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第三方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3)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并且做好备份介质的安全保管工作。
3.5
1)机房管理人员能排除的故障可自行解决,不能排除的故障由厂家专业技术工程师解决,留存故障记录。
2)机房电源柜严禁随便关闭开启,任何操作电源柜的动作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机房管理人员须同时在场。
本制度适用于沈阳生态所机房的管理。
2
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3
3.1
1)机房环境温度按照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标准执行,开机时机房温度保持在18~28℃,相对湿度保持在35%~75%,进出机房要随手关门,保持室内温湿度。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3.3
1)采用正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2)任何人员在未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为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3)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3.4
1)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2)未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任何人员不可对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不得在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5)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应经信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6)网络管理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账号严格保密。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前言
本制度旨在科学、有效地管理机房,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提出。

第三方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第三方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第三方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防止职业灾害,维护设备安全,特订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三方(即承揽人、再承揽人)除应遵守「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附属法规外,并须遵守本公司安全卫生有关规章之规定。

第三条除本要点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六条所称第三方,仅指与本公司订约之第三方外,其他条文所称第三方,包括与本公司订约之第三方所分包或转包之厂商。

如有再分包或再转包者,亦同。

本要点所称分包商或转包商,包括再分包商或再转包商。

第四条第三方于投标前应对工作内容及环境进行了解,并依合同执行单位施工说明之安全卫生软硬件要求,估算安全卫生费用后投标。

第三方与本公司订约后,合同执行单位应于开工前召开「工作安全会议」,告知第三方有关工作环境、危害因素暨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应采取之措施;未告知前不得开工。

第三方应针对参与工作之人员、机具、材料及环境,进行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送合同执行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得开工。

如风险评估结果列为不可接受风险作业或属经安全卫生处指定之高危害作业项目者(以下简称高危害作业),第三方须同时指定所应实行之危害防止措施,如指派现场安全卫生监督人员(以下简称安卫监督人员),制定安全工作程序、危害防止计划等第五条第三方须为其所雇用之劳工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如因职业灾害而致死亡、残废、伤害或疾病时,应负全部工伤保险赔偿责任或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第六条第三方之人员或其分包商、转包商之人员,如有侵害本公司或本公司人员权益之情事,该第三方应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条第三方于雇用之劳工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内,发生工伤工亡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通报本公司安全卫生处,并于一小时内向日照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案;如发生(现)火警,应立即通知消防部门请求支持。

公司所辖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以外之工伤工亡等意外伤害事故或非伤害事故时,应立即通报本公司合同执行单位。

第三方人员管理制度

第三方人员管理制度

第三方人员管理制度第三方人员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第三方用户在共享学校内部信息、或访问内部信息系统时的行为,保护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用于内部管理对第三方机构和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的第三方包括学校的其他部门、相关的教育机构、网络监管部门、网络信息的产品供应商、代维服务商、合作厂商等,制度的执行和责任由与第三方接触的相关部门承担。

第三条第三方合作伙伴在涉及到共享内部信息、或访问内部信息系统时,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在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本管理办法是指导第三方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相关组织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办法,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遵守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做好第三方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来访出入管理第五条第三方人员进入学校中心机房或相关实验室时,应遵守学校相关安保制度。

第六条接待部门应当建立第三方来访预约制度和接待记录制度。

对第三方人员的访问应进行登记,详细登记来访原因、工作单位、出入时间、会见人、目的、有效证件。

第七条第三方人员访问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陪同,不得任其自行走动。

第八条未经特别许可,第三方人员不得在机房、实验室内摄影、拍照。

第九条如因业务需要须向第三方提供含有学校内部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或实物的,接待人应当在获得相应的批准或授权,并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后再行提供,提供时应开具清单请第三方签收。

第四章机房出入管理第十条除以下情况外,不得引领和允许第三方人员访问机房等重要区域:1.学校领导批准的参观活动;2.必要的仪器设备现场安装、维修、调测;3.第三方因业务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其它情形。

第十一条第三方人员访问机房须遵守机房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第三方人员进入计算机房或进行上机操作,须经信息化部门领导或安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相应登记,记录原因、目的及操作内容,指定专人全程陪同。

第五章网络访问管理第十三条第三方人员不允许私自连接学校内部网络。

第三方检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方检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第三方检验室安全管理,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检验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检验室主任为检验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检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检验室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检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本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对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应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2. 安全检查(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和设备改造、检修期间,应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并上报检验室主任。

