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
三氯氢硅安全知识
三氯氢硅安全知识理化特性及生产原理三氯氢硅又名三氯硅烷、硅氯仿,是有机硅烷偶联剂中最基本的单体,也是生产半导体硅、单晶硅的原料。
随着有机硅烷偶联剂工业的发展,三氯氢硅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三氯氢硅由硅粉与氯化氢气体在流化床反应器中生成。
它是无色液体,易挥发,易潮解,遇水分解,溶于苯、醚等有机溶剂。
三氯氢硅属一级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易爆,遇水反应产生氯化氢气体;能与氧化剂发生强烈反应,遇明火、高热时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火灾危险性分析生产三氯氢硅的原料都是不燃物质,但是其生产过程中的产物大都是易燃易爆物质,如氢气、氯气等。
生产三氯氢硅需要电解食盐水。
这个工序中的火灾危险性包括,电解时有强大的电流通过,如果电气绝缘不良极易产生电火花;电解车间经常有氢气泄漏,遇到电火花或其他明火会发生燃烧或爆炸;如氢气与氯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光也会发生爆炸。
三氯氢硅的合成是在280摄氏度到300摄氏度的温度下进行的,已经超过了其自燃温度(175摄氏度)。
在合成过程中,如果三氯氢硅发生泄漏,或者空气进入反应器,极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事故。
三氯氢硅贮罐如果泄漏,其危险性远远大于工艺管道泄漏的危险性,因为其贮量大,如果堵漏不及时,影响会不断扩大。
同时,泄漏的三氯氢硅遇水会发生反应,产生有毒的氯化氢气体向四周扩散,给抢险工作环保安全带来困难。
防火防爆对策在三氯氢硅生产的各个工序中,为防止火灾、中毒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火源管理。
进行检修时使用的工具应该是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设备或管道,工作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
生产和贮罐区禁止明火,生产中动火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防止跑、冒、滴、漏。
日常工作中要搞好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设备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配备应急工具和消防设施。
生产三氯氢硅的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手套、堵漏工具、灭火器等应急工具和消防设施。
《化危为安》化工行业原题试卷
《化危为安》考试原题卷1.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间歇或半间歇操作的反应系统,宜采取的减缓措施有()。
A:紧急冷却B:抑制C:淬灭或浇灌D:倾泻E:控制减压正确答案:A,B,C,D.E2.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及()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B: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C: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D:机械加工单位E:电力输送企业正确答案:A,B,C3.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高危险度等级的反应工艺过程,其反应器安全措施包括()。
A:应采用防爆墙与其它区域隔离B:设置超压泄爆设施C:反应器系统必须设置远程操作设施D:反应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加强反应器区域的现场巡检第1页,共56页正确答案:A,B,C4.《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规定了化工园区应实行封闭化管理。
实行封闭化管理的配套描施包括()。
A:建立完善门禁系统B:建立视频监控系统C: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车辆进出实施监管。
D:对进出园区的人员进行监管。
正确答案:A,B,C,D5.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权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依法行使的职权有()。
A:现场检查权B:当场处理权C:紧急处置权D:行政拘留权E:查封扣押权正确答案:A,B,C,E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岀的基本原则是0。
A:坚持安全发展B:坚持改革创新C:坚持依法监管D:坚持源头防范E:坚持系统治理正确答案:A,B,C,D.E7.《安全生产法》规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白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化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标准(表)
3、储罐注水措施不能保障充足的注水水源、注水压力,判定为重大隐患。
1、半冷冻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如乙烯)、部分遇水发生反应的液化炷(如氯甲烷)储罐可以不设置注水措施。二甲醚储罐可不设置注水措施。
2、卧式全压力储罐未设注水设施的,不判定为重大隐患。
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内容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不判定为重大隐患。
17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1、企业未制定操作规程,判定为重大隐患。
2、企业未明确工艺控制指标,或工艺控制指标严重不符合实际工作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3、操作规程、工艺卡片及岗位操作记录等资料中有关数据、工艺指标严重不符、偏差较大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2、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在罐区的总进出管道上设置了总紧急切断阀,但各储罐未分别设置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3、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判定为重大隐患。
1、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在同用途的不同储罐间设置了紧急切换的方式可避免储罐出现超液位、超压等后果的,不判定为重大隐患。
12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依据GB50493,企业可能泄漏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的主要释放源未设置检测报警器,判定为重大隐患。
2、企业设置的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种类错误(如检测对患。
5.特殊作业审批程序错误(如动火作业先批准,后动火分析等;不是指有关时间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1、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作业许可证内容不健全、作业许可证填写不规范等,不判定为重大隐患。
应急与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
求》(国标18265)第4.1.4条
5
企业应在建设项目基础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设计管埋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3)76号)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质量控制与审查导则》(T/CCSAS001)
6
1.新建化工装置应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并根据工艺过程危险和风险分析结果、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价(SIL)结果,设置安全仪表系统;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大、中型新建建设项目要按照国标/T21109和国标50770等相关标准开展安全仪表系统设计。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国
标50974)第13.2.13条
7
消防器材应满足下列要求:
1、消防柜内器材配备齐全,附件完好无损;
2、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效期标签。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
准》
(国标33077)第9.3条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国
7
消防水泵房及其配电室的消防应急照明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池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h。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2x年
版)》(国标50160)第9.1.2条
消防安全
1
企业消防道路应畅通无阻,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可燃液体罐组、可燃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品危险仓库区应按照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3.全厂性的支干管与干管交汇处的支干管上;
4.全厂性支干管、干管的管段长度超过3001n时,应用水封井隔开。
