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医疗保险定额的申请
关于提高医保统筹拨付定额的申请(最新)
宜宾XX医院
关于提高医保统筹拨付定额的申请
XX医疗保险局领导:
XX医院是一家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的X级X等医院。
由于XXXX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业务无上升。
自从我们XXXXX医院严格规范管理后,首先改善了医疗条件、加强了管理、增加更换设备的同时各科增加了人员。
医务人员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X%,床位增加了X%。
我院坚持医保协议原则,在诊疗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各项诊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保诊疗目录、药品目录和医保工作各项规定从事诊疗活动,在医保部门的督查下,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医保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一、新增设备如下表:
二、人员配置增加如下表:
除了以上人员,我院护理部及其他业务科室也相继增加了人员。
三、业务增长如下表:
自XX年XX月接手管理以来,我院医院业务有很大增长。
通过这一年数据比较已相差很大,每个科业务均有增长,这是我院增加了人员设备,改善了医疗条件的原因。
四、医保统筹支付
在XX年我院超控的医保统筹金额为XX万元,XX年超控的医保统筹金额为XX万元,共计XX万元,未支付我院的医保统筹金额共计XX万元。
在未来的发展中病人量还会持续增加,由于我院经济较薄弱,作为一个发展中的民营企业是不能长期坚持的。
并且我院随着人员设备成本的增加,现每月收到的医保基金拨款已不足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营,为了减轻患者的负担,给患者带来更好的健康保障,为了医院的良性发展,同时减轻医保资金的压力,恳请医保部门给予增加医保统筹拨付定额,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
特此申请,祈望支持!
XXXXXX医院
XX年X月X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医疗保险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赤政字〔2014〕188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医疗保险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充分发挥城镇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内政发〔1999〕74号)、国家财政部、卫计委、人社部《关于提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财社〔2014〕14号)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卫计委、人社厅《关于提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内财社〔2014〕910号)精神,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按85%支付,在职文革基残人员、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提高3%;退休文革基残人员、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工人比其他退休人员提高3%。
(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含按住院管理的特殊门诊),社区卫生机构和一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调整为400元,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调整为8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三)社会医疗救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仍维持20万元不变,支付比例由85%提高到90%。
一个医疗年度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调整个人缴费征期,实行预缴费制度。
自2015年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的征期,由原来的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调整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并实行预缴费制度。
医保病种定额结算流程
关于医保定额结算的几点说明1、关于单病种定额结算。
医保部门目前公布了79种单病种定额结算病种(详见内网)。
这79种病种应属于单一的、没有其他严重并发症的疾病。
如果有合并其他严重并发症需要同时治疗的,则应用医保原办法结算。
凡是纳入定额结算的病种,所采用的治疗方式应注意符合医保规定的方式,比如“肠癌手术非腹腔镜治疗”,定额标准为33000元;而“肠癌手术腹腔镜治疗”,定额标准为51000元;“胃癌手术合并肠癌腹腔镜手术治疗”,定额标准为83000元。
如果“胃癌手术合并肠癌”不适合腹腔镜手术治疗,则用医保的原办法结算。
2、入院流程。
1)如患者所患疾病适合纳入定额结算,则由门诊医师对其进行解释说明,在住院卡上标注“医保定额结算”,同时注明治疗具体方式,如“肠癌手术非腹腔镜治疗”。
2)患者持住院卡至住院处,由住院处负责对应医保定额结算专用编码,收取押金,办理住院手续。
3)入院后,由管床医师负责与患者签订“定额结算备案表”(一式两份,内网下载)—并送至医务科盖章后,一份交患者,一份入病历。
出院时,患者至住院处退还押金,结算出院。
3、结算办法。
1)参保人员治疗定额结算病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定额结算标准内的部分,属于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不负担,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支付60%。
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部分个人均不负担。
2)各科室要根据定额指标合理安排治疗方案,住院费用不得超出定额指标。
3)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时发现可以列入定额结算的病种时,应由管床医师负责解释有关政策。
如患者同意定额结算办法,则应先用原办法结算完毕本次住院费用后,再次办理定额结算入院手续(流程如上所述)。
4)一旦纳入定额结算病种,原则上不允许改变定额结算方式,因非医疗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出现并发疾病的,经科室和医保办沟通核实后,可以变更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按原结算办法结算。
要求管床医师签订定额结算协议时,必须向患者告知出现这种的可能性及解决办法。
关于完善医保结算方式,适当提高住院费用定额标准的建议
关于完善医保结算方式,适当提高住院费用定额标准的建议理由:一、目前我市医保结算方式主要采用按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定额结算的方式。
即社保部门根据医院等级,分别与定点医院签定定额支付标准协议(例如三级医院定额标准为每人次6800-7200元,二级医院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次5800元以下),并根据收治的参保人数向医院付款,不与病人的病种和病情直接挂钩。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便于操作管理,能较好的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其负面作用是,医院为了防止超定额,可能会尽量减少检查,使用较低价格药物,进而影响病人治疗质量;有些定点医院担心超过定额部分费用不能及时兑现,千方百计缩短住院周期,甚至出现让患者重复入院的现象。
这不仅造成许多病人治疗不彻底,医疗质量下降,而且严重浪费我们有限的医疗资源,加重了医疗费用负担,容易使病人产生不满情绪从而影响了医保制度的社会优越性,也暴露了现有结算方式的弊端。
二、医保与医院结算不及时。
医疗机构作为独立法人机构,政府投入少,运作主要靠自己,结算不及时,拖欠医院费用,使部分医院运作陷入困境,特别是基层及专科医院。
这不仅使医保部门没法及时准确地了解医保资金运行情况,而且影响了政府的信用度。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了较多的结余,参保职工负担重,不利于医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总收入为42509万元,总支出为25190万元,结余17319万元;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总收入为32768万元,总支出为22573万元,结余10195万元。
应该看到,这种结余资金所体现的是片面的成绩,是一种不合理现象。
一方面是参保者医疗费用明显不足,医疗机构负担加重,另一方面是医保基金大量沉淀,医疗保险作用发挥不畅。
