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技术条件-河南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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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豫建建[2012]88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豫建建[2012]88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豫建建〔2012〕8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全省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我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促使企业全面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推进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目标,现结合全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监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硬件建设。

随着我省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和预拌混凝土产量迅猛增加,但同时也出现了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门槛太低,企业数量过剩,供需严重失衡,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个别产品质量存在着隐患的问题。

为规范行业发展,防止企业的短期行为,提升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完善资质要素,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区的建立与改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预拌混凝土企业购买或租赁的厂区需取得国家合法用地手续,生产厂区面积不得小于40亩,租赁的厂区期限不得少于10年。

(2)搅拌站建设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搅拌系统二层及以上应封闭,内部应采用防尘的采光设备;配料仓加装降尘装置;搅拌主机、筒仓使用集尘设施除尘,筒仓除吹灰管及除尘器出口外,不得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

GBT14902-2012_预拌混凝土免费

GBT14902-2012_预拌混凝土免费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威、冷发光、周永祥、龙 宇、韦庆东、何更新、张关来、齐广华、张锋、 钟安鑫、王章夫、霍涛、吴德龙、麻秀星、解鹏 丽、刘加平、陈晋明、梁锡武、王龙志、吴杰、 王军、杨再富、路来军、杨根宏、刘军选、赵世 伟、马敏超、高金枝、李建华、纪宪坤、王晶、 王永海、赵爱琴、胡紫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史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4902—1994; ——GB/T 14902—2003。
预拌混凝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 性能等级及标记,原材料和配合比,质量要求, 制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订货与交货。 本标准适用于搅拌站(楼)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本标准不包括交货后的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和 养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 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200 中热硅酸盐水泥 低热硅酸盐水泥 低热 矿渣硅酸盐水泥 GB/T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9142 混凝土搅拌机 GB 10171 混凝土搅拌站(楼) GB 13693 道路硅酸盐水泥
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64—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557 重晶石防辐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JC 475 混凝土防冻剂 JG/T 317 混凝土用粒化电炉磷渣粉 JG/T 351 水泥砂浆和混凝土用天然火山灰质材料 JG/T 5094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JGJ 51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1.27•【字号】•【施行日期】202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有关处室,有关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的规定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和标准体系优化工作的通知》(豫建科〔2020〕155号)要求,我厅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对2020年前批准发布的我省现行有效的156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99项,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18项,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39项。

为落实本通知的复审结果,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再版时应在该标准封面和扉页的英文名称下方居中增加“(2021年1月确认继续有效)”标记。

二、确认为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自2021年3月1日起停止实施。

三、确认为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请该标准的主编单位登陆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管理系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系统中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户,填写《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于2021年3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向我厅提出修订申请;逾期未提交修订申请的标准项目,我厅将另择单位承担修订工作。

四、2021年3月1日后,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对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复查,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不得再使用本公告确认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

五、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工程咨询、检测鉴定、监督检查等机构,应当结合本通知的复审结果及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现行有效标准执行。

再生骨料的应用性技术研究

再生骨料的应用性技术研究

再生骨料的应用性技术研究作者:沈桃来源:《科技资讯》 2011年第15期沈桃(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扬州 225101)摘要:废弃混凝土中含有大量的砂石骨料,将它们合理的回收利用,生产用到新的建筑物上,不仅能降低成本,节省天然资源,缓解骨料供求矛盾,还能减轻废弃混凝土对环境的污染,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废弃混凝土再生混凝土骨料中图分类号:TU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5(c)-0092-021 再生混凝土优点(1)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不仅解决了环境问题,而且节省了建筑垃圾处理和堆放的费用。

(2)从骨料取代率看,用废弃混凝土取代部分粗骨料,不仅可以降低建筑原材料的消耗量,还能减轻结构的自重。

(3)用再生骨料做的混凝土空心砌块可以替代实心黏土砖和烧结多孔砖,对于中国目前仍存在许多地区采用烧结黏土实心砖,严重占有可耕地面积,面对我国可用耕地面积越来越少的情况下,研究并制作利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具有节约、环保双重意义。

2 再生混凝土缺点及改进措施2.1 再生混凝土和易性较差由于在破碎过程中,部分骨料会出现大量微裂缝,从而导致再生骨料的表面粗糙程度大,再生混凝土配制时出现用水量大而流动性较差。

