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客户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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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客户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个人客户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XXXXXX分行个人客户信息系统V2。

0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分行个人客户信息系统V2。

0(简称客户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客户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密相关信息,维护客户隐私权,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明确系统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及用户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系统是我分行根据“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自主开发的个人客户管理平台,整合个人客户在我分行的全部信息(包括个人信息、账务信息、交易信息、产品和渠道信息),按照总行理财卡标准自动分级识别,具有征信审核、客户挖掘、客户服务、客户管理、绩效考核、统计分析、业务管理和系统管理等功能,为我分行个人客户的服务、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统计分析、考核激励和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客户系统的各级机构和用户.第二章组织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客户系统的运行管理部门有省分行信息中心、个人金融部、信息技术管理部.(一)信息中心职责。

1。

项目的立项和管理牵头部门。

2.牵头组织对客户系统全面测试及验收,牵头落实后续维护— 1 —工作.3.牵头制定客户系统运行管理制度.4。

负责二级分支行客户系统上线申请终审.5。

负责全分行用户角色增加、修改和删除工作,负责系统管理员工作。

6。

负责全分行用户申请审批和上线培训.7。

共同负责客户系统信息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负责对系统的运行和应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分析,并定期通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整改建议措施并督促落实。

8.负责客户系统运行日常监控,统计分析用户人数及频率、使用的功能和可疑操作等,审核各类数据的准确性。

9.牵头负责汇总省分行本部各部门、各二级分支行提出的系统功能需求补充和改进,提交信息技术管理部或合作公司进行开发或修改.10。

负责客户系统的相关解释工作。

(二)个人金融部职责。

结合个人金融业务实际,做好下列工作:1.制定客户系统管理制度中有关个人金融业务部分,提交信息中心审定下发。

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制度第一章及职责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信息系统用户的管理,包括:岗位配置原则、人员录用及调(离)岗、授权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第三方人员管理。

第二条某某单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第二章岗位配置原则第三条根据信息系统职能要求,结合信息部门实际情况进行人员配备,权限、职能不同的角色必须分离,避免权责不清、责任不明确的现象发生。

其中,系统管理员不能兼任安全审计员。

第四条重要岗位实施角色备份制度,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制,以便能及时处理紧急任务。

第五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安排为确保信息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须设置安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机房管理员、安全审计员和信息审查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第三章人员录用及调离第六条相关信息安全职责在岗位说明书中予以明确,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已批准的岗位说明书和部门人员配置要求,填写相关申请,统一招调。

第七条所有信息系统相关岗位均要签署保密协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从内部人员中选拔。

第八条对被录用人的身份、背景、专业资格和资质等进行审查,当人员处理涉密信息或涉及高敏感性的信息或担负重要岗位时,应进行更严格的政审。

第九条人员调离时必须更换或归还之前发放的身份证件、钥匙、单位提供的软硬件设备及文档资料等资产,并办理详尽的交接手续。

第十条人员调离时必须终止其所有的访问权限,涉及相关信息系统账号、口令时,先采取更换密码或冻结账号的措施,避免直接删除账号。

第十一条人员调(离)岗时必须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在调(离)岗后根据保密承诺书的内容履行相关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对未办理正常交接手续离岗的人员,及时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并由专人跟进处理,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业务连续性。

