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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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办法1

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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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下文)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职责 (1)第三章第三方服务商管理 (1)第四章部门工作程序 (3)第五章系统变更管理 (5)第六章备份管理 (6)第七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信息系统规划、建设阶段项目管理,规范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管理流程,及时提供满足管理和业务需求、稳定可靠的应用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集团办公室是信息系统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制定集团信息化发展规划,并推进集团信息化不断发展。

负责对集团各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负责对第三方服务商的管理。

第三方服务商是指参与信息化系统建设的软硬件提供商、网络服务提供商以及为集团提供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的厂商。

负责受理各部门提交的信息系统需求的申请进行审核。

负责对各部门提交的信息系统需求进行需求分析,同时需要进行安全分析,主持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演示版的审核;负责质量控制,组织信息系统验收和正式上线使用;负责软件开发过程中的整体协调工作。

负责对新建的信息系统、设备、配套设施进行监督及管理。

第三章第三方服务商管理第四条第三方服务商服务范围:(一)咨询服务:1、根据集团信息系统建设总体部署,协助集团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2、对集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3、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4、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二)运行维护服务:1、软硬件设备安装服务;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3、软件系统的升级及故障处理;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5、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立管理方法审核记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规公司信息化建立工程实施过程管理,明确工程组织与职责分工,规工程活动和交付质量控制,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本管理方法管理信息化建立工程工程合同生效后到工程验收前的整个实施过程,主要容包括工程分类与组织、工程里程碑管理及工程管理规。

其中工程里程碑管理包括工程的里程碑划分、关键任务规、主要的交付件模板和评审点,工程管理规主要包括方案与会议管理、问题与风险管理、变更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方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与信息技术应用相关的工程和参与信息化建立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化建立工程、业务部门和供应商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程分类:根据工程的实施性质分为应用实施、定制开发、硬件集成类工程。

根据实施式分为外包、自主实施、自主实施局部外包类工程。

第五条工程小组由供应商、业务部门、信息化建立工程部门共同组成,工程组根据专业分工分为工程管理组、业务组、开发组和系统支持组。

第六条不同工程分类,参与工程的角色有所不同,工程启动前,双工程经理需根据工程要求和资源状况重新确定工程组织和工程组人员,明确工程职责分工后予以正式发布。

第七条工程经理:负责工程过程的方案与会议管理、问题与风险管理、变更管理,为工程执行过程管理的责任人。

应用类工程可分别设立业务工程经理和信息化建立工程工程经理,业务工程经理由工程主办单位工程负责人担任,信息化建立工程工程经理由信息化建立工程部门工程管理人员担任。

第八条工程业务组:由业务分析、实施参谋、关键用户组成,业务分析由主办单位的业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负责工程需求和业务管理案确实认;实施参谋由供应商或信息化建立工程部门具备业务咨询和分析能力的业务参谋担任,参与或负责工程需求的分析、设计与变更管理。

关键用户参与需求调研、测试。

第九条 工程开发组:由供应商或信息化建立工程部门系统架构师、技术支持、开发参谋、软件测试、软件配置等角色,负责信息化建立工程工程软件或定制开发需求的设计、开发、测试与质量控制,其型应用或根底类工程,必须设立系统架构师,负责总体案的设计或评审。

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8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避免无序建设、重复投资、低效应用,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支持省直单位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信息系统,包括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由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购买服务或需要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运行维护的系统(含新建、扩建和改造升级系统)。

前款所称省直单位是指省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

第三条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共建共享、高效应用、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省党政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审定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年度建设计划。

