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协议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和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用公共汽(电)车(含有轨电车,下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和有关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统筹利用各种公共交通方式,为公众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规划、财税支持、用地供给、设施建设、道路通行、安全防范等方面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应用。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居民出行需要,优化配置城乡公共交通资源,统筹协调城乡公共交通发展,逐步扩展公共交通服务范围。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的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重大问题。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公共交通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
公交委托运营服务合同模板
公交委托运营服务合同模板甲方:(公交公司名称)乙方:(运营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公交线路及车辆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1 甲方将其公交线路(具体线路、站点等详见附件1)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该线路的日常运营管理、车辆维护保养、服务质量保障等工作。
1.2 甲方提供必要的车辆、设施及设备,乙方负责该线路的运营及维护。
二、委托期限2.1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
2.2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三、运营标准及要求3.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运营方案和标准进行运营管理,确保公交线路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3.2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公交运营管理规定,确保公交运营安全、有序。
3.3 乙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环保、舒适。
四、费用结算4.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乙方运营管理费用,具体费用明细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2。
4.2 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运营服务,并按照实际运营情况向甲方提出费用结算申请。
4.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费用结算申请后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五、权利义务5.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车辆、设施及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运营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5.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运营管理费用,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运营服务。
六、违约责任6.1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运营管理费用的,应按照迟延支付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
6.2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运营服务的,应按照迟延提供服务的时长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部分,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公交公司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公交公司战略合作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公交公司乙方:________公交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结成战略合作关系,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宗旨甲乙双方本着共同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改善服务品质、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双方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通过紧密合作,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目标1. 优化公交线路,提高线路运营效率,减少乘客等车时间。
2. 共同开展公交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方便乘客出行。
3. 加强车辆维修保养合作,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车辆运行效率。
4. 开展人员培训交流,提升员工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
5. 共同推广绿色出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三、合作内容1. 线路运营合作:甲乙双方相互共享线路运营信息,共同优化线路走向、站点设置、发车间隔等,提高线路运营效率。
2. 信息化建设合作:甲乙双方共同推进公交信息化建设,包括智能调度系统、公交IC卡系统、公交网站、手机APP等,提升服务水平。
3. 车辆维修保养合作:甲乙双方相互委托对方进行车辆维修保养,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车辆运行效率。
4. 人员培训交流:甲乙双方定期开展人员培训交流,提升员工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
5. 绿色出行推广:甲乙双方共同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四、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
五、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如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 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六、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运营管理办法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运营管理办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交通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有效管理和优化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各地方政府纷纷制定了相应的交通管理办法和规范。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运营的管理办法。
