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情况表
领导干部用房整改报告
领导干部用房整改报告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办公用房 ___文件精神,我局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我局于xx年由现区管委楼一楼搬迁至巫水路149号原社保局办公楼三楼,办公室4间,小会议室1间,使用面积96m2;xx年10月将五楼划拨给我局,办公室3间,视频会议室1间,使用面积96m2,按国家标准经简单翻修后将于xx年1月6日交付我局使用。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事业编制人员9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1人,科员5人),公益性岗位2人,聘用人员1人(司机)。
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4人现使用房屋不足3间(其中纪检书记(副科级)与两名办公人员共用一间办公室,其实际使用面积7.6 m2),使用面积57.6m2,对照国家标准超面积约超21.6 m2;其他在职职工8人现实际使用办公用房不足2间,使用面积38.4m2(已剔除会议室1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23m2),人均使用面积4.2 m2左右,符合国家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接到区工委、区管委关于对 ___办公用房进行整改 ___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
一是腾退出局长办公室1间,使用面积27m2,用作局资料室及打印室,待五楼交付使用后,局长(正科级)搬至五楼办公室,使用面积9m2;2名副局长(正科级)搬至五楼办公室,使用面积17m2;纪检书记与2名工作人员搬至原两名副局长三楼办公室,使用面积23m2;其余6名办公人员使用办公用房2间,使用面积46m2(已剔除视频会议室、小会议室、资料室、接待室4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97m2)。
整改后,我局在职4名科级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实际分布使用情况张榜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或侵占。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登记表【模板】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登记表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方式(手机):填表说明:1.领导干部个人情况:本表领导干部是指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自治区本级机关下属单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地(州、市)党政机关为地厅级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未腾退办公用房的应在备注中说明;2.办公地址及房号:须填写详细地址及房号,如“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北路12号办公楼403室”。
附件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核算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填表说明:1.党政机关单位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2.人员编制数根据“三定方案”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写;3.标准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标准填写;4.面积=人数×标准;5.服务用房使用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十二条计算并填写;6.设备用房使用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十三条计算并填写;7.基本办公用房面积=办公室使用面积+服务用房使用面积+设备用房使用面积;8.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十四条计算并填写;9.附属用房建筑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十五条计算并填写;10.核定的建筑面积=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附件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情况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填表说明1.本表所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公益类事业单位;2.党政机关单位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3.每幢办公楼单独填写一张表格;4.人员编制数根据“三定方案”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写;5.建筑物名称:填写机关单位名称+大楼,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楼;6.办公楼门牌地址:×××市×××区×××路×××号;7.办公用房来源:包括自建、置换、租用、借用、调剂或其他,如填写其他,请在备注中说明;8.实际建筑面积根据房产证或竣工图面积填写;9.核定的建筑面积根据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核算后填写;10.超标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核定的建筑面积-技术业务用房面积;11.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时间按照租用合同写明租用办公用房的起止时间;12.权属登记情况:已办理权属登记的填写房产证号和土地证号,未办理的填写“无”;对设定的抵押等他项权利尚未终止或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党政机关权属,在备注中说明,并附单行材料。
办公用房排查及整改情况报告
办公用房排查及整改情况报告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情况排查报告如下: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成立了城管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的自查。
局办公室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核定的领导职数、职工编制数,认真开展自查,逐屋核实面积,建立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台账。
二、自查情况(一)局机关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3名,一般人员3名,应核定办公用房18平方米+12平方米×3+9平方米×3=81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7=56平方米;设备用房(81平方米+56平方米)×9%=12.33平方米。
合计149.33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3)+食堂(3.7平方米×7)=145.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78.911平方米;服务用房52.08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30.991平方米。
(二)执法大队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40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40=360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40=320平方米;设备用房(360平方米+320平方米)×9%=61.2平方米。
合计741.2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7)+食堂(3.7平方米×40)=428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102.**5平方米;服务用房63.382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66.327平方米。
(三)环卫所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57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57=513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57=456平方米;设备用房(513平方米+456平方米)×9%=87.21平方米。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表
附件3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联系电话:主要负责人:填表说明:
1. 本表所指的体育场干部为政省级以下(含正省级)各级领导干部。
2. 本表须填写领导干部使用的全部办公用房情况,每处办公用房填写一行。
3. 级别:填写领导干部的行政级别,如“正省”、“副省”、“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
4. 在职情况:填写“在职”或“离退休”。
5. 职务:填写领导干部在为其安排办公用房的部门担任的职务。
6.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包含领导干部干部专属的会客室或会议室、休息室,不含卫生间:超标使用面积=使用面积-标准面积;超标比例=超标使用面积/标准面积。
7. 离退休干部须在“任职部门”、“职务”栏填写其离退休前的任职部门和职务。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所有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一律按一人一处的标准执行。
下面是爱汇网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供大家阅读!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篇1按照《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惠阳财评〔2014〕14号)的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清查情况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局召开班子会,指定分管领导,具体由计财股及办公室组成清查小组对我局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按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自查自纠情况我局办公楼位于淡水街道中山一路49号,楼高6层半,实际建筑面积共1395.31。
