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3篇)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通风实施: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____道正向风门和____道反向风门。
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____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
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____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____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____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
两风门间距不少于____米。
第二条通风设施验收制度: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____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2)工程验收是指在施工项目完成后,对工程质量、工程数量、工程安全、工程环境等进行检查、测试、评估和确认的过程。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验收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一、工程验收的主体和范围工程验收的主体一般由业主、施工方、设计方以及监理方组成。
验收的范围包括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的安全性、工程的环境配套等内容。
二、工程验收的程序和流程1.准备阶段:确定验收目标和要求,制定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验收各方责任,明确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的规定,保证验收全面、合法。
第二条适用于某某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的工程验收的管理和控制。
第二章施工过程阶段验收第三条监理单位编制工程验收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各项验收工作。
第四条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第五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由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进行分项及分部验收,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所有混凝土的浇筑、土方回填、防水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跟踪旁站,监督到位。
第六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承包商已经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需验收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完备:a)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真实,并与工程进展同步;b) 有关原材料、半成品试验和评定合格;c) 施工形成的观测数据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d) 分项、分部工程自评资料齐全、评定结果符合要求。
(三)监理单位对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签署合格;(四)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部参加。
第三章隐蔽工程和结构工程验收第七条隐蔽工程:承包商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将隐蔽记录及自检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隐蔽工程由承包商负责申报,监理单位负责验收,其中防水工程(屋面、厨卫、外墙、门窗塞缝)、室外管线工程,项目部负责验证监理单位的验收结果,所有隐蔽工程验收,项目部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必须全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八条结构工程验收:在工程结构封顶后,五方验收前由项目部制定工程各分项验收计划。
在主体工程封顶后,施工总承包商应向监理单位及项目部递交结构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在接到申请后经过审核,如认为主体工程已达到验收标准,则负责通知项目部组织规划设计部、成本管理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结构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下一工序的施工。
工程管理部验收制度
工程管理部验收制度
一、验收制度的基本原则
工程管理部验收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所有的工程项目,无论大小,都必须严格按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中,应当确保所有的标准和要求都是明确、具体的,避免因为模糊不清而导致的误解和纠纷。
二、验收流程
1. 预验收:在工程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检查工程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和要求。
2. 正式验收:预验收通过后,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正式验收。
验收过程中,应当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 最终验收:整改完成后,由工程管理部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
只有通过最终验收的工程项目,才能被认定为完成。
三、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当具体、明确,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
所有的标准都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要考虑到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验收责任
验收责任明确,是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验收人员等都应当明确自己的责任,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五、验收结果的处理
验收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对于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同时,验收结果也应当作为评价工程项目和相关人员的重要依据。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三)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四)科学合理,高效便捷。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程序第四条工程项目验收分为内部验收和外部验收。
第五条内部验收:(一)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编制竣工报告。
(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交评估报告。
(三)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内部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外部验收:(一)建设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二)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标准;2. 工程投资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投资规模内;3. 工程进度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4. 工程安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5. 工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第七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出具验收证书,并将验收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工程项目移交第八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
第九条工程项目移交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竣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验收证书等档案资料;(二)工程设施、设备等资产;(三)工程使用和维护保养手册;(四)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项目移交时,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工程项目保修第十一条工程项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使用功能缺陷,施工单位应当负责修复。
第十三条保修期满后,工程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维修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
项目验收标准管理办法
项目验收标准管理办法一、概述项目验收标准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项目验收流程,确保项目按照要求完成,满足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项目验收活动,包括内部项目和外部合作项目。
二、项目验收准备1. 项目验收计划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实施的初期编制项目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目标、验收阶段和验收节点。
验收计划应经项目组成员、相关部门和合作方确认。
2. 验收标准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要求,确保验收过程的客观性和可衡量性。
