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实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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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富煤安字【____】31____文件精神,严历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动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____机构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组长:计泽勇(法人代表)副组长:____成员:李加有(安全副矿长)、李加道(技术副矿长)、李孟云(生产副矿长)、李水能(机电副矿长)、张勇(安全科科长)李林兵(技术科科长)、赵佳(保卫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负责活动日常事务,由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____、____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六打六治”的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时间步骤(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____月下旬)(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____月至____月)(三)巩固深化阶段(____月)四、重点内容1向安全科汇报。

负责人赵佳。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煤矿和公告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____生产,多系统、多井口出煤。

重新定的文件认真学习,严禁超定员____生产。

负责人李加有。

4、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或者停产整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____生产以及未经复产验收擅自违法____生产。

按要求办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

负责人李加道。

认真落实停产整改工作做到未经复产验收不得违法____生产。

负责人李孟云。

5、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

6、逃避隐瞒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察、监管指令的煤矿。

各工作点必须有经审批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并报分局存档备查。

作业点必须引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随时监控。

不得逃避隐瞒检查坚决配合好上级执行安全监察及监管。

一打三整治

一打三整治

瑞安委办〔2011〕11号关于印发《瑞安市“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现将《瑞安市“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主题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抄送:温州市安委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

瑞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5月17日印发瑞安市“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温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温安委〔2011〕4号)等文件以及4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决定从5月中旬开始至7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道路交通、海洋渔业、消防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重要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抓住当前醉酒驾驶入罪这一契机,依法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管理;深入开展海洋渔业安全专项整治,紧紧抓住“船东与船长”这个渔船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加强远洋渔船与休闲渔船安全管理,提高应急处臵水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出租房、通天房、“三合一”企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2篇)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2篇)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2篇)打非治违工作方案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村工作实际,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一)重点内容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非法经营和违规收送礼金治理工作,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纪律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权威专家的研究,我们特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政策宣传我们将组织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政策宣传,通过网站、传单、广告牌、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全体公务员和职工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的重要性、目的和意义。

同时,我们将建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宣传教育线索举报专网,加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深入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方向,推动行动有效实施。

二、调查取证我们将切实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非法经营和违规收送礼金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对于并轨非法“代收公款”“办公用品配送”“招待费用”等行为,我们将运用法律手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打击各类非法经营和行贿情况,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尽早打开这个腐败链条的绿灯。

针对各项违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职务、业绩、评定、晋升、薪资等方面,实行严密考核和约束,用严厉的法律制度遏制非法行为。

三、整顿规范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的违规经营及收送红包礼金情况,我们将全面进行整顿规范,严禁所有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整治各种违法行为打破现有的管理外壳,查处腐败行为,深入整顿现有的风气和秩序,推行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严格禁止以权谋私,一切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四、加强管理明确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规则范围内享有的薪酬待遇,并加强对各级产权执行的管理和监督,发挥产权管理和运用效益,加强对决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考核,不断完善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

五、推动工作通过财政等渠道注入资金支持机关事业单位持续开展非法经营和违规收红包卡等行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同时,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相互合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信息交流和联络机制,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稳定有序地进行。

总之,我们必须秉持以人民利益为重,以打击非法办法为主出发点,全面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以维护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和国家的法制荣誉。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推进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当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层出不穷的现状,制订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制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发生,同时减少已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社会和经济的负面影响;2、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3、加强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维护人民身体健康;4、全面提升公共安全防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1、建立联合执法体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深度的打击;2、对建筑、制造、销售等重要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加强源头治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3、强化安全检查工作,着力消除隐患,减少人身伤亡事故;4、强化公共安全防范,建设智慧警务,加强对重点区域和人员的监控。

5、加强与群众沟通协调,强调宣传教育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6、建立督查制度,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发挥专项行动的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1、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识到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至关重要;2、各项工作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3、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五、预期效果经过专项行动的有力推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所减少,相关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市场营商环境得到改善,全社会安定和谐。

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煤矿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煤矿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煤矿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在煤炭行业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突出以事故多发地区和煤矿企业,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矿和水害、煤层自燃、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煤矿,以及新建、改扩建、整合技改、兼并重组等煤矿建设项目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的;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

(二)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违反煤矿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行项目建设、生产的;未按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施工的;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逾期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被兼并重组煤矿未按规定变更相关证照擅自组织生产的。

