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项目承发包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承发包安全管理,完善承发包行为,强化承发包队伍的安全监管,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的本质度,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安全。
第二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市安全生产条例》、《XX 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总承包、检修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带现场安装等的承发包工程。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职责(一)公司在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之前,必须要求承包单位出示“营业执照”,以及第九条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才能由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单位之间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工程项目承发包安全、消防、环保、治安管理协议》;(二)公司发包的工程项目应在设计中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便承包单位在施工中落实安全措施,在工程项目的预算中,应充分保证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同时督促承包单位严格落实;(三)公司负有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对同时有几个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项目,公司负责协调各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作业用电和立体交叉作业中的安全管理问题,承包单位应遵守并接受我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四)公司应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要求,通报事故教训和安全生产经验,在坚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管理。
第五条承包单位职责(一)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二)承包单位负责单项工程承包中的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我公司提出的安全规章制度和要求;(三)承包单位根据发包单位在设计中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在编制承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四)承包单位应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要求,并确定项目工程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监察人员名单报告我公司备案;(五)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及时落实我公司的安全整改要求,并经常组织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六)承包单位需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1.目的为深化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管理责任意识,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创效能力,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开工工程项目的承包。
3.职责工程项目承包经营按照“以项目经理或以项目经理为主承包人的项目班子集体承包(项目班子原则上包括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并依据项目规模情况,班子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或相应减少),是在项目评估的基础上,签订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实行承包风险抵押、全额包干、节约分成、超支受罚”的原则实施项目管理的。
公司成本管理部是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评估、承包、补充完善办法、合同、参与项目过程管理等工作。
公司和承包人权责如下:3.1公司权力、义务3.1.1负责进行承包项目评估,确定承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3.1.2组织竞选项目经理,选派项目书记,按公司有关规定组建项目班子;3.1.3组织起草并签订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3.1.4按照集中统一调控与放权搞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确保项目上场的资金、设备、人员的需求,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3.1.5协助承包人规范项目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有权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协调,有权进行奖罚,保证项目按照“三体系”和“达标管理”规范运作。
3.1.6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解聘主承包人。
3.1.6.1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的;3.1.6.2重大安全事故的;3.1.6.3工期严重滞后的;3.1.6.4环境事故的3.1.6.5受到业主、监理通报批评有损企业信誉的;3.1.6.6中饱私囊的;3.1.6.7有违约或经营性亏损的;3.1.7按合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终结考核兑现奖罚;3.1.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规定的其它权力。
3.2承包人权力、义务3.2.1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为重,同时兼顾职工个人利益,确保本合同指标的实现;3.2.2必须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合同、公司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合法经营;3.2.3必须做好优化施组,做到科学组织施工,施工中作好变更设计和索赔签证补差创效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合同规定的任务,并及时验交工程和竣工结算,坚持项目管理持续改进;3.2.4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上交费用;3.2.5承包人应优先选用公司提供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并按市场现行价格签订租赁合同,如施工中需新采购且下场移交公司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事先编制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下场移交抵账,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2.6当发生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严禁隐瞒不报;3.2.7要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搞好施工“三线”建设,坚决维护企业信誉;3.2.8承包人要积极支持员工培训,加强人才培养,为企业发展作好智力储备;3.2.9有清收工程款,回收债权,支付债务的义务;3.2.10工程项目竣工后,按照上级规定交齐各种工程档案资料(包括投标、施工、竣工、结算全过程文、图、声像档案);3.2.11在法定代表授权范围内享有劳动用工权、人事任用(除项目书记外)及管理权和工资分配权;3.2.12在公司各项规定范围内有选择分包供方权(但必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使用),有对下承包单价制定(分包价格必须报公司核备)及分包合同签订权(分包合同连同其所附的分包价格必须报公司核备),对下验工计价和工程结算审批权和项目施工资金使用权;3.2.13有完成承包指标获得奖励权和超额完成利润在规定范围内独立分配权;3.2.14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开展党务工作。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绪论1.1 背景工程项目承包经营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和指导工程项目承包活动,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1.2 目的该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工程项目承包经营活动的监管,提高项目承包经营者的经营水平,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一般规定2.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工程项目承包活动的承包商及相关管理机构。