我们可以通过掺入粉煤灰等矿物掺和料及高效减水剂,提高混凝土的和易性。

2.2 再生混凝土的耐久性不够由于再生骨料表面粗糙、棱角多、且表面包裹着相当数量的水泥砂浆体,再加上混凝土块在解体、破碎的过程中损伤积累,内部存在大量裂缝,从而导致再生混凝土的抗渗性、抗冻融性、抗碳化能力以及抗硫酸盐侵蚀性等耐久性能低于普通混凝土。

我们可以通过掺入粉煤灰等高效活性矿物掺料,从而优化水泥的水化条件,细化混凝土的孔径,改善混凝土的界面过渡区,可以有效提高再生混凝土的耐久性。

3 实验方案3.1 依据(1)常规试件组;(2)碎砖占粗骨料50%;(3)碎砖占粗骨料30%;(4)碎砖占粗骨料40%;(5)碎砖占粗骨料20%;(6)碎砖占粗骨料60%。

再生骨料ppt课件

再生骨料ppt课件
表4 再生混凝土弹性模量
强度等级 弹性模量,×104 N/mm2
C15 1.83
C20 2.08
C25 2.27
C30 2.42
C35 2.53
C法: 1)先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55进行计算,求得基准混凝土配合比; 2)以基准混凝土配合比参数为基础,根据已有技术资料或
-
≤25
≤5
注:a 有抗冻性要求时,应进行抗冻性试验。冻融循环次数按夏热冬暖地区 15次、夏热冬冷地区25次、寒冷地区35次、严寒地区50次确定。
精选ppt
给出了再生砂浆配合比设计方法: 1)按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
的规定进行计算,求得基准砂浆配合比; 2)以基准砂浆配合比参数为基础,根据已有技术资料或
<1.30
<1.20
<1.55
<1.45
<1.35
<1.80
<1.70
<1.50
抗压强度比 >0.80
>0.90
>1.00
>0.70
>0.85
>0.95
>0.60
>0.75
>0.90
•再生胶砂: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用再生细骨料1350g、P•I 或P•Ⅱ 52.5级硅酸盐水泥540g (或基准水泥)和适量的水制备的砂浆。
混凝土性能要求确定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再生细骨料取代率, 求得再生骨料用量;
3)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和掺合料的品种和掺量; 4)确定其他参数; 5)通过试配、调整确定再生混凝土最终配合比。 规定了再生混凝土制备和运输、浇筑和养护以及施工质量验 收等。
精选ppt
(三)对再生骨料砂浆的主要规定
规定了不同级别的再生细骨料所适用的砂浆类别,例如“Ⅰ 类再生细骨料可用于配制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Ⅱ类再生细 骨料可用于配制不高于M15砂浆,Ⅲ类再生细骨料不宜用 于配制强度等级大于M10的砂浆”。

GBT14902-2019预拌混凝土-精选文档

GBT14902-2019预拌混凝土-精选文档

JGJ/T 193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 JGJ 206 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JGJ/T 221 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40 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 JTJ 270 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 HJ/T 4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 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预拌混凝土 ready-mixed concrete 在搅拌站(楼)生产的、通过运输设备送至使 用地点的、交货时为拌合物的混凝土。 3.2 普通混凝土 ordinary concrete 干表观密度为2 000 kg/m3~2 800kg/ m3的混凝土。 3.3 高强混凝土 high strength concrete 强度等级不低于C60的混凝土。
ICS 91.100.30 Q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902-2019 代替GB/T 14902d concrete
2019-12-31发布
2019-09-01开始实施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性能等级及标记 5 原材料和配合比 6 质量要求 7 制备 8 试验方法 9 检验规则 10 订货与交货
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64—2019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557 重晶石防辐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JC 475 混凝土防冻剂 JG/T 317 混凝土用粒化电炉磷渣粉 JG/T 351 水泥砂浆和混凝土用天然火山灰质材料 JG/T 5094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JGJ 51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再生骨料对实验室再生混凝土强度影响及研究

再生骨料对实验室再生混凝土强度影响及研究

再生骨料对实验室再生混凝土强度影响及研究发布时间:2022-12-05T05:17:09.815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2年第15期第8月作者:戴雨昂,李昊轩,张子砚[导读] 通过废弃混凝土块经过分离戴雨昂,李昊轩,张子砚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浙江杭州310000摘要:通过废弃混凝土块经过分离、破碎、清洗分级后充当再生骨料,研究骨料在取代率不同和粒径不同的情况下,在同一配合比、同一强度等级下,相同尺寸再生混凝土抗折与抗压强度实测值与骨料粒径、骨料替代率之间的关系。

