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期末复习
商法学期末复习题
《商法学》期末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的4个备选答案中,选出1个正确的答案。
1、下列对商号权的论述哪个是错误的?A 商号权具有专属性B商号权不具有区域性限制C 商号权具有可转让性D合法使用的商号是受法律保护的2、甲在2000年4月成立了独资企业,同年6月该企业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独资企业应该在同年9月支付货款16万元给乙公司,但该公司却一直未支付。
2001年2月,该独资企业解散。
2001年3月,乙公司起诉甲,要求甲偿还上述16万元的债务。
下列关于该案件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 因该企业已经解散,乙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B乙公司可以请求甲以个人财产偿还债务C甲承担的是有限责任D 甲应当以个人财产承担一半的债务3、教师张甲于2004年7月为其六岁的儿子张乙订立一份人身保险合同,2006年11月,张乙因病住院,因重大医疗事故而致终身残疾,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 保险公司应向张甲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B 若张乙不辛身亡,则受益人为张甲及其配偶C 张甲须先向医院索赔,再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D 张甲可以用诉讼的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4、作为私法的商法的公法性最为集中的体现是A 商事登记B 商事主体经营性质的确定C 法律、法规对商主体住所的规定D法律、法规对商主体注册资本金的确定5、以下关于分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A 是公司的组成部分B 有法人资格C 有经营资格 D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进行决议时,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采用何种决议才能通过?A 以全体股东人数的2/3以上通过B 以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C 以出席股东会的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D 以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下列选项中,没有体现商法保障交易便捷原则的选项是A 交易形态定型化 B筹资行为股票化C 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化 D短期时效8、以下不属于被禁止使用的商业名称是A 商业名称中含有外国国家名称或国际组织的名称B 商业名称是以群众组织名称或社会团体名称为内容C 商业名称中以汉语拼音字母、数字作为文字D 商业名称中含有合伙人的名字9、属于下列哪种情形的人,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 限制行为能力人C 辞职下海的国家公务员D曾经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的负责人,公司破产不满2年10、商法规定,董事使用公司的名义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权限,公司也应当对善意第三人承担该行为的法律责任。
商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商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列哪项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A. 按期缴纳出资B. 遵守公司章程C. 参与公司日常经营D. 承担公司亏损答案:C2. 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包括以下哪项?A. 技术信息B. 经营信息C. 个人隐私D. 管理方法答案:C3. 在合同法中,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A. 当事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C. 合同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D. 合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答案:C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列哪项行为不构成垄断行为?A.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 经营者进行正常的市场竞争D. 经营者通过合并等方式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答案:C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以下哪项权利?A. 知情权B. 选择权C. 公平交易权D. 所有上述权利答案:D6. 商业广告中不得含有以下哪种内容?A. 产品的性能介绍B. 产品的价格信息C.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D. 产品的质量保证答案:C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项不是合同解除的条件?A. 当事人协议解除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一方当事人违约D. 合同期限届满答案:D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合并需要经过以下哪个程序?A. 董事会决议B. 股东大会决议C. 法院批准D. 政府批准答案:B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实施以下哪项行为?A. 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B. 侵犯商业秘密C. 进行商业贿赂D. 所有上述行为答案:D10.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多少年?A. 5年B. 10年C. 20年D. 永久答案:C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公司设立的条件。
答案:公司设立的条件包括:(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3)有公司住所;(4)有公司章程;(5)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或者发起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法期末知识点总结大全
商法期末知识点总结大全一、法律体系与法律思维1. 法律的含义、特征和作用2. 法律的分类和法律规则的结构3. 法律体系和法律思维4. 法律职业的道德与法律规范二、商法基本概念1. 商业法律的含义与职能2. 商业法律与其他法律的关系3. 商事主体的认定4. 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识5. 商事法律行为三、商事主体1. 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2. 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3. 商事主体的成立与终止4. 商事主体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四、商业合同1. 商务合同的含义与特征2. 商务合同的分类与效力3. 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4. 商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5. 商务合同的保证与担保6. 商务合同违约责任五、商法的特殊规定1. 买卖合同法的规定2. 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3. 保险合同与信托合同4. 融资租赁法律规定5. 典当法律规定6. 金融衍生品合同六、商事法律行为1. 商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2. 商事法律行为的生效与效力3. 商事法律行为的撤销与变更七、商法的纠纷解决方式1. 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的分类2. 仲裁的基本概念与职能3. 诉讼的基本程序与规定八、商业贸易1. 商务活动的许可和审批2. 商业活动的登记3. 商务活动的税务规定4. 商业活动的价格监管5. 商业活动的广告规定九、商法的国际化与全球化1. 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2. 国际商法的产生与发展3. 国际商法的规则体系4. 国际商法的纠纷解决十、商法的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1. 商法的现代化理论基础2. 商法的现代化的内涵与意义3. 商法的现代化路径选择4. 商法的可持续发展路径需要注意的是,在总结商法期末考试知识点时,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加深理解和记忆。