2.2 定义1.工程项目承包:指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承担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并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的经济活动。
2.承包商:指具有承接工程项目能力的法人或个人。
3.建设单位:指直接或委托代理参与工程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基本原则1.公平竞争:工程项目承包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保障各方利益。
2.诚实守信:各方应遵守合同,秉持诚信原则进行合作。
3.安全环保:工程项目承包应重视安全和环保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安全可靠、环保卫生。
4.风险管理:承包商应认真评估与控制项目风险,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章承包商管理3.1 资格要求1.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承包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确保履约能力。
3.2 经营行为规范1.承包商在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2.承包商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进度要求完成工程项目,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章建设单位管理4.1 委托手续1.建设单位在委托承包商承接工程项目前应经过合法合规程序,签订正式合同。
2.委托合同应明确工程项目的范围、质量标准、进度要求以及报酬方式。
4.2 监督管理1.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责任。
2.建设单位应针对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问题。
第五章监管机构职责5.1 监督检查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工程项目承包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5.2 处罚机制监管机构对违反管理办法的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可根据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确保承包经营活动合规进行。
项目承包的管理制度

项目承包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承包过程,明确责任分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1. 项目承包:通过合同方式由受托方承担项目设计、施工、设备供应、试运行、维护等一切责任,并按约定的期限和标准完成项目的过程。
2. 业主:项目委托人。
3. 承包商:项目承包的实施方。
三、项目承包管理组织架构1. 项目承包管理委员会:设立项目承包管理委员会,由业主部门主管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制定项目承包管理政策和工作方案,解决项目承包中的重大问题。
2. 项目管理部门:设立项目管理部门,由业主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项目承包的监督和协调。
3. 项目承包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设计师、施工员等组成,分工协作,负责项目承包的具体实施。
四、项目承包流程1. 确立项目需求:业主提出项目需求,并向承包商发布项目承包招标文件。
2. 招标过程:承包商报名,递交资质文件,参加评标,中标确定。
3. 合同签订:业主与中标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约定项目范围、工期、规格标准、报酬等。
4. 项目实施:承包商按合同约定进行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5.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部门对承包商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6. 结算验收:项目完成后,业主与承包商进行结算,并验收项目交付情况。
7. 保修维护:承包商对项目进行保修维护,在约定期限内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五、责任分工1. 业主责任:提出明确的项目需求,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配合承包商开展工作。
2. 项目管理部门责任:负责项目承包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3. 承包商责任: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并保证项目质量达标。
六、奖罚机制1. 奖励:对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承包商给予奖励,提高其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2. 处罚: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完成工作或质量不达标的承包商给予相应的处罚,保障项目质量。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管理,进一步推行项目法施工,提高工程项目盈利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工程项目承包制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工程项目效益最大化原则;(二)工程项目成本否决、自负盈亏原则;(三)工程项目全面管理、全面考核、项目部全员参与的原则;(四)工程项目成本单独核算原则;(五)工程项目承包和监管并重原则。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专业施工队(以下均简称“项目部”)都要推行项目承包制。
本规定中所称“承包人”,可以是项目经理个人,可以是由项目经理牵头的二人及以上的承包集体。
第二章项目部的组建及管理体制第四条项目部是针对不同类型工程项目组建的能够独立开展生产组织、施工经营活动的经济核算实体。
根据公司现行项目组织情况,将项目部分为两种类型:(一)全面管理型项目部:针对单项工程成立,既有施工管理职能,又有经营管理职能,对项目盈亏负有全面责任。
(二)专业施工实体:以年度承包为主的、主要从事专业工程分包的固定性项目管理组织,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职能。
第五条全面管理型项目部是一次性施工生产组织,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伊始建立,在工程竣工并具备竣工审计条件后,项目部进入解体程序;非正常履约项目解体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执行;专业施工实体可设为长期管理组织机构,执行年度考核。
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和专业特点进行设置,目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暂分五个等级。
第七条在满足公司各专业管理要求的条件下,本办法本着高效、精干、一岗多职的原则,实行优化组合,确定各类型、级别项目部的机构人员配备建议,作为两级公司新开项目部定员定编、进行现场管理成本测算的依据。
