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岩煤矿探放水管理办法201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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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岩煤矿防治水设计

高家岩煤矿防治水设计

贞丰县挽澜乡高家岩煤矿防治水设计2017年3月20日审签页编制会审时间会审内容高家岩煤矿防治水设计职务意见签字日期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会审意见贯彻学习纪录学习内容高家岩煤矿防治水设计贯彻人时间地点参加学习人员(签字)名单目录前言 (5)第一章矿井概况 (6)一、矿井所在位置、范围及四邻关系等情况 (6)二、自然地理 (7)三、矿区小煤窑开采情况 (8)第二章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及防治水设计 (9)第一节矿井地质 (10)一、区域地质 (10)二、矿区地质 (11)三、含煤岩系及可采煤层 (12)四、其它开采技术条件 (14)第二节矿井水文地质 (17)一、水文地质情况 (17)二、水患类型及威胁程度 (19)第三节矿井防治水设计 (22)一、矿井开拓开采所采取的安全保证措施 (22)二、防水安全煤岩柱留设 (28)三、井下探放水措施 (36)四、井下排水 (47)五、地表防治水措施 (48)六、灾害预防和处理 (51)七、组织保障措施 (52)前言为进一步加大我矿防治水工作,不断提高我矿防治水能力,有效防范水害事故的发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展理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煤监局《关于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大我矿防治水工作力度,提升我矿防治水能力,有效防范水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防治水设计方案。

第一章矿井概况一、矿井所在位臵、范围及四邻关系等情况(一)位臵贞丰县挽澜乡高家岩煤矿位于贵州省贞丰县挽澜乡境内,矿井位于挽澜乡窑上村附近,矿井距挽澜乡政府所在地4.5km,距贞丰县城19km,行政隶属贵州贞丰县挽澜乡,有乡村公路直接到达矿山工业广场,交通较为方便。

(二)范围及四邻关系高家岩煤矿位于云贵高原之西南端,区内以山间侵蚀盆地为主,地势南高北低,区内最高点位于矿区西南部,山顶海拔为+1630m,最低点位于东北部的沟中,海拔高程950m,相对高差680m。

探放水管理办法

探放水管理办法

探放⽔管理办法附件4:探放⽔管理办法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矿井探放⽔⼯作,严格探放⽔设计、施⼯、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探放⽔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办法。

⼀、适⽤范围各区域公司及矿井公司、各⽣产(基建)矿井。

⼆、探放⽔管理办法1、各矿井必须严格执⾏“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规定,按照“⼀矿⼀策、⼀⾯⼀策”,“物探先⾏、钻探验证、危险区域重点探查”的原则制定和落实探放⽔措施。

2、必须将探放⽔⼯作纳⼊矿井采掘⽣产环节进⾏组织和管理。

掘进⼯作⾯作业规程中必须将探放⽔纳⼊掘进⼯艺流程,并在施⼯组织中做详细安排。

由矿调度室负责安排探放⽔作业时间并协调施⼯。

3、矿地测部门根据⼯作⾯⽉度掘进任务及探放⽔设计测算⼯作⾯⽉度钻探计划进尺,矿计划部门在⽉度⽣产计划中下达。

探放⽔进尺纳⼊⽣产任务统⼀考核。

4、⼯作⾯掘进或回采前,地测部门必须编制探放⽔设计,探⽔队制定施⼯安全措施,经矿总⼯程师审批后实施。

5、探放⽔设计必须针对⼯作⾯⽔害分布及特点进⾏编制,必须遵循物探和钻探相结合的原则,钻孔布置、超前距及帮距应符合《煤矿防治⽔细则》、《⼭西省煤矿⽼空⽔害防治⼯作规定》、《井下探放⽼空⽔技术要求》。

6、每次探放⽔前,矿地测部门必须根据⼯作⾯探放⽔设计,结合物探成果、⼯作⾯煤层及地质情况修正钻孔参数,预计本次钻探⼯期,并以通知单的形式报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遇地质构造、陷落柱必须及时调整钻孔参数并加密钻探;通知单必须经矿总⼯程师审查签字。

7、探放⽔必须由探⽔队施⼯,钻孔孔位及参数由地测⼈员现场标定,当班带班长必须及时、准确填写钻探原始记录单和探放⽔图牌板。

探放⽔钻孔执⾏安监、地测、探⽔队“三⽅”现场签字验收制度,“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8、探放⽔实⾏钻孔痕迹管理,每次探放⽔起始位置必须在巷道帮醒⽬位置标识并挂牌管理,以⽅便掘进队组、安全员能准确控制允许掘进距离。

