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散装模板施工工艺标准
整理)3 组合钢框木(竹)胶合板模板施工工艺标准
A3 组合钢框木(竹)胶合板模板施工工艺标准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组合钢框木(竹)胶合板模板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混凝土框架(包括框架剪力墙)、剪力墙及筒体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施工。
3.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3.3 施工准备3.3.1 技术准备3.3.1.1 根据工程结构的形式及特点进行模板设计。
3.3.1.2 熟悉设计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技术方案。
3.3.1.3 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3.2 物资准备3.3.2.1 钢框木(竹)胶合板块、定型钢角模(见附录A)及可调T型调节模板、L型可调模板和连接角模等。
3.3.2.2 连接件:U形卡、扣件、紧固螺栓、钩头螺栓、L型插销、穿墙螺栓、防水穿墙拉杆螺栓、柱模定型箍。
3.3.2.3 支撑系统:定型空腔龙骨(桁架梁)、碗扣立杆、横杆、斜杆、双可调早拆翼托、单可调早拆翼托、立杆垫座、立杆可调底座、模板侧向支腿、方木。
3.3.2.4 脱模剂:水质隔离剂。
3.3.3 施工设施准备3.3.3.1 施工机械塔吊、电刨、电锯。
3.3.3.2 工具用具榔头、活动(套口)扳子、托线板、轻便爬梯、脚手板等。
3.3.3.3 监测装置水平尺、钢卷尺。
3.3.4 作业条件准备3.3.4.1 轴线、模板线(或模边界线)放线完毕。
水平控制标高引测到预留插筋或其它过渡引测点,并经过预检。
3.3.4.2 模板承垫底部,沿模板内边线用1﹕3水泥砂浆,根据给定标高线准确找平。
外墙、外柱的外边根部,根据标高线设置模板承垫木方,与找平砂浆上平交圈,以保证标高准确和不漏浆。
(最新整理)3 组合钢框木(竹)胶合板模板施工工艺标准(0002)
(最新整理)3 组合钢框木(竹)胶合板模板施工工艺标准3 组合钢框木(竹)胶合板模板施工工艺标准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组合钢框木(竹)胶合板模板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混凝土框架(包括框架剪力墙)、剪力墙及筒体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施工。
3.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1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3.3 施工准备3.3.1 技术准备3.3.1.1 根据工程结构的形式及特点进行模板设计。
3.3.1.2 熟悉设计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技术方案。
3.3.1.3 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 2 -3.3.2 物资准备3.3.2.1 钢框木(竹)胶合板块、定型钢角模(见附录A)及可调T型调节模板、L型可调模板和连接角模等。
3.3.2.2 连接件:U形卡、扣件、紧固螺栓、钩头螺栓、L型插销、穿墙螺栓、防水穿墙拉杆螺栓、柱模定型箍。
3.3.2.3 支撑系统:定型空腔龙骨(桁架梁)、碗扣立杆、横杆、斜杆、双可调早拆翼托、单可调早拆翼托、立杆垫座、立杆可调底座、模板侧向支腿、方木。
3.3.2.4 脱模剂:水质隔离剂。
3.3.3 施工设施准备3.3.3.1 施工机械- 3 -塔吊、电刨、电锯。
3.3.3.2 工具用具榔头、活动(套口)扳子、托线板、轻便爬梯、脚手板等。
3.3.3.3 监测装置水平尺、钢卷尺。
3.3.4 作业条件准备3.3.4.1 轴线、模板线(或模边界线)放线完毕。
水平控制标高引测到预留插筋或其它过渡引测点,并经过预检。
3.3.4.2 模板承垫底部,沿模板内边线用1﹕3水泥砂浆,根据给定标高线准确找平。
外墙、外柱的外边根部,根据标高线设置模板承垫木方,与找平砂浆上平交圈,以保证标高准确和- 4 -不漏浆。
竹、木散装模板的设计计算(续1)
1 . 4
O6 .3
表 4 荷 载计 算 表
荷
模 板 自重
载
项 目
荷 载 标 准 值 ( N m) k/
6 0O 8 03 00 2  ̄ .1 x .= .3
荷 载 分项 系数
12 -
荷 载 设 计 值 ( N m) k/
N m 符 合 抗 弯要 求 ) / m( ( )抗 剪强 度计 算 3
维普资讯
表 3 楼 板主 楞荷 载 计算 表
荷 载 项 目 荷 载标 准值
03k m . N/
荷 载 分项 系 数
1 . 2
荷 载 设 计 值 ( N m) k/
木 长度 为 2 0 m, 门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排 距 为 范 》 J J 2 - 2 0 )按 调 节 螺 杆 伸 出 长度 超 0 0m (G 8 0 0 , 1
9 4 m,根 据 实 际情 况 简化 成 二跨 等跨 连 续 过 30m 1m 0 m考 虑 , 乘 以 修 正 系 数 08 即 一 榀 应 ., 梁 计 算 , 图4 见 。
维普资讯
竹 木 散 装 模 板 的
设 计 计 算 ( 1 续1
●技 术 讲 座 口 卢 建 明 f 接2 0 年 第 1 期 第5 页 ) 上 06 0 0