第八条在工程正式开工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聘程序确定项目经理、承包人。
选聘程序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现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项目管理层人员岗位工资水平按人力资源部下发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管理办法1.目的为深化项目管理,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承包。
其中中标价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由所属公司组织承包,但须报公司核备。
3.职责工程承包经营按照“项目经理承包、全额包干、节约分成、超支受罚”的原则实施。
其双方的权责如下:3.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权责3.1.1负责进行承包项目评估(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000万元及以下的由所属单位组织评估),确定承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3.1.2组织竞选项目经理,聘任项目书记和委派项目财务负责人;3.1.3组织起草并签订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3.1.4按照集中统一调控与放权搞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确保项目上场的资金、设备、人员的需求,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3.1.5有权监督、检查,有权进行奖罚,保证项目规范运作。
3.1.6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解聘项目领导班子。
3.1.6.1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的;3.1.6.2重大安全事故的;3.1.6.3工期严重滞后或受到业主监理通报批评的;3.1.6.4中饱私囊的;3.1.6.5亏损超过抵押金的。
3.1.7按合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终结考核兑现奖罚。
3.2项目经理权责3.2.1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为重,同时兼顾职工个人利益,确保本合同指标的实现;3.2.2必须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公司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合法经营;3.2.3在上级规定范围内享有劳动用工权、人事任用(除项目书记和财务负责人外)及管理权和工资分配权;3.2.4有选择分包供方权(但必须报上级审批后方可使用),有对下承包单价制定及分包合同签订权(但分包合同连同其所附的分包价格必须报上一级审批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对下验工计价和工程结算审批权和项目施工资金使用权;3.2.5项目对采购下场移交公司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事先编制采购计划,报上一级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下场移交抵账,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2.6必须做到科学组织施工,做好优化施组、变更设计和索赔补差创效工作;3.2.7当发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上一级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某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承包制及奖惩办法

***********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承包制及奖惩办法(试行)一、目的为了激发工程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大程度地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力争更大程度地实现项目增值,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树立成果意识,对项目管理人员实行奖罚分明的分配办法,以长期达到客户、公司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多赢局面。
二、总则三、 2.1 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工程部经理管理下的项目经理(即具有与公司订立工程项目责任承包协议资格的乙方,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下同)负责制,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向公司负责。
项目经理必须按公司工作制度、工作流程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及项目组管理义务,工程部经理作为直接主管承担连带责任。
2.2 项目经理在接受工程项目任务时,就项目的管理目标与公司签订《工程项目责任承包协议》。
协议中明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目标及奖惩办法。
2.3 由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组,根据工程项目的单体规模和施工要求,原则上工程项目单体规模较小,施工要求一般的由施工负责人级1人实施;工程项目单体规模较大,施工要求较高的,由项目负责人级1人实施;工程项目单体规模大,施工要求高的,由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各一人实施;工程项目单体规模巨大,施工要求高的,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各一人组成。
(规模的量化标准及要求的级格根据不同类型工程另行确定。
)2.4 项目实行工程成本包干制。
其中材料,采取“定额核发、按实增补、多余退还、节约奖励”的办法,以控制数量为管理手段和考核依据;人工薪酬,公司对项目核定总额。
项目经理根据员工业绩等情况,采取薪酬与绩效挂钩的办法,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由项目经理自行决定考核和兑现数报公司兑现,与员工的档案工资脱钩,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效益增长,员工增收”。
管理费用,根据项目定额和合同数额,按标准测算,其组成是:用于项目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包括项目开办费、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费用、日常的办公费用、竣工资料的制作费用、审价过程中的协调费用、质保期中的维护费用等(项目费用具体内容组成,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预算中确定)。
------------建筑公司工程项目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工程项目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公司工程项目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办法一、合同管理1、工程项目中标以后,承包人应及时将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工程承包合同正副本原件及附件原件交公司办公室保管存档。
逾期交付公司将依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
2、在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之前,承包人必须与公司先签订好内部经济责任承包合同。
3、公司与建设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工程款拨付开户行和账号。
在未签订好内部承包合同时,办公室不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项目部不得故意拖延施工合同的签订;在未签订施工合同和确定开户行、账号时,项目部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建设单位借入资金转入其他账户。
4、在未签订好两个合同和结算应上缴管理费、税费承诺书前,所有汇入公司的该工程款项,项目部无权动用,账务将拒绝支付使用。
