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计划7篇
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计划7篇
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和省校外活动中心联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育人作用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育人功能、职责,秉承“公益办中心,服务青少年”为宗旨,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兴趣培养等途径,使学生在研究和实践中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能力、愉悦身心,让广大青少年在成长中得到快乐,在快乐中健康成长。为我县青少年校外教育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思路
正确引导青少年的自主空间,丰富青少年的课外生活,让每一位孩子丰富情感体验,凸显个性特长,为未来的工作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快中心建设步伐,配备各功能室,让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真正成为我县青少年个性发展的伊甸园,创新的天地,心灵徜洋的海洋。以活动带动培训,以活动带动中心,以活动树立形象。
三、主要工作设想
1、做好宣传,起好步。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一是借办特长班做宣传;二是与学校联合,深入课堂,在校设点,在班级内发动;三是发放宣传单、册,介绍中心;四是县电视台制作专题介绍中心;五是到学校选拔艺术团团员等活动。让青少年了解,让家长了解,让社会了解。
2、努力强化基础,积极创新环境。争取资金,完善活动中心的内部设施,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县局的支持,充分利用国家项目资金,围绕活动育人的功能,完善场地建设,装备功能教室,创造良好环境,提升服务功能,为活动中心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3、建设学习型组织,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树立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就是学习的理念,通过学习提高道德修养、业务水平,积极争取省地县外出学习培训指标。全力打造一支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计划(最新)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计划
为了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校外教育的需求,充分发挥校外教育应有的功能,全面提升我旗青少年的综合素质,结合我旗青少年校外教育的现状,制定20xx 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组建各种社团组织,优化活动内容和形式,坚持“提速与提质”并行,全力打造具有公益性、科技特色的优质校外教育,构建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校外教育环境。
二、工作思路
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主体,面向2万多名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含农村)提供校外教育服务,主要开展青少年综合实践活动、青少年科学教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三项工作,立足二处场所三个功能,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事业化体制产业化经营的模式,提高场地、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效益。
(一)切实把公益性、科学性原则落到实处,加强活动中心二处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学教育投入,营造优美的。校外教育环境;
(二)加强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职责主体,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提升校外教育服务水平,体现校外教育的趣味性、实践性、开放性、创新性特征,寓教于乐,把校外教育真正办成青少年、儿童社会实践的乐园、培养艺术特长的殿堂,实施科学教育的主阵地;
(四)提升校外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创新教师队伍的聘用、管理和薪酬
方案,提高教师队伍的服务能力;
(五)加强与文明办、妇联、科协、社区等合作,开展好各类青少年主题活动和比赛;加强与法院、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建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积极争取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科学教育基地项目建设,继续加强与自治区科协、中国科学院的青少年科学教育的合作;
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公布日期】2006.05.16
•【文号】中青发[2006]30号
•【施行日期】2006.05.16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青发[2006]30号2006年5月16日)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未成年人成长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重视和关怀,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团组织和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营地等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发挥青少年活动场所在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有关通知如
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
各级团组织和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要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提高社会教育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抓紧制定工作规划,积极推动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把《意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团属媒体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意见》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总结推广一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经验做法,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与发展方向探究
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与发展方向探究
作者:付仲东
来源:《求知导刊》2021年第01期
摘要:目前,我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没有一定的规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建设填补了校外教育机构的空白,但是县级地区从事校外教育活动的场所较少。如何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进行建设和管理,文章作者将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和其他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进行讨论。
关键词: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校外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24X(2021)01-0011-0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这些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做出了规定。本文主要对县级地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探究。
一、抓好校外教育场地建设
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旨在引导和示范全县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教育直接代表校外教育水平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在建设校外活动中心的基础上加强师资力量建设,让青少年活动中心逐步成为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领导力量。我们不但要加强教师培训,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还要完善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教学设施建设。在校外教育中,教师是直接参与者,所以教学质量的好坏和教师素质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可以说,教师整体素质的高低决定了青少年素质教育的成败。因此,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不断加强教师培训,在校外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这也是提高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必要前提。严格把控教师素质,确保校外教育质量,其目的是开展有意义的非正规教育活动。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必须遵守适用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强调公众利益,并努力丰富和振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意识形态和道德观念。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
