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2.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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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最新)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最新)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X办发〔X〕9X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10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权责明确、公开透明,严格控制、空编优先,保证急需、竞争择优,合同管理、协议取酬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四条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以下简称购买主体):纳入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序列、经费由财政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

第五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依法进行了登记注册,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民办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三)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购买内容第六条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基本公共服务。

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运输、三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等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二)社会管理性服务。

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扶贫济困、防灾减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构建公平、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方案》(国办发〔X〕96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44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16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正确把握政府购买服务的总体方向(一)基本原则1.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2.科学安排,注重实效。

坚持精打细算,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公开择优,以事定费。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

加强监督检查和科学评估,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4.改革创新,完善机制。

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凡是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

(二)工作目标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加快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到X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社会组织发育良好,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二、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一)购买主体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为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

(二)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政府购买服务的路径与方法 ppt课件

政府购买服务的路径与方法 ppt课件
服务、特殊求助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精 神陪护服务等) 资金投入:根据服务老人数量,政府直接补贴。
合同制案例—佛山南海区罗村街道办购买城市管理服务
购买主体:佛山南海区罗村街道办 承接主体:广州仁爱社会服务中心 购买服务内容:社区服务(包括青少年综合服务项目、长
者社区志愿综合服务项目、家庭及社区综合服务项目、社 区康复服务项目) 资金投入:投入资金全部由罗村街道办提供。支付费用采 取分期付款方式,第一次在签约时付50%,第二次在中程 支付30%,第三次在服务期满后,根据评估情况再决定如 何支付剩余的20%。
成功经验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广泛的购买公共服务范围 成熟的公共服务供应商体系 公共服务流程信息的高度透明 有效的监管框架 渐进式调整政府权力和职能
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不健全 监督机制不完善 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不足 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二监督机制不完善对购买主体的监督对购买主体的监督对承接主体的监督对承接主体的监督对购买主体的评估监督建立完善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具体购买服务部门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政府购买服务监督管理体系有效避免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的交叉重叠或职能缺失切实加强政府部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提高监督检查效能保证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2012年,中央财政拿出2亿资金购买社会服务。2013年,全国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达 150亿元。
推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意义
有利于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有利于有利于推进事业单位的改革创新 有利于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新社会组织构成
修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
购买
服务
9月22日,世界无车日
政府主导,民间缺乏参与, 这样的模式合适吗?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
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 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 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 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 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 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 元化、个性化需求。
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 常务会议,要求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 会议要求,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 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同时,要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强化竞争,通过优胜劣汰来 确定承接主体,并严禁转包。 具体做法是,在既有预算中安排支出,以事定费,规 范透明,强化审计。同时,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全 面公开购买服务的信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 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社会学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名表示,此 次会议释放出非常重要的信号,那就是政府改革和转变职 能的决心,其目标和方向就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
就国际公共服务发展趋势而言,政府单一提供的 模式早已不适用于公共服务领域,市场组织和社会组 织参与和补充服务的功能则日渐受到重视,以致多元 主体公私合作的模式日渐成为管理学一再主张的公共 服务提供模式。更为重要的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 模式可避免政府包办服务单一性、资源和能力有限性 等弊病,满足民众对公共服务多元化的需求,更能激 励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购买。 放松规制,借助市场、社会组织的优势,增强政 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关爱抗战老兵公益活金会统计,至今幸存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约有两万名,平均年龄90以上,由于历史原因,大多隐 匿乡间,贫困孤寡比例较高,而基金会通过募集资金能 照顾到的只有1800人,杯水车薪。2013年,基金会给 云南老兵投入不到一百万,而今后云南省民政厅每年投 入将不少于三百万,大大加速对这些老兵的关爱和照顾。

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

年,我县出台了《邵东县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 年邵东县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由于我县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时间不长,积累的经验不多,制度设计及实际操作都不是十分成熟。

因此,我县审计局把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今年审计的一个重点,下面以我县政府组织的资产清查服务为例,就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服务购买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对 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我县某办公室委托 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计,但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该办向 家本县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询价,同时又全部选择这 家,实际上是通过协商确定服务单位和服务费。