这表明我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还欠完善。
四、物价上涨,医疗成本增加,间接加重了病人的负担。
从去年开始,社会物价水平出现结构性上涨,医院后勤配送、人力及物资等成本明显升高,医院收治的医保病人绝大多数出现超定额现象,这使医院的经营压力骤增,正常经营运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关于部分疾病实行医疗保险按病种定额付费的通知(附件)
成都市医疗保险第一批按病种定额付费病种名单1.急性阑尾炎行阑尾切除术2.急性乳腺炎行脓肿切开引流术3.良性前列腺增生行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求4.输尿管结石行经输尿管境碎石取石术5.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6.自发性气胸内科保守治疗7.自发性气胸行肺大泡切除修补术8.卵巢良性肿瘤行卵巢囊肿剔除术9.血栓性外痒行血栓性外痔切除术10.子宫肌瘤行子宫肌瘤剔除术成都市医疗保险按病种定额付费病种基本服务项目1.急性阑尾炎行经腹阑尾切除术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注射费、静脉输液、常规诊疗、三大常规、肝肾功、凝血功能、输血前检查、电解质、心电图、胸片、腹部超声、手术费、麻醉费、术中和术后监护费、换药、导尿、病理检查等项目、药品费、一次性耗材。
2.急性乳腺炎行脓肿切开引流术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注射费、静脉输液、外科常规诊疗、三大常规、肝肾功、凝血功能、输血前检查、电解质、心电图、胸片、乳房超声检查、手术费、麻醉费、术中和术后监护费、换药、引流、导尿、病理检查等项目、药品费、一次性耗材。
3.良性前列腺增生行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注射费、静脉输液、外科常规诊疗、三大常规、肝肾功、凝血功能、输血前检查、电解质、心电图、胸片、泌尿系统超声、手术费、麻醉费、术中和术后监护费、换药、导尿、术后膀胱连续冲洗、病理检查等项目、药品费、一次性耗材。
4.输尿管结石行经输尿管镜碎石取石术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注射费、静脉输液、外科常规诊疗、三大常规、肝肾功、凝血功能、输血前检查、电解质、心电图、胸片、腹部超声、腹部X线平片、静脉尿路造影、手术费、麻醉费、术中和术后监护费、换药、导尿、病理检查等项目、药品费、一次性耗材。
5.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注射费、静脉输液、内科常规诊疗、三大常规、骨髓形态学检查、肝肾功、凝血功能、血沉、血涂片、血型、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筛查、电解质、心电图、胸片、腹部超声、药品费等项目、血液制品费、一坡性耗材。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8•【字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意见》(苏人社(L)【2009】1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市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如下: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为6万元。
2.调整住院医疗费用分段结报规定,实行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确定结报比例。
具体为: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部分,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3%,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1%;1.5万元以上至6万元(含6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统一报销95%。
转泰州市以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统一报销85%。
参保人员因特殊专科疾病经转诊审核同意后至非指定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统一报销75%。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上提高2%。
恶性肿瘤患者自付比例减半执行。
实行大病二次救助政策,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当年基金结余情况测算制定补助方案,报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实施。
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基金相应调整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住院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
3.扩大慢性病种范围:免疫性肝炎;慢性萎缩性胃炎;扩张性心肌病;癫痫;系统性硬化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或减少症;系统性血管炎;干燥综合症;淋巴结核;骨结核;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运动神经元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肌炎/皮肌炎;银屑病;骨髓纤维化。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339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339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10.14•【文号】医保函〔2020〕122号•【施行日期】2020.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339号建议的答复聂鹏举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国家统一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医疗保障是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
国家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减轻人民就医负担。
目前我国全民医保已基本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分别覆盖就业人群和非就业人群,截至2019年底,职工医保参保人达3.29亿人,居民医保参保人10.25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参保群众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普遍开展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保障,居民医保普遍开展普通门诊统筹。
在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基础上,国家健全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措施,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费用负担,这其中居民大病患者保障水平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了约13个百分点。
符合规定的贫困人口还可享受大病保险的倾斜支付和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
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注重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确保参保人待遇享受。
一、关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的建议国家高度重视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关工作。
职工医保制度建立之初,国家明确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初期,也明确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