5、项目部成立后,该项目部专用章,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刻章,项目部不得私自在外刻制项目部专用章;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项目部将项目部专用章交公司办公室存档。
项目部不得私自保留项目部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只限于该项目部资料专用,在使用专用章时如发生经济或其他纠纷,由此引发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负责,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6、工程开工前或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组织好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制定的统一规定合同的要求,及时签订好劳务承包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职工的基本权益。
7、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在采购前,承包人必须按照公司统计规范合同要求及时签订好材料、设备等的采购合同书。
8、上述劳承承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7天内必须交一份给公司办公室存档。
9、工程承包方式:乙方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基本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试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国家经济委员会(已撤销),劳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3.03.03•【文号】•【施行日期】1983.03.0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废止、失效法规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1988年5月9日实施日期:1988年5月9日)废止基本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试行办法(一九八三年三月三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劳动人事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克服敞口花钱,吃“大锅饭”的弊病,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缩短建设工期,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是指对国家计划确定的建设项目实行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材料消耗包干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管理制度,是基本建设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
第三条凡是列入国家计划的项目,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建设包干经济责任制。
已经确定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项目应尽快实行。
第四条实行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计划和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要通过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劳动效率来节约投资,缩短工期,而不能高估多算,或降低工程质量。
第五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包干工作的领导。
按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要求,选拔懂业务、善管理的人员组成包建单位的领导班子,并保持稳定,对工程建设包干负责到底。
第六条实行建设项目包干经济责任制的有关各方,要通过协议、合同或其他合法手续,明确规定包保的内容、条件、责任和经济权益,紧密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包干任务。
第二章包干形式第七条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条件,可采取不同的包干形式,如:⒈建设单位对上级主管部门包干;⒉施工单位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包干;⒊下级主管部门对上级主管部门包干;⒋工程技术较简单,需要劳力较多的工程,如铁路路基、公路、水利及民用房屋建筑等工程,可由地方组织统建包干;⒌综合开发单位或设计单位对主管部门包干;⒍有条件的,也可对地区、部门实行不指定具体项目的建设任务大包干。
工程项目建设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承包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活动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承包资格与条件第四条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二)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符合工程项目的专业要求;(三)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技术力量。
第五条承包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招标人。
第三章招标投标第六条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其他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条件、投标文件要求和评标标准。
第八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评标。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第四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第十一条中标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第十二条工程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二)承包范围;(三)工程价款;(四)工期;(五)质量要求;(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七)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活动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制度

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承包经营管理行为,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承包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和商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为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承包单位内部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分包管理、现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范围变更管理、经营绩效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为本制度的修订、变更或废止需经承包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二篇组织结构第五条为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负责施工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利和责任,确保施工管理的高效顺畅。
第六条为承包单位应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职位,明确各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为承包单位应设立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等职位,明确各人员职责,确保项目施工管理有序。