化工企业HAZOP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化工企业HAZOP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近期,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安委〔2021〕12号),文件中要求,“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文中提到,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是重点治理的两大类突出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配备化工专业技术团队等。
针对风险辨识,目前行业内有很多风险分析的方法和工具,如HAZOP分析、JHA、PHA、QRA、LEC、检查表等等。
本文就如何推动企业应用HAZOP分析等风险识别工具和方法有效开展风险辨识提出自己的观点。
HAZOP分析是企业工艺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立的基础,是工艺安全技术管理的一种重要的风险评价方法,是通过确定工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离设计意图的偏差,进而找出发生偏差的原因和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从而确定工艺过程和生产运行操作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并进一步采取安全措施与建议的过程。
目前在国内大多数化工企业中HAZOP分析工作并未真正有效开展,普遍存在着HAZOP分析形式化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企业对开展HAZOP分析的目的和意义不理解,只是为了满足政府检查的需要,完成一项工作任务。
我国自2008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指导有关中央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提高事故风险控制管理水平;组织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对化工生产装置潜在的风险辨识的能力”。
紧接着在2012年又发布《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中要求:“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22)的要求,在装置设计阶段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江苏建化工生产企业专家检查制
虚作 假 ,不得 隐 瞒真 实 情 况 。 对 采用 硝 化 、氯 化 、氟 化 、加 氢 、重氮 化 等危 险性 较 高 反 应 工 艺 的化 工生产 企 业和
被确 定 为 红 色监 管 等 级 的 危 险化 学 品生 产 企 业 ,应 聘 请专 家每 季 度 至少 开 展 一 次安 全 检
近 日,江 苏 省 安 监 局 下 发 《 于 建立 化 关
专 家检 查 的方 式
受 企 业聘 用 的 专 家要 切 实 履 行 职 责 ,认 真 开展 安 全检 查 ,如 实 反 映企 业安 全 生产 中
工生产 企业 专 家安 全检 查 制度 的 指导 意见( 试 行) ,要 求进 一 步 落 实企 业 安 全 生 产 主体 责 》
离带 ,将 泄 漏 的三 氯 氢 硅 与 水 隔离 开来 。抢 险人 员进 入 危 险 区域 时应佩 戴 自给 式 呼吸 器 或 防毒 面具 ,先查 明泄 漏 情 况 。 由于贮 存 三
氯 氢 硅 的容 器 为 常压 容 器 ,应针 对 不 同 的泄
品 及化 工机 械 等 行 业 ,从事 相 关 工 作 5年 以 上 ,具 有 中级 以上 化 工 类专 业 技 术职 称 或注 册安 全 工 程 师 资 质 。 专 家 应为 大 型 化 工 生 产企 业 、化 工科 研 及设 计 部 门 中的 化 工安 全 专 家 ,安全 中介 服 务 机 构 、安 全 管理 协 会 或 行 业 学 会 中的化 工
安全专家 。
漏 部 位 采 取 不 同 的堵 漏 措 施 ,切 断 泄 漏 源 , 用 砂 土 、水泥 吸 收残 液 。三氯 氢 硅泄 漏 后 发
生燃烧 时 ,应用 干 砂 、二 氧化 碳 、干粉 、水
2021年《化危为安》化工行业考试卷(含答案)
2021年《化危为安》化工行业考试卷(含答案)一、选择题1.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管道穿越铁路线或道路时应敷设在管涵或套管内。
永久性的地上、地下管道不得穿越或跨越与其无关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或储罐组;在跨越罐区泵房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上不应设置( )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
A:阀门B:焊口C:支架D:保温答案:A2.某泵在运行的时候发现有汽蚀现象应( )。
A:停泵,向泵内灌液B:降低泵的安装高度C:检查进口管路是否漏液D:检查出口管阻力是否过大答案:C3.腐蚀品的特性是对人体有腐蚀作用,很容易造成( )。
A:烧伤B:烫伤C:化学灼伤D:中毒4.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在跨越罐区泵房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上不应设置( )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
A:阀门B:焊口C:支架D:保温答案:A5.《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要求,化工企业要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责任。
危险作业现场( )要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 )擅离现场。
A:管理人员;监护人员B:监护人员;管理人员C:监护人员;监护人员D: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答案:C6.在日常生产过程,与乙炔接触的器具,不能用( )材料制造。
A:纯铜B:不锈钢C:含铜量少于70%的铜合金D:铸铁7.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 )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A:市级应急部门B:省级C:企业组织D:县级应急部门答案:B8.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 年版)》(GB 501602008),连续操作的可燃气体管道的低点应设两道排液阀,排出的液体应排放至密闭系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3.07.23【实施日期】2013.07.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化工过程(chemical process)伴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料和产品,涉及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多个专业和复杂的公用工程系统。
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是国际先进的重大工业事故预防和控制方法,是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一)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包括:收集和利用化工过程安全生产信息;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装置安全运行;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新装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管理;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等。
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二)全面收集安全生产信息。
企业要明确责任部门,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的要求,全面收集生产过程涉及的化学品危险性、工艺和设备等方面的全部安全生产信息,并将其文件化。
(三)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
企业要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明确提出生产过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考试题库 单选题
一。
单选题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 C )制度.A.审查 B.核准C。
许可2.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
A.审批B。
备案 C.许可D。
核准3.《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C)要求。
A.改善安全生产条件B。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C。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4.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B)和一般事故。
A.中等事故 B.较大事故 C.重要事故5.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标准分为(A )级.A.三B。
四 C.五6.《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由原来的6条增加为7条,以下哪条是新增加的(A)。
