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巨额骗贷案再次敲响金融信贷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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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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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海南新闻 > 南国都市报诈骗银行数千万总经理被判死刑【来源: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核心提示以“以存放贷”名义,以获得高利息为诱饵,将存款户的巨额资金诱存入指定银行,然后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伪造存款户印鉴等,将存款户的存款挂失,然后取出挥霍。

近日,如此诈骗巨额资金的首犯一审被判死刑。

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伪造印签诈骗贷款数千万元,造成银行重大损失,海口中院一审判处首犯死刑,原银行工作人员也得到了相应惩罚。

“以存放贷”是假内外勾结密谋骗取存款户资金1996年6月,海南A公司要求B商业银行以“以存放贷”方式提供港币3000万给公司使用,B商业银行除在存款银行获得正常利息外,还可由贷款企业付给高息。

A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总经理包某多方联系未果。

时任海口市侨光物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的范起明得知此事后,找到严、包二人称:如能把款存入范指定的银行,范就可将款贷出,但贷款后需两家平分使用。

此后,范多次找时任C银行分理处主任的陈子勉商量“以存放贷”之事。

同年7月,陈子勉在明知分理处无权放贷的情况下,仍按范的要求对B商业银行和A公司的负责人谎称可以“以存放贷”,由用款单位支付高利差。

B商业银行因此打消顾虑决定以此方法给公司融资。

同年7月8日,A公司与侨光公司签订协议,约定A公司负责联系存款3000万港币存入C银行分理处定期一年,侨光公司负责办理贷款手续,贷出的资金由A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万,到期后还本付息,其余款项由侨光公司使用并负责还本付息。

同日,B商业银行在C银行分理处开设了港币活期存款账户,并预留了印鉴。

贪高息受骗某银行3000万元坠入陷阱同年7月15日,B商业银行存入该活期账户3100万元港币。

7月26日,B商业银行与公司签订了由B商业银行存款3000万港币,定期一年,A公司负责在转定期半年内付清存款高利息287.25万元的协议。

8月2日,B商业银行将3000万港币办理了定期一年的存单。

海南破获特大信用卡诈骗案

海南破获特大信用卡诈骗案

龙源期刊网
海南破获特大信用卡诈骗案
作者:
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6年第01期
2015年11月4日,海南省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成功破获一起特大信用卡诈骗案,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扣押涉案银行卡26张等作案工具一批。

8月17日,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接到受害人徐某报案称,他的信用卡于8月14日被人盗刷43万余元。

省公安厅立即指示经侦总队全力破案,挽回受害人的损失。

经侦总队马上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经过办案民警的核查,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银行卡信息及密码后制作伪卡,通过POS机进行盗刷,然后将盗刷资金通过网银转账至100余张银行卡,雇人进行异地取款。

经过大量工作,办案民警掌握了取款人的体貌特征、作案工具及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查清了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锁定了该团伙部分成员的活动方位。

10月23日,专案组赶赴辽宁收网,在辽宁警方的密切配合下,一举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近日,海南省儋州市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涉及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件,该案涉及金额巨大,严重侵害了民族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下面我们将就这起案件的详细情况进行披露,以警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有效防范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案件的起因2019年初,海南省儋州市一家名为“民族资产解冻中心”的机构,声称可以协助维吾尔、回族等少数民族的企业和个人解冻因故冻结的资金。

该机构宣称可以通过一些不为人知的方法和渠道,帮助民族资产所有者解冻资金,并且声称可以进行大额融资,提供低息贷款等服务。

这一系列的承诺吸引了大量民族资产所有者的关注和参与。

不少民族资产所有者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纷纷前往“民族资产解冻中心”咨询,并且有些人甚至通过介绍加入到了这个机构。

在稍后的运营过程中,他们发现资金无法如期解冻和转账,也未能享受到所谓的低息贷款等服务。

在众多民族资产所有者的投诉下,警方开始对该机构展开调查。

二、案件的侦查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家名为“民族资产解冻中心”的机构实际上是一家非法的金融机构,他们没有任何合法的执照和资质,也没有能力和信誉来解冻民族资产,并且他们所宣称的融资、贷款业务也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诈骗活动。

通过技术手段侦查,警方发现该机构的负责人员和核心成员是一些早已有过多次诈骗和欺诈记录的惯犯,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骗取他人的财物,获得不法利益。