9、地测部门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在确认探放⽔达到设计要求且⼯作⾯⽔害已消除的情况下,经矿总⼯程师签字确认后⽅可下发。

探放水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探放水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华晋明珠矿探放水队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012年5月25日为更好地防止矿井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保证矿井的正常的安全生产,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根据集团、矿关于掘进、开拓巷道进行“有掘必探”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工作,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我矿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放水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一、成立探放水领导机构组长:矿长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经营矿长后勤矿长成员:地测科、生产技术科、安监处、机运科、通风科、调度室、综合部和企财科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主任:地测副总二、管理职责1、地测科职责(1)地测科根据矿的采掘计划及时编制开拓、掘进巷道“有掘必探”的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在开拓、掘进巷道开口的前三天把措施下发给相关单位。

(2)负责对井下各开拓、掘进队组执行“有掘必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办法:地面查阅台帐和井下实地检查;井下实地检查按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按检查方式分为跟踪开掘进头钻孔深度和盯面跟钻检查。

(3)根据开拓、掘进巷道区域地质及水文地质变化情况及时修改设计,及时下发到相关单位。

(4)认真执行矿制定的“有掘必探、有疑必钻”的探放水实施方案.(5)根据开拓、掘进巷道超前探测工作的分析结果及时提出水情水害通知单及构造(陷落柱)等的预测预报,确保生产的安全、顺利。

(6)积极探索在“有掘必探"方面的新方法、新技术,推广应用先进的设备、仪器,努力实现地质探查中多、快、好、省的原则。

(7)每月25日前及时准确汇总“有掘必探"的执行情况,并以报表形式报送相关管理科室及矿领导,以便考核,考核时要公平、公正,维护考核的严肃性.2、相关业务管理科室职责(1)安监处、地测科对井下开拓、掘进巷道的“有掘必探”进行日常性管理监督,做到不探查,不生产.(2)地测科、生产科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把开拓、掘进巷道的“有掘必探”纳入掘进规程中,并在工作面开口前及时编制探查设计。

煤矿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水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探放水原则1.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2. 探放水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3. 探放水工作应做到全面、细致、严谨、及时。

三、探放水组织机构1. 成立探放水领导小组,负责矿井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2. 矿井应设立探放水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探放水工作的实施;3. 探放水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专门培训。

四、探放水工作程序1. 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1)对探放水区域进行地质勘察,掌握水文地质情况;(2)编制探放水方案,明确探放水钻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等参数;(3)配备必要的探放水设备和工具;(4)制定探放水应急预案。

2. 探放水实施:(1)按照探放水方案进行钻孔施工;(2)对钻孔进行观测,掌握水位、水量、水质等参数;(3)根据探放水情况,采取相应的排水、封堵等措施;(4)对探放水区域进行监测,确保探放水效果。

3. 探放水后的工作:(1)对探放水区域进行封堵,防止水源再次渗入;(2)对探放水钻孔进行封孔,防止水源重新涌出;(3)对探放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为后续探放水工作提供依据。

五、探放水安全措施1. 探放水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2. 探放水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3. 探放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4. 探放水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透水预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5. 探放水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六、监督检查1. 矿井应定期对探放水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矿井应接受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探放水工作的监督检查;3. 探放水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七、奖惩1. 对在探放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煤矿探放水管理规定

煤矿探放水管理规定

煤矿探放水管理规定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一、井下探放水原则 1、地测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在巷道掘进到达探水位置前 15 天,地测部门发放探水通知单或探放水设计,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编制专门的探放水措施。

2、在受水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3、在接近水害威胁或积水区时,施工单位做好超前探放水工作,防止溃水造成事故。

4、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超前探水: (1)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区积水时; (2)巷道接近含水断层、陷落柱时; (3)采掘工作面接近未封闭或封闭不良导水钻孔时; (4)采掘工作面有明显出水征兆时。

5、当生产安全受到水害威胁而又未采取探放水安全措施时,地测部门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二、探放水的类型、范围的确定探放水的类型、 1、探放老空水由最低点探放老空水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积水区边界及其最低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

积水边界距放水线距离不小于20m。

积水边界外推60m作为警戒线。

工作面进入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水;到达放水线后,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认积水已被放完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巷道由高向低掘进,与老空积水区平行,探上部采面老空水,探水钻孔布置应根据煤柱厚度严格控制老空水头降低高度,严格执行打超前探眼,边探边掘。

2、探放断层水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陷落柱探水线不小于60m。

3(探放钻孔水对封闭不良的钻孔,在距钻孔20m应采取超前探水或其他防范措施。

三、探放水工程设计 1、探放水钻孔布置原则: (1)探老空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图上呈扇形。

