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局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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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局科技计划项
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计划
【发文字号】赣质监办发[2014]84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4.10.17
【实施日期】2014.1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质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局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赣质监办发〔2014〕84号)
各设区市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各国检中心:
根据《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提升能力建设、鼓励革新创造,重在实际应用、提高能力水平”的原则,省局决定组织各单位申报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申报及招标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优先考虑全省质监科技发展规划中所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
2.坚持科技高起点,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或填补质监检验检测领域空白;
3.坚持软、硬科学研究并举,注重可预见性检验检测技术储备研究;
4.坚持科技为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服务,以研究检验技术为核心,以质监业务工作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为重点.
凡2013年已申报质检总局或省科技厅项目并已列入国家或省科技厅年度科技项目的,一律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范围
1.质量技术监督领域所需的检验、检定、测试技术和装置;
2.新的检测、校准方法,计量器具及专用测试仪表;
3.锅炉、压力容器以及特种设备的检验、测试技术和方法;
4.国家重点工程及科技攻关项目中的检测技术;
5.组织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6.信息化及网络技术的创新、创造、发明。
三、申报要求
1.科技项目的第一申报人,必须是获得中级职称以上并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目研究的系统内在职人员。
2.项目申报必须填写《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登陆江西省质监网办事大厅资料下载中可下载),并附该项目的“科技文献查新报告”。
3.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必须按照《江西省质监局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对所属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进行筛选,并按规定数额将申报的科技项目材料一并报送省局计划财务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