A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B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C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7.《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A)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 100B 400C 300D 200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B).A 安全使用标志B 安全警示标志C 安全合格标志D 安全检验检测标志9.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下列作业中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是(C)。
A 氨合成装置区内进行气割作业B 汽油罐区进行焊接作业C 化验室中的电炉加热作业D 乙炔气柜附近使用砂轮作业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 号)中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B )阶段开展HAZOP 分析。
安全培训考试测试题(化工企业)
安全培训考试测试题(化工企业)(100分)欢迎参加复工复产安全培训考试,安全生产无小事,请您认真作答,祝您取得优异的成绩。
1、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不包括()。
【单选题】(5分)A.A员工心态未回归工作状态B.B设备设施长期未使用存在不安全因素C.C应急救援措施未准备到位D.D投产初期各项工艺控制指标不稳定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应急救援措施属于事故后果减轻措施。
2、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不包括()。
【单选题】(5分)A.A对系统进行吹扫清洗、气密性试验B.B制定复工复产方案C.C开展全面排查D.D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吹扫清洗、气密性试验属于试生产安全管理,不完全适用于节后复工复产。
3、复工复产培训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多选题】【多选题】(5分)A.A复工复产方案B.B操作规程C.C应急预案D.D责任制E.E工艺控制指标正确答案: ABCE答案解析: 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开车方案、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工艺指标、应急预案等有针对性的内容。
4、复工复产全面排查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多选题】【多选题】(5分)A.A设备设施B.B公用工程C.C电气仪表D.D应急抢险装备E.E查出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正确答案: ABCDE答案解析: 复工复产要全面检查设备设施、电气、仪表、管道、阀门、安全联锁、应急抢险装备等完好性情况,各项检查工作要签字确认并且可追溯。
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五落实”的规定。
5、关于复工复产方案描述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5分)A.A明确复工复产组织领导及职责B.B必须委托外部专家或机构评审C.C充分辨识开车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D.D应组织培训E.E应有应急措施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及职责、风险分析及管控措施、应急措施等。
复工前应组织复工复产方案的培训。
复工复产方案应经专业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审批,可委托外部专家或机构评审。
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范本模板】
33
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重点控制参数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配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规定校验。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40号)。
34
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是否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相关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11
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关于调整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内容的通知》(苏安监〔2011〕75号)。
12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在有效期内。
八、现场管理
49
存在有毒气体的区域是否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器材和设备;
《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2〕237号)。
30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
31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系统。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19
是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关于印发江苏化工危险化学品-无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附件 1 无锡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序号检查要求检查依据一、企业合法生产经营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相关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2 是否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简易审查项目是否按规定通过安全评审。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安监〔2015〕12号)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是否超出审查意见书批准范围;是否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号);是否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竣工验收档案是否齐全。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安监〔2015〕12号)。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辨识、评估,档案是否齐全,是否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号)。
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有化学品登记证;是否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与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标签,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企业安全专家检查制度
企业安全专家检查制度(总2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专家安全检查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公司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在安全技术和专业知识方面帮助公司更好地完成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化机制。
依据《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指导意见》(豫安监管三【2010】4号),特制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专家安全检查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公司应聘请安全技术专家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所聘请的专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资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化工及其相关专业 5年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二)专家来源1.国家级安全专家、省、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中的专家。
2.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科研及设计部门中的安全专家。
3.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安全专家。
第三条专家开展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一)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如实反映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公司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二)公司各有关单位在专家检查中,要积极配合专家的工作,听取专家的建议,尊重专家的意见。
