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徽州妇女公益慈善活动探究
明清徽州节烈妇女的社会公益与慈善活动
作者: 王传满
作者机构: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科学文化教研部,安徽合肥230022
出版物刊名: 理论建设
页码: 65-70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6期
主题词: 明清 徽州 节烈妇女 社会公益与慈善活动
摘要:中国传统的两性角色定位为"男主外,女主内",实际上,女性不全然遵照正位于内、无预外事的准则行事。
在明清徽州,妇女节烈现象非常普遍,家庭的特殊性决定了妇女的活动有着一定的自主性,其参与的社会公益活主要包括参与交通建设、水利兴修、捐资助学及捐资入众等,社会慈善活动主要包括:出资赈灾、放粮发衣、借贷里人、焚约弃债等。
她们参与社会公益与慈善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有:家庭富余资金,妆奁,自己劳动所积,后辈积累资金,其动机是多方面的。
她们对社会公益与慈善事业的广泛参预,足可说明妇女在家族中对财物的掌握和运用之权力及影响力不容忽视。
对明清征州妇女守节依靠的研究
匹必 名家 , 门最 肃 。女 人 能 攻 苦 茹 辛 , 冠 闺 凡
烈现 象愈 演 愈 烈 。明代 受 旌 表 的贞 节 妇 女记 载 于 《 明实录》 当中 , 共计 有 40 名 。贞节 妇女相 当密集 99
地集 中 在 河 北 、 山东 、 苏 、 江 、 徽 、 西 这 一 江 浙 安 江 带。 …赵 吉 士 说 : 新 安 节 烈 最 多 , 邑 当 他 省 之 “ 一
节 行 为 。 州社 会 是 个 典 型 的 宗 族 社 会 , 女 的 守 节 、 贞往 往 会 得 到 国 家 、 族 以及 亲属 的 援 徽 妇 守 宗
助 。 但 也 有 相 当的 贞节 妇 女 无依 无 靠 , 着 非 常 悲惨 的 生 活 。 过
关 键 词 : 清 ; 州 妇 女 ; 节 ; 靠 明 徽 守 依 中 图分 类 号 : 2 8 K4 文献 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 6 3—1 0 ( 0 9 0 17 8 8 2 0 ) 6—0 6 0 8—0 4
俗》 ) 这段 文 字披 露 了 明清 时 徽州 即有 大 量 的 已婚
徽休宁县就有 20 20多个 “ 节烈” 妇女 。建 于光绪三
十一 年 (95年 ) 于歙县 城南 街应 公井 巷 口的“ 10 位 孝 贞节烈坊 ” 就集 中表 彰 了 “ 州府 属 孝 贞节 烈 六 万 徽 五千零七 十 八 名 口” 而 歙 县 一 邑受 到旌 表 与 未 受 , 旌 表 的列 女达 80 人 之多 。2 0 66  ̄1- .4 1
刃者 、 鸠者 、 绝粒者 , 数数见焉。或称未亡人 , 而代 养 、 抚孤 , 居数 十年 , 始完节 。处 子或 未嫁 而 而 嫠 终
徽州文书与明清女性史研究
徽州文书与明清女性史研究中国社科院历史所阿风徽州文书发现于20世纪50年代,它包括宋、元、明、清及民国时期的土地买卖文书、分家书、社会文书、商业账簿、黄册、鱼鳞图册、诉讼案卷等等,对于研究政治史、经济史、法制史、社会史等各方面都是不可多得的实证材料。
徽州文书以其数量大、种类多、涉及面广、跨越历史时代长、学术研究价值高而备受人们关注。
如果从女性史研究角度而言,徽州文书也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第一,徽州文书成为研究南宋至清前期家庭婚姻关系的最重要史料。
众所周知,隋唐前后的敦煌吐鲁番文书、南宋的《名公书判清明集》、元朝的《元典章》等史料都包含了大量有关户口、婚姻关系的资料,使得有关唐、宋、元三代女性的财产、婚姻关系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是从明初至清中期这一期间有关户口、婚姻问题的史料却十分匮乏。
许多学者在研究传统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与财产权利时,其史料的引用常常是从南宋的《清明集》一下子跳到民国年间的《民商事习惯调查报告录》。
这在某种程度上缺乏一种连贯性。
而徽州文书的发现,则弥补了这一缺陷。
到目前为止,关于明代及清前期婚姻家庭史研究中,还没有可以与徽州文书相媲美、能够进行全面研究的大宗史料。
因此,徽州文书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与《清明集》、《元典章》等史料以及各级政府形成的官方档案不同,徽州文书是记录各种社会经济行为的第一手资料,正是这些未经刻意整理过的史料,往往更能够反映社会的实态。
