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说明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说明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是规范和管理该类机构财务活动的重要文件,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该类机构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支持。
以下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详细说明:一、会计核算原则1.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真实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确权性原则:会计核算应根据确权原则,正确界定和确认医疗卫生机构的财产权益。
3.一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保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一致性。
4.持续性原则:会计核算应根据持续性原则,假设医疗卫生机构将持续经营下去。
二、会计制度框架1.财务会计:包括资产会计、负债会计、所有者权益会计、成本会计、收入会计和费用会计等。
2.预算会计:包括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调整和决算编制等。
3.内部控制: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制度、财务内部审计制度等。
三、会计核算科目1.资产类科目: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负债类科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息、负债准备等。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成本类科目:包括材料成本、劳动成本、制造费用等。
5.收入类科目:包括医药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康复收入等。
6.费用类科目: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采购费用、水电费等。
四、会计核算方法与核算核算准则1.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
2.会计核算准则: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我国财务会计准则(A类)进行会计核算。
五、财务会计报告1.资产负债表:按照资产的流动性和持续性编制,真实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状况。
2.利润表:按照所发生的收入和费用编制,真实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成果。
3.现金流量表:按照现金的流入和流出编制,真实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现金流量状况。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发生的资本变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等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作者:会计处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关于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说明
关于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说明我国现行的《医院财务制度》发布于1998年,适用于政府举办的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不适应新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需要。
为此,我们修订了《医院财务制度》并研究起草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现就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背景及主要思路说明如下:一、制定背景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及财政部、发改委、民政部、人力资源部及卫生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等一系列医改政策性文件,对健全以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李克强副总理反复强调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医改政策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存在以下差异: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定位与医院存在较大差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而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等方面的职能。
二是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的财务管理办法存在较大差异。
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更多地强调政府对其收支活动的预算管控,而对医院则采取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相结合的办法。
三是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与医院存在较大差异。
医改意见提出,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7.15•【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财会便[2010]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目前,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施行的是与公立医院相同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6号)。
该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施行以来,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以“保基本、强基层”为重心的医疗卫生改革不断深入,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管理模式、业务内容和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产生了显著差异,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的转变,也无法满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亟待改革。
为此,我们及时启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调研工作,经过充分调研、反复修订,拟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在起草过程中着力于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转变和强化财政预算资金管理需要,确保会计核算在全面、真实地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模式基础上,切实满足财政预算管理的需要。
与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相比,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为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转变,涵盖预算“收支两条线”和“非收支两条线”两种管理模式。
二是为适应强化财政预算管理需要,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在取得时直接列入支出,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三是为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的需要,全面调整会计科目设置和财务报表构成。
例如,为适应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改革,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会计科目,增加“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用来全面反映财政预算资金的收支情况;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不再将药品收支作为一级会计科目单列,而将“药品收入”和“药品支出”分别纳入“医疗收入”和“医疗卫生支出”等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为增强会计信息完整性,将基建工程项目纳入会计核算流程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反映,并设置“基建收支表”专门用于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建工程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等。
关于《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调整建议
管、 重组等方式 促进 医疗 资源合理 流动 ” :
同时随着 医院科研业务 的发展 , 多大型 许 综 合性 医院也 不断成 立下属 的分 院 、 医学
2增设基建工程 与基 建拨 款明细科 目
《 新制度》 基建会 计纳入大账 , 将 提高 了医院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新制度》 《 设置了
政府对 医院的投入 , 真实反 映医疗服务价格
和经营盈余。 ( ) 二 增加现 金流 量表“ 附表” 开 展 医疗业 务 活动 产生 的现 金 流才 是 医院稳定 的现 金流。建议 增加现金流量