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钻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2)探放断层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探水钻孔终孔直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3)探放大范围老空水或由最低点探放老空水时,探水钻机必须具有孔口控水装置,孔口管安装方法具体操作时要依水压大小和煤柱而定。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办法(试行)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办法(试行)

XX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煤矿企业探放水管理工作,提升防治水工作水平,遏制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等煤矿防治水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综合运用物探、钻探、化探等探查手段,查清采掘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区域煤炭分公司及直管和专业化管理煤矿企业(基建煤矿、生产煤矿)探放水工作。

第四条各煤矿企业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XX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技术部为探放水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系统煤炭企业探放水技术指导工作,公司安全监察局负责检查煤矿企业落实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督导煤炭企业探放水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公司机电管理部负责督导探放水设备、仪器配备工作。

煤矿企业对探放水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探放水技术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现场验收及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煤炭企业必须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备探放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用探放水设备。

第七条原则上采掘工作面日常超前探放水工作应由煤矿企业探放水队伍负责施工。

但根据生产管理实际情况,确需采掘外包队伍配合进行超前探放水的,煤炭企业要将外包队伍探放水工作纳入矿统一管理,探放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物探人员、化探人员、班组长由煤炭企业相关人员担任,探放水工可由外包队伍取得探放水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担任。

第三章探放水队伍第八条探放水队伍要接受煤矿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领导,必须明确1名队长,并配置专业技术人员、物探、化探人员,每台钻机设置机长1名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和安全工作,配备电工1名,钻工配置必须满足矿井探放水要求。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平安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矿井平安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探水线、警戒线的规定1、井下积水区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按规定标出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位置,井下探放水必须从探水线开始进行探水前进。

2、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资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区、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的情况等因素确定。

3、对本矿井开采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有较可靠的图纸作依据,探水线至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为40m,警戒线由探水线平行外推20m划定。

4、对虽有一定图纸资料作参考,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的,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0m,警戒线由探水线平行外推50m划定。

5、积水区资料不清楚,依靠调查分析判别的,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0m,警戒线由探水线平行外推80m划定。

6、对水压小于1MPa,断层的探水线,由断层所留设的防水煤柱至少向外推20m作为探水线。

7、石门将揭露含水层时,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水平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垂直距离应根据水压和隔水层的岩性等资料综合分析确定其最小距离。

第三条探放水设计要求1、说明探放水地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并确定探水线。

2、介绍探放水地区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3、说明探放水巷道的位置、断面规格、支护形式、水沟及巷道坡度等情况。

4、确定探水钻孔的超前距离。

5、确定探水钻孔的孔数;各个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孔径;6、水量较大时,钻孔要在钻进10m之前,安装灵活可靠的抗压能力在1MPa以上的水闸门,防止出水后水量难以控制。

7、孔口套管必须用水泥注浆固孔,而且必须进行耐压试验。

耐压试验不小于4MPa,稳定时间大于30分钟。

8、提供积水区平面图、探水钻孔布置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

9、探放水设计应满足《井下探放水技术标准》〔MT/T632-1996〕要求。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探放水管理工作,促进探放水措施的扎实落实,并确保探放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生产技术科是探放水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编制各掘进作业地点的探放水措施并贯彻,实施对探放水施工作业的检查督促。

2、各掘进队是探放水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探放水措施的落实,在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探放钻孔设计及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探放水情况。

3、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凡新掘巷道,其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同《作业规程》一并编制贯彻和实施,不得滞后编制贯彻。

4、技术部门和带班矿领导必须切实加强对探放水工作的检查监督与管理,在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按要求施工探放水钻孔的同时,督促搞好探放水牌板的管理,包括钻孔布置图、探放水记录必须挂设到现场。

5、每条巷道施工结束后,技术科要认真进行一次分析总结工作,对发现的出水点,必须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对出水源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治水措施。

6、为搞好探放水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技术科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使探放水工作的软、硬件管理均完善到位。

7、对于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探放水钻孔未按要求施工的,一经检查发现,一并追究检查督促部门、带班矿领导及施工队的责任。

并处200~1000元的罚款。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一、引言煤矿探放水是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需要进行管理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为了规范煤矿探放水的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的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探放水的合理管理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矿山安全生产。

三、管理范围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探放水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包括探水工程、排水系统、处理设施等方面。

四、管理责任1. 煤矿负责人煤矿负责人对煤矿探放水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 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负责煤矿探放水的监测、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3. 生产部门生产部门负责探放水的处理工作,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五、管理措施1. 探放水监测定期监测煤矿探放水产量、水质和排放情况,建立监测记录并及时报告。