、服务质量监管制度不完善。

目前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价和监督机制都不完善,甚至还处于缺失状态。

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监管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负有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但在资产清查审计业务上,存在违规压低收费标准的现象,服务单位为实现得润最大化,导致本次资产审计业务可能会流于形式,影响审计质量,增加审计风险。

审计业务约定书明确审计费用在 元之间,明显低于开展此次审计业务的收费标准,如某单位资产 亿元,按湖南省财政物价确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应收取审计费 元,实际收取 元。

、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

政府作为出资者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并未对完成的服务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价。

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对策建议、健全政府采购机制。

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让政府部门的权力实行阳光操作,增强购买服务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实行社会公众、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对招投标的全过程监督。

2022年山东省泰安市会计继续教育课件答题

2022年山东省泰安市会计继续教育课件答题

2022年山东省泰安市会计继续教育课件答题1.我国内地政府购买服务最先产生于(上海)。

2.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主体是(ACD)。

A各级行政机关B纳入行政编制管理的群团组织C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D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3.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公共设施管理服务)4.购买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ABC)信息。

A.购买内容B.购买规模C.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D.以上选项都不对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规定承接主体应具备(ABCD)条件。

A.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B.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C.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D.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6.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流程包括(B)步骤。

B.编报购买计划—核定购买计划—公开购买信息—实施购买活动—签订购买合同—履约与资金支付—开展绩效评价7.《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流程(试行)》的通知》规定,省财政厅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反馈后(20日)内,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政府购买服务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本年度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涉密事项除外,下同),接受社会监督。

8.《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于一些特殊的公共服务项目,如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承接主体,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接受符合相关条件的自然人作为承接主体。

(正确)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同类服务项目合同的平均价格水平,可高于其他地区扣除不可比因素后同类服务项目合同的平均价格水平。

(错误)10.山东省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自(2022年1月)起施行。

11.《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办法》规定,机构编制部门(ABCD)进行审核。

A.购买主体是否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资格B.购买项目是否属于该购买主体的职责范围C.结合购买主体机构编制等情况,审核购买服务岗位种类和数量D.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12.《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指导意见》规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名录,每年确定一次,有效期为(1年)。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制度、问题及改进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制度、问题及改进

Sweeping over the Management管理纵横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149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制度、问题及改进唐 蕊 杨武岐河北地质大学 河北石家庄 050031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施为社会组织提供了发展机会,但在实施上仍存在着很多问题。

本文首先介绍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制度背景,然后指出服务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中图分类号:D630;D632.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20)32-0149-02一、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背景当前我国政府开始重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同时也相应地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政策,以更好地推进工作的开展。

为了更清晰明了,本文对最近几年国家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总结,如下表。

表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相关制度党十八大以来,就开始明确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改变。

从2013年制订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进行了明确。

到2014年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出台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对购买服务的主体、内容、对象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再到2020年最新印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进行了进一步地规范和完善。

各省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与办法。

如2014年河北省印发了《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

2015年,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2018年浙江省民政厅印发了《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

随着这些通知与办法的不断出台,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与实施措施,各省各地的购买服务工作也不断地进行完善。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和培育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粤办发…2008‟13号)、•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施意见‡等七个加强社会建设文件的通知‣(粤办发…2011‟22号)精神,规范和推进我省各级政府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进一步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能,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权责明确。

各级政府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竞争择优。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

购买服务的政府主体应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有关项目及其内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服务供给的竞争选择。

(三)注重绩效。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应注重实效,突出社会效益和降低行政成本。

实施购买服务绩效评价,不断扩大购买服务的综合效益。

三、购买主体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为: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经费由财政承担的机关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经费由财政承担的群团组织;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或公益服务职能,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

四、购买范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强制等事项外,下列事项原则上应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转由社会组织承担:(一)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

《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度)》政策解读

《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度)》政策解读

《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度)》政策解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等规定,现将省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度)》(以下简称《2021年度目录》)有关政策解读:一、制定背景及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在2020年指导性目录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分类,提出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同时考虑:1.目前财政预算已经安排资金的项目、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公共服务重点支出领域或项目,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目前财政预算没有安排资金,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公共服务重点支出领域或项目,本地本部门亟需且同级财政具有相应保障能力的公共服务项目,要在减人或不增人、不新设机构的前提下,逐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一)一级目录。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2021年度目录》的一级目录分为“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和“其他服务”6类,与上年一致。

