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药物医院管理运用
精神科病人的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精神科病人的用药安全,防止药物不良反应和用药差错,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精神科病房、门诊及药物治疗等相关科室。
三、组织与管理1. 精神科用药安全管理工作由医院医务科负责,精神科主任担任组长,护士长担任副组长,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精神科医护人员应充分认识用药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用药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本制度。
四、用药安全管理措施1. 药物采购与储存(1)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储存条件应符合规定,分类存放,定期检查,防止药品过期、变质。
(3)精神科药品应设置专柜存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 药物发放与使用(1)精神科药品实行处方管理制度,医生开具处方时需详细注明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
(2)护士在发药前应仔细核对患者信息、药物信息、剂量等信息,确保无误。
(3)患者取药时,护士应向患者或家属讲解药物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实行双人查对,确保药物发放准确无误。
3.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理(1)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如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报告医生。
(2)医生根据患者情况,调整用药方案,必要时进行对症治疗。
4. 患者用药依从性管理(1)加强患者用药教育,提高患者对药物的认识,增强患者用药依从性。
(2)对不依从患者,医护人员应耐心沟通,了解原因,采取措施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医务科负责对精神科用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2. 精神科主任、护士长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用药安全培训,提高用药安全意识。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麻、精一药品临床规范、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麻、精一药品临床规范、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麻、精一药品临床规范、合理使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1. 成立麻、精一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小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麻、精一药品临床规范、合理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2. 设立麻、精一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回收、报废等环节的监管,以及相关培训、考核、资料收集和整理等工作。
3. 各临床科室设立麻、精一药品使用小组,由科室主任、护士长、药师、医师等组成,负责本科室麻、精一药品临床规范、合理使用的具体实施。
二、临床使用管理1. 麻、精一药品临床使用应遵循医疗目的,严格按照适应症、剂量、给药途径、用药时间等规定使用。
2. 医师开具麻、精一药品处方时,应充分了解患者病情、病史、药物过敏史等,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3. 护士在执行麻、精一药品医嘱时,应严格核对患者身份、药物信息、给药途径、剂量、时间等,确保用药准确无误。
4. 药师在调配麻、精一药品时,应严格审查处方,确保处方合规、合理,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有权拒绝调配。
5. 麻、精一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药物不良反应,确保患者安全。
6. 麻、精一药品使用后,应按规定进行回收、报废处理,防止流失。
三、培训与考核1. 定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麻、精一药品临床规范、合理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用药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包括:麻、精一药品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临床应用、不良反应处理等。
3. 培训方式: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
4. 考核方式:闭卷考试、现场操作考核等。
5. 考核合格者授予麻、精一药品处方权或调剂权,不合格者暂停处方权或调剂权,待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恢复。
四、监督检查1. 麻、精一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小组定期对全院麻、精一药品临床规范、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毒、精、麻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毒、精、麻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使用管理规定1.毒、麻、精神、限剧药品必须由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正式处方,方能发药。
否则,不得任意发出。
2.毒、麻、精神、限剧药品的处方不得超过常用量。
超量时必须由处方医生在用量旁签字或盖章方可发出。
否则不得发出。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二日用量。
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
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晚期癌症病人按有关规定执行。
4.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5.建立毒、麻、精神、限剧药品专用登记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6.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毒、麻、精神、限剧药品。
7.麻醉药品等采购和验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标签颜色和样式应明显醒目,无瓶签或瓶签模糊不清发生怀疑时,需要进行分析鉴定,确认无误后方能使用。
8.毒、麻、精神、限剧药品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药剂科主任或主管药师监督执行。
科主任应定期检查使用执行情况。
9.负责毒、麻、精神、限剧药品保管的人员调动时,须办清交接手续,方可调离。
若有数量差错,必须查清,根据情况予以妥善处理。
10.毒、麻、精神、限剧药品有关其它管理制度,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处方制度规定。
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从事临床工作5-7年以上的医师,经院长批准,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可授予麻醉药处方权。
第二篇:毒麻药品管理规定毒麻药品管理规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药品管理法》、《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1、医院建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精神科药物用药监测与控制管理制度
精神科药物用药监测与掌控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医院精神科药物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患者在药物治疗过程中的安全和合理性。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精神科相关药物的监测与掌控管理,包含精神科门诊、住院及社区医疗服务等。
