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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
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浙江省高温津贴标准是指针对高温环境下从事户外劳动的劳动者,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的一项补贴政策。
高温天气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制定高温补贴标准,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首先,根据浙江省相关规定,高温补贴标准适用于户外劳动者,包括农民、建筑工人、环卫工人、交通运输工作者等。
这些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需要长时间暴露在户外环境中工作,容易受到高温的影响,因此需要得到相应的补贴。
其次,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发布的文件,浙江省高温津贴标准为,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每天发放高温补贴15元;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及以上,每天发放高温补贴30元。
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当日的最高气温来确定的,确保了高温津贴的公平性和及时性。
另外,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还规定了补贴的发放时间和方式。
高温补贴应当及时发放到劳动者手中,可以通过工资发放、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发放。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高温津贴发放台账,确保高温补贴的发放情况真实、准确。
最后,在享受高温补贴的过程中,劳动者也应当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
在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应当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持适当的休息和补水,避免中暑和其他高温病的发生。
综上所述,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是为了保障户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和方式都经过了严格规定,确保了补贴的公平性和及时性。
同时,劳动者在享受高温补贴的同时也应当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希望浙江省高温补贴标准能够更好地为户外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8
---------------------------------------------------------------范文最新推荐------------------------------------------------------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8炎连日来的高温酷暑让人不由得惦记起高温补贴来。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
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补贴并非人人有份今年的高温补贴标准尚无上调计划。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本市今年的高温补贴仍执行去年《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该负责人提醒说,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降暑饮料不能充抵补贴根据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
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
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1 / 19贴发放记录。
该负责人提醒说,上述通知特别列出一条,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高温补贴只向高温期间在岗工作的劳动者发放,其间休假或脱岗的劳动者并不享受。
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可凭工资条举证,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防暑降温费也须缴个税国税总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回复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防暑降温费也须缴纳个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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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
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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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本市今年的高温补贴仍执行去年《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该负责人提醒说,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降暑饮料不能充抵补贴根据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
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
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1 / 19贴发放记录。
该负责人提醒说,上述通知特别列出一条,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高温补贴只向高温期间在岗工作的劳动者发放,其间休假或脱岗的劳动者并不享受。
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可凭工资条举证,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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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浙江省关于⾼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是什么?劳动者从事⾼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并纳⼊⼯资总额。
⾼温津贴标准由省级⼈⼒资源社会保障⾏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关于⾼温政策的特殊性,我想⼤家都应该很清楚了,不⽤⼩编在此多说,但是每个城市对于的费⽤以及管理办法都是不⼀样的,下⾯就由⼩编来告诉⼤家浙江省关于⾼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有哪些,希望可以帮助到⼤家。
浙江⾼温补贴发放标准:每⼈每⽉225元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前发布通知,要求企业要进⼀步增进对职⼯的关爱,建⽴健全防暑降温⼯作制度,切实减轻⾼温⼯作环境下职⼯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提供⾜够的、符合卫⽣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产⽣活条件。
要严格执⾏⾼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
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有关⽂件规定,决定适当提⾼职⼯夏季⾼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温补贴时间⾼温作业⼯⼈每⼈每⽉225元;⾮⾼温作业⼯⼈每⼈每⽉180元;⼀般⼯作⼈员每⼈每⽉145元。
发放时间为4个⽉(6⽉、7⽉、8⽉、9⽉)。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
发放津贴:绿⾖⽩糖等防暑物资不能算津贴针对⼀些公司会发放绿⾖、⽩糖等防暑物资的情况,该负责⼈还特意解释,防暑物资并不属于⾼温津贴。
⾼温津贴是要纳⼊总额,但不能计⼊,⽤⼈单位不能因⾼温停⽌⼯作、缩短⼯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资。
另外,按照《关于⾼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应当按⽉发放⾼温津贴,并在⼯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及数额,并应保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少⼆年,资料共享平员⼯在⾼温下作业却没收到⾼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
2018年国家对高温补贴的发放规定
2018年国家对高温补贴的发放规定国家的高温补贴规定已经出台,对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都做了明确规定,那么国家对高温补贴的发放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8年国家对高温补贴的发放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国家高温补贴的发放规定第一种: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第二种: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
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福利还包括什么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国家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广东、重庆、福建发放时间最长为5个月,江苏率先调至200元每月。
江苏今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60元调至20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日前,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
