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配备标准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规定[001]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内员工对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与管理。
适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内全部员工。
二、定义和缩写1.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指能够测量并监测甲烷气体浓度的手持式仪器。
2.管理标准:对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保养、校准、存储等方面的规定。
3.考核标准:对员工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操作技能、维护本领等方面的评估标准。
三、管理标准1. 购置和分发1.企业将依据需要购置充分数量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并合理调配给各个工作岗位。
2.购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需具备合法有效的检测资质和认证,并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 使用和操作要求1.员工在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依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2.在使用前,员工需检查仪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包含仪器外观是否完好以及电池电量是否充分等。
3.在使用过程中,员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将传感器与被测气体接触,并保持仪器与待测气体的接触状态。
4.员工应定期校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校准周期一般为每半年一次,依据实在使用情况酌情调整。
5.当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显现故障或异常时,员工应立刻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6.员工在使用完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后,应将其存放在干燥、通风和防尘的地方,避开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3. 保养和维护要求1.员工应定期对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进行保养和维护,包含清洁传感器、校准仪器以及更换电池等。
2.保养过程中,员工需严禁使用任何可能对仪器造成损坏的清洁剂或工具。
3.假如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损坏或异常,请立刻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4. 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1.员工在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时,应注意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包含通风、防静电措施等。
2.假如在使用过程中检测到超标的甲烷气体浓度,员工应立刻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包含停工、撤离等,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管理制度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管理制度
一、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是一种数字显示甲烷含量的检测仪器。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区区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二、矿指定携带便携仪的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否则,按违章论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三、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的计划数量由通风科确定,供应科负责供应,矿灯房保管、发放、充电,通风科标校、维护和维修,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通风科负责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投入前的培训工作,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检查。
四、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实行挂牌管理,凭牌发放,挂牌由通风区统一制作,并做好发放记录备查。
五、每个携带者都必须爱护仪器,不准随便在井下拆卸、毁坏,一旦发现毁坏或缺失零件,矿灯房当班人员立即登记在案,第二天通风科长在调度会上通报,月底由矿灯房出具证明,通风科确认,每发现一次根据情节,照价赔偿
六、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每次升井后,要及时检查、擦试、充电。
该维修的要及时维修,不准带故障下井。
不得出现井下使用时发现仪器充电不足,有故障或未调零就投入使用的情况。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办法模版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减少甲烷泄漏可能带来的事故和生产损失,特制定本《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等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相关工作。
三、基本要求1.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等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数量根据具体工作场所面积、环境要求等因素确定。
3.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熟悉检测仪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购买、使用与维护1.购买采购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时,需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且货物要有检测仪的合格验证证明文件。
2.仪器标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有设备型号、检定日期、检测精度、有效期等必要信息。
3.校准和试验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在正式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和试验,确保其准确度和灵敏度满足要求。
4.维护保养定期对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并定期测试和校准仪器以确保其准确度。
五、使用流程1.检测前的准备工作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前,操作人员应当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准备好检测仪、备用电池和其他必要工具。
2.开始检测打开检测仪电源,按照仪器说明进行操作。
可通过仪器上的探头对可能泄漏甲烷气体的区域进行检测。
3.检测结果判读根据仪器显示的测量数值和警报指示灯,以及相关标准和规定,判断检测结果是否在安全范围内。
4.数据记录和报告将检测结果记录在相关的记录表格中,并按要求制作检测报告,报告中应包含检测地点、时间、检测人员等必要信息。
5.检测后的处理检测结束后,关闭检测仪电源,进行必要的清洁和维护工作,将仪器妥善存放。
六、安全注意事项1.操作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
2.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时,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发生事故。
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配备标准
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配备标准
Q/JM J 1.0049—2013
