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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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重症患者转诊管理制度

危急重症患者转诊管理制度

紧急重症患者转诊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紧急重症患者的转诊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2. 定义和范围2.1 紧急重症患者: 患有危及生命的严重病情或需要紧急处理且病情较重的患者。

2.2 转诊: 指患者由一家医疗机构转入我院接受进一步的诊疗或治疗的过程。

2.3 转入医疗机构: 指在我院签署转诊协议的医疗机构。

3. 转诊申请3.1 转诊协议:转入医疗机构需与我院签订转诊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 转诊申请料子:—由转入医疗机构供应的转诊申请表,应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描述、诊断报告等相关资料。

—患者的医保信息、身份证明等必需的文件。

3.3 转诊申请流程:—转出医疗机构将转诊申请料子交由患者持身份证明料子到我院转诊服务处办理。

—转诊服务处对申请料子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料子的齐全和真实性。

—通过审核后,将转诊申请料子提交给相关科室进行评估。

4. 转诊评估与决策4.1 评估团队:我院设立特地的评估团队,成员包含医疗科室负责人、医生、护士等。

评估团队应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

4.2 评估内容:—依据转诊申请料子评估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治疗需求。

—评估患者是否适合转入我院进行进一步的诊疗或治疗。

4.3 决策流程:—评估团队依据评估结果做出转诊决策。

—若决策为接受转诊,则向转入医疗机构发出接诊函,并通知患者或其家属前往我院办理相关手续。

—若决策为不接受转诊,则向转入医疗机构说明理由,并将相关料子退还。

5. 转诊手续办理5.1 接诊函:我院向转入医院发出接诊函,明确患者的转诊来源、病情描述、转诊目的等内容,并要求转入医疗机构搭配接诊工作。

5.2 患者接诊:—患者或其家属持接诊函和身份证明到我院转诊服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转诊服务处核实患者身份和转诊信息,并布置患者到指定科室进行诊疗。

5.3 转诊费用:—对于社保患者,依照医保规定办理转诊支出手续。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双向转诊制度1一、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逐步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网络。

医院患者下转以乡镇卫生院及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转以省内外三级医院为依托,加强技术协作与交流,达到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院医疗与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2、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社区,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3、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4、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1、上转标准。

(1)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⑥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⑤老年护理病例。

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5、双向转诊管理规范。

(l)双向转诊医院应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的畅通,转诊协议时效自定,过期应再续签。

(2)双向转诊协调由医教部具体负责,急诊科、门诊部负责上转患者的登记与统计。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行为,建立分级管理的双向转诊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知情选择的原则。

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

(2)分级管理的原则。

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康复期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疑难病、危急重症在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确诊治疗。

(3)综合权衡的原则。

为提高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到医院时应考虑患者病情与医院的专科、专病特色。

(4)资源共享的原则。

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交流,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利用。

(5)连续医疗服务的原则。

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连续性医疗服务。

第三条双向转诊执行标准:(1)基层医疗机构向医院转诊的指征:①临床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

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⑦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指征:①医院门诊或出院后需要进行跟踪、随访、康复、卫生宣教和建立家庭病床的病例,而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

②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病情稳定需要维持治疗的病例。

③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④其他应当转诊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的病例。

第四条双向转诊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基层医疗机构患者转往医院:①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转诊原则及转诊指征将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急危重症高血压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高血压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高血压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介绍
急危重症高血压是一种严重的疾病,需要紧急而专业的医疗救治。

为了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合适的治疗和转诊,建立一套健全
的会诊转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目标
本文档的目标是介绍急危重症高血压患者会诊转诊制度的具体
内容和流程,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医疗风险。

制度内容
1. 会诊团队的组建: 成立一支由内科医生、心脏专家、神经科
专家等多学科组成的会诊团队,以确保全面而专业的医疗评估和决策。

2. 会诊条件的明确: 定义何种情况下患者应当进行会诊,例如
血压升高伴有严重头痛、呼吸困难、意识障碍等症状。

3. 会诊流程的规范: 包括患者转诊的方式、时间要求和相关文
件的准备等,确保信息流通畅通、高效。

4. 会诊结果的及时反馈: 会诊团队应当及时将会诊结果以书面
或口头形式告知医生和患者,以便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5. 转诊协作的合作机制: 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确保患者顺利接收治疗,并减少转诊延误和丢失的风险。