比如对典妻行为,历代皆有记载,民国年间浙江作家柔石在《为奴隶的母亲》小说中也描述了典妻行为。
但是保存至今的典妻契实物只有一份,即为徽州文书中的《万历三十九年徽州朱周典妻契》(原件藏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又如,对于手模契约,一般的看法是多用于卖身契、休妻书等契约中,虽然宋代有关于手模田契的记载,但手模田契的实例并没有见到。
而徽州文书中保存下来的《天启元年余阿蒋卖山赤契》(原件藏南京大学历史系资料室)则为我们提供了女性手模卖山契实例。
211004787_漫谈明清时期社会的多元慈善
古镜今鉴Past Events as Present Day Lessons俗语云:“日行一善,胜过日进斗金”。
善念善行是中华文化的底色。
明清之际,伴随商品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繁荣,公益慈善的观念、群体和行为得到发展,社会各阶层普遍认可慈善观念,士绅商民纷纷参与慈善活动,慈善机构和群体开始组织化。
“善念”观念社会流行明代以降,儒学在思想文化领域占据主导,同时,自宋以来儒释道三教合一趋势更为明显,皆有丰富的“行善”价值理念。
就儒家而言,儒学倡导“事功”,士绅阶层多以“修齐治平”为立身准则。
一些读书人进而为官,退而为绅,通过自身所能的方式,救助黎民百姓,投身慈善事业,成为一种“经世”实践。
明清时期,佛、道教的“积德行善”观念在民间得到普遍传播。
社会观念普遍认为,“行善”能够为自身乃至家族积累福报。
不断发展的商贸交流,使商人群体崛起,商人在经商中对财富的极不稳定特质有深刻感受,随之形成的“散财行善”观,成为善念传播的因素。
当然,慈善观念的传播也得到了官府的支持和倡导。
明清朝廷建设诸如义仓等公益机构,颁行谕旨饬令,扶持具有慈善色彩的社会保障事务等,此举得到地方士绅响应。
许多善行善事记载入地方志,客观上也引领着社会风尚。
慈善群体组织多样乐善氛围是慈善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慈善观念影响下,社会中行善事的群体和组织不断发展。
明清时期的官府在慈善制度和组织建设方面做了不少推进工作。
比如,明清律令中规定对“凡鳏寡孤独及笃疾之人,贫穷无亲属依倚,不能自存”之人予以收养,由官府给予粮米资助;倡建孤老院、养济院、育婴堂、惠民药局、留养局、漏泽园等慈善机构,建设各类具有赈济功能的义仓、社仓等。
同时,从晚明至清中叶,很多慈善机构由官办向官办民助和民办转型,社会力量不断走向慈善事业前台。
明清时代的江南为“人文渊薮”之地,经济文化发达。
晚明时起,江南士人高攀龙、陈龙正、袁了凡等大力倡导力行慈善,并创办同善会等慈善组织。
袁了凡著有《了凡四训》,秉持“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立命之学,以行善积德规劝世人,产生了广泛影响。
明清徽州慈善文化的成因、特质和历史贡献
明清徽州慈善文化的成因、特质和历史贡献
蒋道霞
【期刊名称】《蚌埠学院学报》
【年(卷),期】2024(13)3
【摘要】崇儒重教的文化传统、同宗抱团的宗族思想、徽商对故土的认同、商业经济的风险是明清徽州慈善文化的成因。
明清徽州慈善文化具有商贾反哺乡村、商业反哺教育、宗族内部互济、践行儒家思想的特质,在倡导扶贫济困的善举、维护宗族的整体利益、促进徽州乡村社会的善治、助力徽州乡村社会的繁荣方面作出了历史贡献。
传承明清徽州慈善文化,有利于为当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借鉴。
【总页数】5页(P95-99)
【作者】蒋道霞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06;D632
【相关文献】
1.徽州植物文化内涵特质及其成因探析
2.历史与文化认同:明清徽州家谱中的中原认同现象考察
3.明清徽州砖雕的文化特质
4.明清时期朝官群流辽北的社会文化贡献——从《铁岭日报》历史信息流谈起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明清徽州上层妇女生活研究
( 安徽 大 学 历 史系, 徽 安
帮
合肥 20 3 3 0 9)
[ 摘
要] 明 清时期徽 州上 层社 会妇 女 生活 可分 为在 室 、 出嫁 为 妇和 晚年 三 个 时期 ,她们 每
个 时期的 生活重 心各 不相 同。在 室女 生 活阶段 表现 为 :精 习女 红 烹饪诸 手 艺 ;孝顺 父母 ;读 书识 字 明义理 。在 家为妇 生活阶段 :孝事舅姑 ;相夫教 子 ,主持 家 内事务 ;从事 慈善 事业 ,乐善好 施。
17 5
善 属 文 ,又精 女红 有针 神之 誉 。l 6 】 ( )孝顺 父母 二