(三)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四)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五)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或防突效果未达标,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要求停产整顿、限期整改或整改期满后经评估仍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或未被兼并重组仍未依法关闭的;应进行瓦斯抽采而未抽采或抽采不达标继续进行采掘作业的;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的。

(六)水害威胁严重煤矿企业及矿井,未建立健全防治水制度或防治水机构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水文地质基础资料不完整、周边采空区边界不清楚的;探放水制度、防治水措施及水害应急救援措施不落实的。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省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安[2011]10号)精神,按照镇江市政府相关会议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丹安[2011]4号)要求,结合住建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

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打非”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成立市住建局“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周东明党委书记、局长执行副组长:蔡春芳副局长副组长:王华方副局长吴道忠副局长许红星副局长虞裕洲副局长朱小林副局长成员:葛春留建设工程管理处主任毛伟东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奚锁明镇村办主任徐杏平公用事业科副科长赵惠星城监大队大队长沈正质监站站长刘祥房管处主任施旭俊招标办主任史忠海图审办主任陆光庭开发办主任施建坤燃气办主任戴顺林污水处理管理处主任王政文丹阳港华燃气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住建系统“打非”专项行动。

葛春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检查类别1.全市在建工程;2.全市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和地下燃气管网。

三、检查内容(一)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检查1.工程质量安全检查(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抗震设防情况、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脚手架及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情况。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方案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是对社会正常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极大威胁和危害的行为。

为了保障社会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必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为此,制订以下方案。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认识和敏感度,增强公众的举报意识和责任感。

在媒体、广告、宣传栏等多个渠道上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公众充分了解其危害性。

同时,加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明确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加强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涉及食品、医药、消防、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

针对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行智能监管,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水平,避免监管空白。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打击。

政府应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协作,形成合力。

同时,加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参与和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加速构建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行业自律等制度体系。

四、加强惩治力度,维护公正正义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重处重犯,对于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恶劣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维护公正正义。

同时,要提高司法部门的办案效率和监管水平,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件的处置力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以上就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方案,只有认真贯彻落实,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发展的和谐与稳定。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使得城乡建设和产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长,而恶意占土、非法拆迁、违法建设、非法经营等行为的频发,给城市管理和社会公共秩序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因此,为打击这些非法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城市环境和生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已成为我国必要的社会基础建设工程。

二、任务目标(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任务责任。

1.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2.承担相关工作部门要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统筹各项工作。

3.建立台账系统,建立完整信息渠道,全面把握偷倒垃圾、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等情况。

4.做到工作中有专职人员负责,建立标准化落实督导机制,持续推进专项行动。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提高公众对该专项行动的关注度和理解度,激发民众的参与热情。

2.开展社区宣传,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乡风和利用合法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3.举办宣传活动和知识培训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于依法治国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的认知水平。

(三)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1.加大日常检查和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认真记录现场证据。

2.针对已查明涉嫌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惩罚措施,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3.对于在专项行动中被查处的非法经营、非法拆迁等相关人员,应当依据既定程序,及时采取相应的行政或司法处罚,维护依法治市的秩序。

(四)优化城市环境和资源节约利用。

1.通过专项清理行动规范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城市管理的严肃性和效率。

2.对于违法建设和非法占用土地、倾倒垃圾等行为,采用严厉措施,加大惩处力度,形成威慑作用。

3.依据专项行动结果,分析解决当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资源节约的问题,推进城市环境整治。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打非治违工作方案1根据《__X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沙炉管发[]4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沙安委??2号文件要求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1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我片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炉院街片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治理。

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努力实现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各类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生产安全秩序规范。

二、组织机构组长:____区书记副组长:____社区主任成员:____社区副主任____社区安全生产专干____社区干部____社区干部____社区工作者____社区工作者____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__丽兼任,办公室设在炉院街社区居委会。

成员由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重点范围:辖区内建筑施工、市场、重点单位等领域。

重点内容:将打击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建设工地区域内的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以及“六小场所”作为重中之重。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行为。

这类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也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制定以下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相关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公安机关、工商局、质监局、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

2.建立行动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二、加强社会宣传1.通过媒体广泛宣传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结果,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打击的积极性。

2.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倡导企业自律,宣传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并鼓励举报非法经营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举报机制2.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严格保密其身份,确保举报人的安全和权益。

3.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经核实后查实的案件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举报行为。

四、加大执法力度1.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设立专门执法队伍,加大对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采取不定期、突击执法的方式,提高执法效果和震慑力。