同时,在总结时也可加入一些商法案例分析,以便在考试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期末考试商法复习重点
一、商的含义(P1)经济学上商指以营利为目的,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
2、 商法的概念商法又称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事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和实质意义的商法。
3、 商法的特征(1) 商法的兼容性:1、作为私法的商法具有公法的性质; 2、既具有任意性又兼有强制性。
(2) 技术性:商事立法在组织法中、行为法中、内容上、不同系统的协调上运用了大量的技术。
(3) 营利性:(4) 国际性。
4、 商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指反映一国商事法律的基本宗旨、对于各类商事关系具有普遍适用意义或者司法指导意义,对于统一的商法规则体系具有统领作用的某些基本法律规则。
4、 强化商事组织原则:1、商事组织设立的准则主义2、商事主体资本的确保原则: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 公司资本确定、 资本充实和资本不变三原则 公司对自己的自有资本不得贷款给其他股东或组织3、商事主体责任承担的有限责任规则4、商事主体破产、解散的风险回避规则5、商事主体风险负担上的分散规则(2) 维持交易安全原则1、商行为实施上的强制主义2、商事活动的公示主义指商事活动的交易当事人,对于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所有营业上事实,须进行登记并负有公示告知义务的一种法律要求,旨在保护交易相对人和不特定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商行为效力确定上的外观主义指以交易当事人行为的外观为标准,从而确定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4、商行为后果承担上的严格责任主义指从事上市交易行为的行为人应承担的责任较之于一般民事主体更为严格。
包括普通连带责任和广泛无过错责任。
5、排斥交易相对人自由意思的绝对责任主义1、 促进交易迅捷原则1、交易后果确定上的短期消灭时效主义指法律对于基于商事交易行为所生之债的法律保护期间特别给与缩短,从而迅捷确定其行为之效果。
2、交易行为要素中的定型化规则3、交易效力要求上的行为要式性规则4、责任豁免手段上简便性规则(4) 实现交易公平原则1、交易主体上的平等原则2、商事交易意思要素中的诚实信用原则3、商事交易和后果确定上的情势变更原则1、 商主体的概念与特征商主体又称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商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1、中国商法制度的建立对于当代中国的经济乃至政治制度的发展的影响?①中国商法制度的建立将从制度上保障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完整性和稳定性②中国商法制度的建立将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发展③中国商法制度的建立将构建不同政治制度下中国法律协调与统一的基础④中国商法制度的建立对于中国长久的开放和中国走向世界将产生深远影响2.商法的概念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 商法的特征(1)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2)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3)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4)商法的公法性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被分为公法和私法。
商法作为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关系的法律,作为民法的特别法,从根本上说属于私法范畴.但是,它又不同于普通私法,而是一种特别私法规范体系.在这样一种规范体系中,私法规范为核心,同时包含有大量的公法性条款,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而干预商事交易活动的规范,如商事登记、商号等等。
“这些公法性条款始终处于为私法交易服务的地位,由此,它还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商法的私法属性。
"(带有公法色彩的私法)(5)商法的国际性商法最初起源于商事交易习惯,而商事交易本身是一种跨国际的活动.因此,在人类社会早期阶段,商法主要是一种跨国商事交易习惯和惯例,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中世纪。
西方社会进入资本主义阶段以后,贸易在各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国家开始重视对贸易的管制,纷纷制定本国商法.这样,商法才开始成为一种典型的内国法,但这一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世界贸易的发展.21世纪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和贸易全球化趋势愈益加强,商法国际化呼声日益高涨,最终导致两种倾向:其一,国际商事立法得到加强,制定和缔结了大量的国际商事法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其二,各国不断修改本国商法规则,使其彼此之间以及与国际商事法律、惯例之间更为协调.正由于此,今天各国商法都带有较强的国际性色彩.4.商法的原则商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一国商法的基本宗旨,对于各类商事关系具有普遍性的使用意义或者司法指导意义,对于统一的商法规则体系具有统领作用的基本规则.(一)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商主体类型法定、商主体内容法定、商主体公示法定(二)公平交易原则(1)商事交易主体的地位平等(2)诚实信用(三)交易简便、迅捷原则(1)交易简便(2)短期时效(3)定型化交易原则(四)鼓励交易原则商法以鼓励交易为基本原则之一,目的在于通过最大化地优化和利用资源,最大可能地促成社会经济的交往。
商法期末复习重点
商法期末一、商主体商主体是指依照商法规定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商事行为,在商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组织。
1.特征:由商法法定;依法具有商事能力;身份或资格经由商事登记而取得;以从事营利性活动为其常业。
2.种类:(1)商个人,是指依法定程序取得商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或公民;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
(2)商法人,指按照法定要件和程序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进行商事经营活动,并享有商事权利和承担商事义务的各种商事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3)商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按照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商事主体。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二、商行为(商人经营或从事营利事业的各种营利行为)1.绝对商行为与相对商行为(主体:商人)以行为主体是否为商主体和行为是否具有营利特性为认定要件(行为的客观性质和是否附加条件)(1)绝对商行为,亦称客观商事行为,指仅根据行为的形式或性质以及法律的规定而必然认定的商行为。