江峰 青 继妻 王 氏 ,名纫 佩 , 字韵 珊 。
城 北人 , 归鳌溪 。性聪 慧 ,入 塾读 书 ,过
“ 行孝 为先 ” 百 ,中 国传 统礼 法 中 ,孝 被 列 为 首位 。在 家孝 顺 父母 ,出嫁孝 顺 舅姑 成为 古不 一 造 成
一
在 室女 生活
在室 女生活 阶段 是指从 女孩 出生 到出嫁 之前 生
活在 父母 身边 阶段 ,这 一时 期是女 孩性 格气 质培 养
的重要的阶段。明清时期女教空前繁盛 ,士大夫都
很 重视对 子女 的教 育 。因此这 一时期 妇女 的生 活都
长江 师 范 学 院学 报
J u n l fYa gz r lU ie st o r a n teNo ma n v ri o y
第 2 7卷 第 2期
Vo .7 12 No. 2
21 年 3 01 月
Ma. r 201 1
口历
史
明清徽 州上 层 妇 女生 活研 究
阶层 的妇 女 生 活 ,从 在 室 、为妇 、晚 年 三个 人 生
明清徽州妇女节烈现象与徽州社会
明清徽州妇女节烈现象与徽州社会
王传满
【期刊名称】《南都学坛》
【年(卷),期】2010(030)001
【摘要】明清徽州妇女节烈现象非常突出,其原因是与贞节观念在明清社会的强化及徽州本土的内在因素分不开的.明清徽州女性群体性的节烈行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家庭和社会影响.明清徽州节烈现象致使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的问题更为突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损失.明清徽州节烈妇女坚守贞节,使自己赢得一定的社会威望,能有效地平息邻里争端,感化部分社会不良分子.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对传统的性别观不断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内涵,以维持婚姻家庭的稳定,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总页数】4页(P49-52)
【作者】王传满
【作者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科学文化教研部,安徽,合肥,23002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48
【相关文献】
1.明清徽州节烈妇女的宗教信仰
2.明清徽州与其他地区妇女节烈现象比较
3.节烈旌表——明清徽州节烈现象的重要因素
4.徽州地理人文环境与明清徽州节烈现象
5.明清徽州节烈妇女的社会公益与慈善活动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明清徽州社会救助体系浅论
备仓赈济外 , 府还通过 “ 谕”奖励“ 民” 官 劝 、 义 的 方式鼓 励 绅 民参与 官府组 织 的赈 济活 动 。乾隆 十 六年 。 县旱饥 , 府何达 善劝谕两 淮盐商 “ 歙 知 捐
明清徽州社 会救 助体 系浅论 木
柏 家文 朱 正 业
( 陵 学 院 , 徽铜 陵 铜 安 2 40 ; 徽 大 学 , 肥 400 安 合 203 ) 30 2
摘要 : 明清 时 期 , 州 水 旱 、 疫 等 自然 灾 害 频 发 , 传 统 徽 州 社 会 宗 族 内外 产 生 了众 多 贫 民 。为 济 徽 蝗 使
冬 月 多 掘 蕨 根 以 充食 , 夏 麦 登 , 屑 饩 杂 至 则 米 , 日干 粮 , 星 负 薪 , 市 觅米 , 子 忍 饥 以 名 戴 走 妇
… …
预仓 不 下 4所 , 宁县 竞 达 1 休 5所 , 谷 数在 明弘 积 治前 达 到高 峰 , 府预 仓积 谷 达 2 全 3万多 石 。l但 3 由于官 府仓 储 制度 的积弊 , 中叶 以后 官仓 腐 败 明 严重 , 官方 社会 救 助逐 渐 式微 。如嘉 靖 四十年 绩
基金项 目: 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 目“ 明清时期f ' 民间社会救助体系研究” 2 1S W1 1 l} YI t (0 2 QR 6 )
作 者 简 介 : 家 文 (9 5 )男 , 徽 枞 阳 人 , 陵 学 院讲 师 , 柏 17一 , 安 铜 主要 研 究 方 向 : 学 , 徽 近代 皖 江经 济 、 化 ; 正 业 (9 0 ) 男 , 徽 肥 西 文 朱 17 一 , 安
溪 县一 个 生员 在 给县 令 的上 书 中说 :廉 惠 、 济 “ 仁
待 , 幸为 租 家所夺 . 数腹 皆枵 。”1 不 则 [而灾 时 “ 米 价腾 涨 ” 本来 就 地少 粮 缺 “ 使 数腹 皆 枵 ” 的徽 州 雪