通过再生骨料混凝土(RAC)的研究,展示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性能,从而为施工提供混凝土选择依据。

关键词:废弃混凝土,再生骨料,抗压强度,抗折强度0 引言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也越来越普及,用地紧张的问题日益严重。

随着一些老旧建筑物的拆除,又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建筑垃圾,同时,建筑原材料也在快速地消耗着,生态问题日益突出,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资源与环境的制约。

有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总量约为15.5亿吨—24亿吨之间,占城市垃圾的比例约为40%,造成了严重的生态危机。

长期以来,因缺乏统一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缺乏科学有效、经济可行的处置技术,建筑垃圾绝大部分未经任何处理,便被运往市郊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存量建筑垃圾已达到200多亿吨。

2017年我国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23.79亿吨,其中资源化利用的仅1.19万吨,2021年建筑垃圾将达28亿吨。

将这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可以创造万亿元的价值 [1][2]。

我国对待建筑垃圾一般采用填埋或露天堆砌等方式,这样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而且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资源问题与环境污染极其严重。

因此,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成为了政府部门重点解决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再生骨料技术应运而生。

再生骨料主要是将建筑垃圾(例如废弃混凝土)破碎后进行再加工,以此作为再生骨料在建筑项目中使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4.03•【字号】豫建[2013]64号•【施行日期】2013.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2013〕6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现将《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反馈我厅建筑管理处。

2013年4月3日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规范其质量行为,保障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质量,依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豫建建〔2013〕22号)等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专项试验室,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以下简称试验室)是指有资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混凝土企业)内部设置的、负责质量检验、保证其质量体系符合相关规定的部门。

第四条混凝土企业必须设立专项试验室,并严格管理。

二级混凝土企业的试验室需通过省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能力确认,三级混凝土企业试验室需要通过所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能力确认(具体内容见附件1)。

监督机构应根据要求,对现场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试验室,不予核发试验室能力确认证书。

《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41t 078-2015

《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41t 078-2015

《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41t 078-2015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研院颁布的一项行业标准,该标准编号为DBJ41T 078-2015。

预拌砂浆是建筑施工中常用的一种材料,它能够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均匀的性能,方便施工人员使用,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该技术规程规定了预拌砂浆的生产和应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各项技术要求,以确保预拌砂浆在施工中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性能指标。

预拌砂浆的生产应当符合相应的工艺流程和质量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

根据规程要求,预拌砂浆应当采用高质量的原材料,并且在生产过程中要进行充分搅拌和充分磨合,保证其性能稳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在预拌砂浆的包装和运输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避免因包装破损或运输不慎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规程规定了预拌砂浆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震动和挤压,防止加速剂和材料分离,降低产品的性能。

在预拌砂浆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预拌砂浆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和耐久性。

规程要求,在施工现场需要对预拌砂浆进行充分搅拌和保持一定的施工温度,保证产品性能稳定。

规程还对预拌砂浆的应用范围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常用的预拌砂浆种类、配合比例和施工方法等,为施工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导。

规程还对预拌砂浆的使用和保养进行了说明,以确保产品能够保持长久的稳定性能。

该技术规程的颁布对于规范预拌砂浆生产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助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遵守规程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和生产企业能够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风险,推动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0字】第二篇示例:《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研规定的标准化文件,其编号为DBJ41T 078-2015。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 -XXX-20XX条文阐明20××成都制定说明本《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 ,经四川省XX 月XX 日以号文同意公布,并经年月日以号文同意立案。

本规程是由编制组进行广泛而深入旳调查研究,总结四川省及我国其他省市旳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经验,同步参照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原则,通过反复讨论、协调、修改和专家审查后编制而成。

为便于广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对旳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次序编制了本规程旳条文阐明,对条文规定旳目旳、根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旳有关事项进行了阐明。

不过,本条文阐明不具有与规程正文同等旳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旳参照。

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3)3 基本规定 (4)4 厂址选择 (5)5 生产设施 (6)5.1设备规定 (6)5.2厂区规定 (7)6 选材和设计 (8)7 生产管理 (9)8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10)8.1安全生产 (10)8.2职业健康 (10)9 运送管理 (11)9.1 一般规定 (11)9.2 原材料运送管理 (11)9.3 预拌混凝土运送管理 (11)10 施工现场规定 (12)10.1设施规定 (12)10.2施工管理规定 (12)1 总则1.0.1为全面贯彻贯彻国家有关节省资源和保护环境旳政策,倡导绿色建筑和低碳生产,推进本省建筑业旳可持续发展,增进环境建设和环境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安全健康)旳深入提高,在保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旳前提下,以节能减排、资源综合运用、环境保护为目旳,依托科学管理和技术手段,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旳生产过程中实现污染排放最小化和资源运用最大化旳生产方式,特制定本原则。

