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城县新区填沟造地工程项目征收林地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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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林天函[2013]180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林天函[2013]180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林天函〔2013〕180号)各有关市(州)林业局,厅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甘肃省实施方案(2011-2020)》,省林业厅制定了《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天保办。

甘肃省林业厅2013年4月16日甘肃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国家林业局印发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核查办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甘肃省实施方案(2011-2020)》,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印发的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所有天保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工程管理能力建设、制度建设等相关内容。

天保工程核查采取任务与资金同步检查的方法,确保天保工程各项任务完成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条根据国家对天保工程建设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和市(州)、县(市、区)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核查工作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对本级政府负责。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0〕4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0〕41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组织征地报批的,按新标准征收;在此之前已取得用地批复但尚未开展征地工作的,亦按新标准征收。

2017年2月19日印发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甘政发〔2017〕17号)废止。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为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综合征地实际情况,构成比例为4∶6,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

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问题发生。

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严格建设用地审批。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附件: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甘肃省人民政府2020年8月12日附件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市州县(市、区)区片编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元/公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元/亩)兰州市城关区Ⅰ5258100350540Ⅱ4267995284533Ⅲ3009915200661七里河区Ⅰ4201185Ⅱ3772290 251486 Ⅲ2248740 149916 Ⅳ1929000 128600 西固区Ⅰ4174755 278317 Ⅱ3299910 219994 Ⅲ3024975 201665 Ⅳ2129415 141961 Ⅴ1713960 114264 安宁区Ⅰ4170375 278025Ⅰ1232385 82159 Ⅱ1153980 76932 Ⅲ1085805 72387 Ⅳ852900 56860 Ⅴ346140 23076 榆中县Ⅰ1781322 118755 Ⅱ1482180 98812 Ⅲ898320 59888 Ⅳ509880 