一、运营许可和资格公共交通车辆在城市中的运营必须取得政府的许可。
运营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资格才能获得运营许可证。
这些条件和资格包括:1.具备合法的车辆所有权,并保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2.拥有相关的营运资质和运营经验,以确保公共交通系统的高效运行;3.具备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记录,不得有严重违章记录或事故责任;4.拥有稳定的经济实力和合理的运营理念,能够保证公共交通的可持续发展;5.配备专业的驾驶员和管理团队,以确保乘客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二、车辆配置和管理为了保证公共交通车辆的质量和服务水平,运营者需根据需要提供适当数量的车辆,并确保车辆的配置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车辆的配置和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购买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包括座位数量、车身长度、行驶性能等;2.使用环保的动力系统,减少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3.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4.配备现代化的车载设备,如GPS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以提高运营效率和安全性。
三、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保障乘客的安全是公共交通车辆运营的首要任务。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运营者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驾驶员的职业素养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2.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杜绝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3.加强车辆的维修和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4.建立应急预案和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5.配备急救设备和人员,及时处理车辆上的突发疾病或受伤事件。
四、服务质量和管理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是公共交通车辆运营的关键。
为了满足乘客的需求并提高整体服务水平,运营者需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1.制定合理的行车计划和班次安排,以满足不同时间段的乘客需求;2.确保车辆的充足供应,减少拥挤和等待时间;3.提供方便的票务系统,包括电子支付和移动支付等,简化购票流程;4.加强车辆和站点的设施建设,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5.培训驾驶员和服务人员的礼仪和服务技巧,提高服务态度和质量。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3.07•【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3月1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7年3月7日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活动,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以下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服务提供、运营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运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是指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保养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加油(气)站、电车触线网、整流站和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等相关设施。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属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落实在城市规划、财政政策、用地供给、设施建设、路权分配等方面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定
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定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和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务,各地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以规范运营过程和提供标准化的服务。
一、营运许可规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营需要取得相应的营运许可证才能合法运营。
营运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驾驶员资质、车辆保险等。
营运单位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车辆完好、驾驶员持有合格的驾驶证和身体健康证明等。
二、车辆运营规范1. 车辆管理:公共交通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车辆需要定期检查并保修,必要时需要进行更换和更新车辆。
2. 行驶安全: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并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安全法规。
严禁超载和超速,必须保持车辆在安全速度范围内行驶。
同时,车辆应配备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3. 乘车环境:车辆应保持清洁整洁,座椅、扶手等设施应保持良好状况。
车内应提供舒适的温度和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乘客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三、服务品质规范1. 时刻表和线路规划: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时刻表和线路规划,以便乘客获得准确的信息。
时刻表应及时更新,并提供给乘客方便查询。
2. 司乘礼仪:驾驶员应对乘客友好热情,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驾驶员不能吸烟、打电话等行为,以确保乘客的安全与舒适。
3. 信息公开: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公开运营信息,如车辆运行状况、延误情况等。
乘客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所需信息,以便更加方便地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四、安全管理规定1. 应急预案:每个公共交通运营单位都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预案应包括紧急疏散、急救措施等,以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2. 视频监控:车辆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以便及时监测运营情况和保障乘客的安全。
监控录像应妥善保存,如遇事故可作为证据使用。