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
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
2018防暑降温补贴的发放规定是什么
2018防暑降温补贴的发放规定是什么2018年防暑降温费是所有的企业单位,只要符合要求的,都必须按照标准为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补贴,那补贴有什么发放的规定吗?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8防暑降温补贴的发放规定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8防暑降温补贴的发放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一条规定“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全国各省份也均有类似的规定,例如:《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在高温天气还享有以下权利:(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天气,调整作息时间:①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②日最高气温达到37摄氏度以上、40摄氏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③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37摄氏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3)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
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4)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5)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 夏季高温津贴标准
理
所 防暑 降温各项 规定 ,建 立健全 工作安全卫 业工作和 生产经营正常行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 五、本通知 自 ⒛18年 6月 1日 起施行 。《 调整企业夏 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浙 2014)94号 )同 时废 止。 季高温津贴标准 的通知》 人社发 匚
浙江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zO18年 6月 25日
印发
-2-
ZJSP13-2018-0012
浙人社发 E⒛ 18〕 65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 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 (市 、区 )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 直各单位
: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 ,切 实保护劳动者 生命安 全 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经 研究,决 定适 当提高企业职工夏季高温 津贴标准 ,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 外作业人 员每人 每月 300元 ;室 内作业人 员每人每月 200元 。发放时间为 4个 月
(6月 、7月 、8月 、9月
)。
工作性质在 室外与室 内来 回流动交
替或 主要作 业 时间在 室外 ,以 及高 温炉 前作 业 的 ,视 同室外作 业。
-1-
业不得 二、夏季 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 工资标 准 范围内。企 气停 止工作 、缩 短 因高温津贴增 加 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因高温天 工作时间的,企 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企 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 的同时,应 继续做好 清凉饮料 的供应 。 四 、各级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要会 同安全 生产 监督管 工作场 、卫生计 生等部 门和工会组织 ,督 促企 业依 法落实夏季 生制度 ,确 保夏季企 工作现场
2018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2018年防暑降温费标准导读:规章制度范文,防暑降温费标准应该怎么写,有什么格式要求,科教范文网提供的这篇文章是一个很好的范例:享受补贴须符合一定条件实物现金补贴均缴个税连日来的高温酷暑让享受补贴须符合一定条件实物现金补贴均缴个税连日来的高温酷暑让人不由得惦记起高温补贴来。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
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补贴并非人人有份今年的高温补贴标准尚无上调计划。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本市今年的高温补贴仍执行去年《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该负责人提醒说,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降暑饮料不能充抵补贴根据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
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
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
该负责人提醒说,上述通知特别列出一条,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高温补贴只向高温期间在岗工作的劳动者发放,其间休假或脱岗的劳动者并不享受。
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可凭工资条举证,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中国大学排名防暑降温费也须缴个税国税总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回复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防暑降温费也须缴纳个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浙江高温费是怎么发放的?
浙江高温费是怎么发放的?国家为了奖励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规定了每年夏季企业应为这部分员工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的领取是有一定条件的,在室外工作时,温度达到35度以上或室内工作温度达到33度以上,就可以领取高温补贴。
但全国各地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不同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浙江高温费是怎么发放的。
国家为了奖励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规定了每年夏季企业应为这部分员工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的领取是有一定条件的,在室外工作时,温度达到35度以上或室内工作温度达到33度以上,就可以领取高温补贴。
但全国各地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不同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浙江高温费是怎么发放的。
▲一、浙江高温费是怎么发放的?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国家高温补贴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未制定的分别为,黑龙江、西藏、青海等四个省份。
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
在这28个省份中,有13个省份发放标准为按月发放,另有15个省份按天发放。
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规定是什么?
浙江⾼温补贴发放标准规定是什么?⾼温作业⼯⼈每⼈每⽉225元;⾮⾼温作业⼯⼈每⼈每⽉180元;⼀般⼯作⼈员每⼈每⽉145元。
发放时间为4个⽉(6⽉、7⽉、8⽉、9⽉。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
每年的六⾄九⽉是⾼温天⽓集中出现的时候,政府出台了政策,在这四个⽉进⾏发放。
对于发放数额和发放禁⽌事项也进⾏了规定。
遇到单位违规的情况,可以打专门电话进⾏举报。
⾼温补贴主要⽤于补贴劳动者购买防暑降温药品、⾷品,虽然数额不⼤,但它是⼀项福利政策。
以下是浙江⾼温补贴发放标准:⼀、⾼温费发放标准浙江规定的⾼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温作业⼯⼈每⼈每⽉225元;⾮⾼温作业⼯⼈每⼈每⽉180元;⼀般⼯作⼈员每⼈每⽉145元。
发放时间为4个⽉(6⽉、7⽉、8⽉、9⽉)。
⾼温津贴应按⽉发放。
⼆、杭州⾼温补贴标准⼀览根据省⼈⼒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并纳⼊总额。
发放标准执⾏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夏季⾼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社发﹝2014﹞94号)之规定。
⾼温作业⼯⼈每⼈每⽉225元,⾮⾼温作业⼯⼈每⼈每⽉180元;⼀般⼯作⼈员每⼈每⽉145元。
发放时间为4个⽉(6⽉、7⽉、8⽉、9⽉)。
⾼温津贴应按⽉发放。
三、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温津贴⽤⼈单位应当为⾼温作业、⾼温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够的、符合卫⽣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温津贴。
三、不发放⾼温津贴最⾼罚2万根据⼈⼒社保部、国家安监总局、卫⽣部、全国总⼯会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国务院《》、《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正常⼯作时间⼯资及不包含⾼温津贴,⽤⼈单位不得因发放⾼温津贴⽽降低劳动者⼯资。
杭州高温补贴规定有哪些?