第十三条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对违反信息安全策略或规定的人员,给予正式纪律处理,对信息安全工作表现突优异的人员,给予适当激励。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构和各部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三、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在生产操作层面又分为机房环境维护、计算机硬件平台维护、配套网络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五部分:1.计算机硬件平台指计算机主机硬件及存储设备;2.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光纤线路等;3.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之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公共软件;4.应用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用软件;5.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防设施、网络布线、维护工具等子系统;四、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5.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信息化办公室;第二章运行维护组织架构一、运行维护组织1.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式;作为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原则上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应逐步集中;2.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在管理层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考核;在操作层面,信息化办公室就是实体的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信息化办公室直接对处信息化党政领导小组负责,并接受信息化党政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3.信息化办公室应对工程处信息化建设制定技术规范、作业计划、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方案、培训教材等,各部室应积极配合;二、信息化办公室运行维护职责1. 信息化办公室管理职责1贯彻国家、行业及监管部门关于工程处信息系统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规程、维护管理办法和维护责任制度;2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各部门综项和部门网站定期检查考核;3信息系统发生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时,负责必要的资源协调和处理工作,并在事后组织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并执行;4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巡检包括对信息系统及设备性能测试、维护人员日常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机房环境检查等;5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维护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组织维护人员参加各种信息技术认证培训和考试,提高维护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6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7负责对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配置管理等流程规范性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8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2.信息化办公室维护职责1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监控,OA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2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制定维护记录,定期向部门领导进行维护汇报;3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4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存档,及时更新有关资料;5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和配置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和规程;6每年至少有一次全处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该检查可以和设备技术巡检同时进行;7负责机关财务ERP软件环境设置;8负责对OA平台系统的各项工作管理:OA的数据的备份管理、各部门的OA平台上的工作流提供培训、维护等技术支持、OA系统不定期的升级与各功能的维护;9协同各相关部门对工程处综合项目管理软件各项目部录入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并按文件评分汇总,最后按汇总对全处通报;10保障工程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防范计算机病毒与黑客的攻击;1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维护规程和系统安全运行措施,负责制定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12及时查阅上级领导部门下发的文件,按时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任务,并向上级领导部门反馈执行结果;13负责组织和编制系统优化、升级需求,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审核;获得批准后,参与实施;14跟踪研究信息技术的发展,并根据相应发展制定工程处信息化系统及硬件升级计划,审核通过后,具体实施;三、维护界面划分1.信息系统设备现场、物理环境的维护工作由所属机构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负责;2.信息系统的市电电源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维护;3.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维护和更新相应操作规范和技术文档;第三章运行维护工作基本制度一、突发事件管理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攻击类事件、故障类事件、灾害类事件三个类型;具体标准参见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当系统出现突发事件时,信息化办公室维护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根据事件类型,启动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二、信息系统故障解决要求1.信息系统出现无法进行本地解决的,应向上级领导及上级部门进行申告故障;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2.如果故障问题比较严重并牵扯到相关部室,在解决故障期间应给相关部室进行通知,提前做好备份工作;3.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4.故障解决后,维护人员应对故障的产生原因、解决方案填写详细记录,对以后如果出现类似问题可以有个参考方案;5.对于系统隐患或暂时不能彻底解决的故障应纳入问题管理,每月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三、信息系统变更管理1.信息系统变更包括硬件扩容、冗余改造、软件升级、OA系统升级及模块更改、搬迁、数据维护等工作以及电子表格模板、文档模板、安全策略、部署的改变等;2.信息化办公室应保证在线系统的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的稳定,未经过审批通过的方案,不得自行对系统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进行任何变更及调整;3.变更包括紧急变更和普通变更;紧急变更指由于故障处理等的迫切需求而引起的,目的是保持或者恢复正常工程,无法进行书面请求和审批;普通变更指非紧急变更,例如综项评分表单的更改、OA系统模块的更改;对于普通变更,应有执行人员根据变更影响的范围和深度通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变更;变更前应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出现错误如何回退等情况;4.原则上,变更必须在夜间非主要工作时间进行,维护人员可以在备用服务器上进行先期模拟变更,对变更中出现的问题,对其解决方案应有备案;5.对于紧急变更需求,允许口头申请、审批后组织具体实施;事后,对变更的后的系统及硬件设备进行一定时间的测试,确认无误后,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完成相关文档资料的更新工作;四、维护作业计划管理1.信息化办公室应按工程处实际情况制订维护制度,保障工程处网络的正常使用;2.维护制度要求在每次维护结束后填写维护记录,对维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解决;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3.维护时间,原则上应在晚上或非工作时间进行;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应对受影响的部室通知后,进行解决;4.数据备份、存储和管理应根据软件与资料管理制度制订作业实施步骤;五、信息化检查管理信息化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工程处范围信息系统相关的机房环境、计算机硬件、配套网络、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一次检查;信息系统的检查的具体实施:1.制定技术检查计划,列出检查重点、内容、要求,形成固定检查表格;2.收集设备运行故障和隐患;根据年度检查重点、内容,调查设备近期运行情况,统计出各类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曾出现的故障;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对一些需要厂家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与厂家沟通,制定解决方案,以供检查过程中实施、解决;3.检查完毕后应对本次检查填写详细记录和问题汇总;4.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化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解决,牵扯到相关部门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后进行处理;六、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1.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信息系统相关技术资料;2机房平面图、设备布置图、ip地址分布图;3网络连接图和相关配置资料;4各类软硬件设备配置清单;5设备或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等资料;6上述资料的变更资料;2.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3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以上详细参考软件与资料管理制度;七、备份及日志管理1.原则上,应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记录,内容应包括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维护人员应定时对操作日志、安全日志进行审查,对异常事件及时跟进解决,并形成日志审查汇总意见报上级维护主管部门审核;安全日志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对于应用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系统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访问记录、对敏感数据或关键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系统操作记录以及其他重要系统操作记录的日志;2对于操作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日志;3对于mysql数据库系统,包括mysql数据库登录、库表结构的变更记录;2.信息化办公室应针对所维护系统,依据数据变动的频繁程度以及业务数据重要性制定备份计划,经过上级维护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3.备份数据应包括系统软件和数据、业务数据、操作日志;4.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备份日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救;5.信息化办公室应按照实际维护工作相关要求,根据业务数据的性质,确定备份数据保存期限,应根据备份介质使用寿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恢复性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具体措施参照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八、机房管理原则上,机房环境应达到或者接近国家标准 GB50174-2008描述的C类机房标准;具体要求如下:1.安装服务器等重要设备的主机房具备有效的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有害生物、应急照明等措施和设备;2.机房电源环境应该有UPS供电,且必须占用单独的电源插座,不得多台设备共用电源插板;主备用机器的电源、同一台设备的主用和冗余电源必须分离;3.电源线和网线布放情况应顺直不凌乱,避免交叉混放,设备配置排放要求整齐清晰,设备连接线缆应顺直不凌乱;4.原则上,机房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5.机房应安装独立空调来保证机房温度、湿度,15平方米机房可采用普通空调;6.机房内均应有经消防认证的消防设施,机房的消防采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7.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员的批准严禁进入机房;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出机房由管理人员陪同,做好访问时间、目的、人数等详细记录;8.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9.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10.当机房的交流供电系统停止工作时,维护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领导及部门报告并采取可靠措施尽快恢复;无法及时恢复的情况下,维护人员在计算UPS蓄电池的工作电压降至最低前,应通过正常操作及时关机;11.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信号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具体措施参照机房管理制度及布局图;九、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1.信息安全应满足国家、集团和公司各级监管部门和关于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2.应按工程处实际情况制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3.若发生系统信息泄密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并按照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开展补救工作;4.在外网设备上设定病毒与木马拦截,路由管理帐号禁止透漏给非信息管理人员,设定非工作需求的网络软件禁止联网,禁止非允许的网络设备、软件连接工程处信息系统;5.设备管理和维护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信息安全保密相关规定;6.对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系统,系统网络管理员密码使用习惯应严格遵循如下要求:系统网络管理员不定期更换一次密码,密码的长度不小于8位、且同时包含数字和字母等字符,不得使用最近一次使用过的密码等;7.重要系统和敏感数据应存放于单机环境,由使用人员设定密码保护,防止非授权人员进行访问,密码位数必须在6位以上;如果存放在文档服务器上,需由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建立文档服务器访问控制措施,并指定系统管理员;运行参考请参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制度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制度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个人交易系统,提高个人交易效率,降低交易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个人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人员。

