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公司经营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经营管理办法三篇篇一: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的有效管理,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促使所属企业经营行为合理化、规范化,从而达到资本增值、企业增效、员工增收的目的,保证集团及各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提高集团的整体效益,结合集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订XXXX年经营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各项要求,管住钱,管清账,管住人,落实经营责任,重塑集团形象。
继续加强市场工程建设,加强科技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加强党的领导,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推进厂务公开,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明确任务,真抓实干,建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经营机制,促进全面完成今年的经营计划。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⒈强化管理原则。
以形成集团整体力量为目的,加强集团内部管理,重点加强对财务和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规范成本核算,堵塞利润漏洞。
⒉公平竞争原则。
继续以充分发挥各企业创收增效的积极性为目的,对正常经营的企业一律按盈亏平衡考核收益,以盈亏平衡指标对应企业工资总额,拉开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个人收入差距,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增加收入,降低成本。
⒊责权利对等原则。
明确各企业保值增值的具体责任,建立以效益为主的工资管理办法,加大对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和考核奖惩力度,建立合理的约束机制,有效落实资产经营责任,保证集团投入资产保值增值,避免资产流失。
⒋收入与效益同步原则。
继续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坚持等量劳动取得等量报酬的同时,加大风险兑现效益力度,实现资产盈利最大化和全体员工收益不断提高的最佳组合。
第四条根据实际情况,集团对不同类型的成员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对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勘探局开办委托集团管理的企业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按本办法确定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式明确经营责任,并进行管理和考核。
对集团参股企业,建立集团委派董事制度,通过对委派董事的管理实现集团对参股企业的管理,管理内容与对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管理相同。
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五矿”,保障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直管企业,为直管企业承接执行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合规风险”是指企业或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合规事件”是指企业或其员工在经营管理和履职过程中因不合规行为,已被有关国内外部门函询调查或立案调查,已经或将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利后果。
“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以“合规从高层做起、全员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为理念,通过上下联动、左右联通,建立健全合规组织、制定完善合规制度、防范管控合规风险、培育强化合规文化,打造覆盖集团各级企业的有效合规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合规发展融入公司战略、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合规文化融入企业价值观,守住不发生重大合规风险的底线,塑造合规软实力和合规竞争力,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金属矿产企业集团保驾护航、创造价值。
第五条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集团所有部门、所有企业、所有业务、所有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
同时结合业务实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合规管控,防范和控制重大合规风险,强化“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合规意识和合规能力。
国企集团合规管理办法
文件制修订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六条公司实施合规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一)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规范运作;(二)确保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三)加强全体人员的合规意识,自觉践行公司合规管理措施,将合规管理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第七条公司实施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全面性原则:合规管理应覆盖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和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独立性原则:审计合规职能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享有履行职责必需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其他部门和员工不应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其履行职责。
(三)有效性原则:合规管理应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相关制度和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四)协作制衡原则:通过合理设置合规管理组织体系,科学规划工作机制和流程,实现决策部门、执行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和相互制衡。
第二章合规组织体系与职能第八条公司合规管理组织体系由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监事、经营管理层、合规监督部门、合规职能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构成。
集团总部管理办法
集团总部管理办法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全球化经济的深入发展,集团公司已成为了现代经济中的一个重要形式。
集团公司总部作为核心组织,是集团公司统筹规划、方向决策、战略管理、资源配置、风险控制的中心,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作用和管理职责。
本文将围绕集团总部管理进行探讨,主要包括集团总部的功能与职责、集团总部的组织形式、集团总部的管理模式以及集团总部组织结构的优化等四个方面。
一、集团总部的功能与职责1.战略规划:集团总部应该具有强烈的战略规划和预见性,协调和谐集团各分支机构之间的发展战略,制定集团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为集团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方向和支持。
2.资源配置:集团总部应该具有前瞻性的资源配置能力,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实际,合理配置集团公司内部和外部的资源,以实现资源的最大效益。
3.品牌管理:集团总部应该具备先进的品牌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建立和维护集团公司的品牌价值,推动品牌价值的持续提升,促进集团公司全面发展。
4.风险控制:集团总部应该具有全局观,对管理风险应该有清晰的认识和预防措施,尽可能避免业务风险和战略风险,并提供必要的应对措施。
5.组织管理:集团总部应该具有协调和管理各个分支机构的能力,制定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集团公司的日常管理运作平稳有序,有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集团总部的组织形式目前,国际上主要的集团公司组织形式包括集权式、联合式、混合式和虚拟式。
集权式指集团总部的权力高度集中,对分支机构的控制力比较强;联合式是指集团公司由各自处于独立地位的企业组成,企业主要是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关系;混合式则是综合了集权式和联合式两种形式的优点,采用分层管理的方式层层管理;虚拟式则是指集团总部只提供必要的服务,同时也充分利用各分支机构自身的优势。
不同形式的组织形式适用于不同的集团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选取适合自己的组织形式。
三、集团总部的管理模式1.战略管理模式:集团总部应该采用先进的战略管理模式,建立起科学的战略规划机制,实现经营管理目标与战略目标的高度统一。
集团子公司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的管理,促使下属公司规范运作,维护集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各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下属公司”,是指集团(或集团二级子公司)依法以独资或合资方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一)全资下属公司。
指集团(或集团二级子公司)独资设立的公司。
(二)控股下属公司。
指集团(或集团二级子公司)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1.绝对控股,指集团(或集团二级子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50%;2.相对控股,指集团(或集团二级子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虽然不超过50%,但属于第一大股东或者可以决定该子公司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或者能够通过协议或其他形-1-式对该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三)参股下属公司:指集团(或集团二级子公司)在该公司中不是第一大股东,并且对该公司不具备实际控制权。
第三条集团(或作为出资人的集团二级子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的方式影响下属公司的设立、运营、股权及资产变动活动,并通过“股东外派人员”对下属公司进行管理。
