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

合集下载

深圳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深圳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深圳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在深圳市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行为。备案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一、备案的范围和条件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市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合同,均应当进行备案。备案的条件包括:

1. 合同双方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3. 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公平合理,明确具体,表述清晰;

4. 合同必须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标准。

二、备案的程序和材料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程序如下:

1.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2. 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

3. 合同双方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终止备案。

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合同备案申请表;

2. 合同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法人资格证明;

3. 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4. 合同双方的银行账户信息;

5. 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三、备案的效力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具有以下效力:

1. 备案后的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 备案后的合同,可以作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3. 未进行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不得作为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退还工程

深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深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深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是指在深圳市进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合同进行备案。这是一项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防止合同纠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下面将详细介绍深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备案主体和时间

备案主体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和施工单位。施工合同备案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备案材料

1.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2. 施工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四份,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3. 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有授权签订合同,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招标工程需提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 直接发包工程需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

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

6.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 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复印件;

8. 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

资格证书复印件;

9. 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三、备案流程

1. 合同双方当事人登录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深圳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2. 准备相关备案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装订;

3. 合同双方当事人携带备案材料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窗口进行备案;

4. 备案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上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并退还一份备案材料;

深圳工程合同送到那里备案

深圳工程合同送到那里备案

深圳工程合同送到那里备案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深圳工程合同备案的基本流程。根据相关规定,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和发

包方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后,需要携带合同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前往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

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备案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

律法规的要求。一旦审核通过,合同即被正式备案,双方便可依合同执行工程项目。

我们来看一份深圳工程合同的范本要点。一个标准的工程合同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 合同双方信息:包括发包方(甲方)和承包方(乙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工程概况: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标准、功能、工期等关键信息。

3. 合同金额:明确双方约定的工程总价款、计价方式、支付条件等财务条款。

4. 工程质量: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验收程序、质保期等内容,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

5. 工程进度:设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对延期责任和处理方式作出规定。

6. 变更与索赔:明确工程变更的程序、条件以及因变更引起的索赔处理办法。

7. 违约责任:列明合同违约的情形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害赔偿等。

8. 争议解决:约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9. 其他条款:包括保险、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事项。

在撰写深圳工程合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语言表述要清晰准确,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

- 合同条款要公平合理,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 合同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要与最新法律相符合。

- 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深圳市工程监理合同备案

深圳市工程监理合同备案

深圳市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是指在深圳市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中,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的行为。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市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备案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圳市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是依法必须进行的程序。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并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工程监理合同。

二、备案材料

深圳市工程监理合同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申请表;

2. 工程监理合同副本;

3. 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 建设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备案流程

1.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后,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

2.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出具备案凭证。

3. 监理单位应当将备案凭证放置于工程项目现场醒目位置,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注意事项

1. 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应当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否则将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2. 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超越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监理业务。

3. 监理单位应当保证工程监理质量,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

一、准备阶段

在正式进入备案流程之前,合同双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完整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

2. 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法定代表人证明;

3. 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明;

4. 其他根据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材料。

二、提交申请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合同任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合同备案申请。

申请人需填写《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申请表》,并附上所有准备好的材料。

三、受理与审核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初步审核。这一阶段主要是

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且符合规定格式。

四、合同公示

如果材料审核通过,合同将进入公示阶段。这是为了防止恶意串通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也是为了让行业内外监督合同的合法性。

五、备案登记

公示无异议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合同进行正式备案登记,并发放《建设工程合同备

案证明》。这份证明是民法典律效力的重要依据,也是后续工程验收、结算等环节的必要

文件。

六、信息录入

合同备案信息将被录入到相关的管理系统中,以便于监管部门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这也

是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

七、后续管理

备案完成后,合同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

有变更或补充协议,也应及时报备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八、备案查询

为了保障透明度,合同备案信息通常对外公开,公众可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查询系统,查询相关合同的备案情况。

总结: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深圳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深圳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双方签订分包合同后,需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在深圳,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有以下要求和流程。

一、备案要求

1. 备案主体:分包合同签订后,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双方均为备案主体。

2. 备案时间: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双方需向深圳市建设局进行备案。

3. 备案材料: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

(2)分包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

二、备案流程

1.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分包合同。

2.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准备备案材料,包括申请表、分包合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招标投标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等。

3.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携带备案材料,向深圳市建设局提出备案申请。

4. 深圳市建设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向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发放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告知原因。

5.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根据备案证明,进行工程施工。

三、注意事项

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要求,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2. 分包合同备案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3. 分包合同备案证明是工程施工的合法依据,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携带备案证明,以备检查。