(二)二级目录。

《2021年度目录》的二级目录分为47项,与上年一致。

(三)三级目录。

《2021年度目录》的三级目录分为159项,比上年增加3项,其中:新增3项,修改说明3项。

具体情况如下:新增1:新增“A0106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庭教育方面的社会宣传、理论研究、教材开发、课程培训、专业指导和咨询等服务)。

新增2:新增“A0107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服务”(提供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劳动教育服务)。

新增3:新增“A1303航空救援服务”(直升机救援服务)。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4]14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4]14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4〕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现就规范和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重要意义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传统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效率不优等突出问题,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迫切需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模式,是发挥市场经济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决定作用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社会事业创新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这一改革举措有利于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升公共服务的绩效,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充分发育,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养人”变为“办事”,为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打好基础,构建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实际需求。

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甘肃省其他机关•【公布日期】2014.07.15•【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5月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4]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全文如下:一、什么是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政府承担公共服务的新模式,是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理念和模式的创新,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同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相比,仍需要政府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新一届国务院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明确了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意义重大。

向社会购买服务 方案

向社会购买服务 方案

向社会购买服务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升级,同时政府的资源也面临着严峻压力。

因此,向社会购买服务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政府治理方式。

本文将从当前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意义、具体方案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意义向社会购买服务指的是政府购买优质服务资源或物品,以弥补自身资源的不足。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服务质量。

政府机构需要为人民提供各种服务,而向社会购买服务可以获取更好、更优质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2.节省成本。

政府机构自身运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向社会购买服务可以让政府减少资源投入,节约成本。

3.优化政府职能。

政府部门原本需要承担的职责较多,而向社会购买服务可以使政府部门将精力更多地集中于核心业务,优化政府职能。

二、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具体方案向社会购买服务可以涉及多方面服务领域。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向社会购买服务方案:1.医疗服务。

政府机构可以和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合作,向其购买服务并提供给需要的人民。

2.教育服务。

政府机构可以向优质的教育机构购买教育服务,提高教育质量。

3.环保服务。

政府机构可以向环保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购买环保服务,实现治理污染的目的。

4.社会福利服务。

政府机构可以向社会组织或公益机构购买社会福利服务,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福利服务。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向社会购买服务方案,其实还有很多应用领域。

根据不同应用场景进行定制化尝试,是向社会购买服务推广的需要探究的方向。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尽管向社会购买服务能够解决一些政府服务方面的问题,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

以下就是一些问题:1.服务品质问题。

购买服务的品质不如政府机构自己提供的服务。

2.服务效率问题。

购买服务所需花费时间和能够达成的结果没有想象中理想。

3.成本控制问题。

由于市场竞争的存在,购买服务的成本往往比预算更贵。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予以解决:1.引进市场化机制。

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支出标准

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支出标准

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支出标准一、服务种类与数量在购买社会服务时,应明确所需服务的种类和数量。

服务的选择应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进行规划,同时要考虑到服务质量、效果和可持续性。

二、服务标准与质量在确定服务种类和数量后,应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

这些标准应包括服务的目标、范围、时间表、交付成果的质量要求等。

此外,还需明确服务质量的评估方法和标准,以便对服务提供者的绩效进行评估。

三、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的确定应根据市场调研和成本分析进行。

考虑因素包括服务提供者的资质、经验、技术实力、信誉等,以及所需服务的复杂程度、工作量等。

在合同中应明确费用的构成、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四、支付方式支付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

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按进度支付等。

在选择支付方式时,应考虑其对项目进度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如何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五、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确保购买服务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内容、质量标准、费用支付、保密协议等。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六、绩效评估为了确保购买服务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应建立绩效评估机制。

绩效评估应包括对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客户满意度调查等。

评估结果应作为改进服务和选择服务提供者的依据。

七、风险管理购买服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服务质量不达标、成本超支、进度延误等。

因此,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和应对。

这包括制定风险管理计划、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对措施等。

八、法律法规遵循在购买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这包括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

同时,还需了解并遵守行业标准和地方性法规的要求。

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对法律法规遵循的责任和义务。

九、信息公开与透明为了提高购买服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应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XX与政府购买服务.pptx