3. 乘客身份认证:为确保乘客身份安全,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配备有效的身份识别机制,如刷卡、人脸识别等手段。
2024版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与合作合同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与合作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合同主体1.2 合同定义第二条合作范围与内容2.1 合作范围2.2 合作内容第三条合同期限3.1 合同开始日期3.2 合同结束日期第四条运营管理与协调4.1 运营管理4.2 协调机制第五条服务质量与标准5.1 服务质量5.2 服务标准第六条费用与支付6.1 费用计算6.2 支付方式第七条风险管理与责任分配7.1 风险管理7.2 责任分配第八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8.1 违约责任8.2 争议解决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9.1 变更条件9.2 终止条件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第十二条合同的签订与生效12.1 签订条件12.2 生效条件第十三条合同的副本与传递13.1 副本数量13.2 传递方式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其他事项14.2 附加协议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合同主体1.2 合同定义本合同是指甲方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商,与乙方合作,共同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
第二条合作范围与内容2.1 合作范围合作范围包括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的运营、车辆的调度与管理、票务系统的维护与升级、乘客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2.2 合作内容双方共同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的运营,包括车辆的提供、驾驶员的配备、运营时间的安排等;双方共同管理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包括车辆的维修、保养、清洁等;双方共同维护票务系统,包括票务的销售、结算、数据管理等;双方共同提供乘客服务,包括乘客咨询、投诉处理、服务质量提升等。
第三条合同期限3.1 合同开始日期合同开始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3.2 合同结束日期合同结束日期为2029年12月31日。
2024年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承包合同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承包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与范围1.1 承包方主体资格1.2 发包方主体资格1.3 合同范围与区域第二条运营管理与服务标准2.1 运营管理体系2.2 服务标准与要求2.3 运营时间表与路线图第三条车辆与设施3.1 车辆要求与数量3.2 车辆维护与管理3.3 设施建设与维护第四条票价与收费4.1 票价制定与调整4.2 收费方式与结算4.3 优惠政策与免费规定第五条安全保障5.1 安全生产责任5.2 应急预案与处理5.3 乘客权益保障第六条合同期限与续约6.1 合同期限6.2 续约条件与程序6.3 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与后果第七条违约责任与赔偿7.1 违约行为与责任7.2 赔偿金额与方式7.3 争议解决方式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条件8.2 合同解除条件8.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九条合同的转让9.1 转让的条件与程序9.2 受让方的资质要求9.3 转让后的合同责任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信息的范围与内容10.2 保密责任的履行10.3 违约泄露的后果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合同适用的法律11.2 争议解决方式与地点11.3 诉讼或仲裁的适用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合同的生效与条件12.2 合同的复印与保管12.3 通知与送达第十三条附件13.1 运营路线图13.2 车辆技术参数要求13.3 服务标准详细说明第十四条签署与日期14.1 合同签署人14.2 合同签署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与范围1.1 承包方主体资格承包方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资质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必要的经营许可和运输许可等。
1.2 发包方主体资格发包方为城市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具有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的职责和权利,负责对承包方的运营进行监督和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合同协议书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合同协议书1. 背景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出行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轨道交通的安全、高效运营,需要明确运营方和管理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从而达到双方共同发展的目标。
本合同旨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方与管理方之间的关系,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明确运营方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的具体义务和管理方的监管责任。
2. 合同内容2.1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营,并维护乘客的权益和公共秩序。
2.2 合同双方本合同的签约双方为:运营方:[运营方全称],注册地:[运营方注册地],法定代表人:[运营方法定代表人]管理方:[管理方全称],注册地:[管理方注册地],法定代表人:[管理方法定代表人]2.3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合同开始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年。
2.4 合同义务2.4.1 运营方的义务•负责轨道交通系统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乘客接待、订单调度、安全保障等;•保证轨道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运力、车辆和设备的正常运营;•按时提供相关运营数据和报告,包括运力利用率、安全事故统计、车辆维护记录等;•配合管理方进行安全检查和抽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保证运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劳动条件,提供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2.4.2 管理方的义务•监督和管理轨道交通运营方的运营行为,确保其依法、安全运营;•确保轨道交通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运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依法处理运营方违反合同和相关法规的行为,确保公共秩序和乘客的权益;•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对轨道交通运营的投诉和建议。