三、个人交易系统使用规定1. 所有使用个人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人员必须注册并登录交易系统,且不得私自开启或关闭交易系统。

2. 个人交易系统使用过程中,应按照系统要求进行规范操作,不得进行违规操作或滥用系统功能。

3. 个人交易系统使用过程中,应保证交易系统的安全和稳定,不得利用系统进行恶意攻击或破坏。

4. 个人交易系统对外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故意虚假宣传或误导他人。

5. 个人交易系统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或活动。

四、个人交易系统管理1.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人员应负责对交易系统进行监控和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安全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3.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用户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确保用户的交易体验。

4.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用户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和指导,提高用户操作技能和交易效率。

五、个人交易系统安全管理1.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执行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2.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人员应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工作,确保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系统日志管理制度,记录系统操作日志和事件记录,以便及时查找和排查问题。

4.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六、个人交易系统风险管理1.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人员应针对系统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漏洞,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2.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系统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及时查找和消除系统风险隐患。

3. 个人交易系统管理人员应制定和执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确保在系统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做出应对。

客户信息管理制度(新)

客户信息管理制度(新)

客户信息管理制度(新)XXX客户信息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客户信息的完整和安全,防止泄露,并有效地利用这些信息。

该制度适用于客户信息相关人员的工作。

客户分为供应商、业务客户以及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个人及机构。

实施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

一、客户信息归档客户开发专员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应及时在客户信息专员处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客户档案。

客户服务部负责汇总、整理企业所有客户信息和客户信息报表。

为方便查找,应为客户档案设置索引并按照要求分类摆放。

客户信息的载体应选用质量好、便于长期保管的材料,书写应选用耐久性强、不易褪色的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避免使用圆珠笔、铅笔等。

二、客户信息统计报表客户服务部信息管理人员对客户信息进行分析、整理,编制客户信息统计报表。

其他部门若因工作需要,要求客户服务部提供有关客户信息资料的定期统计报表,需经客户服务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客户服务部编制的各种客户信息资料定期统计报表必须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及发放。

客户信息主管、客户服务部经理应对上报或分发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后方可报发。

三、客户档案的检查每半年对客户档案的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发现客户档案字迹变色或材料破损要及时修复。

定期检查客户档案的保管环境,防潮、防霉等工作一定要做好。

四、客户信息的使用建立客户档案查阅权限制度,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客户档案。

具体规定如下:申请查阅者需提交查阅申请,并在申请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概况等情况。

申请需由申请查阅者所在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确保信息系统应用效果,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信息系统运行和使用管理。

3 职责3.1 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公司信息系统的运行实施监管,负责维护信息系统运行平台,负责信息系统软件升级;系统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和数据安全管理。

3.2 信息系统使用单位负责制定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规范使用信息系统。

4 管理程序4.1 用户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分为系统管理员、部门管理员、业务操作员,并分别履行下列职责:a、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运行平台维护管理;负责为信息系统用户设置权限;负责对部门管理员进行技术支持。

b、部门管理员:负责终端用户系统的安装、使用指导及日常维护;分配业务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根据业务需要设定流程;对业务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及时解决业务操作人员遇到的问题。

c、业务操作员:负责严格按系统运行要求及时处理业务,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4.2 安全管理4.2.1 信息系统用户实行一人一帐号,用户密码应严格保密并要定期更改。

因帐号和密码被他人盗用造成的后果由帐号持有人负责。

4.2.2 信息系统使用不得进行授权以外的非法操作。

4.2.3 系统使用人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及时退出系统。

4.2.4 凡岗位变动的信息系统用户,由系统管理员变更或注销帐号。

4.2.5 因工作需要变更使用权限的,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变更其操作权限。

4.2.6 部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应急处理4.3系统发生故障时,企业管理部必须及时处置并通知相关业务单位以降低由此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相关业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不得影响正常业务开展,在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及时将有关业务数据重新录入至信息系统。

信息网络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网络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信息网络的管理。

3 职责3.1 企业管理部是企业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的主体。

个人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个人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个人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客户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个人客户信息业务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隐私保护:尊重和保护客户隐私,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泄露、篡改、出售、非法提供或非法使用客户个人信息。

2. 安全可靠: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客户个人信息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3.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个人客户信息安全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个人客户信息管理第四条个人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客户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客户交易信息: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方式等。

3. 客户服务信息:客户咨询、投诉、售后服务等记录。

第五条个人客户信息管理要求:1. 采集、使用客户信息时,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确告知客户信息采集的目的、范围、方式等。

2. 严格限制客户信息的使用范围,仅限于业务办理、风险控制、客户服务等必要用途。

3. 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客户信息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4. 对客户信息进行分类分级,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第六章个人客户信息保密第七条保密要求:1. 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非法提供客户个人信息。

2. 对涉及客户信息的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应采取加密、脱敏等保护措施。

3. 对离职员工,应进行离岗审计,确保其不再接触或掌握客户信息。

第八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责任:1.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个人客户信息安全负直接责任。