XX与政府购买服务.pptx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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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采购顾问+信息专家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
政府购买服务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 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 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 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 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 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
第二部分 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与规范
性文件解读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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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采购顾问+信息专家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
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与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 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 96号)2013年9月26日
2、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 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111 号)2013年12月4日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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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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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机制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
建立健全项目申报、预算编报、组织采购、 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的规范化流程。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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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 财政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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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与规范性文件
8、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 知(财综[2014]96号)2014年12月 15日

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

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

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规范(暂行)总则第一条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建立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流程规范。

第二条政府购买服务应遵循“规范流程、政府采购、合同约束、全程监管、公开信息”原则。

规范流程。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申报、预算编报、组织采购、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程序,建立衔接顺畅、规范有效的一体化流程。

政府采购。

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的原则,根据社会力量的实际情况,采取招标和非招标等多种方式购买。

合同约束。

按照权责统一的要求,购买双方通过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质量、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权利义务等内容,保障按时完成任务。

全程监管。

加强对承接主体提供服务的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管,建立定期调度、定期检查、定期公告和通报制度,加强绩效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实效,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

公开信息。

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事前公开采购信息、服务内容,事中公开承接主体、提供服务,事后公开服务情况、服务质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项目编审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

第四条每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预先由购买主体依据全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按照履行职能需要和社会公众需求等情况,梳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明细内容,确定本部门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具体项目,连同部门预算一并报财政部门审核。

第五条财政部门对照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或具体实施目录,对部门报送具体项目组织审定。

第六条购买主体根据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确具体金额和购买方式,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取其他方式购买的,在部门支出预算中注明。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阿行办发〔2015〕45号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阿行办发〔2015〕45号

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阿行办发〔2015〕4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6月25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14〕13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基本原则和目标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一)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从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选择成熟项目先行实施,并逐步向各类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构建起多层次、多方式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化供给体系。

2.科学安排,注重实效。

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领域和项目,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公开择优,以事定费。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提出以下意见:一、准确把握政府购买服务要求1.厘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进一步厘清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合理界定政府现有公共服务职能,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和市场活力,提升政府行政效率。

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接,简化管理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体系,促进政府从传统的公共服务生产者向组织监管者转变。

2.科学界定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政府购买服务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一项经济活动。