4.楼 板 主 楞 23 5 23 5 85 k .3 + .3 = .6( N)
5 .支承 楼 板 的 门式钢 管脚 手 架 R= . < 96 N( 合 承载 力 要 求 ) 8 6 N 1 .k 符 5k
( )计 算 简 图 1 楼 板 主 楞 (0 8 mmx 0 m方 木 ) 于 受 弯 8m 属
模 板支 撑体 系使用 了可 调底托 和顶托 ,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组合钢框木(竹)胶合板模板的安装与拆除精编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组合钢框木(竹)胶合板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组合钢框木(竹)胶合板模板的安装和拆除工艺标准(403-1996)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现浇混凝土框架(包括框架剪力墙)、剪力墙及筒体结构模板施工。
施工准备2.1材料及主要机具:2.1.1钢框木(竹)胶合板块:长度为900、1200、1500、1800和2400mm;宽度为300、450、600和750mm。
宽度为100、150和200mm的窄条,配以组合钢模板。
2.1.2定型钢角模:阴角模150mm×150mm×900mm(1200、1500、1800mm);阳角模150×150×900mm(1200、1500、1800);可调阴角模250mm×250mm×900mm(1200、1500、1800mm)及可调T型调节模板,L型可调模板和连接角模等。
2.1.3连接附件:U形卡、扣件、紧固螺栓、钩头螺栓、L型插销、穿墙螺栓、防水穿墙拉杆螺栓、柱模定型箍。
2.1.4支撑系统:定型空腔龙骨(桁架梁)、碗扣立杆、横杆、斜杆、双可调早拆翼托、单可调早拆翼托、立杆垫座、立杆可调底座、模板侧向支腿、木方。
2.1.5脱模剂:水质隔离剂。
2.1.6工具:铁木榔头、活动(套口)板子、水平尺、钢卷尺、托线板、轻便爬梯、脚手板、吊车等。
2.2作业条件:2.2.1模板设计:2.2.1.1确定所建工程的施工区、段划分。
根据工程结构的形式、特点及现场条件,合理确定模板工程施工的流水区段,以减少模板投入,增加周转次数,均衡工序工程(钢筋、模板、混凝土工序)的作业量。
2.2.1.2确定结构模板平面施工总图。
于总图中标志出各种构件的型号、位置、数量、尺寸、标高及相同或略加拼补即相同的构件的替代关系且编号,以减少配板的种类、数量和明确模板的替代流向和位置。
竹、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竹、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总那么1、适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的竹地板面层的施工。
2、编制参考标准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根本规定(1〕竹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和块材竹地板,以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2〕竹子具有纤维硬、密度大、水分少、不易变形等优点,竹地板应经严格选材、硫化、防蛀处理,并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竹地板?LY/T1573 的规定。
(3〕铺设竹地板面层时,其木格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格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
木格栅应垫实钉牢,与墙之间应冒出 30 ㎜的缝隙,外表应平直。
(4〕毛地板铺设时,木材髓心应向上,其板间缝隙不应大于 3 ㎜,与墙之间应留 8~12 ㎜的空隙,外表应刨平。
(5〕竹地板面层铺设时,面板与墙之间应留 8~12 ㎜空隙。
(6〕竹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GB50209-2002 中的规定。
.专业 word 可编辑.施工准备1、技术准备(1〕竹地板面层下的各层做法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2〕样板间或样板块已经得到认可。
2、材料要求(1〕竹地板:竹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料,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木格栅、垫木和毛地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防火处理。
(2〕踢脚板:宽度、厚度、含水率军应符合设计要求,反面应满涂防腐剂,花纹颜色应力求与面层地板相同。
(3〕粘胶剂:满足耐老化、防菌、有害物的限量标注。
3、主要机具设备(1〕根据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以能到达设计要求为根本原那么,兼顾进度、经济要求。
(2〕常用机具设备有:刨地板机、砂带机、手刨、角度剧、螺机、水平仪、方尺、钢尺、水平尺、方尺、钢尺、水平尺、小线、錾子、刷子、钢丝刷等。
1.27--竹、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1.27 竹、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1 适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的竹地板面层的施工。