3.对查处的案件进行及时公示和通报,增加社会知晓程度和警示效果。

五、加强协作机制1.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加强执法协作,形成合力。

六、加强惩罚力度1.加大对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构建高压态势。

2.建立失信人名单制度,对多次违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记录和通报,增加恶劣行为的社会惩罚力和舆论压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25•【字号】新安字[2011]2号•【施行日期】2011.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字〔2011〕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自治区有关企业,中央驻疆单位:2010年,自治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要求,开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整顿治理、关闭取缔了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项目,一些普遍存在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行为有所收敛,一些地方非法违法现象反弹回潮的严重态势初步得到遏制,多数行业领域、多数地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总体趋于好转。

但是,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尤其是较大事故多发频发,在有的地方、有的行业领域依法十分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扭转较大以上事故上升势头,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要求,制定了《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自治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全国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遏制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北京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北京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北京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正文:---------------------------------------------------------------------------------------------------------------------------------------------------- 北京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1年4月27日发布)为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力度,有效防范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强化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国办发〔2011〕11号文件、京政发〔2010〕40号文件、市政府228号令等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坚决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重点范围:人员密集场所、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

重点打击内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特别是要把违法建设,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轨道交通、地下管线、地下空间(以下简称“三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建筑拆除工程等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严厉打击。

三、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由副市长苟仲文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戴卫、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家明担任。

2024年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实行方案

2024年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实行方案

2024年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实行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民众权益,2024年我们将采取一系列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措施。

本文将阐述这一方案的具体内容。

首先,我们将加大对非法生产的打击力度。

通过加强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行业协作,打击各类非法生产行为。

同时,对于严重的非法生产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威慑力,从而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的蔓延势头。

其次,我们将加大对非法经营的整顿力度。

采取多种手段,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同时,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防止经营活动的非法化。

另外,我们还将加大对非法建设的治理力度。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加强监管力量,强化执法效果,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行为。

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非法建设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大对非法建设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形成全方位的治理格局。

总之,2024年我们将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执法效果,形成全方位的治理格局。

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非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将得到有效维护。

最后,我
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共建法治社会,共享发展成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2024年迈向更加繁荣、安宁的未来。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石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镇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一)重点领域。

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

高危产业集中、非法违法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存量大,以及历年以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

(三)重点内容。

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煤矿牵头单位与重点内容。

由镇安监站牵头,主要内容为:(1)存在以下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行为,未进行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设计规定、超设计范围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瓦斯超限作业的;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是一种严重威胁社会安全的违法行为,它不仅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风险,还会对社会稳定和环境保护造成严重破坏。

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采取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

一、加大宣传力度针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产生的危害和社会影响,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向公众普及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法律后果,提高公众对非法烟花爆竹的认识和警惕性,增强法律意识。

同时,还需推动落实防火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提高公众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要及时采取行动,加强对相关场所和人员的调查和打击;对于已经查处的案件,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

同时,要加强对正规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企业的监管,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为社会提供安全的烟花爆竹产品。

三、加强执法协作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往往需要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执法,因此,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流,加强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形成合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动。

此外,还应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质监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整治工作。

四、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必须加大惩处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要严格依法追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的销售者和购买者的处罚力度。

同时,要建立健全重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非法烟花爆竹导致的重大火灾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确保违法者受到严厉的制裁。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整治实施方案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整治实施方案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整治实施方案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今天我来给大家讲一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在我国频繁发生,严重侵犯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针对这种情况,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整治行动和政策,旨在加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从而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发展。

为了确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整治行动能够落到实处,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本文将重点介绍该方案的核心内容、执行步骤和应用范围等方面。

一、方案的核心内容1.明确整治的目标。

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规范、有序、公正、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市场混乱和不健康竞争。

2.明确整治的重点。

重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排查,尤其是对那些涉及食品、药品、建材、医疗器械等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其中,在排查和打击方面也需注意与城乡结合部和边角地区等地区的情况结合起来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更加全面和有针对性的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3.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工作方案是该方案的重要部分。

该方案主要包括:基础工作、组织架构、执行步骤、核查清理、打击惩治、推进落实、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

制定的该方案应该有科学合理的设计,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方案的执行步骤1.发动群众,组织力量。

针对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加强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同时加强组织协作,制定整治行动计划,明确责任人员的分工、职责和时间安排等细微之处。

2.加强排查,建立档案。

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采取现场核查、卷宗查阅、数据对比等方式,建立“清单式”管理文书档案,实现定点清查、定时清查、动态清查。