2. 探放水处理采用合适的处理工艺和设备,对煤矿探放水进行处理,保证排放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3. 探放水回用尽量实现煤矿探放水的回用,减少对自然水资源的消耗,降低环境负担。

六、处理流程1. 探放水排放阶段确定排放点和排放标准做好监测和报告工作2. 探放水处理阶段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和设备进行处理操作3. 探放水回用阶段确定回用方案实施回用措施七、管理制度评估定期对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建议。

八、总结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对保障煤矿生产和环境保护起到重要作用,需要各部门共同配合,做好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1

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1

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深刻吸取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探放水工作,规范探放水行为,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实现煤矿探放水探掘分离、现场验收闭合管理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矿专门成立防治水领导组及探放水队伍,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2、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有掘必探”的原则,实行探掘分离,探水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探水队要在接到地质科钻探通知书后方可进行作业,掘进队要根据地质科所允许的掘进进尺进行作业。

3、探放水队归地质科管理。

4、探放水队员工在探放水前必须认真学习探放水制度、探放水设计、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5、探放水队员工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6、技术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探放水队每个作业工作面的钻探进尺进行验收,建立探放水记录牌板。

7、探放水队必须按时将当日、当班钻探进尺日报,报送技术科经技术科审查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探水目的后,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
才能将探水巷道移交掘进队施工。

8、探放水队员工要不断加强设备使用与维修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钻探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要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9、钻机必须安设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断面达到设计要求的地点。

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煤炭市场的不断发展,煤炭开采工作也越来越重要。

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是煤炭开采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能够为煤矿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本文档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煤矿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运营行为。

管理制度一、探放水管理1.1 探放水范围探放水范围包括矿山采掘过程中的排水、尾矿库及储备库的排放以及超前钻探的粘土泥浆。

1.2 探放水质量要求探放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矿山排水必须按照《矿山排放标准》(GB6544-2001)及地方有关排放标准要求控制。

尾矿库和储备库的排放物必须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

1.3 探放水处理矿山排水、尾矿库及储备库的排放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处理。

如果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则必须经过处理再排放,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探放水处理必须做到储存、处理、运输、处置等过程严格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超前钻探管理2.1 超前钻探范围超前钻探主要包括含煤层及顶板的钻探、附带顶板泥浆、配套车板架等。

2.2 超前钻探质量要求超前钻探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钻孔的直径、深度、位置、方法等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

钻探、泥浆等配套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所有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3 超前钻探运行管理超前钻探运行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

钻探前必须先进行场地勘探和检查,了解地质构造及煤层结构,掌握地下水位及含水情况。

对于发现的地质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意见,及时改进。

超前钻探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煤层进行钻探。

三、安全防护措施3.1 员工安全教育煤矿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了解运行管理制度要求,熟悉操作规程及安全设施,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必须穿着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工作,如安全鞋、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3.2 环境保护煤矿排放物必须经过处理后方可排放,不能造成污染。

钻探及泥浆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节能性。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正式)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5580-40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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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加强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给防治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指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规定等,结合我矿水文地质条件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各级领导及各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执行《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执行《黄岩汇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的各项措施。

3、成立抢险队伍,负责本矿的抢险救灾工作。

4、必须采用观测、物探、钻探、化探等方法,解决本矿生产中的水害问题,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2、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认真落实《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3、在矿井施工期间应收集齐全有关本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4、在施工期间进行注浆、及探放水时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对井下涌水观测应每月不少于三次,并将观测资料收集、整理、档存作为防治水工作基础资料。

6、每次降大到暴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做好观测记录。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探放水管理制度XX项目部探放水管理制度一、钻机安装管理制度1、安钻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水闸墙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

2、钻窝应避免做在断层带或松软岩层内。

3、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2条四款规定执行。

4、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

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5、按预计流量修建排水沟,清理巷道并挂好风筒、电缆、管道等。

二、探水施工中的技术管理制度1、钻进中应做好岩芯的采取和编录工作;必要时可保留岩芯。

2、钻进时应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记录换层深度。

一般每钻进10m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孔深。

终孔前再复核一次,如有可能应进行孔斜测量。

3、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

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

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

5、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应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1)背紧工作面,在拦板外面加设顶柱或木垛,必要时还应在顶、底板坚固地点砌筑防水墙,之后方可放水。

(2)对于水压大于2MPa,中间要穿过煤层的探断层水钻孔,在打穿断层或含水层前,还应下第二层孔口管并超过煤层1m以上。

6、在探水孔施工中,见到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和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再继续钻进。