2. 药物使用权限管理2.1 医疗团队成员明确分工,依据所属岗位确定不同级别的药物使用权限。
2.2 医师资质等级实现相应要求方可开具精神科药物处方,并按规定进行记录与统计。
2.3 药师依据医嘱核对处方合理性、规范性,并进行药物配药。
2.4 护士在药物的予以过程中负责核对医嘱、患者身份、药物配比、给药方式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3. 药物采购与配送管理3.1 药品采购环节应严格执行医院药品采购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采购渠道的合规性。
3.2 药品采购应依照需求计划,与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并进行合理巡查评估。
3.3 药品配送环节应有专业仓库及人员,严格管理进货验收、储存、保质期监控等。
3.4 药物配送过程中,需要做好药品的追溯记录,严禁使用过期或存储异常的药品。
4. 药物库房和药品管理4.1 药物库房应设定特地人员管理,确保库房的安全、乾净、干净,符合药品储存条件。
4.2 药物库房应订立药品的存储位置、标签和整理要求,并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易用性和区分度。
4.3 药物库房定期进行库存盘点,与账务系统核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4.4 药物库房中应设置监控设备,对进出库房的人员和药品进行监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5. 药物处方审核与管理5.1 医师开具精神科药物处方前,应进行患者的全面评估,确保合理使用药物。
5.2 护士依照医嘱核对患者的身份、用药适应症、剂量和用药方式等,确保用药的正确性。
5.3 药师应在开药前对处方进行审核,包含药品的规范性、相互作用、禁忌症等,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5.4 医院可建立药物用量的限制或警示机制,对于大剂量、长期用药、特殊用药等,需经过专家会诊或审批。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用与管理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医疗机构必须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购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所购麻 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律不得擅自调剂给其他单位。
•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 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 第四十七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 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 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 控制疼痛的标准:数字评估法的疼痛强度小于3或达到0;24小时 内突发性疼痛次数小于3次
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5项)
1. 首选无创途径给药 2. 按阶梯给药
①轻度疼痛:首选第一阶梯非甾体类抗炎药,以阿司匹林为代表。 ②中度疼痛:选弱阿片类药物,以可待因为代表,可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 ③重度疼痛:选强阿片类药物,以吗啡为代表,同时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年8月颁布,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 《条例》,共分9章,89条。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 • 第三章 经营 • 第四章 使用 • 第五章 储存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运输 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 附则
<三>调剂和使用(药房)
1. 基数管理(周转、窗口) 各药房设有麻醉、精神药品周转基数库(柜),由专人(组长)负责
管理,领用此类药须凭处方,领用数量须与处方量相符,钥匙每班 交接,同时填写交接班记录,由专人(组长)补充基数。 2. 空安瓿、废贴回收及销毁 3.专册消耗登记 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和专用登记账册保存期限为三
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是一类特殊药品,具有较强的药理作用和潜在的药物滥用风险。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合理、规范。
二、用药适应症检查在患者需要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之前,医生应当严格审查患者的病史和症状,确保患者的使用适应症符合相关规定,杜绝滥用和误用情况的发生。
三、用药处方审核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用药审核小组,对医生开立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内容准确、合理、规范。
审核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背景知识和专业技能,确保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用药配送管理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应有专门的库房管理,保证药品的存储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药品的配送应有明确的流程和记录,严格遵守规定,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用药监测与评估医院应定期对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患者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同时,医院应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六、药品禁忌医院应向医务人员宣传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确保医务人员正确掌握用药知识,避免因用药不当而导致的不良反应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七、药品报告和回访医院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建立档案,定期进行回访和随访,及时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和疗效,对患者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和干预。
八、药品安全教育医院应加强对患者和家属的药品安全教育,让他们正确理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避免因误解或误用而导致的问题和风险。
九、处罚和监督对于违反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或患者,医院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对用药制度进行加强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通过以上严格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医院可以有效防范用药风险,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希望各医院和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和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高效的医疗服务。
精神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精神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精神科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
抗菌药物在精神科疾病治疗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过度使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菌群失调、药物不良反应等问题。
