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建⽴党⽀部的⼀般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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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部的⼀般程序是怎样的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党⽀部的请⽰。请⽰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作性质、⼈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党⽀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部的性质;党⽀部委员会组成⼈数和委员设置⽅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党⽀部以后,应召开⽀部党员⼤会,以⽆记名投票⽅式差额选举产⽣⽀部委员会。
3.召开党⽀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党⽀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分⼯。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部委员会组成的请⽰。请⽰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部委员会的依据;⽀部党员⼤会进⾏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会的党员情况、候选⼈名额与应选⼈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部委员的分⼯情况。
5.上级批复。党⽀部委员会开始⼯作,履⾏⾃⼰职责。
由⽀部的党员⼤会选举产⽣,任期两或三年。⼀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般正式党员三⼈以上,五⼗⼈以下的单位可设⽴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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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A版】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6.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
1.向上级党委提交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等。《请示》文书格式如下:
公文写作党支部成立党支部党支部换届流程及相关请示样式
成立党支部、党支部换届流程及相关请示样式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总结出成立党支部的程序:第一步: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第二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第三步:基层党支部上报候选人。
基层党支部上报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或不设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第四步:上级党组织审查候选人。
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第五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直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选举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设里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六步:基层党支部上报选举结果报告。
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第七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批复。党支部正式成立。
成立党支部、党支部换届流程
相关请示样式参考
请示格式:
关于XX党支部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XX党委:
XX支部委员会于201X年X月任期届满。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拟定于201X年X月X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现将召开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建立党支部的流程程序
建立党支部的流程程序
党支部的设立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程序审批。具体程序包括:1.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建立党支部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召开党员大会。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组织呈送选举结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选举党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上级党组织收到选举结果的报告后,及时研究并发文,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职责。
成立党支部流程
成立党支部流程
1.确定党支部成立的需要和意义,确定党支部组织机构和职责。
2.筛选有党员资格的人员,组成初步的党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成立会议,传达党的有关文件和精神,选举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和任务。
4.党支部成立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支部的组建情况、
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及预算等事宜,报经批准后方可正式挂牌成立。
5.开展党支部的组织活动,制定支部计划,并在工作中认真执
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学习和思想教育、民主生活会和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活动,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联系。
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6.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
1.向上级党委提交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等。《请示》文书格式如下:
关于成立党支部流程
关于成立党支部流程
1.确定党支部组织筹备组成员,由筹备组成员负责党支部的筹
备工作。
2.筹备组成员要在相关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成立党支部的相关
材料和文件,包括《关于成立党支部的申请书》、《党员登记簿》、《党支部委员会人选推荐表》等。
3.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党支部成立申请,由上级组织审核、批准
组织筹备工作。
4. 在党支部成立之前,筹备组成员要进行一些必要的工作,如党员宣誓仪式、提醒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
5.成立党支部后,应及时整理党员登记册、建立档案,推荐党
支部委员会人选,开始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6.党支部应当在任期内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时汇报工作成果。
7.党支部应积极组织和参与党的各项活动,推动党和群众的有
效联系和协作,努力提高组织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组织创新能力。
新成立基层党组织工作程序(详细版)
新成立基层党组织工作程序(详细版)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筹备小组
•设立支部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党员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新一届支部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明确小组职责和分工,确保筹备工作有序进行。
2.刻制印章与制定方案
•刻制新党组织的印章,作为正式成立的标志。
•制定详细的筹备工作方案,包括宣传动员、候选人提名、选举流程等。
3.研究确定选举细节
•召开筹备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支部委员会职数、选举方式、会议议程和选举办法等。
•制定选举办法(草案),明确选举的具体规定和程序。
4.酝酿推荐候选人
•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广泛讨论,酝酿推荐党支部委员、书记的初步人选。
•收集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形成初步人选名单。
5.考察与确定候选人
•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和群众基础等情况。
•将考察结果报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6.公示与报批
•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
监督。
•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期间可再次听取意见。
•公示期满后,向机关党委呈报选举工作的请示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
二、选举阶段
7.召开党员大会
•筹备小组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会议议程进行选举。
•会议期间,清点党员到会人数,确保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4/5。
8.选举流程
•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大会开始。
•奏(唱)国歌,营造庄重氛围。
•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宣读机关党委关于候选人及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的批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仅供参考)https:///view/84d3eea3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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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
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
成联合党支部;
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
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6.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
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党支部成立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关于党支部成立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关于党支部成立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一) 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
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
要求是:
1.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
的支部委员会;
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
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
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
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新成立支委会流程
新成立支委会流程
新成立支委会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支委会成立的目的和职责:确定成立支委会的目的,例如为了加强组织的领导,推动工作的开展等。同时明确支委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2. 选举或任命支委会成员:根据组织的规定和程序,选举或任命支委会的成员。成员的选择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推荐或由上级组织指定等方式进行。
3. 设定支委会成员的职责和分工:根据支委会成员的特长和能力,确定每个成员的具体职责和分工。例如支书、副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4. 成立支委会:在组织内部举行成立支委会的仪式,宣布支委会正式成立,并由上级组织确认。
