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控烟工作计划和控烟考评奖惩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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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公安局

关于印发控烟工作计划和控烟考评奖惩制度的通知

各所、队、室:

为积极响应县爱卫会的“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号召,在全局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对照《汉阴县无烟单位评定标准》,特制定《汉阴县公安局2011年控烟工作计划》、《汉阴县控烟考评奖惩制度》,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控烟工作计划制度通知

抄送:县创卫办,本局领导。

汉阴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012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15份汉阴县公安局2012年控烟工作计划

为了给全体民警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教育全体民警养成不吸烟的良好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我局积极响应县双创办的“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号召,认真

学习对照《汉阴县无烟单位评定标准》,我局在巩固以前控烟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控烟工作的力度,制定2012年控烟工作计划,争创无烟单位。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我局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网络组织,由局长、政委具体组织计划及实施。建立严格的禁烟规章制度,制定专门禁烟规定,努力使全局的控烟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局机关的大小会议室、办公室、楼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除特设的吸烟室外,其他地方均无烟区,不放烟具,进入办公楼后一律不得吸烟,包括外来来访人员。

三、领导带头,人人参与控烟活动。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不吸烟,劝阻吸烟,积极控烟,切实将控烟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单位汽车内设有明显的禁烟标志,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查看现场、地面有无烟蒂、烟缸、烟灰,并督促整改。

四、积极开展控烟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中层干部会、板报、广播等各种形式,对公安民警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提高控烟知识,培养全体民警自觉抵制吸烟的良好观念,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从“要我戒”向“我要戒”的转变。

五、消减本局香烟经费支出。本局要大幅度消减香烟经费支出,完善公务接待用烟领用制度,在各类公务活动及社会活动中不向他人敬烟,不接受他人敬烟。

控烟领导小组围绕以上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加强检查和督导,利用政治学习及其他活动,开展控烟、戒烟、禁烟教育,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控烟意识。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须认真贯彻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民警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机关民警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警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工作津贴(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季工作津贴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部门负责人对其民警有教育监督责任,若民警在本部门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奖金,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津贴。

六、各部门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部门30元,每季累计。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季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局领导审批后,交警务保障室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部门,每季度在电子显示屏公布。

八、对无视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局有关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九、设立“优秀无烟部门奖”,在开展创建“无烟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年度奖励500元。

十、对戒烟成功的民警给予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十一、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三、本制度由局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汉阴县公安局

201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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