2 基本规定2.1 竹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和块材竹地板,以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2.2 竹子具有纤维硬、密度大、水分少、不易变形等优点,竹地板应经严格选材、硫化、防腐、防蛀处理,并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竹地板》LY/T1573的规定。
2.3 铺设竹地板面层时,其木格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格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
木格栅应垫实钉牢,与墙之间应留出30mm的缝隙,表面应平直。
2.4 毛地板铺设时,木材髓心应向上,其板间缝隙不应大于3mm,与墙之间应留8~12mm的空隙,表面应刨子。
2.5 竹地板面层铺设时,面板与墙之间应留8~12mm空隙。
2.6 竹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总要求》表7的规定。
2.7 应遵守《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总要求》3和7的有关的规定。
3 施工准备3.1 材料要求3.1.1 竹地板:竹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料,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木格栅、垫木和毛地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防火处理。
3.1.2 踢脚板:宽度、厚度、含水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背面应满涂防腐剂,花纹颜色应力求与面层地板相同。
3.1.3粘胶剂:满足耐老化、防菌、有害物的限量标准。
3.2 主要机具设备;3.2.1 根据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
3.33.3.1 技术准备3.3.1.1 竹地板面层下的各层作法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3.3.1.2 样板间或样板块应得到相关单位的认同。
3.3.2 施工条件3.3.2.1 材料检验已完毕并符合要求。
3.3.2.2 应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并进行专业隐检会签。
3.3.2.3 施工前,应采用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铺设的高度和厚度。
木模板集中加工标准
木模板集中加工标准
5.木模板组装:外墙外侧模板,框架柱、梁及顶板侧帮模板在后台集中加工、 组拼完成,保证加工尺寸精确。
木模板集中加工标准
6.顶板侧帮模板:采用15mm厚多层板与50*100mm木方加工,根据顶板外 线条集中编号加工,每层加工成型外帮对应位置周转使用。
木模板集中加工标准
7.墙体门窗洞口模板:采用钢木结合 (面板、龙骨采用木板和竹胶板制作, 角部采用角钢,洞口加固可采用木方 或钢管顶撑)加工成型。角部节点详 图见 详图。
木模板集中加工标准
1、 进场木方处理: 进场木方进行压刨处理,做到处理后的木方尺寸精确统一。
现场木方进行压刨处理
木模板集中加工标准
外墙外侧模板、框架柱、梁模板
木模板集中加工 构件类型
顶板侧帮模板 墙体门窗洞口模板
顶板预留洞口模板及盖板 梁侧加固U形定型化卡具
木模板集中加工标准
1. 木模板集中加工工艺流程:
木模板集中加工标准
8. 顶板预留洞口模板及盖板:均根据工程的实际尺寸批量加工成型,表面需 要刷油漆的提前统一涂刷。
楼板预留洞口盖板
木模板集中加工标准
9.梁侧加固U形定型化卡具:根据 具体工程的需求量采取集中加工, 该类型卡具的运用能保证工程施 工质量,有效的提高加固模板速 度。
框架梁侧加工U形卡具应用
卫生间反坎侧模板U形卡具应用
3.配板集中裁板:多层板采用精密裁板锯裁切,确保使用裁切断面的平整度。
精密裁板锯
精密裁板锯加工现场
四.木模板集中加工
4.下料模板统一编号:墙体模板、框架柱、大梁及侧帮面板按照标准配模图, 在后台统一集中裁板完成,编号分类存放,便于领用。
模板施工图标准化是以单构件(单构件指单个墙体、单块平板、单个梁等构件)为单位,绘制构件 模板支撑体系及配模图,汇总配料清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a、墙体模板加工图:墙体每面均有立面图,并显示与梁板之间的结合关系,标注模板规格、螺杆 间距、木方规格尺寸及间距、钢管规格及间距、顶托距离梁板的距离及离地的距离、墙体支撑体系 设置等。 b、梁模板加工图:绘制梁模板平面图、立面图、断面图,标注模板规格、螺杆间距、加固体系、 支撑体系、梁侧板与墙柱、平台板关系等。 c、楼板模板加工图:绘制楼板模板平面图,木方平面图并标注间距、支撑体系平面图、标准层平板 配模图 平板 A 块配模详图
竹、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竹、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1 基本规定(1)竹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和块材竹地板,以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2)竹子具有纤维硬、密度大、水分少、不易变形等优点,竹地板应经严格选材、硫化、防腐、防蛀处理,并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竹地板》L Y/T1573的规定。