如无特殊说明,本办法中“下属公司”特指全资下属公司和控股下属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中“股东派出人员”,是指集团公司委派到下属公司中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集团派出到子公司中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中“下属公司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与子公司有关的事项:(一)下属公司发展战略:指子公司远景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下属公司重大投融资活动:指重要的对外投资(包括设立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收购兼并、股权转换、对外担保等)、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重大融资(含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和其他类型的投融资活动。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附件××××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控投资风险,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章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将资金或资产(有形的或无形的)投入到某个项目或经济活动,以获取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行为,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股权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涉及前期费用投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科技项目投资、信息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包括并购投资、参股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管理是指对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投资决策、过程控制和效果评价等管理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建立运行规范有序、风险控制有力的全过程管理和决策监督体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战略引领原则。
投资项目应当服务国家战略,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坚持“电为核心、煤为基础,六大板块、协同发展”,聚焦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和参股投资,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二)规划指导原则。
集团公司按照五年发展规划和三年滚动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细化投资项目,确保集团公司资源优化配置。
(三)效益导向原则。
投资项目必须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的核心理念,围绕建设“价值××”战略目标,以集团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盈利能力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标准,优选投资项目,不断提高集团公司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强化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确保全司经营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xxx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必需守法经营,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的法令规章,依法从事建筑市场的各类经营活动,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维护并执行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章经营管理体系第三条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子、分公司实行全面市场化、内外一体化、抵押承包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各子、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是全司经营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
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市场信息的收集、重大工程的洽谈与攻关;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工程任务的协调平衡、工程合同的管理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分公司经营工作实行上下互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面向市场承揽工程业务。
在业务洽谈上,内部遵循谁先参与谁优先的原则(遇有矛盾或特殊情况时,集团公司有权做出裁决)。
第六条凡在本市(即市行政区域内)范围内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市场发展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以外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外出施工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工程任务的洽谈与分配第七条集团公司鼓励各子、分公司全面走向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对各子、分公司自行接洽的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并指导、帮助具体运作。
第八条对外洽谈工程业务应向业主或招标部门出示集团公司的介绍信。
同一工程项目,集团只开具一张介绍信,明确一个单位主谈。
若出现同一工程项目多头介绍、多头联系的情况,在本埠的,应服从市场发展部的协调和裁决;在外埠的,应服从外出施工管理部的协调和裁决。
第九条关于工程介绍信的管理。
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在本埠联系洽谈工程,应先到市场发展部登记,经市场发展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开具;在外埠洽谈工程,应先到外施部登记,经外施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分管外施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开具。
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办法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办法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修改记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职责 (3)第三章委托关系确定 (5)第四章委托权限划分 (7)第五章委托经营管理 (8)第六章委托经营监管 (9)第七章考核与激励 (11)第八章附则 (13)附件一:关键绩效考核指标 (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战略型投资控股公司的建设,本着“专业化管理”的指导原则,有效整合优质资源,提高皖能集团专业化管理水平,增强皖能集团在能源领域的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意义本办法旨在规范皖能集团电力资产委托经营的管理行为,切实理顺委托经营管理关系,有效提高委托经营的监管力度,保证皖能集团的整体利益,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委托经营范围本办法所涉及的委托经营是指皖能集团将处于运营期的控股发电企业委托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股份”)进行经营管理。
处于建设期的发电项目仍由皖能集团投资开发部负责管理。
当新建发电企业投入运营后,可委托皖能股份进行经营管理。
皖能集团参股发电企业不涉及委托经营,由投资开发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托管基本原则1.权则明晰原则委托经营管理涉及皖能集团(委托方)、皖能股份(受托方)和被托管企业的权利、责任,必须通过合约的形式界定委托方、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共同的利益。
2.充分授权原则皖能集团是以企业委托的方式将所属处于运营状态的控股发电企业委托皖能股份进行管理,必须给与皖能股份充分的管理授权。
皖能股份采用“内部程序+法定程序”的行权机制,保证其正常行使对被托管企业的管理权力。
3.有效监督原则皖能集团对皖能股份和被托管发电企业进行重点监督,主要通过对经营计划的审批、重大经营决策的审批等从权限上进行控制与监督;通过派驻到被托管企业的董监事和财务负责人进行监督;通过加强有关母子管控制度,强化信息报告制度进行监督。
并且监督要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
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办法
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办法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XXXXX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完善公司治理,贯彻公司民主及民主集中决策机制,提高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做出重大决策过程中的民主性、科学性与效率,规范公司各项工作流程,明确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性质XXXXX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管会”是XXXXX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第三条范围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管理范围包括集团各职能部门、以及各二级子公司XXXXX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XXXXXX投资有限公司、XXXXX有限公司、XX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XXXXXXX粮油有限公司、XX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XXX贸易有限公司业务模块.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公司经管会是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由经管会委员参加、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列席参加.第五条成员经管会委员由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子公司负责人组成,其中集团总裁为经管会主任,总裁办主任为经管会副主任,总裁办一名副主任担任经管会秘书长,其他委员由其他高管人员或有专业技术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具体以公司另行书面文件为准.第六条委员权利和义务一委员享有以下权利1、表决权,即委员在经管会办公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2、知情权,即委员有权查阅经管会办公会议记录、有权要求提供相关经营信息情况,并有权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3、提案权,即委员有向主任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对集团的经营管理计划和方案有提案权.