2.5 合同违约和解除•若运营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管理方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如不能纠正且影响轨道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营,管理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若管理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运营方有权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规范在现代城市的快节奏生活中,公共交通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是人们日常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城市运转的动脉。
为了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高效运行,为乘客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线路信息、站点信息、运营时间、票价信息、实时公交动态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及时和清晰传达,对于乘客规划出行路线、合理安排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线路信息应当清晰明确。
每条公交线路的起点、终点、途经站点以及行驶路线都应准确无误地公布。
在线路图的绘制上,要做到简洁明了,方便乘客一目了然。
同时,对于线路的调整和变更,要提前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通知,让乘客有足够的时间做出相应的出行调整。
站点信息同样不容忽视。
每个公交站点都应标明准确的名称、所在位置以及周边的标志性建筑或道路。
站点的站牌设计要规范,字体大小适中,颜色对比鲜明,确保在不同的光线条件下乘客都能清晰地读取信息。
此外,站牌上还应标明该站点所经过的公交线路及其运营时间。
运营时间是乘客安排出行的重要依据。
不同线路的运营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并在相关的信息平台上公布。
包括首班车和末班车的发车时间,以及在节假日和特殊情况下的运营时间调整。
对于一些夜班线路,更要明确其发车频率和运营时段,以满足夜间出行乘客的需求。
票价信息的公开透明也是服务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无论是一票制还是分段计价,都要明确告知乘客计价方式和具体票价。
同时,对于优惠票价政策,如学生票、老年票、月票等,也要详细说明其适用条件和办理方式。
实时公交动态信息的提供能够极大地提升乘客的出行体验。
通过手机应用程序、电子站牌等渠道,乘客可以实时了解公交车的位置、预计到达时间等信息。
这不仅有助于乘客合理安排候车时间,减少等待的焦虑,还能提高公交系统的运营效率,减少乘客的拥挤和滞留。
为了确保城市公共交通信息服务的质量,还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更新机制。
公共交通客运服务协议规范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公共交通客运服务协议规范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名称及定义1.2 乙方名称及定义1.3 丙方名称及定义第二条服务内容2.1 服务范围2.2 服务标准2.3 服务时间第三条车辆及设施3.1 车辆要求3.2 设施配置3.3 车辆维护与检查第四条票价及收费4.1 票价制定4.2 收费方式4.3 优惠政策第五条运营管理5.1 调度管理5.2 安全保障5.3 服务质量监控第六条合同期限6.1 起始日期6.2 终止日期6.3 续约条款第七条违约责任7.1 甲方违约7.2 乙方违约7.3 丙方违约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法律途径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变更条件9.2 解除条件9.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的定义11.2 不可抗力的后果11.3 不可抗力的处理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失效12.1 生效条件12.2 终止条件12.3 失效条件第十三条附则13.1 名词解释13.2 合同附件13.3 合同修改记录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其他条款14.2 补充协议14.3 附件内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第二条服务内容2.1 服务范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城市公交线路、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运等。
2.2 服务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卫生、驾驶员服务态度、车辆安全等。
2.3 服务时间: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运营时间表提供服务,确保公共交通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车辆及设施3.2 设施配置: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急救箱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3 车辆维护与检查:乙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方案
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方案一、引言公共交通在城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提供便捷、高效的交通服务和改善城市环境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乘客需求,需要制定全面且协调一致的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方案。
二、市场调研与需求分析市场调研是制定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方案的关键步骤。
通过市场研究,可以了解市场需求、乘客出行习惯、交通拥堵状况等相关信息。
除此之外,还需要分析城市规划、人口分布、就业情况以及现有交通网络等因素,以全面把握公共交通的市场需求。
三、网络规划和线路设置基于市场调研与需求分析的数据,需要进行网络规划和线路设置。
网络规划应考虑市区、郊区以及乡村等不同区域的需求,确定各个区域的交通枢纽,并建立优化的线路布局。
线路设置应基于市民的出行需求,连接重要的人口集聚区、商业区、工业区、医疗资源以及教育资源等,确保线路的便捷性和覆盖面。
四、运营模式创新公共交通运营模式创新是提升服务质量和满足乘客需求的关键因素。
可以在运营模式上引入智能化技术,如智能调度系统、电子支付系统等,提升乘客体验和运营效率。
同时,还可以推出定制化服务,如夜间巴士、免费WiFi、电动车公交等,满足不同乘客群体的需求。
五、车辆更新与维护公共交通的车辆更新和维护是保证运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需要制定严格的车辆更新计划,优化车辆配置,提高运营效率。
同时,加强车辆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检查车辆设备,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
六、乘客服务与安全管理乘客服务和安全管理是公共交通运营的核心任务。
应加强乘客服务培训,提升员工服务意识和技能,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同时,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应急预案,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
七、财务管理与票务系统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是公共交通运营管理的基础。