在深入侦查中,警方还发现了该机构背后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包括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虚假宣传等一系列涉嫌刑事犯罪行为。

在调查的过程中,警方还发现了涉案人员的漏罪行踪,以及他们精心编织的一张张诈骗网。

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警方开始采取行动,抓获了该集团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并在搜索中查获了大量的作案工具和赃物。

三、警方的处理一旦案件曝光后,海南省儋州市警方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和处理。

他们通过全面梳理线索,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以及他们涉案的金额和手段,并最终成功锁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行踪。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近日,海南省公安厅通报了一起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的诈骗案件。

据通报,该案件发生在海南商业城,共涉案金额达到数千万元。

该案件的受害人都是海南本地的少数民族,案件开始于去年12月,被告诱惑受害人投资,承诺可以帮助他们解冻自己的民族资产。

据被告所说,这些资产是因为历史原因而被冻结的,而他们可以通过特殊的法律手段来解冻这些资产,并且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将资产转化成现金。

受害人一开始对这些话信以为真,被告更在上演了一出名为“民族证明”的戏码。

被告一方让受害人填写一张特殊的表格,表格上需要填写一些民族的相关信息,还需要提供一些个人资料和身份证明文件。

被告方表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受害人的“民族身份”,才有可能解冻资产。

接下来,被告方让受害人将一部分资金打入自己的账户,用于支付相关的行政手续费用。

被告方称,只有通过这些行政手续,才能真正解冻资产,将资产转化成现金,而且还要支付税费。

很快,被告方就开始以各种借口要求受害人增加投资额度,以确保能够顺利解冻资产。

受害人处于无奈之下,被迫继续投入更多的资金。

甚至有的受害人还向亲戚、朋友借款,将借款投入其中。

事实证明,这一切都是骗局。

在被告方要求提交更多资金的时候,受害人才逐渐认识到自己已经上当受骗。

他们联系公安机关,希望能够追回自己的损失。

经过调查,警方查明了这个骗局的真相。

被告方根本没有任何解冻民族资产的手段,他们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而且,被告方采用的“民族证明”表格都是假的,他们通过这种方式,既骗了受害人的钱,又侵犯了受害人的个人隐私。

目前,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警方表示将坚决打击任何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的欺诈行为,并呼吁广大民族同胞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同时,也提醒其他投资者,不要轻易被高额回报的承诺所迷惑,要保持冷静,理性评估风险。

集资诈骗大案震惊椰岛

集资诈骗大案震惊椰岛

集资诈骗大案震惊椰岛作者:江舟来源:《蓝盾》2016年第08期2015年7月7日,海南省工商联原副主席沈桂林涉嫌非法集资一案在海口市中级法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了公诉。

沈桂林,曾拥有省工商联副主席、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省收藏协会会长等多个耀眼的头衔。

当日,他和其公司的多名高管、老乡、“好友”同堂受审,他被指控向210人非法集资金额共计8.8亿余元,造成受害人损失3.6亿余元。

另外7人,则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6年4月1日,海口市中级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沈桂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资金链断裂仓皇外逃现年52岁的沈桂林是江苏镇江人,有研究生学历的他,在海南省工商联任副主席、省政协委员等光环背后,还经营着泰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泰达拍卖有限公司、海南美丽道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沈桂林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获得了泰特典当公司60%的股份,升任总经理,后于2003年7月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从2002年开始,沈桂林在泰特典当公司自有资金较少的情况下,通过借款方式维持该公司的典当(抵押贷款)业务及偿还利息,并向出借人支付2% 至3%的月息。

2009年以后,沈桂林所经营的泰特典当、泰达拍卖等公司经营状况每况愈下、资不抵债,但其仍以这些公司做担保,承诺支付月息1.5% 至4%不等利息,与李某、郑某等人签订《借款协议》借款。

其间,沈桂林还找人制作假房产证及不动产他项权证准备给出借人查阅,以方便借到更多款项而不抽回本金,还约出借人观看其公司进行虚假拍卖,以制造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

就这样,2009年至2013年12月,沈桂林通过自己名下的多家银行账户接收“借款”,并将这些钱部分用于购买房产、汽车、字画、手表、钻戒等,部分用于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和支付公司开支。

2013年12月,随着借款本金及支付的利息越来越大,沈桂林的资金链断裂。

【大案纪实】商业贿赂的诱惑

【大案纪实】商业贿赂的诱惑

商业贿赂的诱惑震惊海南岛的国企老大李家福与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涉嫌诈骗、贪污、挪用公款案,历时数月审理,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