涉及到“数字政府”平台建设的项目,应报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再报省党政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省委办公厅委托省委机要局,提出涉密项目年度建设建议,牵头涉密项目的前置审查工作,负责审查涉密项目的信息化创新等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委托省政务局,提出非涉密项目年度建设建议,牵头非涉密项目的前置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省委网信办负责审查项目的网络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战略等,对信息安全验收不合格的,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制定总体计划 :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及资源计 划,明确项目里程碑的关键活动、责任人、开始与完成时间、交付件要求,经双方项目经理 或项目总监审批后正式执行。
第十五条 成立实施项目组: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特点明确参与项目的人员、角色、 职责及明确参与项目时间要求,并正式成立项目组。
经双方评审后最终形成《需求规格说明书》 ,《需求规格说明书》作为项目后续工作的基础,
必须确保项目中所有相关人员对需求的理解达成共识。
第十九条 《需求规格说明书》必须包括总体需求及业务流程、详尽的功能需求描
述和分析、需求的优先级、非功能需求(系统技术需求)
、与外部系统接口的定义,并确保
需求是一致的、完整的、可行的且易于理解的。
第二十条 需求调研可采用调研、访谈、原型法等多种方式结合开展,调研前必须
做好《需求调研问卷》 、落实参与调研的对象和时间,调研对象必须包括项目发起人、业务
负责人和关键用户在内的所有与项目范围密切相关岗位,须确保以上人员的充分积极参与。
第二十一条 需求调研:调研内容包括项目目标、业务目标、业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三十五条 硬件安装: 第三十六条 功能测试:项目经理安排测试人员(由技术人员和业务使用人员组成) 完成,提交《系统测试方案》 ,发现的问题统一由项目经理负责跟踪管理,并汇总成《问题 跟踪表》,并出具功能测试报告。 第三十七条 性能测试:由开发顾问与系统管理人员共同负责性能测试方案的制定和 性能测试分析,并进一步安排性能优化措施,并出具性能测试报告。 第三十八条 安全性测试:委托公正的第三方测试单位对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并出 具安全性测试报告。
目。根据实施方式分为外包、自主实施、自主实施部分外包类项目。
第五条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系统管理,规范建设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统筹各类信息系统建设,避免分散孤立,促进共建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通常是指以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为主要硬件,配置一些软件构成的系统。

第三条信息管理中心对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实行统一管理,组织制定和落实信息系统相关制度,主导或参与各类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

第四条信息系统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类申报,规范技术与数据标准,注重信息安全和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各信息系统的IT基础设施实行统建共享,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建设和管理。

IT基础设施包括:IT机房及设备间、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资源等,管理办法参见《公司IT基础设施统建共享管理办法》。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或公司属部门名义独立或参与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各类非涉密信息系统。

第二章信息系统分类1第七条按立项主体不同,我公司信息系统分为以下三类:(一)公司外项目:外单位立项建设的信息系统。

(二)公司立项目:公司自主立项建设的信息系统。

(三)部门项目:公司属部门采用开源软件、自主研发或其它方式自行建设的信息系统。

第八条按服务对象不同,我公司信息系统分为以下两类:(一)公共信息系统:服务于全公司或公司属多部门的信息系统,如下:a)公共基础信息系统:服务于全公司员工的基础信息系统,包括电子邮件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系统、DNS、FTP等。

b)管理信息系统:服务于办公、人力、财务、资产、项目、合同、收支、客户、供应商等职能管理的信息系统。

c)公共业务信息系统:服务于公司属多个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

d)门户网站:宣传我公司品牌的网站,包括公司门户及各部门门户。

(二)专用信息系统:服务于公司属某一部门的信息系统,包括专用业务信息系统和专用网站。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XXXXX单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X单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XXXXX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单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工程部负责XXXXX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前期准备第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工程部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XXXXX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第七条验收条件(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二)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三)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四)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五)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部门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三)实施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四)中心内相关部门出具的用户报告;(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六)项目监理单位(针对设有监理单位的项目)出具的监理报告;(七)项目合同或协议;(八)业务需求说明书;(九)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章验收内容第九条检查建设情况。

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项目批复机构批准。

第十条检查施工情况。

主要检查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施工质量。

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与维护工作。

公司下属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司对系统建设实行统管,各单位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与实施应在公司统筹下进行。