应建立财务规范和流程,做好票务管理,确保收入和支出的合理平衡。
可以引入电子票务系统,提高票务的便利性和管理效率。
八、环境保护与绿色出行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方案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绿色出行的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
一、以明礼诚信、乘客至上、爱岗敬业、文明服务为宗旨
二、确保车辆硬件性能良好、安全防范设施齐备有效。
三、坚持每日清洗、每趟次清扫。
车内车外每日清洁必须彻底,不留“死角”,做到窗明、座净、车身洁。
雨后要对车身泥浆、灰尘及时冲洗。
高温季节坚持每日消毒。
四、司乘人员亮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提示让座,主动出具车票,不喊客拉客。
驾驶员要做到起步停车平稳,坚持使用语音报站器。
五、坚持做到公交车按规定线路行驶,进站靠边停稳上下客,遵守收发车时间,不超时候客。
六、车辆坚持每日安检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性能完好,做好例行保养,不开“带病”车。
七、驾驶员安全驾驶,运行平稳,严禁超速,乱超车、乱调头、乱停靠。
八、售票员应座姿、站姿雅观、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服务热情、语言文明、礼貌待客,做到乘客上车有呼声,动员乘客有请声,乘客问话有答声,麻烦乘客时有谢声。
城市公交运输合同8篇
城市公交运输合同8篇篇1甲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乘客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提供城市公交运输服务,乙方购买甲方公交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1. 甲方基本信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2. 乙方基本信息: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二、运输服务内容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需求,提供城市公交运输服务。
具体线路、班次、票价等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2. 甲方应保证公交车辆的安全性、整洁卫生,以及车辆运行准时、准点。
3. 乙方应按照规定购买车票,并按照车票指定的线路、班次乘坐公交车辆。
4. 在运输过程中,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受伤、财产损失等,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合同期限及终止条件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月。
2.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3.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4. 若乙方在乘坐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运输服务,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1.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公交运输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运转的重要动脉,它不仅关系着市民的出行便利,更影响着城市的整体发展和形象。
为了提供优质、高效、安全、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服务规范至关重要。
一、车辆设施规范1、车辆外观公共交通车辆应保持外观整洁,车身无明显破损、掉漆和污渍。
标识、线路号、起止站点等信息清晰可见,易于辨认。
广告张贴应规范有序,不得影响车辆的整体形象和标识的清晰度。
2、车内环境车内地板、座椅、扶手等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车窗玻璃应明亮无污渍,通风设备良好,确保车内空气清新。
车内应设置垃圾桶,并及时清理垃圾。
3、座椅与扶手座椅舒适稳固,无损坏和松动现象。
扶手设置合理,高度适中,方便乘客抓握。
特殊座位(如老弱病残孕专座)应标识明显。
4、车辆性能车辆应具备良好的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空调、照明等设备正常运行,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二、运营服务规范1、线路规划公交线路应根据城市发展和市民出行需求进行合理规划,覆盖主要商业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重要区域。
线路设置应避免过度迂回,提高运行效率。
2、运营时间明确各线路的首末班时间,并严格按照时间表运营。
根据客流量的变化,合理调整运营时间和发车频率,满足市民不同时间段的出行需求。
3、发车准点率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发车,准点率达到一定标准。
遇到特殊情况(如交通拥堵、恶劣天气等)导致晚点,应及时通过车内广播和公交 APP 等渠道向乘客说明情况。
4、站点停靠车辆应在规定的站点停靠,不得随意停车上下客。
进站时减速慢行,停稳后开启车门,确保乘客安全上下车。
三、驾驶员服务规范1、驾驶技能驾驶员应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平稳驾驶,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危险操作。
2、服务态度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乘客的询问。
不得与乘客发生争吵或冲突,尊重乘客的权利和感受。
3、着装规范驾驶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保持仪容整洁,展现良好的职业形象。
公共交通运营合作协议书(官方版)
公共交通运营合作协议书(官方版)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订,旨在规范双方在公共交通运营领域的合作事宜,为促进城市交通发展提供有效解决方案。
一、合作内容1. 双方共同协作,开展公共交通运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交车、地铁、轻轨等。
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达成其他协议或解除本协议之日止。
2. 合作方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运营要求,提供高品质的公共交通服务,包括良好的车辆维护保养、安全乘车环境、守时运营等。
3. 双方共同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购置、设备维护、乘客服务管理等。
并且在运营过程中,需根据市场需求和乘客反馈及时调整运营策略和服务质量。
二、权利义务1. 合作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运营车辆和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并向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对于合作方经营的公共交通项目,合作双方应共同制定票价政策,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同时,应共同推广和营销合作项目,提高其知名度和乘客渗透率。
3. 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合作项目的运营情况、市场变化和解决方案等重要事项。
4. 本协议签署后,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数据、市场调研结果、投诉处理等信息的及时交流。
5. 若合作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赔偿。
同时,合作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三、保密条款1. 合作双方应对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在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双方仍须继续遵守本条款的保密义务。
