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我行使用的派遣人员的管理,理顺工资薪酬关系,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分配办法,激励派遣人员在岗位工作的积极性,实行责、权、利结合的薪酬考核管理方式,真正达到“用好人、管好人”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派遣人员薪酬管理(一)派遣工应具备的条件。
初次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28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特长和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聘用程序。
经总行考察报省总行安康办事处同意后,应聘人员与安康市技人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工勤岗位劳动用工合同,并于总行签订岗位合同予以聘用。
(三)工资待遇。
派遣人员的待遇组成为:工资、岗位补贴、工作奖励三部分。
工资依据社会保障部门通知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上划安康技人劳务派遣中心按月发放。
岗位补贴、工作奖励与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岗位业绩挂钩,由总行按月考核后兑现。
(四)其它。
差旅费标准比照正式工标准执行。
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岗位考核管理(一)月度考核:月度末依据行政综合部的派车单或考勤结算差旅费。
工资由财务会计部上划派遣中心按月发放。
岗位补贴、月工作奖励考核方式:当月安全驾驶、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无损伤,无事故,无迟到、早退、脱岗,服从管理,达到要求出勤天数,积极完成岗位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的返还月全部考核款。
出勤未达到要求天数,缺1天扣日均工资[(工资+岗位补贴)/],迟到早退每次扣50元,3次为1天旷工,旷工1天扣日均工资3倍。
未按要求完成领导分配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0元。
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金额在2000元(含)以上的取消当月差旅费。
(二)年度考核:本年度安全驾驶无事故,平常工作积极、按要求出勤、表现良好的适当给予奖励。
三、人事劳动管理(一)派遣工请休假的管理,请假1天由主管部门审批,请假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含)以上由理事长审批,正常休假由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银行派遣制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派遣制员工的管理,保障银行正常运营和员工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银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派遣制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销售、客服中心、大堂经理、保安、IT系统维护人员等岗位。
二、招聘与入职第三条银行根据业务需求,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岗位、数量等。
第四条派遣机构负责招聘、面试、体检等工作,确保派遣员工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五条派遣员工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机构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银行对派遣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银行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职业道德等。
三、工作职责与考核第七条派遣员工应按照派遣协议和银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第八条银行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结果作为派遣员工工资、奖金、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四、工资与福利第十条派遣员工工资按照派遣协议和银行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一条银行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如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带薪年假等。
第十二条派遣员工享有与银行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五、离职与终止合同第十三条派遣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向派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银行因业务调整等原因需要终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应提前与派遣机构协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注意事项1. 派遣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规章制度,服从银行管理。
2. 派遣员工应积极参加银行组织的各项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 派遣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派遣机构或银行反映,寻求解决。
4. 派遣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证件、档案等资料,不得遗失或损坏。
某银行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
**银行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优化**银行的人力资源结构,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劳动用工机制,规范非业务岗位临时用工人员管理,以满足我行向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对**银行总行及各支行(营业部)的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二)劳务派遣一般适用于非业务岗位、后勤辅助岗位和临时性工作岗位的工作。
三、引用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四、定义(一)劳务派遣: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再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二)劳务派遣人员:本文所称劳务派遣人员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往我行以提供派遣劳务的自然人。
(三)劳务使用单位:指我行总行及各支行(营业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各个单位。
五、管理原则(一)先内后外的原则:即我行岗位缺员或出现临时性岗位需要用工时,应优先从我行现有人力资源中进行调配。
当我行内部人力资源不足或确实无法满足需要时,才能考虑使用劳务派遣。
(二)计划原则:即根据我行发展战略,结合人员岗位管理情况,有计划地确定使用劳务派遣的岗位和数量,同时根据计划使用和控制劳务派遣。
(三)规范原则:即劳务派遣的接受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管理职责(一)人力资源部1.人力资源部是**银行使用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从规划、接收、使用直至清退等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2.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签订劳务合同,协调处理涉及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
3.负责有计划地从劳务派遣员工中录用优秀人员,录用人员可与**银行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务使用单位1.根据经营的需要,准确预测本单位年度所需的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2.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后,负责对其具体工作项目的安排,工作项目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操作(技术)规范、工作质量和数量的要求。
3.根据劳务派遣公司的授权委托,履行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如考勤、业绩考核等)。
XX银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XX银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调整本行人力资源结构,加强劳务派遣制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指本行因工作需要,聘用的以完成规定工作任务,并获取一定劳动报酬的非合同制工作人员。
主要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强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分为两类,即业务类和非业务类。
业务类岗位指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营销、运营类岗位,主要包括经办助理(柜员)、大堂助理、座席员(客服)、事后监督扫描员、存款客户经理助理、现金复点员等;非业务类岗位包括驾驶员、清交员、保管员、网络维护员、监控员、保安员、押运员、保洁员、厨师等。
第四条劳务派遣用工坚持以下原则:(一)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总行负责控制劳务派遣用工规模,将其纳入全行用工总量。