该办公楼除我局机关外,局下属三防办、水政监察大队、机电排灌总站、水利工程技术中心、水土保持监督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六个事业单位,以及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和原属我局的企业现已划归区国资办管理的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等单位,均在该楼办公。
另外,该办公楼一楼设有干部职工摩托车单车停车房、食堂、门卫室和发电机房,同时,二楼设有职工宿舍,四楼、五楼、六楼分别设有局务会议室、三防会商室和大会议。
其中:六个事业单位使用该楼办公面积共386.43,设计室和工程公司使用面积185,服务用房有会议室、档案室、机要保密室、文印室,卫生间等共占266,设备用房有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共占11,附属用房有食堂、停车房、警卫用房等共占195,二楼宿舍使用面积共230。
由于我局办公用房无超过标准,故无进行大面积调整。
下来,我局将继续合理管理使用办公用房,严格按文件精神,不兴建、扩建,不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不改变办公用房的使用功能。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篇2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PC〕17号和湘办发〔20PC〕2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效果,加强领导,我镇成立青山铺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主要是对镇机关、镇属二级部门落实中办发〔20PC〕17号和湘办发〔20PC〕23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整改措施、上汇报材料审定等情况的督导。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
单位:(签字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人:联系电话:
1.本表填报党政机关办公楼基本情况,每幢办公楼单独填写一张表格。
2.办公楼门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XX乡(镇、街道)XX路(大街)XX号”。
3.建筑物名称:填写“机关名称+办公楼”,如“乡党委办公楼”、“乡政府办公楼”。
4.各类办公用房的划分依据参见《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办公楼走廊、楼梯、阳台等面积计入公共服务用房面积。
5. 使用部门或单位:党政机关下属一级机构或独立法人单位的规范名称。
6. 单位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7. 编制人数:按照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填写。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报告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报告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报告整改情况汇报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
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
为做好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有关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研究工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
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
形成了领导有力、配合密切、责任清晰的组织机构,为该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详细调查,摸清底数。
为保障清理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把摸清现有办公用房面积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对机关办公楼层进行了核查。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督导。
完善了工作机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启用,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确保始终符合勤俭节约、安全适用的原则。
三、清理结果我局现有办公楼两层,局在职人员23人,临聘人员5人,共28人。
二楼办公用房共17间(人均面积16平方米),其中大会议室1间;三楼办公用房共11间,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5间(正厅非领导干部1间,面积24平方米。
正县级2间,人均面积22平方米;副县级3间,人均面积24平方米),小会议室1间,库房1间,档案室及阅览室1间(面积均为24平方米)。
我局将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清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XX市XX局 201X 年1月28日篇二: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汇报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办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8.28•【字号】甘办函〔2013〕309号•【施行日期】201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的通知甘办函〔2013〕309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川委办〔2013〕12号)精神,现就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报送的范围和内容(一)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二)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三)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四)所属企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二、清理报送的工作程序(一)各县和州级各部门对照本通知“清理报送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二)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办发〔2013〕17号和川委办〔2013〕1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三)梳理汇总形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含文字材料和附表),于2013年9月10日前送州政府办公室。
三、清理报送的工作要求(一)各县党委、政府是本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州级各部门是本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二)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自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整改意见。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登记表【模板】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登记表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方式(手机):填表说明:1.领导干部个人情况:本表领导干部是指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自治区本级机关下属单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地(州、市)党政机关为地厅级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未腾退办公用房的应在备注中说明;2.办公地址及房号:须填写详细地址及房号,如“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北路12号办公楼403室”。
附件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核算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填表说明:1.党政机关单位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2.人员编制数根据“三定方案”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写;3.标准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标准填写;4.面积=人数×标准;5.服务用房使用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十二条计算并填写;6.设备用房使用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十三条计算并填写;7.基本办公用房面积=办公室使用面积+服务用房使用面积+设备用房使用面积;8.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十四条计算并填写;9.附属用房建筑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十五条计算并填写;10.核定的建筑面积=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附件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基本情况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填表说明1.本表所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公益类事业单位;2.党政机关单位名称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3.每幢办公楼单独填写一张表格;4.人员编制数根据“三定方案”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写;5.建筑物名称:填写机关单位名称+大楼,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楼;6.办公楼门牌地址:×××市×××区×××路×××号;7.办公用房来源:包括自建、置换、租用、借用、调剂或其他,如填写其他,请在备注中说明;8.实际建筑面积根据房产证或竣工图面积填写;9.核定的建筑面积根据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核算后填写;10.超标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核定的建筑面积-技术业务用房面积;11.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时间按照租用合同写明租用办公用房的起止时间;12.权属登记情况:已办理权属登记的填写房产证号和土地证号,未办理的填写“无”;对设定的抵押等他项权利尚未终止或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党政机关权属,在备注中说明,并附单行材料。