四、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协议签署地为合作地区所在地。
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公共交通运营合作协议书(官方版)的内容,双方应遵守并履行协议约定。
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方案
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方案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规模的增长,对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在此背景下,为了提高公共交通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各地纷纷开始探索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方案。
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是指将城市内的不同交通运营企业整合起来,形成统一的运营体系,以实现资源共享、服务协同和运营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本文将从政策层面、技术手段、服务品质等多方面阐述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方案,以期为城市管理者提供可行的方案参考。
二、政策层面1.立法规定:城市管理者应当在政策层面对公共交通一体化进行制度化的管理。
首先,要对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作出明确的立法规定,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
规定各交通运营企业应当签订统一的合同和协议,明确服务标准和责任义务。
这样能够保障不同交通运营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信息对接,有利于整合运营资源,提高交通系统整体效率。
2.政府支持:政府在发展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方面应当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例如,可以给予金融和税收方面的财政支持,鼓励城市内不同交通企业之间的合作共赢。
政府还可以鼓励进驻城市的交通企业参与到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中来,通过政策扶持和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参与度。
3.监管机制:政府也应当建立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的监管机制,对运营企业进行层层监督。
监管机制不仅要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管,还要对运营的数据和统计信息进行监督,确保整个运营体系的数据准确和真实。
监管机制的建立可以保障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体系的稳定性和长期发展。
三、技术手段1.智能调度:在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中,需要借助智能调度的技术手段,实现不同交通运营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信息对接。
智能调度系统可以通过智能信号灯和实时数据分析,对线路上的车辆进行实时调度,优化车辆运行路径,减少拥堵和车辆空转。
这样可以实现公共交通线路的高效运营和减少排放,提高城市内的出行效率。
2.统一信息平台:在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中,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不同交通运营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
车辆线路运营方案
车辆线路运营方案一、概述车辆线路运营方案是指为满足城市居民出行需求,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减少交通拥堵,改善环境质量,制定并实施的交通运输服务方案。
本方案旨在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建立高效、便捷、安全、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通过优化线路、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健康发展。
二、运营目标1.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交通服务,满足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2.减少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交通环境;3.降低车辆排放,减少空气污染;4.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5.提高乘客满意度,增加公共交通的使用率。
三、运营方案1.优化线路布局根据城市交通需求和客流分布,对公共交通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合理设置站点及线路环线,提高线路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城市主干道和繁华商业区增设快线和专线,加强对重要节点的衔接和覆盖,提高换乘便利性,增加出行选择性。
2.引入智能调度系统采用先进的车载GPS、GIS等技术,建立车辆动态调度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车辆位置、运行状态和客流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车辆运行计划,减少空驶里程,降低等候时间,提高运营效率。
以乘客出行需求为导向,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公共交通服务。
3.推广智能票务系统建立统一的智能票务系统,实现一卡通、移动支付和电子地铁票等多种支付方式,提高支付便捷度和安全性。
同时,引入无人售票和自助验证设备,减少人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4.开展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制定并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政策,通过路权管理、信号优化和交通组织等手段,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倡导绿色出行理念,鼓励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减少私家车使用。
5.加强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公共交通服务保障机制,完善运营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车辆、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提高车辆安全性和乘车舒适度。
设立客户服务中心,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解决乘客投诉和建议,提高乘客满意度。
6.推广绿色出行倡导低碳环保出行理念,鼓励居民选择步行、骑行和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出行方式,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公交合作协议
公交合作协议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双方在公交合作中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公交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协议适用于公交公司与政府部门、企业等合作伙伴之间的公交项目合作。