(2)相对商行为,主观、营业商事行为,指在法律列举的范围内,仅由商人实施、或仅基于营利性目的实施时认定未商事行为的行为。
三、商号1.概念:也称为商事名称或商业名称,是指商事主体从事商事行为(营业)时所使用的用以表彰自身身份并区别于其他主体而使用的的名称。
2.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1)行政区划中不得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2)字号应由两个以上字组成,禁止性规定: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误解,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党政军机关、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名称以及部队番号,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除外)、数字。
3.商业名称登记:商业名称的登记是指商事主体将其选定的商业名称依照法定程序,在登记机关办理注册手续。
《商法》期末知识重点汇总
《商法》期末知识重点汇总第一章商法的一般原理一、商法的概念和特征:商法是调整商事主体参加的商事关系之特别私法。
其特点:(1)商人法(2)私法(3)特别私法二、商法的原则:1.经营自由:经营的自由与限制;(1)经营自由:也称经商自由、交易自由或营业自由,是指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整体利益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之外,行为人有权自主决定从事经营活动,即享有是否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由和从事何种经营活动的自由。
(2)经营自由与民事财产权观念相互协调,发展了民事财产权理论和规则,成为商法的首要原则。
(3)经营自由的限制,包括法定限制和行业限制。
法定限制,是指对权利人经营自由加以限制的法律规定,如公务员和未成年人不得从事营业等。
行业限制也称整体利益限制,指权利人未事先取得某种特殊资格,即不得从事特定营业的限制。
例如未取得会计师资格的人,不得成立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加入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业组织。
2.平等交换:等价有偿的意义及适用;3.企业维持:企业主体地位的维持、资本充实、盈利分配、企业重整;4.交易便捷:形式自由、权利外观、短期时效;5.交易安全:公示主义、强制主义、加重责任;6.守法经营:商事登记、会计账簿、特殊义务;三、商法与民法的关系:(理解)商法与民法均为私法,学术界通常合称为民商法。
一般认为,民法是私法的普通法,商法是私法的特别法,商法规范是民法规范的例外和补充。
因而,商法和民法均要确保私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免受侵害,《民法典》关于基本原则的规定,对商事活动具有规范功能。
但在法律适用上,仍然应当优先适用商法规范,商法规范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民法规范。
1.假设前提不同民法规范是以“普通之人”或“通常之人”作为预设前提的。
在民法上,人不分性别、年龄、宗教、财产多寡等,均享有平等的权利能力。
唯在行为能力上,民法上的人会因年龄、智力等不同而有差异。
商法规范是以“特别之人”作为预设前提的,商法规范的对象不是“特殊之人”,而是采用法律规定的组织形式从事营利事业活动的主体。
商法期末复习题
商法期末复习题一、单项选择(共22个,每个1分)1、商法的内在衍生逻辑是()A制度构成-追求利润-面临风险-设法避险B面临风险-制度构成-设法避险-追求利润C追求利润-面临风险-设法避险-制度构成D面临风险-制度构成-追求利润-设法避险2、以下论述中不正确的是()A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B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C宪法是政治国家的基本法D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3、赵某投资设立了某个人独资企业,对于该企业的债务,赵某应当承担何种责任?()A以登记机关载明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B 以企业的财产承担无限责任C 以个人的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丙的出资为房产,估价为30万元。
公司成立半年后,丁加入该公司,成为股东。
甲、乙、丁的出资均为现金,并已足额缴纳。
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
现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B.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C.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5、下列对有关票据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为( )。
A.票据权利是专指持票人向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利和追索权B.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C.票据权利在持票人自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内未行使而自行消灭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6、下列不符合损失原则的说法是( )A.保险人在其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B.被保险人如果有险无损,无权要求保险人给予赔偿C.被保险人可以获得多于损失的赔偿,但不应该获得少于损失的赔偿D.保险人的补偿应该能使保险标的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以前的状态7、甲为自己的汽车购买了盗窃保险,后来把汽车卖给了乙,根据保险法的规定( )A.自甲通知保险公司之日起,保险合同变更B.不需要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即行变更C.在乙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保险合同才依法变更D.自乙通知保险公司之日起,保险合同变更8、以非特定公众投资者为对象,公开募集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是:A、公募发行B、直接发行C、间接发行D、设立发行9、“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适用于证券交易程序中哪一环节:A、开户B、委托C、成交D、交割10、在强制要约收购的规定中,在具备以下哪一事项时,可向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豁免申请:A、收购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15%B、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C、上市公司发行新股D、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收购,且提出可行重组方案11、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在何种条件下,债权人能够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A债务人资不抵债B债务人信誉下降C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D债务人拒绝清偿到期债务12、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企业如在一定期间内取得清偿债务担保的,则不被宣告破产.该期间为:A自破产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B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C自破产申请之日起1年内D自破产申请之日起2年内13、以下属于我国海商法上所称船舶的是:A.