处.凡注明日期的参考,其出版物以后的修改或修改内容只有在以修正或修改形式引入本标准时才能适用于本标准.未注明日期的参考,被引用的出版物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EN 71-1, Safety of toys-part 1: Mechanical and physical properties.EN 71-2, Safety of toys-part 2: Flammability.EN 71-3, Safety of toys-part 3: 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EN 438-1, Decorative high-pressure laminates (HPL)-Sheets based on thermosetting resins-part 1: specification (ISO 4586-1: 1987, modified).ISO 48, Rubber vulcanised or thermoplastic – determination of hardness (Hardness between 10 IRHD and 100 IRHD).3 技术术语,在本标准中,使用了以下之技术术语:3.1 可躺式摇篮小孩在躺卧位置上使用的装置.其可以是静态的,摇动的或弹动的或以上几种形式的复合体,且其均应有可调的背靠.3.1.1 静态不会弹动或摇晃的产品.3.1.2 摇椅3.1.3 弹椅由于产品框体的弹性或其它的机械动作(如弹簧)等使儿童弹动的产品.3.2 束缚系统用来使小孩固定在可躺式摇篮上的系统.3.3 胯带在束缚系统上位于小孩两腿间为防止小孩从倾斜的摇篮内滑出的部件.3.4 搬运把手在摇篮上使摇篮可用手直接搬运的部件.3.5 结合线a.座椅和背靠的交线(见图1a)b.当座椅是弧形表面时,理论上的结合线”L”由下图1b确定.接合線3.6 收合机构用来收合可躺式摇篮的装置.3.7 锁合机构防止意外收合的装置.3.8 倾斜机构用来调整背靠或摇椅倾斜状态的装置.3.9 保护区域保护性的区域由下列程序来定义:⏹将附录C所示之测试荷重放于倾斜摇篮的中心位置上,并且其下底边与座椅结合线相平齐, 并使链球在其上部及右边上.假如可躺式摇篮是可调的,其应被调节到如图2所示的最大倾斜位置上.⏹用束缚系统将测试装置固定在其使用位置上.⏹保护区域的外边界是当链子紧绷时连接在链子末端的球之外边缘所移动到的整个区域区域.该外边界与可躺式摇篮之间的区域即为保护性的区域.⏹将测试装置放于左边重复进行测量一次,然后将背靠调节到其最上部的直立位置并在左/右两边分别重复测量一次.4 材料性能4.1 化学性能任何部件表面,塑胶涂覆层及油漆等都应符合EN 71-3之要求.4.2 表面燃烧性能当按EN 71-2测试时,可躺式摇篮表面上任何部件都不可出现闪火(如毛绒表面).5 结构5.1 通则如无特别规定,所有的力精度为±5%,所有荷重的精度为±0.5%,所有的角度精度±0.50.当使用附录A所示的测试荷重时,将其按图2所示放在可躺式摇篮上并用束缚系统固定.摇篮上的布类在按照制造商说明书建议的方式进行清洗,清洁,干燥两次后或之前其均应符合下列要求:假如布料可拆卸,任何使覆盖在产品表面上的布料不能重新安装于产品上的缩水并且不可出现妨碍可躺式摇篮性能的车缝及布料的破损.接合線5.2保护区域内的开口倾斜摇篮上不可有能夹陷儿童手指的末端未封闭的管子.在支撑小孩的部位上不可有介于5-12mm之间的孔洞,开口及间隙, 除非其最大插入深度不超过10mm.在测量孔洞,开口及间隙时应在5mm的探棒上施加30N的力, 在12mm的探棒上施加5N的力. 在测量孔洞,开口间隙前应将附录C之测试荷重C放在产品中间且其底部与摇篮结合线平齐.将产品在一个固定的使用位置上进行评估.在评估产品时紧固或束缚系统应处于闭合位置(使用位置)上.5.3 边,点,角所有可接触的边,角及突出物都应设计成能减少刺伤皮肤的危险.所有可接触的边,角,应符合图3a,3b,3c之图例或突出墙面厚度小于4mm时,应符合以下一种要求: 导角或导圆;⏹如图3d之折合,卷曲,螺旋状;⏹用塑胶涂层或其它有效方式如图3e所示进行保护.所有的表面都应光滑无毛刺.图3所示之最小弧度不适用于饺链,托架,钩子等小部件之最小弧度.5.4 小部件为避免吞食吸入小物件而引起的危险,能被小孩拆卸的部件以任意方向放置都不能放入EN71-1(见图4)规定之小物件筒.不能被拆卸的未分离部件,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a.将部件插入得够深以至小孩的牙齿或手指不可抓咬(可用EN 71-1规定之探规评估是否可抓咬);b.该部件与产品之连接足够紧固使其在经过EN 71-1规定之扭力及拉力测试后不可分离;c.按上述方法b测试后可以分离的部件在任意方向上都不可完全装入上述的小物件筒.5.5 绳线及其它狭窄的纤维丝除束缚系统外的线,绳及其它狭窄的布料在25N的拉力作用下其自由绳长不可超过220mm.5.6 保护区域内的可动部件为避免剪切/挤压危险,应避免形成剪切挤压点.在可触及的可动部件间的距离小于12mm时将出现剪切挤压点.若因为功能性的原因剪切挤压点不可能避免,在对产品按附录A进行加载或未加载时,可触及的可动部件间的最小开口尺寸应大于12mm或其最大开口尺寸小于5mm.5.7 弹簧若可躺式摇篮上装有弹簧,在按6.1进行测试时在弹簧的两个圈环间的距离大于3mm且小于12mm时其需要使用保护装置.5.8 锁合倾斜装置在按6.2.3进行测试时,其锁合及倾斜装置应保持功能.5.8.1 若可躺式摇篮之锁合倾斜装置未完全扣合时其能直立站立,在按6.2.1进行测试时其不可收合或翻覆.5.8.2 当将倾斜的摇篮按制造商说明进行安装时,其锁合倾斜装置均正常扣合,锁合及倾斜装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按6.2.2进行测试前及测试结束后需要至少50N的力将装置打开,或b.需要至少两个独立的动作打开锁合装置,且第二个动作应依赖于第一动作的执行并保持下才能完成,或c.需要至少两个独立同时进行的动作,以不同的操作原理以打开该锁合装置.当按6.2.2进行测试时,可躺式摇篮不可收合或翻覆. 当按6.2.3进行测试时,收合或倾斜装置应保持功能.5.9 儿童支撑之角度及高度5.9.1 摇动及静态摇篮在按6.3进行测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α角度应介于90-1800之间;b.β角度应介于0-1800之间;c.当按图5所示测量时HI距离应大于10mm.当摇篮装有任何可调的装置或挡块,其应在所有的极限位置进行测量.5.9.2 弹动摇篮在按6.3进行测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α角度应介于90-1800之间;b.β角度应介于30-800之间;c.当按图5所示测量时HI距离应大于10mm.当摇篮装有任何可调节的装置或挡块,其应在所有的极限位置进行测量.5.10稳定性当按6.4进行测试时,倾斜的摇篮不可翻覆.5.11静态强度在按6.5进行测试后,产品应符合本标准之规定要求.测试时, 按6.3进行测量之HI距离应大于10mm.5.12 手提篮的动态强度按6.6进行测试后,可躺式摇篮把手不可有任何损坏的迹象,并且功能应正常.5.13 可躺式摇篮的防滑性按6.7进行测试后可躺式摇篮向下滑动不可超过20mm.5.14 束缚系统5.14.1 通则可躺式摇篮上应装有可调尺寸的束缚系统,并且至少应由腰带和胯带组成.带子的宽度至少应为20mm.5.14.2 束缚系统的防滑性当按6.8进行测试时,任何调节器,扣具或夹具滑动不可超过20mm.5.14.3 束缚系统的强度当按6.9进行测试时,带子,紧固点或紧固装置均不可破裂,松散或与其支撑连接部位撕脱.5.15 标识按6.10进行测试后,任何标识都应清晰可读.6 测试方法6.1 弹簧测试方法将附录A规定之测试荷重B放于座椅上.测量2个弹簧圈间的距离.6.2 锁合机构的测试方法6.2.1 意外收合测试方法将躺卧式摇篮放于水平面上.在锁合装置未完全锁合的状况下检查躺卧式摇篮是否能保持在直立位置或半直立位置.将附录A所规定之测试荷重B放于座椅上,且与座椅结合线平齐并位于其宽度的中间位置上.6.2.2 锁合机构的测试方法将附录A规定之测试荷重B放于座椅上,且与座椅结合线平齐并位于其宽度的中间位置上.若其符合5.8.2a之要求,施加50N的力;若其符合5.8.2b及c之要求,进行一个开锁的动作;观察倾斜的摇篮是否收合或倾倒.6.2.3 锁合/倾斜机构的耐用性测试方法进行300次的开/关锁及背靠的调节测试.6.3 倾斜机构的测试方法将摇篮放于水平地面上.若可能将背靠调节到其最大的倾斜位置上.⏹在不加荷重的状况下测量角度α;⏹对于静态的或摇动型的摇篮在背靠的最大倾斜位置时放测试荷重B,在背靠处于直立位置时放测试荷重A并测量角度β.⏹对于弹动型摇篮背靠处于最大倾斜时放置测试荷重B,在背靠出于直立位置时放测试荷重A并测量角度β.