第八条为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畅通。
第九条为承包单位应建立员工考核绩效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为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篇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为承包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水平。
第十二条为承包单位应建立员工招聘、考核、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促进团队凝聚。
第十三条为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人员流动机制,实行人尽其才,任人唯贤。
第十四条为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
第十五条为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薪酬福利体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为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四篇分包管理第十七条为承包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要求,合理选择分包单位。
第十八条为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分包管理机制,明确分包责任,做好分包工作。
第十九条为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分包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条为承包单位应加强与分包单位的沟通合作,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承包管理行为,保证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承包管理行为。
三、承包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包括承包方的选择、合同签订、进度控制、质量管理等工作。
2. 承包方: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并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3. 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并配合承包方完成工程项目。
四、承包方选择1.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结合承包方的资质、信誉和实力,选定最适合的承包方。
2. 承包方需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并能承担工程项目规模和要求。
3. 承包方需提供完整的承包方案和报价,并主动配合项目经理进行商务谈判和合同签订。
五、合同签订1.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范围、进度计划、质量要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等相关条款。
2. 双方签订合同后需严格执行,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工程项目。
3. 如出现合同变更或疑义,需及时与项目经理协商解决,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调整。
六、进度控制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并对承包方的进度进行跟踪和监督。
2. 承包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如有延误需及时通知项目经理并提出解决方案。
3. 如承包方无法按时完成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延期、罚款等。
七、质量管理1. 承包方需按照合同要求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等。
2. 项目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处理。
3. 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项目经理有权暂停工程项目,并追究承包方责任。
八、支付管理1. 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及完成情况,项目经理负责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
2. 如承包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或进度延误等情况,项目经理有权暂停支付或部分支付。
3. 双方如有支付纠纷,需及时协商解决并遵守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
工程项目的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的承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优化工程项目的承包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特制定本承包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项目部设立承包管理部门,负责承包管理工作。
承包管理部门下设承包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等职务,并明确各职责范围和权限。
三、承包管理的程序和流程承包管理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招标阶段:明确工程项目的需求,进行承包商的资质审核和评选,签订合同。
2、施工准备阶段:承包商需提交施工计划、人员组织结构、安全预案等材料。
项目部进行审查确认。
3、施工阶段: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和项目部的要求,进行施工,及时报告进度和质量情况。
4、验收阶段:项目部对承包商施工的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进行结算。
5、总结阶段:项目部对本次承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四、承包商的管理1、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需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施工。
2、承包商需签订严格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施工期限、质量标准、结算方式等。
3、承包商需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和监督,开展施工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4、承包商如有违约情况,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质量和安全管理1、项目部设立质量和安全管理岗位,负责监督和检查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2、承包商必须遵守相关的质量和安全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3、承包商需定期组织质量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六、奖惩制度1、对于表现优秀的承包商,项目部将予以奖励和认可,提高其声誉和业绩。
2、对于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的承包商,项目部将予以警告、罚款或终止合同等处罚措施。
3、对于合同期间未达到预期质量和进度的承包商,项目部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七、其他本承包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项目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以适应实际工作需求。
施工项目承包暂行办法

XXXX年项目承包试行办法为激励工程一线员工积极性,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促进工程效益最大化。
经公司研究决定试行项目责任制,内容如下:一、项目承接办法:1、工程项目招标期间由公司跟踪主导;2、项目中标后由项目经理和公司共同核算成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承包承诺书。