某固定式近海钻井平台B.某执行海上缉私任务的舰艇C.18总吨重的某船艇D.某9000吨级多用途海上集装箱船14、某船舶设定了船舶抵押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以下关于抵押人转让抵押船舶说法正确的是:A.抵押人通知抵押权人后该船舶买卖合同才能生效B.抵押人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该买卖合同才能生效C.由于该船舶抵押权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因此抵押人不必通知抵押权人即可转让D.由于该船舶抵押权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因此抵押人不必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即可转让15、责任有限原则是指()A、股东以自己的出资或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B、股东以自己的出资或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C、股东以自己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D、股东以自己的出资为限或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16、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的,应为提取利润的()A、1%至3%B、5%至10%C、10%D、15%17、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规定的以下内容中,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是()A合伙人李某出资50万元B 赵某出劳务作价1万元C 刘某出10万元的汽车一台,但不办过户D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因经营状况而定18、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承担责任?()A仍应承担责任B不再承担责任C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商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呕心沥血整理版】
一、商法调整对象商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由商法规范(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所调整的特定范围的社会关系。
即商事关系,包括:(1)由直接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2)由商品交易营业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3)媒介社会生产经营各阶段而间接创造价值的营利性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4)服务于社会生产和流通的一切营利性营业活动所引起的社会关系。
二、近代商法起源(一)近代商法是以中世纪商人习惯法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进入16世纪后,孕育已久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开始萌芽,并显示出了蓬勃的生机,与此相比,欧洲一些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日渐衰落,这促使统一的民族国家逐步形成.与此相适应,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寺院法开始被废弃,这就形成了民族国家制定统一法律和商人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条件,新生资产阶级必然首先要关心制定自己的法典,以保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在这一形势下,欧洲的德国、法国率先开始了本国商事法律统一运动。
与此同时,同处欧洲的英国和其他欧陆国家也制定了商事法,由此推动了国家公力干涉促使“商法国民化”的过程(二)16世纪,西欧经济发展,国家立法逐渐加强,商事习惯法被商事立法取代。
(三)国家最早商事制定法,1673年《商事敕令》、1681年《海事敕令》.(四)德国从十八世纪开始制定商事法,逐渐完善。
三、公司合并、分立类型分立形式:1,新设分立:将原来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分解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的法律行为。
原公司不再存在,新公司办理工商登记。
2,派生分立:指将原来一个公司的部分财产、人员和营业分离出去建立一个新公司的法律行为。
原公司进行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办理新设登记。
合并形式(一)吸收合并:是指通过将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新设合并: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四、商号概念、特征、要求商业名称又称商号,指商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即商主体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用以署名或让其代理人使用的其与他人进行商事交往的名称。
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下列关于公司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公司法只适用于大型企业B.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C. 公司法只适用于国有企业D. 公司法不适用于合伙企业答案:B.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2. 下列关于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B. 合同可以是口头的或书面的C. 合同受法律保护D. 合同可以不履行答案:D. 合同可以不履行3. 侵权行为中,下列哪项属于严格责任:A. 违约行为B. 过失行为C. 不可抗力D. 产品质量不合格答案:D. 产品质量不合格4. 下列哪项不属于商标权的权利:A. 使用权B. 转让权C. 继承权D. 选择权答案:D. 选择权5.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哪项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 商业贿赂B. 虚假广告C. 不正当价格竞争D. 合法销售答案:D. 合法销售二、简答题1. 请简要介绍公司法对公司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的规定。
答案:公司法规定了各种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式。
公司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形式。
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包括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董事会的设立和职权、监事会的设立和职权、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等。
同时,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东权益保护等重要内容。
2. 对于合同的解除,法律有哪些规定?答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满足时,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3. 简要介绍商标的保护范围。