理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及有关部门)、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重要性
社区是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落脚点,社区的环境对未成年人生活习惯的养成和道德情操的培养,乃至个人品质、思想抱负、社会责任感的形成,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是基础。目前,社区内拥有的各种小型文化、教育、体育设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不少喜闻乐见的服务,但还远不适应当前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是社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有效平台和载体。作为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负责城市社区建设的民政部门,在加强社区未成年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负有重要的责任。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的高度,从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各地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规划为龙头,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切实把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积极支持的原则,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力争在三至五年时间内,使全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有较大的改观,使管理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校外教育工作计划
校外教育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是重要的社会大课堂,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以下是范文。
1
一、指导思想
以《广州市校外教育科工作计划》及《 20***年广州市中小学德育及关心下一代工作计划要点》为指导,以开辟学生视野、丰富学生生活、培养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素质为目标,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原则,整合校外教育资源,丰富校外教育内容,拓展校外教育途径,创新校外教育形式,创设良好育人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重点工作
1、抓好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一是办好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利用现有活动中心场所,整合各基层学校资源,延伸服务辐射范围,扩大中心服务规模,组织现场学习观摩,使活动中心切实为全市中小学生服务。同时按照《市校外活动场所评估细则》做好年度迎检工作,争创市级优秀中心。二是做好乡镇少年宫试点工作。按照市文明办要求,选择一个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学校,依托学校及社区资源。
多方筹措器材设备,创办乡镇少年宫,双休日免费开放,为学生提供课余活动场所。
2、培养专兼职辅导员队伍。一是加强校内辅导员队伍建设。各校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的科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辅导员队伍,建全信息档案,定期组织参加学习培训交流活动。二是建立一支校外辅导员队伍。把一些品德好、有特长和奉献精神的社会专业人士、“五老”人员及法制工作者、社区乡镇领导等,选聘为校外教育辅导员,为校外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师资条件。
3、积极开展校外教育活动。一是积极参加之级号召及举办的“小牛顿”杯科技制作竞赛”、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绿色学校”创建、“妙笔杯《书本外的世界》征文”、“阳光少年热爱党征文”、“优秀童谣征集”、“童心向党歌咏”、“爱家庭、爱校园、爱蛟河”及“我们的节日”等活动。二是结合学校、社区实际,协调相关部门,自行设计、组织开展好“禁止网吧容留未成年人”、军训及综合实践等活动,并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关于加快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精心整理]
关于加快建设我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建议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了公共财政在改善民生问题上的重要作用,加大了民生投入,努力办成了一批群众关切的实事。但是,随着县城经济社会的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现状与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宁县县城处于全县中心地带,人口密集,目前,在县城居住生活的在校中小学生近1万人,可是,至今我县还没有一处青少年活动场所。多年来,青少年校外活动空间有限,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场所短缺,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不衔接的现象非常突出。据初略统计,中小学生每年在校时间190多天,而假期、周末在家中的时间有160多天。尤其是在寒暑假,闲暇时间学生无处可去的问题显得十分突出,这种状况不能满足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求。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规定,‚……‘十一五’期间要实现每个城区、县(市)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改造资金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的文件要求。为
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将加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建设项目列为今后几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要让学生不仅仅是在学校学好文化课,更要创造条件做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有效对接,让学生学会适应社会、适应自然,把青年一代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二是先期可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措施尽快把青少年活动场所建立起来。比如:可以相邻的几个社区联合起来建设一个活动中心;可以与社区所在的机关单位合作共建,可以和团委、妇联、工会等社团共谋计策,积极利用机关单位的力量和空闲场所;可以组建相应的志愿者队伍,如退休老教师、退休老干部到活动中心当指导员,开展辅导活动。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实施方案
xxx教育局关于印发《xxx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活动
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活动开展活动开展活动开展学校、县直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树立育人意识,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使广大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能力,健康快乐成长。现将《xxx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活动开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Xxx
xxx年xxx月xxx日
xxx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活动开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中办发〔2000〕13号文件精神的通知》(云办发〔2001〕15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
意见》(云发〔2004〕23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活动开展的重要作用。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把未成年人公益性工作落到实处,使广大青少年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能力,快乐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新型人才。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6年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总的要求.