33992 Ⅴ19607 永登县Ⅰ1281330 85422 Ⅱ904068 60271 Ⅲ850356 56690 Ⅳ621504 41434 兰州市永登县Ⅴ546480 36432 Ⅵ442368 29491 皋兰县Ⅰ1125000 75000 Ⅱ840000 56000750000 50000 Ⅳ705000 47000 兰州新区兰州新区Ⅰ638496 42566 Ⅱ618048 41203 嘉峪关市嘉峪关市Ⅰ1251090 83406 Ⅱ1081305 72087 Ⅲ1013400 67560 酒泉市肃州区Ⅰ856500 57100763000 50867 Ⅲ700298 46687 Ⅳ602800 40187 敦煌市Ⅰ838669 55911 Ⅱ767020 51135 Ⅲ714953 47664 玉门市Ⅰ840283 56019 Ⅱ610875 40725 Ⅲ552025 36802 Ⅳ31810 肃北县Ⅰ679140 45276 Ⅱ165135 11009 Ⅲ29415 1961 金塔县Ⅰ513608 34241 Ⅱ489050 32603 Ⅲ443975 29598 瓜州县Ⅰ539852 35990 酒泉市瓜州县Ⅱ494530Ⅲ471802 31453 Ⅳ415733 27715 阿克塞县Ⅰ471393 31426 Ⅱ185397 12360 Ⅲ31606 2107张掖市甘州区Ⅰ1141770 76118 Ⅱ1047165 69811 Ⅲ770655 51377 Ⅳ679665Ⅴ514350 34290 山丹县Ⅰ622305 41487 Ⅱ571380 38092 Ⅲ498435 33229 Ⅳ423330 28222 高台县Ⅰ690000 46000 Ⅱ625000 41667 Ⅲ538006 35867 Ⅳ475546 31703临泽县Ⅰ816465 54431 Ⅱ709620 47308 Ⅲ662265 44151 Ⅳ629370 41958 民乐县Ⅰ405686 27046 Ⅱ388454 25897 Ⅲ375903 25060 肃南县Ⅰ478800 31920 Ⅱ392400 26160Ⅲ349440 23296 张掖市肃南县Ⅳ27000 1800 金昌市金川区Ⅰ960150 64010 Ⅱ947100 63140 Ⅲ825000 55000 Ⅳ757500 50500 永昌县Ⅰ677250 45150 Ⅱ621000 41400 Ⅲ562500 37500 武威市凉州区Ⅰ1399500 93300 Ⅱ690000 46000 Ⅲ585000 39000 Ⅳ510000 34000 Ⅴ444000 29600 民勤县Ⅰ873195 58213 Ⅱ570660 38044 Ⅲ424170 28278 古浪县899160 59944 Ⅱ433500 28900 Ⅲ318000 21200 天祝县Ⅰ1020000 68000 Ⅱ870000 58000 Ⅲ555000 37000 Ⅳ390000 26000 白银市白银区Ⅰ1885500 125700 Ⅱ1624500 108300840000 56000 Ⅳ592500 39500 平川区Ⅰ1189500 79300 Ⅱ880500 58700 白银市平川区Ⅲ720000 48000 Ⅳ562500 37500 Ⅴ375000 25000 靖远县Ⅰ1378500 91900 Ⅱ114000076000 Ⅲ769500 51300 Ⅳ679500 45300 Ⅴ568500 37900 会宁县Ⅰ612000 40800 Ⅱ540000 36000 Ⅲ414000 27600 Ⅳ352500 23500 景泰县Ⅰ597000 39800 Ⅱ568500 37900Ⅲ541200 36080 Ⅳ465000 31000 定西市安定区Ⅰ815000 54333 Ⅱ749900 49993 Ⅲ481275 32085 Ⅳ403800 26920 安定区Ⅴ343800 22920 Ⅵ303500 20233 通渭县I 627600Ⅱ508900 33926 Ⅲ359300 23953 陇西县Ⅰ870000 58000 Ⅱ765000 51000 Ⅲ615000 41000 Ⅳ480000 32000 定西市陇西县Ⅴ367500 24500 渭源县I 633300 42220 Ⅱ36250 Ⅲ331560 22104 临洮县Ⅰ876818 58455 Ⅱ734850 48990 Ⅲ499440 33296 Ⅳ426270 28418 漳县Ⅰ685350 45690 Ⅱ485160 32344 Ⅲ331395 22093 岷县Ⅰ49664 Ⅱ504165 33611 Ⅲ313275 20885 平凉市崆峒区Ⅰ1650542 110036 Ⅱ1350000 90000 Ⅲ759352 50623 Ⅳ456248 30417 华亭市Ⅰ773928 51595 Ⅱ653413 43561 Ⅲ547992 36533 Ⅳ456953 30464 庄浪县Ⅰ873687 58246 Ⅱ691479 46099 Ⅲ450000 30000 静宁县Ⅰ780240 52016 Ⅱ749385 49959 Ⅲ675810 45054 Ⅳ536040 35736 平凉市泾川县Ⅰ895500 59700 Ⅱ660000 44000 Ⅲ525250 35017 Ⅳ390000 26000 灵台县Ⅰ723942 48263 Ⅱ580963 38731 Ⅲ437404 29160 Ⅳ375909 25061 崇信县Ⅰ961287 64086 Ⅱ46664 Ⅲ427138 28476 Ⅳ279409 18627 庆阳市西峰区Ⅰ1656025 110402 