第四条信息系统建设应在统一规划原则指导下,运用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相关理论和方法,对信息系统建设的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信息系统维护是确保信息系统按照设计要求正常运行和持续适应管理要求的重要过程,信息系统维护包括对信息系统进行配置参数维护和软件改进、升级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网络技术部是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包括信息系统建设框架的规划与调整、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组织与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立项、设计、实施、验收、维护等各环节工作的协调与实施。

2.组织对信息系统建设立项进行审核。

3.组织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组的日常工作。

4.配合公司各业务部门开展信息系统培训推广、使用指导和应用考核等工作。

5.负责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维护,包括信息系统服务器的配置与维护、信息系统终端的配置与维护、网络通信的畅通与安全等。

第七条公司各业务部门是本职能系统信息化建设与推广的主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提出信息系统立项申请、建设需求、设计概要及相关原始资料等,并配合开展关于需求的答疑、解释、研讨、确认等工作。

2.参与信息系统建设的全过程工作,并参与信息系统的测试和项目验收。

3.制定信息系统推行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或管理文件,确保信息系统与实际管理的有效融合。

4.负责信息系统维护过程中的软件修改需求的提出和确认。

5.负责本部门主责信息系统的使用宣贯、用户培训、业务指导、应用考核等推行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主要职责1.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工作内容、程序及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信息系统项目的规划、建设与实施。

(完整版)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完整版)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 xx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二)产品采购类:( 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 UPS 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辟类:按照业务需求彻底或者部分定制开辟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者部份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份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1设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份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 (以下简称“信息办”) ,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

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预信息化建设管理。

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一) 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2(三) 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建立、更新、发布和维护,明确合作单位;(四)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五)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六)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七)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八)组织合格供应商考核;(九)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模版

附件2: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需经公司审批的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只需报备的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可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指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指本年度规划预算范围内新建信息系统的项目和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

第四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括:预算规划、立项、建设过程、测试、上线试运行、验收结项、项目后评估等阶段。

第五条项目每个阶段都应明确具体任务和目标,同时需有信息技术部项目监理人员对建设过程进行技术监理。

正式结项时,应提交监理报告,并由相关部门联合对交付成果进行评审,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六条信息技术部是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预算规划管理第七条公司总部各部门、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的子公司每年度末需向信息技术部提交下一年度信息系统建设需求,由信息技术部统一编制公司总部年度信息系统建设预算及规划,预算和规划经公司信息技术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公司批准。

分公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预算由经纪业务总部统一管理。

第八条通过公司批准的项目规划和预算,纳入公司年度总体规划和总体预算。

第九条各类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预算管理、招投标、采购等管理规定,按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及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信息系统项目建设。

第十条项目在立项时提交的预算,原则上应不高于公司年度预算中该项目的预算。

对于超出预算的项目须向公司单独申请。

第三章立项管理第十一条在年度预算内的项目由需求部门会同信息技术部完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根据可行性分析结果,可由需求部门或信息技术部向公司提出立项申请。

XX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XX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XX公司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建设满足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程序和控制要求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息系统建设。

第三条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应符合公司IT治理目标,满足公司信息系统应用架构、系统平台架构、数据信息架构等方面的要求。

(二)信息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开放性、可扩展性、灵活性、健壮性和可用性。

(三)信息系统应符合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要求,并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第四条根据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建设范围和工作量,将系统建设分为系统建设项目与系统变更,本办法统称为IT项目。

区分标准如下:(一)新建信息系统的系统建设、或开发工作量在15人月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对现有信息系统改造1的信息系统建设为系统建设项目。

(二)开发工作量在15人月以下或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且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的系统建设为系统变更。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委员会、信息技术分管领导负责信息技术项目的审议并保障项目建设资源。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为IT项目的需求部门。