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配备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配备及操作规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AQ 6207-2007 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GB 13486-92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标准
晋煤安发(2012)715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
3术语和定义
3.1显示值
报警仪显示的测量数值。
3.2指定点
报警仪为满足测量准确度所选择的校准气样值。
3.3报警点
报警仪依据使用要求所预先设置的报警值。
4一般要求
4.1报警仪测量范围为(0.00~4.00)%CH4。
4.2报警仪防爆型式为矿用本质安全兼隔爆型,防爆标志为“ExibdI”。
4.3仪器报警点设置范围:0.5%~2%CH4。
4.4仪器报警声级强度在距其1m远处应不小于75dB;光信号在暗处的能见度应不小于20m。
4.5仪器正常充电后,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10h。
5配备标准。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三篇)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一、引言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是一种用于检测环境中甲烷气体浓度并发出警报的设备。
它广泛应用于煤矿、化工、石油等行业,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甲烷泄漏引发的安全事故。
为了确保这些设备正确、安全地使用,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以确保其有效、可靠地发挥作用。
二、使用要求1. 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过检修和校准。
校准应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校准气体必须具备合法合规的检定证书。
2. 检测人员在使用前必须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并接受相关培训,掌握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 检测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口罩、防护手套等。
同时,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4. 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电池电量是否充足,气体传感器是否正常。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5. 检测过程中应保持设备面向被检测区域,尽量避免阻挡和遮挡,确保气体能够充分接触传感器。
三、使用流程1. 检测人员应根据工作环境和任务需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方式和测量范围。
2. 打开设备电源,按照说明书设置对应的参数,等待设备自检完成。
3. 将设备靠近被检测区域,观察检测结果。
如果甲烷浓度超过设定的安全范围,设备将会发出警报。
4. 在检测完毕后,及时关闭设备电源,整理好设备线缆和附件,并妥善存放。
四、管理制度1. 负责人应明确设备的管理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存放、发放和维修。
2. 每位检测人员必须签订责任书,并接受定期的培训,确保能正确使用设备并遵守相关规定。
3. 设备的存放应在干燥、通风、防尘、防静电等条件下进行,避免暴露在高温、潮湿、腐蚀性气体等环境中。
4. 设备的发放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发放人员、发放时间、设备编号等,以便进行追溯和管理。
5. 设备的维修和校准应由专人负责,并明确维修清单和维修记录,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和准确。
6. 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包括电池更换、传感器校准、软件升级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规定
便携式瓦检仪使用管理规定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管理规定一、便携式瓦检仪的配备1、矿长、矿总工程师、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爆破工、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需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2、采煤机司机下井从事采煤机操作时,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将仪器悬挂于采煤机机身上。
采煤工区带班区长下井时,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将仪器悬挂于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
采掘区队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需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执行现场爆破作业时的“一炮三检”工作。
3、通防工区依据规定及现场工作需要确定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人员名单,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各使用单位人员如有更改,要适时将更改情况报通防工区备案,否则不予发放。
特别情况需用时,必需由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通防工区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放使用。
4、运转工区仪器发放室(矿灯房)对仪器进行统一编号,严格依照使用人员名单发放,并登记,精准填写收发记录。
5、需携带仪器人员下井时,必需自发到运转工区仪器室(矿灯房)领取仪器,对不携带仪器者,每发觉一次,责令改正,并罚款100员元。
工作时要使用仪器对所工作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发觉瓦斯超限,必需赶忙停止工作,实行措施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通防科及有关领导汇报。
二、《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不同地方瓦斯浓度规定如下:1、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近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接的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时,被串联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出0.5%。
2、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相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出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3、井下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峒室,该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出0.5%。
4、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不得超出0.75%。
5、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出1.0%。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管理制度模版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人员。
二、术语定义1.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指用于检测空气中甲烷浓度的手持式仪器。
2. 管理人员:指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购买、分配、使用和维护的责任人。
三、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购买和分配1. 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对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进行统一购买,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质量认证。
2. 购买时要注意选择具有可靠的报警功能和灵敏度的检测仪器。
3. 每个人员被分配到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当标明其编号,并记录在管理台账中。