法院一审判处海南省财信总公司原法人代表、总经理李家福死刑,缓期2年执行。

检察机关指控,李家福疯狂伪造信用证合同单据,骗取省工行信用证款53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亿多元。

同时,李家福不仅伙同别人故意抬高土地项目转让价格,从中侵吞公款近3000万元,而且还利用职务便利,以个人名义拿公款供其胞弟的公司使用。

这起大玩金融骗局的案件暴露出的“银行如何确保资金安全”、“国有资产何时不再成为‘唐僧肉’”、“如何遏制‘一把手’权力寻租”等问题,引人深思。

此案还引发了省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受贿200多万元等一系列在海南造成巨大反响的案件。

“盘活举措”成“融资圈套”银行4亿多成“唐僧肉”1995年3月,曾任海南省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处处长的李家福到财信总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总经理,时值该公司资金困难。

为了盘活公司,李家福多次开会要求多渠道融资,但效果不明显。

不久,李家福得知51岁的原香港永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中隆集团公司董事长马家仁有办法到银行开信用证“融资”,便找马家仁帮忙。

两人多次密谋后进行分工,由财信总公司成立多家公司,以这些公司的名义到银行申请开信用证,财信总公司提供担保。

马家仁以给银行和香港公司10%-20%不等的手续费、利息作为好处,负责疏通银行关系,联系香港一些公司签虚假的外贸合同,在境外将信用证贴现。

为此,李家福在财信总公司专门成立了“融资小组”,由财信总公司副总经理、计财部经理曾育环任“融资小组”组长。

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财信总公司先后在海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了海南珠泰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

尔后,伪造了信用证所需的一切手续、文件资料和相关单据,以上述公司的名义,向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申请开出18单远期进口货物信用证,共计金额5300多万美元,海南省工商银行实际垫付了以上的信用证资金折合人民币4.47亿元。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近日,有关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的情况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这起诈骗案件涉及多名受害者,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也使得民族资产解冻业务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我们将详细披露该案的情况。

事发地点在海南省的一个小县城,一家名为“海南民族资产解冻公司”的机构成为了这起诈骗案的中心。

该公司声称能够帮助当地的少数民族群体解冻其在全国各地的资产,为他们提供财富管理及理财服务。

由于当地居民对民族资产解冻业务的需求较大,这家公司很快便吸引了众多客户。

公司的老板是一名名叫李某的年轻人,见风使舵,在当地声名鹊起。

李某声称自己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解冻少数民族群体的资产,受到了不少客户的信任。

一时间,客户络绎不绝,甚至还有一些客户特意从其他地区赶来寻求帮助。

某天突然有一些客户发现他们在该公司的存款账户上的资金不翼而飞。

经过询问和调查,才发现这家名为“海南民族资产解冻公司”的公司实际上是一个庞大的骗局。

李某并不具备任何资格和能力解冻民族资产,他只是在虚构政策和谎称关系进行着投机经营,其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诈骗行为。

据了解,该公司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通过虚构民族资产解冻政策,向客户收取高额的费用,然后将这些资金挪用于个人消费和非法投资,最终导致了资金链的断裂。

该公司还在销售过程中故意混淆视听,误导客户,夸大宣传,造成了广大客户的误解和财产损失。

据悉,该公司的受害者主要为当地的少数民族群体,他们在积蓄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希望能够通过这家公司解冻自己的资产,提升生活质量。

他们并没有想到自己将会成为这场骗局的受害者。

对于这些受害者来说,他们不仅失去了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更是心力交瘁,备受打击。

这起诈骗案的曝光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引发了人们对民族资产解冻业务的讨论和质疑。

有专家指出,民族资产解冻业务本身是合法的,但是需要在严格的监管之下进行,以防止类似的诈骗案件再次发生。

亿元合同诈骗案的台前幕后

亿元合同诈骗案的台前幕后

亿元合同诈骗案的台前幕后作者:江舟郭艳华宁丽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0年第22期这是一起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移交海南省公安厅侦查的海口市新创基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林川合同诈骗1.05亿元大案。

此案由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10年8月21日,海口市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林川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林川不服,提出上诉。

