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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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富煤安字【____】31____文件精神,严历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动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____机构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组长:计泽勇(法人代表)副组长:____成员:李加有(安全副矿长)、李加道(技术副矿长)、李孟云(生产副矿长)、李水能(机电副矿长)、张勇(安全科科长)李林兵(技术科科长)、赵佳(保卫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负责活动日常事务,由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____、____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六打六治”的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时间步骤(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____月下旬)(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____月至____月)(三)巩固深化阶段(____月)四、重点内容1向安全科汇报。

负责人赵佳。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煤矿和公告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____生产,多系统、多井口出煤。

重新定的文件认真学习,严禁超定员____生产。

负责人李加有。

4、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或者停产整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____生产以及未经复产验收擅自违法____生产。

按要求办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

负责人李加道。

认真落实停产整改工作做到未经复产验收不得违法____生产。

负责人李孟云。

5、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

6、逃避隐瞒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察、监管指令的煤矿。

各工作点必须有经审批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并报分局存档备查。

作业点必须引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随时监控。

不得逃避隐瞒检查坚决配合好上级执行安全监察及监管。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本(3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本(3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本各村、各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为贯彻落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___连城县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__》(连政办…___‟___号)精神,开展好“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使“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明显减少,我乡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主要有以下重点:(一)、重点范围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工矿企业;2.道路交通和水利等企业单位;3.商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4.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5.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6.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打非”重点内容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主要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5、瞒报事故的;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2篇)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2篇)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2篇)打非治违工作方案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村工作实际,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一)重点内容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中、省、市《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县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时间和工作重点(一)时间:9月中旬至10月31日。

(二)重点及内容此次专项行动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7大领域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的重点行业为重点范围,在内容上要把打击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对共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一)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由各监管部门按职责职能对口负责,辖区乡镇人民政府配合):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进行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6、拒不执行安全监督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盘安委发[2011]3号)精神,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安发[2011]160号)要求,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安定好转,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严重批示、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近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和省厅组织开展的其他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依法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用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安定好转。

二、重点工作范围和内容本次“打非”专项行动的重点范围是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等领域。

重点工作内容是打击下列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具有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道路运输:(1)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困乏驾驶的;(2)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3)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非法从事城市客运和出租车运输的;(4)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的;(5)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6)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gps行驶监控装置的。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推进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当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层出不穷的现状,制订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制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发生,同时减少已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社会和经济的负面影响;2、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3、加强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维护人民身体健康;4、全面提升公共安全防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1、建立联合执法体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深度的打击;2、对建筑、制造、销售等重要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加强源头治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3、强化安全检查工作,着力消除隐患,减少人身伤亡事故;4、强化公共安全防范,建设智慧警务,加强对重点区域和人员的监控。

5、加强与群众沟通协调,强调宣传教育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6、建立督查制度,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发挥专项行动的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1、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识到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至关重要;2、各项工作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3、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五、预期效果经过专项行动的有力推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所减少,相关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市场营商环境得到改善,全社会安定和谐。

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国土资【XX】224号)及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红河州的通知》(红国土资【XX】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县。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各种矿山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为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解决当前矿山违法引发安全事故的突出问题,强化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各类合法矿业权人依法生产、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促进全年国土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时间和工作重点(一)时间:XX年9月至XX年10月10日(二)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1、重点针对煤矿山、非煤矿山的非法违法勘测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

2、严厉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非法盗采行为,严厉查处持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从事勘查开采活动。

3、坚决制止和严厉查处以探代采、越层越界开采、超许可生产规模开采行为,打击不按采矿许可证载明矿种、生产规模开采等违法行为。

4、认真组织对资源整合与整顿关闭矿山、矿井情况的现场督查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历年来已关闭的矿山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擅自启封非法组织生产的行为,坚决取缔各种非法矿山。

严厉查处各类超层越界开采、非法承包矿产资源等行为。

5、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矿石流通领域的临管,重点对选矿厂、矿产品收购企业的矿石来源,以及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超核准能力生产等行为进行核查,坚决打击收购非法来源矿石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专项行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前,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专项行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电〔20__〕37号)、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转载请注明来自: ://._iangDang./) 一、工作目标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中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打击范围和重点(一)打击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打击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擅自开工的;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未按规定存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 3、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 4、施工图(含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图纸)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且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的;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6、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不到位施工现场脚手架、卸料平台、深基坑和高切坡的开挖及支护、高大模板系统、临边、__和临时设施等安全防护不到位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临时施工用电、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等安全保证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7、谎报、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8、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024年严打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

2024年严打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

2024年严打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引言: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对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造成极大伤害,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甚至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制定《2024年严打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