各分行、总行各部门(以下简称“各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对劳务派遣人员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确保人员能进能出。
(二)依法合规,逐步规范。
总行应结合岗位性质,将适合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岗位逐步实行劳务派遣制。
(三)形式多样,灵活高效。
各机构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更好地发挥劳务派遣人员的作用。
(四)按需使用,坚持标准。
劳务派遣人员人数、岗位设置等应符合实际需要,并坚持一定的聘用条件。
在使用中,各机构应加强考核,树立成本意识,强化管理。
第五条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全行劳务派遣劳动用工管理的制度制定、指导、检查与监督。
各机构负责本机构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和退出等日常管理。
第二章中介机构选择第六条本行与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关系,应委托当地有关中介机构办理,通过与有关中介机构合作,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各机构选择中介机构时,应对其资质和法人资格进行审核。
第七条本行委托或授权中介机构办理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劳动合同订立、档案托管、劳动报酬划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历审核认定、各项保险缴纳、党团组织关系管理及出具相关证明等人事综合事务。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
第三条劳务派遣用工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
二、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与管理第四条本单位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并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五条劳务派遣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工伤待遇、经济补偿等事项。
第六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情况、服务质量、劳动用工管理等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单位及时予以更换。
三、被派遣劳动者的招聘与录用第七条被派遣劳动者的招聘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要求和条件。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确保被派遣劳动者符合岗位要求。
第九条被派遣劳动者被录用后,劳务派遣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本单位备案。
四、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由劳务派遣单位按时足额支付。
本单位应监督劳务派遣单位的支付情况,确保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第十一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同等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等。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条件,确保其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定执行。
银行支行派遣员工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支行派遣员工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由于派遣员工不参与每月正常百分考核测评,为有效加强派遣员工自主学习能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ⅩⅩ支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系统总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派遣员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相关责任人认定一、本办法适用于ⅩⅩ支行未转正派遣员工的日常经营管理的行为约束。
二、派遣员工薪酬待遇方面与正式员工有较大差别,ⅩⅩ支行对派遣员工设立了更适合规范派遣员工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处罚内容及标准第二条事后监督及二级勾挑员发现,罚款的差错类型。
(一)调(缴)款业务未按规定出具现金调令。
(二)预留印鉴不清晰。
(三)开户姓名与留存身份证姓名不符。
(四)传票装订顺序有误(责任人为二级勾挑员)。
(五)开户时存款期限填写与机打不符(六)使用重要凭证未在系统内做销号和销号不正确。
(七)重要凭证日期、金额填写不规范。
(八)重要凭证大(小)写金额不规范(九)客户留存信息填制不全(十)对公账户销户时未按规定使用凭证。
(十一)未盖业务清讫章、名章。
(十二)未及时留存印模及印模更新不及时。
(十三)客户签字与户名不符时未填写代理人。
(十四)大额存、取款凭条和定期提前支取凭条未填写客户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填写有误。
(十五)农信银业务未按规定填写客户信息。
(十六)勾挑业务时发现的其他二、三级一般差错。
一至十六按每笔20元,超过三笔按30元。
(十七)ATM机清机金额不符时账务处理不合规。
(十八)柜员涂改原始凭证(刀刮、挖补、涂改)。
(十九)机打凭条、储蓄凭条客户未签字。
(二十)对于能够整改的差错,自事后监督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能整改的。
(二十一)业务留存缺少凭条、凭证及制度要求的其他客户相关资料。
(二十二)无折(卡)存款业务时客户填写账号、户名、金额与机打不符。
(二十三)登记簿要素不全或未填写,挂失业务时挂失申请书内容填写有误。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银行 转正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银行转正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业务扩张和服务提升过程中,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灵活应对业务波动和提高雇员满意度,银行普遍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引入外部劳动力。
然而,如何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尤其是在派遣员工转正方面,成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二、转正条件与程序1. 转正条件银行劳务派遣员工的转正条件应当明确,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完成规定的派遣期限;•工作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情况;•具备银行规定的转正条件,如相关证书资格等。
2. 转正程序(1)提前沟通在派遣员工即将到达转正时,银行应当与员工进行提前沟通,明确转正标准、程序和时间点,以避免信息不畅通引发矛盾。
(2)评定及决策银行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对转正员工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决策是否予以录用。
(3)正式通知经过评定并决定录用的员工,银行应当及时向其发出正式转正通知,明确新的岗位、薪资待遇等。
三、权益保障与责任义务1. 权益保障银行在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转正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按劳动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工作休假等。
2. 责任义务转正后的员工与银行之间建立了正式的雇佣关系,双方应当履行各自的责任义务,员工要遵守银行的相关规章制度,而银行则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四、监管及违规处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对于在转正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应当及时查处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银行的正常秩序。
五、总结银行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机构,对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尤为重要。
合理规范的转正管理办法,不仅有助于优化银行人才结构,提高员工忠诚度,也有助于银行稳步发展。
希望本文所述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对于银行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所启示。
以上为本人根据提供的标题撰写的原创文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商业银行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一、前言农村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员工管理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制度。
对于劳务派遣员工,更是需要进行专门的管理和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村商业银行劳务派遣员工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员工的权益和银行的正常运营。