浅析清中后期徽州慈善组织的发展
浅析清中后期徽州慈善组织的发展善会善堂始于明末,是一种济贫的教化组织,其创建和管理也是地方公共事务之一。
清中后期,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开始走向衰弱,在这样一个动荡不安的时期,产生了慈善救济思想,并付诸实践。
本文结合清中后期的背景,探索古徽州慈善组织的发展,并对他们的慈善救济思想和活动进行闸述,使人们了解他们的慈善救济思想在整个慈善史上的重要地位,也为当今社会慈善组织建设提供借鉴。
标签:徽州;慈善组织;慈善救济思想;小社区徽商贾而好儒。
以儒家思想为人生哲学的徽州商人,大多數在经商致富之后,也富有利他精神:在别人处于困难时,慷慨地伸出仗义之手;在社会建设需要时,能慷慨解囊,支持社会事业。
明清时代在地产成立的各类慈善组织约为3580个,安徽地区均在数量上占了重要的地方。
乾隆以后,慈善组织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清嘉道年间国势由盛转衰,经济发展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人口需求,政府在思想控制上不同于康乾时期一样苛刻,“新生后进,顾忌渐忘,稍稍有撰述”。
[1]面对着政治腐败、社会问题丛生、粮食短缺、自然灾害频发等诸多问题,国力渐衰的清政府已然没有十足的能力来应付和解决。
这样便使得善堂所面对的局势不再如以前一般单纯,由此,善堂逐渐发展出与前清不同的施济模式,尤其是其组织形态体现了小社区的特色,为这一时期徽州的慈善救济事业的研究提供了借鉴。
善会善堂的慈善行为有多种,比如保婴保育、停棺施棺、施药养疴等,清中后期保婴会以及以施棺为主的综合性善堂其组织形式根据特色,故以下从这两个方面研究清中后期徽州慈善组织的发展。
一、保婴保育中国的育婴组织,起始于宋代的慈幼局。
《宋代·理宗本纪》记载“癸亥,诏给官田五百亩,命临安府创慈幼局,收养道路遗弃初生婴儿,仍置药局疗贫民疾病”[2]。
明清时代育婴堂总计约973个,1850年以前约有579个,1850年后约有394个。
民国的《重修婺源县志》曾有记载“婺贫俗,多溺女”,“族大人繁,贫户甚多,溺女之风日炽”,由此可知徽州,尤其是婺源县溺女之风盛行。
探究明清至民国时期徽州女性思想
探究明清至民国时期徽州女性思想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自古以来,中国就存在着“男尊女卑”的思想,至明清时期,发展到顶峰。
而徽州地处崇山峻岭之中,环境相对闭塞,且自古就是程朱理学的故乡,礼教森严,以朱熹为代表的一批士大夫提倡“存天理,灭人欲”,更鼓吹“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守节观念,徽州妇女便是在此等礼教的压制之下,思想更趋落后、保守。
一、礼教压制下的不平等思想( 一) 男尊女卑随着生产力的进步,人类社会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男性凭借其较强的劳动能力在生产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母权社会开始向父权社会转变,造成了男女地位最终颠倒性不平等的局面。
由于徽州地区封闭的地理环境,本地资源匮乏,男子外出经商蔚然成风。
徽商赚取大量资本,成为家庭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故而男性的地位远高于女性,“男主外,女主内”成为徽州家庭分工中最普遍的模式,“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贯穿徽州妇女的一生。
男尊女卑最直观的反映是在生育权上。
受男贵女贱思想的影响,人们往往对生育进行性别上的有意控制,溺婴现象屡见不鲜。
除却生存压力、生育信仰等方面的影响,男贵女贱思想是造成徽州溺婴问题的首因。
妇女不仅在出生时生命权受到威胁,在其成长过程中也常处于被忽略的地位。
徽州重视家族宗法,视男子为祖宗血脉的继承者,故而女性从出生后地位就普遍低于男性。
学博元水公的正妻赵孺人四十二岁产一子名耆颐,由于年纪较大而难以哺乳,彼时妾林氏诞一女,于是“减女乳而乳耆颐,抱负出入,爱耆颐倍过于其子”。
女性在出嫁前就长期受到不平等的对待,故而在出嫁后自觉地处于低下的地位,依附于男性。
徽州妇女在出嫁后,男尊女卑的倾向更为明显。
侍奉夫君,孝顺舅姑,抚育子女,主持家政,把丈夫、子女、舅姑放在首位。
据《民国歙县志》记载,吴立荣妻洪氏,“携家人避乱,会搜山,其母病不能行。
明清徽州节烈妇女的牌坊旌表