⏹角度α是背靠与座椅的角度,而角度β是背靠与水平面的角度.6.3.1 角度的测量将20*12mm的木块靠着座椅边放置并且其倾斜板应紧靠着背靠,测量倾斜板与座板间的角度.6.4 稳定性测试方法将躺卧式摇篮放在一个13.50的光滑斜面上,并且靠在斜面的底部一个50mm高的挡块上.⏹轴向稳定性1.前轴向: 躺卧式摇篮的座椅朝斜面的底部;2.后轴向: 躺卧式摇篮的座椅朝斜面的顶部.⏹横向稳定性1.右側: 躺卧式摇篮垂直于斜坡表面;2.左側: 躺卧式座椅垂直于斜坡表面且为上述方向的反方向.在上述各种状况下,将附录A规定之测试荷重A放于座椅上并用束缚系统将其固定.用测试荷重B重复上述测试.假如座椅背靠可调节时,将座椅/背靠调节到最上部的直立位置处与最大的的倾斜位置上重复进行以上测试.6.5 静态强度测试方法将可躺式摇篮放于水平面上.若座椅背靠是可调节的,将其调节到最大倾斜位置处.在座椅上慢慢施加20kg的平均载荷.保持该荷重30min.6.6 手提篮动态强度测试方法将附录A所规定之测试荷重B放置在座椅上,使其与座椅结合线相平齐且位于其座椅左右两边的中间位置上.用束缚系统固定该测试荷重,测试荷重B应加以保护以免测试时损坏躺卧式摇篮的布料.将摇篮通过一个坚硬的钩子将摇篮把手与一个金属盘想连接以将摇篮悬挂.提起圆盘使其从100mm高处自由下落于四个橡皮脚垫上(脚垫高15mm,按ISO48测量之硬度为70±5IRHD,并且位于简坚硬的框架上).备注: ISO 48之70±5IRHD的硬度约相当于70的邵氏硬度.按10次/分钟的频率重复上述步骤1000次,移开该测试荷重并按检查产品是否符合5.12之要求.6.7 倾斜摇篮防滑测试方法在一个铺有光滑的层压板(按EN 438-1测试之耐磨/耐刮系数约为2)坚硬的平面上,将其倾斜到与水平面成120角.将躺卧式摇篮放在按斜面方向放在斜面上.假如座椅背靠是可以调节的,调节其位置到最大倾斜位置上(朝水平面方向).该测试应在倾斜或摇动装置关闭状态下进行.将附录A所规定之测试荷重的底边与座椅结合线平齐放于座椅上.改用测试荷重B重复上述之测试步骤.将躺卧式座椅于该状态下保持约5min.6.8 束缚系统防滑测试方法将足够长的束缚系统连接到连接/调节装置的一边上,并将其一端固定在拉力设备的一个爪上,另一端固定在拉力设备的另一爪上.两爪间的距离应为200mm.与两爪平齐在束缚带上画一条横线.将其中一爪的速度固定在500±10mm/min.在不改变样品位置的情况下减小两爪间的距离约为150mm,然后用该拉力设备对样品施加100±10N的拉力.达到要求之拉力后,将该拉力爪向中靠拢并在不调节样品位置情况下使两爪间的距离约为150mm. 然后对样品施加100±10N的拉力.当达到规定之拉力时, 又将该拉力爪往回靠拢, 使两爪间的距离回复到150mm.重复以上测试10次.测量两爪画线间的距离.6.9 束缚系统强度测试方法用适当的方式将摇篮固定以防止其移动.在每一个紧固点上施加100N的拉力并保持1min.⏹首先在正常使用方向上施加拉力;⏹在与开始方向成450角的方向上施加.若紧固点与摇篮移动方向相同,按6.8及6.8在两个不同产品上进行测试.在锁合系统锁合的情况下重复以上测试.6.10 标识耐用性6.10.1 测试仪器按ISO 105-X12之条款4.1.2及4.3进行.6.10.2 测试程序按ISO 105-X12之条款6.1及6.3擦贴标.7 产品信息7.1 通则所提供的产品信息应能减少躺卧式摇篮可预见之危险.产品信息应提供产品售卖国之官方语言.7.2 产品标识躺卧式摇蓝之贴标按6.10测试应清晰可见的永久标识,并至少应有以下信息:⏹制造商,进口商或售后服务商的名称或商标.⏹警告:WARNING – Never leave the child unattended (儿童应在承认的照看下使用);WARNING – It is dangerous to use this reclined cradle on an elevated surface(在高处使用本产品是非常危险的).在使用本产品时以上警告标应是可见的,并且应与图9之图符结合使用.7.3 购买信息在购买时购买信息应清晰可见并包含以下信息:a.制造商/进口商/售后服务商的名称或商标及地址;b.至少应包括可躺式摇篮的使用年龄及重量及其它信息假如其是不同的.c.警告语:WARING – Not recommended for children who can sit up by themselves(在儿童能独自坐立后不要使用该产品(约6个月/重9kg)).d.本标准号及日期.7.4 使用说明使用说明书应包括制造商/进口商/售后服务商的名称或商标及相应的地址等.使用说明应包括正确的安全的安装及使用说明.在说明书开始部分应为:WARNING –“Important keep for future reference”.还应包括以下之说明:a.not recommended for children who can sit up by themselves(6 months approximately; until 9kg)b.WARNING – Never leave the child unattended in the reclined cradle;c.WARNING – It is dangerous to put this reclined cradle on an elevated surface.d.Always use this restrained system;e.Instructions for the maintenance of the product and for cleaning or washing.f.8 不透气包装材料任何产品包装上使用不符合EN 71-1要求之塑胶薄膜都应在显要位置上标识以下信息: WARNING – To avoid danger of suffocation, remove this plastic cover before using this article. This cover should then be destroyed or kept away from children.附录A(标准)测试荷重测试荷重A测试荷重A是一个坚硬的直径为160±5mm高度为300±5mm,重量为9±0.01kg的圆柱体.其重心在圆柱体的中心位置上.所有的边都应导圆成弧度为5±1mm.圆柱体上还应有两个扣环,且扣环高度为150±2.5mm并位于圆环两边1800位置处(见图1).测试荷重B测试荷重B是一个坚硬直径为200±5mm,高度为300±5mm,重量为15±0.01kg的圆柱体,且其重心位于圆柱体的中心位置处.所有的边都应有5±1mm的导弹圆,上面还有两个扣环,扣环高度为150±2.5mm,且其位于两个圆柱体两边成1800的位置处(见图2).附录B(参考)特例特例: 根据规则,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受CEN/CENELEC标准化成员国限制的国家,可独自使用本国自己的相应法规.本欧洲标准不会因EC的任何指令而生效,在相关的CEN/CENELEC成员国中,代替本标准的相关法规是有效的,直到其被废除为止.法国:法国1991年12月20日版本的decree N91-1292之”防止因儿童用品的使用而导致的危险”,其在1991年12月24日出版在Offical Journal杂志上,其附录标题Ⅱ之第二段:儿童用品必须由那些在火焰/火花/或可能引发座椅火灾的物质作用下不能燃烧的材料组成, 或由几乎不可燃烧的材料组成(当导致燃烧的火焰移开时马上就熄灭), 或其火焰燃烧速率很低.相应地,在法国,本标准之5.3要求进行如下之补充:纤维或纤维覆盖物,或塑胶覆盖物在按EN71-2:1993之条款5.7测试时,其火焰燃烧速率不可超过30mm/s.附录C(标准)测试荷重C一个坚硬的圆柱体,其直径为160±5mm,高度为300±5mm,重量为15±0.01kg,其重心位于圆柱体的中心位置上.所有的边都应有5±1mm的导圆,圆柱上面还应有两个扣环,其应处于250±2.5mm 的圆柱体的两边上,相互间成1800角(见图C1).。
《欧盟铝材产品标准译文集》目录