(3)铺设竹地板面层时,其木格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格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木格栅应垫实钉牢,与墙之间应留出30mm的缝隙,表面应平直.(4)毛地板铺设时,木材髓心应向上,其板间缝隙不应大于3mm,与墙之间应留8~12mm的空隙,表面应刨平。
(5)竹地板面层铺设时,面板与墙之间应留8~12mm空隙。
(6)竹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中表6.1.8的规定.(7)应遵守9。
1.3和9。
1。
7的有关的规定。
2 施工准备2。
1 技术准备(1)竹地板面层下的各层作法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2)样板间或样板块已经得到认可。
2.2 材料要求(1)竹地板:竹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料,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木格栅、垫木和毛地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防火处理.(2)踢脚板:宽度、厚度、含水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背面应满涂防腐剂,花纹颜色应力求与面层地板相同。
(3)粘胶剂:满足耐老化、防菌、有害物的限量标注。
2.3 主要机具设备(1)根据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以能达到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兼顾进度、经济要求.(2)常用机具设备有:刨地板机、砂带机、手刨、角度锯、螺机、水平仪、水平尺、方尺、钢尺、水平尺、小线、篓子、刷子、钢丝刷等。
2.4 作业条件(1)材料检验已经完毕并符合要求。
(2)应已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并进行隐检会签。
(3)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铺设的高度和厚度,可采用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
防水竹木散装模板施工工艺
防水竹、木散装模板施工工艺FHEC-QH-20-20071 适用范围防水竹、木散装模板是又采用整张或多张竹(木)散装模板作为面板并加设横、纵向肋,以一定的拼接、固定方法而形成的组合型模板。
适宜作为桥梁及构造物等的混凝土现浇与预制中的横向模板。
防水竹、木散装模板面板的厚度一般为12~20mm,纵、横肋常用方木、钢管、槽钢、工字钢等。
2 主要应用标准和规范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
2.0.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TG 96—95)。
3 施工设备3.1 技术准备3.1.1木、竹防水模板与其他类型模板的技术与经济比选:在模板的材料选择上应通过分析结构部位、经济投入、周转次数、工程量大小、承载能力等进行技术和经济上的比选。
3.1.2 绘制模板设计图连接件和支撑系统布置图,以及细部结构、导形模板和特殊部位模板详图‘3.1.3 根据结构构造形式和施工条件,对模板面系统的横肋、纵肋、拉杆、吊点及支撑系统等进行强度和刚度的力学验算。
3.1.4制定模板及配件的周转使用计划、编制模板和配件的规格、品种与数量明细表。
3.1.5制定模板安装及拆模工艺、技术安全措施以及安装模板的质量要求,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的一级技术交底。
3.1.6 施工放样:对于在基础混凝土上安装的侧面模板应放出立模边线以及距离模板边线5~20cm的控制线,该控制线用来控制模板的安装位置,并与模板边线平行。
对于在支架上搭设的底模,模板边线应放置于方木或其他固定牢固的材料上。
3.2 机具准备3.2.1模板加工设备:电锯、手动小型切割锯、砂轮切割机、手持式电钻、钢尺,其他木工工具等。
3.2.2安装设备:手锤、撬棍、活动及套口扳子、钢尺、水平尺、线锥、轻便爬梯和脚手架、导链、吊车等。
建筑工程木(竹)胶合板模板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木(竹)胶合板模板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用竹木、竹胶合板做侧模和底模,用木方、钢管或型钢做龙骨和支撑体系的现浇混凝土柱、墙、梁、板的木(竹)模板工程。
2引用标准、术语2.1引用标准《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011年版《砼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2.2术语竹胶合板一一是以薄竹片按照相邻层垂直交错的顺序排列,用酚醛胶或其它胶体作粘结剂热压而成的人造板材。
木胶合板一一是以单板按相邻层木纹方向互相垂直的顺序排列,用酚醛胶或其它胶体作粘结剂热压而成的人造板材。
次楞一一直接支承竹、木胶合板面板的小型楞梁,又称小梁或次梁,常用次楞如:50 X 100 mm!勺木方。