标准和要求应包括项目交付件、质量标准、合同履约要求等,以确保验收结果符合预期。
三、项目验收流程1. 验收准备阶段(1)项目交付件准备:项目负责人应确保项目交付件的完整性和准备就绪,包括项目文档、成果物、相关数据等。
(2)内部评审:项目组成员应对项目交付件进行评审,确保符合验收标准和要求。
2. 验收执行阶段(1)验收会议召开: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验收会议,邀请相关成员和合作方参加。
会议应明确验收事项、原则和程序。
(2)现场检查:验收小组成员应对项目交付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验证项目实施情况与交付件的一致性。
(3)样品测试:根据项目特点,验收小组成员可以对样品进行必要的测试,确保质量标准符合要求。
(4)文件审查:验收小组成员应仔细审查项目文档和成果物,核实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和解决方案。
(5)沟通交流:验收小组成员与项目团队进行必要的沟通交流,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 验收结论阶段(1)验收报告编制:验收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验收报告,明确项目的验收结论和问题反馈。
(2)验收结论确认: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与合作方的验收结论确认会议,确保双方对验收结果达成一致。
四、验收结果处理1. 合格验收结果(1)验收报告归档:合格的验收报告应归档保存,作为项目交付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项目总结:项目团队应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以优化项目管理和实施能力。
2. 不合格验收结果(1)问题反馈:验收报告应明确不合格的具体问题,并向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
工程项目管理验收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验收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特制定本验收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
3. 验收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验收组织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项目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 验收小组负责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标准、程序和时间表。
3.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验收计划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技术资料和现场条件。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在工程项目完工前,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整理相关技术资料,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 初验:监理单位对提交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现场工程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无重大遗漏和错误。
3. 正式验收:在预验收和初验基础上,由项目验收小组组织正式验收,对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
4. 整改与复验: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由验收小组重新进行检查确认。
5. 竣工验收:在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进行最终的竣工验收,形成竣工报告。
四、验收标准与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工程施工质量,包括材料、设备、工艺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工程项目的功能性能是否达到设计预期。
4. 安全、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是否合格。
5. 工程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验收记录与报告1. 验收过程中的所有检查记录应当详细记载,并由参与验收的相关方签字确认。
2. 验收小组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过程、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 验收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六、附则1. 本验收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针对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验收流程和标准,但需经过项目负责人批准。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工程项目部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各类验收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验收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严谨、规范;2. 公正、公平、公开;3.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4. 严格控制验收时间,确保工程进度。
第二章验收范围与内容第四条工程项目部验收范围包括:1. 单位工程验收;2. 隐蔽工程验收;3. 质量事故处理验收;4. 竣工验收。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验收内容主要包括:1. 工程质量;2. 工程进度;3. 工程安全;4. 工程资料;5. 工程费用。
第三章验收程序第六条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工程验收申请表,报送项目部;2. 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验收的单位工程进行现场检查;3. 检查合格后,项目部出具验收意见,报送建设单位;4.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隐蔽工程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表,报送项目部;2. 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验收的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3. 检查合格后,项目部出具验收意见,报送建设单位;4.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质量事故处理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填写质量事故处理验收申请表,报送项目部;2. 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验收的质量事故处理进行现场检查;3. 检查合格后,项目部出具验收意见,报送建设单位;4.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竣工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报送项目部;2. 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3. 检查合格后,项目部出具验收意见,报送建设单位;4.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章验收责任与要求第十条项目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验收包括初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环节。
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三条工程验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第四条工程验收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应当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初步验收第五条初步验收应在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进行。
验收内容包括:(一)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二)安全生产: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三)进度: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四)投资控制: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第六条初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供应)商等相关单位参加。
验收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七条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初步验收报告。
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一个月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专项验收第八条专项验收包括消防、环保、卫生、交通、水利等方面的验收。
各相关专业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第九条专项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参加。
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向相关专业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第十条相关专业部门应在收到验收报告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应当明确,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项目法人应立即整改。
四、竣工验收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应在初步验收和专项验收合格后进行。