7、遇高压水顶钻杆时,可用立轴卡瓦和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

8、应做到交接班时不停钻。

9、探放断层水的探水孔终孔后,孔内有水应进行放水试验。

孔内无水时应选择一个孔进行压水试验,检验断层隔水性能;压力一般应略大干断层所承受的静水压力。

10、探放水钻孔,完成探测任务后必须全孔注浆封闭,并做好封孔记录。

探放水管理办法

探放水管理办法

附件4:探放水管理办法为规范集团公司所属矿井探放水工作,严格探放水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探放水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各区域公司及矿井公司、各生产(基建)矿井。

二、探放水管理办法1、各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规定,按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危险区域重点探查”的原则制定和落实探放水措施。

2、必须将探放水工作纳入矿井采掘生产环节进行组织和管理。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将探放水纳入掘进工艺流程,并在施工组织中做详细安排。

由矿调度室负责安排探放水作业时间并协调施工。

3、矿地测部门根据各工作面月度掘进任务及探放水设计测算各工作面月度钻探计划进尺,矿计划部门在月度生产计划中下达。

探放水进尺纳入生产任务统一考核。

4、工作面掘进或回采前,地测部门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探水队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并作为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的依据。

5、探放水设计必须是在对工作面进行水情水害分析及安全评价基础上,针对工作面水害分布及特点进行编制,必须遵循物探和钻探相结合的原则,进入探水线后钻孔布置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

6、每次探放水前,矿地测部门必须根据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结合物探成果、工作面煤层及地质情况修正钻孔参数,预计本次钻探工期,并以通知单的形式报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

遇地质构造必须及时调整钻孔参数。

7、探放水钻孔必须由探水队按设计施工,钻孔孔位由地测人员现场标定,当班带班长必须及时、准确填写钻孔原始记录单和探放水图牌板。

执行探放水钻孔地测、安监、探水队“三方”现场签字验收制度,“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使用机载钻机进行探放水必须在探放水队专职人员现场指导下进行。

8、每次探放水起始位置必须在巷道帮醒目位置标识,实行挂牌管理,落实钻孔痕迹管理制度,以方便掘进队组、安全员能准确控制允许掘进距离。

9、地测部门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在确认探放水达到设计要求且工作面水害已消除的情况下,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下发。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的探放水运行,保证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探放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设立探放水管理机构,负责煤矿的探放水管理工作。

第四条探放水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探放水管理计划,并报经煤矿领导同意后实施。

第五条煤矿应进行探放水的监测与评估,建立探放水监测系统,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第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探放水管理的档案和记录,包括探放水的生产记录、监测数据、事故记录等。

第七条煤矿应定期组织探放水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章探放水管理第八条煤矿应对探放水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包括探放水的水质、水量、水文地质条件等。

第九条煤矿应制定探放水治理方案,包括控制减排、分流利用、封堵治理等措施。

第十条煤矿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收集和利用探放水,尽量减少环境的影响和水资源的浪费。

第十一条煤矿应进行探放水的处理和排放,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环境保护标准。

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探放水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合理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第十三条煤矿应建立探放水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三章监测与评估第十四条煤矿应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探放水的监测和评估工作,确保监测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第十五条煤矿应定期对探放水进行监测,包括水质、水量、水位、地下水动态等指标的监测。

第十六条煤矿应建立探放水监测与评估档案,保存监测数据和相关资料,作为管理决策的依据。

第十七条煤矿应通过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探放水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

第十八条煤矿应定期对探放水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定期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

第四章档案和记录第十九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探放水管理的档案和记录,包括探放水的生产记录、监测数据、事故记录等。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治理制度
1、为了加强水害防治技术治理,给防治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指导,按照《煤矿平安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平安消费方面的文件、规定等,结合我矿水文地质条件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2、各级领导及各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执行《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执行《黄岩汇煤矿防治水治理规定》的各项措施。

3、成立抢险队伍,负责本矿的抢险救灾工作。

4、必须采纳观测、物探、钻探、化探等方法,处理本矿消费中的水害征询题,为平安消费提供技术保障。

2、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告、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原那么,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认真落实《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3、在矿井施工期间应搜集齐全有关本矿井水文地质材料,按照矿井水文地质材料进展编制年度防治水打算及水文地质预测预告。