二委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和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忠实履行经管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2、应该本着为公司负责的态度谨慎进行决策,并承担决策风险以及相应责任;3、不得泄露公司机密.第七条委员的任职与更替一公司经管会委员由公司股东会任命.二公司经管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为一年,任职期满经股东会批准可以连任.第八条委员更替一经管会成员可根据各委员的状况提出新增或更替委员.二当委员的工作变动,不再担任相关工作,在完成工作交接或延续两个月内应由新任委员补足.第三章经管会主要职能第九条经管会主要职能一审议、通过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和年度经营目标与计划管理.二审议、通过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调整、职责划分.三审议、通过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薪酬、奖罚方案、内部管理制度和年终分配方案;以及审批集团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子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决定.四审议、通过公司新发展项目、更新改造项目、股权收购和转让,以及配合投资管理与项目实施考核.五审议、通过公司的融资工作与全面预算管理.六讨论、决定公司供方评价和合格供方管理.七讨论、决定公司价格体系建立.八审议和通过并决定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管理;九审议和通过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十讨论、决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第四章工作方式和决策程序第十条工作方式一本公司的经管会会议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正式会议或书面征询意见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决策工作事项;二经管会办公会议1、经管会办公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2、定期会议为经管会季度办公例会,季度办公例会的召开时间由主任确定,并应在例会召开前至少三天通知到每个参会人员;其他时间若需经管会决议事项可临时召开经管会会议.3、经管会主任有权不定期的决定召开临时会议,并应在临时会议召开至少前一天通知到每个参会人员;经管会其他委员有权提议不定期的召开临时会议.三公司经管会办公会议可以采用正式会议的方式召开,也可以采用非正式会议而是采用书面征询意见的方式召开会议,经管会办公会议的方式正式或书面征询由经管会主任根据会议的实际情况决定以何种方式进行决策.四经管会委员有权对经营决策委员会会议议题提出建议.五经管会主任根据议题有权决定每次会议的可选列席人员.六经管会会议必须由委员总数三分二以上委员参加为有效.七经管会主任持有一票否决权.八各职能部门或二级子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提交经管会审议或决策工作事项的,须由部门或公司负责人提交申请格式详见附件1至经管会秘书长处,秘书长收到申请后,向经管会主任汇报,决定就该申请事项的决议方式,并按程序进行决议.第十一条会议要求一每个参会经管会会议成员都应就会议的议题做好充分准备,如有必要,还应准备书面材料,以提高议事的效率.二经管会委员必须对每一件上会的议题发表意见并阐述理由;若连续三次未发言者则可取消参会资格.三所有经管会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其他委员、以及列席参加会员人员,,都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不得有损害XXXXX集团利益的行为;四经管会会议的研究、讨论和审议活动,必须依据以下规则进行.1、每个委员必须就议题作简短发言,阐明自己的观点,然后进入讨论表决环节.2、与会者只要不脱离议题,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建议和意见.但主持人要把握会议节奏,可以采取中断发言或限时发言的方式,控制会议时间.3、与会者的讨论必须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言应具有诚意和建设性,语言要简洁明确.4、与会者的发言应集中于会议主题,多动脑筋,多谈对策、建议和方法.在评论他人观点时,要有素养,要心态平和,不允许拍桌、咆哮、摔物、讽刺、挖苦和人身攻击,不允许顾虑职务高低和利害关系.5、与会者不得阻止或打断他人发言.第十二条决策程序一本经管会实行主任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即每次会议时,经管会委员与列席人员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的会议决策意见即会议决议,即每个委员对需要决议事项,表达决策意见时,必须明确的表达同意、或不同意、或带条件的同意.二经管会会议决议必须由参加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如特殊事项,经管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由经管会主任、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最终决策,且以上三人为最终决策后果负全责.第十三条经管会会议形成的会议决议格式详见附件2,由经管会秘书负责整理,如经管会秘书因故不能参加经管会会议,可由副主任责会议决议的整理.经管会会议由经管会主任负责组织召开,如经管会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经管会会议,可由副主任负责组织召开或经管会秘书长负责组织召开.第十四条决议的执行一经管会决议经由管会主任或会议主持人、副主任和秘书长共同签发后生效.二经管会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研究、组织、实施和执行、由经管会秘书监督反馈执行结果.相关配合部门协助执行.第十五条决议的修正决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原决议有失误或决议执行环境发生变化时,按决议程序重新审议.第十六条决议的监督一每次经管会决议,必须给职能部门执行决议有一个准备时间,以及足够的贯彻落实时间.二经管会有权对决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进行追踪检查和评估.并委托执行秘书机构总裁办秘书机构兼任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就决议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或部门主管提出质询.后者有予以说明解释的责任和义务.三经管会休会期间,委员以个人身份就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并向经管会提出有关报告.第十七条决议失误处理办法若经管会决议失误导致公司产生损失的,视损失额度大小,按相应比例扣除经管会全体成员相应月工资.损失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则扣除经管会主任当月全额工资,其他成员扣除当月50%工资;损失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则扣除经管会主任当月50%工资,其他成员扣除当月20%工资.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未经事宜,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或另行颁布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由总裁办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XXXXX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附件1XXXXX集团有限公司附件2XXXXX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财政部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核备案.本办法是规范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述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各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经营、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上级企业承担.这类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责任: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3、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4、根据企业预算方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5、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1、主持本级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提请聘任或解聘财会人员;2、对公司和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下达并落实财务、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组织清产核资;5、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7、7、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企业财会机构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属下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企业各级财会机构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单位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是: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2、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3、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企业财务部门应分3个环节对本企业的支款与用款,包括费用支出记投资性或贸易;的用款进行全过程监管:1、事前环节:主要检查动用款项的依据如业务合同、用款计划和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无误;检查用款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2、事中环节:主要检查款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出并进入对方合法账户;检查用途是否被改变等.3、事后环节:主要检查资金效益是否与合同目标相符;检查资金回收或回笼状况等.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企业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的聘任应当经过上一级单位同意.集团公司董事会可视实际情况决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所在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会同所在单位领导进行;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监交.