施工合同备案深圳

施工合同备案深圳

施工合同备案是指在深圳市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合同备案材料,以获取备案证书的行为。备案证书是施工合同合法有效的证明,对于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深圳进行施工合同备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该表格是施工合同备案的核心材料,需填写完整信息,包括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主要条款等。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条款、双方签字盖章页等,需确保文本清晰、完整。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合同双方为企事业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合同双方公章。

4.招标工程,应提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施工合同为招标工程,需提供招标投标程序完成的证明文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直接发包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若施工合同为直接发包工程,需提供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若施工合同为分包合同,需提供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复印件:若施工合同为分包合同,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简而言之,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向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提交建设工程合同及其有关文件,由该部门进行存档备查的过程。这一过程有助于规

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安全。

我们来具体解读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范本的内容要点。一般而言,范本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几部分:

1. 工程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投资额等基本要素,这些信息需要准确无

误地填写,因为它们是识别和检索工程的基础。

2. 合同当事人信息:涉及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法定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信息,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3. 合同标的: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施工范围、标准、质量要求等,为工程

实施提供明确的指导。

4. 工期及进度安排: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间,保证工程

按期交付。

5. 价格条款:包括合同总价、计价方式、变更处理等财务相关内容,这是合同的核心部分,直接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

6. 质量与验收标准:设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程序,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并提

出解决方案。

7. 安全生产责任: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确各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

8.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规定违约时的责任承担以及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9. 其他约定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双方可以在此部分增加特别约定的内容。

掌握了以上要点后,编写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范本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语言要准确、严谨,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

- 格式要规范,便于阅读和查找信息;

深圳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在哪

深圳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在哪

深圳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在哪

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建筑工程合同备案。简而言之,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建筑施工企

业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合同内容报送给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进行登记的过程。这一过程的目的是保证建筑工程合同的公开透明,便于监管部门对

建筑市场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在深圳,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地方性的相关规定。具体到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应参照《深圳市建设

工程合同管理条例》等文件进行操作。

深圳的建筑工程合同备案范本包含哪些内容呢?一般而言,一个标准的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范本应该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建设周期等基本信息。

2. 合同当事人信息:明确列出甲方(发包方)和乙方(承包方)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信息。

3. 合同条款:详细阐述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支付方式、违约

责任等关键条款。

4. 附件资料:如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商务文件。

5. 法律声明:声明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双方对于合同内容的确认和承诺。

掌握了这些基本内容,建筑企业在准备合同备案时就能有的放矢。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时,还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文件,例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深圳作为一座极具活力的城市,不断更新和完善其建筑行业的管理制度。因此,建筑企业

在进行合同备案时,应当密切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动,以确保合同备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深圳市工程合同备案

深圳市工程合同备案

深圳市工程合同备案

工程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几个基本要素:合同双方的名称和住所、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合同金额、工期、质量要求、付款方式及时间、违约责任等。这些内容是合同的核心,缺一不可。

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范本:

h2深圳市工程合同/h2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进行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金额

本工程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4.1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具体付款方式及时间节点)

4.2 如甲方延迟支付,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__每日支付违约金。

深圳施工合同备案

深圳施工合同备案

深圳施工合同备案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于××××年××月××日由深圳市政府第××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年××月××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履约,深圳市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明确了施工合同备案的程序和要求。

一、施工合同备案的目的和意义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管,促进工程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达到要求。备案工作能够有效地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增加市场公平竞争性,防范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施工合同备案的程序和要求

1.备案主体:深圳市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施工合同的备案工作。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应当主动向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备案,提交相关材料和信息。

2.备案材料:施工合同的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资质证书;

(3)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特点和施工周期;

(4)施工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和进度款比例等财务信息;

(5)合同履约保证金等相关信息;

(6)其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资料和信息。

3.备案程序:

(1)备案申请:甲方或其代理机构向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

(2)备案审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审核未通过时,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备案公告:备案后,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备案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或公示,便于监督管理和查询。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之欧阳法创编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之欧阳法创编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的通知(2003年3月11日)深建字〔2003〕9号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现予发布,自2003年4月1日起实行。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以下简称《监理条例》)及《深圳市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规定》(市政府令第104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深圳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合同包

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分包合同);(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以下简称造价咨询合同)。第三条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管理。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

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者行业协会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具体工作。第四条下列合同应当备案:(一)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的施工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二)《监理条例》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中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监理合同;(三)建设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或咨询费在2万元以上的造价咨询合同。第五条应当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

应当在签订之日起7日内,由发包人或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人按工程项目管理权限送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使用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不使用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其申请备案的合同条款应

深圳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

深圳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

深圳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工程的数量日益增多。为了确保工程建

设的质量与安全,同时维护市场秩序,深圳市政府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管理提出了明确

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对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进行的一种法律手续,旨在

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执行力。

让我们来了解深圳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基本流程。一般而言,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合