1.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是与学校教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平台,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养成行为习惯、提高科学素质、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建设,规范管理,突出服务,扎实工作,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大中城市及部分县区的校外活动场所网络。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
场所积极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服务方式,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技术普及、文艺体育培训、劳动技能锻炼等教育实践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广大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活动场所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一些活动场所侧重于经营性创收,偏重于培养特专长学生,未能充分体现公益性原则和面向广大未成年人的服务宗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衔接不紧密;管理体制不顺,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内部运行缺乏活力,发展后劲不足,等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功能的发挥,影响了校外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和
评估标准的通知
正文:
----------------------------------------------------------------------------------------------------------------------------------------------------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行,更好地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在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推动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了《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试行)》和《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德育处和省财政厅综合处。
联系人:省教育厅德育处肖二贤,电话:************;省财政厅综合处孙小英,电话:************。
附件:1.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试行)
2.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标准(试行)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12年10月24日
附件1
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行,更好地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在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推动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方案》)。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2.10.24
•【字号】
•【施行日期】2012.10.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
所评估方案和评估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行,更好地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在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推动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了《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试行)》和《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德育处和省财政厅综合处。
联系人:省教育厅德育处肖二贤,电话:************;省财政厅综合处孙小英,电话:************。
附件:1.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试行)
2.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标准(试行)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12年10月24日附件1
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运行,更好地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在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推动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方案》)。
市儿童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市儿童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对
策
儿童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是校外教育的主要阵地,在对儿童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校外教育活动轻松的环境、和谐的氛围、多元的激励措施,适应了儿童少年成长的需要,为他们提供了实践和展示个性的机会和舞台,引导他们不断发现自己的特长并加以发挥,激发并稳定兴趣爱好,成为继续学习进步的不竭动力。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儿童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整体情况,更好地发挥儿童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育人作用,全面推动我市儿童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市妇联对全市儿童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通过发放调查表、层层摸查,对我市的儿童少年活动阵地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我市儿童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概况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建办儿童校外活动场所,为全市儿童少年提供了很好的校外活动阵地。主要有:
**市图书馆。2002年,市委市政府拨巨资在石梅广场建了一个占地9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设计藏书容量80万册,阅览座席800个。该图书馆分为成人图书借阅处和少儿图书借阅处,许多中小学生都办了借书证,前去阅览,同时也开展少儿艺术培训。各中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均可向学生开放,程度有所不同,教育局要求各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向学生免费开放,各学校均有落实。这些都是儿童少年校外活动
的有利补充。
**市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是儿童少年校外教育的主要场所,1999年10月建成,占地面积1850m2,建筑面积4800m2,拥有各类大小教室和少儿剧场。现有专兼职教师60多名,其中5名高级职称,11名中级职称。开设美术、书法、器乐、舞蹈、棋艺、跆拳道、武术、文学读写、英语等专业,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各类艺术比赛、知识竞赛、专业展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精神,充分发挥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
1、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务的青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是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由各类社会力量兴办的、经省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认定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校外活动的场所也是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是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平台,是丰富未成年人的闲暇生活、促进学习交流的重要场所,在培养未成年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和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3、“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取得了较大发展,形成了一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类场所统筹发展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综合网络,并在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方面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广大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活动场所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经费投入不足,设施设备落后;校外教育活动与学校教育衔接不够;师资力量薄弱,人才结构不合理;部分场所内部运行缺乏活力,发展后劲不足,等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功能的发挥,影响了校外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加强中小学实践基地建设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
加强中小学实践基地建设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
作者:刘彦平
来源:《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08年第01期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建议》(中办发[2006]4号)的文件精神,需要充分认识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重要性,以进一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扎实、有效地推进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发展。要把教育实践基地真正建设成为陶冶学生情操,磨练学生意志,增长学生才干,培养学生素质的场所。
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是公益性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是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提高学生能力的重要阵地。按照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高洪副司长于今年11月28号在浙江省奉化市召开的“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现场会”所重申的“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通过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树立理想信念、养成良好习惯、提高科学素质、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创新精神和增强实践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这项工作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肩负着教育培养下一代的重要任务。
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是与学校教育相互联系的,是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探索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新型载体;是集教育性、实践性、开放性、创新性、科研性于一体的特殊教育资源;是凝聚学生体验生活、感悟文化、开阔视野、培育意志、提高素质,沟通理论教学与客观实际的重要平台。使学生通过对生活环境和劳动环境的体验,增强热爱劳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磨砺吃苦耐劳的精神,锤炼坚韧的品性和坚强的意志;通过与人、事、物的接触,体验劳动的价值与社会的意义,逐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他人、尊重社会、融入社会、奉献社会的良好品德;通过了解社会现实,激发忧患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时代使命感,把美好的愿望与情感转化为高尚的行为。通过实际体验,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劳动素质、科技素质、艺术素质,增强环保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强化学习与创新能力、合作与社会交往能力等。同时也让学生体验到科学技术在凝结过程中所融入的丰富的文化信息和人文特征。因此在实践基地的建设中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实践机会,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以普及推广、兴趣培养、体验实践、参与性强为原则,注重对学生动手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符合新时期党和国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是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2000.07.03
•【文号】
•【施行日期】2000.07.03
•【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建设