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1、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时间不少于68小时;2、集团公司每年将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业务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就企业财会人员应解决的业务和新的财会知识进行培训.3、集团公司下属企业财务机构应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的岗位培训.第三章会计核算的原则3.1企业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5、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记帐方法,一律采取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取权责发生制.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资本保全的原则.企业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凡与企业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1)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有关资产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还应办理产权手续;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6、企业向其它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入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收益科目反映.7、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不同确认利息归属.8、年末应按应收帐款余额计提5‰的坏帐准备.第四章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的管理1、库存现金的管理①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②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前往办理.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④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部总监经理签字方可付款,财务部总监经理短暂离岗,则由财务部总监经理书面委托人签字.⑤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⑥差旅费的借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出差天数”计算申请借款金额.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财务部总监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按集团公司规定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签字,并由签字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签字人负责.⑦、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1万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2、银行存款的管理1、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2、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集团公司各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许开设银行帐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已经开设的,需向集团公司财务部补办备案手续.3、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4、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a、业务人员到财会机构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凭付款审批单,经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b、会计人员出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c、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d、支票用于转帐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斜线;e、业务人员收到支票应到财会机构办理入帐手续,一般应先确认收到款项后,才发货或提供劳务.f、借出支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帐,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帐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限定报帐时间,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g、支票报销是必须附发票、入库单,对于分期付货款的,必须按每次付货款金额开具发票方可报销.5、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按集团公司指定帐号进帐.6、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同一项目含同一贸易应按合同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7、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8、严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集资.9、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10、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3、应收款的管理1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明细帐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帐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2应收款明细帐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①分管应收帐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对拖欠货款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并理出潜在核销帐款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②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集团公司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对超期一个月还未归还借款的单位,通知保卫部门配合催收.③负责收款的部门在接到超期应收款通知单后,在接单后24小时内返回收款时限及措施,对所有超期应收款,限期开展收款工作,有关工作内容填入催收单,形成文件记入,妥善地存入客户资信档案.④申请付款的部门及经办人是清理追收应收帐款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帐甚至造成损失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4对于预付帐款应严格管理.①①预付货款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②②预付货款的对象是实施信用分级管理;③③预付货款必须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第五章固定资产核算1、企业的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非生产用使用年限2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如手提电话、复印机运输工具其它设备2、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房屋及建筑物 35年年折旧率 %2机械设备 10年年折旧率 %3电子设备 5年年折旧率 19%4运输工具 8年年折旧率 %5其它设备 5年年折旧率 19%固定资产以计留5%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还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提足折旧.凡按规定可以选用加速折旧法的,应加速折旧.3、财务部按固定资产的类型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固定资产明细帐、物资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与固定资产台帐应相符.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4、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计价,国外购入的还包括关税;自建制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自建制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5、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价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入营业外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报废的固定资产经清理后的净收益入营业外收入,净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6、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本级主管领导研究核实后,对造成报废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对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报废的,应由责任人按该固定资产损失额的20%-100%的承担赔付责任.7、固定资产修理分日常修理和大修理,大修理应按规定间隔期进行,•对于金额较大的实行预提大修理办法.8、闲置固定资产应定期向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报告,由集团公司实行有偿统一划拔.第六章存货的管理1、存货的管理范围包括:产成品、库存商品、在途商品、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2、存货计价:1购入存货,按买价加上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加工费用等计价;2自制的按制造成本计价;3委托加工的按照耗用的材料加加工费、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4投资者投入的按评估价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5盘盈的以同类存货价值计价;6接受捐赠的,以发票帐单加上由本企业负担的费用计算,无发票帐单的,以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3、发出存货的成本:可选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的一种,并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4、存货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法的,应当单独核算差异,并按期结转.5、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可以一次返摊销或者分期摊销.6、存货盘点:应定期、不定期进行盘点,年度决算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应分别情况按规定权限及时处理.7、存货基础管理:应进行定额管理,做好计量工作,完善并健全存货流转的凭证与手续制度.8、存货非常管理:1做好存货的市场行情预测工作,以便确定存货的购销计划;2超过半年储存期的存货,应行报告,并做好压库清仓工作;3贬值的存货应及时清理并恰当处理;1)1冷背或包含了精神损耗的存货应努力处理;2) 2 变质的存货,可以削价处理.9、存货赊销管理:1赊销对象应进行信用分级管理见预付与赊销信用等级表;2赊销方必须提交经工商局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报表均经税务签章、近期财务报表备案后方可办理授信手续;3) 3 赊销前应按授信制度订立合同;4) 4 赊销合同应约定有效及可靠的担保物,担保物应依担保法进行担保登记;5) 5 赊销应及时清算结帐,原则上前欠未清,不再赊欠;6合同约定到期的赊销,经三次书面催收不能回收的,应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清欠,减少损失;3)3赊销事项,内部各部门及其直接责任人各负其责.