1.0.2 本规程规定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从选址、建设到运行生产过程中有关绿色生产旳规定,并对混凝土和砂浆旳原材料选用、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生产流程管理和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使用现场做了对应旳规范规定。

预拌砂浆技术

预拌砂浆技术

预拌砂浆技术5 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5(1 一般规定5(1(1 预拌砂浆的原材料、砂浆拌合料和硬化后的砂浆硬化体的技术性能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有关标准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5(1(2 预拌砂浆以70.7mm×70.7mm×70.7mlB立方体、28天标准养护试件的抗压强度划分等级。

5(1(3 预拌砂浆放射性核素放射性比活度应满足GB 6566标准的规定。

5(1(4 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的对应关系见表5(1(4,可根据其强度要求选用各类预拌砂浆。

表5(1(4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对应关系5(2 干拌砂浆质量标准5(2(1 干拌砌筑砂浆的等级有DMM30,DMM25,DMM20,DMMl5,DMMl0,DMM7.5,DMM5.0等,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2(1。

表5(2(1 干拌砌筑砂浆的性能5(2(2 干拌抹灰砂浆的等级有DPM20,DPMl5,DPMl0,DPM7.5,DPM5(0等,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2(2。

表5(2(2 干拌抹灰砂浆的性能5(2(3 干拌地面砂浆的等级有DSM25,DSM20,DSMl5等,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2(3。

表5(2(3千拌地面砂浆的基本性能5(2(4 散装干拌砂浆的均匀性要求应满足表5(2(4的规定。

表5(2(4 散装千拌砂浆的均匀性要求5(3 湿拌砂浆质量标准5(3(1 湿拌砌筑砂浆的等级有WMM30,WMM125,WMM20,MM15,WMM10,(3(1。

WMM7.5,WMM5.0七种,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表5(3(1 湿拌砌筑砂浆性能5(3(2 湿拌抹灰砂浆的强度等级有WPM20,WPMl5,WPMl0,WPM7.5,WPM5.0五种,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3(2。

表5(3(2 湿拌抹灰砂浆性能5(3(3 湿拌地面砂浆的强度等级有wSM25,WSM20,WSMl5三种,其性能指标要求列于表5(3(3。

表5(3(3 湿拌地面砂浆性能5(3(4 湿拌砂浆稠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4中规定,在交货地点测得的砂浆稠度之差,应不超过表中的允许偏差,稠度损失在规定的时间生产质量控制6(1 预拌砂浆原材料与配合比(1(1预拌砂浆所用的材料,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和对人体有害,其相关指标 6 应符合GB 6566的有关规定。

预拌砂浆技术要求

预拌砂浆技术要求

目录目录 (1)总则 (2)预拌砂浆技术要求 (3)砂浆基本性能 (4)设计规定 (6)生产材料质量控制 (7)原材料储存 (8)生产质量控制 (9)产品质量检验 (10)施工工艺质量控制 (11)砌筑砂浆施工工艺要求 (11)抹灰砂浆施工工艺要求 (12)地面砂浆施工工艺要求 (13)防水砂浆施工工艺要求 (14)施工产品质量检验 (15)砂浆质量要求 (16)砂浆抗压强度试验 (17)砂浆保水性试验 (18)砂浆抗渗压力试验 (20)砂浆粘结强度试验 (22)砂浆含气量试验 (25)总则为了适应发展商品砂浆的需要,保证砂浆的产品及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概述了预拌砂浆质量控制、产品性能、产品检验方法及施工工艺要求等,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特种用途的砂浆。

砂浆的生产与应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由于施工现场配制的砂浆存在质量不稳定和污染环境等问题,同时,现场配制砂浆已不能满足目前品种繁多的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需要,墙体工程质量通病时有发生。

而预拌砂浆作为一种工业产品,具有质量稳定,性能优良、品种众多、适应面广的特点,在使用过程中也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发展商品砂浆已成为一种必然发展趋势,在技术与管理上具有可操作性,使产品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墙体工程质量提供了有效保证。

一、预拌砂浆技术要求:1.1拌合后的砂浆拌合料及固化后的砂浆硬化体的技术性能均应符合技术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2普通砂浆以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硬化体的抗压强度划分等级。