四、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1. 使用人员在进行前,要先对检测仪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其完好无损。
2. 使用人员需熟悉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操作方法。
3. 使用检测仪时,应保持手部干燥,避免液体或水进入仪器内部,以免造成损坏。
4. 使用人员应注意保护检测仪,避免碰撞、摔落或过度曝光在高温环境中。
5. 使用检测仪时,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并及时记录检测结果。
五、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检测结果处理1. 在检测甲烷浓度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准确测量。
2. 如果检测仪发出超过安全阈值的报警信号,使用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作业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3. 检测结果记录应详细描述检测地点、时间、检测仪编号、检测结果等信息,并妥善保存在检测仪管理台账中。
六、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维护与校准1. 检测仪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洁仪器表面的污垢,避免灰尘或油污进入仪器内部。
2. 检测仪的传感器和滤网需要定期清洗和更换,以保证其正常工作。
3. 检测仪的电池需要定期充电或更换,保证仪器正常供电。
4. 检测仪应定期送检校准,确保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5. 对于出现故障的检测仪,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给管理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分配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行为,将予以警告,并进行扣分处理。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安全管理制度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安全管理制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防止因甲烷泄漏引发的危险事故,保护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工厂区域的员工和来访者。
第三条合规要求本制度遵循《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有关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制度内容第四条名称本制度名称为“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目的本制度旨在规定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和管理程序,确保其能够有效地检测甲烷泄漏,并能及时提供报警,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第六条内容和要求(一)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管理和维护:负责管理和维护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保证其正常工作,确保能够高效检测甲烷泄漏,并及时提供报警。
(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程序:工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甲烷检测报警仪,确保安全生产。
(三)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标准和要求:检测报警仪应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四)培训和考核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能够准确使用甲烷检测报警仪。
(五)记录和存档:定期对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记录和存档,以备查看和追溯。
第七条责任主体(一)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甲烷检测报警仪的管理和维护,制定管理制度并落实执行。
(二)生产部门:负责培训和考核工作人员,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正常地使用甲烷检测报警仪。
(三)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工作人员的使用情况、记录和存档情况,报告安全保卫部门。
第八条责任追究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规定操作、使用、管理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安全保卫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法律和行政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制度制定程序第九条制定程序(一)确定制定本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二)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政策,制定本制度。
(三)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并修改完善本制度。
(四)对制定的本制度进行审批、确认,并向企业内部全员通知释明。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规定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第169条、第170条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同时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安全检查力度,特制定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规定如下:一、使用范围1、根据《煤矿安全规定》第149条、第169条、第170条的规定: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所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爆破员、机组司机安全检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采煤工作面,在工作面上隅角采煤机分别设置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二、领交与发放(一)领交1、领取(使用人或单位)人,必须凭牌在仪器房领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仪器在领取后。
首先检查开关是否灵敏、有无指示灯、显示屏是否显示等,发现问题当场更换,否则,责任自负。
3、仪器在领取后,由于内部结构是电子原件,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吊挂可靠,严禁撞击。
4、领取人下班(出井)后,立即把仪器交回仪器房。
(二)发放(收发)1、发放人员在发放仪器时、必须确保仪器完好,充电充足。
2、发放人员在收取仪器时,首先检查仪器的外表是损坏,开关、指示灯、显示屏是否完好。
只有确认完好后,方可还给领取凭证(仪器牌)。
发放人员在收取仪器时,发现有损坏现象,发放员立即向班组长汇报,共同填写仪器损坏报表,使用仪器当事人签字认同。
4、发放人员在收到仪器后,应立即对仪器进行充电工作,以防仪器放电后不及时充电造成损坏。
5、发放人员坚持原则,凭牌领取,杜绝转借他人。
6、建立设备台帐。
仪器编号,记录工作情况、检修情况、使用人员姓名等。
三、维修制度由于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内部结构属于电子原件,其维修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维护,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拆开维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四、便携式瓦斯检查仪的管理规定1、综采、机采、综掘工作面机组设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由队机组司机领交、使用、管理。
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标准
关于规范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仪器使用标准的通知矿属各区队、科室为规范各类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仪器的正确使用,特将使用标准及规定通知如下,望各区队遵照执行:一、传感器使用标准(一)甲烷传感器使用标准1.采掘工作面悬挂的瓦斯传感器位置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