《欧盟铝材产品标准译文集》目录第一章基础标准1.EN 515:1993 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状态代号2.EN 573-1:2004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第1部分:数字牌号体系3.EN 573-2:1994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第2部分:化学元素符号牌号体系4.EN 573-3:2009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第3部分: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5.EN 573-5:2007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第5部分:产品代号6.EN 575:1995铝及铝合金熔制中间合金7.EN 602:2004 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用于食品包装的半成品化学成分8.EN 1780-1:2002铝及铝合金重熔用、中间合金用、铸造用铝合金锭牌号第1部分:数字牌号体系9.EN 1780-2:2002铝及铝合金重熔用、中间合金用、铸造用铝合金锭牌号第2部分:化学元素符号牌号体系10.EN 1780-3:2002铝及铝合金重熔用、中间合金用、铸造用铝合金锭牌号第3部分:化学成分的表示方法11.EN 12258-1:1998铝及铝合金术语和定义第1部分:一般术语12.EN 12258-2:2004铝及铝合金术语和定义第2部分:化学分析13.EN 12258-3:2003铝及铝合金术语和定义第3部分:废料14.EN 12258-4:2004铝及铝合金术语和定义第4部分:铝工业残余15.EN 12392:2000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抗压设备用产品的特殊要求16.EN 14287:2004铝及铝合金包装和包装元件制造用产品的化学成分特殊要求17.EN 14361:2004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金属熔体取样18.EN 14392:2007铝及铝合金与食品接触的阳极化处理产品的要求19.EN 15530:2008铝及铝合金铝产品环境因素确定标准相关内容的一般性指南第二章板、带、箔标准20.EN 485-1:2008+A1:2009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21.EN 485-2:2008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第2部分:力学性能22.EN 485-3:2003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第3部分:热轧产品的尺寸和形位偏差23.EN 485-4:1993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第4部分:冷轧产品的尺寸和形位偏差24.EN 541:2006 铝及铝合金罐、密封容器和盖用轧制产品25.EN 546-1:2006铝及铝合金箔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26.EN 546-2:2006铝及铝合金箔第2部分:力学性能27.EN 546-3:2006铝及铝合金箔第3部分:尺寸偏差28.EN 546-4:2006铝及铝合金箔第4部分:特殊性能要求29.EN 683-1:2006 铝及铝合金翅片坯料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30.EN 683-2:2006 铝及铝合金翅片坯料第2部分:机械性能31.EN 683-3:2006 铝及铝合金翅片坯料第3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32.EN 851:1995 烹饪器具用铝及铝合金圆片和圆形坯料33.EN 941:1995 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圆片及圆形坯料34.EN 1386:2007 铝及铝合金花纹铝板35.EN 1396:2007 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涂层带材36.EN 12482-1:1998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再轧制用坯料第1部分:热轧用坯料37.EN 12482-2:1998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再轧制用坯料第2部分:冷轧用坯料38.EN 13981-2:2004铝及铝合金铁路结构用产品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第2部分:厚板与薄板39.EN 14121:2009铝及铝合金电工用薄板、带和厚板40.EN 14286:2008铝及铝合金危险品的存储和运输罐用可焊接轧制产品第三章管、棒、型材标准41.EN 754-1: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42.EN 754-2: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2部分:力学性能43.EN 754-3: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3部分:圆管尺寸和形位偏差44.EN 754-4: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4部分:方棒尺寸和形位偏差45.EN 754-5: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5部分:矩形棒尺寸和形位偏差46.EN 754-6: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6部分:六角棒尺寸和形位偏差47.EN 754-7: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7部分:无缝管尺寸和形位偏差48.EN 754-8: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8部分:穿孔管材尺寸和形位偏差49.EN 755-1: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50.EN 755-2: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2部分:力学性能51.EN 755-3: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3部分:圆棒尺寸和形位偏差52.EN 755-4: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4部分:方棒尺寸和形位偏差53.EN 755-5: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5部分:矩形棒尺寸和形位偏差54.EN 755-6: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6部分:六角棒尺寸和形位偏差55.EN 755-7: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7部分:无缝管尺寸和形位偏差56.EN 755-8: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8部分:穿孔管尺寸和形位偏差57.EN 755-9: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9部分:型材尺寸和形位偏差58.EN 1715-1:2008铝及铝合金拉制坯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一般要求和技术条件59.EN 1715-2:2008铝及铝合金拉制坯第2部分:电工用产品的要求60.EN 1715-3:2008铝及铝合金拉制坯第3部分:机械用(不包括焊接)产品的要求61.EN 1715-4:2008铝及铝合金拉制坯第4部分:焊接用产品的要求62.EN 12020-1:2008铝及铝合金 EN AW-6060、EN AW-6060精密挤压型材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63.EN 12020-2:2008铝及铝合金 EN AW-6060、EN AW-6060精密挤压型材第2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64.EN 13958:2008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冷拉圆形盘管65.EN 13981-1:2003铝及铝合金铁路结构用产品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第1部分:挤压产品66.EN 14024:2004 