信息技术部和金融科技部为公司信息技术管理部门。

第七条需求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公司采购相关制度的规定,负责IT项目立项报批、拟定采购实施方案、组织合同签订、验收、以及结算等工作。

(二)负责IT项目业务可行性分析、业务需求确认、业务测试、业务上线及业务应用培训推广等工作。

(三)参与IT项目建设并配合需求调研、评审、协调供应商等项目管理工作。

第八条金融科技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收集、汇总和整理IT项目需求。

(二)负责所承接IT项目项目组的组织与管理,立项阶段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实施阶段的需求分析、测试、上线、验收等。

2(三)负责对IT项目实施进度、质量、风险及问题等进行监控。

(四)协助需求部门进行IT项目立项,参与IT项目合同审查。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避免出现重复投资和低水平建设、避免形成信息孤岛、避免数据标准不统一造成的数据交互困难等问题,根据卫生厅、卫生局有关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2。

信息化建设是指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信息资源为核心,信息网络为基础,信息人才为依托,有关信息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为保障,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应用于医疗的各个领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管理水平的过程。

3。

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统一平台、集成建设;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发展原则,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进医疗管理方法、优化医疗业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二、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我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召开医院信息护士项目建设会议;制定和发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规范、管理规章;协调跨科室、跨科室的信息项目建设。

三、项目管理各科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应从本科室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我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要求,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满足需求、经济有效、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标准化、规范化、通用化、系列化建设。

四、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1。

为了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一管理,合理利用资源、统一信息标准,避免重复开发和盲目建设,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各科室需将完整需求书面提交到信息科,由信息科进行规划、论证、报医院立项审批。

2。

按照上条规定立项审批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方案等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未经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的项目,不予立项,项目不得实施.3.立项通过审批后,由信息科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并提出需求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并将项目纳入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内,进行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

湖南省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湖南省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湖南省工商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保证建设项目质量,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化建设,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工商信息化建设,包括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及相关设备配置。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工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

省工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局信息办)设在省局经济信息中心,是省工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省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五条涉及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发展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及省局机关的信息化项目建设由省局信息办统筹实施。

第六条省局信息办应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制度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建立业务和技术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省局业务处室、单位负责确定信息化建设项目业务需求、应用系统试点推广、参与项目实施和验收等工作;经济信息中心负责确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审核项目建设技术需求,督导项目实施和参与项目验收等,并负责运行维护。

第八条各市州工商局参照省工商局建立健全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履行指导本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和应用推广工作的职责。

第九条各地自行组织的一般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将建设方案报省局信息办备案。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第十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年度申报由相关业务部门向本级工商局信息办提出,并须提供相应的业务需求说明。

第十一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由本级工商局信息办以适当方式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立项意见。

第十二条经专家论证后的建设项目,由本级工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按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并报本级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避免出现重复投资和低水平建设、避免形成信息孤岛、避免数据标准不统一造成的数据交互困难等问题,根据卫生厅、卫生局有关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信息化建设是指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信息资源为核心,信息网络为基础,信息人才为依托,有关信息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为保障,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应用于医疗的各个领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管理水平的过程。

3.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统一平台、集成建设;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发展原则,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进医疗管理方法、优化医疗业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我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召开医院信息护士项目建设会议;制定和发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规范、管理规章;协调跨科室、跨科室的信息项目建设。

三、项目管理各科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应从本科室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我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要求,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满足需求、经济有效、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标准化、规范化、通用化、系列化建设。

四、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1.为了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一管理,合理利用资源、统一信息标准,避免重复开发和盲目建设,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各科室需将完整需求书面提交到信息科,由信息科进行规划、论证、报医院立项审批。

2.按照上条规定立项审批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方案等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未经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的项目,不予立项,项目不得实施。

3.立项通过审批后,由信息科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并提出需求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并将项目纳入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内,进行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信息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流程,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的信息系统项目建设。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三条信息系统项目前期需报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论证通过后,再按公司项目申请流程立项及实施建设。