3. 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使用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3)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上报检验室主任,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5. 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确保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四、附则1. 本制度由检验室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检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维护检验室的安全稳定。

第三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第三方单位在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我公司合作的所有第三方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等。

三、职责分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 第三方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

3.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四、安全生产要求1. 第三方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 第三方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 第三方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第三方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

5. 第三方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 第三方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第三方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第三方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第三方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合作评价体系。

六、事故处理1. 第三方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第三方单位应如实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3. 事故处理后,第三方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第三方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三方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前言本制度旨在加强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沈阳生态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提出。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归口。

本制度起草部门:信息中心本制度主要起草人:岳倩本制度起草日期:20__/01/19系统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沈阳生态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权限分配、授权和审批、备份和检查等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沈阳生态所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2术语和定义信息系统:指包括操作系统、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

3职责3.1系统管理员1)负责应用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系统及数据备份;2)根据应用系统的安全策略,负责应用系统的用户权限设置以及系统安全配置;3)根据应用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提交信息管理部门审定。

3.2安全管理员1)负责对应用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系统及数据备份的监督检查和登记工作;2)定期检查应用系统的用户权限设置以及系统安全配置,与应用系统安全策略的符合性;3)定期审查应用系统的审计记录,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信息管理部门。

4安全策略旨在加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依照完善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完成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权限分配、授权和审批、备份和检查等的要求。

5信息系统管理5.1操作系统1)操作系统管理员账户的授权、审批●操作系统管理员和操作系统安全员账户的授权由所在部门填写《操作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设置;●操作系统管理员和操作系统安全员人员变更后,必须及时更改账户设置。

2)其他账户的授权、审批●其他账户的授权由使用人填写《操作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经信息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由操作系统管理员进行设置;●操作系统管理员和操作系统安全员根据业务需求和系统安全分析制订系统的访问控制策略,控制分配信息系统、文件及服务的访问权限;●外单位人员需要使用审计管理系统时, 须经信息管理部门领导同意, 填写《外单位人员操作系统账户授权审批表》,报信息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 由操作系统管理员按规定的权限、时限设置专门的用户账户;●严禁任何人将自己的用户账户提供给外单位人员使用。

第三方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方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内部及外部第三方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第三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外包服务人员、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第三方员工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3. 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第三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对新入职的第三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等。

2. 定期组织第三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3. 第三方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考核。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定期对第三方员工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第三方员工应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不得隐瞒。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第三方员工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时,第三方员工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

2. 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启动应急预案。

3. 事故处理过程中,第三方员工应积极配合调查,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七、安全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第三方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第三方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九、具体条款1. 第三方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 第三方员工应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方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三方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第三方安全标准化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第三方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等。

三、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并定期组织第三方安全标准化评估。

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涉及的第三方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 第三方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第三方单位安全标准化要求1. 第三方单位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第三方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3. 第三方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7)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8)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9)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0)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1)作业安全管理;(12)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13)职业健康管理;(14)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5)应急管理;(16)事故管理制度。

4. 第三方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第三方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五、第三方安全标准化评估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第三方单位进行安全标准化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投入;(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6)事故处理;(7)隐患排查治理。

2.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 对评估不合格的第三方单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合作。

第三方人员管理办法

第三方人员管理办法

第三方人员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对第三方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信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等。

二、第三方人员的分类(一)按照合作性质分类1、长期合作第三方人员:与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持续为公司提供服务或产品的人员。

2、短期合作第三方人员:为完成特定项目或任务,与公司签订短期合作协议的人员。

(二)按照工作内容分类1、技术服务类第三方人员:提供技术支持、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2、业务服务类第三方人员:从事市场调研、销售代理、客户服务等业务工作的人员。

3、后勤保障类第三方人员:负责物业管理、安保服务、清洁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的人员。

三、第三方人员的准入管理(一)资质审查在与第三方人员合作前,公司相关部门应严格审查其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相关证书等,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相应的专业能力。

(二)背景调查对于重要的第三方人员,应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以降低潜在风险。

(三)签订合同与第三方人员签订的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

四、第三方人员的培训与教育(一)公司规章制度培训第三方人员在进入公司工作前,应接受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了解公司的工作流程、安全规定、保密要求等。