验收内容包括:(一)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二)安全生产: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三)进度: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四)投资控制: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五)环境保护: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门规章设定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106号),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类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
1.3 竣工验收的目标竣工验收是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性能,确立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环节。
其目标在于:1.3.1 确认工程已完成各项规定内容的设计或技术要求,并已按要求建成或装修完毕;1.3.2 验收工程质量,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稳定、经济、美观;1.3.3 了解工程的技术情况和使用情况,为正式投入使用进行准备。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2.1 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2.1.1 提前组建竣工验收小组,并确定竣工验收的时间和地点;2.1.2 确定竣工验收应检查的项目和内容;2.1.3 预先准备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合同、图纸、技术文件、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2.1.4 制定验收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验收程序。
2.2 竣工验收的具体内容2.2.1 认真查阅所有可查资料,检查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编制情况;2.2.2 检查项目的工程成果是否符合合同、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2.2.3 了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质量问题和解决情况,确认在质量问题存在期间是否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和防范措施;2.2.4 通过验收试验和检测,检查工程物资的质量合格证等各项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和施工厂家的技术要求,确保物资的质量;2.2.5 对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保护、电器、水电等设施的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且满足要求的设计要求,特别是消防设施的安全性和效益;2.2.6 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包括基础、建筑、装修等方面的情况,提前预留一定的修建余地。
2.3 竣工验收的结果2.3.1 竣工验收合格对于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可以进行使用和投产。
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制度模板
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和依据为规范项目工程验收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提升工程建设水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规范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旨在确保工程验收程序的规范、公正及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验收管理,包括建设工程、装修工程等。
三、工程验收管理流程1. 验收前准备(1)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包括相关工程文件、资料、证明材料等;(2)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检查工程质量、完工情况等;(3)编制工程验收报告。
2. 验收程序(1)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参与验收;(2)组织召开工程验收会议,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情况;(3)由专家对工程质量、合格率等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 验收结果(1)验收合格,项目负责人签署验收意见书,并提交相关文件至公司管理部门;(2)验收不合格,制定整改方案,并重新申请验收。
四、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标准(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规范要求;(2)符合公司内部工程建设标准。
2. 完工合格率标准(1)项目各项工程验收标准达到100%;(2)各项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3. 完工情况标准(1)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2)无遗留问题。
五、验收人员及角色分工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并签署验收意见书。
2. 相关部门领导负责监督验收过程,审核验收结果。
3. 专家负责对工程质量、合格率等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合格(1)公司管理部门颁发验收证书,并将工程项目移交使用单位或销售;(2)项目负责人办理结算手续,归档相关文件。
2. 验收不合格(1)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2)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七、验收记录和归档1. 材料清单(1)验收申请表;(2)工程验收报告;(3)验收意见书;(4)验收证书。
2. 归档管理(1)将验收文件归档存档,备查;(2)保留时间不少于5年。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内部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内部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完工验收程序,提高项目交付能力,全面兑现项目合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完工验收特指公司内部验收,即项目部按合同完成了项目的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所有项目应经内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向业主(建设)单位申请外部验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完工验收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项目完工验收小组,以工程副总经理为组长,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成本合约部负责人、物资采购部负责人为组员,开展项目完工验收工作。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是项目完工验收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相关业务的完工验收。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管理人员为组员的项目完工自检小组,主要负责:1.对项目已完工作进行自检,并对自检发现的问题组织进行整改。
2.自检合格后,申请项目完工验收。
3.配合项目完工验收小组的验收工作。
4.对项目完工验收工作小组检查出的问题组织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第三章项目完工验收的条件及标准第七条项目完工验收项目的基本条件(一)已经按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1 -(二)竣工文件和资料已编制、整理完成,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中的具体规定,业主(建设)单位对竣工资料整理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以合同规定为准。
(三)过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四)项目部已经完成项目自检,保证项目工作的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第八条项目完工验收项目的主要依据及标准(一)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的有效变更。
(二)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及其补充资料。
(三)国家/行业的相关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等。
(四)批准的项目文件、图纸及相关说明。
(五)公司内部的相关管理制度、标准。
第四章项目完工验收的程序及内容第九条项目完工验收的程序项目完工→编制竣工资料→项目部自检→自检问题整改→组织公司内部验收→内部验收问题整改→整改复验。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2)第三章检验批的验收 (2)第四章分项工程的验收 (3)第五章(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4)第六章(子)单位工程的验收 (7)第七章工程项目验收.................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工程的交付 (11)第九章附则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本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建设本工程项目特编制《本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本项目所涉及的验收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本项目验收依据:《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文件、规范规定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等文件,以及相关国家、地方等强制性规定及条文、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范等。