遇良机联手港商收煤矿1998年,正是海南投资极度降温的时候。

年仅37岁家住北京市海淀区恩济花园的海南文昌人林川,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北京某部门企业局副局长宋生(化名),在一次聊天时宋生建议说,香港新世界公司在国内的投资太单一,全是房地产,应该投资能源煤矿行业。

谁料,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很快林川便盯上了煤炭项目。

得知山西大同市有一个煤炭项目后,并通过朋友了解到香港新世界基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公司)有经营煤炭项目的意向,林川顿时来了灵感,认为发大财的机会终于来了。

是年7月,为了与新世界公司合作,他让其在海口市的胞弟林某利用虚假银行存折复印件,骗取海口市工商局批准成立海口市新创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新创基公司)。

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1998年11月22日,海口新创基公司以69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大同燕庄煤炭集运站的全部股权,岂料,精明过人的林川却在日后与港商的合作中向对方虚报收购价为8500万元。

1998年12月的一天,林川以海口新创基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和宋生找到驻北京市京广中心的新世界公司总经理陈某和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董事符某。

四人见面后,寒暄了几句,便言归正传,很快谈起实质性的话题,林川说,我们在大同有几个煤矿和煤台,你们有没有兴趣收购?出于对林川的信任,加之,当时公司也有意对资源类项目进行投资,于是,陈某、符某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了公司总裁,总裁听后满口答应。

很快,陈某和符某决定与海口新创基公司合作收购,并经营大同煤炭项目。

1998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例分析

1998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例分析

1998海南发展银行倒闭案例分析一、成立及倒闭过程1、背景海口银行的密度极大,巨大的压力下,银行走上了恶性竞争的道路,各信用无一例外地采取了高息揽储的方式吸引存款,有的年利率高达25%。

这也直接造成了多数城市信用高进低出,食储不化的结果,只有靠新的高息存款支付到期的存款,然后再吸入高息存款,进入了严重违背商业规律的恶性循环。

于是,资不抵债、入不敷出,无法兑付到期存款,成了信用的通病,并严重影响会安定。

这也正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兼并海发行、托管信用的最直接原因。

2、成立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

它是通过向全国募集股本,并兼并5家由于大量资金压在房地产上而出现了经营困难的信托投资公司而成立的,注册资本为16.77亿元人民币。

股东有43家,主要为海南省政府,中国北方工业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有海南省政府控股。

在成立伊始海发展就背负44亿元的债务,合并时这五家机构的坏账损失总额已达26亿元。

1997年底,城市信用社引发的海南金融问题第一次大规模显现,5月海口人民城市信用社主任陈琪作案潜逃,这一事件导致储户恐慌出现集中提款现象,随后,支付危机波及海南十几家城市信用社。

1997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发布通告,宣布关闭海口市人民城市信用合作社等5家违法违规经营、严重资不抵债、一已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城市信用社。

其债权债务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全省其余29家信用社除一家仍独立经营外,全部并入海南发展银行。

接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总资产为137亿元,总负债却为142亿元,资产几乎全为无人问津的房产。

3、经营中的问题但是合并后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并没有按照规范的商业银行机制进行运作,而是大量进行违法违规的经营。

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是一起涉及大额资金和多个被害人的严重诈骗案件。

下面将对该案的详情进行披露。

一、案件概况2021年6月,海南省民族资产解冻公司接到一名自称是公安机关民族资产解冻专案组的人员的电话,声称该公司涉嫌洗钱犯罪,需要配合调查,并提供了一份看似正式的调查文件。

随后,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得知,该公司的资产被冻结,需要缴纳一笔“解冻保证金”才能解除冻结。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公司负责人相信了对方的说词,并在对方提供的账户上先后汇款数百万元作为“解冻保证金”。

在汇款之后,对方却一直未能解冻公司的资产。

经过多次催促之后,公司负责人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被骗。

公司负责人立即报案,并警方介入了调查。

经过逐步深入的调查,警方发现了一个庞大的网络诈骗团伙,他们利用虚假身份和电话号码进行电话诈骗,涉及的被害人不仅仅是民族资产解冻公司,还包括其他企业和个人。

这一团伙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已经成为了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

二、团伙成员和作案手法经过调查,警方成功抓获了该诈骗团伙的主要成员,并发现了他们的作案手法。

原来,该团伙成员主要以编造虚假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机构的身份,通过电话、短信和邮件等方式联系被害人,并谎称对方涉嫌犯罪,需要冻结资产,或者称对方资产被盗用、被冒领等,需要配合调查,并提供了一些看似正式的文件。