答案: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商标的专用权,即独立使用商标的权利;- 商标的注册权,通过注册获得对商标的独占权利;- 商标的使用权,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不得以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为标识使用于商品上;- 商标的转让权,即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其商标转让给他人;- 商标的许可权,即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其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 商标的查封和扣押权,当商标权被侵犯时,权利人可以请求法院查封和扣押侵权商品。
商法期末复习
一、促进交易迅捷原则(效率原则)商法是以商人和商行为为主要调整对象的规范体系,无论是商人还是商行为都具有显著的营利性特点,效益原则无意识商法必须遵循的的原则,而商法的效益原则主要是通过促进交易的迅捷性来实现的。
1、交易后果确定上的短期消灭时效主义。
所谓商事交易的短期消灭时效主义,是指法律对于基于商事交易行为所生之债的法律保护期间特别予以缩短,从而迅捷确定其行为之效果。
2、交易行为要素中到底定型化规则。
交易定型化是保障交易迅捷的前提,包括交易形态定型化和交易主体定型化两个方面。
3、交易效力要求上的行为要式性规则。
契约自由有利于契约迅速完成,但在商事活动领域,商事行为具有大量性反复性和统一性,在这种场合下如果商事契约无固定款式而完全有当事人自由协商,不但不符合经济原则,反而易生分歧从而有碍于交易的敏捷。
故商法对商事契约以及有价证劵的款式多实行定型化的要求。
4、责任豁免手段上的简便性规则。
法律责任是保障法律关系实现的必要手段,商法在免责条件以及免责程序比民法简单。
二、商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商主体又称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特征:1、商主体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主体,它所享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首先表现在能力的形成上,即商主体的形成一般须经过国家的特别授权程序,如履行工商登记。
与此同时能力的范围是有限的,即以国家授权的经营许可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之范围界定。
2、商主体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的主体,进一步讲,商主体只能是特定商行为的主体,商主体能力的存在与其所实施的经营性活动密切相连。
3、商主体是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即在商法上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正是上述特征,构成了商主体与一般民事主体及不具备独立资格的商事组织内部机构或商事行为辅助人之间的本质性区别。
三、商行为的概念。
1、商行为是一种行为,该行为同一定的法律规范联系,受法律规范调整,其性质由法律所确定,它是法律之一种。
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文库
商法期末试题及答案文库一、选择题1. 下列属于商法调整主体的是:A. 竞争者B. 司法机关C. 监管机关D. 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答案:D2. 下列不属于商法研究方法的是:A. 经验研究法B. 比较研究法C. 历史研究法D. 数学建模法答案:D3. 商法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哪些方面:A. 经济行为B. 人身权益C. 社会公共利益D. 公司治理答案:A、C、D4. 商法的基本功能主要包括下列哪些方面:A. 维持经济秩序B. 保障市场公平竞争C. 促进经济发展D. 完善财产权制度答案:A、B、C、D5. 商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下列哪些方面:A. 自由原则B. 平等原则C. 公平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答案:A、B、C、D二、判断题1. 商法是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手段之一,以调整各类经济行为的计划、组织、管理和监督为目的。
答案:正确2. 商法的基本任务是调整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行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促进经济发展。
答案:正确3. 经济行为是商法调整的主要对象,其中包括所有与生产、流通、消费有关的经济活动和行为。
答案:正确4. 商法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人身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个方面。
答案:正确5. 商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原则、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正确三、案例分析题某电商平台X公司为扩大市场规模,发布了一则优惠活动公告,称凡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平台购买商品,均可享受7折优惠。
小王在活动期间购买了一款商品,但在结算时发现并未按照优惠公告折扣进行折扣后交易。
小王对此感到不满,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问小王是否可以要求电商平台X公司按照优惠公告进行交易折扣?为什么?答案:是的,小王可以要求电商平台X公司按照优惠公告进行交易折扣。
根据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诚实信用原则,电商平台在发布优惠公告后,应当按照公告内容履行优惠承诺。
优惠公告构成了电商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条款,属于合同的一部分。
商法期末复习
商法期末复习资料目录一、商法商法概述商法调整对象商法体系和渊源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商法的产生和发展中国商法的演变及制定中国商法典展望二、商主体商主体概述商法人商合伙商个人商中间人商辅助人三、商行为商行为概述一般商行为特殊商行为四、商事登记概述商事登记对象与登记管理机关、商事登记的种类商事登记的程序商事登记的效力与监督管理五、商号概述商号的种类商号的取得与废除商号的登记与废除商号权商号的转让与出借六、商事账簿概述商事账簿分类商事账簿法律关系商事账簿的制作、保管与法律后果一、商法世界范围内的商事立法运动肇始于18世纪初,1992年中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划,基于建立中国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学者开始重视对商法的研究。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目前尚不存在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实质意义上的商法已经大量存在。
商法的特征:(一)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营利性是商事活动的主要特性)(二)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三)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与易变性(四)商法的公法性(商法根本上是私法)(五)商法的国际性商法的原则:(一)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商主体类型法定、商主体内容法定和商主体公示法定(自由主义→商事活动国家干预)(二)公平交易原则——交易双方地位平等、诚实信用(三)交易简便、迅捷原则(四)鼓励交易原则(五)交易明确、安全原则——告知主义、禁止欺诈与不正当竞争、通过法律规制保证交易安全商事法律关系,是指因商行为的实施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说来,它是指商主体及其他民事主体在实施商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法律关系,其有以下内涵:(1)商法调整营利主体,不调整非营利主体(2)商法只调整营利主体营利行为(3)商法所调整的营利主体是各种企业组织(4)商法所调整的营利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