嵌接隔热条(胶)的金属型材机械性能要求、验证和评估测试67.EN ISO 15546:2007石油和天然气工业铝合金钻管第四章锻件及锻坯标准68.EN 586-1:1997铝及铝合金锻件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69.EN 586-2:1994铝及铝合金锻件第2部分:力学性能和其他性能要求70.EN 586-3:2001铝及铝合金锻件第3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71.EN 603-1:1996变形铝及铝合金锻坯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72.EN 603-2:1996变形铝及铝合金锻坯第2部分:力学性能73.EN 603-3:2000变形铝及铝合金锻坯第3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74.EN 604-1:1997铸造铝及铝合金锻坯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75.EN 604-2:1997铸造铝及铝合金锻坯第2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76.EN 13981-4:2006铝及铝合金铁路结构用产品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第4部分:锻件第五章铝及铝合金废料标准77.EN 13920-1: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部分:一般要求取样和检验78.EN 13920-2: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2部分:纯铝废料79.EN 13920-3: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3部分:导线和电缆废料80.EN 13920-4: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4部分:由单一变形合金构成的废料81.EN 13920-5: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5部分:由同系列两种或更多种变形合金构成的废料82.EN 13920-6: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6部分:由两种或更多种变形合金构成的废料83.EN 13920-7: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7部分:由铸件组成的废料84.EN 13920-8: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8部分:供铝分离工艺用的切碎工艺中产生的有色金属碎料85.EN 13920-9:2003 铝及铝合金废料第9部分:有色金属碎料的铝分离工艺中产生的废料86.EN 13920-10: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0部分:由使用过的铝制饮料罐组成的废料87.EN 13920-11: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1部分:铝铜散热器废料88.EN 13920-12: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2部分:由单一合金构成的车床切屑废料89.EN 13920-13: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3部分:由两种或多种合金构成的混合切屑废料90.EN 13920-14: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4部分:旧的铝制包装件组成的废料91.EN 13920-15: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5部分:去除涂层的旧铝包装件废料92.EN 13920-16: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6部分:由撇渣、浮渣、溢出物和金属粒子组成的的废料第六章其他标准93.EN 486:2009铝及铝合金挤压用锭坯94.EN 487:2009铝及铝合金轧制用锭坯95.EN 576:2003 铝及铝合金重熔用铝锭96.EN 577:1995 铝及铝合金液态金属97.EN 12206-1:2004 油漆和清漆建筑用铝及铝合金涂层第1部分:粉末喷涂涂层98.EN 12487:2007/AC:2008金属的腐蚀保护铝及铝合金漂洗和不漂洗铬酸盐转化涂层99.EN 13981-3铝及铝合金铁路结构用产品检验和交货技术条件第3部分:铸件。
EN1279-2
EN1279 建筑用玻璃-中空玻璃第二部分:水气渗透的长期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序言这个英国标准是欧盟1279-2:2002权威性的英语翻译。
在这个标准的准备过程中,联合国的参与者被建筑用玻璃和彩釉玻璃技术委员会B/520委托,对于中空玻璃生产的小组委员B/520/2有如下责任:1.帮助咨询者理解原文;2.提供重要的国际组织或者欧洲委员会关于理解或建议修改此标准的询问和提供联合国关心的知识;3.检测有关的国际组织和欧洲人的发展到时候在联合国宣布。
代表次委员会的一系列组织可能从他们对文本的审请中选出。
交叉文献服从该文件中涉及到的国际组织和欧洲出版物的内容的英国标准可能在“BSI目录”的“国际标准相似的指数”中被找到。
或者通过使用BSI电子目录的“搜寻”工作或者英国在线标准中找到。
此出版物没有声称包括一个合同中的所有必需的条款。
另外,使用者对于此标准的正确应用负有责任。
目录页数1.前言 (3)2.规范性参考书 (4)3.术语和定义、缩写和符号 (5)3.1术语和定义 (5)3.2缩写 (5)3.3符号 (5)4.必要条件 (6)4.1水气渗透指数 (6)4.2边缘密封长度 (6)4.3气体漏率 (6)5.试验方法 (7)5.1原理 (7)5.2试验箱的环境条件 (7)5.3试验样品的数量、说明、和选择 (9)5.4试验步骤 (10)6.测量的方法 (11)6.1露点的测量 (11)6.2水分含量的测量 (11)6.2.1概述 (11)6.2.2在容器中的干燥剂的水气含量 (11)6.2.3在有机间隔框里的干燥剂的水气含量 (12)6.2.4没有干燥剂剂的中空玻璃的水气含量 (12)7.试验报告 (14)附录A 露点测量的参考方法 (15)A.1概述 (15)A.2仪器和材料 (15)A.3步骤 (15)附录B 根据950℃干燥方法测量水气含量 (17)B.1适用性 (17)B.2仪器、材料和准备工作 (17)B.3最初和最后的水汽含量 (18)B.4标准的水气吸附体积 (20)附录C 根据Karl Fisher方法测量水气含量 (21)C.1适用性 (21)C.2仪器、材料和准备工作 (22)C.3最初和最后的水气含量 (22)C.4标准的水气吸附体积 (25)附录D 确定干燥剂的标准水气吸入体积 (27)D.1概述 (27)D.2专业资料 (27)D.3在容器中干燥剂通常被接受的数值 (28)D.4干燥剂的制造 (28)编撰者 (29)英文版本建筑用玻璃-中空玻璃-第二部分:水气渗透的长期试验方法和试验的必要条件CEN成员必须遵从CEN/CENELEC内部规则,此规则确定了给次欧洲标准与未做任何修改的国家标准同等地位的条件。
中空玻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06-12发布 2002-10-01实施前言本标准参考英国标准BS5713:1979《中空玻璃技术要求》,ASTM E546-88《中空玻璃结霜点测试方法》和JIS R3209-1998《中空玻璃》标准。
本标准是在原国家标准GB/T 11944-1989《中空玻璃》和GB/T 7020-1986《中空玻璃测试方法》的基础上修订的,并将两标准合为一个标准。
本标准与GB/T 11944-1989和GB/T 7020-1986的主要技术差异为:——中空玻璃重新定义。
包括了胶条式中空玻璃;——中空玻璃常用规格、最大尺寸采用了BS 5713:1979的规定;——中空玻璃尺寸偏差采用了JIS R3209-1998的规定——中空玻璃密封性能增加了对5mm+9mm+5mm厚度样品的技术要求;——露点试验中对露点仪与玻璃的接触时间参照了ASTM E546-1988和JISR3209-1998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增加了对密封性能试验、露点试验、气候循环耐久性试验的环境条件要求;——耐紫外线幅照性能增加了对原片玻璃的错位、胶条蠕变等缺陷的要求。