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第四条专家定期安全检查的工作方式:(一)安全检查频次按照《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察指导意见》(豫安监管三〔2009〕433号):每年不少于2次。
具体检查频次由公司与所聘请的专家共同商定,但不得低于上述要求。
每次参与安全检查的专家不少于2名。
(二)安全检查内容1.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场所事故隐患排查,安全设施运行及其完好情况、作业场所安全状况等;2.安全评价报告与公司实际符合情况,评价以后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3.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4.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5.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6.其它安全生产条件相关内容。
综合安全检查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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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日期。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字号】苏安监[2007]9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07〕96 号)各市、县(市、区)安监局:江苏是危化品生产大省,现有危化品生产企业约占全国危化品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
由于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因危化品造成的影响较大的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全面落实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省局在充分论证和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1、各地要迅速将《意见》转发至辖区内各乡镇(街道)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机构和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
2、各市、县(市、区)安监部门要立即组织制定本地区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县(市、区)安监部门还要制定乡镇(街道)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岗位责任制。
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意见》对有关内容进行适当增减和调整。
实施细则和岗位责任制应于7月底前完成。
3、各地要抓紧组织对《意见》和实施细则内容的宣贯,于8月底前完成监督检查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重点使监督检查人员和乡镇(街道)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人员,熟悉并掌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等。
要向辖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推动企业按照《意见》的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化工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为实施和控制影响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永久或临时性变更,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对管理制度、人员、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设备工作参数及联锁、报警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风险辨识和控制,确保持续地符合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过程变更管理。
其他业务领域参照执行。
2.依据2.1《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鲁安监[2011]150号2.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2.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5001-20202.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2.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162.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20162.7《中国农药行业HSE规范》2.8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3.定义变更管理:对人员、原辅材料、工作过程、工作程序、工艺、技术、设施、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确保变更可能带来的质量、健康、安全、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职责4.1 总经理批准所辖范围内重大变更,并监督相关变更管理的实施。
4.2 紧急变更必须由公司总经理者批准。
4.3 安全总监批准所辖范围内的一般变更和临时变更。
4.4 自动化管理部:a)归口管理所辖范围内仪表及自动化设施、监控及报警设施变更审查、验收和效果评价,保存相关变更记录;4.5 生产技术部a)负责公司外包方的变更申请、报批、分析等相关事宜,保存相关变更记录;b)负责选择合格的外包方,并对外包方进行相应的培训;c)归口管理设备设施变更管理,负责审查及验收和效果评价。
保存相关变更记录。
d)负责生产组织方式的变更管理。
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意见)苏安监〔2008〕63号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工生产专业性强,工艺复杂,且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特点,危险源点多,易产生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难度大。
我省化工生产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大多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不深入、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提高企业安全保障程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7]96 号)的实施,现就建立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企业日常自查、企业聘请专家检查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生产作业场所安全检查服务的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
二、总体要求1、落实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化工生产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的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认真落实企业日常安全检查。
2、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化工生产企业要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健全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
企业应聘请符合条件的专家或委托有能力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协会或行业学会(以下统称“社会中介组织”),定期对企业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切实解决化工生产企业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的问题。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清单
2007.6.1
2007.6.1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535号
国务院
33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
国务院令第549号
国务院
2009.5.1
2009.5.1
34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国务院令第586号
国务院
2011.1.1
2011.1.1
3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1号
XX
XX
XX
更新
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文号苏安监规〔2017〕2号
XX
XX
XX
更新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XX
XX
XX
更新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文号:苏安监〔2017〕7号
51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国家经贸委
2000.3.6
52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