办公用房清理检查情况2
一、基本情况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文件精神,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市“四大家”领导带头,迅速行动,整改自己的办公用房,采取分割、腾退、清退等多种方式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上下联动,大多数部门单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按要求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腾退后的办公室有名称、有房间号、有人员姓名等,实现了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
目前,全市共清理腾退出办公用房11327.4平方米。
但因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涉及面广、人数多,情况复杂,清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尽人意的地方,少数单位存在形式主义,抱有侥幸心理,搞应付走过场,没有真正把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落实到位。
1、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办公用房总体情况。
全市77个市直部门单位实际人数6301名(含大冶一中、大冶二中、大冶实验高中、大冶六中、大冶实验中学),其中县级以上干部36名,科级干部1001名,科级以下人员4223名,其它人员1041名。
办公用房面积总计185002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面积29666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108039平方米,设备用房16158平方米,附属用房31138平方米。
截止目前,已清理腾退出办公用房10033.7平方米。
2、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办公用房总体情况。
14个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实际人数921名,其中县级以上干部3名,科级干部321名,科级以下人员351名,其它人员246名。
办公用房面积总计213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面积16275.6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8850.7平方米,设备用房379.7平方米,附属用房5841平方米。
截止目前,已清理腾退出办公用房1293.7平方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是硬杠杠、动真格的,但部分部门单位在思想上重视不够、行动上缺少措施,清理工作往往是走过场、只求形式上过得去,不求取得实际成效。
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
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
安监局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
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
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根本情况
我局于2022年由现区管委楼一楼搬迁至巫水路149号原社保局办
公楼三楼,办公室4间,小会议室1间,使用面积96m2;
2022年10月将五楼划拨给我局,办公室3间,视频会议室1间,使用面积96m2,按国家标准经简单翻修后将于2022年1月6日交付我局使用。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
9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1人,科员5人〕,公益性岗位2人,聘用人员1人〔司机〕。
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4人现使用房屋缺乏3间〔其中纪检书记〔副科级〕与两名办公人员共
用一间办公室,其实际使用面积7.6m2〕,使用面积57.6m2,对照国
家标准超面积约超21.6m2;其他在职职工8人现实际使用办公用房缺
乏2间,使用面积38.4m2〔已剔除会议室1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
23m2〕,人均使用面积4.2m2左右,符合国家标准。
总之,我局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
的优化配置。
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
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出新的奉献。
关于清理整顿的情况报告doc
关于清理整顿的情况报告篇一: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情况的报告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通行费管理处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情况的报告市局监察室:按照市局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我处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对本单位办公用房存在的领导干部超规定面积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室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整改,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我处系市局直属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15人,实有16人,科级职数3人,实有4人。
实际使用办公用房面积177平米,超标面积70平米。
清理整改后,人均使用办公用房6平米,具体整改措施为:一、认真对照检查,逐项进行整改在清理整改工作中,一是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省、市清理办公用房相关文件和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严格按照清理整改七项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逐项进行清理整改。
经梳理,我处存有“领导干部使用超规定面积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室用房”问题(第五项),未违反其他六项规定。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严掌握标准,清理整改到位。
二、领导带头,立行立改处党政领导主动腾出四间办公室,全部搬到单间办公。
三、实施改造工程,调剂办公用房将大房间改造为单间办公室,对腾出来的办公室改为小会议室,对改造的单间办公室,作为处领导办公室、党员活动室、群众工作室,使其不闲置,正常发挥作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篇二:警用车辆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报告陕林公发[XX]66号陕西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开展警用车辆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林公装[XX]22号文件《关于开展警用车辆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警用车辆清理整顿工作立即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同时成立陕西省森林公安机关警用车辆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警用车辆清理整顿工作。
市县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的要求,从4月份开始,经过两个多月的清理整顿工作,全省警用车辆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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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
填表说明:
1. 本表所指领导干部为省(区、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正省级、副省级和享受副省级待遇(含离退休后未腾退办公用房)的领导干部。
2. 请填写领导干部使用的全部办公用房情况,每处办公用房填写一行。
3. 级别:填写领导干部的行政级别,如:“正省级”、“副省级”。
4. 在职情况:填写“在职”或“离退休”。
5. 职务:填写领导干部在为其安排办公用房的部门担任的职务。
6. 清理腾退情况:请结合清理自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填写“已腾退”或“未腾退”,符合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的填写“正常使用”。
7. 离退休干部在“任职部门”、“职务”填写其离退休前的任职部门和职务。
8. 具体清理情况或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请附书面说明。
9. 本表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