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官员履历造假谜团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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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官员履历造假谜团与真相
作者:关海庭
来源:《领导之友·综合版》2016年第06期
近几年,官员履历造假问题不断被曝光,备受社会关注。
作为官员履历最重要载体的档案是记载干部个人基本信息、政治态度、工作成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尤其是在入职、入党、提干等环节的审查中,对档案的审查都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履历造假最主要的体现便是官员档案造假。
“年龄越填越小、工龄越填越早、学历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成为当前官员履历造假的真实体现。
官员档案造假的方式:直接修改、无中生有、移花接木
一是直接修改,简单粗暴。
对履历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党龄、工龄,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上,此类事例不胜枚举。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强调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干部年龄、学历、素质等要求逐渐提高,“年龄天花板”“学历敲门砖”成为千千万万干部准入、晋升道路上的一道道坎儿,给诸多官员带来升迁压力。
谁的年龄小,谁的学历高,谁的资历老,在同等条件下谁便拥有更强的竞争优势。
一些干部自觉“先天不足”,便“后天弥补”,修改履历,甚至在档案上直接涂改,以图蒙混过关,于是出现了诸如“刚出生便上小学”“十三岁参军,十五岁入党”的乱象。
二是无中生有,凭空伪造。
一些官员自觉自身经历“不硬”,缺少“闪光点”,与他人竞争时不占优势,或者达不到一些岗位的要求,便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荣誉称号等,直接添加到自身档案中,为个人履历“增彩”不少。
例如,2000年因贪污受贿被判死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其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便是从小商小贩手上购买。
三是移花接木,改换门庭。
此类造假较为少见,因为操作难度较之前两种都大。
例如,20世纪90年代“金华税案”嫌犯史宝月在逃跑到成都后,化名“高山青”,并花钱伪造了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复旦大学和中山大学毕业证等一整套假证件,把自己包装成为一名记者。
后来,他调任张家港市委党校副校长,直到被警方抓获才真相大白。
官员履历造假的特点:部分修改与整体修改并存;非“单兵作战”,往往是“集团所为”
第一,部分修改与整体修改并存。
大部分造假履历的修改主要集中在年龄、学历等局部问题上。
例如,河津市住建局原局长薛新民曾11次修改自己的出生日期并伪造学历,后被免职。
但也不乏胆大包天之徒,将自己的履历“大清洗”。
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河北某市团委“骗官书记”王亚丽,其履历除了性别,几乎都是假的,档案中所盖的90多个公章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都是假的。
第二,涵盖范围广,涉及各个级别。
履历造假的官员既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这样的省部级大员,又有基层乡镇的公务员,但整体上还是以处级以下的干部为主。
涉事官员涵盖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党政部门负责人、共青团系统等,甚至连村支书都不能避免。
第三,网络揭发成为重要曝光途径。
官员在任职的时候,其履历信息需公开,相关网站上会挂出官员的履历介绍。
对于存在问题的简历,网友会第一时间发帖提出质疑。
随着回复与转帖的增多,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世。
如确有问题则相应官员受到处分,若无问题则正面回应网友质疑,当然,也有一些回应不了了之。
第四,履历造假往往牵出腐败问题。
在履历上靠不住的官员,往往在日常工作中也靠不住。
中纪委对栗智的通报中显示,栗智档案造假,隐瞒本人真实年龄,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等。
第一次在正式通报中涉及“档案造假、隐瞒本人真实年龄”等问题。
第五,履历造假非“单兵作战”,往往是“集团所为”。
档案的形成绝非个人行为,而是个人、单位以及各个部门共同制作的结果。
档案的一部分内容由个人填写,单位审核、归档;另一部分则是单位行为,记载个人在单位中的经历、表现等。
而像户籍信息则是公安部门主管,学历信息则是教育部门主管,多方合作之下,形成个人的人事档案,“档随人走”。
况且,个人是无权查看自己的档案的,因此,档案的造假是官员本人、档案管理人员甚至相关领导共同完成的过程。