表 附表 , 详细披露 将本期 盈余调节 为业务 活动产 生的现金 流量 的信 息 , 非常规 因 将 素对业务活动现 金流的影响逐一列示 。 ( ) 三 增加对合 并会计 报表 、 部报告 分
的相 关规 定 随 着 医疗 行业 的不 断发 展 和 医疗环
行 制度规 定 固定资 产 只有 “ 房屋 及建 筑 物 、 用设备 、 专 一般 设 备 、 他 固定 资产 ” 其 四类 . 连交 通运输 工具都 没有单 列。除 了 医 院财务 人 员之外 ,大部分 报 表使 用者
难 以从 字 面 上 判断 后 三 类 是 如 何 划 分 的 。建议 予 以明确 、 一 , 统 可参 照企 业会
医院按 照区域 卫生规划要 求 , 以通过托 可
计 准则 对 固定 资产 进 行分 类 ,重新 设置
固定资产 二级科 目。
许 多方面可供 医院会计 借鉴 , 而 为日益 从 扩 大 的医院 经济 活动 提供 有 用的 会计 计
量、 确认 方法。同时 , 医院会计借鉴企 业会 计准 则 , 主要是 为 了更加真 实地 反 映医院
— 朋 一
《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解读
《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解读作者:刘力宏来源:《财会通讯》2010年第05期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医院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09年8月公布了《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制度),对现行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以便更好地配合医疗体制改革。
一、新制度主要变化与现行制度相比,新制度的主要变化包括以下几方面:(1)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2)为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医疗成本,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额分期计入相关成本费用;(3)为解决现行制度下医院医疗和药品收支不配比、成本核算体系不健全、科研教学经费核算混乱等问题,借鉴国际惯例,合并了医疗、药品收支核算,规定管理费用不再分摊,完善了自制药品和材料成本核算,明确了科教收支会计处理;(4)为兼顾预算管理需要,规定通过专设预算会计科目或采用备查簿方式提供预算会计信息;(5)将原来的“收入支出总表”改为“收入费用表”,增加了“现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及报表附注,进一步完善了报表体系。
二、制度总说明部分变化(1)核算基础:现行制度规定“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而在新制度中规定“医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2)提出了会计要素的概念“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3)明细科目设置变化:新制度没有如现行制度一样规定“医院对明细科目的设置可自行规定”,而是笼统地规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财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及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4)报表种类的增减:删除了“基金变动表”,增加了“现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
(5)制度修订与解释部门:现行制度由财政部与卫生部共同解释并修订,而新制度中卫生部并无对本制度解释与修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说明
05
负债管理
负债定义及分类
负定义
负债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过去的经济活动或业务所形成的 、能以货币计量、需要将来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负债分类
根据负债的流动性,负债可以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管理
1 2
应付账款管理
应定期与供应商对账,确保应付账款的准确性 。
预收医疗款管理
严格执行预收医疗款管理制度,及时清算和退 还预收医疗款。
流动资产管理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办法,确保资 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库存物资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对药品、卫生 材料等库存物资进行分类管理,明确采购、验收、保管、领 用等环节的责任。
非流动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保 养、报废等全过程进行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债务重组
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经与债权人协商,可以实施债务重组,如以资产清偿 债务、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
06
收入管理
收入定义及分类
收入定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是指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及其他经 营活动所获得的资金,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科教项目 收入、非医疗经营收入等。
收入分类
根据收入来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可分为医疗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工程项目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 立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确 保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合 规性。具体包括加强工程 进度和质量监管,遵守工 程验收和结算制度等。
09
附则
制度解释权与修订权
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目录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报表编制说明1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2(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计预计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疗卫生机构财务情况说明书应主要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基层医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资产变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及相关报表、绩效考评情况及相关报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 3告。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说明
07
制度执行与监督
制度执行要求与流程
制度执行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规定,会计人 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制 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内容、报表格式 和编制要求,对医疗业务活动进行全面、 连续、系统的记录和反映。
VS
制度执行流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规定了会计科 目设置、会计凭证处理、会计账簿登记、 财务报表编制等基本业务流程,以及各项 业务流程中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措施。
包括事业基金、待冲基 金、科教项目资金结余 、累计折旧等。
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 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 等。
包括医疗支出、财政补 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 等。
报表种类与格式
资产负债表
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某一特定日期财 务状况的报表。
医疗收入明细表
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构成情况 的报表。
收入支出总表
福利基金
机构应设立福利基金,用于改善员工福利和患者待遇,如购买 健康保险、发放员工奖金等。
基金监管
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基金监管制度,确保基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和效益。
06
财务报表与分析
财务报表编制要求
01
财务报表应符合《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会计制度》的规定,真 实、完整地反映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长期负债管理
对于长期负债,如房屋建筑物购建款、大型医疗设备采购款等, 机构应制定长期规划,确保负债与机构发展的匹配。
负债风险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负债风险管理机制,防范和控制 财务风险,确保负债与机构偿付能力的匹配。
净资产管理
01
收入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收入管理, 提高医疗收入占比,降低药品收入占 比,优化收入结构。