第三条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一)本项目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本项目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四)本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五)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资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七)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八)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九)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十)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包括建造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合法合规、科学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第五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相应的文档资料。
竣工验收文件应该真实、完备、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所有情况。
第六条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竣工验收文件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工程设计与施工情况、质量检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环境保护情况和竣工验收结论等内容;其中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安全生产等单位的相关文件材料应当全部包含。
(二)竣工验收文件应当注明署名单位、日期、签章、备案号等信息,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竣工验收文件应当分类存档,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清理归档,确保文件的完备性、真实性、可查性、规范性和持续性。
第三章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七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审查、检验、鉴定和结论等环节。
第八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交。
申请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合法、合规,必要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说明。
第十条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对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评估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和安全性,对于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申请,应当出具结论。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验收程序,确保项目验收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促进项目及时投产运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和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责任单位”)新建、改扩建的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工程技术部为项目预验收的组织部门,由公司发展规划部、生产计划部、安全环保质监部、审计部、财务资产部及办公室等部门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预验收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
发展规划部为项目竣工验收的组织部门,由公司工程技术部、生产计划部、安全环保质监部、审计部、财务资产部及办公室等部门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
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做好项目验收的准备、配合工作。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项目验收工作是指项目按设计建成后、正式投入生产前,对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项目验收分为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结合公司实际,项目验收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无特殊规定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专项投资项目的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章预验收管理项目预验收一般安排在工程中间交接之后,试生产之前。
主要目的是检查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具备试生产条件。
预验收包括现场实物工程检查、专项验收复核、落实中间交接和“三查四定”工作与试生产准备的检查等。
第五章竣工验收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安排在试生产完成、项目的投资审计后。
主要目的是对试生产考核和项目建设投资评定。
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生产考核、竣工决算审计、档案验收等。
第六章竣工验收结果竣工验收结果应当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档案材料等。
第七章附则项目验收可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划分为两个级别:限上项目公司申请由公司组织验收;限下项目由公司负责组织验收。
公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流程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流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流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达到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公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流程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管理。
三、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流程的组成1.筹备阶段(1)制定项目计划和执行标准,明确项目实施目标和任务。
(2)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工程项目的范围、预算和时间安排。
(3)成立项目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2.设计阶段(1)搜集和分析项目相关资料,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
(2)提交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针对意见做出修改和完善。
(3)编制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书。
3.施工阶段(1)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3)监测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4.竣工阶段(1)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3)根据验收结果,对项目进行合格或不合格评定。
(4)对合格项目进行收尾工作,进行项目交接,并完成相关手续。
五、竣工验收结果的评定竣工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合格:项目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经验收组评定为合格。
不合格:项目有严重质量问题,无法达到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评定为不合格。
六、竣工验收结果的处理对于合格项目,应及时完成相关收尾工作并办理项目交接手续。
对于不合格项目,需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竣工验收。
七、竣工验收结果的追究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和相关法规的项目,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法处理。
八、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以上就是公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流程管理办法,希望能够对贵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EPC总承包项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EPC总承包项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验收管理流程,确保项目达到质量、进度和安全的要求。
项目验收是项目交付的最后一个环节,对项目的执行和终结具有重要意义。
2. 项目验收范围项目验收适用于所有EPC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等阶段。
3. 项目验收流程3.1 预验收准备在项目完成之前,项目管理团队应进行预验收准备工作。
这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项目工程的建设任务- 整理项目资料和文件- 准备项目验收申请书3.2 验收申请项目管理团队需向验收组织提交验收申请书,包括项目概况、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等信息。
3.3 验收组织成立验收组织由相关部门按照项目特点成立,负责项目的验收工作。
验收组织应包括项目管理团队、技术专家和相关监管部门代表等。
3.4 验收准备验收组织应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准备相关资料和工具,确定验收方式和时间。
