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章 农药
第6章 一般毒性(1)
<20
<20
高 毒 5∼
20∼
20∼
中等毒 5∼500 200∼2000
200∼2000
低 毒 >500
>2000
>2000
工业毒物急性毒性分级
毒性分级
剧毒 高毒 中等毒 低毒 微毒
小鼠一次经口 LD50(mg/kg) <10 11∼100 101∼1000 1001∼10000 >10000
小鼠吸入2h 兔经皮
二、急性毒性试验方法
(一)实验动物的选择 (二)染毒途径和方式 (三)剂量选择 (四)毒性反应的观察与检查
(一)实验动物的选择
1. 物种与品系选择
(1) 敏感动物 (2) 尽可能选择对化学物的反应和代谢特点与人 或靶动物相同或相近的动物。 (3) 多种动物,至少两种,啮齿与非啮齿。
实验动物的选择
4
4. 经注射染毒
常用实验动物给予受试物的体积(ml)
注射方式 小鼠 大鼠 豚鼠 兔
腹腔 肌肉 静脉 皮下
0.2∼1.0 0.1∼0.2 0.2∼0.5 0.1∼0.5
1∼3 2∼5 0.2∼0.5 0.2∼0.5
1∼2 1∼5 0.5∼1 0.5∼2
5∼10 0.5∼1 3∼10 1∼3
狗
5∼15 2∼5 5∼15 3∼10
禁食
经口染毒时,染毒前必须禁食,但饮水不限。大 动物一般在每日上午喂食前给与受试化学物。大鼠和 小鼠主要在夜间采食,应隔夜禁食,或停食6~8h。 染毒后2~4h复食。 禁食时间不宜过长,因动物饥饿也可影响试验结果。
实验动物的喂养环境
温度、湿度要适合动物试验要求,光照应12小时 日光,12小时黑暗。 环境、饮水、饲料清洁、保持室内卫生
第六章 毒害性物质
第6.1项 毒性物质
1、危险特性
(1)毒害性(按中毒途径分)
① 呼吸中毒
冬季取暖不当煤气中毒
挥发性液体的蒸气和固体粉尘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 尤其在工作场所、火场和抢救疏散毒害品过程中,接 触毒品时间较长,消防人员呼吸量大,很容易引起呼 吸道中毒。
例如:氢氰酸、溴甲烷、苯胺、西力生(有机汞)、 三氧化二砷等的蒸汽和粉尘,都能经呼吸道进入肺部, 被肺泡表面吸收,随着血液循环引起中毒。此外,鼻、 喉、气管的黏膜,也具有相当大的吸收能力。
第6.1项 毒性物质
③ 皮肤中毒 一些能溶解于水或脂肪的毒物接触皮肤后侵入体
内引起中毒,尤其是皮肤有破损的地方更容易侵入人 体,并随着血液循环而迅速扩撒,引起中毒。
例如:芳香族的衍生物,硝基苯、苯胺等;农药 中的有机磷、有机汞、西力生、赛力散等毒物。特别 是氰化物的血液中毒,能迅速导致死亡。此外,苯乙 酮等对眼角膜等人体粘膜有较大的危害。
第6类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3、苯胺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室温下强烈挥发,有 特殊气味,不溶于水,极易溶于有机溶剂,污染性 强,冲洗不易彻底清除,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4、生漆 是一种漆树分泌的白色粘稠液体,接触空 气后颜色逐渐变深,成分复杂,对皮肤有刺激性, 容易引起漆疮。操作后应用乙醇擦去,再用肥皂水 洗净,不可用热水洗浴,防止皮肤过敏。
第6类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四、本类物质的装卸、储存注意事项
1、包装 依据:人类中毒事故的经验及物质具有的特殊性质。缺乏
经验时,采用动物毒性试验划定包装类别(如下表)。
包装类别 口服LD50 (mg/kg) 皮肤接触
(4)禁止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5)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
18 第六章 生物农药制剂技术
盖面积。常用的润湿剂有皂角、茶枯、木质素磺酸盐、烷基苯磺酸盐、拉开粉、多种非
离子型表面活性剂等。润湿剂的添加量约为农药喷洒液的0.01-0.03%,或应能使药液表面 张力降低到4×10-4N· cm-1至5×10-4N· cm-1。能增强药液透过靶体表面进入靶体内部的能力 的润湿剂称为渗透剂。从物理化学理论观点,润湿和渗透是有本质区别的,确有某些助 剂兼有这两种性能,并在不同条件下起不同的主导作用,而实际效果有时很难将两者严
2.质量标准
(7)起泡性
起泡性(foamability)是指可湿性粉剂在兑水稀释成悬浮液时产生泡沫的能力。起泡性通常 以可湿性粉剂配制成稀释液,搅拌均匀后1min产生的泡沫体积来表示。FAO的标准为泡沫体积小 于25mL,个别制剂有小于45mL的。可加入抑泡剂或消泡剂,如有机硅酮等来减少泡沫。 (8)稳定性 通常用热贮稳定性(stability)来检验产品的质量,FAO一般规定(54±2)℃存放14d,其悬 浮率、润湿性均应合格,有效成分含量与贮前含量相差在允许范围内,分解率一般不得超过5%。
废糖浓缩物
二氧化硅
表面活性剂
几种农药分散剂
四.黏着剂
黏着剂是能增强农药在生物体表面上黏着性能的助剂。在农药制剂中加入 黏着剂,可以增强药剂在靶体表面的持留能力,提高药剂的防治效果和持效期。
在雨季施药时,添加抗雨水冲刷性能强的黏着剂尤为必要。常用的主要有两类:
(1)天然黏着剂,如各种黏度较大的矿物油、动植物油、淀粉糊、树胶、豆粉、 动物骨胶、废糖蜜等;(2)合成黏着剂,应用广、黏着性强,包括羧甲基纤维素 钠、聚乙烯醇、聚乙烯丁醚、聚乙酸乙烯酯以及多种表面活性剂等。
持效期或避免产生药害;填料的流动性好坏影响着喷粉的质量,并间接影响药效;填料
绿化工作安全规定
绿化工作安全规定第1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绿化工作人员正确使用绿化机械,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且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特设此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绿化工作安全管理。