基本医保制度健全完善过程中,国家对医保基金统筹层次相关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2011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要求,基本医保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巩固提高统筹层次,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探索推进省级统筹。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提高部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提高部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6.30•【字号】淄人社发[2013]80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提高部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淄人社发〔2013〕80号)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10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报销比例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提高到75%、70%、55%。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8万元。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2万元。
四、已按《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119号)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依据自愿原则,按照以下具体补缴标准,经本人申请,可由本人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补缴标准是:男60周岁或女55-60周岁按每人23000元的标准缴纳;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缴纳500元;73周岁及以上按照10000元标准缴纳;已连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总额减少缴纳300元。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诸人社[2011]28号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为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10]9号)和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潍人社发[2010]30号)、《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人社[2011]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扎实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现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一个医疗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0元,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00元。
二、调整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提高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根据医院的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首次起付标准为400元、500元、700元、900元,年度当中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从第三次住院开始,不再设置起付标准;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93%、88%、86%、84%,对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96.5%、94%、93%、92%,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三、提高公务员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
定额标准:剖宫产为3600元,非剖宫产2500元;流产定额标准:怀孕70天以内流产为300元,71天至120天流产为500元,121天以上流产为800元。
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及职工说明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可持“生育证”及医院生育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收据原件等材料,报销生育定额医疗费用的70%;低于生育定额医疗费70%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医保拿回超定额申请书模板
医保拿回超定额申请书
尊敬的医疗保险部门:
您好!我是XXX,住在XXX,我的医保编号是XXX。
在此,我向您提交一份关于拿回超定额的申请书,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去年,我因为一次意外受伤,导致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我总共花费了XXX元。
根据医保政策,我应该承担其中的自付部分,即XXX元。
然而,由于我的实际收入情况并不理想,这样的自付金额对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在了解到我的情况后,我的家人和朋友们都纷纷向我伸出了援手,他们帮助我筹集了一部分资金,使得我能够顺利完成手术。
然而,即使有了他们的帮助,我仍然无法承担全部的自付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向医疗保险部门寻求帮助。
根据我的了解,医保部门有一项政策,可以帮助那些因为特殊原因无法承担自付部分的参保人。
我希望能够申请这项政策,拿回我超出定额的自付部分。
我明白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及进行一定的审核流程,我愿意配合您的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
我申请拿回超定额的自付部分,并不是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而是因为我真的无法承担这样的负担。
我一直以来都是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也一直遵循着医保政策的规定。
我相信,医保部门一定会对我给予帮助,让我能够度过这个难关。
在此,我再次向医保部门表达我的感谢。
我真诚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让我能够拿回超定额的自付部分,减轻我家庭的负担。
我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请示
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请示1、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单说社保就是基础保障,社保以外的你都可以算是补充医疗)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
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2、补充医疗保险有什么用其中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就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职工个人不需缴费,由企业按国家规定从职工福利费中提取,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如果单位按国家规定举办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那么参保职工如果发生重大疾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后,个人负担部分还可通过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再报销一部分,以此减轻参保人员在发生生大疾病时的经济负担。
商业医疗保险补充,保障更全面,须自己自费,自然相对价格较高,理赔时效和服务和效率相对比较好,并且没有地区限制,只要在国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都可以理赔。
适合有一定经济能力家庭规划。
3、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因各地区政策不同,其报销范围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下文主要是以北京为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可支付退休人员和职工在定点药店和医疗机构发生的下列费用,具体如下:1、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2、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的医疗费用;3、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商业医疗保险补充,自由挑选DIY,社保内外报销型,定额给付型。