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1、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付,都应计入当期的费用通过“待摊费用”、“递延资产”除外.2、虽在本期支付的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但应归属本期的费用、损失不得挂帐,调剂利润.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开办费资投产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管理费用,摊销期一般为5年.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赁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按装修、装潢后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分期摊销.3、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手续费,经办人员必须另附合同书和说明报批,2000元含200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由企业经理审批.4、正常的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的发票,印章齐全,在票据背后由经手人、报销人、验收人、负责人指报销人或经手人的直属上级第一负责人.5、费用开支的标准1差旅费开支标准2业务费开支标准见附件a、集团公司领导、管理部门业务费由公司核定定额标准.B、销售部门销售业务活动费按规定计提标准见附件由总经理统一掌握.当计提业务费小于业务费限额时,仍可按限额报销挂帐但不准超过三个月,待有计提业务费时扣回.C、研发制造及工程部单位的业务费为该部门按项目业务费计提规定执行,由管财务副总经理统一掌握使用.3、办公费日常办公用品按每人每月一定标准标准见附件控制使用.个别直接服务于全公司或会议使用的日常办公用品另批.4、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 14%按月计提应付福利费,按2%计提工会经费,严格控制使用,不得超支.5、培训费:集团公司按全员年工资,总额的%计提员工培训费,各项目培训,必须按合同中对培训的规定事先编制费用预算,按预算开支,不许超预算.因特殊情况需超预算,超出预算的部分必须经集团公司董事长签字,方可报销,并计入该部门业务费.6、通讯费:部门、个人通讯费标准按集团公司核定定额标准见副件.超出部分按规定处罚.6、费用审批程序:包括财务报销及审批程序和原始票据批准见附件第八章筹资管理1、筹资是集团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集团公司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企业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2、筹资策略是集团公司为实现筹资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战略目标,对资金筹集问题所采取的行动方针.主要包括筹资的评价准则、筹资时机、筹资规模和筹资组合等方面,筹资策略是决定集团公司筹资效益最重要的因素,是集团公司筹资方法选择和运用的依据,筹资的目的是投资,筹资策略必须以投资策略为依据,充分反映集团公司投资的要求.3、公司筹资的评价准则:1以“投”定“筹”:公司投资是公司的各项需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和流动资金的需要,集团公司投资不能盲目进行,必须以“投”定“筹”,筹资的时机、规模和组合,必须依据和适应投资的要求,这一原则要求在制定筹资策略之前确定企业投资策略.2量力而行:公司筹资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是商品经济等价交换原则的客观要求,其中有些筹资的代价表现在承担一定的债务、如发行债券、定期租赁等.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偿还能力,如果负债过多,公司就有可能入不抵出甚至破产.因此,公司在筹资时,必须全面地衡量收益情况和偿还能力.做到量力而行.3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消化能力是指公司对筹集来的资金、资产、技术的掌握、管理和运用或吸收能力.配套能力指公司其他的生产要素,如人、财、物、技术、管理与筹措的资金资产协作配合的能力等.公司消化和配套能力直接影响到企业投资效益,并进而决定着公司的偿还能力.所以在进行筹资时,必须综合考虑公司的各种生产要求,寻找能使公司各种生产要素彼此协调的方案.4筹资成本:筹资成本是公司为筹措资金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主要包括1筹资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费;2筹资后的利息或股息租金等支出;3筹资时所支付的其他资金.筹资成本是决定公司筹资效益的决定性因素,对于选择评价公司筹资方式有重要意义.5借款对公司的控制权.在评价公司筹资方案时,必须把公司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的丧失程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6公司筹资管理的难度.公司筹资管理的难度主要指公司筹资由一套审批程序及筹资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司筹资。
集团权属公司管理制度(3篇)
集团权属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控股权属公司的管理,建立规范高效的公司法____理体系,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高权属公司经营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权属公司(以下简称权属公司)系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____%(含)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____%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境内外公司。
第三条集团在战略决策、高级人员管理、规范运作、财务与成本控制、重大信息报告、安全与品质管理、考评与激励、审计监督等方面对权属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集团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在职能范围内及时、有效地对权属公司做好指导、协调、支持与监督。
第四条权属公司在集团总体战略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对权属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权属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权属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集团的监督。
1/21第二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产生、变更与管理第六条权属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
集团通过权属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
第七条全资权属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以及监事由集团总裁办公会委派或聘任。
全资权属公司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权属公司总经理提名,由集团总裁办公会审批。
非全资控股权属公司董事长、董事及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等,根据权属公司章程约定由集团委派或聘任。
委派人员的任期按权属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执行,集团可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人员做出调整。
第八条变更董事、总经理、监事、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一)全资权属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以及监事由集团总裁办公会变更;(二)全资权属公司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权属公司总经理提议变更并提出候选人,由集团总裁办公会审批;(三)控股权属公司中由集团委派或聘任的董事长、董事、2/21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等,由集团总裁办公会变更;(四)权属公司在上述变更确定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最终任命____报集团运营管理部备案;第九条权属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一)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二)督促权属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三)协调集团与权属公司之间的有关工作;(四)保证集团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五)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集团在权属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六)定期或应集团要求向集团汇报任职权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集团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七)列入权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集团沟通,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集团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八)承担集团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送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武隆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行使所有者权利。