Ⅱ1401425 93428 Ⅲ1222125 81475 Ⅳ1015634 67709 Ⅴ719844 47990 合水县Ⅰ808500 53900 Ⅱ46100 Ⅲ580500 38700 华池县Ⅰ800103 53340 Ⅱ600000 40000 Ⅲ480000 32000 环县Ⅰ739800 49320 Ⅱ600000 40000 Ⅲ480000 32000 宁县Ⅰ826401 55093 Ⅱ47169 Ⅲ523890 34926 庆阳市庆城县Ⅰ840890 56059 Ⅱ632402 42160 Ⅲ549540 36636 Ⅳ487650 32510 镇原县Ⅰ800804 53387 Ⅱ564284 37619 Ⅲ480000 32000 正宁县866820 57788 Ⅱ657053 43804 Ⅲ496166 33078 天水市秦州区Ⅰ1726305 115087 Ⅱ1350015 90001 Ⅲ942195 62813 Ⅳ752460 50164 Ⅴ498975 33265 麦积区Ⅰ1243605 829071088130 72542 Ⅲ983655 65577 Ⅳ712515 47501 Ⅴ559455 37297 秦安县Ⅰ1032240 68816 Ⅱ703275 46885 Ⅲ495975 33065 甘谷县Ⅰ1338990 89266 Ⅱ1122405 74827 Ⅲ774780 51652 Ⅳ451290 30086 武山县Ⅰ1120680 74712 Ⅱ997200 66480 天水市武山县Ⅲ729945 48663 Ⅳ443100 29540 清水县Ⅰ662655 44177 Ⅱ493230 32882 Ⅲ439005 29267Ⅳ384615 25641 张家川县Ⅰ870360 58024 Ⅱ602070 40138 Ⅲ442515 29501 Ⅳ303570 20238 陇南市陇南市武都区Ⅰ2274450 151630 Ⅱ2075100 138340 Ⅲ1500000 100000 Ⅳ95745063830 Ⅴ531900 35460 Ⅵ277500 18500 成县Ⅰ1354200 90280 Ⅱ925050 61670 Ⅲ673350 44890 Ⅳ493650 32910 徽县Ⅰ1367700 91180 Ⅱ941700 62780 Ⅲ628050 41870Ⅳ486000 32400 Ⅴ322200 21480 康县Ⅰ678450 45230 Ⅱ515400 34360 Ⅲ368550 24570 Ⅳ214650 14310 两当县Ⅰ823800 54920 Ⅱ502800 33520 Ⅲ384900 25660 Ⅳ14050 文县Ⅰ1567350 104490 Ⅱ878400 58560 Ⅲ555750 37050 Ⅳ275700 18380 宕昌县Ⅰ845325 56355 Ⅱ544320 36288 Ⅲ391950 26130 Ⅳ237150 15810 礼县Ⅰ82160 Ⅱ755850 50390 Ⅲ481200 32080 Ⅳ406500 27100 Ⅴ241650 16110 西和县Ⅰ973425 64895 Ⅱ712500 47500 Ⅲ501000 33400 Ⅳ445200 29680 临夏州临夏州临夏市1502115 100141 Ⅱ1274775 84985 Ⅲ1020600 68040 临夏县Ⅰ986895 65793 Ⅱ756540 50436 Ⅲ639675 42645 康乐县Ⅰ825165 55011 Ⅱ555705 37047 康乐县Ⅲ456420 30428287370 19158 永靖县Ⅰ1030772 68718 Ⅱ632472 42165 Ⅲ455380 30359 广河县Ⅰ950745 63383 Ⅱ748995 49933 Ⅲ562605 37507 和政县Ⅰ814215 54281 Ⅱ620475 4136552240534827东乡族自治县Ⅰ84354056236Ⅱ67824045216Ⅲ55330536887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Ⅰ65851543901Ⅱ55696537131Ⅲ46860031240甘南州甘南州合作市Ⅰ40946627298Ⅱ19848 Ⅲ254989 16999 Ⅳ230444 15363 Ⅴ167265 11151 夏河县Ⅰ417360 27824 Ⅱ379654 25310 Ⅲ334178 22279 Ⅳ256350 17090 Ⅴ158775 10585 临潭县Ⅰ362728Ⅱ349148 23277 临潭县Ⅲ335508 22367 Ⅳ315924 21062 Ⅴ158603 10574 卓尼县Ⅰ362126 24142 Ⅱ355950 23730 Ⅲ295205 19680 Ⅳ214815 14321 Ⅴ157680 10512Ⅰ644650 42977 Ⅱ602930 40195 Ⅲ586383 39092 Ⅳ448410 29894 Ⅴ318150 21210 碌曲县Ⅰ299850 19990 Ⅱ299715 19981 Ⅲ149430 9962 玛曲县Ⅰ195090 13006Ⅱ1419009460Ⅲ1301108674迭部县Ⅰ42163528109Ⅱ38191525461Ⅲ33874522583Ⅳ1494909966其他:区片综合地价应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分配比例占40%,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占60%。