明清徽州节烈妇女的牌坊旌表王传满【摘要】明清政府对贞节妇女旌表建坊有明文规定,获旌建坊对本人和家族都是无上光荣. 徽州深受宋明理学熏陶,对于这种殊荣的追求和向往更为强烈,徽州牌坊是现今全国牌坊数量最多的.贞节牌坊作为宗族规训女性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建立既是对女性的旌表,也是宗族施展权力的象征.明清徽州正是通过中央政府的牌坊旌表,使得贞节典范不断被树立、被效仿,从而导致节烈现象愈演愈烈.【期刊名称】《文山学院学报》【年(卷),期】2010(023)002【总页数】4页(P43-46)【关键词】明清徽州;节烈妇女;牌坊旌表【作者】王传满【作者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科学文化教研部,安徽,合肥,23002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95.4伏尔泰说,当各国法律只限于惩罚罪行时代,中国“是惟一设置奖金表彰德行的国家”。
[1](P330)“在别的国家,法律用以治罪,而在中国,其作用更大,用以褒奖善行。
若是出现一桩罕见的高尚行为,那便会有口皆碑,传及全省。
官员必须奏报皇帝,皇帝便给应受褒奖者立牌挂匾。
”[1](P217)统治者与社会精英利用其文化主导权,将程朱理学及其所倡导的价值观念以教化、灌输、旌表、奖励等方式渗透到民间,内化成民众的主导意识,从而使“乡里争以为荣 , 愚民咸知劝善”。
[2](《卷二》)于是 , 民间与国家达成了相互认同。
正是通过表彰这一重要途径,使节烈观念在徽州成为大众普遍的心理诉求。
一、牌坊旌表原理及规则费丝言认为:“风教”的原理,就是藉由各种附加的价值(国家的肯定、士人的称颂、舆论的支持)使“贞节烈女”得以成为“社会意识”的焦点,为人们所注目、称羡,使他们觉得这样的行为是值得学习与仿效的,而一旦他们也实践了同样的道德行为,他们自身也会经由这些场域的运作而得到彰显。
[3](P63)明清徽州节烈妇女,正是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坊额旌表,使得典范不断被树立、被效仿,从而导致节烈现象愈演愈烈。
明清徽州妇女节烈行为的影响
明清徽 州妇女 节烈行 为 的消极影 响表 现在 烈妇
殉 节 重创 家庭 经 济 . 妇殉 节 造成 家 庭成 员 感情 上 烈 的伤 害 . 以及 妇 女普 遍 守节 或 殉烈 使 男女 性 别 比例
失 调 问题更 为突 出等方 面
彰 了“ 徽州 府属 孝 贞节 烈六 万 五 千零 七 十八 名 V ” I.
明 清 徽 州 妇 女 节 烈 行 为 的 影 响
王 传 满
( 中共 安徽 省 委 党 校 科 学文 化教 研 部 , 徽 合 肥 2 02 ) 安 3 0 2
摘
要 : 清 时 期 , 州 地狭 人 稠 的 地 理环 境 , 明 徽 迫使 徽 州 人 大量 出外 经 商谋 生 , 成 了徽 州 人 的 特 殊婚 姻 生 形
极影 响和积 极影 响两个 方面来 谈
一
2 6 。 《 宁县 志》 1人 据 休 记载 , 清代 仅安 徽 休 宁县 就有 2 0 多 个 “ 烈 ” 女 。 于 光 绪三 十一 年 (9 5 位 20 节 妇 建 10 )
于歙县城 南街应公 井巷 口的“ 贞 节烈坊 ” 孝 就集 中表
、
明清 徽州 妇女节 烈行 为的消 极影 响
清两代 . 棠樾一 个 鲍 氏家族 , 贞节 烈 女 达5 人 。 代 9 清 佘华瑞撰 写 的《 岩镇 志草》 载仅仅 岩镇节 烈妇 女就 有
众一 致讨 伐 羞 辱 的对象 。 明节 烈 风气 已经 弥 漫 了 说 整个 徽州 社 会 清徽 州 大量 节烈 妇 女其 守节 或殉 明 烈行 为产 生 不 可忽 视 的家 庭 和社 会影 响 。 面 分 消 下
烈妇黄凤 英 …… 沛终不起 . 亲殓 毕 . 妇 引卮
文章 编 号 : 6 1 6 3 (0 9 1 - 0 3 0 17 — 12 20 )10 4 — 4
近年来徽州妇女史研究综述
近年来徽州妇女史研究综述徽州妇女史是中国古代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现代社会学、妇女学研究的重要分支之一。
近年来,徽州妇女史研究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研究成果也丰富多样。
本文将对近年来徽州妇女史研究的主要成果进行综述。
近年来,学者们对徽州妇女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他们通过对徽州地区的历史文献和文物进行梳理和研究,揭示了徽州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学者们关注了徽州妇女的社会地位。