1.3特种砂浆以相应材料标准的规定划分等级,其性能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使用要求确定。

1.4砂浆的凝结时间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一般不大于8h。

1.5砂浆的干缩率要求为28d龄期干缩率≤0.3%。

1.6砂浆的含气量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对含气量有限制时,砂浆含气量应小于7%。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13]35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13]35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豫建设标〔2013〕3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工程建设标准的质量和技术水平,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以下简称《复审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对2005年前(含2005年)发布的现行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全面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范围2005年12月底以前批准发布的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已进行过修订或者已纳入修订计划的标准不列入复审范围。

列入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

二、复审内容标准复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要求,技术指标应反映当前的发展水平,对指导生产、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

标准复审应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适用范围、技术水平、指标参数等内容进行复查和审议,标准复审后应提出继续有效、修订、合并和废止的意见。

三、复审程序1.标准主编单位会同参编单位结合标准发布后的实施、咨询、反馈等情况,按照《复审办法》要求开展标准具体初审工作,形成初审意见,填写《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初审情况表》(附件2)。

2.根据各主编单位提出的初审意见,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复审工作,按照《复审办法》规定的原则和要求,逐项标准提出复审意见。

3.复审的结果由我厅公告,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对确认为修订或合并的,择期纳入工程建设标准的修订计划。

《建筑废弃物再生集料应用技术规范》标准全文

《建筑废弃物再生集料应用技术规范》标准全文
4 级配再生集料.................................................................................................................................................6 4.1 一般规定.................................................................................................................................................6 4.2 技术要求.................................................................................................................................................6 4.3 级配设计.................................................................................................................................................6
3 再生集料.........................................................................................................................................................3 3.1 一般规定.................................................................................................................................................3 3.2 技术要求.................................................................................................................................................3

GBT14902-2012_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12_预拌混凝土

3.7 重混凝土 heavy-weight concrete 用重晶石等重骨料配制的干表观密度大于2 800 kg/m3的混凝土。 3.8 再生骨料混凝土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 全部或部分采用再生骨料作为骨料配制的 混凝土。
3.9
交货地点 delivery place
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64—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557 重晶石防辐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JC 475 混凝土防冻剂 JG/T 317 混凝土用粒化电炉磷渣粉 JG/T 351 水泥砂浆和混凝土用天然火山灰质材料 JG/T 5094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JGJ 51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4.2.2 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和扩展度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2 和表3的规定。 表2 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等级划分 单位为毫米
等级 坍落度
S1
S2 S3 S4 S5 等级 F1 F2 F3 F4
10~40
50~90 100~150 160~210 ≥220
表3 混凝土拌合物的扩展度等级划分
扩展直径 ≤340 350~410 420~480 490~550
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交接预拌混凝土 的地点。 3.10 出厂检验 inspection at manufacturer 在预拌混凝土出厂前对其质量进行的检验。 3.11 交货检验 inspection at delivery place 在交货地点对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的检验。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ICS 91.100. 30Q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5176—20XX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Recycled fine aggregate for concrete and mortar(征求意见稿)202X-XX-XX发布202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5176-2010《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本文件与GB/T 25176-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由配置混凝土和砂浆调整为适用于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非预应力结构)、砂浆、非烧结砌块(砖)、非称重墙板和道路基础等用再生细骨料。

;——在术语中,增加了建筑用再生细骨料、道路用再生细骨料和饱和面干吸水率;修改了轻物质、坚固性、亚甲蓝值(MB值)、再生胶砂需水量和基准胶砂需水量的定义;——分类和规格中,增加了道路再生细骨料分级和应用范围举例;建筑用再生细骨料分类由“I类、II类、III类”调整为“I级、II级、III级、IV级”,并增加了不同类型骨料的应用范围举例;规格由3种调整为4种(见4.1、4.2);——在技术要求中,调整了I类、II类和II类再生细骨料的微粉含量的要求值,在MB<1.4前提下,I类微粉含量要求由“小于5.0%”调整为“小于等于6.0%”;II类微粉含量要求由“小于7.0%”调整为“小于等于10.0%”;III类微粉含量要求由“小于10.0%”调整为“小于等于12.0%”(见5.1.2);——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饱和面干吸水率指标及试验方法(见5.1.2,6.3.1);——在技术要求中,不同类别再生细骨料的再生胶砂需水量比和再生胶砂强度比的性能要求由粗、中、细进行规定调整为同一指标要求。