对该项试验的环境条件不做要求;——将气候循环耐久性能和高温高湿耐久性能分开进行判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 11944-1989和GB/T 7020-1986。
本标准由中国建材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营盛明玻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勇、刘志付、嵇书伟、高淑兰、董凤龙、王立祥、李新达。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9年12月23日。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玻璃的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冷藏等用途的中空玻璃。
2、规范性应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国外中空玻璃标准之间的比较
国外中空玻璃标准之间的比较将原有国外标准和现行国外标准进行比较。
对原有标准之间的比较,我们着重考察美国标准和加拿大标准,亦即:ASTM E773、E1887、E774和CAN/CGSB 12.8。
现行标准,亦即统一后的标准,主要分为两大体系,北美标准ASTM E2188、E2189、E2190和欧标EN 1279, 1-6部分。
最后,我们还将简单扼要地介绍一下正在制订中的中空玻璃的ISO国际标准,即DIS 20492 (标准草案)。
但是,对上述标准的比较我们将有所侧重,分三个层次进行。
北美标准与现行的国标GB11944-2002最为接近,且占有的资料较多,因此,着重介绍。
接下来,将北美标准与欧标进行比较详尽的比较。
国际标准ISO目前为草案阶段,预计明年实行,这里对此只进行概述。
从顺序上看:首先是北美标准,然后是北美标准和欧洲标准,最后,ISO标准。
中空玻璃标准的基本内容国外现行的和原有中空玻璃检测标准,尽管有一些区别,但一般来说,都包括:加速老化实验、化学雾化实验、样品规定、惰性气体的检测和检测的判定标准。
亦即:1) 加速气候老化实验a) 高湿检测b) 气候循环检测2) 化学雾化实验3) 样品规定4) 检测判定标准5) 氩气/惰性气体充气检测各国中空玻璃标准除了含有上述检测的基本元素之外,欧标EN1279还包括:中空玻璃辅助材料的物理性能检测,一致性评估和生产控制和周期性检测。
应该指出,后面这些内容虽然没有列入北美中空玻璃标准,但同样的内容,却规定却分别列在IGCC(美国中空玻璃认证委员会)和IGMA(北美中空玻璃制造商联盟,亦即北美中空玻璃协会)的认证要求中。
兹分别叙述。
高湿检测该实验目的是,模拟自然界中水气进入中空玻璃的过程,迫使水气渗入中空玻璃的密封胶内并进入中空玻璃空气层内。
北美的各个标准之间的比较。
相同之处:所使用的设备基本相同。
区别:CAN12.8中规定有温度循环,稳定淋水,在原有的ASTM和HIGS(统一后的ASTM标准)中没有循环,相对湿度不变;按原有的ASTM和HIGS标准检测,时间比CAN12.8多50%;lCAN12.8标准规定高湿和气候循环两项实验中,使用不同的样品;而原有的ASTM和统一后的ASTM标准中都规定使用同一样品。
TPS 热塑性隔条
热工数据 Thermotechnical date
Aluminum window 铝 窗 Uf frame 窗框传热系数 Uf Ug glass Low-e 中空玻璃传热系数 Ug 2.0W/m2K
铝条
聚丙烯/不锈钢复合条
TPS 暖边条
降低能耗/二氧化碳减排 Reduce energy consumption/carbon dioxide emissions
中空玻璃边缘的热成像图 ∧
热成像下的房屋热量损失 ∧
● ●
等温曲线-铝隔条
等温曲线-TPS 热塑性隔条
● ● ● ●
稳定室内气候 降低空气对流 更加舒适的室内环境 降低边缘水雾产生,抑 制霉菌生长
● ● ● ● ● ●
● ●
降低窗框的维护费用 降低模具应力
暖 边 对 室 内 温 度
注:华氏度: F=32+1.8×C
3、非常优益的暖边性能:
● ● ● ●
该隔条系统不含任何的金属 能够提供非常低的边缘 U 值 在玻璃内外表面拥有更为平均的表面温度分布 最大程度上降低边缘的结露现象,满足人们对于生活品质的不断追求
TPS 中空玻璃系统,凭借出色的表现,在结构幕墙、商用建筑、住宅建筑、大巴、汽车等领
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热塑性 TPS 隔条
传统金属隔条
TPS 可以根据需要在内部添 加装饰性隔条
热塑性 TPS 隔条
传统金属隔条
6
Thermoplastic Spacer —Supper Warm Edge System 台玻集团—TPS 超级暖边系统
TAIWAN GLASS GROUP
7
产品尺寸 Products size
全球测试报告 Global Test Reports
欧盟家具需要做的测试
家具需要做的测试欧洲市场相关机械测试标准EN 1335-1: 办公家具–办公室工作椅–第一部分: 尺寸EN 1335-2: 办公家具–办公室工作椅–第二部分: 安全要求EN 1335-3: 办公家具–办公室工作椅–第三部分: 测试方法EN 1728: 家用–座椅–测试方法-强度和耐久测试prEN 12521: 家具- 强度,耐久和安全- 家用桌子的要求DIN 68877: 工作转椅; 安全要求测试EN 13761: 办公家具–访客椅EN 1730: 家用家具–桌子- 强度,耐久与平衡性测试方法EN 15372: 家具–强度,耐久与安全-非家用桌子要求EN 527-1: 办公家具–工作台和桌子- 第一部分: 尺寸EN 527-2: 办公家具–工作台和桌子- 第二部分: 机械安全要求EN 527-3: 办公家具–工作台和桌子- 第三部分: 平衡性和结构机械强度测试方法EN 14074: 办公家具–台,桌和储物家具- 可移动部件的强度和耐久测试方法EN 14073-1: 办公家具–储物家具- 第一部分: 尺寸EN 14073-2: 办公家具–储物家具- 第二部分: 安全要求EN 14073-3: 办公家具–储物家具- 第三部分: 平衡性和结构强度测试方法EN 13453-1: 家具–非家居使用双层床和高床–第一部分: 安全,强度和耐久要求EN 13453-2: 家具–非家居使用双层床和高床–第二部分: 测试方法EN 1023-1: 办公家具–屏风- 第一部分: 尺寸EN 1023-2: 办公家具–屏风- 第二部分: 机械安全要求EN 1023-3: 办公家具–屏风- 第三部分: 测试方法BS 4875-8 家具–强度和平衡性–非家居使用家具的平衡性测试方法户外家具欧洲市场相关机械测试标准EN 581-1: 户外家具–露营,家居和公共场合使用座椅和桌子–第一部分: 一般安全要求EN 581-2: 户外家具-露营,家居和公共场合使用座椅和桌子–第二部分: 座椅机械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EN 581-3: 户外家具-露营,家居和公共场合使用座椅和桌子–第三部分: 桌子机械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EN 1022: 家居–座椅–平衡性青少年/儿童家具欧洲市场相关机械测试标准EN 1729-1: 家具–教育机构使用座椅与桌子–第一部分: 功能尺寸EN 1729-2: 家具–教育机构使用座椅与桌子–第二部分: 安全要求与测试方法EN 716-1: 儿童家用轻便小床和折叠床–第一部分:安全要求EN 716-2: 儿童家用轻便小床和折叠床–第二部分:测试方法EN 14988-1: 儿童高脚椅- 第一部分:安全要求EN 14988-2: 儿童高脚椅- 第二部分:测试方法;EN 747-1: 家具–家居使用双层床和高床–第一部分: 安全,强度和耐久要求EN 747-2: 家具–家居使用双层床和高床–第二部分:测试方法EN 1130-1: 家具–家用婴儿床和摇篮- 第一部分:安全要求EN 1130-2: 家具–家用婴儿床和摇篮- 第二部分:测试方法EN 12221-1: 家居使用换尿布台–第一部分:安全要求EN 12221-2: 家居使用换尿布台–第二部分:测试方法家用家具欧洲市场相关机械测试标准EN 1730: 家用家具–桌子–强度,耐久和平衡性的测试方法prEN 12521: 家具- 强度,耐久和安全–家用桌子要求EN 1022: 家用–座椅–平衡性EN 1728: 家用–座椅–测试方法–强度和耐久prEN 12520: 强度,耐久和安全- 家用座椅要求EN 14749: 家用和厨房储物家具和操作面- 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EN 1725 : 家用家具–床和床垫–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BS 4875-1: 家具–强度和平衡性–家居座椅结构的强度和耐久要求BS 4875-5: 家具–强度和平衡性–家用手推车和桌子的强度,耐久和平衡性要求家具五金配件欧洲市场相关机械测试标准EN 15570: 家具五金- 铰链与其配件的强度和耐久测试–垂轴固定的门铰EN 15338: 家具五金- 可拉伸部件与其配件的强度和耐久测试EN 12529/12527: 脚轮。