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区事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公益服务等社会管理领域,科研、行业规划、资产评估、检验检测检疫、检测服务等技术服务领域,会议、经贸活动、展览、绩效评估、项目评审、审计服务等辅助政府履职领域以及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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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背景
财政部出台推进措施:
《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3]111号
《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预〔2014〕13号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背景
河北省出台推进措施: 省政府办《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 施意见 》(冀政办[2014]3号)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冀财综[2014]16号) 省财政厅《省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 实施办法》(即将颁布)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附件1: 河北省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一批)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小贴士
《中国政府采购报》5月6日消息: 五大类残疾人服务将通过政府购买提供, 财政部等六部门有关意见要求,购买工作应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进行,并逐步扩 大到购买残疾人社会保障、医疗、康复等领 域中的服务项目。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完善服务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制度。 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组织履约 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服务要求的 履约情况。 第二类服务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成果应当在政府部门 内部公开。 第三类服务项目,验收时可以邀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并 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还应按一定比例邀请 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 鼓励引入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制度。对于金额较大、履约周 期长、社会影响面广或者对供应商有较高信誉要求的服务 项目,可以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入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通过履约担保促进供应商保证服务效果,提高服务水平。
政府购买服务是在全面深化改革 的大背景下推出的政府改革措施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背景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 事务管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 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 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 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教育发展: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 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 量兴办教育。 促进就业: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 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有序实施。立足基本国情,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
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科学安排,注重实效。坚持精打细算,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 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把钱用在刀刃上,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竞争择 优的方式选择提供服务的社会力量,确保建立平等参与、优胜劣汰 的动态调整机制。 —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推进政事分 开、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凡社会能办好的, 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有效解决一些领域供给短缺、质量和效 率不高等问题。总结经验,借鉴先进,推动发展,加快形成公共服 务提供新机制。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买什么”—公共需求、公共产品:
第一类:支撑经济社会正常运转、全民受益、 不能分割的公共性服务; 第二类:增加公众福利、受益对象特定公益 类服务; 第三类:基础理论研究和社会管理服务。 界定和确定购买公共服务,要结合实际、突 出重点、逐步扩大。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买什么”问题:
一是适合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 公共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 。 二是明确了七个领域的服务:教育、就业、社保、 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 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 购买服务的力度。 三是规定禁止性要求:只能由政府提供的不能购买。 (不属于政府职能单位或只能由政府提供) 四是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河北省进一步拓宽为 17类143项
主要介绍内容
1.
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背景
2.
3.
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政府购买服务与公司发展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财政部刘昆副部长概括为实施 “五要素”:
买什么:公共需求、公共产品 谁来买:有行政职能的机构和
组织 向谁买:社会力量——市场和 社会组织 怎么买:明确采购方式 买得值:关注绩效、强化评价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对承接主体(供应商)的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 能力 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 制度 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由购买主体会同财政部门 根据购买服务项目的性质和质量要求确定。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针对政府购买服务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认 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原则: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 积极探索新的政府采购合同类型。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服务项 目的需求特点,灵活采用购买、委托、租赁、雇用等各种合 同方式。 对于采购需求处于探索阶段或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第三类服务 项目,财政部门要简化申请材料要求,也可以改变现行一事 一批的管理模式,实行一揽子批复。 探索研究金额不固定、数量不固定、期限不固定、特许经营 服务等新型合同类型。各省级财政部门可在此基础上制定发 布相应的合同范本。 积极培育政府购买服务供给市场。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 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 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 同。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向谁买”:市场和社会组织。
承接主体(供应商)应是社会力量,而不仅仅是 社会组织。 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服务业发展,引 导有效需求。 有利于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促进有条件的事 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有利于服务业和市场发育成长。 政府购买服务与深化改革密切相关,这项制度反 映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期望和关注。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承接主体(供应商)条件: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社会组织 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 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暂不宜作为承接主体: 尚未在民政部门登记但以社会组织名义开 展活动的社会组织。 既符合购买主体又符合承接主体的机构, 要防止“两头占”。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介绍
河北省财政厅采购办
2014.5
主要介绍内容
1. 2. 3.
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背景 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政府购买服务与公司发展
主要介绍内容
1.
2. 3.
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背景
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政府购买服务与公司发展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背景
十八大以来中央要求和政策措施: 1、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原则要求 2、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背景
政府供给公共服务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不 断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逐步多样 化 ,初步形成供给模式: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 突出问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相比,不少领域的公共服务存在质量效率不高、 规模不足和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背景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 创新社会管理
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改善公共服务质量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背景
专家解读:
有关专家对政府购买服务做出了比较乐观的前景预测,给予了 很高的定位和评价。普遍认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依靠市场参与公共产 品供给的竞争,是政府挑战自我的革命,将呈井喷之势发展,带来 服务业市场的迅猛扩张。
广州市动员社会力量积极 为残疾人提供居家家政、日 间托养等服务。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谁来买”:负有行政职能的机构和组织。




购买主体(采购人)的界定: 各级行政机关;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 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向为行政机 关); 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 组织(虽不是行政机关但纳入行政编制管理, 工作性质属公共管理和服务)。 防止一边购买,一边又养人办事的“两头占”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一般不能购买公 共服务的主体: 如:公立医院、公立学校是政府设立的 公共服务机构,向社会供给的服务由自身 提供,不宜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 如此类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需借助 社会力量,可在既定预算内参照购买,防 止此类单位成为既吃财政又购买服务的 “两头占” 。
于安(清华大学教授 博导):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政府采
购承担的行政革命。 彭刚(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按市场经济原则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 这直接对外传递出政府从市场经济理念出发谋求促进政府行政职能 转变的积极信号。 李拓(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提效率、降成本、防腐败是关键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有益于政府转变职带,不仅能够提高 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同时也能防止腐败滋生。
项 目 申 报 项 目 评 审 组 织 采 购 资 质 审 核 合 同 签 订 项 目 监 管 绩 效 评 估 经 费 结 算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要求
按照服务受益对象将服务项目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要向社会购 买的服务。如公文印刷、物业管理、公车租赁、系 统维护等。 第二类为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 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 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法律咨询等。 第三类为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 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 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 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 社会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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