——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道路用再生细骨料的颗粒级配和性能指标要求(见5.2.1、5.2.2);——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放射性指标级指标要求、取样数量、试验方法(见5.1.4,6.1、6.3.5)——在试验方法中,增加了道路用再生细骨料的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的试验方法、轻质杂物含量的试验方法(见6.4);——在检验规则中,增加了道路用再生细骨料的出厂检验项目,调整了应进行型式检验的情况(见7.1.1、7.1.2)。

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豫建[2013]2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预拌商品混凝土(以下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混凝土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并通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混凝土企业专项实验室的现场能力确认,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混凝土生产活动的企业。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混凝土企业专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有资质的混凝土企业内部设置的、负责质量检验、保证其质量体系符合相关规定的部门。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实验室现场能力确认是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混凝土企业专项实验室管理体系、人员资格、试验能力和环境条件已具备开展内部试验业务的确认。

第七条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和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和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预拌混凝土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生产、运输管理第八条混凝土企业应通过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实验室能力认证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按国家有关混凝土标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再生预拌砂浆综合性能研究进展

再生预拌砂浆综合性能研究进展

再生预拌砂浆综合性能研究进展摘要:通过预先处理的砂浆,在工程作业中能够直接使用,可有效降低施工材料调配过程中消耗的时间。

另外,与工程自行调配的砂浆相比,预先调配的砂浆,由于作业的厂商具备更高的技术水平,因此其成品的质量相比而言会更高,体现出来的施工效果也更好。

但是预配置类型的原材料,尤其砂浆此类在调配后性质会随时间的流逝而不断改变,在属性控制方面需要得到重视。

本文的主要作用就是对砂浆类型原材料在当前技术条件下的研究发展情况进行归总说明,并就此种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必要性的同步说明。

关键词:再生类型砂浆;预搅拌工艺;性能表现引言城市依然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当中,各种建设项目相继上马,在建设效率方面城市区域中的项目要求更高。

而各种预先调配材料的使用,则有效减少了建设过程中原材料消耗的时间。

而运输通道的打通,使得调配而成的材料能够得到快速地运输,在适合的周期中被运输到工程现场。

就砂浆类型预调原材料的生产研究情况,本文将作出更为系统的整理说明。

1 预调制类型的砂浆尤其是使用再生类型原料生产的砂浆的优势说明以往施工现场直接调制使用的砂浆,在使用的所有材料的比例、搅拌使用的时间等方面,通常可能发生统一性不够的问题,同一个项目当中不同部分使用的材料在性质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对项目表现质量可能造成严重的问题。

相比较而言,以各种工程使用材料的余料为主生产的再生类型的砂浆,不仅在环境友善方面表现较好,使用预调配的技术对其进行处理,还具备更多的特殊性优势,如:在品质表现方面,不仅整体品质更佳,同时在稳定度方面同样更为稳定;在产品库的建立方面,以企业为主体展开研发工作,才能形成完善的能够满足各种工程需求的产品库;在环境友善的考量方面,以工业化的生产模式进行规模化的生产,能够降低对环境的伤害,也便于通过使用对环境友善度更高的新型机械完成生产。

2 采用预调技术处理的再生类型砂浆使用过程的表现及影响因子2.1 以两小时内稠度损失对预调类型砂浆品质判定的结果说明针对稠度损失进行的研究,是砂浆品质判定中使用最为广泛、结果参照性最大的类型之一。

再生砂浆在维修工程中的实践

再生砂浆在维修工程中的实践

再生砂浆在维修工程中的实践发布时间:2021-06-30T16:31:33.620Z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第4卷2月第4期作者:毛伟栋[导读]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数量与日俱增,维修和拆除工程也随之增多。

毛伟栋浙江益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 312000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数量与日俱增,维修和拆除工程也随之增多。

在维修工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砂浆碎块,不仅占用了土地资源,而且对生态环境也具有一定影响。

在开展维修时还要花费大量的资金重新配置砂浆。

据有关研究表明,砂浆的用砂量占建筑总工程用砂量的三分之一,面对庞大的用砂量,天然砂的资源逐渐减少,当前开始利用再生砂浆取代。

本文将对再生砂浆在维修工程中的具体实践开展深入探讨。

关键词:再生砂浆;维修工程;实践在建筑的维修和拆除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主要以固体废弃物为主,而且由于近年来建筑数量与日增长,产生的建筑垃圾也逐渐增多,当下利用建筑垃圾制作再生砂浆对于生态保护和节省天然砂资源具有极大的好处。