然后,他们会要求被害人缴纳一定数量的“解冻保证金”或“调查保证金”等名目的费用,以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该团伙成员利用虚假的身份和技术手段,让被害人误以为其是司法机关或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从而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

然后,通过不断的催促和威胁,迫使被害人进行汇款。

而一旦被害人一旦缴纳了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对方就会立即断绝联系,或者以各种借口再次要求缴纳费用,直至被害人意识到自己已经被骗。

三、案件影响和警示这起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给相关企业和个人带来了重大的财产损失,也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日前,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海南省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的通报,揭示了该案的详细情况。

据通报,案件发生在2015年初至2019年底期间,犯罪嫌疑人以“扶贫”为名,绕开相关法律规定,将海南省不少少数民族家庭的集体资产解冻并转账至自己名下,涉案金额高达1400余万元人民币。

该案的犯罪嫌疑人为海南某公司负责人和其家人,他们通过设立“海南某少数民族资产管理中心”等机构或名义,多次向被害人家庭通报其名下存有被解冻的集体资产,声称有能力将这些资产集中管理、运作,获取较高收益并捐赠给慈善机构等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以求取更多的资金。

据悉,被害人涉及海南省琼海市、万宁市等七个县市县级行政区,严重侵害少数民族群众的财产权益和社会权益。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和技术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相关证据材料并冻结涉案资金。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民族事务委员会表示,此类利用少数民族资产解冻等机会行骗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还扰乱了社会秩序,违反了法律法规,民族事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依法惩处和打击力度,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同时,民族事务部门还呼吁广大公民提高警惕,珍惜自己的财产权利,不轻信陌生人或看似具有代表资格的机构或人士,避免上当受骗。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

海南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详情披露近日,一起涉及海南的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该案涉及多个地区和个人,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下面将详细披露该案的细节。

该案最早追溯到2020年,一名自称是某宗教组织成员的人向受害者宣称,他可以帮助解冻被冻结的民族资产,并让受害者获得丰厚的回报。

他声称这些资产来自于某个古老的民族,被冻结的原因是为了保护这些资产不被非法分散。

根据该组织的安排,受害者需要先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信任和参与的凭证。

这个费用通常是以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等电子支付的方式进行。

受害者支付了费用后,该组织会给予他们一些虚假的解冻资料和相关文件,以让他们相信解冻正在进行中。

然而,这些文件往往是编造的虚假信息。

在此之后,该组织会继续向受害者施加压力,要求他们支付更多的费用以继续解冻工作。

受害者由于之前已经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并相信自己有望获得丰厚回报,往往会继续支付更多的费用。

这个过程反复进行,最终导致受害者损失了大量的资金。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涉案人员采取了多种手段来实施诈骗。

他们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社交媒体等渠道招揽受害者,并进行煽动和洗脑,让受害者相信自己是在参与一项合法的商业活动。

另外,该组织还设立了多个虚假的公司和银行账户来接受受害者的资金。

目前,警方已经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并已成功抓获多名涉案人员。

根据初步统计,该案涉及的受害者已超过数百人,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警方正积极追回被骗资金,并将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该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人们要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在面对类似的资产解冻或高回报投资等诱惑时,要理性思考,尽量寻求专业意见,避免冲动行事。

此外,公众也应该加强对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平台的监管,减少类似诈骗行为的发生。

这起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的曝光,为警惕类似犯罪给了我们很好的借鉴。

希望公众能够警钟长鸣,远离诈骗。

海南银保监局关于防范电信诈骗的风险提示

海南银保监局关于防范电信诈骗的风险提示

海南银保监局关于防范电信诈骗的风险提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海南银保监局关于防范电信诈骗的风险提示近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发率增长,不法分子利用各种诈骗伎俩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警方在加大破案打击力度的同时,收集各类常见案例,揭批犯罪手段。

海南银保监局在此转载部分常见的金融类诈骗手段,希望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识骗能力。

贷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低,无需担保。

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消除信用污点诈骗:不少借款人申请贷款被拒是个人信用产生污点导致。

犯罪分子利用借款人急于消除信用污点的心理,号称银行有熟人,或以花钱消除征信污点,从而骗取事主资金,而实际上事主的个人征信却并未因此被消除。

办理信用卡诈骗:在媒体刊登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广告,事主与其联系后,以缴纳手续费、中介费等要求事主连续转账。