关系多种多样(5)商法调整对象的主体地位平等(6)商法所调整的营利主体的活动必须发生在持续的营业中,偶尔发生的营利行为不是商法调整的对象商法体系主要由下列商事法律制定构成:(1)商主体制度(2)商行为制度(3)公司制度(4)破产制度(5)票据制度(6)证券制度(7)保险制度(8)海商制度商法渊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商事自治规则(具体形式有——公司章程、交易所业务规则、一些商主体预先制作的定型合同条款)(注意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的关系,以及商法独立性问题,商法的独立性问题是个易考的问题P19)当代中国制定统一的商法典面临的难点与问题:(1)商法典具有很强的易变性,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的商法典都是特定历史的产物,对我国21世纪商法典立法的借鉴意义有限(2)美国的商法典较完善,但由于法系方面的巨大差异,中国目前很难依照美国经验来制定商法典(3)由于中国自身的历史原因,制定商法典的呼声不高(4)当代商事交易方式的日趋复杂与多变,增加了制定难度(5)中国学者对商法典制定的研究好有待提升(6)中国市场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制定统一商法典的认识还不能统一起来二、商主体(商主体乃企业)商主体是指能够依商法规定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企业。
商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商法公司法1、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所谓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为了生产经营管理之需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签订合并协议,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的合并必然导致一个或者以上的公司归于消灭。
合并也是公司解散事由的一种,但这种解散与通常意义上的解散有所区别,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无需经过清算程序而直接发生法人人格消灭的效果,因合并而继续存续。
所谓公司分立就是一个公司为了生产经营和管理之需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将其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
同合并一样,分立也是公司迅速扩大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分立将一个公司分为多个独立承接民事责任的公司,具有分散经营风险之功效,因此成为现代企业调整组织结构的一个重要手段。
2、一人公司有可能出现。
一人公司亦称独资公司、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资本,并由该一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一人公司产生的客观基础:投资者为寻求有限责任的保护是一人公司产生的内在驱动力;传统社团公司的制度设计在实际运行中很容易使其嬗变为一人公司;单个投资者的资本越来越雄厚是一人公司产生的经济基础。
我国2005年新《公司法》既顺应了世界公司法的潮流和发展趋势,承认了一人有限公司的合法化,又借鉴了世界各国关于一人公司的立法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弊措施使我国一人公司的法律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
3、公司资本制度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是指公司资本的形成、维持、退出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是指围绕股东的股权投资而形成的关于公司资本运作的一系列概念网、规则群与制度链的配套体系。
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成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的资本总额,且应由发起人及其他其认股人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便不能成立。
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续存过程中,必须经常保持与其注册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商法总论期末复习资料
第一章商法总论作业作业一一、单项选择:(共10个,每个1分)1、我国已经制定的商事法律不包括()A商事登记法B担保法C海商法D信托法2、英国的商事成文法不包括()A合伙法B买卖法C公司法D信托法3、商事活动的()与商法的()追求构成了促进商法发展的张力。
()A风险性稳定性B风险性安全性C获利性稳定性D获利性安全性4、商法的内在衍生逻辑是()A制度构成-追求利润-面临风险-设法避险B面临风险-制度构成-设法避险-追求利润C追求利润-面临风险-设法避险-制度构成D面临风险-制度构成-追求利润-设法避险5、商法的基本属性是()A私法B司法C公法D私法与公法的结合6、在商事活动中,商法是怎样协调自由与安全的价值的?()A、通过最大限度的限制政府的权利B、通过对安全实现保障C、通过对自由的扩张D、通过商人本身的趋利避害本性7、以下国家中,具有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典"的是()A中国B英国C意大利D日本8、从历史上看,商法的主要渊源是()A判例法B法理学说C商事惯例D制定法9下列哪个法律制度不属于商法范畴()A公司法B企业法C保险法D反垄断法二、10、以下论述中不正确的是()A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B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C宪法是政治国家的基本法D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二、多项选择:(共10个,每个2分)1、商法的特征是商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其特征有()A商法是保障商事主体正当营利的法律。
B商法是具有明显技术性的法律。
C商法是体现和反映商事习惯的法律。
D商法是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
2、商法的功能是指商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的作用和意义,主要包括哪些内容()A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B商法是市场主体法定化的标准。
C商法是市场行为规范化的尺度。
D商法是市场交易便捷安全的保障。
3、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以下表达正确的有()A民法相对于商法而言,具有较强的道德性和伦理性。
三、B民法与商法间具有共同的法理基础。
商法期末复习
商法期末复习一、不定项选择10*2(四个法条)二、简答题4*6(一个知识点一分,四个法条各一条。
比较不同的题目一点算两点)三、案例分析3*12(四个问题分值12(1)1分(2)2分)四、论述题201、债权人会议的职能①(笔记):关于债权人会议:1、债权人会议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并享有表决权2、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得行使表决权3、对于债权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没有放弃优先权的,对于是否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字面方案,这两个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对于其他事项,享有表决权。
②(百度)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数额;(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2)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除此之外,债权人会议还有听取债务人企业整顿情况的报告的权利以及申请终结整顿的权利。