本方案旨在加大对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加强监管与执法1. 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行为的登记注册制度,推行信用评价体系,优先扶持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的企业。

2.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要加强执法部门的培训和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严格依法办事,维护社会公正,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协作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打击非法行为。

二、加大惩罚力度1. 加大刑事惩处力度:对于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2. 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对于从事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加大罚款力度,收缴违法所得,追究经济责任。

同时,对于拒不整改或再次从事非法行为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限制相关人员终身从事相关行业。

3. 法律法规的完善:根据非法行为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非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威慑效应。

三、加强宣传与教育1.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对非法行为的警觉性,加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非法行为的氛围。

2. 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良知。

3. 加强宣传与教育的统筹协调:加强与教育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的合作,形成宣传教育的合力,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违法生产经管行动方案(二篇)

违法生产经管行动方案(二篇)

违法生产经管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___《___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___》精神和省市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确保我县运输市场形势安全稳定。

根据县安委__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大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查处和纠正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健全运输市场的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运输市场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创建全县运输、生产经营安定稳定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转变监管工作方式,严把“三关一监督”关。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生产责任制,健全和落实各项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我县运输市场形势安全稳定。

三、___机构为了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___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局安全运输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四、专项行动内容本次“打非治违”工作的重点是:(一)运输市场整顿与规范。

(范本)(范本)打击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和出租客运的行为;打击非营运车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打击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整顿规范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在指定站点停靠、上下乘客、围城打转、甩客宰客的行为;整顿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要求从事客货运输的行为;整顿车辆超限、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的行为;整顿查处出租汽车不打表乱收费的行为。

天竺镇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天竺镇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天竺镇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天竺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工作,维护
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补齐监管短板,特制定《天竺镇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地方政府有关部署要求,通过集中开展非法违法
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打击行动,深挖矛盾,严肃追究责任,确保
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
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方面,全面落实政府实施五
大战役计划,并制定具体可执行的工作方案,重点开展针对以下几
方面的打击:
1.整治违法侵占宅基地、耕地、集体土地等非法扰乱农村经济
秩序的行为;
2.严厉打击非法贩卖药品、食品及坑蒙拐骗等违法经营行为;
3.加大对违规操作的非法建设、安装及使用各类安全监控、消防、电梯等设备及器具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4.依法取缔和标准化规范非法商业街点、非法小商品批发市场,并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6•【字号】百政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发〔2011〕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百色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百色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全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制订“打非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对全市“打非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陶荣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副组长:左吉兵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会副主任朱孟春市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成员:巫庆先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刘振杰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兴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张寒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冉光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黄龙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辛荣宁市水利局局长古俊彦市商务局局长韦先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树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卢东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颜惠民百色海事处处长黄庭杰市农机局局长陆玉团市教育局局长黄小卡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局长廖宏俊市林业局局长蓝红平市旅游局局长苏守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兰海固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周海富右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韦寓继田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韦海青田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晓华平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班仕敏德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清福靖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廖长安那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春台凌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治钰乐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吕进远田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成明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文现西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孟春同志兼任。

2023年严打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

2023年严打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

2023年严打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也日益突出。

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权益,影响公平竞争环境,甚至对经济社会造成安全隐患。

因此,制定并执行2023年严打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方案,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原则1.主要目标: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2.基本原则:依法打击,全面整治,多部门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三、重点任务1.严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加强监管部门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线索收集、核查和打击机制,对发现的非法行为进行快速处置。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告宣传、媒体报导、网络传播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普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危害,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非法产品和服务。

3.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威慑效果。

4.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线索快速传递机制,加强对犯罪集团、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打击和整治。

5.加强国际合作: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合作,加强对跨境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全球联动的执法合作机制。

四、政策举措1.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发现、处置和惩罚的效率,加大违法成本。

2.加强联合执法:建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的联合执法机制,各执法部门形成合力,形成整体打击效果。

3.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追责,形成有效的打击机制。

4.促进技术升级:加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科技监管,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效果和准确性。

5.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中,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五、保障措施1.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专业化水平,组建专业执法队伍。

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实行方案(二篇)

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实行方案(二篇)

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实行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___安委会《___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___》(安委明电【___】___号),省政府安委会,《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___》(闽安委【___】___号和《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邵安委【___】___号)精神,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我街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义精神和《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邵安委【___】___号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街安全生产良好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___成立___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时间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重点范围。

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治金等行业(领域)。

以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的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

时间要求。

从___月上旬至___月上旬,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重点内容。

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一)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___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行为。

这类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也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制定以下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相关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公安机关、工商局、质监局、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

2.建立行动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二、加强社会宣传1.通过媒体广泛宣传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结果,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打击的积极性。

2.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倡导企业自律,宣传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并鼓励举报非法经营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举报机制2.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严格保密其身份,确保举报人的安全和权益。