金融交易诈骗:犯罪分子以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部信息及走势,获取事主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搭建的虚假交易平台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事主资金。

钓鱼网站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伪基站仿冒支付机构、银行等官方客服电话,发送含钓鱼链接的手机短信或消息,以“实名认证”或“信用卡激活”等名义,要求24H内点击高仿链接或短信链接完成认证操作。

或者以银行网银升级为由,要求事主登录假冒银行的钓鱼网站,进而获取事主银行账户、网银密码及手机交易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ATM机告示诈骗:犯罪分子预先堵塞ATM出卡口,并粘贴虚假服务热线,诱使用户在卡“被吞”后与其联系,套取密码,待用户离开后到ATM机取出银行卡,盗取用户卡内现金。

刷卡消费诈骗:犯罪分子以银行卡消费可能泄露个人信息为由,冒充银联中心或公安民警设套,套取银行账号、密码实施犯罪。

海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42号)

海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42号)

海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
42号)
【主题分类】银行
【发文案号】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4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000
【处罚日期】2022.08.19
【处罚机关】海南银保监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执法级别】省级
【执法地域】海南省
【处罚对象】周世才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9.02 16:56:41
(周世才)
(周世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42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周世才(时任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小
组组长、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1.入股资金来源审查不到位,部分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
2.关联交易不合规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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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破获信用卡诈骗案

三亚破获信用卡诈骗案

三亚破获信用卡诈骗案
作者:
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9年第12期
在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大力支持下,三亚市公安局由经侦支队牵头、多警种配合,成功破获“6·06”信用卡诈骗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初步统计涉案金额5亿元。

经查,该团伙从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到违规办理信用卡到利用POS机非法套取现金再到“养卡”,整个过程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扰乱了海南省的金融管理秩序。

经审讯,12名犯罪嫌疑人对各自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12人均已被三亚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相关侦查和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中。

下一步,三亚市公安局将以该案为契机,深入排查金融行业存在的潜在风险,在金融風险防控方面主动发挥公安机关职能,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类违法犯罪行为,为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报融资中心被海南发展银行拖欠资金情况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报融资中心被海南发展银行拖欠资金情况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报融资中心被海南发展银行拖欠资金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9.11.22•【文号】银货政[1999]149号•【施行日期】1999.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报融资中心被海南发展银行拖欠资金情况的通知(银货政[1999]149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清收融资中心逾期资金工作小组:为做好清收被海南发展银行拖欠的逾期资金工作,请各地把融资中心(含办事处、原资金市场)被海南发展银行拖欠资金余额情况进行逐户统计,于1999年11月29日以前,以省(区、市)为单位以正式文件上报总行(具体格式见附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将融资中心对海南发展银行的拆借资金以融资中心及其办事处成立前后为界进行区分为:①1993年融资中心(含办事)处成立后对海南发展银行的拆借资金②1993年前原资金市场对海南发展银行的拆借资金。

融资中心对海南发展银行的拆借数字包括了其收购的5家关闭信用社的数字:海口市人民城市信用社合作社、琼山府城城市信用合作社、琼山金海城市信用合作社、昌江信宇城市信用合作社、文昌文城城市信用合作社。

二、各地务必认真、实事求是作好上报工作。

债权债务各方须列出其名称全称。

一家拆出资金机构对一家拆入资金机构有多笔拆借资金的、可将该笔拆借资金按本、利分别加总、不必逐笔列出。

各地本次上报的各项数字如与各自上报的“融资中心(含办事处、原资金市场)逾期拆借资金月报表”有关数字有出入,须以正式文件详细说明。

三、本次统计工作须按照银货政[1999]60号文件所确定的上报程序和规定办理。

各分行要督促辖区内各地、市支行清收小组及时认真向所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上报数字。

同时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要对各自拟上报总行的情况进行逐笔检查核实。

海南发展银行如何走向深渊

海南发展银行如何走向深渊

海南发展银行如何走向深渊
王智勋;陈欣
【期刊名称】《社会》
【年(卷),期】1999(000)003
【总页数】2页(P14-15)
【作者】王智勋;陈欣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
【相关文献】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与海南省农业厅签订"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J], 吴冠;赵志强
2.心中无戒堕深渊———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简纯林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J], 申晚香等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解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J], ;
4.恨未引刀成一快,终惭不负少年头汪精卫如何走向附逆深渊 [J], 周渝
5.他怎样走向深渊──原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善有受贿、诬陷案纪实 [J], 陈大光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海南奇案一审落锤 民事确权同步受理