为了规范精神科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精神科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精神科、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疗机构应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监测、评估和指导工作。
2. 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对医师的处方权进行分级管理。
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药师的管理,确保药师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1. 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原菌种类、药物敏感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2. 优先使用非限制级抗菌药物,避免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
3. 避免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控制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4.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长期、大剂量使用抗菌药物。
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1. 医疗机构应根据医师的职称、专业背景、临床经验等因素,设定不同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2. 医师应根据自身处方权限,合理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3. 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六、抗菌药物使用监测与评估1. 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评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2. 医疗机构应根据监测与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用药指南等。
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七、培训与教育1.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提高医师、药师等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
八、监督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应用与管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 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 “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名、 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除 痛病历号、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名编 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 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 目
药品名称
日期 收据 编号
交药者 姓名
剂型
数量
回收 人
规格
处理 处理 方式 时间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登记表
(一式两份) (交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机构名称
销毁部门
药品名称 生产厂家 剂型
规格
申请日期
数量
销毁原因: 销毁人: 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人签字:
销毁日期:
销毁方式: 审核人: 医院保卫部门监督人签字:
门诊药房窗口
发药窗口也可设调配基数但不得超过本 机构规定的数量,每天结算。
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 志,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调配。
门诊麻醉药品发放与管理
管理要点 正常使用药品的发放管理 防治院内套购事件的发生
长期使用麻精药品
1 亲自诊查患者 2 建立除痛病历 3 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疗机构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所 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 抢的; (二)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的。
防治院内套购-患者
怀疑吸毒与公安联系(要有警惕性) 防止套购—固定科室、医生开药,固定窗
应当每月将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进货、库存、使用的数量,报 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和市卫生局。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作为一个重要的医疗场所,使用和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至关重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不仅能够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还能够有效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麻醉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种类及使用范围医院应当根据医疗服务范围和需要,确定麻醉药品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麻醉科室负责管理和监督麻醉药品的购进、使用和分发。
严禁未经麻醉科室相关人员授权擅自使用麻醉药品。
2. 麻醉药品存储和保管麻醉药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的药品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保存。
药品柜应定期清点,确保药品数量与记录一致。
对于过期或者损坏的药品应当及时处理,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3. 麻醉药品使用管理医院应当建立麻醉药品使用记录,记录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对于重要麻醉手术,应当由多名医务人员共同确认患者身份和手术信息,确保手术过程中麻醉药品的正确使用。
4. 麻醉药品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医院应当对麻醉药品使用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麻醉药品误用、过量使用等情况下的处理措施,以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和沟通渠道。
三、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制度1. 精神药品种类及使用范围医院应当确定精神药品的种类和使用范围,制定具体的使用标准和审批程序。
精神药品的处方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生开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管理。
2. 精神药品存储和保管精神药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的药品柜中,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药品柜的使用和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起到监督和检查的作用。
3. 精神药品使用和监测医院应当建立精神药品使用记录,记录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和监测。
对于需要长期使用精神药品的患者,应进行定期复查和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药物剂量。