由项目经理或委托人在公司集体会议讲标,内容为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比例、项目重点难点、项目实施进度、人材机安排、采购计划、工期计划等。
经公司权衡后确定承包人;3、工程项目投标期间费用由承包分公司承担;4、项目承接后总公司只负责项目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由承包项目自行支付;5、工程进度款由总公司扣除管理费后支付分公司,由项目部分配;6、承包制项目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由各分公司负责人确定。
未上岗人员只享受基本工资。
三、项目承包制责任:1、分公司经理作为项目安全和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新项目开工之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确立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2、项目开工前由分公司上报工期计划,经公司审核确认。
如项目无故延期按1000元/日,向项目部收取罚金。
3、项目部每月向上报工作台账,包括本月完成产值、下月工作计划、人材机安排、回款计划和材料需求计划等4、项目部接受公司巡查如有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按比例扣除相关责任人1000元/次;5、工程项目实行责任到人,如项目受业主或方监理方通报批评,每发生一次扣除分公司经理和相关责任人1000元,如项目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6、各分公司需狠抓项目的二次经营,将经营的理念根植在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A、深耕在建项目的量差分析,精心策划工程量审批确认,及时完善过程资料的签认,做到资料闭合,依据充分;B、精心策划项目的变更工作,利润低的负变更,利润高的多变更,总体控制预算总额,完善变更资料的签认;C、精心策划项目的措施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科学、合理、闭合,符合现场实际情况;D、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前置请款,缓解项目资金压力。
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承包工程项目的企业(以下简称承包方)及与其相关的各方。
第三条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三)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第四条承包方在承接工程项目前,应当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五条承包方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企业资质证书;(三)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四)工程项目合同;(五)施工组织设计;(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予以备案。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第七条承包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招标人具备招标条件;(二)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三)招标投标程序合法;(四)中标人具备承包条件。
第九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四章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第十条承包方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承包方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承包方应当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三条承包方应当加强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工。
第五章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竣工后,承包方应当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质量;(二)工程进度;(三)工程投资;(四)工程档案。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中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试行)随着企业的发展,加强项目管理,提高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是适应建筑市场竞争、满足业主要求、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为此,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工程项目管理思路,即: 企业管理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经济指标核算制,公司对项目行使经营决策权,项目领导班子任免权,业务系统管理权。
一、总则提高公司在建筑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收入,工程项目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承包制度。
二、项目承包管理办法(一)、项目承包承包造价:根据工程的特点以及业主单位的情况,设立相对偏低的起征点,再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如下2~13)计算影响系数后确定承包造价。
起征点:公司在正常投标投标情况下中标的,工程总造价在600~1000万元(造价不含拆迁),工程地点在四环以内等一般情况下对项目部确定的承包点数。
影响系数:公司确定的在工程的承接方式、工程总造价、工程地点、工期等方面对工程的起征点进行修正最终能够确立工程承包造价及工程承包点的系数。
注:(1)表中综合路包含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工程中的其他市政管线套用表中相关内容,并计取1.1的系数;业主指定的分包工程按上表起征点乘以70%计取,上表中没有涵盖的指定分包工程起征点按10%计取。
(2)综合路、工程中的其他市政管线、业主指定的分包各自计算承包点,最后计算工程承包造价。
(3)遇表中不含工程,承包造价另行确定。
全过程运作工程:公司在工程在资格预审阶段至工程投标阶段全过程进行围标的工程.过程中运作工程:介于正常投标与全过程运作工程情况之间的工程。
直接发包工程:不通过投标的,业主直接指定工程承揽单位的工程。
3、工程拆迁投标报价不含拆迁:中标造价不含拆迁造价,拆迁事项与业主另签协议上表只适用于单一管线拆迁工程起征点随主要单位工程注:基准价=工程投标时各投标单位报价(去掉最高与最低)的平均值。
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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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资料]唐建字〔2013〕第9号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各直属项目部:为适应项目管理机构的变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集团公司制定了《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3月11日唐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市场的变化~为适应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机构的变动~整合集团公司的整体资源~使之最大限度的优化配臵~增强市场竞争力~充分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的性质:项目经理部是代表集团公司管理工程项目的最基层单位~集团公司管理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个人承包的经营方式~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基本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和项目人力、材料、机具、技术、资金、合同、现场、竣工交验以及回访保修、清理工程欠款等方面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从投标签订合同到工程竣工验收、清理工程欠款全程进行监控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的预拌砼、大型建筑机械、周转材料、劳务以及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的资源优势~保证工程项目按总包合同约定的垫资要求施工~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经理在垫资施工上的压力。