二、劳务派遣员工入职管理1. 招聘流程:农村商业银行通过合作的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员工的招聘和录用工作,确保候选人的资质符合银行的要求。
2.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银行将安排必要的培训,包括岗位培训、制度培训等,以便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3. 入职登记:员工入职后,需按照银行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登记和相关手续办理,确保员工信息真实有效。
三、劳务派遣员工工作管理1. 岗位分配:农村商业银行将根据员工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合理分配岗位和任务,确保员工发挥所长。
2. 绩效考核:银行将定期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激励员工持续提高工作表现。
3. 工作纪律:员工需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安全保障。
四、劳务派遣员工福利待遇1. 薪酬福利:银行将按照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薪酬和福利,确保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2. 休假制度:员工享有正常的带薪休假和法定节假日,银行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表现进行休假安排。
3. 健康保障:银行将为劳务派遣员工购买相关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障。
五、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管理1. 辞职手续: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向银行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按照银行规定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 离职结算:银行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遵守规定情况进行离职结算,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3. 人事档案处理:员工离职后,银行将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妥善处理,保护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六、总结农村商业银行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对员工的管理、培训、福利和离职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员工的权益和银行的正常运营。
银行外派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外派日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外派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外派人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银行外派人员的日常管理。
银行外派人员是指由银行统一派遣,在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银行外派人员的日常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确保外派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四条银行向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派驻的人员一律由银行统一任免,银行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人事任免决定。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聘用、选拔,首先是在银行或所属各银行的员工中培养选拔,其次是对外招聘。
第六条银行应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外派人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申请逐级审批,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八条外派人员应严格执行银行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外派人员应定期向银行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外派人员应积极参加银行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由银行和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共同负责,实行双重管理。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应按照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规定按时上下班,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外派人员请假、出差等事项应按照银行和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十四条外派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由银行负责发放,严禁私下接受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现金、礼券礼品等。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负责,按双方约定执行。
第六章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外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和银行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外派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禁止从事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银行派遣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派遣人员的管理,保障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派遣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派遣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派遣人员管理第四条派遣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 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4. 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派遣人员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招聘与选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行需求,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选拔派遣人员。
2. 合同签订:与派遣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 培训与考核:对新入职的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工作质量。
4. 工作安排:根据派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5. 薪酬福利:按照国家规定和本行薪酬制度,给予派遣人员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6. 劳动保护:保障派遣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六条派遣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2. 参加本行组织的培训和考核;3. 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4. 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5.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七条派遣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规章制度;2. 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3. 保守本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传播;4. 维护本行形象,不得损害本行利益;5. 服从管理,接受考核。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派遣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 纪律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包括记过、降职、撤职等;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制度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解除劳动合同。