3.5 现场验收验收组织按照验收计划进行现场验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合规性进行评估和检查。
3.6 验收评审验收组织对现场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包括验收报告、问题清单和改进建议等。
3.7 验收决策验收组织根据评审结果作出验收决策,可以选择接受、不接受或暂缓验收,并书面通知项目管理团队。
4. 项目验收标准项目验收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工程进度符合计划安排- 工程安全符合相关要求- 工程文件和资料齐全5. 项目验收结果处理项目管理团队根据验收决策结果,及时处理验收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6. 项目验收记录和归档项目管理团队应保存项目验收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报告、问题清单、改进措施和验收决策通知等。
7. 监督和评估相关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验收过程的公正和有效。
8. 附则本《EPC总承包项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执行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学校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工程项目质量,规范验收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范围及内容第四条工程项目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地基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工程;(三)装饰装修工程;(四)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等配套设施工程;(五)绿化、景观等室外工程;(六)其他与工程项目相关的验收内容。
第五条工程项目验收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工程资料审查;(二)现场实体检查;(三)功能性能测试;(四)安全、环保、节能等指标检测;(五)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情况;(六)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三章工程项目验收程序第六条工程项目验收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预验收:在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自检报告。
(二)内部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进行内部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三)外部验收:邀请相关专家、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代表组成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四)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第四章工程项目验收责任第七条施工单位应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按设计要求、合同约定和规范标准完成。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符合规定。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程序的规范性和验收结果的公正性。
第十条验收组成员应客观、公正、认真履行职责,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五章工程项目验收结果及处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一)合格: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二)不合格: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验收组一致同意不予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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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部
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验收管理,确保工程优质高效,项目按期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下称业主);(项目部、设备部、财务部、企管部、经营部及项目负
责人和专业负责人);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
验收流程:“先资料,后现场”;“先单项,后总体”;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三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2. 工程所属各个子装置能正常运行;
3. 过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4. 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5. 施工单位已经完成各个装置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四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1. 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业主的有效需求变更;
2. 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3. 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4. 设计变更通知书;
5. 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6. 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工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能满足业主需求,有无漏
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7. 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业主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
器材采购、安装施工、装置调试等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装置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工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五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工程完工>编制竣工资料>内部验收>验收整改>外部验收>验收整改>整改确认;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理
第六条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整理竣工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文件和资料包括。
1. 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及资料;
2. 工程项目工程文档:开工报告、材料设备进场报验,随工验收、质量检查记录、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设计变更单、《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
3. 工程项目自测记录及调试记录;
4. 工程项目竣工图纸;平面图、结构图等;完成工作量清单;设备安装清单(安装地
点/位置);
5. 各种设备附件、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等需移交业主并办理移交手续;
6. 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吗,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
第九条竣工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中的具体规定,业主对竣工资料整理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规定为准。
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
第十章工程项目必须先内部验收,后外部验收,以保证满足合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
第十一条内部验收由施工单位负责,是责任主体,主要有质检、售后维护、经营、设
计人员、施工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内部验收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全面的质量与完成施工内容的检查,并对施工质量与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书面的综合评价,签署内部验收报告,对
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下达《工程整改通知单》,有关责任单位应立即进行
整改,并形成《工程整改记录单》。
第十三条经内部验收程序复验,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的结论。
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
第十四条外部验收由监理单位、业主、施工单位共同组成,由施工单位发起,业主组织验收,主体是业主。
第十五条外部验收提出整改事项的,下达《工程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各施工分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承诺完成时间。
整改完成,形成《工程整改记录
单》,经外部验收程序复验合格后,签署《工程整改确认单》,作为外部验收
报告附件。
第八章附件
第十七条施工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认真履行本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项目部。
第十九条附件
完工报告
验收报告
工程整改通知单
工程整改记录单
整改负责人签字:
工程终验报告
工程整改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