第二章工程项目承揽第六条集团公司实行两种方式承揽工程~即集团公司承揽和员工个人承揽~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内部员工采取各种方式积极承揽工程项目。
已承揽了工程的员工:具备项目经理任职条件的可以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不具备项目经理任职条件的可作为项目承包人~聘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承包人对工程负全面责任并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章项目经理第七条项目经理是直接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者~对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全过程负责~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代理人~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责任制管理办法

-〔试行稿〕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推行工程经理负责制的意见 "和院积累的工程管理经历,拟对院总承包工程实施工程经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特制定本方法。
目前,总承包工程经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拟采用两种式:式一:根本保持目前运行式,对工程经理实行目标考核管理,签订"工程目标责任书"。
"工程目标责任书"对工程制定并细化8个考核目标,其中本钱考核采用"工程费用目标控制指标"及工程部管理费包干式, 8个目标考核按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程部管理费结算依据。
式二:鼓励院属各处、公司员工参预经营拓展业务,承接工程自主承包。
工程承接人自接到承接业务信息后,个人提出申请,经院长办公会评估后确认,由工程承接人或者院指定工程经理与工程承接人共同责任承包,工程本钱参照本方法或者由院长办公会确定。
1.1工程部管理费用容(1)工程现场发生的与工程管理人员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现场办公场地及设施的建立或者租赁费用、办公费用、通信网络费用、车辆使用费用、员工根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社会保险)、工地伙食与津贴、款待费用、协调费用等。
(2)为配合工程管理和本钱控制的设计人员、辅助生产的奖励结算时并入工程管理费用,不占用控制指标。
1.2工程管理费用标准工程部管理费用控制标准根据总承包合同额及工程情况商议计算,总额由工程经理包干使用。
工程管理费用=((建造、安装、其它费用)×K1+设备购置费×K2)+M。
其中: K1、K2为包干系数; M为调节值,原则上只调整特殊情况。
(1)设备费占合同额10%以上的合同: K1取值为4% ,K2 取值为1%。
(2)设备费占合同额10%以下的合同: K1取值为5% ,K2 取值为1%。
(3)上述系数合用国电厂建立工程,送变电工程乘 0.7系数,其它工程参照此方法经院长办公会确认后执行。
⑷工程部现场管理费为上述工程管理费60%,其余40% 为间接参预工程管理费用,由工程主管部门领导掌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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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项目管理,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结合工业设备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承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工程项目承包经营按照“项目经理承包、节约分成、超支受罚”的原则实施,其双方责权如下:第三条公司权责一、负责进行承包项目评估,确定承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二、组织竞选项目经理,聘任项目书记和项目财务负责人。
三、组织起草并签订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
四、本着集中统一调控与放权搞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确保项目上场资金、设备、人员的需求,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五、有权监督、检查、奖罚,保证项目规范运作。
六、按合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终结考核兑现奖罚。
七、在下列情况下,有权终止承包合同,解聘项目领导班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的;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3、工期严重滞后或受到业主、监理通报批评的;4、项目经理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的;5、项目过程中亏损超过抵押金的。
第四条项目经理权责一、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以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坚持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为重,同时兼顾职工个人利益,确保本合同指标的实现。
二、必须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公司及上级领导的有关文件精神或指令,合法经营。
三、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享有劳动用工权、人事任用(除项目书记和财务负责人外)及管理权和工资分配权。
四、有选择分包供方权(但必须执行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管理和审批),有对下承包单价制定及分包合同签订权(但分包合同连同其所附的分包价格必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对下验工计价和工程结算审批权和项目施工资金使用权。
五、项目对采购下场移交公司的设备和周转材料,必须为事先编制了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批同意后采买。
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下场移交抵账,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六、必须做到科学组织施工,做好优化施组、变更设计和索赔补差创效工作。
七、当发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上一级报告,严禁隐瞒不报。
八、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五条工程中标签约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评估预测中标工程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报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根据审批通过的评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定该项目最低承包目标值,报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后作为项目承包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一、合同内效益指标:工程项目评估利润额+管理费(集团+分公司等)+固定费用(项目经理部内部职工规费及其他应由项目承担的须上交的各项费用);二、质量指标:按与业主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三、安全指标:按公司有关安全标准及工程合同规定执行;四、工期指标:按与业主合同规定的标准并结合项目评估确定;五、项目经理责任期指标:自承包之日起至工程责任缺陷期完、工程款全部收回、无债权债务遗留问题止;六、定员指标:项目管理人员按项目规模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内部操作人员按公司当期工程任务额和公司人员所占比例由公司合理确定项目定员人数;七、其他指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竞聘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