银行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人员的工作规范、高效,提高银行整体运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外派人员,包括派驻分行、支行、网点及各类业务合作伙伴的外派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三)奖惩分明,激励先进。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用:(一)外派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二)外派人员的选拔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进行;(三)外派人员的任用应遵循银行相关规定,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资格。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岗位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各项规章制度;(二)负责所辖区域的业务拓展、客户维护和风险防控;(三)完成银行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培训与发展:(一)银行应定期组织外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二)外派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竞赛,提升自身竞争力;(三)银行应关注外派人员的职业发展,为其提供晋升机会。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考核与奖惩:(一)银行应建立健全外派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二)考核结果应与外派人员的薪酬、晋升和奖惩挂钩;(三)对表现优秀的外派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外派人员予以处罚。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业务管理第八条外派人员应严格按照银行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开展业务,确保业务质量。
第九条外派人员应加强风险防控意识,防范各类风险,确保业务安全。
第十条外派人员应积极参与市场调研,及时了解市场动态,为银行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应加强与各业务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业务发展。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日常管理第十二条外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银行形象。
第十三条外派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应自觉接受银行的管理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应加强团队协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银行外派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外派人员的管理,规范外派人员的日常工作,确保银行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外派人员,包括外派至分行、支行、子公司及其他合作机构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管理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用1. 外派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能力进行选拔。
2. 外派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外派工作。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银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业务合规。
2. 积极开展业务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
3. 服从上级领导,认真执行上级指示和任务。
4. 加强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协调。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培训与考核1. 银行应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业务技能、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2. 外派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3. 银行应建立外派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外派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待遇与福利1. 外派人员的待遇应参照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
2. 外派人员在派驻期间,银行应提供必要的住宿、交通等保障。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日常管理第八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1. 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2. 外派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通讯费管理1. 外派人员通讯费标准参照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2. 外派人员应合理使用通讯工具,严禁私用。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资产管理1. 外派人员应妥善保管银行发放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资产。
2. 外派人员离职或调离时,应将所领资产退还银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外派人员管理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银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方案
银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方案嘿,大家好呀!今天咱就来唠唠银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方案。
咱先想想,银行那可是个重要的地儿,就像一个大机器,每个零部件都得好好运转才行。
那劳务派遣人员呢,就是这机器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呀!对于这些劳务派遣人员,咱得像对待宝贝一样。
首先呢,招聘的时候就得瞪大眼,找那些真正合适的人。
不能随随便便就拉个人进来,那可不行!得找有责任心、有能力的。
招进来了,培训可不能马虎。
就好比新兵入伍,得好好练练才能上战场嘛。
给他们讲讲银行的各种规矩、业务流程,让他们心里有数,知道自己该干啥,不该干啥。
工作安排上呢,得合理。
不能一股脑儿地把难事儿都丢给他们,也得给他们一些能发挥特长的任务。
就像做饭一样,得荤素搭配,这样大家干起活来才带劲。
待遇也很重要啊!可不能让人家觉得干了活还委屈。
该给的福利得给,该有的奖励也不能少。
不然人家凭啥给咱好好干呀,对不对?管理上呢,要有张有弛。
不能管得太死,把人都吓跑了;也不能太松,那不乱套啦!得时不时地关心关心他们,问问工作咋样啊,生活上有没有困难啊。
再说说考核,这可得严格点。
就像老师给学生打分一样,得公平公正。
干得好的就得表扬,干得不好的也得指出来,让他们知道努力的方向。
咱想想,要是没有一套好的管理方案,那不就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吗?银行的工作还能顺利进行吗?那肯定不行呀!所以呀,对待银行劳务派遣人员,咱就得用心、细心、贴心。
让他们感受到咱的重视,他们才会更努力地工作,为银行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这就像盖房子,一砖一瓦都得稳稳当当的,这房子才能坚固呀!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咱可不能小瞧了这些劳务派遣人员,他们也是银行的重要一份子呀!咱得和他们一起努力,让银行越来越好!。
银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银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银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操作规范和控制要点,旨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严格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劳务派遣人员。
定义、缩写和分类3、1 定义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人员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派到本行从事一般操作岗位工作的人员。
3、2 缩写3、3分类职责权限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省联社/人力资源处批准法人行社录用劳务派遣人员需求计划。
党委会负责审批录用劳务派遣人员。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协议有关工作,协助支行(部门)对劳务派遣人员管理。
支行/部门负责提出用工需求。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编号:原则与基本规定5、1 原则本行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应本着总量控制、统一管理、依法合规、讲求效益的原则进行。
5、2 基本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本行提出的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数量、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等统一派遣。
管理要求阶段管理/操作要求风险提示6、1 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程序及条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程序:1)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规划,提交劳务派遣人员需求计划,报经省联社批准后实施;2)本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