通过研究文献资料,他们发现,徽州妇女在古代社会中有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
在农村社会中,徽州妇女通常具有较高的决策权和管理权。
在徽州商业社会中,妇女也积极参与经商活动,对家庭经济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学者们关注了徽州妇女的文化活动。
通过研究文献和文物,他们发现,徽州妇女在古代社会中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妇女知识分子的比例相对较高。
徽州妇女还积极参与文化活动,例如传统的绣球、楹联等。
学者们还关注了徽州妇女的宗教信仰和家庭观念。
通过对徽州寺庙文献和族谱的研究,他们揭示了徽州妇女对宗教信仰的重视和传统家庭观念的形成与发展。
学者们还关注了徽州妇女史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
一些学者通过与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揭示了徽州妇女在古代社会中的心理状态和社会行为特征。
他们发现,徽州妇女普遍具有较强的自尊心和独立精神,同时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这些研究成果丰富了徽州妇女史的研究内容,并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研究范式。
除了对徽州妇女史的研究,学者们还通过对徽州妇女史的研究,反思了现代社会中妇女地位的问题。
他们认为,徽州妇女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为现代社会妇女的发展提供了启示和借鉴。
徽州妇女的经济独立和社会参与为现代社会妇女争取平等权益提供了参考。
徽州妇女的文化活动和宗教信仰也为现代社会妇女的文化发展和精神世界提供了借鉴。
这些研究成果为推动现代社会的妇女发展和妇女权益的保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理论基础。
明清徽州妇女的二元化性格——以社会生活为中心的考察
2贞节观念 的遵奉 .
明清时期 的徽 州妇女尤为恪 守贞节 , 夫死 守节 、 夫死
殉夫 , 贞节 观念 的信仰甚至达到了崇拜 的地 步。这种遵 对 奉并不是来 自徽州妇女 自身 的意愿 , 而是在 当时的社会环
( ) 一 对封建伦理规范的恪守顺从
1 于寂 寞的 个性 . 甘
“ 邑俗重商 , 商必远出”民国《 ( 歙县 志( 1: 卷 ) 舆地志 ) ,
会生活方面的表现 , 图浅析这种性格形成 的原 因。 并试 关键词 : 明清 ; 徽州妇女 ; 二元化性格
中图分类号 : 8 8 K 2. 5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0 9 8 6 (0 0 0一 14 0 A 1 0— 6 6 2 1 )2 O 1 — 4
二元 化性格通常 的解 释是正 常人在相 同时刻存 在两
( 民国 ・ 歙县志( 1 ・ 卷 )舆地志 )他们甘 于寂 寞 , , 恪守贞洁观
念, 人性 几乎扭 曲, 表现 出懦弱 和保 守的性格 ; 一方 面 , 另 徽商妇作为 明清社会转型时期 的特殊群体 ,在生产劳动 、
传一个 “ 岁珠” 记 的故事 , 一商人娶妻后便外 出经商 , 商妇
第2 5卷 第 2 期
21 00年 2月
乐 山师 范学 院 学报
J u n l fL s a e c e sColg o r a o e h n T a h r l e e
Vo .5. . 12 No2
F b2 1 e .0 0
明清徽州妇女的二元化性格
— —
以社会生活为 中心 的考察
重化 的 , 除母 亲 、 妻子 、 媳妇外 , 还充 当了儿子 的角 色 , 如徽 商汪天赋 ,长者不事 生业 ” 汪妻朱 氏“ “ , 归而食贫” 于是 劝 ,
明清时期民间的社会救济和慈善事业
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 其发挥着政府社会保障制度不可替代的作 用。 明清时期是中国 古代民间社 会救济和 慈善事业 发展的鼎 盛时期 , 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 。 关 键 词 : 明清 ; 救济 ; 慈善 中图分类号 : K 248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8 5424( 2008 ) 03 0044 03
[ 3]
其贫 乏者 , 支钱二 千文。 ! [ 5] ; 施 氏则规 定 , 族 , 对于
中贫乏妇女遇有生产 , 产妇每口给洋四元以资调养 !
