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审批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审批表
负责人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单位意见
负责人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意见
同意支付抚恤金 元,丧葬费 元,共计 元。
审核人
股长
此表系死者所在单位向财政部门申领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时填报;
2、享受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者生前应是财政供给人员,以习性抚恤金不含地方津贴、护理费、福利补助;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审批表
填报单位: 单位性质:
死
亡
人
员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死亡时间
在职离退
死亡性质(病故、牺牲、烈士)
行政或
事业编制
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合计
城镇居民
可支配收入
丧葬费
共计
死者家属情况
家属签名
与死者关系(夫妻、子女)
工作单位或住址
联系电话
单位意见
3、随标应附死者身份证复印件、死亡当月工资单、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书等有关资料;
4、此审批表一式三份。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百度文库1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原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姓名性别电脑号死亡时间身份证号在职或退休继承人或供养亲属申请人电话申请人居住地址供养亲属姓名出生年月与死者关系有无职业生活来源继承人或供养亲属签名年月日单位意见年月日社保机构意见详见相关的待遇决定书及计发清单须知事项一、此表一式两份,可于每个工作日报送。
二、参保人系非因工死亡的、且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
三、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额、住房个人帐户积累额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到养老保险窗口结算。
款项直接通过银行转帐到死者或继承人、供养亲属个人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内。
四、申请人须确信:本表格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所填写的居住地址和通信方式可靠无误。
如不如实填报或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申请人将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五、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为死者供养亲属或继承人代办领取死者个人帐户、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时,需单位盖章认可,除此之外,不用单位盖章。
五、办理手续时,须提供: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3、死者本人或其继承人、供养亲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或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4、如死者继承人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均不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死者供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中某1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如死者继承人不是其法定继承人,死者供养亲属或继承人中有一方无人在场的,申请人需提供缺席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供养亲属的,申请人只需提供死者供养亲属某1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缺席一方是死者的继承人且继承人有多名、继承人间又无直系亲属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供每名继承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代理委托书的公证书原件);5、有供养亲属的,还应提供供养亲属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及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原件一份;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应提供其居住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丧葬费审批表
经审核,该同志属
编制性质。
(盖 章) 年月日
经审核,该同志死亡当月基本工资(退休费)为:
区人社局、 区机保局 工资审核 意见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月基本离退休费:
元
个人帐户养老金:
元
(盖 章)
年
月
日
根据内人发[2008]38号文件精神,按月(工资、退休费)基数
计发该同志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元。
元的20个月
区人社局 发 审批意见
根据内委办[2003]1号文件精神,该同志丧葬费按月基数 元。
元的10个月计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月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 2、月基本退休费不含93、个人账户养老金、各项津补贴; 3、附报资料:单位申请、火化证(查原件收复印件)、在职的出示死者最后一次工资证明; 4、本表一式三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审批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籍贯
职务
工作单位
离退休时间
岗位工资额: 死亡当月 工资项目 薪级工资额: 及金额
基本离退休费额:
死亡 时间
年龄 参加工作 时间
死亡性质
烈士 因公 病故
抚 烈士
恤
因公 牺牲
金 病故
区委编办 编制审核 意见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原工作单位
原职务
参加工作
年月
离退休
年月
计发退休费比例
死亡时间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金额:元
死
亡
前
月
基
本
工
资
(退
离
休
费)
职务(岗位)工资
级别(30%奖金)工资
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工资
基础、工龄工资
警衔津贴
补齐35元
93年工改后至06年工改前增加的离退休费
2006年7月增加离退休费
合计
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合计万仟佰拾元整
单
位
意
见
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
民政部门意见
年月日
人社部门审批意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根据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民发[2011]192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同意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万仟佰
拾元整。
年月日
备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审批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审批表
兹有我单位同志病故(因公死亡),报来病故(因公死亡)工作人员申请抚恤金报告一份,请予审批。
年月日
病故(因公死亡)工作人员申请抚恤金报告表
所在单位姓名
职务年龄性别月标准工
资额
籍贯省县(市)乡(街)(村)号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死亡时间与原因
安葬方式
与地点
单位经办人
遗属负责人与死者关系现在家庭住址
呈报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
审批机关意见
经审查,同意发放给一次性抚恤金万仟佰拾元整;另发给丧葬费仟佰拾元整。
合计万仟佰拾元整。
年月日
注:月标准工资额(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本表一式叁份(一份存本人档案,一份存县人社局,一份存本人单位)。
退(离)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申报表(精)
填报单位(章):填报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编号
姓名
性别
死亡时间(年月)
停拨统筹退(离)休费用
扣回多领部分
拨付统筹丧葬费
拨付一次性抚恤金
个人用
各种补贴
单位意见
社会保险局意见
养老科审核意见
批准意见
同意申报
经办人:
年月日
拟于年月执行,同时核准减次月拨付统筹养老金。
经办人:
年月日(章)
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二份;报告单位一份,社会保险局一份;报送此表时,必须携带退(离)休人员死亡的死亡证、火化证等证明材料。
2、此表应于退(离)休人员死亡的次月底前报送社会保险局。
一次性抚恤金审批表