杭州⾼温补贴规定有哪些?企业职⼯夏季⾼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员每⼈每⽉300元;室内作业⼈员每⼈每⽉200元。
发放时间为4个⽉(6⽉、7⽉、8⽉、9⽉。
⼯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我国的是⼀种对劳动⼈员的补偿津贴。
夏季杭州⽓温持续炎热,⼤部分地区保持38摄⽒度左右。
最⾼达到40摄⽒度以上,⾼温环境下的劳动者连续⼯作6⼩时以上感觉苦不堪⾔。
国家的⾼温补贴⾮常及时,覆盖了所有⾼温⽉份。
以下是律图⼩编找到的杭州⾼温补贴规定:以下补贴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2018年杭州⾼温费发放标准公布《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社发〔2018〕65号)规定:⼀、企业职⼯夏季⾼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员每⼈每⽉300元;室内作业⼈员每⼈每⽉200元。
发放时间为4个⽉(6⽉、7⽉、8⽉、9⽉)。
⼯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夏季⾼温津贴不包括在范围内。
企业不得因⾼温津贴增加⽽降低劳动者。
因⾼温天⽓停⽌⼯作、缩短⼯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资。
三、企业在发放夏季⾼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四、各级⼈⼒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安全⽣产监督管理、卫⽣计⽣等部门和⼯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健全⼯作安全卫⽣制度,确保夏季企业⼯作和⽣产经营正常进⾏。
通知⾃2018年6⽉1⽇起施⾏。
《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社发〔2014〕94号)同时废⽌。
⼀、⾼温天⽓标准:地市级以上⽓象主管部门所属⽓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最⾼⽓温35℃以上的天⽓,都算。
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
高温费浙江发放标准是什么?
高温费浙江发放标准是什么?浙江省的高温补贴是为了保证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企业仍能够正常安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做出的政策规定。
浙江省的高温补贴政策是在我国高温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提高的,高温费浙江发放标准是什么?浙江省的高温补贴是为了保证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企业仍能够正常安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做出的政策规定。
浙江省的高温补贴政策是在我国高温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提高的,高温费浙江发放标准是什么?▲一、高温费浙江发放标准是什么?高温来袭后,不少人也开始关心起今年的高温津贴了。
昨天,记者了解到,今年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不发放高温津贴最高罚两万据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需发放高温津贴但用人单位没有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可认定为工伤除了发放高温津贴外,《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对于何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工作时如果中暑是否属于工伤也有相关规定。
浙江高温补贴政策文字版
浙江高温补贴政策文字版28省份公布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中央气象台14日预报,未来三天,华北东部、黄淮及新疆、甘肃西部、内蒙古西部等地部分地区有35~39℃的高温天气,新疆吐鲁番等地最高气温将超过4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浙江高温补贴政策1、浙江高温补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2、标准: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3、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4、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5、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温福利还有这些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浙江省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地区,夏季高温天气给许多劳动者
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浙江省出台了高
温补贴发放标准,以确保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
和补偿。
首先,根据浙江省相关政策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根据
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天气预警等级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当天
气预警等级达到橙色或红色时,雇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具体的标准是,橙色预警下,每天支付不低于30元的高温津贴;红
色预警下,每天支付不低于50元的高温津贴。
其次,高温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是一线生产工人和户外作业人员。
这些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中,容易受到
中暑等健康问题的影响。
因此,他们应当得到相应的补贴以弥补因
高温天气带来的不便和损失。
另外,浙江省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
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安全和健康。
这包括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合理
安排工作时间、增加休息时间等。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履行这些义务,
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总的来说,浙江省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高
温天气下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这项政策的出台,对于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具有积极的意义。
希望用人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高温补
贴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
环境。
浙江高温费规定是什么?
Poor and strong, not falling into the ambition of the blue sky.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浙江高温费规定是什么?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天气使得劳动人民体力消耗更大,为了照顾劳动者的艰辛劳动以及使得劳动人民的劳动价值得以体现,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关的高温费补贴,而除了国家指导要求以外,每个省市自治区政府部门都制定了相关的高温费发放规定和发放标准。
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了解浙江高温费规定。
年最新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25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企业要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一、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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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8年高温费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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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下工作往往会减少劳动者工作效率和热情甚至出现不良反应,为此国家制订了高温防暑补给政策,浙江省2017年高温费标准是什么?发放高温费提高了劳动者工作效率,而从事不同工作的劳动者高温费补给也并不相同,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以下补贴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2017年浙江高温费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高温补贴的领取人群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
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
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