4、补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情形参保人了解了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范围之后,还有必要了解一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的全部医疗费用以及不符合或超过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及标准的医疗费用;3、与诊断不相符的药品费用、自费药、基本医保要求之外的外购药;3、自杀、自残、吸毒、打架、斗殴、酗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引发的全部医疗费用;4、境外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以及在特需门诊就医和住院的全部医疗费用;5、孕前检查的全部医疗费用、诊治不孕不育症的全部医疗费用、预防用药的全部医疗费用以及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
关于提高医疗保险定额的申请
关于提高医保病人费用定额的申请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安县东凤华侨医院是东凤镇唯一一家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的中心卫生院,是全镇唯一一家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的医疗机构。
全镇现有人口近10万人,包括外来人口及周边总服务人口30余万人。
医院占地面积1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9510平方米,医院现有医技人员近200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3名、执业医师27名,及其他专业师级职称18名,具备一支技术较高、业务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医院分设门诊部、内儿科、外骨科、妇产科及B 超、放射、检验等辅助科室。
拥有进口CT、500mA电视遥控X光机、300mA X光机各1台,彩色和黑白B超机、彩色经颅多普勒、电解质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自动血球计数仪、血凝仪、尿液分析仪、手术显微镜、眼科裂隙灯、牙科综合治疗机、骨科牵引床、麻醉机、多功能手术台、多孔手术无影灯、婴儿抢救台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20余台套;拥有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和母婴心电监护仪共7台,微量输液、注射泵共9台,进口呼吸机1台,抢救车6辆等医疗抢救设备,能随时完成内科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外骨科能顺利开展阑尾炎、胃穿孔、肾结石、胆囊摘除、甲状腺瘤、剖腹产、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宫外孕、青光眼、白内障摘除人工晶体植入、骨折内固定、人工股骨头置换、特大疝气环填充式补片等外、妇科手术。
医院目前基本具有二级医院医疗设备、业务技术能力。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心脑血管疾病、心肺疾病、糖尿病、眼科手术发病率明显增加。
一般较重病人的住院时间比较长、住院费用也比较高。
近年来,医院业务有较大发展,年门诊量20多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3000余例。
根据我院的医疗业务情况,申请新年度医保定额标准给予适当提高。
我院自确定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来,能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规范医院的各项诊疗活动,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根据各有关部门规定,医院成立医保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各项工作,日常加强药品、诊疗项目的维护。
职工子女医保申请报告
您好!我单位职工子女医保申请报告如下:一、申请背景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为保障职工子女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职工子女医疗保障水平,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现将职工子女医保申请事宜报告如下。
二、职工子女情况我单位现有职工子女共XX名,其中:1. 在校学生XX名,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阶段的学生;2. 未满18周岁的子女XX名;3. 18周岁以上的子女XX名。
三、申请理由1. 保障职工子女基本医疗需求:职工子女作为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其健康问题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申请职工子女医保,有利于保障职工子女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2. 提高职工子女医疗保障水平: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费用逐年攀升。
申请职工子女医保,可以使职工子女享受到更全面、更优质的医疗保障,提高其生活质量。
3. 体现单位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我单位一直致力于履行社会责任,关心职工及其家庭的生活。
申请职工子女医保,是我单位关心职工、关爱家庭的具体体现。
四、申请内容1. 参保对象:我单位所有职工子女,包括在校学生、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18周岁以上的子女。
2. 参保范围:职工子女医保范围包括门诊、住院、特殊病种等,具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3. 参保缴费:职工子女医保缴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具体缴费标准如下:(1)在校学生: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医保费用;(2)未满18周岁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50%的医保费用;(3)18周岁以上的子女: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医保费用。
4. 医保待遇:职工子女医保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待遇如下:(1)门诊待遇:职工子女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享受门诊定额包干、门诊二次报销等政策;(2)住院待遇:职工子女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享受医保待遇,剩余部分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差额部分再予以二次报销;(3)特殊病种待遇:职工子女患有特殊病种,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享受特殊病种待遇。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12.18•【字号】济人社发〔2018〕142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142号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南部山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医保发〔2018〕2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政策,现就居民医保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如下:一、未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我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个人按我市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并享受政府补助和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将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参保缴费期限由出生后3个月内调整为出生后6个月内,超过6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居民应在我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按规定参保缴费。