2. 员工对所掌握的个人客户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条奖惩:1. 对在个人客户信息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泄露、篡改、出售或非法提供客户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征信已成为金融管理及风险控制的关键性工具。

在金融机构中,银行征信系统是一项重要的风险控制工具,它对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及分析,辅助银行进行信贷风险管理。

但随着银行业务的扩展和征信制度的不断完善,银行征信系统的使用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因此,推出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征信系统使用,提高征信系统利用效率,降低信贷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1)规范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

(2)促进征信系统利用效率的提高。

(3)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4)保护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

2. 原则:(1)依法合规:严格依照金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征信规定执行。

(2)节约高效:确保系统运行效率,防范数据泄漏、风险事件。

(3)安全保密:确保个人敏感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完整的记录和报告个人信用信息。

三、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1. 征信人员合格制度银行应制定征信人员合格标准,并对征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持续提高其征信能力和综合素质。

同时,银行应对征信人员进行岗位安排,有序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动态考核、鼓励和惩处机制,确保征信人员能够依法合规、高效运行。

2. 征信信息采集与整理规定银行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征信信息采集与整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征信业务规定,采集和整理客户信用信息。

同时,银行需要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确保信息采集和整理过程的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

3. 征信信息共享与查询使用管理银行应按照《个人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征信信息共享与查询,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银行还应对内部工作人员及所查询的企业、机构严格管理,确保查询信息安全和保密。

4. 征信审核流程规定征信审核是保证个人信用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关键。

顾客信息管理制度

顾客信息管理制度

顾客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顾客信息管理,保护顾客隐私,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合作方对顾客信息的管理。

三、定义1. 顾客信息:指个人或组织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联系方式、地址、消费行为等。

2. 顾客信息管理:指对顾客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销毁等管理活动。

3. 顾客信息安全:指顾客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四、顾客信息的收集1. 收集原则公司收集顾客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确告知顾客收集信息的目的、范围和使用方式,取得顾客的同意。

2. 收集方式公司可以通过线上渠道、线下渠道等多种方式获取顾客信息,但必须在合法、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收集。

3. 收集内容公司收集的顾客信息应当与其所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的产品相关,不得收集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五、顾客信息的存储1. 存储原则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存储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信息存储的方式和期限,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存储安全对于敏感信息,公司应当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等安全问题。

3. 存储期限对于一般的顾客信息,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合理确定信息的存储期限,但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六、顾客信息的使用1. 使用原则公司仅可在获得顾客的明示同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使用顾客信息,且应当在合法、正当、必要的范围内使用。

2. 使用方式公司使用顾客信息应当遵循最小权限原则,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相关信息,在使用中避免不必要的泄露。

3. 使用监控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使用记录系统,对信息的使用进行监控和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七、顾客信息的披露1. 披露原则公司未经顾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顾客信息,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2. 披露方式对于因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披露的顾客信息,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程序,并在尽量减少对顾客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进行披露。

客户信息管理办法范本

客户信息管理办法范本

客户信息管理办法范本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客户信息的管理,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长期化,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与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公司或集体,或者将来有可能与公司发生业务来往的公司或集体。

第三条客户信息管理即针对客户档案的系统化管理。

第四条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管理系统和客户档案管理规程,有利于提高公司营销效率,扩大市场占有率,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联系。

第五条客户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营销部门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第六条管理客户信息,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划分:(一)根据时间序列划分,客户档案管理对象包括老客户、新客户和未来客户。

其中应当以老客户和新客户为重点管理对象。

(二)根据交易过程划分,客户档案管理对象包括曾经有过交易业务的客户、正在进行交易的客户和未来进行交易的客户。

其中,对于曾经有过交易业务的客户,不能因为交易中断而放弃对其的档案管理;对于正在进行交易的客户,应当逐步充实和完善其档案内容;对于未来进行交易的客户,档案管理的重点是全面收集和整理客户资料,为将来开展交易业务准备资料。

(三)根据客户性质划分,包括政府机构(政府采购)、与公司有特殊业务的公司、普通公司、顾客和合作伙伴等。

公司应当根据客户的性质、需求特点、需求方式和需求量等的不同,实施不同特点的客户档案管理。

(四)根据交易数量和市场地位划分,包括主力客户、一般客户和零散客户。

客户档案管理的重点应当放在主力客户上。

第七条每一个新客户,都要建立客户档案户头。

客户档案要规范化、标准化,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如客户名称、法人代表、地址、电话、邮编、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等有效信息。

第八条客户档案要及时进行更新、修改:(一)公司应当根据客户情况的变化,对客户档案加以调整和补充。

(二)对客户的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三)积累客户年度、季度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

客户信息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客户信息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客户信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及员工,旨在规范客户信息安全运营管理,确保客户信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条客户信息安全运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责任到人,责任追究到位;3. 技术与制度相结合,确保信息安全;4. 保密原则,依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客户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客户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客户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客户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监督检查客户信息安全工作的实施;3. 组织开展客户信息安全培训和宣传;4. 处理客户信息安全事件;5. 协调内外部客户信息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客户信息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客户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客户信息分类与分级管理1. 根据客户信息的重要性、敏感性、业务关联性等因素,将客户信息分为一般、重要、核心三个等级;2. 对不同等级的客户信息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八条客户信息存储与传输安全1. 客户信息存储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存储介质安全可靠;2. 客户信息传输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传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第九条客户信息访问与使用安全1. 客户信息访问权限应根据岗位职责和业务需求进行分配;2. 客户信息使用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信息使用安全。

第十条客户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 发现客户信息安全事件时,应及时报告客户信息安全管理部门;2. 客户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客户信息安全事件;3. 客户信息安全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培训与宣传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客户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第十二条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客户信息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信息安全知识。