4. 精神药品不良反应和应急处理医院应当建立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因用药导致的不良反应和意外事件。
精神药物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精神药物用药安全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疾病的发病率逐渐增加。
而精神药物的使用已经成为精神疾病的主要治疗方式。
精神药物的使用使得患者能够更好地控制和管理精神疾病,提高生活质量。
然而,精神药物的不当使用也会带来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因此,建立和完善精神药物用药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精神药物患者管理1. 患者信息管理对于需要使用精神药物的患者,应该建立完善的患者信息档案。
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用药情况、不良反应、过敏史等。
同时,应当建立患者用药跟踪系统,定期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2. 用药规范管理针对不同的精神疾病患者,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用药方案。
在制定用药方案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疾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年龄、性别、体重等因素,确保用药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不良反应监测精神药物的使用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包括药物依赖、药物滥用、药物中毒等。
因此,需要建立不良反应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
二、精神药物医生管理1. 医生资质管理精神疾病的治疗需要专业的医生来进行,因此,需要对精神药物医生的资质进行严格管理。
要求医生具备相关的专业资格和执业证书,并定期进行进修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医疗技能。
2. 用药指导培训医生在进行精神药物治疗时,需要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和培训,包括用药的剂量、频次、疗程、不良反应等方面的说明。
同时,还需要对患者进行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评估。
3. 医患沟通管理在精神药物治疗过程中,医生需要与患者进行频繁的沟通和交流,包括用药情况的询问、患者的症状变化的观察等。
因此,医生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够有效地与患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三、精神药物药品管理1. 药品质量管理精神药物是一种特殊的药品,对于药品的质量要求非常高。
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生产药品,并对药品进行全程监控和质量控制,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XX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XXXX医院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按照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一)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定并落实使用管理的制度规范。
(二)按规定对执业医师及药师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业医师取得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取得第二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三)实行专人负责采购,专用验收记录。
收货时,要仔细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等各项信息。
按要求及时向药监、卫生、公安等管理部门报送使用情况。
(四)除确需长期使用的癌症及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仅限本医疗机构内使用。
(五)药师发药时,要认真审核处方。
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由前记、正文、后记等规定项目组成。
第二类精神药品口服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
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并在数量旁签名或加盖签章,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备查。
(六)设专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安全管理,设专用区域集中储存,建立专用账册,定期盘点,每日交接班,做到帐物相符。
(七)按照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
专册保存期限至少2 年。
(八)定期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进行点评实施动态监测,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九)医务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发生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精神药物医院管理使用
精神药物的医院管理与使用【关键词】精神药物;医院管理;合理用药中图分类号 r97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3)17-0150-01精神药品(spirit drug)正常服用有利生命和健康。
精神药品不是毒品,但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极度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根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药品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将精神药品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精神药物的贮存、使用应认真管理,严禁滥用。
1 管理制度为加强精神药品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特殊药品管理办法中《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精神药品对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将精神药品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
药剂科对精神药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照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1]。
医生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
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
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备查。
调配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特别细心、准确、认真核对,禁止无方取药。
一类精神药品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专用账册、专册登记,并做好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的日清登记工作;二类精神药品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专用账册、按月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保管者调动工作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精神药品的报损制度:如发现变质、破损的精神药品,由所在部门上报,当事人签字,一类精神药品经有关领导审批,二类精神药品经药剂科主任审批后按《药剂科医疗用废物处理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记录。