自2019医疗年度起,错过集中缴费期后申请参保的居民应补缴当年费用,补缴费用额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
补缴人员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并完成缴费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为3个月(等待期自缴费的次月起开始计算),等待期满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四、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的参保缴费补贴工作,确保应保尽保。
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保障范围。
五、对参保居民需转院到外地住院治疗的,如所在区县辖区内无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由参保人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审核医疗机构。
定期定额申请报告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谨以此报告向您申请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特向贵单位提出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
以下是我对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详细说明和申请理由:一、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制度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经济效益不稳定等原因,难以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允许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申请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
二、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3.《关于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7号)三、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理由1.符合政策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
我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提出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
2.减轻企业负担: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可以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对我单位来说,申请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
3.保障职工权益: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定期定额缴纳,我单位能够确保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有助于缓解社会保险基金压力,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我单位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制度,为我国社会保险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四、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具体方案1.申请定期定额缴纳的社会保险种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缴纳标准: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参照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
3.缴纳期限: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定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医疗报销定额申请书
尊敬的医疗保险局领导:您好!我是贵局的一名职工医保参保人,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医保号为[医保号]。
在此,我谨向您提交一份职工医疗报销定额申请书,恳请领导予以审批。
我于[日期]因[疾病名称]入住[医院名称],住院期间,由于病情严重,医疗费用巨大,已超过我本人及家庭所能承担的范围。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住院期间医疗费用情况1. 住院时间:[住院开始日期]至[住院结束日期];2. 住院费用总计:[住院费用总额]元;3. 已通过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已报销金额]元;4. 个人自付部分:[个人自付金额]元。
二、申请定额报销的原因1. 由于病情严重,医疗费用较高,个人及家庭经济负担较重;2. 我本人为贵单位的一名职工,依法享有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自付部分过高,给家庭经济造成较大压力;3. 为减轻个人及家庭负担,保障我的基本生活,特申请定额报销。
三、申请定额报销的具体金额根据我本人的实际情况,特申请以下定额报销金额:1. 报销金额:[申请报销金额]元;2. 报销比例:[申请报销比例];3. 报销期限:从[报销开始日期]至[报销结束日期]。
四、相关证明材料1. 我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 医疗保险卡复印件;3. 住院病历复印件;4. 医疗费用清单复印件;5. 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复印件;6.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请领导予以审批,如有需要,我愿意提供进一步的材料和信息。
在此,衷心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与支持!此致敬礼!申请人:[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申请日期:[申请日期]。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医疗保险精神病住院按床日定额付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医疗保险精神病住院按床日定额付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8.17•【字号】渝人社发〔2017〕189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精神卫生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医疗保险精神病住院按床日定额付费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8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22号)精神,现将调整我市精神病住院按床日定额付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含部门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主要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结核病院、职业病防治院等)纳入调整范围。
国企医院和在渝部队医院适用本通知。
二、结算标准将参保人员精神病住院按床日定额付费标准调整为:一级医院84元/日、二级医院112元/日、三级医院179元/日、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23元/日。
为不增加参保人员负担,本次定额付费标准调整增加的额度由医保基金全额报销,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按照医疗规范对精神病住院患者开展规范合理的治疗、提供优质的服务;对超过定额付费标准的费用不得要求参保人员负担,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解决。
四、执行时间本通知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精神病住院按床日定额付费标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2017年8月17日附件精神病住院按床日定额付费标准(一)精神病住院按床日定额付费标准(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7•【字号】淮政办发[2009]169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淮政办发〔2009〕169号)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现就提高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6万元,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