5. 制定支委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支委会成立后,根据组织的工作需要和要求,制定支委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6. 组织支委会的工作: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支委会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开展具体的工作,推动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7. 定期召开支委会会议:支委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工作进展和
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讨论并决定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措施。
8. 监督和评估支委会的工作:定期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9. 支持和培养支委会成员:为支委会成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的能力和素质,以确保支委会的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10. 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定期向上级组织或领导层报告支委会的工作进展和成果,接受上级组织或领导层的指导和督促。
以上是成立支委会的一般流程,具体的步骤和细节可能会根据组织的情况和要求而有所不同。
成立新党支部流程详解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6.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
1.向上级党委提交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党支部成立、选举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及文书模板参考
党支部成立、选举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及文书
模板参考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建议控制在30人以下,一般不超过50人。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业务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经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一、前期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建立党支部。
需要建立或调整党支部,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书面请示。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
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请示文书参考格式如下:
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
×××党委:
……(单位或部门简要情况介绍)。我单位现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决定成立×××党支部。
当否,请示。
(单位或部门公章)
××××年×月×日
2.向上级党组织请示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从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研究确定支部委员会设置及选举方案,并请示上级党组织。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成立新党支部流程详细讲解
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1.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2.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3.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4.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6.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
3.建立新党支部后,可依党章规定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
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成立支部委员会的流程
成立支部委员会的流程
1. 筹备阶段:确定成立支部委员会的目的和任务,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流程。组织成员
进行初步会议,明确支部委员会的职能和工作内容。
2. 选举阶段:根据组织章程,制定选举程序和规定。组织成员进行选举,选出支部委
员会主席和成员。
3. 报告阶段:将选举结果及支部委员会名单向上级组织报告,并获得上级组织的批准。
4. 核准阶段:由上级组织对选举结果进行核准,确认支部委员会成立。同时,颁发成
立证书和组织章程。
5. 宣誓阶段:在成立仪式上,支部委员会主席和成员进行宣誓,表达对组织的忠诚和
承诺。
6. 展开工作:支部委员会正式开始履行职能和任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和工作。同时,严格遵守组织章程和规定,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党支部成立程序及需要材料及请示模板
党支部成立程序及需要材料及请示模板
新党支部成立、选举程序及相关材料第一步:基层单位党员转组织关系并提出成立申请。
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第二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基层党支部筹备党员大会,酝酿候选人选工作。
第三步:基层党支部上报候选人。
基层党支部上报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或不设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的请示。
第四步:上级党组织审查候选人。
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做好准备会议参会人员落实、各种材料及布置会场工作。
第五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直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设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
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六步:基层党支部上报选举结果报告。
基层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
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第七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批复。党支部正式成立。
2填写党员花名册及党员情况登记表摸底排查,确定公司或单位已有党员情况,填写党员花名册及个人情况登记表(见模板1、2)。
3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所在社区动员单位党员将组织关系先行转入上级党组织(党委)。并以单位名义撰写成立党支部的请示(见模板三),申请成立党支部。
4上交成立党支部的请示及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成立请示(见模板三)、党员花名册(已转入党员)、支部党员个人情况登记表、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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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新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仅供参考)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述精神,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
.凡有正式党员人以上不足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党员在人以上不足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党员超过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足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凡有正式党员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部分对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科研院所、工矿企业、外交外贸机构和边防要塞机关,虽然党员不足人或人,但领导力量较强的,经上一级党委批准,也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
.向上级党委提交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
.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成立党支部。
.建立新党支部后,可依党章规定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原则和要求
遵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党支部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从具体单位的实际出发,依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办法,只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建立党支部,党员之间相互不太了解或问题较多,不具备选举条件的,
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经过一段时间条件具备后,再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支部委员产生的基本要求是:
.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人数应是单数,以或人为宜,最多不超过人。
.党员人数超过人(含人)的党支部,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纪检委员、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
.党员人数不足人的党支部,一般都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人或配名支部干事。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
.党支部可按照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小组。如联合组建的党支部可依不同部门划分党小组。干部党员要和非干部党员一起编组过小组生活。
(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的一股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一般为:
、向上级党委提交成立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酝酿候选人的方法及选举办法等。《请示》文书格式如下:
、上级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
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成立支委会理由是否充分;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通过后下发批复,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委会,并指导党支部做好相关工作。
、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会准备工作
()党支部做好选举支委前党员教育工作。上级党委批示以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党委批复意见,对党员进行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同时,组织讨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作出批复。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选举大会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选举,大会可推荐一名党员主持。内容有:()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应选举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具体应说明本支部有多少正式党员,多少预备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到会参加选举的有多少党员。
()推选并通过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
()进行无计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