作为出资者对投入各公司的国有资产运作情况实行全面监督,并按照投入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条总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主体,其所有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接受武隆县人民政府和国资委的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遵循的原则和途径,是自觉运用价值规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控股、参股和股权交易等手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范围第五条总公司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包括:(一)总公司直接占有的国有资产;(二)所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三)所属进行股份制改组后控股或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四)所属集体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第三章国有资产的界定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为国有资产:(一)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的实物、货币和所有权应属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
(二)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核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三)由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由国内外借入资金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
(四)国有企业以企业法人财产兼并,购买其它企业、单位所取得的产权和权益。
(五)国有企业用集资和筹资形式形成的资产,凡实行还本付息的,其资产所有权应属国家所有。
(六)国有企业将企业法人财产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经营,但不能改变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归属。
集团化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化公司管理制度范本集团化公司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明确权责、优化流程、强化监控和促进协同。
以下是一份集团化公司管理制度的范本,旨在为管理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h2一、组织结构与职责/h2集团化公司的组织结构应当清晰明确,从总部到各子公司、分公司,每一级的结构都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职能和责任。
总部负责制定集团战略、统筹资源配置、监督子公司运营等核心任务。
子公司则在总部的战略指导下,负责具体的业务执行和市场开拓。
h2二、决策机制/h2集团化公司的决策机制应当既保证决策的效率,又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因此,建立一个由高层管理者、专家顾问和关键职能部门组成的决策委员会是必要的。
该委员会负责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确保每项决策都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论证。
h2三、财务管理/h2财务管理是集团化公司管理的重中之重。
集团应实行统一的财务政策,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体系和资金调度机制。
同时,通过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h2四、人力资源管理/h2人力资源是集团发展的关键资源。
集团化公司应建立统一的人才标准和招聘流程,实施有效的培训和发展计划,以及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
通过这些措施,激发员工潜能,提升整体的工作效率。
h2五、业务协同与资源共享/h2为了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集团化公司应推动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
这包括技术交流、市场信息共享、供应链整合等方面。
通过建立有效的协同机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市场反应速度。
h2六、信息化管理/h2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集团化公司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远程监控,是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决策准确性的有效途径。
h2七、法律合规与风险控制/h2集团化公司在全球化经营中必须遵守各国法律法规,防范各种经营风险。
建立法律顾问团队,定期进行合规培训和风险评估,是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基础。
2024年建筑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2024年建筑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确保组织结构清晰、运转高效。
2. 人力资源管理:建立科学的人才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吸引、留住和激励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绩效水平。
3. 项目管理:建立项目预算、计划和进度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加强与业主和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提升项目管理和交付能力。
4. 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风险控制。
加强财务分析和预警,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质量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强调质量第一的理念,确保施工工艺和材料符合标准。
加强项目质量验收和完工后的质量保证。
6. 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及环境的安全。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规范施工作业流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7. 法律合规管理: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和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8. 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信息管理和决策效率。
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公司竞争力。
以上是2024年建筑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规范和引导集团公司的投资活动,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本投资管理办法。
二、投资范围集团公司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房地产投资、股票投资、期货投资等。
三、投资决策程序1. 投资项目的提出:投资部门或经营部门提出投资项目的具体计划和方案。
2. 投资项目的评审:由专门的投资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并提出建议意见。
3. 投资项目的决策:集团公司领导层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并作出最终决策。
4. 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决策通过内部通知的形式传达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四、投资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必须充分评估项目的风险程度,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政策风险等。
2. 风险控制:在投资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降低项目的风险程度,确保投资回报。
3. 风险监测:对已经投资的项目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隐患。
五、投资绩效评估1. 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估:投资部门或经营部门应定期对已经投资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估项目的收益情况。
2. 投资决策的追踪评估:对投资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3. 投资绩效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间,向集团公司领导层提交投资绩效报告,反映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和绩效评估结果。
六、违规处理对违反投资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纪律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七、附则本办法由集团公司领导层负责解释和修订,并于实施之日起生效。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自2023年11月13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依托企业集团、服务企业集团,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资跨国集团或外资投资性公司为其在中国境内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而设立的外资财务公司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以资本为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本办法所称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单独或者共同、直接或者间接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直接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本办法所称外资跨国集团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登记的跨国企业集团。
所称外资投资性公司是指外资跨国集团在中国境内独资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
外资跨国集团或外资投资性公司适用本办法中对母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财务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财务公司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第六条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银保监会批准。
一家企业集团只能设立一家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名称中应标明“财务有限公司''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包含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称或者简称。