4、在施工期间进展注浆、及探放水时必须编制实在可行的专项平安技术措施。

5、对井下涌水观测应每月不少于三次,并将观测材料搜集、整理、档存作为防治水工作根底材料。

6、每次降大到暴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做好观测记录。

7、对职工进展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才能。

8、推行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的施行,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1、概述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规范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定本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以确保煤矿探放水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可行,有力地保护了煤矿生产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2、探放水的定义煤矿探放水是指煤矿生产中由于掘进、钻井等活动导致的水的产生和涌出所形成的水,主要包括井下排水、地面排水、集水及集水隧道中的水等。

3、探放水的调度与利用煤矿探放水调度应按照多方面考虑,确保在保证煤矿生产的同时,对水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最大化。

煤矿探放水利用应满足以下条件:(1)用水量和用水期必须合理规划,要经过科学审核、控制,严防浪费;(2)探放水利用应优先满足煤矿生产需要,可供其他领域使用的才考虑供应外部用水需求;(3)探放水利用对环境影响应得到科学评估,保证环境指标不受影响。

4、探放水的分类与管理为了保证煤矿探放水的有效管理,对探放水进行分类管理。

探放水分为生产水和非生产水,管理方式不同。

(1)生产水:是指由于煤炭开采和生产活动所产生的探放水,这部分水应按规定收集、适量利用和治理。

(2)非生产水:是指非煤炭开采和生产活动所产生的探放水,包括降雨水等,这部分水应按污染源治理原则进行治理。

5、煤矿探放水的监测与评估煤矿探放水群体的监测和评估是环保部门重要的职责之一,其主要目的是检测探放水中的污染物浓度,依据不同的污染物浓度,对探放水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探放水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监测和评估应针对以下几个方面:(1)对地下水位、井下回水量和环境影响等方面开展定量和定性监督和评估;(2)随时监测制订的煤矿探放水治理指标和标准;(3)建立探放水处理效果评估机制,制定水质检测指导意见,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估。

6、探放水的排放标准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探放水排放标准的规定执行,严格控制探放水的污染物排放,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维护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7、责任制度为了保证煤矿探放水管理有序执行,制定了相应的责任制度。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和任务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煤矿探放水作业,确保煤矿地下水位的稳定,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实在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削减煤矿周边地下水位的波动,防止地下水对煤矿产生不利影响。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部煤矿的探放水作业,包括地下水的勘探、开采、供水和排水等环节。

二、机构设置与职责2.1 煤矿探放水管理部门煤矿应设立专门的探放水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地下水资源管理和探放水作业的组织协调。

2.2 职责煤矿探放水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订立煤矿的地下水资源开发和管理方案。

•监测和分析煤矿的地下水位变化情况,适时实行措施调整。

•组织并引导煤矿的地下水勘探与开采工作。

•管理煤矿的供水和排水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搭配相关部门开展煤矿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

三、地下水勘探与开采3.1 勘探工作煤矿应在规划建设之前进行地下水勘探工作,包括地下水位的测量和分析,确定地下水的来源和流动方向,为后续的地下水开采供给依据。

3.2 开采工作地下水开采应依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遵从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

在开采过程中,应紧密监测地下水位变化,并适时调整开采量,以保持煤矿的地下水位在安全范围内。

四、供水和排水系统管理4.1 供水系统煤矿的供水系统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供水的安全牢靠。

煤矿探放水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供水系统的设备和管网,适时修复和更换老化设备,保证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4.2 排水系统煤矿的排水系统应能够适时有效地排出煤矿中的地下水和雨水。

煤矿探放水管理部门应负责排水系统的日常管理,并定期进行清淤和检修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畅通和正常运行。

五、地下水环境保护5.1 监测与预警煤矿应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监测地下水的质量和水位变化。

煤矿探放水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并适时发布预警信息,防止地下水环境的恶化。

5.2 整治与修复对于受到地下水污染或破坏的地区,煤矿应适时实行整治和修复措施,防止地下水的扩散和污染物的进一步积累。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1. 背景煤矿探放水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为了确保矿井内瓦斯、尘等有害物质的安全排放,减少矿井涌水的压力,保证矿井工作面的正常生产,采取一系列排水措施的过程。

为了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必须制定和遵守相应的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2.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探放水管理,确保矿井内的有害物质能够安全有效地排放,同时减少矿井涌水的压力,保障矿井工作面的正常生产。

3. 职责3.1 煤矿企业煤矿企业应当制定探放水管理制度,并进行全员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探放水的相关要求和操作规程。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探放水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设施故障。

3.2 矿长(探放水负责人)矿长是煤矿探放水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探放水计划,并安排人员实施。

矿长应当通过定期巡视和检查,确保矿井内的探放水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矿长还应负责上报煤矿探放水相关的统计数据和报表。