海南奇案一审落锤 民事确权同步受理

海南奇案一审落锤民事确权同步受理
康伟平
【期刊名称】《财经》
【年(卷),期】2004(000)021
【摘要】一与一审开庭时的轰动相比,号称“海南第一奇案”的“亿万富翁一夜被剥夺财产案”(详见本刊2004年第11期《海南第一奇案开庭》)的宣判显得格外平静一甚至海南当地媒体也未给予相应关注。

【总页数】1页(P20)
【作者】康伟平
【作者单位】《财经》记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6
【相关文献】
1.公安院校在校内进行民事诉讼技能训练的几点思考——以民事诉讼的一审阶段诉讼技能培训为例 [J], 孙秀娟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问题的通知[J], ;
3.论民事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中心——以民事起诉状、答辩状、一审判决书为例[J], 陈洪娇;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问题的通知[J],
5.关于构建民事诉讼一审终审制的立法思考——从完善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视角[J], 张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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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巨额骗贷案再次敲响金融信贷警钟
2008年01月18日 17:52
几个文化水平不高、赤手空拳的男女,靠着“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利用29名农民作“道具”,便轻而易举地从银行骗取贷款一千多万元,又是开公司,又是买卖汽车,由穷光蛋摇身一变成了挥金如土的“大老板”!后来,还是由于几名受骗上当的农民到处告状,媒体曝光,银行才急忙报案,但损失惨重。

这是发生在海口的一起金融诈骗大案。

日前,涉案行骗的几名罪犯受到法律的严惩。

各项手续全是造假
骗贷过程一路绿灯
以佟艳秋为首的犯罪分子骗取贷款的每个环节,包括公司注册资金、投资股份、资金存款证明、验资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贷款人材料、首付款凭证、旅游车牌更新批文、挂靠单位、挂靠协议、购车合同和价格、贷款用途、贷款公证等等,全是虚假的。

然而在骗取几十笔贷款过程中,却是一路绿灯!
2003年4月初,佟艳秋及其妻子黄某向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成立海南福来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佟艳秋、黄某因没有资金投入,便通过中介人将100万元分别以佟艳秋和黄某的名字存入福
来雅公司账户上作为投资款。

验资完后,当天就将100万元投资款全部转走。

2003年底至2004年初,佟艳秋与合伙人潘家雄商定再“增加”福来雅公司注册资金400万元。

于是,他们又故伎重施,通过银行内部人员从银行开出存款证明,验资完后就将所有资金转走并销户。

然后,凭借银行存款证明、验资报告等到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福来雅公司变更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并骗取了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公司的目的是为了骗取银行贷款。

2003年12月,佟艳秋的合伙人找到吴维日、何儒辉等一批农民冒充“贷款人”,由潘家雄向中行海南省分行信贷科的两名工作人员疏通关系后,以吴维日等14名购车人名义,通过提供虚假的贷款人材料、首付款凭证等手段,向中行海南省分行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银行将贷款392万元划拨到福来雅公司账户。

2004年6月,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另外物色了15名虚假贷款人。

银行又将贷款900万元划拨到福来雅公司账户。

同年,佟艳秋、潘家雄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佟艳秋、潘家雄等人的名义,向中行海南省分行再次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187.5万元。

据司法机关调查,佟艳秋、潘家雄等人共骗取银行贷款34笔,
金额合计1479.5万元。

以贫困农民作“道具”
以“政府补助”作诱饵
据了解,佟艳秋、潘家雄通过合伙人郑大标、郑大才先后物色提供了29名虚假购车人及其虚假证明材料。

经记者调查发现,这29名虚假购车人,均来自偏僻贫穷的农村。

当记者好不容易找到海口市东山镇玉下村时,受骗的村民以及他们的家人讲述了他们受骗的遭遇。

据被骗人反映,2004年初,有人在玉下村对群众宣传说,农村未婚青年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到海口领取“大龄未婚青年补助费”200元。