3.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经核实后查实的案件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举报行为。

四、加大执法力度1.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设立专门执法队伍,加大对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采取不定期、突击执法的方式,提高执法效果和震慑力。

3.对查处的案件进行及时公示和通报,增加社会知晓程度和警示效果。

五、加强协作机制1.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加强执法协作,形成合力。

六、加强惩罚力度1.加大对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构建高压态势。

2.建立失信人名单制度,对多次违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记录和通报,增加恶劣行为的社会惩罚力和舆论压力。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策划方案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策划方案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策划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严厉打击这些非法违法行为。

二、目标定位1.全面排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不留死角。

2.严厉打击一批典型案件,形成震慑作用。

3.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非法违法行为的反弹。

三、行动步骤1.调查摸底(1)无证无照生产经营;(2)非法占地建设;(3)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4)违法开采矿产资源;(5)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化品等高风险行业;(6)其他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严厉打击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形成高压态势。

具体措施如下:(1)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对非法占地建设行为,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3)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没收假冒伪劣商品,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4)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5)对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化品等高风险行业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6)对其他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3.建立长效机制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同时,要注重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非法违法行为的反弹。

具体措施如下:(1)完善法规体系,提高法律法规的威慑力;(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3)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追责;(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5)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四、组织保障1.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3.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五、预期效果1.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2.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得到巩固;3.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根本治理。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盘安委发[2011]3号)精神,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安发[2011]160号)要求,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近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和省厅组织开展的其他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依法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工作范围和内容本次“打非”专项行动的重点范围是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等领域。

重点工作内容是打击下列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具有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道路运输:(1)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的;(2)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3)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非法从事城市客运和出租车运输的;(4)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的;(5)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6)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gps行驶监控装置的。

2024年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实行方案

2024年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实行方案

2024年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实行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民众权益,2024年我们将采取一系列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措施。

本文将阐述这一方案的具体内容。

首先,我们将加大对非法生产的打击力度。

通过加强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行业协作,打击各类非法生产行为。

同时,对于严重的非法生产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威慑力,从而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的蔓延势头。

其次,我们将加大对非法经营的整顿力度。

采取多种手段,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同时,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防止经营活动的非法化。

另外,我们还将加大对非法建设的治理力度。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加强监管力量,强化执法效果,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行为。

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非法建设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大对非法建设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形成全方位的治理格局。

总之,2024年我们将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执法效果,形成全方位的治理格局。

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非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将得到有效维护。

最后,我
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共建法治社会,共享发展成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2024年迈向更加繁荣、安宁的未来。

毕节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毕节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毕市府办通〔2011〕109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现将《毕节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二○一○年五月九日(请各镇乡办事处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主题词:经济管理生产经营方案通知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

发:各镇乡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5月9日印发共印220份毕节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16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地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及时发现、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市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二、组织领导成立毕节市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段彰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张治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孙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汪翔(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天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彭新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延忠(市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局长)罗达龙(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孔德才(市工商局局长)余本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队长)成员:各镇乡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委办,孙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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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交通系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年”和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结合自身实际,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实现各类安全生产“零伤亡”“无血迹”为目标,认真计划,周密部署,制定了*****“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青高管人劳【2011】86号《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和“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身财产安全,保证项目建设安全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使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备安全组,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三、活动时间及重点内容
(一)时间要求:2011年5月20日至7月1日。

(二)重点领域及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5、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
6、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的;
7、使用不符合安全设施设备和建筑材料的;
8、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
9、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10、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以及重点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11、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12、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13、存在“三违”现象较多的;
14、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
四、方法步骤
(一)明确工作思路,制定方案措施。

严格按照高管局和共茶项目办要求,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计划,周密部署,尤其是要针对日常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二)严格联合执法,严厉依法治理。

在共茶项目办的统一领导下,自觉的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讲求行动实效。

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坚决杜绝流于形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合理解决。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要严格对照安全责任书,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管经理负责制,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强化打击治理措施。

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打击到位,确保实效。

(二)抓住重点难点,依法严厉打击。

要根据施工特点,认真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和苗头,对存在的难点、重点、弱点要有针对性的发现和治理,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有效打击、重点打击。

治住要害,确保不留死角。

(三)搞好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调动广大生产者关注安全的积极性、主动性。

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切实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要进一步加强安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要充分发挥工会和党团员的组织作用,调动全员监督检查的积极性,让此次活动深入人心,普及到施工第一线,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四)立足当前形势,着眼长远发展。

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紧抓关键、统筹实施,把握好“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
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交通安全生产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严格按照项目办活动方案的要求,由各行政主官亲自牵头,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责任,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有效的完成好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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