2.掘进巷道爆破前,应将迎头的甲烷传感器外移50m以上,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传感器被炮崩坏。
3.长度超过200m的采煤工作面和煤巷掘进工作面,以及长度超过500m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应增加T中甲烷传感器。
(二)风速传感器使用标准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
(三)烟雾传感器和一氧化碳传感器使用标准在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设置烟雾传感器和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
(四)温度传感器使用标准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五)风筒传感器使用标准风筒传感器应安设在掘进工作面最前面一节正式风筒末端3~5m左右的位置,并固定在风筒的斜上方,且能实现风电闭锁功能。
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标准(一)施工抽放钻孔、地质钻孔时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标准抽放钻孔、地质钻孔时回风流3m范围内必须悬挂甲烷和一氧化碳便携仪。
(二)电气焊作业时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标准在作业期间,在作业地点3m内的上风侧应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不间断检查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三)掘进工作面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标准距掘进工作面≤2m范围内吊挂风筒的另一侧,应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
(四)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标准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应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办法范本一、引言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监测设备,被广泛应用于燃气行业、石化行业、煤矿等高风险环境中。
为了确保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单位和个人。
三、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选择与采购1.单位和个人在选择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时,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型号和规格。
2.采购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生产厂家或销售渠道,并要求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
四、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验收与验收标准1.单位和个人在购买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后,应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测等。
2.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与操作1.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照要求正确操作。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检测仪的运行状态,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3.严禁擅自对检测仪进行拆卸或改装,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六、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维护与保养1.定期对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进行维护与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2.维护与保养包括清洁检测仪、更换电池或充电等。
七、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校准与核查1.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定期进行校准与核查,以确保检测精度符合要求。
2.校准与核查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
八、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存储与保管1.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在不使用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尘的地方,以防止设备受潮、受污染。
2.存放时,应避免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接触。
九、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报废与更新1.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老化或技术落后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及时更新,以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度。
十、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责任与义务1.单位和个人在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勿私自更改设置参数。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规定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资产安全,便于及时发现和处理甲烷泄漏等安全隐患,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指用于检测甲烷浓度的便携式设备,可用于室内和室外环境。
2.甲烷:指一种无色、无味、易燃易爆的气体。
第二章甲烷检测仪购置与维护第四条购置要求1.所购置的甲烷检测仪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
2.甲烷检测仪应保证检测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并具备自动校准和报警功能。
第五条检定与校准1.甲烷检测仪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校准,以确保检测准确性。
2.检测仪的校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保存校准记录。
第六条维护保养1.甲烷检测仪的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维护保养内容包含:清洁外壳、检查电池、更换传感器等。
3.若甲烷检测仪发生故障或不能正常工作,应立刻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维护和修理部门报修。
第三章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第七条使用要求1.使用甲烷检测仪前,使用人员应经过必需的培训,掌握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检测仪使用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眼镜等),确保自身安全。
3.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将检测仪用于其它用途。
第八条检测操作1.使用甲烷检测仪前,应先确认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检测仪应依照说明书规定的操作流程使用,确保准确检测甲烷浓度。
3.在检测过程中,如发现甲烷浓度超出安全阈值,应立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九条存放和保管1.检测仪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合的环境中,阔别其它火源和易燃物品。
2.检测仪应定期进行充电保证电量充分,并保持电量合适。
第十条废弃处理1.检测仪到期或无法连续使用时,应立刻停止使用,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废弃处理。