在20世纪90年代已经逐渐开始将建筑垃圾应用于砌筑砂浆,其强度也符合标准,有效实现了废砂浆的再生利用。

一、再生砂浆的研究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建设不断发展,城市也加快了其新陈代谢的速度,大批旧建筑物被拆除,废弃的建筑垃圾无形中成为阻碍城市发展的代谢物。

如何处理这些建筑垃圾成为了越来越值得关注的社会课题。

建筑垃圾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等成分。

建筑垃圾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地下水的污染,而且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首先建筑垃圾属于一种放错位置的资源,它本身就是有砂、石、水泥等天然材料和人工材料合成的材料,通过相关技术将其进行转化,可以将其还原成基础的原材料,比如还原成再生砂浆,这样建筑垃圾就成为了有价值的材料。

在04年的时候就有相关单位开始研究建筑垃圾中的废混凝土块和废砖粉来取代建筑砂浆中的天然砂资源,通过实证表明,将粒径小于5毫米的混凝土再生集料、水以及其他辅料成分进行计算,再通过搅拌机进行混合,能够制成干砂浆或预拌砂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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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1.100.10Q 13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DB 41/T XXXXX—XXXX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技术条件Technical conditions of ready-mixed mortar of recycled aggregate(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分类和标记 (2)5 材料 (3)6 技术要求 (4)7 试验方法 (5)8 检验规则 (6)9 包装、贮存和运输 (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河南省硅酸盐学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专业生产厂生产的,用于建筑及市政工程的砌筑、抹灰、地面等工程及其它用途的水泥基再生骨料预拌砂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GB/T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GB/T 9774 水泥包装袋GB/T 14684 建筑用砂GB/T 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736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 25176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81—2010 预拌砂浆GB 50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T 50129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C 474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T 681 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JC/T 2031 水泥砂浆用防冻剂JG/T 164 砌筑砂浆增塑剂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T 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样方法标准JGJ/T 240 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再生细骨料 recycled fine aggregate由建筑垃圾中的混凝土、砂浆、石或砖瓦等加工而成,粒径不大于4.75 mm的颗粒。

3.2再生细骨料取代率 replacement ratio of recycled fine aggregate再生细骨料用量占细骨料总用量的质量百分比。

3.3再生骨料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of recycled aggregate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再生细骨料取代率不小于20%的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

4 分类和标记4.1 分类4.1.1 再生骨料湿拌砂浆分类按用途分为再生骨料湿拌砌筑砂浆、再生骨料湿拌抹灰砂浆、再生骨料湿拌地面砂浆、再生骨料湿拌防水砂浆,并采用表1的代号。

表1 再生骨料湿拌砂浆代号表2 再生骨料湿拌砂浆分类4.1.2 再生骨料干混砂浆分类按用途分为再生骨料干混砌筑砂浆、再生骨料干混抹灰砂浆、再生骨料干混地面砂浆和再生骨料干混普通防水砂浆,并采用表3的代号。

表3 再生骨料干混砂浆代号按强度等级、抗渗等级的分类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再生骨料干混砂浆分类4.2 标志4.2.1 再生骨料湿拌砂浆RW×M××/P××-××-××-××所执行标准号凝结时间稠度抗渗等级(有要求时)强度等级再生骨料湿拌砂浆代号示例:再生骨料湿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为M10,稠度为70 mm,凝结时间24 h,其标记为:RWM M10-70-24-DB××4.2.2 再生骨料干混砂浆RD×M××-××所执行标准号主要性能或型号再生骨料干混砂浆代号示例:再生骨料干混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为M10,其标记为:RDM M10-DB××5 材料5.1 预拌砂浆预拌砂浆所用原材料不应对人体、生物、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并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相关标准的规定。

5.2 水泥5.2.1 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且应符合GB 175的规定。

采用其它水泥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5.2.2 宜采用散装水泥。

5.2.3 水泥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对进厂水泥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按批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3 骨料5.3.1 建筑垃圾再生细骨料应符合GB/T 25176的规定,天然砂或人工砂应符合GB/T 14684的规定,细骨料的最大粒径应符合相应砂浆品种的要求。

5.3.2 骨料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对进厂骨料应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按批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4 矿物掺合料5.4.1 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天然沸石粉、硅灰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其掺加比例应通过试验确定。

5.4.2 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对进厂矿物掺合料应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按批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5 外加剂5.5.1 外加剂应符合GB 8076、JC 474、JC/T 2031以及其它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5.5.2 外加剂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对进厂外加剂应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按批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6 拌合水拌制砂浆用水应符合JGJ 63的规定。