主楞一一直接支承次楞的结构构件,又称主梁,常用主楞如:①48X 3.6mm钢管。
对拉螺杆一一拉接混凝土结构两侧模板并使其承受浇筑混凝土侧压力的专用螺杆。
3施工准备3.1材料及主要机具:3.1.1木(竹)胶合板:木胶合板(含覆膜板)规格为915X 1830X (9、12、15、18)mm 1220X 2440X (9、12、15、18)mm 竹胶板规格为915X 1830X (9、12、15、18)mm 1000X 2000X (9、12、15、18)mm 1220X 2440X (9、12、15、18)mm3.1.2 木方(50X 100 mm或100X 100 mm等),对拉螺栓。
3.1.3支撑系统(支架):次楞,主楞,可调底座,顶托,用作立杆、纵横向水平杆、斜撑、垂直和水平剪刀撑的钢管。
3.1.4机具:打眼电钻、活动板手、手提式电锯、钻床、压刨、方尺、水平尺、钢卷尺、线坠、铁锤、铁钉、撬棒、空压机、吊车等。
3.1.5脱模剂:水质脱模剂。
3.1.6海绵条:2mm厚及20mm厚o3.2作业条件:3.2.1模板设计:按工程结构设计图进行模板设计(包括强度,刚度,次楞、主楞、及对拉螺杆间距等)。
竹、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竹、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1总则1.1适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的竹地板面层的施工。
1.2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2术语、符号术语:1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4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致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5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6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7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8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9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10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1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1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1.13符号:采用国家通用符号。
3基本规定1竹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和块材竹地板,以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2竹子具有纤维硬、密度大、水分少、不易变形等优点,竹地板应经严格选材、硫化、防腐、防蛀处理,并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竹地板》LY/T 1573 的规定。
现浇混凝土墙定型竹、木模板支模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现浇混凝土墙定型竹、木模板支模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目次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术语 (1)4 材料要求 (1)5 施工准备 (2)6 操作工艺 (6)7 质量控制 (7)8 质量标准 (7)9 成品保护 (9)现浇混凝土墙定型竹、木模板支模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用竹、木胶合板做侧模,用木方、钢管或型钢做龙骨和支撑体系的现浇混凝土墙定型竹、木模板工程。
2 引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ZBB70006—88)碳素结构钢(GB700—88)3 术语竹胶合板——是以薄竹片按照相邻层垂直交错的顺序排列,用酚醛胶或其它胶体作粘结剂热压而成的人造板材。
木胶合板——是以单板按相邻层木纹方向互相垂直的顺序排列,用酚醛胶或其它胶体作粘结剂热压而成的人造板材。
定型竹、木模板——竹、木胶合板与木龙骨以一定的方式固定在一起而形成的整体式模板。
4 材料要求4.1 竹、木胶合板竹、木胶合板性能须符合国标《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ZBB70006—88规定的A级胶合板性能要求,工作面应有完整牢固的酚醛树脂面膜或其他性能相当的树脂面膜,其耐磨性应适应混凝土浇筑的工艺要求,且具有耐气候、耐水性,适应在室外使用。
竹、木胶合板密度、含水率、吸水率、静曲弹性模量、静曲强度、冲击强度、胶合强度、水煮-冰冻-干燥的保存强度八项性能指标应符合JG/T3026—1995要求,同时为保证混凝土表面质量,板厚要均匀。
4.2 木龙骨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指标,参考材质标准选择树种。
扭曲严重、脆性、遇水容易变形的木材不宜使用,腐朽和虫蛀的部分应剔除或截去。