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文件要求,为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制度,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现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制定并印发如下: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规范的基础,是保证会计信息准确、及时、完整的重要环节。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会计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三、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财务监督,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各类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
特此通知。
XXXX年XX月XX日。
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精选3篇)
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精选3篇)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篇1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第一章概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财政体制各项政策的逐步建立,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旧制度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的转变,也无法满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需要。
在上述背景下,2010年7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财会便【2010】38号,以下简称新制度),2010年12月28日正式发布,【2010】306号。
决定对1998年颁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新制度对旧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
一、单独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的背景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专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是考虑到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提出了不同要求,以及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在政策和管理上存在的较大差异。
具体来说:一是在职能定位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而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科研、教学等综合方面的职能。
二是在财务管理办法上,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多地强调收支活动的预算管控,而对医院则采取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相结合的办法。
三是在补偿政策上,医改意见提出,政府对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保障其正常运行,而对医院只对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给予补助。
四是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内容相对单一,财会人员数量较少,在核算要求、成本管理和财务分析等方面,明显有别于公立医院。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特点:第一,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合理划分收支,体现职能定位。
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主要由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构成,在会计核算流程中清晰反映了各种补偿渠道的资金流程。
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附件: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预算信息的提供第五部分财务报表格式第六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四、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五、医院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
本制度所称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
六、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财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及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七、医院财务报表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会计信息的书面文件。
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一)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二)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作者:会计处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2105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建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以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主要目的,给予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财政资金及其他生活基本资源,并能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正确开展会计工作,实施优质行政管理,执行节约型管理。
首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应把会计形态和内容统一纳入会计体系,以保证会计、核算、审计、财务报表等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要求实行统一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的审计质量,使会计核算达到合理、精确、准确的目的;要求建立会计记账制度,针对不同工作过程和收入支出类型,制定适当的统一账目体系;要求实行会计核算与统计管理分离,明确财政管理权限和会计核算立场;要求建立会计账务审计制度,通过账务审计和稽核对会计核算结果进行检查和评价,从而促进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和持续改进。
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要求财务报表应当按照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反映会计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除了及时地通报有关国家财政资金的表现外,还要求医疗机构对劳动生产率、人员管理、政府资金使用、采购绩效等进行会计核算,以便公众和决策部门及时了解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收支情况。
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还要求财务报表的编制应准确无误、详尽透明,明确会计分类、评价标准和核算有效性,安排合理的审计程序和制定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强化会计人员培训,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可靠。
综上所述,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会计制度应以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为前提,建立健全会计记账、会计审计、会计报表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同时还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实施完善的财务管理和优质的财务服务,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财政资金及其他资源,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和支持。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 (2)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3)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4)一、资产类 (4)101 库存现金 (4)102 银行存款 (4)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104 其他货币资金 (5)111 财政应返还额度 (6)112 应收医疗款 (6)114 其他应收款 (7)121 库存物资 (8)123 待摊支出 (9)131 固定资产 (9)133 在建工程 (10)141 无形资产 (11)二、负债类 (12)201 借入款 (12)202 待结算医疗款 (12)203 应缴款项 (13)206 应付款项 (13)207 预收医疗款 (13)208 应付职工薪酬 (14)210 应付社会保障费 (14)211 应交税费 (15)221 其他应付款 (15)三、净资产类 (16)301 固定基金 (16)302 事业基金 (17)303 专用基金 (17)304 本期结余 (17)305 财政补助结转(余) (18)306 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 (18)308 结余分配 (19)四、收入类 (19)401 医疗收入 (19)402 财政补助收入 (20)403 上级补助收入 (21)406 其他收入 (21)五、支出类 (21)501 医疗卫生支出 (21)502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22)506 其他支出 (22)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23)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23)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23)二、收入支出总表编制说明 (25)三、业务收入支出明细表编制说明 (26)四、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编制说明 (26)五、净资产变动表编制说明 (26)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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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说明