第四条对软件系统项目,在技术上可分为“直接购买”、“合作开发”、“自主开发”三种实现方式,由项目需求部门与总经办共同协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的技术实现方式。

第五条立项时应明确信息系统的边界和安全保护等级,必要时组织安全技术专家,结合公司信息安全建设总体规划对信息系统定级结果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论证和审定。

第三章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第六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在项目立项后,应成立由总经办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组,并确定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统筹管理,包括项目的组织协调、进度控制、人员安排、资源调配、质量控制等。

第七条项目经理须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实施。

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应采用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第八条项目经理应建立项目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定期报告的形式向相关领导汇报项目进度。

第九条项目经理应制定项目的阶段性目标,作为项目各阶段的里程碑,在阶段性目标处应进行阶段评审验收。

第十条外包及合作建设的项目,项目经理应建立与服务商的联络协调机制,确定服务商的项目负责人,定期检查服务商的工作进度和提交物,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第十一条在项目需求阶段应与需求部门进行充分、细致的沟通,形成完整、准确的需求说明书。

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需求变更应进行严格控制及充分评估。

应根据需求变动,更新系统方案及进度计划。

第十二条项目应形成完整的项目文档资料,包括需求说明、立项报告、审批资料、项目合同、设计方案、测试报告、操作手册、管理手册、验收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及其他过程文档。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系统安全建设管理,保障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可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条是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单位,牵头组织实施信息化工程,并负责信息化工程进行技术指导。

第五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安全条例》及公安部、保密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建设第六条信息化项目储备与计划管理:(一)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储备管理工作。

(二)信息化项目储备管理是全面推行信息化项目管理和统筹安排信息化计划的重要基础。

(三)信息化储备要严格控制费用标准,降低项目投资,既保证质量又避免浪费,注重资金效率和社会综合效益。

(四)信息化项目,应研究和提出立项依据、项目内容、项目投资,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相应审查。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一)信息化建设要严格遵循统一组织制定的信息化架构及信息标准。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应该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的相关制度。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要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制定项目质量、投资控制和进度目标。

建立和执行信息化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制度。

信息技术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信息化项目建设期间各项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

(四)信息化项目要进行设计方案(包括功能、技术和经济三部分)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可细分为概设评审和详设评审。

(五)信息化项目的开发与实施要严格遵循评审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要符合软件工程有关规范。

如有重大变动需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六)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应制定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项目实施目标、实施范围、实施计划、项目人员组织、沟通机制等内容,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广的原则进行。

(七)信息化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有关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规定。

坚持信息安全是信息化项目组成部分的原则,按照信息安全措施与信息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运行的要求,切实落实信息化项目中安全措施建设工作。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规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项目风险,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

二、项目管理组织1. 项目管理组织结构(1)项目发起人:为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的公司领导。

(2)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人员。

(3)项目团队成员:为项目的执行者,包括技术专家和业务专家等。

2. 项目管理职责(1)项目发起人:提出项目构思,制定项目管理计划,确认项目变更。

(2)项目经理:制定项目计划,组建项目团队,协调各方面资源,进行项目控制。

(3)项目团队成员:按照项目计划完成任务,提供技术支持。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经理依据项目发起人的需求,确定项目可行性,撰写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目的、项目背景和必要性分析、项目概况、项目组成和工作计划、项目资源组织和应用、预算和风险说明等。

2. 项目计划制定经过可行性分析后,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范围、资源、时间、成本、风险等的详细规划。

同时,项目经理也要综合考虑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法律、风险等方面的因素,防范可能出现的问题。

项目计划制定的内容包括:项目目标、项目背景和必要性分析、项目范围和任务分析、项目计划、项目风险分析等。

项目经理将项目计划提交给项目发起人审核,确认通过后继续实施。

3. 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经理按照项目计划,组建项目团队,进行项目实施和管理。