2 药品使用管理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选择精神药品。
精神药物指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影响精神活动的药物。
广义的精神药物包括两类:拟精神药物和精神治疗药物。
前者是指能够引发精神症状的药物,也称致幻药。
主要作为工具药用于实验室研究。
后者即通常所说的精神药物,是指使异常精神活动变为正常的精神治疗药物,是精神药理学研究的重点。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确保临床合理使用麻醉、精神和毒性药品,防止滥用或非法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麻醉、精神和毒性药品管理责任制(一)建立由主管院长负责,医务、药学、护理、麻醉科和保卫科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组织。
其职责为:1制订和落实医院麻醉、精神和毒性药品的相关管理制度,并及时更新、完善。
2 .编制医院麻醉、精神和毒性药品品种及品规目录,根据临床实际需要提出变更或新增品种及品规,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3 .定期听取医院具体负责部门对有关麻醉、精神和毒性药品用量的监测、合理应用点评及质量、安全、管理问题的分析报告,必要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具体部门或人员。
4 .组织麻醉、精神和毒性药品管理及合理应用的培训和宣教。
5 •定期组织小组成员抽查麻醉、精神和毒性药品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及时处理麻醉、精神和毒性药品应用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药学部负责麻醉、精神和毒性药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具体工作包括:1 .制定麻醉、精神和毒性药品的相关管理制度、流程,并及时提出修订建议。
2 .健全三级管理机制,结合实际需求,确认药库、药房、病区或诊室麻醉、精神药品的品规目录和基数,并按需及时调整。
3 .定期逐级检查各部门基数及账目相符情况并及时记录。
4 .定期撰写麻醉、精神和毒性药品用量监测、合理应用点评及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持续改进的分析报告。
5,负责举办麻醉、精神和毒性药品相关会议及培训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二条人员资质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医师和药师按有关规定参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合格证书或证明,方可在本机构范围内获取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权,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精神病医院设置基本标准的药物管理与使用准则
精神病医院设置基本标准的药物管理与使用准则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精神疾病的治疗和管理成为了医疗领域的重要课题。
为了保障精神病患者的权益,精神病医院需要遵循一定的管理与使用准则。
本文将探讨精神病医院设置基本标准的药物管理与使用准则,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药物的储存与配送为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精神病医院需要妥善储存和配送药物。
医院应当配备专门的药房,并设立药品储存区,确保药品处于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
药物的配送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正确的药物发送到相应的科室,避免混淆。
同时,医院还需制定相关的药物管理制度,明确药物的使用规范和药物库存的管理流程。
二、合理使用药物精神病患者的药物治疗应该遵循合理用药的原则。
医院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史,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在用药过程中,医生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和药物的疗效,进行及时调整。
同时,医生还需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解释药物的作用及可能的副作用,确保患者理解并合理配合治疗。
三、监测药物的不良反应药物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需要得到有效监测和管理。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记录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同时,医生应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注意观察与报告不良反应的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药物的持续教育和培训医疗人员在药物管理与使用方面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医院应定期组织药物管理与使用的培训和研讨活动,让医生和护士了解最新的治疗指南和药物研究进展。
同时,医院还应鼓励医疗人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五、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精神病患者在药物治疗中应充分享有知情权和自主权。
医生应向患者或其家属提供药物治疗的相关信息,包括药物的名称、用途、剂量以及可能的风险和不良反应等。
同时,医生还应尊重患者或其家属的意愿,在符合伦理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六、药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精神病医院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药物管理的监控和追溯能力。
医院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障患者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精神药品的科室、部门和人员。
三、管理制度1. 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
2. 医院设立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3. 精神药品实行专柜管理,专人负责。
药品柜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借出。
4. 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必须建立详细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采购数量、验收人、领用人、使用人、使用日期等信息。
5. 精神药品的处方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开具,处方内容应完整、清晰,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疾病诊断、用药剂量、用药途径、用药天数等。
6. 精神药品的处方字迹必须工整,不得涂改。
如需修改,应由医生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7. 精神药品的处方保存期限为两年。
8. 精神药品的调配、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
9. 精神药品的使用,必须遵循最小剂量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体质合理用药。
10. 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三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日常用量。
11. 特殊需要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如慢性癫痫病、心理障碍者等,每次用量不超过一个月常用量或两周常用量。