客户管理系统管理规定(3篇)

客户管理系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客户管理行为,提高客户服务质量,确保客户信息安全和业务流程的顺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客户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客户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客户至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二)规范操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三)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客户隐私;(四)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二章客户信息管理第四条客户信息是公司的重要资产,应严格保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泄露。

第五条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地址等;(二)业务信息:客户需求、购买记录、服务记录等;(三)其他信息:客户反馈、投诉、满意度调查等。

第六条客户信息收集:(一)通过合法渠道收集客户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在收集客户信息时,应明确告知客户信息的使用目的和方式;(三)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客户提供个人信息。

第七条客户信息存储:(一)客户信息存储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和技术;(二)客户信息存储区域应设专人看管,确保信息安全;(三)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信息泄露。

第八条客户信息使用:(一)客户信息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不得外泄;(二)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将客户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三)在处理客户信息时,应遵循最小化原则,只收集和保留与业务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客户信息更新:(一)客户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二)更新客户信息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客户服务管理第十条客户服务是公司的重要职责,应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一条客户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公司业务,了解客户需求;(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三)通过公司规定的客户服务培训。

第十二条客户服务流程:(一)接待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二)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三)跟踪服务进度,确保客户满意;(四)收集客户反馈,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个人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

个人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

个人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人信息化管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信息化管理的行为规范和信息安全保护。

第三条个人信息化管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确保信息安全,尊重他人隐私,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二章个人信息保护第四条个人信息收集(一)收集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确收集的目的、范围和方式,并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二)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最少够用的原则,不得收集与实现收集目的无关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个人信息存储(一)个人信息应当存储在安全的环境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损毁、篡改等。

(二)存储期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超出存储期限的个人信息应当及时删除。

第六条个人信息使用(一)个人信息的使用应当符合收集时的目的,不得超出范围。

(二)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确保信息主体的权益不受侵害,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个人信息共享与转让(一)个人信息的共享与转让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二)共享与转让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确共享与转让的范围、目的和期限。

第三章信息安全保障第八条信息安全防护(一)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篡改等。

(二)应当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信息安全风险。

第九条应急预案(一)应当制定个人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

(二)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损害,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第十条违反本制度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个人信息化管理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

个人信息化管理制度范本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共享与转让等行为,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商业银行个人客户名单制数据安全使用管理细则

商业银行个人客户名单制数据安全使用管理细则

商业银行个人客户名单制数据安全使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个人客户名单制数据(以下简称“名单制数据”)使用的安全管理,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名单制数据是指以开展营销为目的,按业务需求生成的个人客户有关信息数据,一般包含客户姓名、证件号码、账户信息、资产情况和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

第三条名单制数据属我行高安全等级信息资产。

第四条名单制数据的安全使用管理遵循归口管理、限制范围、合规使用、全程控制的原则。

归口管理是指应明确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名单制数据的使用和管理。

限制范围是指要严格限制名单制数据的使用范围、接触人员和使用期限。

合规使用是指数据的使用者要合法合规使用名单制数据。

全程控制是指数据管理部门和金融科技部门要通过加强数据管理和技术管控,监控名单制数据在获取、拆分、传输、使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处理。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银行省分行个人业务条线的名单制数据安全使用管理。

第二章数据应用管理第六条名单制数据的主要来源有:一、总行下发的名单制数据;二、通过《生产数据导出申请》、《生产数据使用申请》提取的名单制数据;三、通过客户管理的相关系统获得的名单制数据;四、外部或其他途径获得的名单制数据。

第七条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是省分行名单制数据的归口管理部门;各二级分行个人金融部是各行名单制数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内个人客户名单制数据的安全使用管理。

第八条名单制数据归口管理部门应设定专门的数据管理岗位,明确数据管理员专人负责名单制数据的安全使用管理。

第九条名单制数据的使用者为获得授权的银行各级决策管理人员、市场营销管理人员、数据分析人员、产品设计人员、客户管理人员及一线营销人员。

严禁无关人员接触和使用名单制数据。

名单制数据的使用者均应签订相关保密协议。

第十条名单制数据的应用分线上数据应用和线下数据应用。

线上数据应用是指数据使用人员通过登录现有的业务系统,获取、使用名单制数据的应用模式。

客户服务电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客户服务电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客户服务电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客户服务电子信息系统是公司与客户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和服务提供的重要平台。

为了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和系统的稳定性,我们制定了客户服务电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并确保网络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和防范。

二、系统访问管理1. 所有用户必须拥有合法的账号和密码,并按照公司的要求使用强密码,定期更换密码。

2. 管理员有责任及时更新账号权限,及时处理员工入职、离职等人事变动。

3. 用户离岗时必须进行锁屏操作,离开机器前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电源。

4. 禁止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不得代他人进行操作,对于违反规定者将追究其责任。

5. 系统应设置登录失败次数限制,达到设定次数后应锁定账号,并记录登录失败信息。

三、系统数据管理1. 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妥善存储备份数据。

2. 涉及客户、合同等敏感信息的数据应进行加密,并设置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操作相关数据。

3. 原则上禁止将任何系统数据复制到个人设备或存储到云存储平台等外部设备,如有必要,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4. 对于已经不再使用的系统数据,应及时进行安全删除,确保彻底消除潜在的风险。

四、系统漏洞管理1. 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性评估及漏洞扫描,发现漏洞及时修复。

2.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方案和软件产品,并保持及时更新。

3. 发现任何系统漏洞或异常行为,用户有义务立即报告给管理员,并配合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五、系统使用规范1. 用户在使用系统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非法行为或滥用系统权限。