(二)业务技能培训根据工作需要,为第三方人员提供必要的业务技能培训,使其能够胜任工作任务。

(三)安全与保密培训加强第三方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培训,确保公司的信息安全和生产安全。

五、第三方人员的工作管理(一)工作安排公司相关部门应根据合同要求,合理安排第三方人员的工作任务,并明确工作目标和交付成果。

(二)工作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第三方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工作沟通保持与第三方人员的良好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中国科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科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科学院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国科学院科研、生产、学习和生活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科学院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学生和访问人员。

第三条中国科学院安全管理总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院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科学院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中国科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全员参与、依法管理、风险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科学院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生产安全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科学院相关部门及各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对本单位生产安全负有全面管理、全面负责的义务。

第七条科学院各单位要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协调,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科学院全体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针,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操作规程等,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可靠。

第九条科学院全体员工应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科学院领导及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善后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科学院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明确各单位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二条科学院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科学院各单位应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和安全。

对新投产的设备应进行安全评估,并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和改进。

第十四条科学院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并进行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三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第三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第三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第三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责任;
二、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应急措施;
三、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实验室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四、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五、实验室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制度,包括检查内容、检查周期、检查方法、检查结果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六、实验室事故处理制度,包括事故报告、调查、评估、处理、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七、实验室安全评估和改进制度,包括实验室现状评估、风险评估和安全改进措施等方面的规划和实施。

以上是第三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的主要方面。

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营,保护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

第三方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第三方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第三方实验室人员管理,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第三方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实验室人员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管理有序。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第三方实验室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要求进行选拔。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包括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员工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持证上岗,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人员岗位职责第七条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

第八条技术负责人负责实验室技术工作,包括制定检测方案、审核检测报告、指导技术人员操作等。

第九条技术人员负责检测项目的具体操作,包括样品处理、实验操作、数据记录、结果分析等。

第十条辅助人员负责实验室日常事务,包括设备维护、试剂采购、样品管理、环境维护等。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实验室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检测程序。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安全,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吸烟、饮酒。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爱护实验室设备,合理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样品、试剂、设备等物品,防止丢失、损坏。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规定,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第三方实验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以上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第三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第三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第三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第三方实验室在各个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实验室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

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第三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第一,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实验室应该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该机构应该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应该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制度应该明确实验室的安全责任、安全管理流程、安全操作规范等内容,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实施。

第三,加强安全培训。

实验室应该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该包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确保实验室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加强安全检查。

实验室应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安全检查应该包括实验室的设备、仪器、试剂等的安全性检查,以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操作检查等。

第五,建立应急预案。

实验室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
救援流程、应急设备的准备、应急演练等。

应急预案应该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三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建立应急预案等措施,才能够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实验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第三方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第三方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实习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及参观人员。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四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五条新员工在入职前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六条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

第七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八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实验室的安全状况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实验操作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实验室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事故时,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置,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八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九条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事故原因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职工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凡本所在册职工均属考核范围。

出国一年以上人员、离岗退养人员、交人事处管理的待聘人员,由人事教育处填写登记表,评价标准按所内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原则考核应遵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工作业绩和精神风貌,根据科研、管理和支撑系统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评价。

对科研人员重点考核其科研能力、承担任务、学术贡献及成果产出;对技术支撑人员重点考核其技能水平、服务态度和支撑贡献;对管理人员重点考核其履行职责、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评定标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办法科研人员以学科组为单元进行年终考核,具体办法依据《2011-2015学科组绩效考核办法》。

项目聘任人员由学科组组长负责考核。

管理、支撑部门负责人由研究所考核委员会根据述职情况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评定。

其中: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廉:主要考核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情况。

各部门下属人员的考核由各部门组织完成,考核结果报研究所考核委员会审核。

分布在科研系统的技术支撑人员(标本馆、野外台站、树木园、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由所属部门(学科组)负责考核。

四、考核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研究所职工年度考核委员会负责全所职工的考核工作,成立研究所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考核委员会:主任:韩兴国副主任:姬兰柱委员:孙铁珩武志杰金昌杰陈欣郝占庆郭书海郭秀银袁志文姜勇考核工作小组:郭秀银姜勇袁志文五、考核程序(一) 职工本人填写《职工年度考核表》,以部门和学科组为单元召开年终总结会,职工做一年工作总结述职报告,部门负责人根据其具体绩效和表现给出所属人员考核评定结果。