2.废弃处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管理制度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管理,确保检测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煤矿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煤矿、石油化工、燃气输配、隧道施工等易燃易爆场所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管理。
三、职责分工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统一管理,包括仪器的采购、发放、校准、维护和报废等。
2. 使用单位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包括仪器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校准和报废等。
3. 检测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操作和维护,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仪器采购与发放1.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采购应选择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供应商,并确保检测仪器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采购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具备以下功能:(1)实时显示甲烷浓度;(2)超限报警;(3)数据存储和查询;(4)电池电量显示;(5)故障自检。
3.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按照实际需要进行发放,确保每个作业场所都有足够的检测仪器。
五、仪器校准与维护1.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定期进行校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校准周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具体周期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2. 校准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并出具校准报告。
校准不合格的仪器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3.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检查电池电量、检查传感器等,确保仪器正常运行。
4. 使用单位应建立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仪器的使用情况、校准和维护保养等信息。
六、仪器使用与操作1. 使用单位应制定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操作规程,确保检测人员正确使用仪器。
2. 检测人员在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前,应进行培训,了解仪器的使用方法、性能和注意事项。
3. 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仪器受到损坏。
4. 检测人员发现甲烷浓度超过报警值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向上级报告。
机电运输设备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规定
机电运输设备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第十一章第五百零一条规定,同时为在移动设备上安全、高效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井下下列设备必须设置甲烷断电仪或者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采煤机、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
梭车、锚杆钻车。
采用防爆蓄电池或者防爆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运输设备。
其他需要安装的移动设备。
第二条使用范围:
综采队:采煤机
连采队:连续采煤机、梭车、锚杆钻车、4T多功能铲车。
掘进队:掘进机、锚杆钻车、4T多功能铲车
准备队、机运队:所有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准备队、工程队:巷道修复机
第三条安装使用规定
以上移动设备应优先使用机载式甲烷断电仪(包括甲烷传感器),若机载甲烷断电仪(或甲烷传感器)故障或定期升井检验时,可以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代用,但需做好记录。
采煤机、连续采煤机、掘进机、锚杆钻车上放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悬挂在机载甲烷传感器的安放位置,梭车、所有防爆柴油无轨胶轮车应悬挂在司机驾驶室内或随身携带。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安放位置要明显,便于司机随时可.以发现报警和观察到显示数值。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安放位置要合适,避免设备在移动中发生跌落或损坏。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要安放在移动设备的固定位置,司机不得随身携带或放置到其它位置。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由司机负责每班更换一次,在司机交接班时进行,必须确保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功能完好,电量充足。
便携仪管理规定
赵固一矿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矿属各科室、区队:为规范我矿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安全仪器的作用,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9 条有关规定和上级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望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便携仪的配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矿长、总工程师、各专业副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二、便携仪的罚款细则(一)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仪器,出现机壳损坏的,罚款50元;出现机芯损坏的(显示负值、打不开机等)罚款100元;出现不可维修损坏的按原价进行赔偿(每台500元)。
人为造成上述损坏的,按双倍处罚。
(二)升井后必须立即交回仪器,取回发放牌,升井后2小时不交者一次罚款50元(三)仪器升井后仪器维护工要及时清理隔离罩上煤尘,并及时充电,以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
发现一台次仪器卫生差对责任人罚款50元。
(四)仪器维护工保证发放仪器性能完好,携带人员领取仪器时必须检查仪器性能,若发生仪器欠压或示警,对维修工罚款50元。
携带人员领取时未检查仪器性能,入井后若发生仪器欠压或示警,对携带人员罚款50元。
(五)按规定需要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人员,下井未携带仪器的,按照“三违”处理。
(六)领取仪器后要妥善保管,若发生仪器丢失按购买价格(每台500元)赔偿。
(七)便携仪使用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发放牌,严禁使用他人的发放牌领取便携仪,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放牌丢失后,应立即到便携仪发放室进行登记并到通风队进行发放牌补办,并支付补办费用20元。
(八)以上各项罚款均由通防科出具罚款单,罚款单一式三份,其中责任人自留一份备案,一份由责任人交至便携仪发放室,一份通防科保留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罚款明细交至企管科,由企管科在被罚款者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
参考-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
参考-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参考-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为确保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使用管理顺利进行,真正发挥报警仪的功效,做到群检群防,杜绝井下瓦斯事故,各矿需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督查执行情况,并协调统一安排。