(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04-15 11:27:15 来源:中国林业网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第35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2月15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2015年3月31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

包括:(一)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

(二)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建设项目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第四条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

(二)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三)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造林项目验收意见书

造林项目验收意见书
人工造林设计面积****万亩,划分为***个作业区***个小班,地点位于*********,栽植树种为侧柏。
封山育林设计面积***万亩,划分为***个封育区***个小班,地点位于******。设计标牌****块,机械围栏****米,补植********亩,补植树种为侧柏。
通过实地检查,***年***公益林建设能够按照作业设计全面实施到位,人工造林作业到边到界,整地规格高,苗木采用***年优质合格苗,栽植规范,平均成活率达***%以上;封山育林封育碑牌、机械围栏等封禁设施完备,与设计方案一致,封育效果明显。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地块立地条件差,土壤瘠薄,造林难;二是少数地块缺苗,成活率不高,今年秋冬季需要补植;三是个别小班存在放牧损坏幼苗现象。建议实施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提高,巩固造林成果,确保营造林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检查组商议一致认为***年公益林建设验收档次为合格,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县***年***公益林建设项目
验 收 意 见 书
项目名称:***县***年***工程公益林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承担单位:*******
验收形式:*********
验收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名称
***县***年***工程公益林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承担单位
***县***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主要技术文件目录及来源
1.***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
3.*******《*******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4.《****造林技术标准》、《造林作业设计办法》;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国家林业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国家林业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第35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2月15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2015年3月31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

包括:(一)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

(二)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建设项目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第四条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

(二)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三)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国道215线敦煌市区过境段工程征收林地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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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审核意见
【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
【发文字号】甘林资函[2012]365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2.06.12
【实施日期】2012.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国道215线敦煌市区过境段工程征收林地的审核意见
(甘林资函〔2012〕365号)
敦煌市交通运输局:
酒泉市林业局《关于国道215线敦煌市区过境段工程项目申请征占用林地的初审报告》(酒市林字〔2012〕116号)及你单位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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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甘林资函[2013]288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甘林资函[2013]288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甘林资函〔2013〕288号)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占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7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环境和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对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占用林地的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林地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中,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中明确的“不得在林地、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已经规划的林地上进行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要求,抓紧开展违法占用林地的清理工作,坚决制止借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为由,破坏森林资源、侵占林地的行为。

依法查处低丘缓坡沟壑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中违法占用林地案件。

要坚守林地红线不动摇,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一张图”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禁止任何部门将林地调整为非林地或转为建设用地,从源头上坚决防止林地流失,遏制违法占用林地问题的发生。

甘肃省征占用林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探讨

甘肃省征占用林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探讨

2 .8 h 灌木林地 20 6 02 万 m , 1.6万 h 未成林造林 m, 地 1. 5万 h 苗 圃地 0 5 37 m, . 1万 h 宜 林 地 m, 3 83 万 h 2 .2 m 。在甘肃省第 5次森林资源清查期 ,
全省林地被改变用途或征 占用转变为非林业用地面 积达 2 .9万 h 林地流失的主要原 因之一 , 15 m,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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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卷第 4 1 期
2O 06年 1 2月
. 林 甘肃 业科技
Jun lo nu F rm y S in ̄ a d T c n lg o r A fGa s oe eo e n e h oo y
V L3 . o 1 No 4 De . 0 6 c2 o
林地管理是对勘察、 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 征用 、 占用或临时占用林地及林地经营单位在其 经 营管理的林地范 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建设服务
的设施使用林地的管理。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
13 征 占用林地 管理情 况 .
19 年颁发的《 98 森林 法》 第十八条规定 : 进行 “ 勘察 、 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 , 应当不 占或少 占林
表 1 甘肃省审核 审批征 占用林地项 目数量和面 积
2 征 占用林地管理中存在 的问题 2 1 对征 占用林地 管理在认识上存在误 区 .
法侵占, 森林资源惨遭破坏 。有些地方 国土主管部 门在上报重点项 目征 占用土地地类 时, 自将林地 擅
作为其他地类上报 , 造成林地被未批先 占, 补偿费用
林业用地面积 827 万 h 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0 .2 m, 1.5 7 8%。其 中 : 林 地 2 9 2 有 2 . 0万 h 疏 林 地 m,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收、征用林地审核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征收、征用林地审核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丛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发布,依照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丛林法〉的决定》修正,2020年8月27日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份法律的决定》修订,自2020年8月27日起实施)第十八条第一款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需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治理的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丛林植被恢复费……2.《中华人民共和国丛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2016年2月6日修改,自2016年2月6日起实施)第十六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工程,需要占用或征收、征用林地的,必需遵守以下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丛林植被恢复费,领取利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用地单位凭利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占用或征收、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二)占用或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征收、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占用或征收、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四、行政审批条件依照2021年3月31日发布,202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利用林地审核审批治理方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治理的规定:(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利用Ⅰ级爱惜林地。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申报省级林木良种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林造函字[2009]221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申报省级林木良种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林造函字[2009]221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申报省级林木良种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申报省级林木良种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林造函字[2009]221号)各市(州)林业(农林)局、白龙江林管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为了加强现有林木良种基地的管理,满足全省林业建设对林木良种的需求,充分发挥我省林木良种基地的作用,根据国家林业局对林木良种基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省厅决定在国家林业局已经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的基础上,从现有林木良种基地中选定一批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对我省林木良种基地实行分级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树种:主要用材林树种、主要经济林树种、主要防护林树种及珍稀树种。