该村7名村民拿着户口本、身份证,跟随牵线人来到定安县城。

当时不但有专人接待吃饭,还用专车送他们到海口办理相关手续。

路上,接待人再三叮嘱,到海口后必须一切按他们的意思办才能领取到补助金,否则就领不到。

一位村民回忆:“当时我们被带到海口后,先去银行开了户,然后又去了一家公证处。

两个女接待员叫我们在指定的地方签字,还说
签字单上的号码是有奖的,说不定我们还能中500万元大奖呢!并且要求我们冒充是某公司的员工,但谁也不清楚是什么公司。

由于我们识字很少,也不知道那个单子是做什么用的,就按他们的要求签名按手印了。

果然去的人都领到200元,当时大家还挺高兴呢!没想到,2005年6月,突然收到了银行的催款通知书,一看就吓坏了,上面写着我的名字,说我欠贷款本金达396094.77元。


骗贷教训深刻
制度形同虚设
发生在中行海南省分行的巨额贷款诈骗案虽已侦破,但教训深刻,整个案件全是围绕一个“骗”字。

银行的钱为什么如此好骗?几个罪犯为何用很简单的骗术就能连连得逞?
银行出了内奸固然是教训之一,但是银行的层层“关卡”为何挡不住骗子?
据了解,海南的汽车贷款始于2000年,且发展较快,后来就接连发生了骗贷和恶意欠贷等风险。

据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个人信贷审批中心一位负责人介绍,当时汽车骗贷的手法很多,主要发生在旅游车和农用车上。

旅游车按海南的规定不能为私人所有,所以车主都
会和旅游公司私下协议,将旅游车挂在旅游公司名下。

但贷款时贷款人为车主个人,一旦发生违约,银行无法扣押名义上属于旅游公司的车子。

在农用车方面,经常会有些外地人在海南农村花几百元钱买来一张农民的身份证,再用该身份证来办理车贷,结果连车和人都找不到了。

因此,2004年这项贷款业务就萎缩了。

然而,继续开展车贷业务的中行海南省分行,却没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甚至在骗贷大案发生一年后才发现。

业内人士认为,此案说明银行风险内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以佟艳秋为首的诈骗团伙在中行骗贷得逞之后,又把犯罪的黑手伸向另外一家银行,用同样的手法骗取了巨额贷款。

与此同时,工商、公证等相关部门也存在漏洞,让违法分子有机可乘。

其实,只要其中任何一个部门真正起到了监督管理作用,都可以使诈骗的“链条”中断。

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的有关负责人认为,银行贷款业务原本有一套严格的审批制度,关键是执行。

如果一切按制度办,这种诈骗案很难得逞。

新闻回放
工行海南分行
发生巨额骗贷案
从2006年下半年以来,海南省不少农民在没有向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却先后接到中国银行(6.52,0.04,0.62%,股票吧)海南省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7.86,0.15,1.95%,股票吧)海南省分行的催还贷款通知书,总额达2000多万元之巨。

初步调查表明,这是诈骗团伙与银行内外勾结,精心组织策划的金融诈骗案。

2005年12月,记者从海口公安局了解到,海南共有47名农民先后接到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汽车贷款的催款单,涉及金额达到2200多万元,这是海南福来雅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佟艳秋以多名虚假购车人名义向银行骗贷。

据海口公安局介绍,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佟、潘合伙密谋诈骗银行贷款。

由佟艳秋负责找虚假贷款人员,潘家雄负责搞定银行内部贷款。

从2003年9月到2004年12月,佟艳秋、潘家雄用虚假材料先后5次向银行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据《海口晚报》
佟艳秋
一审获刑十六年
虚假注册资本成立公司,用虚假客户资料,向银行按揭购买汽车进行诈骗合计金额达1479.5万元的佟艳秋等人,近日被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一审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2003年4月初,佟艳秋通过虚假注册资本的方式,成立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

当年底至2004年12月,佟艳秋按每个贷款人3000元付给郑大标好处费,通过郑大标、郑大才找到吴某等34位虚假客户作为贷款人,由潘家雄向在银行工作的朱辉(已判刑)疏通好关系。

他们以吴某等34名购车人名义,通过提供虚假贷款人材料、首付款凭证、伪造旅游车牌更新批文及挂靠单位和高报车价等方式,向银行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银行先后将1479.5万元贷款划拨到佟艳秋的公司,佟艳秋、潘家雄用其中部分资金购买了23辆大客车,其余贷款挪作他用。

法院经审理以贷款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依法判处佟艳秋、潘家雄有期徒刑十六年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各处罚金15万元;郑大标、郑大才因贷款诈骗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

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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