流程示意图
结论
急危重症高血压患者会诊转诊制度的建立,能够保障患者的生
命安全,提高疾病治疗的质量。

医疗机构应当认真落实该制度,提
供高效和专业的救治服务。

同时,医疗人员也应当积极参与并遵守
该制度,为患者的福祉尽职尽责。

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会诊转诊制度一、背景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是指病情危急、生命威胁较高的心脏病患者。

为了更好地协调医疗资源,提高救治效率,建立一个有效的会诊转诊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介绍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会诊转诊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会诊转诊制度的概述1. 病情评估: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出现危急情况时,需第一时间进行病情评估,包括病情严重程度、可能的风险等。

评估结果将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会诊转诊。

2. 会诊申请:当病情评估确定需要会诊转诊时,医务人员应向相关专业团队发起会诊申请。

会诊申请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所需会诊的目的和期望等。

3. 会诊过程:专业团队收到会诊申请后,将安排相关专家进行会诊。

会诊过程中,专家将综合分析患者病情,并提出治疗建议和转诊意见。

4. 会诊结果:会诊专家将会诊结果书面记录,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提出会诊申请的医务人员。

会诊结果应包括病情诊断、治疗建议、转诊需要与安排等。

5. 转诊安排:根据会诊结果和患者病情需要,决定是否需进行转诊。

若需要转诊,则应安排转诊医院、时间和相关手续等。

三、会诊转诊制度的意义1. 提高救治效率:通过会诊转诊制度,可以将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迅速转到有相应专业技术和设备的医疗机构,提高救治效率,降低病死率。

2. 优化资源配置:会诊转诊制度可以更好地协调医疗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检查,提高医疗效益。

3. 提升专业水平:通过不同专业领域的会诊,可以促进医务人员相互研究和交流,提升专业水平和疗效。

四、建设会诊转诊制度的建议1. 制定相关政策:相关部门应出台政策,明确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会诊转诊制度的操作规范和流程,以推动制度落地。

2. 加强专业团队建设:建立专业的会诊团队,包括心脏病专家、急诊科医生、心脏外科医生等,并提供相关培训,确保会诊质量和效果。

3. 搭建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用于会诊申请、结果反馈等,方便各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4. 加强宣传与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急危重症心脏病患者会诊转诊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并推广制度的应用。

新生儿急危重症网络转诊制度及流程

新生儿急危重症网络转诊制度及流程

新生儿急危重症网络转诊制度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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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内危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救治和转诊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有效防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参与危急重症病人抢救、转诊的各科室、各级人员,必须坚持“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基本原则,争分夺秒,积极救治,各相关科室必须为危急重症病人保障转诊环节畅通。

三、执行细则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性抢救,危急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应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急会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拖延救治。

2、转诊流程。

首诊科室必须认真、仔细的检查病人,对危及病人生命的主要疾病或主要症状好,要及时安排科内会诊及院内会诊,并明白记录诊疗进程,对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儿确需转诊的危急重症病人,要向病人(或病人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

并由病人(或病人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按照有关规定,病人(或病人家属)交纳转诊费用后,由当班医师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对确需转诊的病人,间接联系120急救中心主任,由抢救中心主任派遣车辆,病人地点科室安排好随车医护职员及抢救药品。

联系好接诊医院,照顾在院期间的诊疗记录,护送病人及时转诊。

3、“无名氏”危急重症患者送达我院的,所在科室经治医师应及时接诊,及时治疗,并做好有关情况的登记工作。

“无名氏”急危重症病人在诊疗过程中,确需转诊的,须向医股(总值班)及分管院长报告,在批准后方可进入上述转诊流程。

4、我院原则上不安排急救车护送-普通患者转诊、转院工作,确因急危重症病人急需转诊的。

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由XXX派遣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按里程数收取转诊出车费用。

四、处罚1、首诊科室出现推诿病人或延误治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科室及当班医师负全责。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第二条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

第三条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

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四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五条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六条转诊程序
(一)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妇幼保健医院。

(二)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转送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我院转诊反馈单,并如实填写,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
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第七条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二)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我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妇幼保健院急危重症孕产妇急会诊转诊流程图。

急危重症监护与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监护与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监护与转诊制度1. 绪论为了更好地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的生命安全和供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医院特订立了本监护与转诊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急危重症患者的监护与转诊流程,确保及时有效的救治和转运。