③(法条版):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2、破产宣告的效力:(一)对债务人的效力①债务人成为破产人②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③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处分权④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承担与清算有关的义务(二)对债权人的效力(三)对第三人的效力3、破产的条件:(一)破产条件破产条件,又称破产程序开始的实质要件,是指开始破产程序的根本原因。
(二)破产原因破产原因,是指法院据以宣告债务破产的特定法律事实。
破产原因是开始破产程序和宣告破产的必要条件之一。
破产原因包括两种情况: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商法期末考试复习
商法期末考试复习商法期末考试复习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分享了商法的期末考试复习提纲,欢迎大家借鉴!一:总论部分1。
,商法典。
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典主要分为三大类。
1。
,德国代表四编商事商事公司及隐名合伙商行为海商。
以商人为中心的主观主义原则作为立法基础而构造商法典。
2。
,法国四编通则海商破产商事法院。
以商行为为中心的客观主义原则作为立法基础而构造商法典。
3。
,日本四编总则公司商行为海商。
以商人和商行为共存的折衷主义原则作为立法基础而构造商法典。
2。
)商法特征。
1。
,商主体与商行为具有营利性2。
,商法规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主要体现在商行为法上法律对商行为中的行为方式、行为环节、行为规则都做了具体、翔实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性。
3。
,商法是兼具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比如公司设立程序。
4。
,商法是兼具国际性的国内法所调整的对象具有世界范围内的共性。
5。
,商法是具有发展性与变动性随着市场交易方式与内容的发展变化呈现出不断发展进步的特点。
6。
,商法的公法性经济发展与国家干预。
3。
)基本原则1。
,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类型法定内容法定―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公示法定,2。
,企业维持原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3。
,交易简便迅捷原则4。
,维护交易安全原则公示主义外观主义加重责任,5。
,维护交易公平原则4。
)体系结构主要关注中国,民商分立国家商法体系主要包括商身份法和商行为法民商合一国家形式商法的缺失制定民事特别法或单行商法如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
英美法系国家商法体系与大陆法系的商法体系的内涵与外延实际上并不一致。
中国商法体系我国民商合一民商交叉没有独立的商法典只有平行法。
司法管辖亦没有独立的商法法院。
5。
)商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
商法和民法。
1。
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
但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商法是特别法。
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表现商法是具体化的法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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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复习一、名词解释1.商法:即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商法包括国际商事法和国内商事法,国内商事法又由商事公法与商事私法构成;狭义的商法则专指国内商法中的商事私法。
总的来说由组织法和行为法两大部分组成:商事组织法一般是关于商业交易基础条件和手段的规定,其内容包括商业登记、商业账簿、商事代理等主体的规定,包括公司制度、票据制度、保险制度、破产制度、海商制度以及有价证券制度等的规定;商事行为法是规定商业交易本身的法律。
我过目前的商法有《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以及《证券法》。
2.商人: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3.股份:从公司角度而言,是指公司资本的集合成分和公司资本的最小计算单位;从股东角度而言,是指股东权利义务大小的基本计算单位。
4.股票:是股份公司向其股东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属于有价证券的一种;具有划一性、社会性、不可逆向性与可流通性。
5.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意义:既是规范公司行为的基本准绳,也是公司赖以成立的基本前提;经过注册核准的公司章程对所有公司股东和所有的公司行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其内容包括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两部分。
有限责任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股份有限由发起人制定6.票据:是指由当事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于到期日无条件按票载金额付款的有价证券,即汇票、本票、支票的统称。
7.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请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性质上属于债权;是一种更金钱债权;与票据密不可分,以票据未其载体,票据以其为内涵;具有双重性即承兑或付款请求权及追索权。
8.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9.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未债权合同之一种;具有有偿性、射幸性、附和性及不要式性。
二、简述1.商法的基本原则:①强化商事组织原则②维持交易安全原则③促进交易迅捷原则④实现交易公平原则2.股票与债券的区别:①主体地位不同:发行主体(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可以是不同性质的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或国家和地方政府);购买主体(股票表示的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持票人处于一种社员股东的法律地位,债券所表示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是一种对立的合同关系)②利益的收取方式和顺序不同:股票收益方式为股息,取决于公司经营情况;债券则是债券利息,预先确定的;债券支付要优于股息③风险大小不同:股票的风险大于债券④资本性质不同:股票是公司在筹集自有资本时发行的,通过发行所得的资本是作为自有资本而发生作用的;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本在性质上属于借入资本⑤期限限制不同:股票是永久性的投资,没有法定还本期限;债券是有期限的借款凭证,约定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⑥面额大小不同:债券面额大于股票3.保险的要素和特征:要素:必须以存在的不确定的危险为前提必须以多数人的互助共济为基础必须以对危险事故所致损失进行补偿为目的特征:是一种商事法律行为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4.为什么说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任何一项民事活动,当事人都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及保险法都对诚信原则作了规定。
鉴于保险合同关系的特殊性,法律对于当事人的诚信程度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民事活动,当事人若有违反,对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关系。