木材不宜过干或过湿,含水率以18%-25%为宜;含水量高的木材应适当风干后使用,以免引起过大的收缩翘曲或裂缝。
4.3 钢构件钢管、钢楞、型钢、钢卡具、对拉螺栓、螺杆等钢构件的材质应符合GB700—88《碳素结构钢》标准的要求。
竹木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第二十四章实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24.1 总则24。
1。
1 适用范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室内装饰实木地板工程;不适用于超净、屏蔽、绝缘、防止放射线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
24。
1。
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9—96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6.《实木地板块》GB/T15036.1—624。
2 术语、符号24.2.1 建筑地面: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
24。
2.2 面层: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本工艺标准指实木地板面层. 24。
2.3 基层:面层下的构造层,一般为水泥砂浆和混凝土地面。
24.3 基本规定24。
3.1所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实木地板应有中文商品检验合格证.24.3。
2实木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毛地板所采用木材、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的有关规定。
所选用的材料,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按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符合标准方准使用。
24.3.3实木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毛地板的防腐、防蛀、防潮处理,其处理剂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
24。
3。
4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实木面层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24.3.5实木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干燥、不起砂。
竹、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竹、木地板面层施工工艺标准1 基本规定(1)竹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和块材竹地板,以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2)竹子具有纤维硬、密度大、水分少、不易变形等优点,竹地板应经严格选材、硫化、防腐、防蛀处理,并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竹地板》L Y/T1573的规定。
(3)铺设竹地板面层时,其木格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格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
木格栅应垫实钉牢,与墙之间应留出30mm的缝隙,表面应平直.(4)毛地板铺设时,木材髓心应向上,其板间缝隙不应大于3mm,与墙之间应留8~12mm的空隙,表面应刨平.(5)竹地板面层铺设时,面板与墙之间应留8~12mm空隙。
(6)竹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中表6.1。
8的规定。
(7)应遵守9.1。
3和9.1。
7的有关的规定。
2施工准备2.1技术准备(1)竹地板面层下的各层作法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2)样板间或样板块已经得到认可。
2。
2材料要求(1)竹地板:竹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料,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木格栅、垫木和毛地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防火处理。
(2)踢脚板:宽度、厚度、含水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背面应满涂防腐剂,花纹颜色应力求与面层地板相同.(3)粘胶剂:满足耐老化、防菌、有害物的限量标注。
2。
3 主要机具设备(1)根据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以能达到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兼顾进度、经济要求。
(2)常用机具设备有:刨地板机、砂带机、手刨、角度锯、螺机、水平仪、水平尺、方尺、钢尺、水平尺、小线、篓子、刷子、钢丝刷等。
2。
4 作业条件(1)材料检验已经完毕并符合要求。