未经银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财务公司''等字样。
某某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1.建立建全固定资产帐卡。各单位财务部门要按规定设置各项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管理部门要设置各项固 定资产的台帐,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号、类别、名称、规格、使用单位、启用年限、停用等情况。
2•完善固定资产实物变动制度,要求实物变动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变动手续必须经过两个不同部门之手和两个 不
第六条在固定资产的正常管理活动中,还必须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
由各单位领导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质或类别归口给相关 职能部门管理,在归口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将各类固定资产分别交与公司内部各级使用单位管 理,有必要时要一直具体到人。
第十二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1.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及结算办法,不准出租、出借本单位银行帐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 银行信用。
.设立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合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逐日结算余额,并定期与银行存款对帐单核对,审 核与出纳工作应分设,以保证帐目清楚、正确。
.银行结算应以汇票、本票、支票为主体进行结算。企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加强对银行结算各 种票据的管理,规范本企业财务人员票据使用的信用行为,保证票据活动中遵守纪律、行政法规并维护好市场的经 济秩序。
.企业库存现金的日常收支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财经纪律和财经政策,严禁“坐支”,开出的现金支票 必须实事求是地写明用途;一切现金收支,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建立建全现金帐目,做到日清月结。
.企业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要督促和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法令和财经纪律,在现金收支上,严禁“白条”抵库,一经
发现要严肃处理,情况报(集团)公司财劳部、监察审计部,并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有关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
经营管理制度全文
经营管理制度全文一、组织结构1.1 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1.2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总体经营方针和发展战略,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董事会由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3 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1.4 经营管理层经营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
经营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二、职责分工2.1 董事会职责(1)制定公司的总体经营方针和发展战略;(2)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3)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4)任命和解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2 监事会职责(1)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2)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3)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4)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2.3 经营管理层职责(1)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2)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3)落实董事会的决策;(4)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
三、管理流程3.1 人力资源管理(1)招聘: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和发展规划,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开展招聘活动;(2)培训:为新员工和现有员工提供相关培训,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绩效;(3)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2 财务管理(1)预算管理:制定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控制费用开支,提高财务效率;(2)审计管理:定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3)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公司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3.3 供应链管理(1)供应商管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交货期;(2)采购管理:制定采购计划,优化供应链,降低采购成本;(3)库存管理:定期盘点库存,控制库存水平,提高资金利用率。
集团有限公司(央企)合规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集团有限公司(央企)合规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合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依法合规经营,促进法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战略单位、直管单位和实体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的合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各单位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企业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各单位及其员工在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
将合规要求嵌入企业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
建立健全符合各单位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应当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将合规风险控制在与企业总体经营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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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强化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确保全司经营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xxx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必需守法经营,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的法令规章,依法从事建筑市场的各类经营活动,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维护并执行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章经营管理体系第三条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子、分公司实行全面市场化、内外一体化、抵押承包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各子、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是全司经营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
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市场信息的收集、重大工程的洽谈与攻关;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工程任务的协调平衡、工程合同的管理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分公司经营工作实行上下互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面向市场承揽工程业务。
在业务洽谈上,内部遵循谁先参与谁优先的原则(遇有矛盾或特殊情况时,集团公司有权做出裁决)。
第六条凡在本市(即市行政区域内)范围内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市场发展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以外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外出施工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工程任务的洽谈与分配第七条集团公司鼓励各子、分公司全面走向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对各子、分公司自行接洽的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并指导、帮助具体运作。
第八条对外洽谈工程业务应向业主或招标部门出示集团公司的介绍信。
同一工程项目,集团只开具一张介绍信,明确一个单位主谈。
若出现同一工程项目多头介绍、多头联系的情况,在本埠的,应服从市场发展部的协调和裁决;在外埠的,应服从外出施工管理部的协调和裁决。
第九条关于工程介绍信的管理。
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在本埠联系洽谈工程,应先到市场发展部登记,经市场发展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开具;在外埠洽谈工程,应先到外施部登记,经外施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分管外施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开具。
第十条市场发展部、外施部不得重复签发使用介绍信审批单,应对签批的介绍信逐一登记,并跟踪检查洽谈进展情况,每月分析汇总后向总经理室汇报一次情况。
第十一条当同一工程项目出现集团公司内部几家单位同时联系时,由市场发展部根据各子、分公司专业、能力、任务等情况推荐一家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该单位负责具体洽谈。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直接承接的工程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⒈重大工程由集团公司直接组织项目部实施,亦可由集团委托子、分公司具体实施。