国家安监总局
2005.9.1
2005.9.1
53
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3号
国家安监总局
2013.9.1
5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主席令第38号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2006.3.1
2006.3.1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
主席令第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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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意见)
苏安监〔2008〕63号
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
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化工生产专业性强,工艺复杂,且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特点,危险源点多,易产生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难度大。
我省化工生产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大多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不深入、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提高企业安全保障程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7]96 号)的实施,现就建立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企业日常自查、企业聘请专家检查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生产作业场所安全检查服务的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
二、总体要求
1、落实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化工生产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的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认真落实企业日常安全检查。
2、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化工生产企业要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健全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
企业应聘请符合条件的专家或委托有能力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协会
或行业学会(以下统称“社会中介组织”),定期对企业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切实解决化工生产企业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的问题。
3、明确聘用双方权利、责任。
企业应与聘请或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签定定期安全检查协议,明确在实施专家定期安全检查中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商定安全检查时间、内容等相关事宜。
4、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台帐。
企业应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以及整改完成情况。
三、专家的有关要求
1、资历要求。
石油化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农药化肥、油漆涂料、专用化学品及化工机械等行业,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化工类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2、知识要求。
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从事工作的专业知识;具有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熟悉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专家来源
(1)大型化工生产企业、化工科研及设计部门中的化工安全专家;
(2)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化工安全专家。
各地可依托具有安全技术服务能力的社会中介组织向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安全技术服务事务所,开展向中小化工企业派驻安全工程师的安全技术服务。
4、专家开展安全检查的要求。
受企业聘用的专家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如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四、专家定期安全检查的工作方式
1、安全检查频次。
对采用硝化、氯化、氟化、加氢、重氮化等危险性较高反应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和被确定为红色监管等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聘请专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其他危险程度较低的化工生产企业,应聘请专家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具体检查频次由企业与所聘请的专家共同商定,但不得低于上述要求。
每次参与安全检查的专家不少于2名,其中有1名为化工工艺方面的专家。
中央直接管理的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除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外,还应按本意见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台帐。
所聘请的专家,可在企业内或本系统内选择。
2、安全检查内容。
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应着重于企业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
主要检查企业安全设施运行及其完好情况、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安全评价报告与企业实际符合情况、企业各类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和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结束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检查记录由专家和企业分别留存,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4、事故隐患整改。
针对专家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企业应建立隐患整改档案。
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保障安全的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抓紧整改。
对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按规定上报当地安监部门。
5、事故隐患整改复查。
专家可针对企业隐患情况,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也可于每次专家检查前,对上一次检查出的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整改复查情况也应如实进行记录并存档。
专家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统一表式,以便建档和备查。
五、监督管理
1、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快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认真执行,推进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建设。
企业聘请专家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必须于200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
企业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实施后,各级安监部门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7]96号)中有关聘请专家对现场安全状况抽查的内容,可改为对企业实施专家定期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2、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本地的化工专家库,细化行业分类,调整专家库人员结构,专家库人员名单应向企业公开,为企业聘请专家提供帮助。
企业聘请的专家应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3、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各地应迅速将本通知下发到辖区内所有的化工生产企业。
各地在本意见试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及时反馈省安监局危化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