2. 急危重症患者的定义和分类2.1 急危重症患者的定义急危重症患者是指因病情蓦地恶化或伴有生命不安全的患者,需要立刻进行抢救和监护的特殊患者。

2.2 急危重症患者的分类依据患者情况的不同,急危重症患者可分为以下几类:•窒息、停搏或心脏骤停的患者•创伤性颅脑损伤的患者•严重出血的患者•重度烧伤的患者•严重中毒的患者•重症感染的患者•其他危及生命的急重症患者3. 急危重症监护流程3.1 急危重症患者的评估和监护3.1.1 患者评估•医护人员应当快速进行患者的初步评估,包含生命体征的监测、病情分级和病因推断,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抢救和治疗。

•对于评估结果认为存在生命不安全的患者,应立刻启动急救措施,并将患者转入重症监护室进行进一步评估和治疗。

3.1.2 患者监护•重症监护室应配置专业的医疗设备和监护仪器,包含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血压监测仪等,用于监测患者生命体征的变动。

•医护人员应进行定期的患者生命体征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1.3 患者抢救•在急危重症患者生命体征显现明显异常或生命不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刻启动抢救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心肺复苏、氧气吸入、快速输液、用药救治等。

•抢救过程中应通过连续监护和评估来监控患者的病情变动,并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确保抢救效果。

3.2 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诊流程3.2.1 转诊适应症的推断•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诊适应症应符合以下条件:–本院无法供应必需的抢救设备或技术支持;–患者需要更专业的医疗资源进行救治;–患者家属或本院医务人员提出转诊要求。

3.2.2 转诊协调与布置•转诊恳求应当由医院管理负责人或专业医务人员进行审核和协调,依据转诊适应症推断是否同意转诊。

•如同意转诊,医院应与接诊医院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布置相应的转运工作。

急危重症肺炎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肺炎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肺炎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1. 简介
2. 制度流程
2.1 会诊流程
1. 医院接收到疑似急危重症肺炎患者后,首先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

2. 如果初步处理无法满足治疗需求,需进行会诊。

3. 主治医师向相关专家组发出会诊申请。

4. 专家组评估会诊申请,并根据患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会诊。

5. 如果会诊必要,安排会诊时间和地点。

6. 在会诊时,患者状况及相关病历资料将向专家组全面呈报。

7. 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估,并提供针对患者的治疗建议。

2.2 转诊流程
1. 如果经过会诊后,患者需要进一步的治疗,主治医师将提出转诊申请。

2. 医院管理部门审核转诊申请,并根据医疗资源和患者需求决定是否同意转诊。

3. 如果转诊同意,安排转诊时间和转诊医疗机构。

4. 转诊医疗机构接收患者后进行进一步的诊疗和治疗。

3. 注意事项
- 会诊转诊制度应确保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确保会诊和转诊流程的顺利进行。

- 会诊转诊制度的实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

4. 参考资料。

医院患者转诊制度

医院患者转诊制度

医院患者转诊制度篇一:医院转诊制度医院转诊制度1、转诊分为三类:⑴、向上级医院转诊:我院因为设备条件或技术条件的限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人向上级医院转诊。

⑵、向下级医院转诊:在我院经诊治后病情好转或诊断明确病情较轻,为节省费用或方便病人生活护理向下级医院转诊。

⑶、双向转诊:如结核病或其他特殊疾病的双向转诊,如转至CDC治疗。

2、转诊程序:⑴、经治医师接诊病人后对病情作出初步判断,对诊断不清楚或因病情危重我院技术无法治疗的危重病人由经治医师开具病情证明,由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业务副院长审批,加盖我院病情证明专用章到市医保办审批备案。

⑵、经在我院诊治后病情好转及诊断明确的病人,如病人提出需转至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康复治疗的,由经治医师开具病情证明盖章后交予病人备用,无需经科主任和业务副院长审批。

⑶、结核病等特殊疾病按规定转诊至CDC,无需科主任和业务副院长审批。

⑷、特殊情况下如遇外国人、台胞、住院双方因发生严重矛盾可能造成严重治安问题需分院而住的病人等情况下,由科主任及时上报业务副院长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转诊。

3、业务副院长因事出差或休假时,由其他院领导代为审批;科主任因事出差或休假时,由科主任指定主任助理或高年资医师代签字。

篇二:医院转诊制度医院转诊制度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各省、市、自治区级医院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所在医院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报请省、市、自治区卫生厅批准办理手续。

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3.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

《中华护理杂志》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流程及核查表

《中华护理杂志》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流程及核查表

《中华护理杂志》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流程及核查表(原创版)目录1.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的背景和重要性2.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的流程3.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的核查表4.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的实践案例5.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的成效和展望正文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的背景和重要性急危重症患者是指病情严重、病情发展迅速、威胁生命安全的患者。