2. 背景公交合作是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和提高居民出行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公交合作,公交公司可以获取项目资金支持,政府部门和企业合作伙伴可以得到更好的公共交通服务。
3. 合作内容3.1 服务范围公交合作项目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线路规划、车辆投入、票务管理、乘客服务等。
具体的服务内容将在项目启动时确定,并在后续运营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3.2 资金投入3.2.1 公交公司责任公交公司应负责提供公交车辆、驾驶员、维护保养、燃油等运营所需资源。
同时,公交公司应承担相关人员培训及宣传推广费用。
3.2.2 合作伙伴责任合作伙伴应根据合作需求提供相应的投资资金,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按期付款。
合作伙伴还应协助公交公司进行项目推广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交服务的知名度。
3.3 运营管理3.3.1 线路规划公交公司应根据城市交通状况和合作伙伴提供的需求,进行线路规划。
线路规划应综合考虑乘客出行需求、交通流量、道路条件等因素,并确保线路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3.3.2 车辆投入公交公司负责投入适量的公交车辆,并按照合作伙伴的要求进行车辆改装。
公交车辆的配置应满足乘客需求和运营要求。
3.3.3 票务管理公交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票务管理系统,确保票务销售和核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合作伙伴可以参与票务销售和核销工作,也可以由公交公司独立完成。
3.4 乘客服务公交公司应提供优质、高效的乘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内广播、车内电视、车内气味控制等。
公交公司还应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和建议,并改进服务质量。
4. 各方权益与义务4.1 公交公司权益与义务4.1.1 权益•获得项目资金支持•提高公交服务覆盖率和质量•扩大品牌影响力4.1.2 义务•按时投入运营所需资源•积极参与项目推广和宣传•提供优质的乘客服务4.2 合作伙伴权益与义务4.2.1 权益•改善公众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幸福感•参与公交项目决策4.2.2 义务•提供资金投入并按时支付•协助公交公司进行项目推广和宣传•尊重公交公司的运营决策5. 合作期限与终止5.1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签署后的 agreedYear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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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
服务协议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以下简称“公交”)行业建康稳定发展,公平合理地配置和监管公共资源,根据《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条款。
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授予乙方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经营(以下简称“线路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永胜县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许可经营内容及期限
(一)甲方授予乙方线路经营的城市公交线路7条(分别为1路、2路、3路、4路、5路、6路、7路)。
首末站、运营车辆数、运行路线、站点、里程、首末班车时刻见附表。
乙方不得私自更改附表载明的内容,确需调整时,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甲方授予乙方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乙方必须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实现公车公营,即:公交线路经营权、车辆产权统一归公司所有,不得采取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等方式经营,不得向驾驶员转移购车成本及经营风险。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执行国家、省有关公交的政策法规,监督乙方经营行为,并对乙方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2.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考核结果作为经营权是否延续的依据之一;调整每年的线路运营服务评议考核标准,调查并及时处理乘客对乙方运营服务质量的投诉;
3.对乙方的年度生产计划实施情况、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对车辆整洁合格率、车厢服务合格率、发(行)车正(准)点率和运营里程、运力配置等指标进行监督检查;
4.因城市道路建设、维修和实施交通管制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原因,致使线路无法通行的,及时对线路实施调整。
5.指导督促乙方开展线路文明创建、优质服务、社会公益活动,指令性应急保障运输;
6.监督乙方车辆广告、站台(站点)广告按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发布;
7.依据相关法规以及双方约定,乙方在运营中车辆有以下违规情况的,甲方可根据实际约定服务质量标准和违约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1)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或越级上访、违法群访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整改或通报批评,直至收回终止违规线路或车辆运营;
(2)不按规定的时间发车或提前收班的,或不及时报站的;
(3)拒绝免费乘车人员上车的,向免费乘车人员收取车费(或要求刷卡),擅自上涨票价的,未在规定的公交站点停车上下客的;
(4)车容车貌不达标,车内乱贴乱挂以及垃圾未及时清理的;
(5)未按照规定设置线路运营服务标志的,未在运营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的;
(二)甲方的义务
1.坚持合理规划布局,有效配置线路资源,保障线路正常经营,及时进行车辆运营登记;
2.加强市场监督,制定城市公交行业的市场规则,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公交市场运营环境,打击非法营运;
3.协作相关部门核定乙方经营成本,提出合理的价格标准和调整意见或实行成本规则补贴或补偿意见;
4.按照相关规划,结合永胜县实际情况,公同住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乙方在县城区域适量设置公交车站台(或招呼站);
5.指导、督促乙方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6.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下,临时接管经营线路,协调处置与特许经营相关的重大事项;
7.及时传达有关公共客运政策法规和公众信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组织研讨公共交通有关政策;
8.乙方为满足社会公众利益,承担政府指令性、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甲方报请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补贴或补偿。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授权的该公交线路上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获取合法收益;