2. 在进行系统操作时,用户应注意保护系统的安全性,不得恶意操纵系统数据。

3. 禁止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插件或浏览可疑的网站,避免可能的安全隐患。

六、应急响应措施1. 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保障系统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快速、有效地应对。

2. 针对安全事件进行排查、定位,尽快恢复系统运行,并开展相关的事后分析和研究。

私人信息使用管理制度

私人信息使用管理制度

私人信息使用管理制度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员工和其授权第三方使用、收集、处理、储存和分享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该制度适用
于使用、处理和管理由公司员工和授权第三方收集的所有个人信息。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和授权第三方。

其中,授权第三方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本制度。

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原则
公司员工和授权第三方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 原则上,收集个人信息应当经过被收集者本人同意。

2. 在获得被收集者同意的前提下,只收集与业务相关、必需的
个人信息。

3. 个人信息的使用应当与获得同意时的约定相符。

4. 对于个人敏感信息,如个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需要采取额外的保护措施,提高信息被泄露的门槛。

5. 个人信息收集、处理、存储和分享的过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个人信息管理
公司员工和授权第三方应当尽力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

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对于个人敏感信息,如个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需要加强存储和处理的安全性。

应当建立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篡改和丢失。

2. 对于已不再需要的个人信息,应当及时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 对于个人信息的分享,应当仔细审核分享方的合法身份和分享目的。

分享方必须同意遵守本制度,并签署保密协议。

违反制度的责任
公司员工和授权第三方应当遵守本制度。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情况,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最终解释权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

银行个人客户营销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个人客户营销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ⅩⅩ银行个人客户营销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机构管理 (4)第一节机构设置 (4)第二节机构职责 (5)第三节机构准入 (6)第四节日常管理 (8)第三章人员管理 (9)第一节角色设置 (9)第二节人员职责 (11)第三节人员维护 (14)第四节权限管理 (18)第四章客户管理 (19)第一节客户归属原则 (19)第二节建立客户关系 (20)第三节解除客户关系 (20)第四节调整客户关系 (21)第五章营销管理 (21)第一节日常管理 (21)第二节引见管理 (23)第三节 VIP客户管理 (23)第四节专题营销管理 (25)第五节电子宣传品管理 (27)第六节理财规划 (28)第六章经营管理 (29)第一节网点晨会管理 (29)第二节一对一指导管理 (30)第三节网点行动计划管理 (31)第四节数据管理 (31)第五节客户经理积分管理 (32)第七章交易管理 (33)第一节基本要求 (33)第二节单证及凭证管理 (34)第三节事后监督 (35)第八章参数管理 (35)第九章风险管理 (36)第一节安全及保密管理 (36)第二节监督与检查 (37)第十章附则 (3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ⅩⅩ银行个人客户营销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是按照《中国邮政金融IT总体规划》要求,依托“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搭建以客户关系管理、客户营销管理、客户理财规划及交易管理、客户经理管理和网点经营管理为一体的全国性营销管理平台。

第二条为加强对本系统的管理,规范机构和人员使用、防范操作风险,特制定此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银行及代理各级机构。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一节机构设置第四条本系统对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分为五级: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二级支行,代理机构比照执行。

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为管理职能机构,简称管理机构;二级支行为营业职能机构,简称营业机构或网点,含自营网点和代理网点(二类网点和代理网点统称为代理网点)。

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为规范公司信息系统用户管理行为,维护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及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息系统用户,包括内部员工、外部合作伙伴等。

三、用户权限管理1.用户申请流程- 内部员工:由部门领导向信息技术部门提出用户申请,并注明该员工权限范围;- 外部合作伙伴:由信息技术部门向合作伙伴提供用户申请模板,并依照实际合作内容及级别确定相应权限范围。

2.权限变更流程用户权限变更包括权限升级、权限降级以及权限撤销等。

变更流程如下:- 内部员工:由部门领导或信息技术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执行;- 外部合作伙伴:由信息技术部门向合作伙伴提供权限变更申请模板,并依照实际合作内容及级别经过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执行。

3.用户权限撤销以下情况需立即撤销用户权限:- 员工离职;- 外部合作伙伴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

四、用户行为规范1.保密义务各用户应保护公司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程序、文档等信息财产,不得利用公司内部信息系统为个人行为谋取利益。

2.系统安全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公司信息系统及安全设施的稳定运行,如发现系统漏洞和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信息技术部门报告。

3.网络资源使用用户不得将公司信息系统网络资源用于任何非法用途,如传播病毒、色情、赌博、反动等信息,同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责任与惩戒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用户,公司将依照《公司员工行为准则及惩戒规则》予以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相关事宜的解释及修改权归公司信息技术部门所有,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个人客户管理制度

个人客户管理制度

个人客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客户管理工作,保护客户利益,促进客户关系的良好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个人客户管理工作。

第三条个人客户管理工作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小心谨慎、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四条个人客户管理工作应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相关部门管理,并不断完善,经公司领导审定后生效。

第二章客户信息管理第六条个人客户信息应依法依规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和保护,遵循客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原则。

第七条个人客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更新客户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严格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将客户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第九条建立健全个人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客户信息的获取、使用和保护,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第十条建立个人客户信息的保密制度,明确对外披露和内部使用的权限和程序。

第三章客户服务管理第十一条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主动了解客户需求和意见,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二条对客户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应及时处理和回复,并根据客户需求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

第十三条加强客户教育和培训,帮助客户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根据情况进行整改,确保客户投诉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五条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客户服务工作。