对于这类患者,及时的救治和有效的护理是非常关键的。

然而,由于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均和医院之间的技术水平差距,很多急危重症患者需要在不同医院之间进行转诊。

这就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流程和核查表,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救治效果。

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的流程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转诊发起:由患者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发起转诊请求,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评估和转诊原因等。

2.转诊审批:由接收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行审批,确认是否接收转诊患者。

3.转诊准备:由患者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行转诊准备,包括患者信息的确认、病情的稳定和转运设备的准备等。

4.转诊途中护理:在患者转运途中,需要对患者进行持续的护理和监测,包括生命体征的监测、病情的变化和紧急处理的实施等。

5.转诊接收:由接收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行接收,包括患者的接收、病情的再次评估和救治措施的实施等。

6.转诊后续:在患者接受治疗后,需要对患者进行持续的护理和监测,直到患者康复出院。

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的核查表为了确保急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诊的顺利进行,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核查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患者信息: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过敏史等。

2.病情评估: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情况等。

3.转诊原因:包括患者需要转诊的原因、转诊的目的和预期的治疗效果等。

4.转诊准备:包括患者的转运设备、药物、血液制品等。

5.转诊途中护理:包括患者的监测、护理和紧急处理的实施等。

6.转诊接收:包括患者的接收、病情的再次评估和救治措施的实施等。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一、凡遇到危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例、传染病人、恶性肿瘤病人、精神疾病急性发作期病人以及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人,应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同时向病人或家属解释转诊原因,征得病人同意。

二、征得病人同意后,全科医师应填写双向转诊登记薄和双向转诊通知单,随患者转交医院。

如为危重病人转诊必须谨慎,应就地抢救处理,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院。

转院时应安排医务人员护送,确保转院途中的安全和顺利。

三、上级医院负责双向转诊的职能部门接到双向转诊通知单,应及时、妥善、安排患者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

病人转诊期间全科医师要跟踪随诊,与病人保持固定联系,定期向接诊的专科医师了解病人治疗情况。

病人转诊期间专科医师有义务接受全科医师的咨询,将病人的治疗情况反馈给全科医师。

四、上级医院的住院病人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时,专科医师应填写双向转诊通知单,写明处理过程、继续治疗的建议及注意事项,随病人返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全科医师应就继续治疗和预后情况与专科医师保持密切联系,以取得帮助和指导,更有效地指导康复。

五、中心应与转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转诊流程,以确保转诊的通顺。

呼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2016.9.8保障措施(1)双向转诊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指定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及有关双向转诊工作细则等管理措施,并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

(2)医务科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双向转诊病人,并完成有关事务及有关资料登记、整理工作。

(3)本院各临床科室指定1-2名医务人员为双向转诊接待联络员,负责本科病人的具体接待事务。

(4)对双向转诊病人认真做好接待工作,明确流程,渠道畅通,减少环节。

(5)对协助转诊工作的外院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

(6)各联合医疗机构确定1-2名联络员,负责双向转诊的联络工作。

5、明确转诊指征(1)上转指征:临床各科极危重疑难杂症或限制于技术、设备条件或者超出当地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等范围等原因需要转诊进一步诊治的病人。

急危重症老年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老年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老年患者会诊转诊制度简介该文档旨在介绍急危重症老年患者会诊转诊制度。

会诊转诊制度在医疗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对于重症老年患者的管理和治疗。

本文将探讨该制度的目的、流程和实施时的注意事项。

目的急危重症老年患者会诊转诊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最佳的医疗服务和治疗方案。

通过会诊转诊,可以让专家团队共同评估病情,并提供更全面、专业的治疗建议。

这有助于改善重症老年患者的治疗效果,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并提高其生活质量。

流程1.评估患者病情:首先,主治医生将对急危重症老年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和相关检查结果。

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主治医生可以决定是否需要会诊转诊。

2.决定会诊科室:主治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的特点和需要,选择合适的专科进行会诊转诊。

比如,如果患者有心脏问题,可能需要转诊到心脏科进行会诊。

3.联系专家团队:主治医生将与被转诊科室的专家团队联系,安排会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4.会诊过程:会诊时,主治医生将向专家团队提供患者的相关资料,包括病历、检查结果等。