12. 医院定期对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精神药品安全、合理使用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精神药品流失、滥用、误用等问题的科室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医院精神类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精神类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精神类药品的定义精神类药品是指具有镇静、催眠、抗焦虑、抗抑郁、兴奋等作用,可能产生依赖性和毒性的药品。
包括但不限于抗抑郁药、抗焦虑药、抗精神病药、镇静催眠药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精神类药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精神类药品的管理工作。
2. 药剂科负责精神类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等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精神类药品的使用,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
4. 医师负责开具精神类药品处方,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确保合理用药。
四、采购与验收1. 医院精神类药品的采购,需通过合法渠道,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剂科对采购的精神类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生产批号、有效期、包装等,确保符合规定。
3. 验收合格的精神类药品,由药剂科负责储存、保管。
五、储存与保管1. 精神类药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避光的环境中,温度控制在2℃-25℃。
2. 药剂科设立专用仓库,配备专用货架,对精神类药品进行分类存放。
3. 精神类药品的储存、保管,需专人负责,实行双锁管理。
六、发放与调配1. 精神类药品的发放,需凭医师处方,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
2. 药剂科对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应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调配后的精神类药品,需由专人负责发放给患者。
七、使用与管理1. 医师开具精神类药品处方,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药品。
2. 临床科室在使用精神类药品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精神类药品的处方,需按规定保存,两年内不得销毁。
八、培训与教育1. 医院定期对涉及精神类药品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2. 医师应掌握精神类药品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等知识。
医疗机构内企业管理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内企业管理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医疗机构内使用精神药品是一项重要的临床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并合理使用精神药品,制定和执行企业管理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内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患者在治疗中得到适当的医疗服务和药物治疗。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与精神药品有关的部门和人员。
3. 定义和缩写•精神药品:指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如抗抑郁药、抗焦虑药等。
•医疗机构:指执业医师、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从事医疗服务、药品销售的单位。
•部门:指医疗机构内与精神药品相关的各个职能部门,如药剂科、临床科室等。
4. 精神药品使用流程4.1 开具处方 - 临床医师根据患者情况开具处方。
- 处方必须包含患者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
4.2 药剂科审核 - 药剂科审核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 如有问题,药剂科需及时与开具处方的医师沟通并提出建议。
4.3 药房发药 - 药房根据审核通过的处方进行精神药品的发药。
- 药房必须记录以下信息:患者姓名、处方信息、药品名称和数量、发药人员等。
4.4 用药过程监控 - 医护人员在给患者用药时需仔细核对药品信息。
- 如发现用药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5. 精神药品管理制度5.1 采购和储存 - 医疗机构内的精神药品采购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 药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条件进行储存,避免药物受损或变质。
5.2 盘点和报废 - 针对存放一定时间的精神药品,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盘点,并对过期或损坏的药品进行报废处理。
- 盘点和报废过程必须严格记录,保留相关的记录和证明文件。
5.3 药品信息管理 -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精神药品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说明书、临床使用指南等。
- 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使用和管理药品信息。
精神药物管理制度
精神药物管理制度1. 背景精神药物是一类用于治疗和管理精神障碍的药物。
鉴于其特殊性和潜在的滥用风险,制定精神药物管理制度对于维护患者安全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精神药物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减少滥用和误用的风险,保障患者权益和社会安全。
3.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使用、管理和配发精神药物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生、药剂师和护理人员等。
4. 管理原则- 合理使用:精神药物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情进行个体化治疗。
- 管理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精神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物存储、配发和使用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 安全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精神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 教育培训:相关人员应定期接受关于精神药物管理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意识。
5. 管理措施- 药物登记:医疗机构应建立精神药物的登记制度,记录药物的进出库情况和使用情况。
- 配方审核:所有精神药物的处方应经过医生审核,并在处方上注明患者的相关信息和用药期限。
- 药物存储:精神药物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库房中,保持干燥和适当的温度,防止受潮和高温变质。
- 药物配发:精神药物的配发应按照患者的处方和剂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剂量或忽略患者的病情。
- 记录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精神药物使用记录,并定期复核和整理,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精神药物管理制度的相关人员,医疗机构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罚款和解聘等。
7. 监督与评估医疗机构内部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精神药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采取改进措施。