欧洲摇椅安规EN12790-02
搖椅安規—EN12790:2002-10本歐規經由CEN于2002年2月17日核準。
CEN委員會必須符合CEN/CENELEC內部的規定而不能有任何變更,并將此標準做為國家的標準。
此歐規是由CEN建立三個正式的版本(英文,法文,德文)。
其它的版本是由個別的CEN委員會翻譯和告知文書中心組,做為相同正式的版本。
CEN委員國為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愛爾蘭,義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國。
目錄前言(略) (3)l 範圍 (4)2參考的規範 (4)3定義和名詞解釋 (4)4材料的特性 (5)4.1化學的特性 (6)4.2表面閃火 (6)5結構 (6)5.1一般性 (6)5.2開囗 (6)5.3邊,點,角 (7)5.4小物件 (8)5.5繩子,線和其它窄布 (8)5.6移動零件 (8)5.7彈簧 (8)5.8鎖定机構 (8)5.9傾斜裝置的角度與高度 (9)5.10穩定性 (9)5.11靜態強度 (9)5.12手把動態強度 (9)5.13搖椅的滑動量 (9)5.14安全帶裝置 (9)5.14.1一般性要求 (9)5.14.2安全帶裝置的滑動量 (9)5.14.3 安全帶裝置的強度 (9)5.15標識 (10)6測試方法 (10)6.1彈簧測試方法 (10)6.2鎖定机構測試方法 (10)6.3傾斜机構測試方法 (10)6.4穩定性測試方法 (10)6.5靜態強度測試法 (11)6.6手把動態強度測試方法 (11)6.7搖籃滑動量測試方法 (12)6.8安全帶裝置滑動量測試方法 (13)6.9安全帶裝置強度測試方法 (13)6.10標識耐久性 (13)7產品資訊 (13)7.1 一般性要求 (13)7.2產品的標識 (13)7.3 購買資訊 (14)7.4 使用說明書 (14)8 無法穿透的包裝 (15)附件A附件B附件C1範圍本安規是說明 適用于6個月或9kg重以下的小孩的固定或折疊搖籃之安全要求和相關的測試方法。
欧盟学生用品标准
欧盟学生用品标准
欧盟针对学生用品制定了一系列标准,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标准:
1. EN 71系列:这是玩具安全方面的标准。
它规定了玩具的物理、机械、化学和燃烧安全性能要求。
2. EN 14362:这是有机化学物质标准,适用于与人体接触的纺织物和相似材料。
它规定了这些材料中特定有害物质的限制。
3. EN 1150:这是关于反光材料的标准,适用于学生用品中可能需要增加可见性的产品,如背包、背心等。
4. EN 581和EN 1728:这两个标准涉及办公椅和学生椅子的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
5. EN 71-3:这是关于玩具中重金属含量的标准。
它规定了对铅、镉、汞等重金属的限制,以确保儿童不会因接触到玩具而受到重金属污染。
6. EN 16781:这是一项可持续性标准,适用于学生用品的环境性能评估和声明。
它要求制造商在产品上提供关于材料成分、能源使用和废物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并确保学生用品符合欧盟的法律要求。
制造商和供应商需要遵守这些标准,以确保他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欧盟市场的规定。
中空玻璃的性能标准
中空玻璃的性能标准中空玻璃是将两片以上的平板玻璃用铝制空心边框框住,用胶结或焊接密封,中间形成自由空间,并充以干燥空气,具有隔热、隔音、防霜、防结露等优良性能,是现代不可缺少的门窗构件,也是新兴的透明墙体材料。
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建筑节能已引起广泛重视并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建筑物门窗的保温隔热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环节,因此,今后中空玻璃的使用将越来越广泛。
下文介绍的是国际中空玻璃标准的相关内容及发展历程。
目前国际上中空玻璃性能测试方法及评估中空玻璃性能的测试方法有两大类:一类是以欧盟作为代表的欧洲标准EN1279,另外一类是以北美地区为代表的北美中空玻璃标准ASTME2190、ASTME2188、ASTME2189.这两类中空玻璃标准都是经过多年的实践,并根据科技的发展、产品质量的提高及人们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从不同的国家标准中演化而来的。
EN1279中空玻璃标准EN1279标准在正式成为欧洲标准之前,也曾经多次与各个国家的标准开展协调,并与很多国家的标准做比较,经过多方讨论,最终被大多数国家所承受成为EN标准,最典型的是与意大利国家标准接轨。
意大利国家产品认证MQV标志很难被其他欧洲国家承受为一个质量标志,主要原因有:①非强制的证明构造(充分自愿);②参考标准UNI7171是作废的标准;③附加的测试标准没有参考任何官方标准。
为了修改UNI7171标准,结束的部分被要求将UNI向CENTC129接合,新的意大利标准将承认WG4的工作成果,在MrDeChateau(欧洲建筑玻璃标准之父)的帮助下,废除的部分被承认,而且“MarchioUNI”标准的工作能够得以继续开展。
1996年,UNI标准成为中空玻璃质量标志的正式成员,这样给prEN1279标准的推广产生了新的推动力,并使意大利成为承受prEN1279标准不同部分的第一个国家,这也促进了prEN1279在欧洲国家的推广和应用。
EN12778烹饪器具-家用压力炊具——中文翻译
烹饪器具——家用压力炊具1范围这份欧洲标准定义了的相关术语,颁布了制造,安全和功能要求,以及相关的测试和使用标注,标签和说明书的指定数据。
这份标准适用于总体积达25L,工作压强在4KPa~150 KPa之间,整体加热或单独加热的家用压力烹饪器具。
注意文中提到的所有压强都与大气压强有关。
2引用标准这份欧洲标准编入了其他出版方的注明日期引用标准和不注明日期引用标准和规定。
这些引用标准标注在文中的适当位置,接着列出了出版社。
对于注明日期引用标准,后续的修改或版本的修订只有编入才适用。
对于不标注日期引用标准,适用最近出版的版本。
EN 30-1-1, BS EN 30-1-1 家用烹饪设备燃气.安全.一般EN 60335-1,家用和类似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一般要求(IEC 60335-1:1991,修订)EN 60335-2-15,家用和类似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IEC 60335-2-15:1995)EN 12983-1:2000,炊具在炉、灶或铁架上使用的家用炊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3术语及定义对本欧洲标准而言,下列定义适用。
3.1压力炊具安装有可移动的盖,尤其为了是在一定压强下蒸煮食物。
它可以在炉上使用或安装整体加热源。
3.2容积压力炊具在没有盖盖时的储水量,注到水平线的边缘。
3.3总体积由锅体和盖子限定了压机炊具的体积。
3.4有效容积容积的三分之二。
3.5独立加热压力器具没有一个整体的加热源部分。
3.6整体加热压力器具有整体的加热源部分。
3.7工作压强烹饪时的实际压强。
3.8控制压强制造商或供应商规定的压强控制装置的工作压强。
3.9最大允许压力制造商设计或指定的压力炊具最大压力。
3.10压力控制装置在使用时控制器具内部压强的装置。
3.11安全装置防止压力器具超过安全压力的装置。
3.12压力指示器标示器具内部压强的可视或听觉装置。
注意可以是4.5.3中规定的任意一种类型。
3.13安全打开系统在器具在一定的压强下工作时,防止器具打开的一种手动或自动系统。
EN 1279