第四章客户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建立客户风险评估制度,对客户的资信情况、经济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进行评估,确保客户投资风险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十七条建立客户风险提示制度,向客户全面介绍产品特性、投资风险等信息,告知客户投资风险和可能的收益,做到真实、准确、全面披露。

第十八条加强客户风险监测,及时掌握客户投资状况和动态,发现并及时通知客户存在投资风险。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交易操作,防范和化解客户投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客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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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分行个人客户信息系统V2.0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分行个人客户信息系统V2.0(简称客户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客户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密相关信息,维护客户隐私权,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明确系统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及用户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系统是我分行根据“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自主开发的个人客户管理平台,整合个人客户在我分行的全部信息(包括个人信息、账务信息、交易信息、产品和渠道信息),按照总行理财卡标准自动分级识别,具有征信审核、客户挖掘、客户服务、客户管理、绩效考核、统计分析、业务管理和系统管理等功能,为我分行个人客户的服务、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统计分析、考核激励和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客户系统的各级机构和用户。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客户系统的运行管理部门有省分行信息中心、个人金融部、信息技术管理部。

(一)信息中心职责。

1.项目的立项和管理牵头部门。

2.牵头组织对客户系统全面测试及验收,牵头落实后续维护工作。

3.牵头制定客户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4.负责二级分支行客户系统上线申请终审。

5.负责全分行用户角色增加、修改和删除工作,负责系统管理员工作。

6.负责全分行用户申请审批和上线培训。

7.共同负责客户系统信息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负责对系统的运行和应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分析,并定期通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整改建议措施并督促落实。

8.负责客户系统运行日常监控,统计分析用户人数及频率、使用的功能和可疑操作等,审核各类数据的准确性。

9.牵头负责汇总省分行本部各部门、各二级分支行提出的系统功能需求补充和改进,提交信息技术管理部或合作公司进行开发或修改。

10.负责客户系统的相关解释工作。

(二)个人金融部职责。

结合个人金融业务实际,做好下列工作:1.制定客户系统管理制度中有关个人金融业务部分,提交信息中心审定下发。

2.负责开发阶段提出个人金融业务需求,参加相关功能测试。

3.负责二级分支行系统上线申请初审。

4.负责全分行各级个人金融业务部门用户申请终审和业务人员培训。

5.负责业务管理员工作;负责业务参数设置;负责对用户注册(注销)信息录入、密码重置、用户强退等工作。

6.牵头负责中高端客户的认定、审核、维护和管理,负责理财卡、通达客户的认定、审批、维护和管理。

7.负责个人金融业务系统方面的业务解释和推广工作。

8.共同做好客户系统信息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和检查。

9.负责汇总各级个人金融部提出的系统功能需求补充和改进,提交信息中心进行修改。

(三)信息技术管理部职责。

1.系统开发与维护的技术总负责,负责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通讯网络的维护。

2.负责系统主机和客户端运行情况的监控管理。

3.负责协助进行信息数据抽取、数据装载和系统软件参数管理。

4.负责更新病毒库和防病毒管理。

5.负责技术人员培训并协助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第三章系统运行层级第五条全分行系统运行层级主要分为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和一般用户三层。

(一)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业务管理员的创建和角色的增加,由省分行信息中心指定专人担任。

(二)业务管理员分省分行和二级分支行两级,负责系统业务参数的设置和各级用户的注册、注销,分别由省分行和二级分支行个人金融部指定专人担任。

(三)一般用户包括除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以外的其他用户,分省分行级、二级分支行、分片支行和网点四级机构。

省分行、二级分支行、分片支行的用户由所在部门直接管理;网点级别的用户纳入二级分支行个人金融部管理。

第四章系统使用范围与用户管理第六条系统用户范围:省分行、二级分支行和网点负责个人金融业务的有关人员。

第七条系统用户信息范围:除征信员外,所有用户只能查询到归属本机构管理的客户信息。

征信员在每次同时准确输入单个客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条件下,可查询到全省分行单个客户的信息。

第八条系统的用户指系统的各类使用人员,即省分行、二级分支行和网点负责个人客户服务的有关人员,先按“角色”进行归类,规定其使用权限;再分配用户工号和登录密码。

第九条用户角色分两类:第一类,主要包括后台人员:行领导、省分行和二级分支行部门领导、省分行部门主管和员工、二级分支行部门主管和员工、通达理财俱乐部(工作室)主管、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报表查询员。

