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范例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范例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古迹保护的布告
我市是一座历史悠久而富于革命传统的城市,文物古迹非常丰富。保护好文物古迹,对于继承祖国优秀历史遗产,建设高度精神文明,促进四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为了贯彻执行国家保护文物的政策、法令,切实加强我市文物古迹的保护管理,特布告如下:
一、在市范围内,一切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都由国家保护,不得破坏、盗窃和擅自运往国外。对破坏、盗窃文物的犯罪活动,要坚持打击。
二、凡属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公布保护的革命遗址、革命纪念建筑、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等,均应妥善管理。非经批准不得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兴建工程、挖沟取土、打井开渠;严禁开山采石、烧荒、放牧、乱砍林木及其他一切危害文物安全或影响环境美化活动,所有使用文物保护建筑物的单位,必须与文物管理部门签订合同,保证文物安全,不得乱拆、乱改、乱建或破坏、改变文物面貌。凡不利于文物保护的使用单位,经国家、省、市研究认为必须迁出的,应限期迁出。
三、地下埋藏和出土的一切文物,概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私自买卖。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挖掘古遗址、古墓葬。在生产建设和施工中,如果发现文物,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文物主管部门处理。
四、人民银行、供销社、废品收购站、造纸厂等单位收购的文物,如古代金银器、铜器、铁器、古旧图书、字画、文献资料等,不得擅自处理,应报告文物主管部门派人鉴定拣选后再行处理。
五、流散在民间的传世文物,统一由文物部门开设的文物商店和指定的代购点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收购。各县、区公安和工商行政部门,要和文物管理部门互相配合,采取措施,坚决取缔文物黑市,打击文物走私。对非法收购、游乡收购、盗走文物者要依法惩处。
六、保护文物,是一项光劳的政治任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宣传文物政策法令,普及文物常识,进行保护祖国文物的教育,提高保护文物的自觉性。造成“保护祖国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把广大干部、群众动员起来,同心协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盖章)
××××年×月×日
新的一年孕育着新的希望,我希望我们每一位员工都能认清当下形势,积极提高意识,认真落实到行动,对工作能够充满信心,充满激情,这种激情首先源自于对这份工作的看中对你团队的信任,如果你不信任团队,不重视工作,每天来上班消耗生命都是一种折磨,但相反,对工作积极,对团队信任,自己的心情也能好上许多,同样是干活同样是挣钱为什么不给自己创造一个愉悦点的环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