本族 嫁女无 力者 !、 娶妇 不赀 者 !、 病 故无 力 成殓 者 ! 和 棺木停厝无 力办 葬者 ! 均 无一 例外 地给 予资 助 ; 同时 还规 定 : 支钱不办者 , 追缴 ; 非实系赤贫者 , 不给。 !
作者简介 : 姚延玲 ( 1984- ) , 男 , 山西洪洞人 。 硕士研究生 , 主要从事社会史与社会史文献研究 。
姚延玲 : 明清时期民间的社会救济和慈善事业 人。这些宗族成员绝大多数属 于长期救助的 对象 , 因此贫困 救助是宗族社 会救 助的最 基本、 最 主要的 项目。例 如 , 吴江 施氏义庄规定 : 族中应 恤之 人如下 : 甲、 贫 老无 依年在 六十 以上者 ( 指赤贫而言 , 倘 其人 尚能自 食其 力 , 不宜滥 支 , 以防 游堕 ) 。乙、 寡居 家 贫坚 守 苦 节者 ( 倘 有 中 途改 嫁 , 立即 停 止 ) 。丙、 身有废 疾无 人养 恤者 ( 此项 指残 疾不 能谋 食 者而 言 ) 。以上三项如无子嗣 , 准 给终身 , 倘 有子 孙 , 所有赡 费给 至子孙年满二十岁 为止。丁、 少孤 之人 家贫 不能存 活者 ( 此 项子女 止 )。 !
[ 4]
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子 孙得 以繁 衍 云 。 赞 日 , 家道之 兴替 , 多 由 阴 骘 之 有 无, 当兴仁 公 义 方 垂 训 , 裕 后 前 尤 赖 有 贤 孝 之 妇 以助
之, 拟之 陶 诸 贤母 安 见今 之 不 古 若 与 。 [ 2 】 7
。
作 为 留守 群 体 , 徽
州 妇 女 积 极 从 事 各 种 社 会 公 益及 慈善 活 动 。本 文 利 用徽 州 方 志 与 家谱 的 史 料 考 察 徽 州 妇 女 所 从 事 的 各 种
公 益慈善活动 , 挖 掘 其 乐 善 好 施 的 优 良 品质 , 并 认 为 她 们 为 徽 州 地 区 的整 体 发 展 作 出 了 巨大 贡 献 。 [ 关键词 ] 明清; 徽州妇女 ; 公益 ; 慈 善
[ 中 图分 类  ̄ - ] K2 4 8 , K 2 4 93 — 6 1 2 1 ( 2 0 1 5 ) 0 5 — 0 0 8 3 — 0 3
明清 时期 , 徽 州男 子大量 外 出经商 , 并 在 经 济 上
中接 受 夫 家 宗族 所 上 第 一 课 便 是 族 规 家 法 的 教 育 。
于 显详 , 遂 令 业儒 , 次子 显裕 六 岁 丧 明 , 凡 家 务 劳 悴 乏
务 。不 仅 如 此 , 她 们 还 积 极 从 事 各 种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和
慈善活动 , 乐善好施 , 慷慨解囊 , 支持 和捐资兴 办各类
公益活动 , 并 在 徽 州 家 谱 方 志 中 留下 了大 量 相关 的 文
取得 了很大成功 , 使得徽商成 为活跃 于明清时期商业
舞 台上 的一 支 重 要 力 量 。于此 同 时 , 徽 州 妇 女 作 为 一 个 特 殊 的 留守 群 体 , 自然 地 承 担 起 家 庭 的 各 种 活 动 :
奉养舅姑 , 抚育幼子 , 积极参与家庭劳作 , 承 担 家 庭 义
树门户以杜私敛扶幼弟以勤教诲正拟家声鹊起遐福骈臻胡天不吊年僅半甲而竟逝耶配孺人詹氏生一子德寿未週公病笃孺人侍侧泣曰君设不测妾宁独生公止之曰汝年十五归吾是岁辛未我王父见背越三年癸酉丧我母乙亥丧我父庚辰丧我伯氏十年之内四丧接踵今吾之病革以吾弟幼伯之弟亦幼儿尚黄口呱呱无识身后之事匪汝奚赖言毕遂瞑孺人以未亡身为查氏之妇为查氏之母又为查氏之父为查氏之师扶之育之婚之教之调摄中外不啻如河山鼎吕之重又岂僅矢靡他而詠柏舟之章也哉
明 清 时 期 徽 州 妇 女 公益 慈 善 活 动 探 究