3.严肃打击,形成震慑。

对于凡是被认定存在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市场经营者,或者是任何企事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形式,一律依法打击,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实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排查,形成打击震慑。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 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危害
破坏市场秩序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扰乱了 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市场无法 发挥资源配置的优势,影响国 家宏观经济调控效果。
损害合法企业利益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使得一 些不法分子得以利用非法手段 获取巨额利益,而这些利益往 往是通过损害合法合规经营企 业的利益获得的。
特点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往往具有隐蔽性、 流动性、危险性等特点,给监管带来 较大难度。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常见形式
无证无照经营
超范围经营
非法传销
假冒伪劣
未经工商登记或备案, 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 围,从事经营活动。
以欺骗手段招募人员, 通过发展下线获利。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 品,侵害消费者权益。
法经营者的权益。
03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 策略与措施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与教育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 ,向企业和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 识。
加强教育培训
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培 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合规经营 意识。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与制度
完善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流程,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
制定联合执法行动计划
各部门应制定联合执法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时间和人员分 工等。
加强现场协调与配合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各部门应加强现场协调与配合,确保行动顺利 进行。
做好总结与评估
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做好总结与评估工作,分析行动效 果和不足之处,为今后的打击工作提供参考。

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方案

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方案

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方案一.一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xxx、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卫〔5〕号)和《省xx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势头的紧急通知》(发〔153〕号)要求,以更严的组织、更强的打击措施、更严的监管手段、更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

坚决整顿、关闭、取缔违法违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律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xx范围、时间要求、xx内容及职责分工Xx范围:突出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纺织毛料等行业和领域。

以及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定义的与xx相关的行业和领域。

时间要求:集中三个月时间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

Xx内容及职责分工: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常见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由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予以打击。

(1)常见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常见的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打击。

1.无证、不安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施工的;2.擅自停产、停业和禁止后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术改造,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隐瞒事故、隐瞒重大隐患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整改的;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未持证上岗的;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未落实责任追究的;8.其他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施工行为。

(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由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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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实行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仔细贯彻降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义精神和《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邵安委【2011】6号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年”和“责任降实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坚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定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街安全生产良好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制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时刻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重点范围:道路交通、建造施工、惊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治金等行业(领域)。

以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的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

时刻要求:从5月上旬至7月上旬,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重点内容: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一)具有共性的严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别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并且”规定的;
4.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5.拒别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办法步骤
(一)部署发动时期(5月上旬)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依照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细化本居委会、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并加强指导催促。

要结合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管理行动查出的突出咨询题,深入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寻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加大宣传发动力度。

各居委会、有关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安办。

(二)集中打击时期(5月中旬-6月中旬)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峻非法违法行为。

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各居委会,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仔细做好“打非”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检查督导时期(6月下旬-7月上旬)
各居委会、有关单位要把加强催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

要及时发觉和解决工作别深入、打击别严厉、管理别完全的突出咨询题。

要层层组织检查,经过采取袭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以及地区间互查等多种方式,增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街道安办将对各居委会,各单位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事情进行监督检查。

请各乡镇(街道)政府和市直牵头部门将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事情总结,于6月22日前报街道安办,以便汇总事情后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降实责任。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打好“五大战役”,实现我市跨越进展那个中心,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即将下发的《对于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降实年”活动的通知》精神,降实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降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

街道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催促和协调。

各居委会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严格降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咨询题。

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降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管理措施。

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和行业治理部门的职责,严格责任分工,精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要紧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工作合力,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定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定关闭取缔。

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降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对拒别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

要坚定打击和铲除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爱护伞”,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坚定查处领导和参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组织者及骨干,坚定查处包庇、纵容、支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政府工作人员,坚定查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

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仔细贯彻降实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推动企业转变进展方式,坚持立脚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强化“安全生产年”“责任降实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把日常执法与进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办法和手段;把查寻深层次咨询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依法依规,严格咨询责。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仔细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发[年]23号和闽政[年]22号文件的规定,依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别力的要实行严格、严厉、严肃的责任追究,据情对一岗双责责任单位负责人,尤其是属地乡镇(街道)政府要紧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赋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要紧责任的企业,其要紧负责人终身别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在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
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期间,要经过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要鼓舞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关于举报有功人员,赋予适当奖励。

(六)巩固提升,长效管理。

各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管理结合,一手抓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一手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健全完善。

要把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把非”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要建立实施激励机制,将“打非”工作纳入地点居委会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要针对非法违法行为暴露出来的突出咨询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降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治理“三个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别断巩固提升“打非”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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