为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行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我们于近期启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制定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现对《征求意见稿》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背景
国家有关医改政策和方案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改革补偿机制,转变运行机制,而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用的是1998年发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因此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将产生显著差异:一是管理模式差异。
由于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责任,随着财政预算资金投入比重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以预算管理为主,而公立医院财政预算资金比重相对较低,侧重加强财务管理。
二是成本补偿机制差异。
根据有关医改政策精神,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收入来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部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可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获得补偿。
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的收支缺口,通过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后给予补
偿,保证其正常运行,而公立医院一般没有类似成本补偿机制。
三是业务活动内容差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主要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部分,业务活动内容相对单一,在成本核算、财务分析等方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明显低于公立医院。
鉴于上述差异,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关收入核算、加强预算管理和简化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客观要求。
为此,我们于今年4月启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制定工作,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摸清现状后,根据国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要求,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现实需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稿》的制定思路
《征求意见稿》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政策和方案为依据,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现实情况,本着“强化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简化会计核算基础和流程、涵盖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全面加强资产核算和管理”的基本思路予以制定。
(一)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转变,涵盖预算收支管理两种模式。
医改政策鼓励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务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收支两条线”和“收支两条线”两种模式将在一定时期内并存。
因此,《征求意见稿》将预算收支的“非收支两条线”和“收支两条线”两种模式一并纳入,在一套会计制度中涵盖两种预算收支管理模式,提高会计制度的适用性。
在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在一定时期内以“非收支两条线”模式为主的现状下,《征求意见稿》选择以“非收支两条线”模式为主设计制度,对于“收支两条线”的核算,通过设置“应缴款项”等会计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的、将上缴的医疗收入。
(二)适应强化财政预算管理需要,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
按照逐步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财政资金保障的改革方针,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将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适应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预算管理的需要,《征求意见稿》采用了与预算管理要求比较接近的“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模式,同时规定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核算模式。
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上,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在取得时直接列入支出,不计提折旧,但在净资产中设置“固定基金”一级会计科目对资本性支出形成的有关长期资产进行核算,反映长期资产在净资产中的状况。
(三)适应财政预算管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转变,调整会计科目设置和财务报表构成。
为反映预算管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转变,《征求意见稿》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财务报表构成进行了全面调整,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为适应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改革,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和“财政补助结余”等会计科目,并在财务报表部分中增加了“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用来全面反映财政预算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是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应主要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且实行零差价,因此不再将药品收支作为一级会计科目单列,而将“药品收入”和“药品支出”分别纳入“医疗收入”和“医疗卫生支出”等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是为增强会计信息完整性,将基建工程项目纳入会计核算流程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反映。
同时,在财务报表中设置了“基建收支表”,专门用于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建工程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
三、《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包括5部分内容,依次是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财务报表格式和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各部分的主要内容是:第一部分“总说明”主要规定了本制度的制度依据、适用范围、核算基础、会计要素、会计科目运用基本规定、财务报告构成和基本要求等方面内容;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主要规定了制度中会计核算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5个部分列示;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规定了各会计科目涉及的主要业务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方法;第四部分“财务报表格式”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报会计报表的格式,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基建收支表和净资产变动表;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主要规定了各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