正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000年七月三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就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发出通知。全文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关于“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号召下,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方面,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无论在数量上、布局上、规模上,都难以满足2.4亿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为了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原有少儿活动场所严禁移作它用。同时各级政府还要尽可能设法多建设一些健康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和设施”等批示的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
(一)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近期要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凡挤占、出租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腾退;凡挪用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要立即予以改正。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需进行维修和更新设施的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优先给予经费支持,重点保障。
校外活动实施方案范本(5篇)
校外活动实施方案范本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教育理论、____以及《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精神为指针,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综合课程为突破口,继续扎实地开展校外活动,进一步挖掘校内外一切课程资源,从而让教师在学习、改革、反思的氛围中提高教学水平、学生在自主选择、自主探索、主动和谐发展的道路上迈开步伐。
二、工作构想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的领导各校教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以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村小校长要高度重视,建立和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
为了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校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校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以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建设规划和管理措施,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
1.严格按照《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管理规程》等有关政策规定,指导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健康运行。
2.建立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评估制度,制定《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标准》。
3.强化管理,围绕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水平、社会适应能力、科技素养、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精心打造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阵地的“品牌”,用健康高雅的活动丰富青少年的校外生活。
三、主要活动安排
1、派出所有关同志作法制讲座;
2、到敬老院义务劳动;
3、镇卫生院有关同志作卫生健康知识讲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
理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
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充分发挥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总的要求
1.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是与学校教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平台,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养成行为习惯、提高科学素质、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建设,规范管理,突出服务,扎实工作,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大中城市及部分县区的校外活动场所网络。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积极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服务方式,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技术普及、文艺体育培训、劳动技能锻炼等教育实践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广大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活动场所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一些活动场所侧重于经营性创收,偏重于培养特专长学生,未能充分体现公益性原则和面向广大未成年人的服务宗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衔接不紧密;管理体制不顺,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内部运行缺乏活力,发展后劲不足,等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功能的发挥,影响了校外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关系到造福亿万青少年、教育培养下一代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调整发展思路,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努力开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明确定位、完善功能,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健全机制、改善服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校外活动场所网络,使广大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能力,愉悦身心,健康成长。
二、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质
6.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务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
7.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面向广大未成年人,使他们充分享有校外活动场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要坚持以普及性活动为主,力求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其中,满足未成年人多种多样的兴趣爱好。要坚持常年开放,节假日的开放时间要适当延长,增强接待能力,提高场所利用率,为未成年人更好地参加校外活动创造条件。
8.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要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能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全部免费。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收费项目必须经当地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准。
9.制定《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公益性评估标准》,从服务对象、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服务质量、经费使用等方面设置相应指标,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财政支持的依据。对违背公益性原则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不再享受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教育服务功能
10.各类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根据自身类型和规模,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明确功能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满足未成年人多样化的校外活动需求。
11.大中城市的中心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人才培养、服务指导的功能。要利用基础设施好、师资力量强的优势,在项目设计、活动组织、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基层校外活动场所提供示范;要在积极开展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要在加强自身发展的同时,发挥好领头作用,为基层校外活动场所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
12.城区和县(市)的青少年宫、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要充分发挥普及推广、兴趣培养、体验实践的功能。要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精心设计和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校外活动;要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怡情益智的文体、科技等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形式多样的校外活动中,培养兴趣爱好,发挥发展特长,得到锻炼和提高。
13.社区和农村的校外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就近就便的优势,与所在地学校密切配合,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开展小型多样的主题教育、文体娱乐和公益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亲子活动。要把社区和农村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与“四进社区”、“三下乡”、志愿服务等活动结合起来,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充实活动内容,丰富校外生活。
14.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体验性、实践性、参与性强的优势,组织学生集中开展生产劳动、军事训练、素质拓展等活动,让学生在亲身体验和直接参与中,树立劳动观念,提高动手能力,增强团队精神,磨练意志品质。
15.各类科技馆要积极拓展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功能。要切实改进展览方式,充实适合未成年人的展出内容,增强展馆的吸引力。要利用展馆资源,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普活动,引导青少年走近科学、热爱科学。要走出馆门、走进学校、深入社区和农村,利用科普大篷车、科普小分队等各种形式,传播科技知识,支持和指导学校和基层的科普活动。
四、积极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
16.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共青团、妇联、科协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主管部门,对校外教育资源进行调查摸底,根据不同场所的功能和特点,结合学校的课程设置,统筹安排校外活动。要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逐步做到学生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参加校外活动,实现校外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要把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以及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情况,作为对学校和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17.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结合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把校外实践活动排入课程表,切实保证活动时间,并做好具体组织工作。要增加德育、科学、文史、艺术、体育等方面课程的实践环节,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开展现场教学。
18.各类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联系,积极主动地为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提供周到优质的服务。要根据学校校外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积极探索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活动方式,创新活动载体,并配备相应的辅导讲解人员,使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19.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安全问题,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学校要开展必要的自护自救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校外活动场所要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人身安全保险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为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购买保险,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五、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
20.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中城市要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经济实用、功能配套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十一五”期间要实现每个城区、县(市)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