原各费用段报销比例不变。
大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暂不调整。
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政策1.放宽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定点机构支付除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以-1-外的所有药品费用;支付本人住院(含家庭病床)、门诊特定项目等个人支付部分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用于支付健康体检、自费预防接种等费用。
2.适当提高低收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水平。
70周岁以下退休、退职人员一个统筹年度划入个人账户资金额,低于500元的补足到500元;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退休、退职人员低于600元的补足到600元。
三、降低部分项目个人负担比例,提高待遇支付水平1.提高转外就医床位费标准。
经批准的转外就医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上限由15元/天提高到30元/天,实际床位费不足以上标准的,按实支付;超过标准的,定额标准以上部分由个人支付。
2.降低部分乙类诊疗项目个人支付比例。
伽玛刀治疗、X刀治疗、直线加速器适型治疗、血透4种特殊项目个人支付比例由50%、20%、10%、10%下调到30%、10%、5%、5%。
3.“心脏支架术后一年”的门诊特定项目定额由3000元提高到10000元。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正文:----------------------------------------------------------------------------------------------------------------------------------------------------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各参保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同时结合我县实际,经2014年2月25日召开的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如下: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5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保持10万元不变,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
二、取消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的报销起付线,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统一提高为90%,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调整为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三、调整县内住院的个别病种定额(一)取消脑出血手术治疗的病种定额,以实际发生费用按比例进行结算。
(二)胆石症手术病种定额由4550元调整为6000元。
(三)子宫肌瘤病种定额由2852元调整为3500元。
(四)痔疮病种定额由2002元调整为3500元。
(五)疝气病种定额由2200元调整为3200元。
(六)住院按病种定额结算时,先扣除患者自付部分,再按报销比例进行结算。
四、器官移植术后进行门诊治疗的参保患者,对确属属地医院无所需治疗药品的,参保患者可出具主治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到县医保局申请;由县医保局批准县人民医院进购所需药品后,患者可到县人民医院购买,以保证患者的治疗需求。
凡个人私自到药店购药,所发生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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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医保病人费用定额的申请
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潮安县东凤华侨医院是东凤镇唯一一家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的中心卫生院,是全镇唯一一家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的医疗机构。
全镇现有人口近10万人,包括外来人口及周边总服务人口30余万人。
医院占地面积1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9510平方米,医院现有医技人员近200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3名、执业医师27名,及其他专业师级职称18名,具备一支技术较高、业务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医院分设门诊部、内儿科、外骨科、妇产科及B 超、放射、检验等辅助科室。
拥有进口CT、500mA电视遥控X光机、300mA X光机各1台,彩色和黑白B超机、彩色经颅多普勒、电解质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自动血球计数仪、血凝仪、尿液分析仪、手术显微镜、眼科裂隙灯、牙科综合治疗机、骨科牵引床、麻醉机、多功能手术台、多孔手术无影灯、婴儿抢救台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20余台套;拥有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和母婴心电监护仪共7台,微量输液、注射泵共9台,进口呼吸机1台,抢救车6辆等医疗抢救设备,能随时完成内科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外骨科能顺利开展阑尾炎、胃穿孔、肾结石、胆囊摘除、甲状腺瘤、剖腹产、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宫外孕、青光眼、白内障摘除人工晶体植入、骨折内固定、人工股骨头置换、特大疝气环填充式补片等外、妇科手术。
医院目前基本具有二级医院医疗设备、业务技术能力。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心脑血管疾病、心肺疾病、糖尿病、眼科手术发病率明显增加。
一般较重病人的住院时间比较长、住院费用也比较高。
近年来,医院业务有较大发展,年门诊量20多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3000余例。
根据我院的医疗业务情况,申请新年度医保定额标准给予适当提高。
我院自确定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来,能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规范医院的各项诊疗活动,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根据各有关部门规定,医院成立医保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各项工作,日常加强药品、诊疗项目的维护。
严格执行医保的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各项收费标准。
同时在门诊楼大厅设置了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门诊和住院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采用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清单,专门设置了医保结算窗口。
县内个别医院还有存在挂床住院行为,我院绝没有此类弄虚作假现象。
2009年度我院医疗保险住院病人54例,总费用252819元,医疗垫付187389元,统筹基金支付130711.07元,超定额结算标准医疗费用56678.46元。
普通定额47人中有26人超过定额,其中超定额的病种主要为:心肺功能衰竭、肝炎肝硬化、上消化道出血、脑血管意外和疝气填充式修补术、骨科内固定手术等(手术病人仅医用耗材每例均在3000元以上),虽然我院在诊疗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各项诊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保诊疗目录、药品目录和医保工作各项规定从事诊疗活动,但部分病人还是超过定额标准。
由于我院经济较薄弱,未有负担超定额医疗费用能力,恳请各级医保部门给予支付超定额医疗费用,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
特此申请,祈望支持。
潮安县东凤华侨医院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