3)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劳务派遣期限一般为2 年,试用期不超过3 个月。
对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应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劳务派遣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2)踏实肯干,爱岗敬业,进取心强;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4)年龄在25 周岁以下;5)学历必须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必须为经济金融、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政会计、国际贸易、计算机、法学、文秘专业。
6)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岗位需要,要求具有的其他特殊条件。
6、2 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1)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及时建立和更新劳务派遣人员信息台账,掌握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
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一、背景与概述劳务派遣是一种灵活、有利于劳资双方的雇佣模式,近年来在我国逐渐得到普及和应用。
为规范劳务派遣的实施,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特别制定了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
二、劳务派遣的定义和特点劳务派遣是指一家劳务派遣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将其招揽录用的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派遣给用工需求方从事工作,用工需求方支付劳务派遣机构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的雇佣方式。
其特点包括弹性高、专业性强、责任明确等。
三、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工单位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四、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资质管理:明确了劳务派遣机构的要求和审核标准,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2.用工管理:规定了用工需求方和劳务派遣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3.劳动合同:明确了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工作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条款,保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4.劳动保障:规定了劳务派遣机构需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
5.监督检查: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确保法规执行。
五、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的推进与落实1.政府部门角色:政府部门应严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得以落实。
2.企业自律: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应自觉遵守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障劳动者权益。
3.劳动者参与:劳动者应主动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劳务派遣实施管理过程。
六、总结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各方应共同合作,落实管理办法,共同推动劳务派遣市场的良性发展。
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是指针对劳务派遣这一特殊形式的用工规范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劳务派遣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兴起,是劳动力供需之间的一种灵活化的形式,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和效率。
然而,劳务派遣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风险,因此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来规范这一行业。
1. 劳务派遣的定义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将员工(派遣工)派遣至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行为。
在劳务派遣中,员工的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的,但实际工作地点和用工需求是由用人单位确定的。
2. 劳务派遣的管理办法2.1 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审核为规范劳务派遣市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至关重要。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确保劳务派遣单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良好信誉,避免一些不法机构通过劳务派遣实施非法活动。
2.2 员工权益保护劳务派遣过程中,员工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管理办法应当规定劳务派遣单位需保障员工的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社会保险等权益,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到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
2.3 用工风险防控劳务派遣存在一定的用工风险,如员工流动性大、用人单位需求波动等。
管理办法应当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双方的责任,确保用工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和稳定就业。
2.4 行业监管和规范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业协会和组织也应当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行业合规管理,维护整个行业的良好秩序。
3. 劳务派遣的发展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的发展,劳务派遣行业也在不断演变。
未来,劳务派遣可能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管理办法,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体来说,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企业用工需求和员工个性化就业的需求。
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和引导这一行业的发展。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最新)”实施办法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最新)实施办法1. 引言为了规范和管理劳务派遣行业,保护劳务派遣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务派遣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最新)实施办法。
2. 定义2.1 劳务派遣:是指按照用工需求,由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务派遣工作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特定劳动的行为。
2.2 劳务派遣工作者:是指由劳务派遣企业招聘、管理和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人员。
2.3 劳务派遣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
2.4 用工单位:是指向劳务派遣企业申请劳务派遣工作者,提供劳动力需求的单位。
3. 劳务派遣企业的要求3.1 注册资金:劳务派遣企业应具备合理的注册资本,并在设立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3.2 人员管理:劳务派遣企业应具备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务派遣工作者的招聘、管理和培训工作。
3.3 合法经营:劳务派遣企业应依法经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劳务派遣业务,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3.4 合同管理:劳务派遣企业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劳务派遣工作者的权益保障4.1 合法权益:劳务派遣工作者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权等。
4.2 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工作者应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权益。