(二)支撑、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全所做年终述职报告,考核委员会根据其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岗位设置方案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岗位设置方案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岗位设置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号)的规定,为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所科技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我所各类岗位应围绕科技发展目标和创新基地建设的要求,遵循按需设岗、总量控制、结构合理、动态优化、管理规范的原则,按科学院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设置相应的岗位。

第三条本方案适用于我所在岗人员。

涉及所级领导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岗位类别与岗位等级第四条我所设置创新岗位和项目聘用岗位两大类岗位,分别包括科技、支撑和管理三种类别岗位(附表)。

第五条科技岗位是指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研究等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我所科技岗位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各设置个等级。

其中,研究员岗位设个等级、副研究员岗位设个等级、助理研究员岗位设个等级、研究实习员岗位设个等级。

各岗位等级与国家通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关系如下:研究员一级岗位至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一至四级岗位;副研究员一级岗位至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助理研究员一级岗位至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研究实习员一级岗位、二级岗位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岗位。

第六条支撑岗位是指为我所科技工作提供支撑与辅助性工作的岗位。

主要包括科研基地平台(野外站、标本馆、植物园、检测中心)的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网络与图书信息和出版系列、学术与行政秘书等专业技术岗位,也包括工勤技能岗位。

工程技术系列(图书资料和出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设个和个等级。

其中,正高级工程师(研究馆员、编审)岗位设个等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副研究馆员、副编审)岗位设个等级、工程师(实验师、馆员、编辑)岗位设个等级、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馆员、助理编辑)岗位设个等级、技术员(实验员、管理员、技术设计员)岗位设个等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方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前言
为了加强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沈阳生态所)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整体的信息安全水平,保证网络通信畅通和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营,提高网络服务质量,在沈阳生态所安全体系框架下,本规范有效防范第三方人员(非单位员工)进入沈阳生态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加强和规范全局各部门对第三方人员的安全管理;提供第三方人员在沈阳生态所活动所要遵守的行为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提出。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归口。

本制度起草部门:信息中心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岳倩
本制度起草日期:2016/01/05
第三方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沈阳生态所第三方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沈阳生态所对第三方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2.1 第三方
●第三方人员包括为沈阳生态所提供服务的软件开发商、产品供应商、
系统集成商、设备维护商和服务提供商等非本单位人员。

●第三方人员管理的范畴包括临时第三方人员和长期第三方人员。

●临时第三方人员指因业务洽谈、技术交流、提供短期和不频繁的技
术支持服务而临时来访的第三方人员。

●长期第三方人员指因从事合作开发、参与项目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或顾问服务,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在单位内部办公的第三方人员。

●接待人是指单位与来访第三方的相关部门派出的,负责接待和管理
第三方人员的单位员工。

2.2 第三方人员带来的风险
●第三方人员访问单位的方式包括现场访问和远程网络访问。

●第三方人员带来的安全风险必须定期评估,防范以下安全风险:
1)第三方人员物理访问带来的设备、资料盗窃;
2)第三方人员误操作导致各种软硬件故障;
3)第三方人员的资料、信息外传导致泄密;
4)第三方人员对业务系统的滥用和越权访问;
5)第三方人员给主机系统、软件留下后门;
6)第三方人员对系统的恶意攻击。

3第三方信息安全具体管理办法
3.1第三方人员访问安全管理
●物理安全
●第三方人员现场访问需要遵从沈阳生态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
物理安全的负责部门是信息中心。

要求如下:
1)第三方人员进出单位均需登记,遵照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
行。

2)工作时间内机房必须有当班、值班人员,对第三方人员进入机房
内部一律进行登记。

网络访问安全
●第三方人员现场访问沈阳生态所网络原则上不允许。

如果必须,需
要第三方人员及接待人员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1)临时接入或远程访问沈阳生态所内网的第三方人员,需要计算机
审计负责人同意,一旦发生并经核实其起因是第三方人员引起的
安全事件,相关责任由单位接待人员及计算机审计负责人负责。

2)临时接入或远程访问沈阳生态所内网的第三方人员在访问过程
中,单位接待人员应能够确定其访问的内容;在访问结束后,单
位接待人员应及时关闭或敦促相关技术负责人员关闭临时访问
的通路,并在本部门内部记录访问结束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