第二条各矿要按下井应携带仪器的最多人数考虑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数量的配备(备用量不低于35%在用数量),配足仪器数量,保证正常需要。
第三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由各矿通风工区统一管理,建立账卡,编号入账,对每台仪器的使用、调校、返修等情况均要登记备案,并专人管理。
第四条各矿必须设置单独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发放室,确定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收发专用窗口。
第五条发放室设专职收发员负责仪器日常的收发、保管、充电和日常维护。
收发员负责按牌号发放和收取仪器;上井应及时擦拭、清扫仪器进入气孔和外部的煤尘,保持仪器的清洁、美观;下井时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保证下井仪器电量充足,仪器完好、准确、可靠。
第六条每班必须设置专职校验人员,严格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每7天用新鲜空气和校准气样对仪器进行调校,确保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精度。
第七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工作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操作,专职校验人员需取得国家安全计量站颁发的计量鉴定证书。
第八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进行一次报警试验,确保仪器正常使用。
第九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鉴定仪器应放在通风干燥处存放,避免与H2S等有害气体接触,仪器校验完成应及时擦拭、清扫仪器,保持仪器的清洁完好。
第十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充电室应通风良好,并远离矿灯充电房和H2S等到有害气体,充电架应采用绝缘材料制作,充电器的底部要加垫绝缘胶皮。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背景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规范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和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安全意识,特订立本制度。
二、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定义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是一种用于检测空气中甲烷浓度并发出报警信号的装置,用于避开爆炸、中毒和其他安全隐患。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相关岗位和人员。
四、使用管理标准4.1 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选用1.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保持产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购买甲烷检测报警仪应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依照采购管理流程进行。
4.2 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保管1.甲烷检测报警仪应由指定的人员负责保管,保证设备的安全性。
2.甲烷检测报警仪应妥当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存放地方,避开阳光直射。
3.员工应定期检查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外观、功能和电池电量,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或更换设备。
4.3 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1.使用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员工应接受相应的岗位培训,了解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在进入可能存在甲烷泄漏的区域前,员工应测试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正常工作,确保准确性。
3.使用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应依照操作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改动设备设置。
4.如发现甲烷泄漏或报警信号,员工应立刻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4.4 甲烷检测报警仪的维护与校验1.定期维护和校验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功能和准确性,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维护和校验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遵从相关操作规程,记录维护和校验情况。
3.维护和校验记录应保管,并定期进行审查,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考核标准5.1 培训考核1.对新员工进行培训,考核其对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掌握情况。
2.培训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不合格者需进行进一步培训直到实现合格要求。
5.2 使用考核1.定期进行使用考核,随机抽取使用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员工进行实际操作演练,检查其操作流程和安全意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JM J 1.0049—2013
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配备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配备及操作规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AQ 6207-2007 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GB 13486-92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标准
晋煤安发(2012)715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
3术语和定义
3.1显示值
报警仪显示的测量数值。
3.2指定点
报警仪为满足测量准确度所选择的校准气样值。
3.3报警点
报警仪依据使用要求所预先设置的报警值。
4一般要求
4.1报警仪测量范围为(0.00~4.00)%CH4。
4.2报警仪防爆型式为矿用本质安全兼隔爆型,防爆标志为“ExibdI”。
4.3仪器报警点设置范围:0.5%~2%CH4。
4.4仪器报警声级强度在距其1m远处应不小于75dB;光信号在暗处的能见度应不小于20m。
4.5仪器正常充电后,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10h。
5配备标准
5.1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采掘机司机、无轨胶轮车司机、流动电钳工、瓦斯检查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进入无人作业区域及其他无人区域的零散作业人员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能正常使用。
5.2下列地点应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打钻地点、井下烧焊地点。
5.3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备用量应不少于10%。
6发放、领取、使用要求
6.1发现仪器外观、零点、电压、声光不符合要求不发放。
6.2仪器在携带和使用过程中,严禁摔打、撞击和水淋。
6.3使用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操作,严禁私自拆开便携仪外壳,不得随意修改便携仪的报警点、零点等参数。
6.4仪器当班使用后,应立即交回,严禁连班使用。
6.5每15天应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对仪器调校一次,并认真填写调校记录。
6.6 在用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更换主要元器件(黑白元件)后应及时进行计量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