一、项目经理的确定。
项目经理实行竞聘上岗制,即项目中标签约后,由公司组织竞聘项目经理,参与竞聘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综合素质、相关执业资格等,并报公司审批备案。
二、项目书记和财务人员的确定。
项目书记和财务人员由公司推荐,项目经理聘任。
三、其他人员的确定。
项目副经理、计划、物设、技术和办公室人员可由公司人力资源提供名单,项目经理提名,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同时报公司审批备案。
四、项目所需管理人员尽量在公司范围内选定,且不得在管理岗位上聘用临时工。
如需聘用公司外人员,必须征得公司领导同意。
否则,一经发现以上问题,按5万元/人·年实施罚款。
五、项目所选定人员报公司备案时,必须报明聘用期限,在聘用期限内,无特殊情况项目不得辞退,否则,其工资及工资外各项费用仍由项目承担。
第八条缴纳承包风险抵押金,签订承包合同。
经公司领导与项目经理就承包经营责任合同协商一致后,项目经理在工程开工前一周内缴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并由公司经理与承包项目经理签订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
工程项目承包抵押金交纳标准为:按中(议)标合同额(扣掉暂定金额和计日工费用)的确定,交财务有息保管。
其他项目经理部成员是否交纳抵押金由项目经理决定并负责兑现,同时报公司相关部门核备。
第九条项目经理自行组织项目施工。
由项目经理依据工程合同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以及业主、监理、地方的有关要求组织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并执行以下规定:一、在承包期间内,项目经理按其岗薪工资标准发放,不另行发放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二、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标准由项目经理决定,但工资标准不低于公司的岗薪工资标准;三、项目管理部必须及时的与分包队签订量价齐全的分包合同,按合同及业主拨款情况同比例拨付工程款和上交各项费用,不得超量、超价计价和超拨款;四、坚持费用“一支笔”审批列销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非生产性开支超过1万元的大额资金支出,必须项目领导班子研究后实施,并报公司审核备案。
第十条关于设计变更一、承包合同价与实际造价有差额的,项目经理部必须向公司申报差额项目及工程量,经批准后,重新确定上缴企业费用指标,否则不予审批兑现差额部分效益;二、关于政策性调整中标合同价的部分,公司全额收回;三、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及时向公司或分公司申报设计变更(增减项目和工程量),经公司考察核实批复后,方可对下计价。
否则,不予兑现变更创效部分,同时对未及时上报的变更索赔,项目终结考核时不予承认该部分的收入,由公司全额收回(但发生承包由承包人承担)。
如由此造成影响工程项目正常管理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处罚。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必须科学组织施工,在评估施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及业主、公司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和企业信誉,并积极开展责任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成本支出。
第十二条施工期间项目经理虽无承揽指标,但应积极开拓市场,提供工程信息,实现滚动发展,如项目经理承揽到工程和提供信息中标,按公司有关规定另行奖励。
第三章项目监控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必须及时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各项标准和权责,确保项目顺利施工。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必须认真履行承包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并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数据和报表,自觉接受公司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必须及时发放项目人员工资,承担相应的福利、社会统筹、保险及工资附加费等,并及时缴纳。
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工资三个月和拒发工资。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不得使用亲属搞关系队和项目管理人员自己的机械设备,不得按月租赁自己或超支购买的机械设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负责工程款的清收工作,无特殊情况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不得另行安排其他工作,同时公司要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项目书记和财务负责人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对项目管理与项目经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考核兑现和奖罚第十九条承包经营责任合同考核兑现奖罚一、考核时间:自承包之日起到本工程项目竣工,对上对下结算完毕,材料设备及工程款结清后,由承包人申请承包考核。
二、考核单位:由公司领导组织计经、财务、工程和人力资源等成立联合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经理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各项指标的考核,并经领导小组和公司经理研究决定,以研究决定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
三、考核依据:以下标准作为项目经理承包考核的依据1、《工程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2、工程履约情况和业主、监理综合评价;3、公司及领导有关文件和要求;四、承包奖励兑现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将本工程款全部收回,且无遗留问题,具体兑现标准如下:1、实现合同效益指标:返还抵押金,同时按项目内部职工人均工资总额奖励项目经理,其费用由公司承担。
其他人员按项目经理与其约定执行,并由项目经理负责兑现。
2、超额完成合同效益指标:超额部分的60%兑现给项目经理,40%上交公司;3、低于合同效益指标:按低于差额25%扣罚抵押风险金,直至罚没承包风险金为止,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和追究责任;4、合同外变更索赔效益指标:合同外变更索赔效益独立考核,当变更索赔额小于等于合同价5%范围时,按净收益额的20%奖励项目经理;当变更索赔额在合同价5%-10%范围时,按净收益额的15%奖励项目经理;当变更索赔额大于合同价10%范围时,按净收益额的10%奖励项目经理。
其他说明如下:1)净收益额=变更索赔总额-变更索赔工程直接、间接成本费、税金-期间发生的索赔有关费用-评估利润指标额。
2)奖励额按累加比例计算。
3)当项目未完成承包效益指标发生经营性亏损时,按亏损额度反比例兑现变更索赔应得的奖励,最低兑现应得奖励额的20%。
5、安全、质量指标:每出现一次事故或受到业主、监理通报批评的,扣减奖励额的5%-10%;6、工期指标:未达到合同工期或工期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减奖励额的5%-10%;7、上述扣减比例按累计扣减比例计算。
8、兑现方式:由公司兑现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根据抵押金和贡献的大小兑现给项目管理人员,具体标准由项目决定(费用在承包指标内),报公司备案。
9、完成全部责任承包项目,经公司考核实现了各项承包指标后,可返还抵押金。
10、具备兑现条件后,在保修期内兑现70%,其它在保修期满无遗留问题后再兑现。
如遇工期较长的跨年项目,可在年末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估情况进行预兑现,考核及兑现的办法参照该办法执行,具体兑现额度由公司经理决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