8. 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对于特殊情况和新出现的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医疗机构内企业管理、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内企业管理、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对于医疗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因此,医疗服务机构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医疗机构在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还需要进行良好的企业管理,并对精神药品使用进行监管和管理。
本文将讨论医疗机构内的企业管理、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是医疗机构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医疗机构需要制定科学的管理体系和流程,确立合理的管理结构,以达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以及提高医疗机构运营效率的目的。
管理体系和流程医疗机构的管理体系应当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医疗质量管理等各方面,特别是在医疗质量管理方面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流程并实施。
同时,医疗机构还要针对医疗服务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制定关键流程方案,针对不同的患者提供差异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
管理结构医疗机构的管理结构应当清晰明了,建立一个科学的组织结构,为不同的管理层级设定不同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层能够有效地执行各项管理任务。
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机构内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全程度的监督和考核。
精神药品的使用及管理制度精神药品是治疗精神障碍及心理疾病的重要工具,合理的使用对于患者的康复十分重要。
但是,由于精神药品的特殊性,使用精神药品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和有效性。
精神药品的使用医疗机构应当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使用精神药品,并且针对不同疾病和不同患者制定不同的使用方案。
同时,在使用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还应当根据患者的情况,对精神药品的剂量、频率和时间进行合理调整,并加强监测患者的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此外,还需避免滥用和恶性竞争,确保精神药品在正确的环境下得到应用。
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涵盖精神药品申请、配送、领用、存储和报告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神药物医院管理运用
精神药物在医院管理的运用
摘要:目的:分析精神药物的医院管理及运用。
方法:选2017年2月10日~2018年2月15日在医院精神科治疗的患者,随机抽签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100例。
对照组基于常规管理模式,观察组基于用药管理模式。
将两组患者各项指标进行比较。
结果:观察组精神科患者患者焦虑评分、抑郁评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患者不合理用药发生率远低于对照组(P<0.05)。
结论:通过在精神药物管理中采取用药管理后,取得显著的效果,能预防不合理用药情况发生。
关键词:精神药物;医院管理;运用
随着临床新型精神药物种类不断增加,精神药物使用安全受到广泛重视,精神药物能直接作用在人体神经中枢,能显著改善患者自身精神症状,但是由于长期采用精神药物具有依赖性,同时还具有显著毒性作用,导致治疗效果受到影响,精神药品种类较为繁多、其不良反应、适应证、用药范围及储存方式也具有显著差异,合理对精神科患者采用精神药物,能保障每位患者用药安全,改善患者预后[1]。
因此,本次研究对精神药物的医院管理及运用分析进行研究。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所有案例均为2017年2月10日~2018年2月15日在我院精神科治疗的患者,随机抽签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
组各100例。
对照组基于常规管理模式,观察组基于用药管理模式。
观察组100例精神科患者;年龄在21~70岁。
男50例,女50例。
对照组100例精神科患者;年龄在22~70岁,男51例,女49例。
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的年龄、性别等临床统计学资料无显著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
1.2方法
对照组100例精神科患者使用常规管理。
观察组100例精神科患者使用用药管理。
(1)使用本院自制的精神药物调查表记录每位患者的治疗方法、用药情况、住院时间、性别及年龄等,让每位精神科患者家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立即进行收回,然后实施信息整理[2]。
(2)精神药物分为二类、一类,各项法律条文对精神药物使用安全、储存方式具有显著规定,例如根据精神药品管理方式实施药物管理,再根据卫生部门制定标准实施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精神药品在应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说明书实施,而特殊人群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用量调整,应对精神药物配伍禁忌、使用标准情况明确,除了各项特殊情况外,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量应避免大于3d、而二类的精神药品处方使用量应低于7d,所有开出的药品处方均需要保存24个月、利于查看[3]。
(3)对精神药物使用范围进行明确,明确患者诊断后进行对症治疗,若患者伴有幻觉情况、应给予患者应用精神药物;若患者伴有抑郁症、狂躁症等情况、应给予患者使用心境稳定剂;若患者伴有焦虑症状、应给予患者采用抗焦虑药物;若患者伴有痴呆症状、应给予患者采用促认知药物[4]。
1.3观察指标
比较观察组精神科患者及对照组精神科患者的焦虑评分、抑郁评分、不合理用药发生率。
对精神科所有患者进行汉密顿焦虑量表测量,主要包括焦虑特征的评价,其中无症状:0分;轻微:1分;中等2分;较重3分;严重4分。
得分越高则证明患者的焦虑表现越明显。
运用汉密顿抑郁量表对患者的抑郁症状进行全面评估,根据得分的高低进行分类。
0分代表无症状;1分代表轻微症状;2分代表中等症状;3分代表中度症状;4分代表重度症状。
1.4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的所有精神科患者统计学数据使用SPSS20.0软件,本次研究计量资料(焦虑评分、抑郁评分、不合理用药发生率)比较不同。
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焦虑评分、抑郁评分比较
观察组精神科患者的焦虑评分、抑郁评分低于对照组患者(P<0.05)。
2.2两组不合理用药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精神科患者的不合理用药发生率低于对照组(P<0.05)。
3讨论
据相关研究显示,近年来在精神药物的医院管理中,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易导致不合理用药情况发生,对患者健康安全造成危害,而在
用药过程中实施一项有效的管理十分重要[5,6]。
随着临床对
用药安全重视度不断提高,使精神药物使用安全得到了多数医务人员重视,加强对精神病管理能显著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性,预防不合理用药或者药物滥用情况发生。
通过实施用药管理后,取得显著效果,在精神药物使用时,应根据每位患者病史、病情、体质进行使用,尽量满足每位患者实际需求,减少药品资源浪费,在保障用药效果、用药安全前提下,能减轻患者负担,利于患者早期康复[7,8]。
经研究表明,观察组精神科患者的焦虑评分、抑郁评分分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精神科患者的不合理用药发生率低于对照组(P<0.05)。
综上所述,通过在精神药物管理中应用用药管理后,取得显著的效果,能预防不合理用药情况发生效果。
作者:沈琴伟单位: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