李 姣
( 安徽 大 学 徽 学 研 究 中 心 , 安 徽 合肥 2 3 0 0 3 9 )
[ 摘 要 ] 明清时期 , 微 州 男 子 大 部 分 外 出经 商 , 留下 女 子 在 家 乡 照 顾 家 庭 , 抚养 幼子
吾 家 自寄 籍 山 东聊 城 , 三世 未 归 婺 源 故 里 。 同 治 间, 吾服 官黄陂 , 每 至 汉 口, 辄 闻婺 人 贸 易 于 此 者 , 称
道查烈斋郡 佐 不 衰, 问 其 为人 , 则佥 云 忠厚 长 者也 。
… …
饥寒 、 恤孤寡 、 施棺榔、 修桥 路 , 皆 功 德 也 。 至 于 贫 人 安有此力 , 不知 贫人积 德其 功倍 于富人 , 但 终 身 存 好 心, 量力做好事 , 而且 与 父 言 慈 、 与子言孝 、 与夫言义 、 与妇 言贞 、 劝人 为善 、 戒人 为恶 , 处处 可积功 德正 , 不 必 富贵而后能积功德 。 ” 从 中不难看出 , 是 着 力 强 调 人 要 多行 善 事 , 积 功德。同样 , 在“ 睦宗 族” 篇 中也 向族
从 徽 州家谱 探 寻徽 州妇 女从事 公 益事 业的 相 关 信息
一
、
徽 州 妇 女 从 事 各 种 公 益 活 动 多 是 由 于 其 内 心 乐
善 好 施 的 品质 。 家谱 里 有 过这 样 记 载 :
龚孺 人 兴仁 公 继 配 也 , 元 配姚 生一子 显详 , 孺 人 归 李 生二 子 显 裕 、 显 祚 。 而孺 人 抚 三 子 如 一 , 由钟 爱
人 提出 : “ 人在 世 上 , 要 一 团和气 , 四 海 之 内 皆 兄 弟 也
及 烈斋卒 , 宜人 节 哀 处 变 , 上侍 老姑 , 下教 诸子 ,
皆能尽 孝 尽 慈 , 旋 经 兰店 为 事 缠 讼 , 苦心孤诣 , 独 力撑
持, 费数 千金 而事得 罢 , 迄今 使先 业保 守, 弗至 失坠,
字记录 。
事, 悉委显祚 。盖欲使 长子得 以愤志于诗 书而详 亦苦
读, 不数 年 , 竞游黉序 , 卓卓 有声 , 此 皆孺 人 抚 育 之 力
徽 州 地 区 的 民众 因深 受 族 规 家 法 约束 , 行 为 做 事 都 要 严 格 依 照 家 法 祖 训 。在 徽 州 家 谱 中 , 有 大量 篇 幅 是规定族人行为 的 , 主要 是为其 提供 准则 , 并 有 大 量 条例是鼓励 徽 州 民众“ 积极 向善 , 多行 善 事 , 多 举 义 行” 的 。绩 溪 境 内 , 《 梁 安 高氏宗 谱 》 卷 十一 的“ 家 政” 篇 中列 出高 氏祖 训 十条 , 其 中 多条 祖 训 涉 及 践 行 公 益 慈善事宜 。“ 积功 德” 篇口 规定: “ 世人 算命 、 看相 、 做 风水 , 皆欲 富贵 昌盛 , 然 命 相 已定 , 算 之、 看之, 不 能 变 好 。风 水 即 能 发 人 而 阴 地 由 于 心 地 不 好 , 亦 不 能 得
2 0 1 5年 第 5期 ( 总第 1 8 9期 )
牡 丹 江 师 范 学 院 学报 ( 哲社版)
J o u r n a l o f Mu d a  ̄i a n g No r ma l Un i v e r s i t y
No . 5, 2 O 1 5 To t a l NO . 1 8 9
地, 可 见 欲 富贵 昌盛 , 惟 有 广 积 阴功 。 家道 富 厚 者 , 赈
也 。兴 仁 公 有 继 母 朱 , 未有 所 出, 孺人 奉养 孝谨 终 身
无 懈客 且 端 居 一 室 。 口不 妄 言 , 足 不瑜 闽 , 维 持 斋 乐
善, 凡遇 桥 梁 , 佛像, 施 济事 , 悉命其 子殚 力 为之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