3.3 探放水人员探放水人员是执行探放水任务的具体操作人员。

他们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探放水操作,并遵守相应的安全规程。

探放水人员应及时上报探放水的相关情况,并协助矿长进行设施的维护和修复。

4. 探放水流程4.1 探放水计划编制矿长根据矿井内情况,制定探放水计划,并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计划。

探放水计划应当包括探放水人员的安排、设备使用情况、工作面情况等信息。

4.2 设施检查和维护矿长定期组织对探放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检查内容包括探放水设备的完好情况、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等。

发现问题后,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4.3 探放水操作探放水人员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使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操作。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4 安全监控矿长应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对矿井内的探放水设施和矿井涌水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上报相关部门。

5. 安全措施为保障探放水操作的安全性,煤矿企业应当采取措施:•探放水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和验证,保证其安全可靠性;•探放水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探放水操作;•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探放水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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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单位:高家岩煤矿保存编号: GLBF-探放水201301高家岩煤矿2013年度探放水管理办法编制:张加永审核:晏汉华矿长:郑士彬编制日期:2013年4月3日编制单位:贞丰县挽澜乡高家岩煤矿适用范围:高家岩煤矿井下全部作业点执行范围:高家岩煤矿井下全部作业点目录会审意见 (2)学习和贯彻记录 (4)复查记录 (5)探放水管理办法 (6)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1)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5)年度防治水计划 (22)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9)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31)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 (32)探放水设计 (33)中长期防治水规划 (50)雨季三防计划 (61)附图:附图1:煤岩层综合柱状图 (67)附图2:巷道支护断面图 (68)附图3:探放水设计图 (69)会审意见专用笺会审意见:本安全技术措施于2013年4月5日在安全办公室进行了集体会审,参加会审人员有: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施工队负责人、施工队各队长。

通过集体会审,讨论研究,同意本措施所编写的一切内容,要求在现场施工中严格执行,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1、由于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程度不够,施工过程中对防治水措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

2、井下现场指挥由当班副矿长和当班探放水队长负责。

3探放水时每班由一名副矿长、一名队长、一名瓦斯检查员跟班作业,且和探放水队人员同进同出。

3、要严格按设计的探放水措施要求执行, 探放水设备设施及时、到位、完好,确保探放水安全。

4、探放水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8、探放水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88条、294条有关规定。

9、安装探水钻机: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88条规定。

10、贯彻本措施时要将和工作有关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一并传达执行。

高家岩煤矿探放水领导小组 2013年4月5日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生产矿长:年月日安全矿长:年月日机电矿长:年月日调度室:年月日探水技术员:年月日防治水办公室:年月日探水队队长:年月日矿长:年月日总工程师:年月日探放水措施学习、贯彻记录表负责人:传达人:班次:贯彻时间:年月日学习、贯彻情况:学习、贯彻情况:听传达人签名职务(工种)听传达人签名职务(工种)探放水措施执行情况复查记录措施名称施工单位复查时间参加复查人员签字一、存在主要问题:二、处理意见高家岩煤矿2013年度探放水管理办法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防治水规定》、《贵州省水害防治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高家岩煤矿根据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探放水领导小组、探放水工程队,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一、探放水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郑士彬(矿长)对探放水管理工作负全责;副组长:晏汉华(总工)负责探放水设计及审批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晏连顺(生产矿长)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组织落实及钻孔的验收工作;顾红斌(安全矿长)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监督落实工作;李雄书(机电矿长)负责井下探放水材料、设备供应、维护、安装及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工作的落实;成员:张加永(技术人员)负责探放水技术措施编制、现场技术指导、探水记录牌板及资料记录台账的收集整理工作)二、探放水工程队人员配备:根据本矿的水害情况及探放水工作的需要,每一施工队必须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探放水队长由各施工队队长担任,每一探放水队成员不少于4人。

探放水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煤矿进行探放水知识专业培训。

(一采区K2煤层配备一个探放水队,一采区JK煤层配备一个探放水队. 二采区K2煤层配备一个探放水队,二采区JK煤层配备一个探放水队)。

三、探放水工作原则:井下所有掘进工作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四、探放水设备配置:一个采区配备一台ZDY-620专业钻机,钻杆300米,钻头6个,配套开关三台,矿用动力电缆300米,专用工具2套。

五、技术资料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及《高家岩煤矿水文地质》图件、资料制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煤矿领导及技术人员会审,由矿长组织实施。

探放水设计由总工负责设计,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人员编制,由总工审批。

在调查井田范围内机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清楚情况下,查明水害,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方能进行采掘施工。