第二类,主要包括前台人员:客户经理主管、客户经理、通达理财俱乐部(工作室)专员客户经理、征信员、信息录入员。

第十条各角色职责。

(一)部门主管。

部门主管指个人金融部与理财卡申请、客户服务相关的负责人,按照业务管辖范围,分为省分行、二级分支行和分片支行(三级)部门主管两种。

可以查询对应管辖范围内客户的概要信息,不能查询客户的账户交易明细。

1.部门主管职责。

(1)负责在本机构范围内定制和发布业务公告信息。

(2)负责本机构范围内中高端客户的退还确认、再分配和强制收回。

(3)负责下达本机构和所辖机构的计划任务。

(4)负责机构、部门和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

(5)省分行和二级分支行行级部门主管负责客户级别的调整确认,负责“乐当家”理财卡的审批与传递。

(6)查询客户经理、网点的计划完成进度。

(7)查询客户、客户经理和产品的统计分析信息。

(8)查询客户概要信息,开展针对性营销。

(9)发布客户调查信息,开展客户服务调查。

(10)监督、处理客户投诉工作。

2.部门主管的岗位风险点。

(1)随意调整客户级别。

(2)随意分配客户。

(3)复制留存客户信息。

(4)泄露客户信息。

(5)泄露报表统计数据。

(二)部门员工。

部门员工指个人金融部与理财卡申请、客户服务相关的员工。

1.部门员工职责。

(1)负责在本机构范围内定制和发布业务公告信息。

(2)负责制定本机构和所辖机构的计划任务,提交部门主管下达。

(3)查询本机构所属客户经理的计划完成进度和绩效考核情况。

(4)查询本机构及所辖机构的客户、客户经理和产品统计分析信息。

(5)发布客户调查信息,开展客户服务调查。

(6)监督、处理客户投诉工作。

2.部门员工的岗位风险点。

泄露报表统计数据。

(三)客户经理主管。

客户经理主管指各二级分支行正式聘任的网点主任,1个网点只能有1位在岗的客户经理主管,在客户系统内担任网点的计划管理、客户管理和客户服务负责人。

可以查询客户系统分配到本网点的全部客户的详细信息和概要信息。

1.客户经理主管职责。

(1)负责在本网点范围内定制和发布业务公告信息。

(2)负责网点所辖中高端客户和客户经理信息增加、修改、删除的复核。

(3)负责网点所辖中高端客户的分配、再分配、退还、退还确认、托管、托管取消和客户经理服务记录的确认。

(4)负责制定和下达所辖机构或客户经理的计划任务。

(5)负责本网点或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

(6)负责“乐当家”理财卡的申请复核与传递。

(7)查询客户经理、网点的计划完成进度。

(8)查询客户、客户经理和产品的统计分析信息。

(9)查询客户信息,开展针对性营销。

(10)发布客户调查信息,开展客户服务调查。

(11)审核、修改、删除客户经理的服务记录。

(12)作为网点第一负责人,处理客户对本网点的投诉。

2.客户经理主管的岗位风险点。

1.随意分配客户。

2.复制留存客户信息。

3.泄露客户信息。

4.泄露报表统计数据。

(四)客户经理。

客户经理指开拓个人金融业务重点客户市场, 营销个人金融产品,提供个人理财服务, 收集和反馈个人客户市场信息的个人金融业务人员,即网点、二级分支行专职客户经理。

1个网点至少有1位在岗的客户经理,是全行计划管理、客户管理和客户服务链条的最后节点。

可以查询网点主任分配到名下的全部客户的详细信息和概要信息。

1.客户经理职责。

(1)在本网点范围内定制和发布业务公告信息。

(2)负责名下中高端客户信息的收集、增加、修改,提交客户经理主管进行审核。

(3)负责登记处理中高端客户的投诉、预约和提醒事务,记录客户服务记录,根据客户需要或通过了解客户需求,开展针对性营销,提供差别化服务。

(4)负责“乐当家”理财卡和通达会员资格的申请、发放与服务,填写服务记录。

(5)负责中高端客户的积分兑奖。

(6)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查询自身完成进度和绩效考核数据。

(7)查询客户和产品的统计分析信息。

(8)开展客户服务调查,填写客户调查问卷。

(9)处理客户投诉。

2.客户经理岗位风险点。

(1)复制留存客户信息。

(2)泄露客户信息。

(3)任意增、删或伪造客户服务记录。

(4)不登记投诉预约信息。

(五)通达专员主管。

通达专员主管指各二级分支行经省分行正式批准成立,专司辖内中高端客户服务工作的通达理财工作室负责人。

1个二级分行只能成立1个通达理财工作室,只能有1位在岗的专员主管,一般为二级分支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人,在客户系统内担任通达理财工作室的计划管理、客户管理和客户服务负责人。

可以查询辖内客户系统可以识别的、达到通达理财标准的全部客户的详细信息和概要信息。

1.通达专员主管职责。

(1)负责在管理范围内定制和发布业务公告信息。

(2)负责所辖通达专员信息增加、修改、删除的复核。

(3)负责所辖通达客户的分配、再分配、退还、退还确认、托管和托管取消、迁移。

(4)负责通达会员资格的申请复核与传递。

(5)查询客户、客户经理和产品的统计分析信息。

(6)查询通达客户信息,开展针对性营销。

(7)发布客户调查信息,开展客户服务调查。

(8)审核、修改、删除通达专员的服务记录。

(9)作为第一负责人,处理客户对通达理财工作室的投诉。

2.通达专员主管的岗位风险点。

(1)随意分配客户。

(2)复制留存客户信息。

(3)泄露客户信息。

(4)泄露报表统计数据。

(六)通达专员。

通达专员指通达理财工作室内专职负责通达会员服务的客户经理,和通达客户所在网点客户经理形成通达会员服务的“双客户经理服务机制”。

通达专员与网点客户经理共享客户信息和服务记录,其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通达专员可以增加通达会员的客户服务记录,修改客户信息,但只能查看“达到通达标准”,尚未成为“通达会员”的客户的信息。

1个通达客户只能分配1位在岗的通达专员。

通达专员可以通达专员主管分配到名下的全部客户的详细信息和概要信息。

1.通达专员职责。

(1)在通达理财工作室范围内定制和发布业务公告信息。

(2)查看名下“达到通达标准”、尚未成为“通达会员”的客户信息,修改通达会员的客户信息。

(3)负责登记处理通达客户的投诉、预约和提醒事务。

(4)记录通达会员服务记录,根据客户需要或通过了解客户需求,开展针对性营销,提供差别化服务。

(5)查询客户和产品的统计分析信息。

(6)开展客户服务调查,填写客户调查问卷。

2.通达专员的岗位风险点。

(1)复制留存客户信息。

(2)泄露客户信息。

(3)任意增、删或伪造客户服务记录。

(4)不登记投诉预约信息(七)行领导和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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