在此过程中,项目经理要不断关注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项目实施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组建和人员管理、项目过程监控、项目变更管理等。

4. 项目验收和收尾在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要组织验收。

验收包括技术验收和业务验收,技术验收主要是确认项目的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业务验收主要是确认项目成果是否符合预期的业务需求。

验收合格后,完成项目收尾工作,撰写项目总结报告。

四、项目管理规定1. 项目变更管理项目变更是指项目计划、执行过程或成果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对项目的任何方面进行调整或修改。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A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重庆市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以及运维保障等。

涉密项目建设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单位”指A(以下简称“a”)或者各Aa,“设计单位”指承担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监理单位”指承担项目实施过程监理的单位,“承建单位”指全部或者部分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审计单位”指承担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投资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法人对项目的设计、规划、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实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全过程负责。

第五条a负责全市b系统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及决策,具体事项由a会议研究决定。

a信息化工作部门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指导、标准制定、技术路线确定,承担全系统统建项目建设管理任务,指导、督促、检查、验收各Aa承担的项目建设。

第六条各Aa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及决策,具体事项由各Aa会议研究决定。

各Aa信息化工作部门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管理职能,配合a完成全系统统一建设项目,负责本单位信息化推广应用,接受a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

信息化项目日常运维工作由信息化部门负责。

第七条建设单位其他业务部门参与相关业务涉及信息化系统统一业务标准的制定、建设需求的提出、推广应用等工作,及时总结使用效果、反馈问题及不足,提出系统优化完善建议。

信息化工作部门负责落实会议决定,协调处理具体事宜。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一节项目启动第八条根据信息化工作规划和工作部署,由市信息化工作部门收集相关需求,经a会议研究同意后,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制度

XXX项目建设项目管理办法1、总则本管理办法依据业主单位与项目各方签定的合同,结合XXX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管理需要而制定,适用于XXX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和测评单位。

对承建单位的处罚由监理单位以监理通知单的方式发出,其他单位的处罚由XXX软件产业发展中心直接发出。

所有涉及罚款的通知单抄送业主单位,罚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罚款,从给被罚款单位各阶段支付款中扣除和从被罚款单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等形式。

2、会议管理会议的召开应有明确的目的,会议前由监理单位负责发会议通知,说明会议的时间、内容、地点、主要议题、主持人及出席者。

会议由监理单位负责会议签到,会议后一日内由监理单位整理、编制并发出《会议纪要》。

在征求参加方意见(一个工作日内)后,由各方签收,并按照会议结果执行。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会议议决事项执行情况。

监理单位发出会议纪要征求各方意见时,发出后一日内未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有异议应在会议纪要发出后一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在收到异议后一日内处理完毕,并重新发出意见,必要时可组织各方发起临时会议。

如因提出异议方的无效异议导致决议事项执行延期的,由提出异议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违反处罚:监理单位未按时发出涵盖会议议决事项的《会议纪要》,第一次处罚人民币伍佰元,第二次处罚人民币壹千元,第三次以上(含第三次)处罚人民币伍仟元。

2.1 项目例会1.目的:总结项目进度、质量、风险,协调事宜及后阶段计划。

2.时间:每周一下午 2:00(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地点:XXX软件产业发展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4.参会人员:项目各方负责人及会议通知要求参会的有关人员。

5.会议主持: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代表。

6.会议内容:总结项目进度及质量执行情况,就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安排下一阶段各方工作。

7. 违反处罚:1)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缺席会议一次处罚人民币壹千元;其他人员缺席会议第一次处罚人民币伍佰元。

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1.项目规划(1)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时间、资源、预算等要素。

(2)编制项目计划书,明确项目的组织结构、流程、任务分工等。

(3)制定项目的质量目标和指标,建立相应的监测和评估机制。

2.项目组织(1)明确项目组织结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2)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项目进行指导和监督。