2、技术规范:基地严格按照良种基地的技术规范和程序建设,具有良好的科技支撑,基地一直在进行选育、子代测定、遗传改良等方面的工作,与科研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3、工作基础:基地收集保存了比较丰富的育种资源,积累了一批很好的材料(优树收集、试验林、示范林等),材料档案保存完整;基地人员配备合理。

4、基地布局与发展潜力:地理位置和树种布局合理;市场对基地生产的种子有长期的或潜在的需求。

5、基地规模:基地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在将来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二、工作安排1、报送候选基地(2009年 8月):各市州报送符合条件的候选基地1--2个,每个候选基地报送一份详细说明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基地基本情况(树种、规模、建设时间、地理位置、人员情况、投资情况、生产情况、收入支出、成果与获奖情况等)、建设技术路线与开展科研情况、工作基础、基地布局与发展潜力以及与科技支撑单位合作情况等,并提交基地照片(包括林相、结果母树、优良单株等,照片规格6吋)及照片说明,同时填写候选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基本情况表(附件)。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城县新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征收林地的审核意见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城县新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征收林地的审核意见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城县新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
项目征收林地的审核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林业厅
•【公布日期】2013.08.02
•【字号】甘林资函[2013]416号
•【施行日期】2013.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城县新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征
收林地的审核意见
(甘林资函〔2013〕416号)
庆城县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庆阳市林业局《关于庆城县新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请示》(庆林资字〔2013〕34号)及你单位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及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审核如下:
一、同意庆城县新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征收庆城县集体防护林林地
5.2994公顷。

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需要采伐被征收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依法足额向被征收林地的经营者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等费用。

四、你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和破坏植
被,严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五、庆阳市林业局及庆城县林业局负责对该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甘肃省林业厅
2013年8月2日。

2024年建设项目需征占用林地定额计划(二篇)

2024年建设项目需征占用林地定额计划(二篇)

2024年建设项目需征占用林地定额计划一、高度重视“____”期间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是落实《森林法》“不占或者少占林地”法律规定的重要举措,对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之间的关系、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效益等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编制范围和编制单位1、编制范围。

“____”期间在我区境内进行勘察、开采矿藏和各类建设项目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纳入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范围,临时占用林地的项目不纳入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范围。

2、编制单位。

永久或长期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要以完整项目为单位,填写附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的各项内容要具体明确,并要着重明确填写预计用地规模和预计使用林地规模。

三、收集各类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相关各单位务必要收集各类建设项目在本部门立项或备案的文件、规划,如没有项目立项或备案文件、规划,请出具该项目确需在“____”期间建设的有关证明文件,以完整项目为单位向区林业局提供立项或规划文件复印件一份。

四、几点要求1、各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和附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要报送电子版。

2、文字材料和附表务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报送区林业局资源林政科,过期未送达或遗漏送达项目,影响到“____”期间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未纳入使用林地定额编制规划且项目正常报批规划手续受到拖延的,由项目立项或备案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3、项目立项或备案单位要立足地区经济发展,先期介入,摸清各类建设项目的预安排情况,对各类建设项目的上马要有预见性和长远考虑,给五年内的规划发展项目留足发展空间,要把所有使用林地的预安排和规划发展项目全部纳“____”规划,认真、负责任的做好“____”规划编制工作。