6 技术要求6.1 再生骨料湿拌砂浆6.1.1 再生骨料湿拌砌筑砂浆的放射性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砌体力学性能应符合GB 50003的规定,再生骨料湿拌砌筑砂浆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应小于1800 kg/m3。

6.1.2 再生骨料湿拌砂浆的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再生骨料湿拌砂浆性能指标表6 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抗压强度6.1.4 再生骨料湿拌防水砂浆的抗渗压力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抗渗压力6.2 再生骨料干混砂浆6.2.1 粉状产品应均匀、无结块。

双组分产品液料组分经搅拌后应呈均匀状态、无沉淀;粉料组分应均匀、无结块。

6.2.2 再生骨料干混砌筑砂浆的放射性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砌体力学性能应符合GB 50003的规定,再生骨料干混普通砌筑砂浆拌合物的表观密度不应小于1800 kg/m3。

6.2.3 再生骨料干混砂浆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抗渗压力应符合表7的规定。

6.2.4 再生骨料干混砂浆的其它性能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再生骨料干混砂浆性能指标7 试验方法7.1 抗压强度按JGJ/T 70的规定。

7.2 抗渗压力按JGJ/T 70的规定。

7.3 稠度按JGJ/T 70的规定。

7.4 2h稠度损失率按GB/T 25181-2010附录A的规定。

7.5 凝结时间按JGJ/T 70的规定。

7.6 砌体力学性能砌体抗压强度、抗剪强度试验按GB/T 50129的规定。

7.7 表观密度按JGJ/T 70的规定。

7.8 保水率按JGJ/T 70的规定,其中滤纸数量可为8片。

7.9 14d拉伸粘结强度按JGJ/T 70的规定。

7.10 28d收缩率按JGJ/T 70的规定。

7.11 抗冻性按JGJ 70的规定进行。

冻融循环次数按夏热冬暖地区15次、夏热冬冷地区25次、寒冷地区35次、严寒地区50次确定。

注:再生骨料湿拌砂浆按实际稠度进行试验。

再生骨料干混砂浆试验时的稠度为:砌筑砂浆70 mm~80 mm;普通抹灰砂浆90 mm~100 mm;薄层抹灰砂浆70 mm~80 mm;地面砂浆45 mm~55 mm;普通防水砂浆70 mm~80 mm。

8 检验规则8.1 检验分类8.1.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时,必须进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保水率、抗压强度、稠度、2 h稠度损失率、拉伸粘结强度和抗渗压力,所检产品无相关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时不检。

8.1.2 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6.1.1~6.2.4的全部项目: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压剪粘结强度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燃烧性能级别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产品停产6个月后恢复生产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1.3 交货检验交货检验项目由需方确定,并经双方同意,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或以同批号再生骨料预拌砂浆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或供需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7d内通知供方。

8.2 取样与组批8.2.1 取样出厂检验试样应在搅拌地点或出料口随机采取,交货检验试样应在交货地点共同采取和签封。

试样总量不少于试样用量的4倍。

8.2.2 组批每50 m3相同配合比的再生骨料湿拌砂浆取样不应少于1次,每一工作台班相同配合比的再生骨料湿拌砂浆不足50 m3时,取样不应少于1次。

每800 t相同配合比的再生骨料干混砂浆为1个检验批,1 d生产的再生骨料干混砂浆不足800 t时,取样不应少于1次。

8.3 判定规则再生骨料预拌砂浆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时,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9 包装、贮存和运输9.1 包装再生骨料干混砂浆可采用散装或袋装,袋装干混砂浆每袋净含量不应少于其标志含量的99%。

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应少于标志质量的总和。

包装袋应符合GB/T 9774的规定。

9.2 贮存散装再生骨料干混砂浆应贮存在散装移动筒仓中,袋装再生骨料干混砂浆应贮存在干燥环境中,应有防雨、防潮、防扬尘等保护措施。

保质期为自生产日起3个月。

9.3 运输湿拌砂浆应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送,运输车在装料前装料口应保持清洁,筒体内不应有积水、积浆及杂物。

运输车在装料、运送过程中应能保证砂浆拌合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

不应向运输车内的砂浆加水,运输过程中避免遗洒。

散装干混砂浆宜采用专用运输车运送,砂浆品种更换时,运输车应清空并清理干净。

袋装干混砂浆可采用交通工具运送。

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水、防潮和防扬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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