3.项目实施(1)组织项目团队进行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测试等工作。

(2)建立项目进度跟踪机制,定期进行项目进展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建立变更管理机制,对于项目变更进行审批和控制,确保项目改变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项目验收与交付(1)制定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项目交付的质量和效果。

(2)进行项目验收测试,评估项目成果的达成情况。

(3)制定项目交付文件,明确项目的责任和义务。

1.系统需求分析(1)全面了解系统的需求和用户的期望,明确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2)编制需求分析报告,明确系统的功能模块、技术方案等。

2.系统设计与开发(1)根据需求分析报告,进行系统设计。

(2)组织开发团队进行编码和测试,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建立版本管理和文档管理机制,确保系统开发过程的可追溯性。

3.系统运行与维护(1)建立系统运行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故障和安全问题。

(2)制定系统维护计划,定期进行系统升级和优化,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性能。

4.系统安全管理(1)建立系统安全策略和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2)制定用户权限管理制度,对系统的访问和操作进行控制和监管。

(3)建立安全漏洞管理制度,及时修补系统的漏洞,防止系统遭到攻击和破坏。

四、附则1.本制度由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以上即为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这个制度,可以规范和管理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活动,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能力,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算机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是充分获取和应用信息的一种新型管理手段,是项目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为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化管理,使其充分发挥特有优势,建立以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和控制,充分发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是指以计算机网络、移动通讯技术为手段,建立全线统一项目库、项目信息中心、项目调度平台,覆盖全线各相关单位及相关部门,以提高项目管理服务效率的系统。

第三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分级负责的原则,力求安全、高效运行。

第四条参与公司建设项目活动的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管理部是铁路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推广、组织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网络安全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信息系统实施第六条公司各部门、现场指挥部、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级领导应切实认识到网络信息化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贯彻现代项目管理理念,落实信息系统在本部门及本单位实施应用。

第七条公司建立信息系统的各级应用服务器及办公网络,接入Internet 并通过VPN方式与铁路总公司主服务器相连。

第八条公司现场指挥部、各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工程调度、验工计价及质量管理等工作按照一岗一机的目标配置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各单位均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输入相关信息。

第九条公司现场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指挥部及项目部均应根据所在地点选择快速有效的接入方式(ADSL、无线上网、拨号)接入Internet ,并建立内部局域网,通过VPN方式访问信息系统。

第十条信息系统涉及的各级在岗人员都应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常用软件使用、上网操作技能、网络安全常识。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现场指挥部负责本系统业务流程、相关标准、业务编码的细化与维护,并应严格按照信息系统中相应子系统的工作流程办公,负责督导本系统数据源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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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避免出现重复投资和低水平建设、避免形成信息孤岛、避免数据标准不统一造成的数据交互困难等问题,根据卫生厅、卫生局有关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信息化建设是指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信息资源为核心,信息网络为基础,信息人才为依托,有关信息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为保障,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应用于医疗的各个领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管理水平的过程。

3.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统一平台、集成建设;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发展原则,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进医疗管理方法、优化医疗业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我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召开医院信息护士项目建设会议;制定和发布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规范、管理规章;协调跨科室、跨科室的信息项目建设。

三、项目管理
各科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应从本科室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我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要求,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满足需求、经济有效、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标准化、规范化、通用化、系列化建设。

四、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1.为了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一管理,合理利用资源、统一信息标准,避免重复开发和盲目建设,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各科室需将完整需求书面提交到信息科,由信息科进行规划、论证、报医院立项审批。

2.按照上条规定立项审批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方案等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未经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的项目,不予立项,项目不得实施。

3.立项通过审批后,由信息科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并提出需求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并将项目纳入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内,进行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

项目建设完成后,应用系统的运行、设备维护和技术支持交由信息科统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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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化项目建设必须根据标准化要求,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统一的信息标准,自定信息标准(信息编码)的使用需经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精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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