2024年建设项目需征占用林地定额计划(二)2024年,我国在建设项目中需要征用林地的定额计划。

这一计划是为了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并确保林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填沟造地占用林地协议书

填沟造地占用林地协议书

填沟造地占用林地协议书甲方(林地所有者):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填沟造地实施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林地使用权,乙方因填沟造地需要占用甲方的林地,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填沟造地占用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林地占用范围及面积1.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具体位置)的林地,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用于乙方填沟造地工程。

1.2 占用林地的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双方现场勘测并确认的坐标点为准。

第二条占用林地的用途2.1 乙方占用林地仅用于填沟造地工程,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第三条占用林地的期限3.1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填沟造地工程完工之日止。

第四条补偿及支付方式4.1 乙方同意按照(具体金额)元/平方米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林地占用补偿费。

4.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具体时间)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费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五条林地恢复5.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负责将占用的林地恢复至占用前的状态,或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恢复。

5.2 若乙方无法恢复林地,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支付相应的林地恢复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补偿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补偿费的(具体比例)%。

6.2 如乙方未按约定恢复林地或支付林地恢复费用,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林地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比例)%。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生效9.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城县新区石油物资转运站建设项目征收林地的审核意见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城县新区石油物资转运站建设项目征收林地的审核意见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城县新区石油物资转运站建设项目征收
林地的审核意见
【法规类别】石油勘探开采财会税费
【发文字号】甘林资函[2013]418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3.08.02
【实施日期】2013.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城县新区石油物资转运站建设项目征收林地的审核意见
(甘林资函〔2013〕418号)
庆城县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庆阳市林业局《关于庆城县新区石油物资转运站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请示》(庆林资字〔2013〕32号)及你单位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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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三北四期工程营造林实绩核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三北四期工程营造林实绩核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三北四期工程营造林实绩核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09.05.12•【字号】甘林造函字[2009]153号•【施行日期】2009.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三北四期工程营造林实绩核查工作的通知(甘林造函字〔2009〕153号)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为巩固和提高全省三北四期工程建设质量,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建设取得实效,省厅决定对2008年三北四期工程营造林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分市、县级自查和省级核查两个阶段进行。

省级核查工作在县、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完成自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完成审查,以市为单位向省厅提交各县(区)自查报告的基础上进行。

二、市、县级自查结果及自查报告务必于5月30日前上报省厅,并抄送省三北局。

6月15日前省厅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省级核查。

各县(区)的作业设计如需变更应在省级核查前按照有关审批程序报批。

三、检查验收的依据是《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转下2008年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08]750号)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转下2008年防护林工程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08]1238号);上报省三北局备案的2008年三北四期工程县(区)级作业设计;各市(州)上报的各县(区)自查报告及2008年各县(区)林业生态工程管理图。

执行的技术标准为《甘肃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普查方案》(甘林字[2002]115号)。

四、各县(市、区)要严格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图》有关要求绘制生态工程管理图,本年度各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要集中在一张生态工程管理图中标绘,并明确勾画出属于三北工程建设的地块、林班和小班,避免生态工程管理图标绘不清、使用多套管理图等现象。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甘林造函字[2007]51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甘林造函字[2007]51号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甘林造函字〔2007〕51号)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有关单位:春回大地,万物复苏,2007年春季造林绿化季节即将到来。

各地、各单位要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林业的总体目标,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周密安排,精心准备,切实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去冬今春“暖冬”、“旱冬”对林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各地、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克服土壤墒情较差等因素,抢抓春季造林有利时机,抓紧开展造林整地、苗木准备和造林机具检修等工作,解决好组织协调、任务安排、资金筹措、劳力调配等问题。

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提前做好今春造林以及历年补植补造作业设计与审核审批工作,切实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坚决杜绝边施工边设计、先施工后设计的现象。

要针对目前气候变暖和雨雪较少等异常气候,提前做好抗旱准备工作,确保春季造林工作顺利进行。

二、稳步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继续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面推进退耕还林、三北四期、天然林保护等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以及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工作。