商法特征:1.兼容性(作为私法却兼有公法的性质;兼有任意法与强制法的性质)2.技术性(体现在其组织法与行为法上)3.盈利性(是保护正当营利的法律)4.国际性(商事关系有可能出现涉外因素,不再仅是国内法)商事登记概念:是指商主体或商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依照商事登记法规、商事登记法规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特别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由当事人将登记事项向营业所在地登记机关提出,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法律行为。
规则:1.申请2.审查3.核准发照4.公告登记公告:指将登记的有关事项,通过报道或其他途径让公众周知。
具有便于商事交易的进行、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便于保障商主体的合法权益等作用。
商号(商业名称):指商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即商主体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用以署名或让其代理人使用的其与他人进行商事交往的名称。
规则:商号真实原则1.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三个部分组成2.应当冠以商主体所在地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州)或者县(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3.某些商主体的名称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域的名称,主要包括:法律规定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字词的商主体;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商主体;外商投资的商主体4.商号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四段式:主体所在地行政区域的名称+主体的具体字号+依照国家的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主体航行或经营特点+主体的组织结构或责任形式商号权:指商主体依法享有的对商号的专有使用权,它包括专有权和使用权两个方面。
商行为:指商主体所从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有限责任公司:指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依法所组成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而对公司债务负责的公司形式。
由50个一下股东出资。
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低于3万,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张晨给锁定价额,需补足,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指由合于法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全部资本分为均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拥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财产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公司)设立方式:由2人以上200人一下为发起人,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1.发起设立(公司资本来自于公司的发起人,不可公开向社会募集股份)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20%其余分2年缴足,投资公司分5年。
2.募集设立(发起人只认购部分股份【不得少于35%】,其余通过公开向社会招募)注册资本为在实收股本总额,最低为500万股本抽回的情况: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公司设立的方式见上一段立法类型:1.自由主义 2.特许主义 3.核准主义 4.准则主义公司解散:指以消灭公司的法人资格为目的而终止公司的业务活动且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的行为。
只有在清算程序结束后,公司的法律人格才被消灭。
原因:1.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解散4.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5.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致股东利益受损严重,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解散效力:1.停止一切经营性活动,所有活动限于清算范围内2.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组织取代公司机关进行法律行为清算期间清偿债务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的能力权利能力:指公司所具有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指公司通过自身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侵权行为能力:必须是公司代表机关执行职务时所为的侵权行为且符合侵权行为一般构成要件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出资既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应担负的基本义务,也是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的前提条件。
1.出资方式:基本出资制(每一股东只能认缴一份出资,且每一份出资数额可以不同,但必须是基本出资数额的整倍数)2.出资类别:货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并可依法转让的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沿用】3.出资违约的法律后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应缴纳并负违约责任;不能出资或不能足额出资的,其他股东负补充缴纳的连带责任4.出资证明书:又称股单,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以公司名义发放给股东的出资凭证(区别于证券,不得流通;转让受限制)退资: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三十六条)退出公司可转让股权或者要求公司收购股权,但需满足法定情况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证券:证券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依票面所载内容,取得相关权益的凭证。
证券可以分为证据证券、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三大类。
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券、其他证券公司证券概念:又称资本证券或投资证券,是指公司为了筹措作为长期投资的资本而发行的证券分类:1.按是否可以进行流通,分为可流通的公司证券(一般包括股票和债券)和不可流通的公司证券(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向其股东发行的股单)2.按其受益是否预先确定,分为受益确定的公司证券(以公司债券为典型)和受益不确定的公司证券(普通股票)股票概念:是股份公司想其股东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特征:1.划一性(每股金额要求同一,便于计算股权股息和上市买卖)2.社会型(购买主体是任何不特定的社会公众)3.不可逆向性(股票一经发行,股东不能要求清退,公司不得回购)4.可流通性(可交易)股票上市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