例如,根据河北省纪委的通报,除某市团委“骗官书记”王亚丽被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外,还有其他10人受到严厉的党纪处分。
第六,履历造假牵涉后代问题。
履历造假不光涉及官员自身,有时其子女也跟着“沾光”。
数年前轰动一时的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一事,便是王的父亲、时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的王峥嵘所操作;山西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黄梅芳通过其父亲黄长泉将年龄改小3岁;广东省工商局原副巡视员张水生找人伪造两个儿子的档案材料,使两人以干部身份调动工作。
打击官员履历造假刻不容缓
官员履历造假危害极大,一是违背诚信原则,败坏社会风气;二是破坏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破坏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让老实人吃亏”;四是造假频发会形成错误导向,将这种恶习“传染”给其他人,形成更多人造假的恶性循环。
因此,打击官员履历造假刻不容缓。
第一,加强惩戒力度,让官员在行为上不敢造假。
官员之所以敢在履历上造假,即使是媒体曝光也“前赴后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违法成本太低。
在媒体披露的造假案例中,绝大多数仅仅是受到党纪处分,即使是“骗官书记”王亚丽也是因为职务侵占、行贿才被判刑,对其履历造假并未进行司法处理。
这种“高举板子轻放下”的做法给了很多官员以侥幸心理,更助长了“老实人吃亏”的恶劣政治生态环境,因此,除了“党纪”,还要有“国法”的介入。
官员履历造假严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有关“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行为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不得“涂改、伪造档案”的规定,有的行为甚至已经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所提到的“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因此,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有关官员履历造假处罚的法律体系并加大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切实发挥司法机关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履历造假,让涉事官员承担法律责任,大幅度提升违法成本。
追究相关涉事人员的连带责任。
任何一份造假的档案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操作团队”,或者是“保护伞”。
若不将连带责任落实到位,一个“王亚丽”被查处,还会有“李亚丽”“张亚丽”冒出来。
只有形成上下齐负责的认识,才能切实提升法律惩治的威慑力,从行为上让官员心怀畏惧,不敢越雷池一步。
第二,加强管理力度,让官员在制度上不能造假。
一是细化档案管理制度。
当前,档案管理队伍人数较少,在一个县里,组织部、人事局各有一个档案室,级别稍高的干部档案在组织部,一般干部档案在人事局,数千份档案往往就一个人负责。
一个人能保证所管档案的正常维护就实属不易,更不用说要对每一份档案进行详细的审核了。
因此,要适度扩大档案管理队伍,以实现档案管理的精致化。
二是完善监督制度。
从外部监督的角度看,目前,网络成为官员履历打假的重要途径,要想更大程度上发挥网络监督作用,就要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实行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不仅要公开官员的基本信息,还有其社会关系也应公开,以供公民监督。
从内部监督的角度看,加强档案的审核力度,“逢进必审”“逢升必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履历信息记载是否一致,对改动之处是否有详细说明以及重要节点需多方验证。
三是建立统一数据库。
除涉密单位外,将全国各级干部档案数据纳入到统一的数据库中并全国联网,并
适当开放数据库中的信息以供查询与监督,减少干部异地交流时档案审查过程中的纰漏,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
第三,完善用人制度,让官员在理念上不想造假。
履历造假,根本上在于官员的法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党性修养不够。
因此,要加强对官员的教育力度,强化宗旨观、权力观、纪律观的教育,堵住造假的思想根源。
实际上,官员履历造假的根本利益驱动在于对官位的追求,保住了“官帽子”,才能“挣得面子”“占住位子”“捞得票子”。
而当前选人用人对年龄、学历、资历等要求越来越高,甚至出现了唯年龄、学历、资历的倾向。
因此,应改善选人用人制度,以政绩作为用人的重要依据,坚持综合考评。
同时,完善干部的工资福利体系,让官员收入更加透明化,杜绝灰色收入,严厉惩处特权行为,从根本上消除官员的“官本位”意识,抑制官员履历造假的利益驱动。
(摘自《人民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