专家团队将对患者病情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治疗建议。

5.治疗计划和转归:专家团队会与主治医生讨论治疗计划,并制定出最佳的治疗方案。

主治医生将根据专家建议进行治疗和监护。

6.后续跟进:主治医生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将密切关注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病情变化,并随时向专家团队反馈。

注意事项确保及时沟通:主治医生和专家团队应保持密切沟通,随时交流患者的相关信息和治疗进展。

尊重专家意见:主治医生在决定治疗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专家团队的建议,并尊重其专业意见。

维护患者隐私权:在会诊转诊过程中,需要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确保患者信息不被泄露。

加强团队合作:主治医生和专家团队应加强合作,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结论急危重症老年患者会诊转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医疗管理措施,可以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方案。

通过合理的流程安排和有效的沟通合作,可以确保会诊转诊的顺利进行,并为患者的康复和健康保驾护航。

门诊部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协作流程

门诊部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协作流程

门诊部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协作流程标题:门诊部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协作流程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门诊部在接纳急危重症病人时需要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转诊协作,以确保病人能够及时获得准确诊断和及时救治。

本文将介绍门诊部急危重症病人转诊的协作流程,并探讨其中关键步骤与注意事项。

一、患者评估与急危重症病人标准在门诊部接收急危重症病人时,首先需要对患者进行评估,判断是否满足急危重症病人的标准。

急危重症病人通常具备以下特点:生命体征不稳定、病情迅速恶化、需监护或特殊治疗等。

只有明确判断患者为急危重症病人,我们才能开始转诊协作流程。

二、联系接收医疗机构在确认患者为急危重症病人后,门诊部医师将立即与接收医疗机构进行联系。

这可以通过电话、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或直接通知相应机构的急救团队来实现。

通常,门诊部会提供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和治疗措施,以便接收医疗机构做好准备。

三、制定转诊方案门诊部和接收医疗机构的医生会共同制定转诊方案。

该方案需要明确患者的病情、急救治疗措施以及患者抵达接收医疗机构后的处理方式。

方案中应包含转诊的时间安排、急救措施和必要的医疗设备等信息,以确保转诊过程的顺利进行。

四、急救护送急救护送是门诊部急危重症病人转诊的重要环节。

通常,急救车及医护人员会及时到达门诊部,将患者转运至接收医疗机构。

在运送过程中,医护人员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必要时,急救车还应装备一定的医疗设备,以应对转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五、接收医疗机构处置急危重症病人到达接收医疗机构后,接收医疗机构将立即进行检查、确诊和治疗。

接收医疗机构的医生和护士应密切配合,根据门诊部提供的转诊方案,推进病人的治疗计划。

在此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及时向门诊部汇报患者的病情和处理结果。

六、转诊后跟踪与复诊转诊并不意味着责任的结束,门诊部还需要跟踪病人的康复情况,并在必要时安排复诊。

复诊的目的是确保病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对病情的进展进行评估和调整治疗计划。

医联体急危重症转诊流程

医联体急危重症转诊流程

医联体急危重症转诊流程医联体急危重症转诊流程如下:
1.甲方、乙方按照协议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将急危重症患者转往甲方,甲方将适宜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和康复的患者转至乙方。

2.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设专人负责。

在甲方具备条件情况下,乙方转诊急症住院患者直接入住病房。

3.转诊就诊、检查患者以预约形式优先就诊,预约各项检查按照技术规范规定时间完成。

4.甲方接乙方通知后,安排临床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并将接诊科室名称、院内位置、注意事项等反馈乙方。

5.甲方接诊科室人员优先安排转入患者,进行检查或办理住院,并保存转诊单。

6.患者转回由主管医师开据转诊单报甲方责任科室办理转回手续,责任科室通知乙方做好接诊准备,并将回转信息转给乙方。

7.甲方接诊科室继续跟踪回转患者后续治疗,与乙方人员沟通,进行业务指导。

危重症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症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症转院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危重症患者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下,快速高效地进行转院转诊,提高患者生存率和治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订立本《危重症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医疗全过程危重症患者转院转诊事宜。

第三条定义1.危重症:指因急性病情加重或已实现危重程度的患者,包含但不限于心力衰竭、严重创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需要立刻救治的疾病。

2.转院:指危重症患者由本医院转至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连续治疗和察看的行为。