同签订、提交备案、审核反馈、修改完善以及最终确认。在签订合同阶段,双方应基于平

等自愿的原则,明确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标准、费用支付等关键条款。随后,将合同文

本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指定的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审查。

接下来是审查阶段。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合同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法

律效力、风险分配、违约责任等方面。如果发现合同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规定,管理部门会

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双方重新调整和完善合同条款。

深圳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还强调了信息透明化。所有的合同备案信息都将被纳入统一

的信息管理平台,以便于监管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这不仅增加了管

理的透明度,也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诚信水平。

在实际操作中,深圳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合同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格式,确保所有必备条款齐全且表述清晰。

2. 双方应当真实反映意愿,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影响合同的真实成立。

3. 合同中的专业术语应当符合行业标准,避免因理解偏差而引发纠纷。

4. 对于涉及变更、追加工程款项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广东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广东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广东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在广东省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行为。备案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一、备案范围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以下建设工程合同需进行备案:

1.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

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 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工程;

4. 各类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5. 其他需要备案的建设工程。

二、备案时间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三、备案材料

1. 建设工程合同正本复印件;

2. 合同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合同双方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合同双方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合同签订地点和时间证明;

7.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备案流程

1. 合同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应按照备案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 合同双方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

3.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4. 合同双方在备案完成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

五、未备案的法律责任

1. 合同双方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

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 合同双方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

深圳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深圳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深圳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建设单位应当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合同备案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

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7. 其他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文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收到完整的备案申请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包括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期限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如果审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发放《施工合同备案证明》。该证明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法律文件,表明施工合同已经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和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合同变更,比如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调整等,双方必须按照原备案程序,重新提交变更后的合同内容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变更不得作为结算或者索赔的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和最终的施工合同,以便进行最终的备案确认。这一步骤对于解决后续可能出现的质量争议、支付争议等问题至关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其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更新迅速。因此,各相关单位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时,应当密切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深圳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深圳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深圳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

深圳市建筑工程合同备案范本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

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深圳市政府对建筑工程合同实行备案制度。本文将为您介绍深圳市建

筑工程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一、合同备案的目的

1.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2.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水平;

3. 保护业主、承包商、监理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4. 为政府部门提供有效的监管手段,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二、合同备案的范围

深圳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均需进行备案。具体

包括:

1.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 装饰装修工程;

4. 园林绿化工程;

5. 其他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项目。

三、合同备案的程序

1. 合同签订:业主、承包商、监理等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合同备案申请:合同签订后,业主或承包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建设局提交合同备

案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3. 合同审查:深圳市建设局对提交的合同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是否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 合同备案:审查通过后,深圳市建设局将予以备案,并发放合同备案证明。

四、合同备案的材料

1.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业主、承包商、监理等各方的资质证明;

3. 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4. 其他与合同备案相关的材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的通知

(2007年8月8日)

深建规〔2007〕3号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合同包括:

(一)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

(二)施工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的专业分包合同;

(三)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建筑劳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的劳务分包合同;

(四)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中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第三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及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具体工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相应的机构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鼓励合同当事人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五条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工程的发包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总承包合同及专业承包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

(二)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四)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

(五)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政府投资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核原件)。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办理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

(二)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四)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五)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六)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七)非招标工程还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

第八条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分包)企业办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

(二)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四)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核原件);

(五)招标工程应提交如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六)非招标工程还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办理监理合同备案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

(二)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复印件(核原件);监理企业为外地企业的,还应提交其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四)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五)非招标工程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单位盖章确认的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

第十条合同备案后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的,应当在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将补充协议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补充协议备案时,提交补充协议4份并携原合同备案回执;

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齐合同备案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规定办讫合同备案手续:

(一)符合合同备案规定的,合同上加盖备案专用章,出具合同备案回执;

(二)不符合合同备案规定的,告知当事人改正,并重新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对要求当事人改正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管理,发现合同当事人拒不改正,并规避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应当作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过程中,主要对下列内容进行备案审查:

(一)有无资质或资格证书承接业务,是否超越资质或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承接业务;

(二)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是否招标、招标工程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相符、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与招标范围是否一致,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与招投标文件是否背离;

(三)分包合同的范围是否超出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的承包范围;

(四)专业工程分包是否经建设单位同意,或专业工程是否再分包;

(五)监理取费是否符合规定;

(六)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合同价的合理性参照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各类工程成本指标认定)。

第十三条经过备案的合同,是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结算等处理的依据。

第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合同备案信息在深圳建设信息网()公布。

第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及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发现不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施工现场实际情形与备案合同约定严重背离,弄虚作假,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应当责令改正,作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负责合同备案管理的部门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不符合备案规定的合同予以备案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