4.3 培训机会:劳务派遣企业应为劳务派遣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4.4 安全保护:劳务派遣企业应确保劳务派遣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
5. 劳务派遣协议的要求5.1 内容明确:劳务派遣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身份、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合同期限等重要内容。
5.2 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协议的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年。
5.3 续签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到期后,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续签,但续签不得超过两次。
银行派遣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派遣人员的管理,确保银行派遣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派遣至各业务部门工作的派遣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派遣人员的管理,明确派遣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派遣人员管理第四条派遣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备银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符合我行规定的各项要求。
第五条派遣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各项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保守银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4. 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加培训和各项活动。
第六条派遣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报酬;2. 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3. 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4. 享有国家规定的职业培训。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派遣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负责办理客户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2. 负责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3. 负责协助银行开展各类营销活动;4. 负责协助银行进行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
第八条派遣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做到以下事项:1. 严格执行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业务准确无误;2.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3. 及时反馈客户意见,提高客户满意度;4. 积极配合银行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银行应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条银行应建立派遣人员考核制度,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派遣人员薪酬调整、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派遣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 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农村商业银行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WORD文档
农村商业银行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W O R D文档本文仅供学习使用不得使用在其他用途学习完毕请自行删除多谢合作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方法〔讨论稿〕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管理,建立依法合规的鼓励约束机制,积极引导〔三〕派遣公司接到本行的?派遣员工通知书?后,应依据其内容为本行确定的派遣员工人选办理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在内的人事手续及派遣手续。
派遣公司在派遣员工时,对派遣员工进展遵守双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实用文档第二章派遣员工守那么第四条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法规。
第五条发扬主人翁精神,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把自身价值与本第三章职业道德纪律标准第十一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实用文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是要求本行派遣员工热爱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勇于创新,争做行家里手。
第十二条老实守信,维护行誉。
业义务,勇于同各种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作斗争。
第十五条钻研业务,勇于开拓。
实用文档钻研业务,勇于开拓是要求本行派遣员工自觉学习金融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提高金融效劳质量,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总结,敢于创新。
第十六条严守国家金融机密和本行的工作秘密。
80%。
〔四〕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由派遣公司向员工支付。
〔五〕派遣员工的病事假工资待遇参照?员工管理方法?中的员工休假管理条款执行。
实用文档〔六〕派遣员工加班费:以根底工资为基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派遣员工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一〕养老保险: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纳,个人按8%缴〔十〕派遣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工资标准以及女员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工资标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鼓励及约束考核机制实用文档第十九条根据本行与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期限,派遣员工期满后经民主测评到达95分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延长续用期限:〔一〕根据ⅩⅩ农村商业银行星级柜员考试标准,到达二星级第二十二条本行对派遣员工进展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并对连续聘用的派遣员工的工资按正常机制调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银行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银行劳务派遣实施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优化**银行的人力资源结构~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劳动用工机制~规范非业务岗位临时用工人员管理~以满足我行向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一,本办法适用于对**银行总行及各支行,营业部,的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 ,二,劳务派遣一般适用于非业务岗位、后勤辅助岗位和临时性工作岗位的工作。
三、引用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四、定义,一,劳务派遣: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再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二,劳务派遣人员:本文所称劳务派遣人员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往我行以提供派遣劳务的自然人。
,三,劳务使用单位:指我行总行及各支行,营业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各个单位。
五、管理原则- 1 -,一,先内后外的原则:即我行岗位缺员或出现临时性岗位需要用工时~应优先从我行现有人力资源中进行调配。
当我行内部人力资源不足或确实无法满足需要时~才能考虑使用劳务派遣。
,二,计划原则:即根据我行发展战略~结合人员岗位管理情况~有计划地确定使用劳务派遣的岗位和数量~同时根据计划使用和控制劳务派遣。
,三,规范原则:即劳务派遣的接受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管理职责,一,人力资源部1.人力资源部是**银行使用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从规划、接收、使用直至清退等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2.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签订劳务合同~协调处理涉及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