但劳务队伍的选择必须贯彻集团公司内部优先的原则。
⒉集团公司承接的工程,原则上分配给本埠子、分公司,特别是任务不足的本埠子、分公司。
在洽谈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当本埠子、分公司与联营、合作单位发生冲突时,本埠子、分公司应优先保护;当本埠子、分公司之间发生冲突时,任务不足的子、分公司应优先保护。
⒊集团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各专业项目施工在遵循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应分包给各专业公司施工。
各子、分公司自行承接的工程,其专业项目需要分包时,应优先分包给集团公司内部各专业分公司。
⒋集团公司在本埠承接的工程项目,以及各子、分公司在外埠自行承接的工程项目,其大型机械设备及周材租赁、商品砼的使用,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应优先使用集团公司内部的产品;特殊情况由市场发展部负责协调,报总经理审批。
否则,一经查实,集团公司将按工程总价2%增收管理费。
⒌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各(子)分公司在与专业公司之间发生项目分包、大型机械设备及周材租赁、商品砼的供应业务时一律实行契约化管理。
在协议中明确价款、工期、质量、安全、工程款给付、服务以及奖罚等制约条款,并由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见证后实施。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承接的工程以及各子、分公司自行承接的工程,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由市场发展部(外施部)会同成本核算部、财务资产审计部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单位工程上缴指标,报总经理室批准后,签订上缴管理费内部协议(各子、分公司上缴的管理费冲抵当年承包利润指标。
超出年度上交基数部分集团公司结合合同条件按实收取)。
各子、分公司项目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所确定的管理上缴比例,在工程款支付时同比例上缴集团公司。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在承接工程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⒈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严格按照资质等级核定的经营范围承揽工程。
严格履行甲乙方签订的廉政协议。
⒉尽量避免以带资、垫资及变相垫资等手段承接工程。
凡承接垫资额超出工程总价25%的项目必需报集团公司批准。
⒊不准恶意竞争,不得相互杀价,不得盲目压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承接工程。
⒋不得背离投标约定,另行签订压价、抬价、压缩、改变付款方式等违反集团公司管理规定或是严重背离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的其它协议,不得签订阴阳合同。
⒌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不违反合同约定,不得同意建设单位违规肢解工程。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在洽谈工程过程中,需要支付业务费和中介费时,应事先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所有发生的费用全部计入成本,按各单位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合理的摊销。
第四章资质资信的管理与使用第十六条集团公司的资质、资信证书、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程取费证》、《项目经理证》、《招投标许可证》等均由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统一管理。
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码证书》正本由办公室负责保管,未经法定代表人批准,不得借用。
第十七条各类资质、资信证书证件的年审、年检等手续,由市场发展部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各类资质、资信的管理必须服从并尽量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公司市场发展部设专人负责管理有效资质、资信证书、证件。
各子、分公司在洽谈工程或参加工程投标时,如需证书、证件原件,应派专人到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办理借用手续,报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
第十九条如外单位(包括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在经营活动过程中需借用集团公司各类有效证书证件原件时,除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外,由公司市场发展部派专人持有效证书证件与借用方一同前往。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资信资料(各类资质资信证书、证件的复印件)由市场发展部负责扎口管理,除参加招投标编制标书外,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法人章,并注明“再复印无效”“仅供洽谈×××工程用”字样。
资信资料为有偿使用,一律收取工本费50元。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有业绩的(指获市优、省优、国优工程、扬子杯工程、鲁班奖工程或其它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如该业绩经盐城市招标办认可进档,并在有效期内,该项目经理的证书原件及相关手续由市场发展部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室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外借。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参与工程投标所使用的项目经理必须服从市场发展部的协调和平衡,严禁一证多用。
已中标押证的项目经理证书未经总经理室许可,不得擅自将证书借出或取回。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要及时将本市范围内竣工工程、外施部要及时将市外竣工工程业绩资料(主要指: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基础验收报告、主体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明等)收集齐全,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后由市场发展部协调使用。
凡创优工程,必须将所有业绩资料整理齐全,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市场发展部、工程管理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创优奖金。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鼓励职工自学,凡是通过自学考试获取各类任职资格的员工,其证书证件应交集团公司统一注册和管理。
集团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其奖励和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严禁仿造或伪造集团公司各类资信证书和业绩材料。
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人民币2-5万元的处罚。
第五章工程投标第二十六条为了防止恶意竞争,合理规避市场风险,提高中标率,集团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由公司市场发展部统一管理。
第二十七条市场发展部派专人常驻市招标办、工程交易市场,代表集团公司参与市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办理工程的报建及投标报名工作。
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需要参加本埠工程投标,应由市场发展部统一报名,并办理资格预审材料,其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参加工程投标,其标书可由公司市场发展部统一编制,也可由市场发展部委托其自行编制;集团公司所有工程投标标书在封标前必须经市场发展部对投标项目经理、投标报价、工期等进行审查,审查后签发封标通知单,办公室凭封标通知单封标。
如遇节假日封标,必须提前一天与有关部室预约。
第二十九条联营、合作队伍以集团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的工程,市场发展部应对其业主的基本情况、工程的投标条件(下浮幅度、资金状况、工期等)进行全面的考查,在确定无风险的情况下,方可批准参与投标。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在参加工程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⒈所有参与编标人员必须严守公司纪律和行业职业道德,不得泄露编标内容;不得买标、卖标、串标、陪标。
发生以上情况之一的对当事人解除其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⒉合理确定投标报价及工期,不得盲目压价或低于成本价报价。
⒊编标人员要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文件,熟悉施工现场情况,精心编制标书,准确合理地为领导进行投标决策提供依据,如因编标人员的人为因素,使标书出现重大错误而导致投标失败,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对编标实行有偿服务。
为所属子、分公司编标,只收取成本费;为联营、合作单位编制标书,根据其工程的大小及标书编制的难易程度收取2000-5000元的编标费。
编标费用必需先交财务资产审计部入帐,市场发展部凭财务资产审计部开具的收款收据安排编标。
严禁收取编标费不交财务入帐,严禁未收取编标费而编制人情标书。
违者,从严从重追究其纪律和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六章联营队伍的选择与工程分包管理第三十二条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形势,盘活集团公司的资质资源,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资质、管理和人才优势,公司有选择地确定一批相对紧密的联营队伍。
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外施部对有意加盟集团公司的单位或个人在综合实力、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资质等级、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准入审查后,提出书面报告交集团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审批后方可进行联营合作。
第三十四条集团公司选择的联营、合作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⒈队伍素质高、综合能力强,能独立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且社会信誉好、诚信度高、经营无劣迹的。
⒉队伍信誉好、履约能力强,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能独立承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
⒊专业性公司专业施工能力强,能填补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内缺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