(2)应已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并进行隐检会签。
(3)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铺设的高度和厚度,可采用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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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木散装模板施工工艺标准一、施工准备1、1、技术准备(1)根据工程的特点、计划、合同工期及现场环境,对各分部混凝土模板进行设计,确定竹、木胶合板模板制作的几何形状,尺寸要求,龙骨的规格、间距,选用支撑系统。
依据施工图绘制模板设计图(包括模板平面布置图、剖面图、组装图、节点大样图、零件加工图等),编写操作工艺要求及说明。
(2)模板备料:按照模板设计图或明细及说明进行材料准备。
根据模板设计要求和工艺标准,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2、材料要求(1)竹、木模板的面板及龙骨:其规格、种类按下表参考选用。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使用。
(3)支架系统:木支架或各种定型桁架、支柱、托具、卡具、钢管、扣件等。
(4)脱模剂:水质隔离剂。
3、主要机具设备木工电锯、木工电刨、手电钻、铁木榔头、活动扳手、水平尺、钢卷尺、托线板、轻便爬梯、脚手板、撬杠等。
4、作业条件(1)在图纸会审后,根据工程特点、计划合同工期及现场环境等完成各分部、分项混凝土结构模板设计及模板配料工作。
(2)模板涂刷脱模剂,并分规格堆放。
(3)根据图纸要求,放好轴线和模板边线,定好水平控制标高。
(4)墙、柱钢筋绑扎完毕,水电管及预埋件安装,绑好钢筋保护层垫块,并办完隐蔽验收手续。
二、施工工艺1、基础模板制作安装(1)阶梯形独立基础:根据图纸尺寸制作每一阶梯模板,支模顺序由下至上安装逐层向上安装,先安装底层阶梯模板,用斜撑和水平撑钉牢撑稳;核对模板墨线及标高,配合绑扎钢筋及垫块,再进行上一阶段模板安装,重新核对墨线各部位尺寸,并把斜撑、水平撑以及拉杆加以钉紧、撑牢,最后检查拉杆是否稳固,校核基础模板几何尺寸及轴线位置。
(2)杯形独立柱基础:与阶梯形独立基础相似,不同的是增加一个中心杯芯模,杯口上大下小,斜度按工程设计要求制作,芯模安装前应钉成整体,轿杠钉于两侧,中心杯芯模完成后要全面校核中心轴线和标高。
(3)杯形基础应防止中心线不准、杯口模板位移、混凝土浇筑时芯模浮起、拆模时芯模拆除不出的现象。
(4)预防措施1)中心线位置及标高要标准,支上段模板时采用抬轿杠,可使位置准确,托木的作用是将轿杠与下段混凝土面隔开少许,便于混凝土面拍平。
2)杯芯模板要刨光直拼,芯模外表面涂隔离剂,底部再钻几个小孔,以便排气,减少浮力。
3)脚手板不得搁在模板上。
4)浇筑混凝土时,在芯柱模四周要对称均匀下料及振捣密实。
5)拆除杯芯模板,一般在初凝前后即可用锤轻打,拨棍拨动。
(5)条形基础模板:侧模板和端头板至制成后,应先在基槽底弹出中心线、基础边线,再把侧板和端头板对准边线和中心线,用水平仪抄测校正侧板顶面水平,经检测无误后,用斜撑、水平撑及拉撑钉牢。
(6)条形基础要防止沿基础通长方向模板上口不直,宽度不够,下口陷入混凝土内;拆模时上段混凝土缺损,底部钉模不牢的现象。
(7)预防措施:1)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模时垂直度要准确。
2)模板上口应钉木带,以控制带形基础上口宽度,并通长拉线,保证上口平直。
3)隔一定间距,将上段模板下口支撑在钢筋支架上。
4)支撑直接在土坑边时,下面应垫以木板,以扩大其承力面,两块模板长向接头处应加拼条,使板面平整,连接牢固。
2、柱模板(1)按图纸尺寸制作柱侧模后,按放线位置钉好压脚板再安装柱模板,两垂直向加斜拉顶撑,校正垂直度及柱顶对角线。
(2)安装柱箍:柱箍应根据柱模尺寸、侧压力的大小等因素进行设计选择(有木箍、钢箍、钢木箍等)。
柱箍间距、柱箍材料及对拉螺栓直径应通过计算确定。
(3)防止胀模、断面尺寸鼓出、漏浆、混凝土不密实,或蜂窝麻面、偏斜、柱身扭曲的现象。
(4)预防措施:1)根据规定的柱箍间距要求钉牢固。
2)成排柱模支模时,应先立两端柱模,校直与复核位置无误后,顶部拉通长线,再立中间柱模。
3)四周斜撑要牢固。
3、梁模板安装(1)在柱子上弹出轴线、梁位置和水平线,钉柱头模板。
(2)梁底模板:按设计标高调整支柱的标高,然后安装梁底模板,并拉线找平。
当梁底板跨度≥4m时,跨中梁底处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如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为梁跨的1/1000~3/1000。
主次梁交接时,先主梁起拱,后次梁起拱。
(3)梁下柱支承在基土面上时,应对基土平整夯实,满足承载力要求,并加木垫板或混凝土垫板等有效措施,确保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不会发生支撑下沉。
(4)支撑楼层高度在4.5m以下时,应设二道水平拉杆和剪刀撑,若楼层高度在4.5m以上时要另行作施工方案。
(5)梁侧模板:根据墨线安装梁侧模板、压脚板、斜撑等。
梁侧模板制作高度应根据梁高及楼板模板来确定。
(6)当梁高超过750mm时,梁侧模板宜加穿梁螺栓加固。
(7)防止梁身不平直、梁底不平及下扰、梁侧模涨模、局部模板嵌入柱梁间、拆除困难的现象。
(8)预防措施:1)支模时应遵守边模包底模的原则,梁模与柱模连接处,下料尺寸一般应略为缩短。
2)梁侧模必须有压脚板、斜撑、拉线通直后将梁侧钉固。
梁底模板按规定起拱。