六、专业教育培训煤矿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煤矿每年对职工,尤其是探放水施工队成员不少于2次的专业技术学习培训,重点是《煤矿防治水规定》、《贵州省水害防治规定》及本矿的探放水设计、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知识、防治水管理制度。

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七、安全技术规定:1、井口附近加强对滑坡的治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2、井口附近地表水可能溃入井下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严禁开采煤层露头和防隔水煤(岩)柱。

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井下采掘活动。

4、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修筑堤坝、沟渠,排泄积水;在有滑坡危险地段,采取防止滑坡措施。

5、对钻孔、报废的井筒填实封堵,并作好隐蔽工程记录,填图归档。

6、矿井和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井下联系,建立灾害预警和预防机制,加强和周边相邻矿井信息沟通,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7、矿井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发现威胁,值班矿领导,必须及时通知调度室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经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

8、防治水工程有专门设计,工程竣工后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9、探放水的安全措施:执行《煤矿安全规程》288条、294条有关规定。

10、在安装钻机井下探水前,应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88条规定:⑴、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⑵、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和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⑶、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⑷、依据设计,确定主要钻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井下标定。

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⑸、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

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

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室,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技术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⑹、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11、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

发现情况危急,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12、探放老空水,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设有瓦斯检查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及时处理。

13、煤矿严格按规定设置好水灾避灾线路,标识清楚。

14、在探放水过程中,瓦斯气体检查等,必须严格煤矿安全规程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15、必须严格执行“五面”探水。

即:顶板、底板、巷道左帮、巷道右帮及迎头五个面。

16、矿井管理人员和调度室人员熟悉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一旦发生水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争取社会救援,实施事故抢救。

水害事故发生后,调度室依照有关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一、探放水原则:矿井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井下所有工作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确认无水患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工作。

二、探放水区域:各采掘工作地点先进行探放水后,方可进行采掘工作。

当掘进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水确认无透水危险后,方可前进: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时;2、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区域,并有透水预兆时;3、接近含水层、含水断层、溶洞和陷落柱时;4、接近可能的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水体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积水或积水泥浆时;6、接近有透水可能的钻孔眼时;7、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

三、探放水超前距离:探水钻孔必须超前采掘工作面一定的距离,探水钻孔的超前距离和帮距,要根据探水地点的具体情况、水压的大小、煤岩软硬来设计钻孔,要有一定的安全系数,装备条件,通常在水压较小、比较坚硬的煤层中超前距离至少20米,即煤岩中探30米,只允许掘10米。

岩层中超前距离至少10米,即探20米只允许掘10米。

四、探放水巷道布置:为了防治浅部老窑水的威胁应由浅到深,分段开采,分段探放水,尽量把老窑积水区的阶段高度控制在30米左右,地行探放水。

五、探放水的钻孔布置:在缓倾斜煤层中主要不得预防工作面的前方和两侧帮突然来水,在巷道中布置探放水钻孔,一般用五个钻孔,在中厚缓倾斜煤层中探放水,如巷道沿底板掘进,同必须有顶板探放眼,如沿顶板掘进,就必须布置有底板探防水眼。

六、探放水的准备工作:1、加固好巷道和工作面的支护;2、清理好巷道,保证有畅通的安全退路,斜巷要铺好梯步和扶手,以备一旦涌水时人员作安全撤退。

3、疏通好水沟,清好水仓,检修好排水设备。

4、工作面准备好坑木,板材等材料和工具。

七、探放水的注意事项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本措施,并熟悉避灾线路。

2、探水人员要细心操作,并密切观察钻进情况及煤壁变化。

3、探水人员要根据钻地变化,作出正确的判断。

如钻进中钻杆突然感觉轻松或顺钻杆往外流水量地增加,说有接近或已打穿积水老空区,这时决不能抽出钻杆,应停止钻进,将钻杆固定。

4、遇瓦斯超限或有害气体涌出时,应立即停止钻孔,切断电源,加强通风,及时汇报。

5、钻进还要注意,有无淤泥堵塞钻孔面造成“无老空水”的假象。

6、在放水时,水量减少或断流时,也要用钻杆反复捅几下,探有情况,以免作出积水放完的误判断。

7、各作业班必须把探水打钻的情况,如实地作好记录,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探到设计规定的距离,经验收后方可恢复掘。

8、探放水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撤出探水作业人员以及邻近受影响区域的人员。

并立即向探放水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

必须经常按照规定检查瓦斯浓度。

八、平巷、上山及下山探放水的安全措施1、平巷探放水:在老窑水危害严重或对积水情况不有的倾斜煤层中掘进平巷地,一般要采用双巷掘进,单巷探放水的方法,用上方接近老空的巷道超前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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