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突出规模,抓好千亩、万亩造林绿化工程,谋求整体效益,并积极开展绿色通道、林业生态小康村镇建设和“绿我家乡、美我家园”活动。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8.其他:
填表说明:
1.一项工程征占用林地,用地单位应一次性提出用地申请,不得化整为零;
2.本表1、2页由用地单位,3页以后由林业部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
使用林地现状统计表及森林植被恢复费计算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株、元/平方米、元
无林地
其他
4
2
备注:
注:表中有蓄积的填写蓄积,否则填写株数8ooiutn
使用林地申请表

县(市、区)
用地单位(盖章):
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福建省林业厅印制
项目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
项目批准
文件名称
项目批准文号
使用期限
使用土地面积
(公顷)
其中:林地面积(公顷)
林地所有者
林木所有者
森林植被恢
复费(万元)
汇款时间
注:用地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请在所提交的材料前打钩):
1.项目征占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2.标有四至范围的地形图复印件;
3.异地恢复木植被的措施;
4.占用征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的,由县林业局提出“占一补一”的调整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签订新的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书;
5.其他:
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在本级意见栏中签署明确的意见,负责人签章后,加盖林地管理专用章。
火烧迹地
4
2
采伐迹地
4
2
宜林地
4
2
合计
未成林造林地
8
4
灌木林地
6
3
疏林地
6
3
苗圃地
12
6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占用XX自然保护区林地的请示 (2)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占用XX自然保护区林地的请示 (2)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占用XX自然保护区林地的请示日期:[请填写日期] 发起部门:[请填写部门名称]1. 背景和目的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维护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然而,近期在XX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存在一项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占用部分自然保护区林地。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低,特向上级部门提交该项目占用林地的请示。

2. 项目概述2.1 项目名称[请填写项目名称]2.2 项目背景[请填写项目背景]2.3 项目规模[请填写项目规模]2.4 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区林地的理由[请填写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区林地的理由]3. 占用林地的影响3.1 生态环境影响评估[请填写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的内容]3.2 社会影响[请填写社会影响的内容]4. 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4.1 风险控制措施[请填写风险控制措施的内容]4.2 环境保护措施[请填写环境保护措施的内容]5. 请求支持和决策为了确保该项目在占用林地的过程中能够减少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的不良影响,特向上级部门请求以下支持和决策:5.1 技术支持[请填写需要的技术支持]5.2 环境保护政策支持[请填写需要的环境保护政策支持]5.3 决策和审批[请填写需要的决策和审批]6. 结论为了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推动可持续发展,该工程建设项目占用XX自然保护区林地的请示报告特此提交。

我们将积极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环境友好性。

同时,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技术支持、环境保护政策支持以及必要的决策和审批,以便项目可以顺利进行。

欢迎上级部门给予审议和指导!附件列表•[请填写附件名称及数量]请上级部门领导、专家和相关人员对该请示报告进行审核和批示!。

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指引

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指引

b、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 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 c、在实际操作中
各地区可能有优惠措施,通过争取能降低缴纳标准。 d、植被恢复费 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收取。 e、费用缴纳时间在征占林地申请经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领取使 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前。
2. 小型建设项目,要有选址和用地规模的批准文件。 3. 勘查、开采矿藏项目,要有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 4. 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要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5.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 地 的,要有县级以上林业(森工)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包括: (一)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
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交通广场
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二)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
(三)其他证明材料。 1. 占用征用保护区范围内林地的,要提交有关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证 明 材料。其中,占用征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要提交国务院 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占用征用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 要提交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2. 西部地区除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长远发展、对国家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或 有 特殊规定的项目外,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国内银行贷款投资于国家非限制类产业的项目, 需要政府平衡建设、经营条件的,要有项目建议书批复和符合本条对项目规定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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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城县新区填沟造地工程项目征收林地的
审核意见
【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
【发文字号】甘林资函[2012]459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12.08.08
【实施日期】2012.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城县新区填沟造地工程项目征收林地的审核意见
(甘林资函〔2012〕459号)
庆城县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庆阳市林业局《关于庆城县填沟造地工程征占用林地的请示》(庆林资字〔2012〕46号)及你单位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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