3.负责有计划地从劳务派遣员工中录用优秀人员~录用人员可与**银行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务使用单位1.根据经营的需要~准确预测本单位年度所需的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2.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后~负责对其具体工作项目的安排~工作项目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操作,技术,规范、工作质量和数量的要求。
3.根据劳务派遣公司的授权委托~履行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如考勤、业绩考核等,。
- 2 -,三,计划财务部1.负责根据财务制度的要求~规范劳务派遣相关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2.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计划财务部根据:,1,**银行签订的使用劳务派遣合同~,2,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劳务派遣费用明细表~,3,国家统一制定的税务监制发票~,4,年度劳务费用预算等材料~将劳务派遣费用分别计入相关人力费用科目。
七、管理程序,一,人力资源部在每年12月结合我行岗位人员管理情况~制定次年劳务派遣的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劳务使用单位、岗位、数量和使用期限等要素。
制定劳务需求计划时~首先由劳务使用单位填写《**银行劳务派遣需求表》,附件1,,然后将需求表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提交董事会批准。
劳务派遣需求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成为正式的劳务派遣使用计划。
劳务派遣使用计划一旦确定~则应在计划范围内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追加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时~则应填写《**银行追加劳务派遣人员申请表》,附件2,~同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务派遣使用计划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引入劳务派遣人员。
如果劳务使用单位需要推荐劳务派遣人员~应在提交劳务派遣需求计划的同时~提交劳务派遣人员推荐表,见附件3,。
被推荐人选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提交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推荐人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将其派- 3 -入**银行。
劳务派遣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法人资格~并获得政府劳动管理部门批准~具有从事劳务派遣资格的企业。
2.必须是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
3.必须具备健全的内部劳动管理制度。
4.必须与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三,人力资源部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务派遣人员是否已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能否涵盖劳务合同期限,劳务派遣人员的身体与技能状况能否符合所需岗位的工作要求等。
,四,人力资源部将符合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分配到劳务使用单位。
,五,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后~使用单位负责安排其具体工作任务~同时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的要求或劳务派遣公司的授权委托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考核、现场管理和工资核算等方面进行管理。
劳务派遣人员应与**银行现有员工一样遵守行内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旦发现劳务派遣人员有违规行为时~使用单位应书面报人力资源部。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我行采取紧急措施救助伤员~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通知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人员在现场处理完毕后确定适用的治疗方案、处理方案和理赔方案并进行处理。
劳务派遣公司工作人员与受伤员工进行协商~处理理赔的有关事宜。
若协商不成~产生仲裁- 4 -或诉讼~由劳务派遣公司出庭应诉。
员工突发性疾病和工亡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六,支付劳务派遣费。
劳务派遣费的构成项目、标准和付款周期由**银行人力资源部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并在劳务派遣合同中予以明确。
到期时由**银行直接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劳务使用单位因使用劳务派遣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计划财务部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七,劳务合同期满时~劳务使用单位应及时清退劳务派遣人员。
清退时应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劳务派遣公司。
如需继续使用~应按以上程序重新申请。
八、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管理,一,劳务派遣人员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由劳务派遣公司向其支付工资。
工资标准以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制度为基准~根据我行确立的工资等级制定~并按照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以银行卡形式定期划账发放。
支付流程工资流程如下:1.发放工资五日前~人力资源部将劳务派遣人员上月,统计周期以我行财务结算周期为准,的出勤表(含加班、值班、请假等情况)进行统计~核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明细、各项保险费及管理费后以电子版形式提供给劳务派遣公司,2.发放工资三日前~我行收到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正式发票后~将上述费用划定到劳务派遣公司指定账户~同时~劳务派遣公司及时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含工资、保险、代扣代缴费用)进行核算,3.发放工资一日前~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本月实发工资发放到每人的银行工资卡中,- 5 -4.工资发放日~劳务派遣人员查阅工资到帐情况。
,二,劳务使用单位应客观、真实地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出勤情况并计算其工资~不得伪造或冒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为个人或单位谋取私利。
如有违反~则按违规金额的五倍予以罚款~同时~将对责任人将进行行政处罚。
九、附则,一,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并归口。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三,本办法如有与国家、省、市政府出台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之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四,劳务使用单位如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银行利益损失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
附件1:**银行劳务派遣需求表附件2:**银行追加劳务派遣人员申请表附件3:**银行劳务派遣人员推荐表**银行人力资源部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6 -附件1:**银行劳务派遣需求表需求单位: 报表日期: 年月日工资支付方序工资标准需求劳务派遣人员素质要求式岗位名称工作内容使用期限 ,元, 数量 ,或其它特殊要求, 号计件计时批准: 审核: 单位负责人: 编制:7附件2:**银行追加劳务派遣人员申请表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月日工资支付方式劳务派遣人员素质要序工资标准需求主管岗位名称工作内容使用期限求计件计时 ,元, 数量领导意见号 ,或其它特殊要求, 如果需推荐劳务派遣人员~请填写以下内容序住址备注审核意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籍贯岗位号批准: 审核: 单位负责人: 编制:8附件3:**银行劳务派遣人员推荐表推荐单位: 日期: 年月日序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身份证号码住址岗位备注审核意见号批准: 审核: 单位负责人: 编制:9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_________ 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10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
(另附2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11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
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12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
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