一次性抚恤金审批表一次性抚恤金审批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害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受害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受害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害事件发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事件发生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件经过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1. 相关证件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2. 事件发生地的照片或录像:_____________3. 相关证人的证言:___________________4. 事件调查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个人情况:家庭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声明:本人在申请一次性抚恤金时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证据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私自伪造或隐瞒事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
抚恤费丧葬费审批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人:
按莱人字〔2008〕26号 文件规定发放抚恤金
单位:元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务 (岗位)
死亡 原因
死亡 时间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改革前月 改革后增 基本退休 加的养老 费 金
月数
金额
丧葬 补助费
合计
备注
呈报单位意见:
保险经办机构意见:
审批机关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 2、带本表(一式三份)、死亡证明经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到市工资科审批。
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助费审核表
工资福利离退休业务表格系列之十七
温州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审核表
2、办理时附遗属负责人身份证、死者工资表或离退休费审核表、火化证复印件各1份。
3、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金额栏,由人力社保部门填写;如:抚恤金计算办法明确的,可录入金额。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后,参保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暂按原计发
办法预发并按原渠道列支,待国家和省政策明确后,再按规定统一结算和列支。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201207)。
企业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审批表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机关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一次性抚恤金总额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加死亡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或20倍,其中因病死亡2倍,因公死亡20倍。
2、报批时请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以及职工档案(审核死者生前基本月离休费标准)。
企业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审批表
工作单位(盖章):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死亡时间
死亡原因
因病 因公
遗属姓名及与死者关系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 倍
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元)
一次性抚恤金总额(元)
市老干部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企业养老保险处意见
该同志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为 元。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审批表(新办)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职务
单位
月基本工资或
月基本退休费
死亡时间与原因
安葬方式
遗属负责
人姓名
与死者关系
现在住址
所在
单位
意见
年月日
编制
部门意见Βιβλιοθήκη 年月日审批意见
年月日
核发
金额
丧葬费
根据湘人社发〔2013〕86号文件,发放丧葬费仟元整(¥:)。
抚
恤
金
根据湘民发〔2012〕1号文件规定,支付一次性抚恤金万仟佰拾元整(¥:)。
遗属
补助
对象
姓名
关系
出生年月
户口
月补助金额
起止日期
注:本表一式四份,一份存审批机关,一份送财政,一份存本单位,一份存档。
企业参保人员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抚恤费)审批表
苏州市企业参保人员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抚恤费)审批表企业名称(章): 企业编号: 单位:元
死亡人员情况个人编号
身份类别
社会保障号码
死亡年月死亡性质缴费年限
姓名
年月供养人数
供养情况
身份证号码姓名出生
年月
性
别
与死亡
人员关系
供属
编号
家庭住址
邮政
编码
户口所在
派出所
联系
电话
定期救济费(抚恤费)
填表人: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年月日年月日
元/月一次性救济费(抚恤费)元执行时间年月
说明:1、此表填写企业参保人员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按政策规定可列社会保险支付的供属情况。
2、死者身份类别,填离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退休、退职、按月领取生活费、在职。
属红军时期、抗战
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还须注明红军、抗战、解放字样。
3、死亡性质,填因工、非因工(因病)。
4、本表一式二份,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批表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批表
退休前单位名称:
申领此待遇所需材料具体见背面
办理申领离退休死亡待遇所需有关证明材料
一、死亡证明
1.在医院死亡的须医院出具的诊断死亡证明原件;
2.在家死亡的须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加
意见;
二、火化证明原件(须到信宜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加意见)
三、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理须单位盖章)。
五、直系亲属符合供养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没有领取退休待遇;2、①退休时祖
父、父、夫年满60周岁及以上,祖母、母、妻年满50周岁及以上,死者配偶须是退休前结婚的),②死亡时子女未满16周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健在证明原件(居委或村委会出证明,派出所加意见);
2.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
3.供养对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供养对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异地户籍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待遇协查函原件。
六、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单位代办须单位盖上公章)。
七、本表一式一份,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并于每月20日前送信宜市社保局待遇核发股
办理。
备注:
1、供养对象属夫妻关系的提供以下之一证明材料:
A、结婚证;
B、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须说明具体结婚时间);
C、档案记载相关材料。
2、供养对象属其他亲属关系的提供以下之一证明材料:
A、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
B、档案记载相关材料;
C、亲属同一户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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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时间
死亡时间
死亡原因
因病因公
遗属姓名及与死者关系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倍
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元)
一次性抚恤金总额(元)
市老干部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企业养老保险处意见
该同志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为元。 Nhomakorabea(盖章)
年月日
审核机关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财政局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一次性抚恤金总额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加死亡时期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或20倍,其中因病死亡2倍,因公死亡20倍。
2、报批时请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以及职工档案(审核死者生前基本月离休费标准)。
3、本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一份,遗属一份,原单位留存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