2.使用指定的公共交通设施、线路站点或公交专用车道;
3.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及按规定的补贴或补偿;
4.按规定的条件、程序、时限向甲方申请办理有关运营手续;
5.要求甲方公开有关公交行业政策法规,监督甲方的办事程序和结果;
6.向甲方提出制定行业政策有关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7.乙方向乘车人收取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承运车费,并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市民的消费增长幅度、物价指数,向公交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提出书面调价申请,经批准后调整票价。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省或本行政去内政府及公交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公交管理的法规、政策、标准,执行取得线路经营权时确定的运营管理制度和服务承诺;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经常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经营。
3.接受公交管理部门对运营服务工作的检查执法,如实提供线路运营数据和相关资料。
4.接受乘客监督,受理乘客投诉,并将结果向甲方报告;
5.依据经营授权的线路、里程、时间、站点、班次、车型、车辆数,提供持续、稳定的运营服务,不得擅自中断线路运营,确保运营车辆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
6.发生重大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影响线路正常运营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做好衔接工作和应对措施;
7.按照甲方要求推广运用先进技术,组织和参与行业文明创建、优质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及应急保障任务;
8.乙方需履行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优惠乘车的义务。
第四条线路经营年度考核
(一)甲方应建立和完善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定期组织考核。
(二)甲方应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GB/T22484)要求,对经营线路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行业综合考核和社会评价两部分,公交管理部门建立公交经营者信用档案,对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社会评价可邀请乘客代表、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等方面人员参加,也可委托第三方开展;
(三)行业综合考核主要内容: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情况;
2、服务质量承诺的履行情况;
3、安全保障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4、服务投诉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
5、运营车辆的车况与日常维护情况;
6、定期进行统计核算与按规定报送情况。
第五条?线路经营考核结果
甲方每年把对乙方的线路运营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作为衡量乙方企业运营绩效、准入与退出的重要依据。
对于乙方在经营期限内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应当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收回线路经营权。
第六条?线路经营的延续
(一)线路经营期限届满3个月前,乙方可与甲方协商续签《线路运营合同》;
(二)甲方应对乙方线路经营的服务质量、经营管理状况,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准予延续的,须重新签订运营合同。
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通过服务质量招标、直接授予等方式重新确定经营者。
第七条?紧急调用与处置
(一)因公交规划调整,城市建设、交通管制、客流需求,以及不可抗力而需要变更起止站点或途经站点,乙方应服从甲方调整安排;
(二)遇有抢险救灾、突发性事件以及重大活动等情况时,乙方应该当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三)依照前款规定调用乙方运营车辆,在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运营,由此发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及时申报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乙方补贴或补偿。
第八条?线路运营合同的变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须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重新签订或签订补充合同;
(二)甲方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总体规划的要求,确需变更本合同的内容(线路走向、营运里程、停靠站点等)的,乙方应当尊重并予执行,但甲方应保障乙方的合理利益。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线路运营合同的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三个月内做出答复,同意乙方解除合同的,线路经营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现下列情况,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运营合同:
(1)服务质量不达标,拒不按公交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或线路运营年度考核结果累计2年以上不合格的;
(2)疏于管理,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3)未实现公车公营,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获取线路经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运营,或擅自停业、歇业或长时间停运达3次以上、严重影响公众出行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
(二)线路运营合同解除后的处理
1、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终止线路经营的,由乙方负责对运营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安置处理;
2、线路经营被实施接管的,由甲方或甲方指定者对乙方的运营线路实施托管经营,保障公共客运不间断;
3、经营线路被甲方提前收回,或线路运营合同到期后未获批准延期以及未重新授予线路经营的,由乙方负责对运营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安置处理。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约双方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提请县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遵守。
本合同的解除与变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合同含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变更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