EN 1279prEN 1279-3:1995 第1 页建筑用玻璃—中空玻璃单元第3部分:充气中空玻璃单元的初始类型测试;气体泄漏速率1 范围1.1 总则本草案欧洲标准规定了充空气和其它气体的中空玻璃单元的特征和要求,该中空玻璃主要用于窗户,门,分隔,幕墙和屋顶。
根据相应试验方法的测量或计算机模型的计算机模拟,保证中空玻璃与健康,安全和节能有关的性能。
本文也提供了符合本EN产品的评价方法。
本草案欧洲标准还包括了一些对中空玻璃很重要的其它特征。
也包括标记环境。
本欧洲标准没有完全包括那些对边部没有紫外线保护的玻璃,例如结构密封玻璃系统。
对于这些情况,需遵循另外的标准。
为了给工厂足够的时间达到第2部分“充气中空玻璃单元初始型式测试”和第5部分“中空玻璃单元的认证测试”的要求,允许有一个过渡期,时间从现在到1998年底,对于已经存在的符合国际条例的产品,允许期投放本地市场。
过度期后,本标准的所有部分都必须应用。
本部分标准关系充气中空玻璃单元,本标准的目标是使单元获得足够的耐久性,并且重要的是确保在使用期限内,例如隔热和隔声等的性能没有明显的变化。
整个使用期内,气体输出/空气输入的平衡是很重要的,隔热和隔声可能会受到气体浓度的影响。
对1.2.2条中所列的气体,经验表明只要满足本标准的要求,结果肯定能达到。
1.2 适用1.2.1 一般性适用对于一般性适用,参考本标准第1部分,总则和尺寸公差,1.2条。
1.2.2 特殊性适用本部分标准的要求和测试方法直接适用于含有氩气(Ar)和/或六氟化硫(SF6)气体以及这些气体和空气的混合气体的中空玻璃单元。
对其它气体,它们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尤其是稳定性,和其它中空玻璃组成之间的作用,以及对隔热和隔声的影响,根据4.5条和附录A,这些都必须被指出。
由于度量的原因,密封性测试方法仅适用于每种气体体积组成超过15%的玻璃单元。
测量中空玻璃的密封性不是如此简单,不能期望每一个操作者都能够利用标准,而没有任何特殊知识,就能观察到正确的结果。
硅胶产品检测的en标准
硅胶产品检测的en标准
硅胶产品通常需要符合欧洲市场的EN标准,以下是一些与硅胶
产品相关的EN标准:
1. EN 71-3,这是欧洲玩具安全标准的一部分,涉及有毒元素
的限制,包括硅胶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
2. EN 1400,这是关于婴儿用奶嘴的标准,其中可能包括硅胶
制成的奶嘴部分的要求。
3. EN 14350,这是关于婴儿喂养用品的标准,也涉及硅胶制品,例如奶瓶或奶嘴。
4. EN 12868,这是关于硅胶制品食品接触材料的标准,确保硅
胶产品在接触食品时不会释放有害物质。
5. EN 1400-2,这是关于婴儿用品安全的标准,也可能涉及硅
胶制品。
这些标准涵盖了硅胶产品在安全性、有害物质释放、婴儿用品
等方面的要求。
在出口到欧洲市场时,硅胶产品需要符合相应的EN 标准,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当然,具体适用的标准取决于产品的具体用途和特性,因此在进行产品检测时需要根据产品的特点选择适当的EN标准进行测试和认证。
EN 1279-3(译文)建筑用玻璃—中空玻璃第3部分:充气中空玻璃单元的初始类型测试;气体泄漏速率要点
建筑用玻璃—中空玻璃单元第3部分:充气中空玻璃单元的初始类型测试;气体泄漏速率1 范围1.1 总则本草案欧洲标准规定了充空气和其它气体的中空玻璃单元的特征和要求,该中空玻璃主要用于窗户,门,分隔,幕墙和屋顶。
根据相应试验方法的测量或计算机模型的计算机模拟,保证中空玻璃与健康,安全和节能有关的性能。
本文也提供了符合本EN产品的评价方法。
本草案欧洲标准还包括了一些对中空玻璃很重要的其它特征。
也包括标记环境。
本欧洲标准没有完全包括那些对边部没有紫外线保护的玻璃,例如结构密封玻璃系统。
对于这些情况,需遵循另外的标准。
为了给工厂足够的时间达到第2部分“充气中空玻璃单元初始型式测试”和第5部分“中空玻璃单元的认证测试”的要求,允许有一个过渡期,时间从现在到1998年底,对于已经存在的符合国际条例的产品,允许期投放本地市场。
过度期后,本标准的所有部分都必须应用。
本部分标准关系充气中空玻璃单元,本标准的目标是使单元获得足够的耐久性,并且重要的是确保在使用期限内,例如隔热和隔声等的性能没有明显的变化。
整个使用期内,气体输出/空气输入的平衡是很重要的,隔热和隔声可能会受到气体浓度的影响。
对1.2.2条中所列的气体,经验表明只要满足本标准的要求,结果肯定能达到。
1.2 适用1.2.1 一般性适用对于一般性适用,参考本标准第1部分,总则和尺寸公差,1.2条。
1.2.2 特殊性适用本部分标准的要求和测试方法直接适用于含有氩气(Ar)和/或六氟化硫(SF6)气体以及这些气体和空气的混合气体的中空玻璃单元。
对其它气体,它们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尤其是稳定性,和其它中空玻璃组成之间的作用,以及对隔热和隔声的影响,根据4.5条和附录A,这些都必须被指出。
由于度量的原因,密封性测试方法仅适用于每种气体体积组成超过15%的玻璃单元。
测量中空玻璃的密封性不是如此简单,不能期望每一个操作者都能够利用标准,而没有任何特殊知识,就能观察到正确的结果。
EN 1279-3(译文)建筑用玻璃—中空玻璃第3部分:充气中空玻璃单元的初始类型测试;气体泄漏速率
建筑用玻璃—中空玻璃单元第3部分:充气中空玻璃单元的初始类型测试;气体泄漏速率1 范围1.1 总则本草案欧洲标准规定了充空气和其它气体的中空玻璃单元的特征和要求,该中空玻璃主要用于窗户,门,分隔,幕墙和屋顶。
根据相应试验方法的测量或计算机模型的计算机模拟,保证中空玻璃与健康,安全和节能有关的性能。
本文也提供了符合本EN产品的评价方法。
本草案欧洲标准还包括了一些对中空玻璃很重要的其它特征。
也包括标记环境。
本欧洲标准没有完全包括那些对边部没有紫外线保护的玻璃,例如结构密封玻璃系统。
对于这些情况,需遵循另外的标准。
为了给工厂足够的时间达到第2部分“充气中空玻璃单元初始型式测试”和第5部分“中空玻璃单元的认证测试”的要求,允许有一个过渡期,时间从现在到1998年底,对于已经存在的符合国际条例的产品,允许期投放本地市场。
过度期后,本标准的所有部分都必须应用。
本部分标准关系充气中空玻璃单元,本标准的目标是使单元获得足够的耐久性,并且重要的是确保在使用期限内,例如隔热和隔声等的性能没有明显的变化。
整个使用期内,气体输出/空气输入的平衡是很重要的,隔热和隔声可能会受到气体浓度的影响。
对1.2.2条中所列的气体,经验表明只要满足本标准的要求,结果肯定能达到。
1.2 适用1.2.1 一般性适用对于一般性适用,参考本标准第1部分,总则和尺寸公差,1.2条。
1.2.2 特殊性适用本部分标准的要求和测试方法直接适用于含有氩气(Ar)和/或六氟化硫(SF6)气体以及这些气体和空气的混合气体的中空玻璃单元。
对其它气体,它们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尤其是稳定性,和其它中空玻璃组成之间的作用,以及对隔热和隔声的影响,根据4.5条和附录A,这些都必须被指出。
由于度量的原因,密封性测试方法仅适用于每种气体体积组成超过15%的玻璃单元。
测量中空玻璃的密封性不是如此简单,不能期望每一个操作者都能够利用标准,而没有任何特殊知识,就能观察到正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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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标准:1279-3:2002 建筑玻璃-中空玻璃单元-第三部分:透气率和气体浓度的公差的长期测试方法和必要条件目录4前言5范围2 -5参考书目及标准3 -6条款、定义、符号4 -.................................8要求/必要条件4.1 -......................................8漏气率4.2 -...................8气体浓度公差4.3 - ..8露点和湿气透过率4.4 -......................8边缘密封强度4.5 - .....8除氩气、空气、六氟化硫之外气体的附加条件5 -...................................................8测试5.1 -..........................................8测试原理5.2 -..................................................8仪器5.2.1 -...................................8气候模拟装置5.2.2 -..9透气率测试箱5.2.3 -.................9气体分析仪器5.2.4 -..............................9气体取样装置5.3...............................................9测试样本5.3.1..........................9试样制备备5.3.2..............................10试样数量5.3.3 ........................10建筑及外观5.4...............................................10程序5.4.1.................10试样内部容量限度5.4.2...............................................10大气暴露5.4.3............................10测试透气率5.4.4..................................................11气体分析5.5.................................11评估6...............................11测试方法精确度7...............................................................11实验报告附件A 针对其他气体的标准要求 (13)A.1 气体与中空玻璃成分间交互作用的耐久性 (13)A.2........13隔热、隔音效果A.3.......14填充氪气实例评估附件B (非标准的)关于隔音隔热与人工老化和自然老化之间的关系 (15)附件C (非标准化的)气体色谱法决定透气率 (16)C.1..................................16测试原理C.2......................................................16仪器C.2.1.......................................................16整箱C.2.2......................................................18环形箱C.2.3.............................................19冷却阀C.2.4...........................19气体色谱法C.2.5.............................................19连接块C.2.6................................................................19溶剂C.2.7......................19气体的净化和运载C.2.8........................................20标准气体C.3.....................21测试样品的准备C.4............................................................21程序C.4.1.............................21仪器的连接C.4.2........................21安装试样C.4.3.................................21温度C.4.4....................................................21标准C.4.5.............21漏气率测试方法C.4.6............................................25间隔测试C.4.7.....................................................25结果.........................................................27参考书目前言本标准1279-3:2002由技术委员会编写"建筑玻璃".这个欧洲标准,有国家标准地位原文发表或背书于2003年5月与之冲突的国家标准应最迟在2003年5月废除. 这份文件是1279标准系列"建筑玻璃-中空玻璃单元"中的一部分,包含以下内容:第1部分:一般性, 容许尺寸误差和体系描述规则.第2部分: 水分渗透的长期试验方法和要求.第3部分: 漏气率和气体浓度误差的长期试验方法和要求.第4部分:测试边缘密封物理属性的方法.第5部分:整体评估.第6部分:工厂生产控制和定期测试.附件A是规范. 附件B和C是信息资料. 跟据内部规章、下列国家需执行欧洲国家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 瑞士和英国.一、范围本欧洲标准是中空玻璃标准,定义了中空玻璃单位并确保有合适的方法检验中空玻璃是否符合这一标准:-节约能源,因为U值和太阳因素均发生不明显变化;-健康环保,因为噪音减少,显示无明显变化;-保障安全,因为机械阻力无明显变化.它涵盖更多的贸易重要性. 标识条件包含其中.中空玻璃主要用途为安装有抗紫外线辐射防护要求的门窗、幕墙、屋顶和隔板.注意在某些情况下是无法防止紫外线辐射边缘的如结构密封胶玻璃系统,欧洲技术规格也应当遵循. 见参考书目[2]、[3].标准的这部分,与其他部分密切相关,与世界其他地区的标准,包括:-漏气率测验;-气体浓度公差; 作为一种测试方法,核实产品是否符合其系统描述与中空玻璃单元相关方面的定义.二、标准参考书目本欧洲标准符合标注日期或未标注日期的参考书目或其他出版物. 这些规范在适当的地方参考引用的文本在后面列出. 对标注日期的标准,后来修改或修订任何地方都要与本欧洲标准的修订和修改一致. 对于未标注日期的/无限制日期的日期的参考标准,应参照其最新版。
(包括修订版).EN572-1建筑用玻璃. 基本钠钙硅酸盐玻璃制品第1部分:定义和一般物理机械特性EN 572-2, 建筑用玻璃.基本钠钙硅酸盐玻璃制品.第2部分:浮法玻璃EN 673 建筑用玻璃.导热系数(U值)的测定.计算方法EN 1279-1 建筑玻璃中空玻璃单元第1部分:一般性尺寸公差和系统描述规则EN 1279-2 建筑玻璃中空玻璃单元第2部分: 长期检测方法和湿蒸汽透过要求EN 1279-4 建筑玻璃中空玻璃单元第4部分: 边缘密封物理特征的测试方法EN 1279-6 建筑玻璃中空玻璃单元第6部分: 工厂生产管理和定期测验EN 12758:, 建筑物用玻璃.玻璃窗和空气隔声.定义和特性测试,3术语和定义、符号就本欧洲标准, 条款定义在1279-1也适用。
3.1充气中空玻璃单元指中空玻璃单元内部填充有除空气外其他气体,目的是增强其隔热隔音效果。
3.2气体浓度 C内部气体浓度百分比;Ci 为中空玻璃气体i的浓度ci,o是依据基础隔音测试或计算或隔热测试确定各自的Rw和U值的一个名义值;ci,f是预计的最终气体i浓度百分值.详见附件A注意:ci,o的用法也可参见EN 1279-6.3.3漏气率Li:Li:所表示的比例是气体i每年从充气中空玻璃单元中泄露的气体的百分比。
按下列公式计算:(公式忽略) (1)字符意义见表一表一---公式涉及符号的意义及单位符号描述3.4UpU-值(见 EN 673): 导热值通常根据气体浓度ci,o决定。
另见附件A3.5Rw,p(C/Ctr)Rw(C/Ctr)-值 (见 prEN 12758): 需测的噪音减少指数通常由气体浓度ci,o决定。
另见附件A4 要求4.1 漏气率漏气率, Li,是对于气体浓度超过15 %, 也可以是空气, 标准值按照第5条描述测量应该是Li < 1,00 in % a-1 (2) 注意:对于多数的中空玻璃单元,十年的自然老化后标准的Li 值略高于实际Li 值,因此限制值不能用来计算中空玻璃的整个使用寿命中的气体浓度。
见附件B.如果是以聚硫、聚氨酯、硅酮或聚异丁烯为主要原料的密封胶,决定氩气漏气率将取代SF6 六氟化硫和空气的漏气率测试4.2 气体浓度误差参见EN 1279-6.4.3露点和湿气透过率/指数有关露点和湿气透过率/指数的测试与要求,参见EN 1279-2.4.4边缘密封强度有关边缘密封强度的要求,参见EN 1279-4.4.5除氩气、空气、六氟化硫之外气体的附加条件有关要求参见附件A.5 测试5.1 测试原理在测试中,20℃时测量漏气率要根据EN 1279-2中所述测试试片的指定要求,并做出如下修改。
-循环周期缩短至28;一在58℃恒温箱的时间降至4周.测量气体的漏气,要把中空玻璃单元放置在一个密闭容器中,在给定的时间内测量出它的漏气量,而后对中空玻璃内的气体浓度作出分析,从而计算出漏气率。
5.2 仪器5.2.1气候模拟装置气候模拟测试仪器要求详见EN 1279-2.5.2.2透气率测试箱测量漏气率要使用可调节温度的密闭试验箱,要尽可能的减少试验箱内试样的压力,因此试验箱中剩余的空间尽可能小,试样的边缘密封区域就会完全暴露在气体循环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