3)混凝土浇筑前,应将模内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
4、剪力墙模板安装(1)按位线安装门洞模板,下预埋件或木砖。
(2)把一面模板按位置就位,然后安装拉杆或斜撑,安装塑料套管和穿墙螺栓,穿墙螺栓规格和间距在模板设计时应明确规定。
(3)清扫墙内杂物,再安另一侧模板,调整斜撑(拉杆)使模板垂直后,拧紧穿墙螺栓。
(4)模板安装完毕后,检查一遍扣件螺栓是否紧固,模板拼缝及下口是否严密。
(5)墙模板宜将木方作肋,双根ф48×3.5钢管或双根槽钢作水平背楞。
(6)墙模板力缝、角缝宜设于木方和胶合板所形成的企口位置,以防漏浆和错台。
墙模板的水平缝背面应加木方拼接。
(7)墙模板的钓钩,设于模板上部,钓钩铁件的连接螺栓应将面板和竖肋木方连接在一起。
(8)防水墙体混凝土厚薄不一致,墙体上口过大,混凝土墙体表面粘连,角模入墙过深,门窗洞口变形。
(9)预防措施:1)墙身放线应准确,误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模板就位调整认真,穿墙螺栓要全部穿齐、拧紧。
2)支默时上口卡具按设计要求尺寸卡紧。
3)模板清理干净,隔离剂涂刷均匀,拆模不能过早。
4)模板拼装时缝隙过大,连接固定措施不牢固,应加强检查,及时处理。
5)改进角模支剥方法。
6)门窗洞口模板的组装及固定要牢固,必须认真进行洞口模板设计,能够保证尺寸,便于装拆。
5、楼面模板安装(1)根据模板安装的排列图架设支柱和龙骨。
支柱与龙骨的间距,应根据楼板混凝土重量与施工荷载的大小,在模板设计中确定。
一般支柱为800~1200mm,大龙骨间距600~1200mm,小龙骨间距为400~600mm。
支柱排列要考虑设置施工通道。
(2)底层地面应夯实,并铺垫脚板。
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
各层支柱间的水平拉杆和剪刀撑要认真加强。
(3)通线调节支柱是高度,将大龙骨找平,架设小龙骨。
(4)铺模板时可从四周铺起,在中间收口。
楼板模板压在梁侧模时,角位模板应通线钉固。
(5)楼板模板铺完后,应认真检查支架是否牢固,模板梁面、板面应清扫干净。
(6)板模板:防止板中部下扰,板底混凝土面不平的现象。
(7)防止措施:1)楼板模板厚度要一致,搁栅木料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隔栅面要求平整。
2)支顶要符合规定的保证项目要求。
3)模板按规定起拱。
6、模板拆除的一般要点(1)拆除模板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
若设计无规定时,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不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部分的模板;自上而下,先拆侧向支撑,后拆竖向支撑等原则。
(2)模板工程作业组织,应遵循支默与拆模统一由一个作业班组进行作业。
其好处是,支模就考虑拆模的方便和安全,拆模时,人员熟知情况,易找拆模关键点位,对拆模进度、安全、模板及配件的保护都有利。
(3)模板的拆除对结构混凝土表面、强度要求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4.3模板拆除的规定。
三、质量标准1、主控项目(1)模板及其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撑部分必须有足够的支撑面积。
如安装在基土上,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2)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受能力,或架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3)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粘污钢筋与混凝土接茬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2、一般项目(1)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2)对跨度不大于4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抽查10﹪,且不少于3件;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查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3)固定在模板上是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件;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应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4)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柱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四、成品保护1、坚持模板每次使用后清理板面,涂刷脱模剂。
2、按楼板部位对应层层安装,减少损耗。
3、材料应按编号分类堆放整齐。
五、安全环保措施1、支模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就位的支顶、模板联结稳固,不得空架浮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