3.转诊:指危重症患者由本医院转至其他医生的诊疗引导下进行治疗的行为。

第二章危重症转院转诊的条件与程序第四条转院条件1.病情确属危重症患者,经医疗小组和专家评估后认定需要转院的。

2.本医院无法供应相应的救治、监护、手术等专科病房及技术支持的。

3.患者家属或指定紧急联系人同意并签署相应转院文件的。

第五条转院程序1.当危重症患者被评定为需要转院时,相关医疗人员应及时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转院理由,听取看法并解答疑问。

2.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医疗人员应填写转院申请表,附上患者病历、检验报告、影像学资料等必需文书料子,并报医务部备案。

3.医务部收到转院申请后,应依据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转院申请的紧迫性,及时协调相关医疗机构,布置转院事宜。

4.医务部应及时与接收医疗机构进行沟通,确认其能够接收危重症患者,并供应相应的医疗资源和技术支持。

5.医务部应帮助患者及家属联系交通工具,确保转院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转诊条件1.病情确属危重症患者,经医疗小组和专家评估后认定需要转诊的。

2.本医院某一专科无法供应相应的医疗资源和技术支持的,需他科医生诊疗引导的。

3.患者家属或指定紧急联系人同意并签署相应转诊文件的。

第七条转诊程序1.当危重症患者被评定为需要转诊时,相关医疗人员应及时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转诊理由,听取看法并解答疑问。

2.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医疗人员应填写转诊申请表,附上患者病历、检验报告、影像学资料等必需文书料子,并报医务部备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急危重症病人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急危重症病人转科、转院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的转诊管理、保障转诊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院内转科(一)病人转科、转院制度,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为前提。

(二)病员转科须经接收科室会诊同意,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负全部责任。

(三)转科前应告知病人家属相关诊疗情况,征得同意后转科治疗。

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对方科室和住院处,按联系时间转科。

(四)转出科室派人护送到转入科室,向当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面交病历方能离去。

危重病人应有医生和护士同时护送,一般病人由护士护送。

(五)转入(接收)科室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转科病人,及时安排病床,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时开出医嘱,书写接收记录。

(六)欲转科而会诊,双方科室对是否立即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科首诊负责制的原则,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为止。

(七)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后应接收科室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分管)院长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负全部责任。

(八)凡需转科病人而原收住科室不请求会诊,直接开出院,再重新办理入院手续住他科,由此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原收住科室负全部责任。

二、转院转院原则:转院一般依次遵循以下权重原则:即“患者安全、患者及家属意愿、逐级就近、转入医院特色”原则。

(一)Ⅰ级权重:患者安全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病员要确保安全,如考虑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

病区转出病人由我院急救车送往转诊医疗机构的,陪护的医护人员由转出科室负责(急诊除外)。

转出我院前应事先书面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等相关人员转院的理由和注意事项、转院途中可能会发生的意外情况等,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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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内危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救治和转诊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有效防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参与危急重症病人抢救、转诊的各科室、各级人员,必须坚持“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基本原则,争分夺秒,积极救治,各相关科室必须为危急重症病人保障转诊环节畅通。

三、执行细则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性抢救,危急病人如非本科室范
畴,应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急会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拖延救治。

2、转诊流程。

首诊科室必须认真、仔细的检查病人,对危及病人生命的主要疾病或主要症
状好,要及时安排科内会诊及院内会诊,并明确记录诊疗过程,对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儿确需转诊的危急重症病人,要向病人(或病人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并由病人(或病人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按照有关规定,病人(或病人家属)交纳转诊费用后,由当班医师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对确需转诊的病人,直接联系120急救中心主任,由急救中心主任派遣车辆,病人所在科室安排好随车医护人员及急救药品,联系好接诊医院,携带在院期间的诊疗记录,护送病人及时转诊。

3、“无名氏”危急重症患者送达我院的,所在科室经治医师应及时接诊,及时治疗,并做
好有关情况的登记工作。

“无名氏”急危重症病人在诊疗过程中,确需转诊的,须向医股(总值班)及分管院长报告,在批准后方可进入上述转诊流程。

4、我院原则上不安排急救车护送-普通患者转诊、转院工作,确因急危重症病人急需转诊的,
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由120急救中心派遣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按里程数收取转诊出车费用。

四、处罚
1、首诊科室出现推诿病人或延误治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科室及当班医师负全责。

2、急诊会诊中,被邀请的医师必须随请随到,因延误会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医疗责任。

3、转诊流程中,科室主任须保证通讯通畅,相关科室人员服从科室主任安排,认真做好转诊工作,随行医护人员及120驾驶员应及时就位,各转诊环节因工作失职失责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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