第2章绿化机械使用安全规定第3条所有绿化机械使用前必须检查油管、油箱是否漏油,如果不是在室内作业,则运输途中要关闭刀盘。
第4条所有绿化机械在使用前都必须检查其功率与电源是否相匹配,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第5条使用拖线板活动电源时必须注意拖线板、插座拖线是否完好,线芯是否裸露,留意拖线板有无发热,应及时减负荷或加粗拖线,以免超负荷而引发事故或损坏机器。
第6条使用前必须注意电源开关等设备有否短路、断路、漏电等现象,注意用电安全。
第7条所有机械在没有完全冷却时不允许用手去触摸散热器及机头外壳,以防烫伤。
第3章剪草机械使用安全规定第8条绿化养护人员必须穿长衣、长裤及密封性鞋袜等方便操作而且不易被机器卷进去的服装,严禁赤脚或穿拖鞋、短裤、裙子等进行操作。
第9条绿化作业前,绿化养护人员须充分检查机器的刀盘、皮带、离合等各部件是否工作正常,如果不正常,则一定要维修正常后方可使用。
第10条剪草前应彻底清除场地内的石块、杂物,并劝离工作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使用割灌机时,工作点周围半径五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第11条剪草时应匀速进行,拐弯时要减小油门。
第12条带草袋的剪草机应装好草袋才可开始剪草,不可在没装好草袋的情况下进行剪草。
第13条任何情况下,不可将手伸入剪草机刀盘内清理草渣,以防刀片伤手。
第14条草地如果是湿的不能剪草,应待其干后方可开始,以防对草坪上的草、机械及人员造成伤害。
第15条斜坡剪草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机器同一水平线的位置上侧向操作,避免滑倒时机械伤到人。
第16条割灌机启动时操作员应面对着刀盘,而不能背对着刀盘。
第4章绿篱机使用安全规定第17条绿篱机使用前应检查刀片等各个部位是否工作正常,如不正常需维修正常后才可使用。
第18条启动绿篱机时应先将机器放在地上,人应朝向绿篱剪的方向拉动启动绳,不允许提着机器启动或背向剪刀方向启动。
2023年最新的农药管理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2023
2023年最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期制剂。
前款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一)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的;(二)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三) 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四) 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五)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六)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的。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
第五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农药生产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农药登记第六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
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下同)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
第七条国内首次生产的农药和首次进口的农药的登记,按照下列三个阶段进行:(一) 田间试验阶段:申请登记的农药,由其研制者提出田间试验申请,经批准,方可进行田间试验;田间试验阶段的农药不得销售。
环境毒理学第六章
对硫磷
氧化
O
分解
葡萄糖醛酸
解毒,随尿排出
马拉硫磷
分解
氧化
分解 分解
单酸马拉氧磷
失活
• 还原反应
对硫磷
• 结合反应
抗胆碱酯能力低,失活解毒 失活解毒
毒作用机理
有机磷农药进入体内,抑制胆碱酯酶,使其 失去活性。
正常情况下,当胆碱能受到刺激时,其末梢 部位即释放出乙酰胆碱;将神经冲动向所支配 的效应器官传递。同时乙酰胆碱还迅速被该处 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所分解,以保证神经生 理功能的平衡与协调。
生命元素包括两组元素:
⑴ 生命组成元素:它们在人体及生物体中的含量 最高,可占人体的99%以上,主要是元素周期表中 原子序数小的元素,包括:H、C、N、O、Ca、P、 K、S、Cl、Na、Mg、Si;
⑵ 生命必需元素:它们是人体维持正常机能所必 需的元素Fe、Cu、Zn、Mn、Co、I、Mo、Se、F、 Cr、V、Ni、Br,约占人体重量的0.025%,它们在 人体中的不足或过剩都会影响健康,甚至危及生 命。
皮肤
• 消化道侵入的途径
贮存于脂肪。与脂肪含量成正比。
有机氯农药
生物转化 排出体外
血液:大脑白质:肝脏:脂肪
DDT
1 : 4 : 30 : 300
狄氏剂 1 : 5 : 30 : 150
▪ 代谢方式
脱氯化氢、脱氯、氧化反应
DDT
脱氯化氢
脱氯 加氢
脱氯 加氢
氧化
氧化
六六六
甲、乙、丙、丁、戊、已、庚等七种异构体
迟发性周围神经病:甲胺磷、丙胺磷、丙氟磷、对硫磷、马拉硫磷、伊 皮恩、乐果、敌敌畏、敌百虫、丙胺氟磷等中毒病情恢复后4~45天出现 四肢感觉-运动型多发性神经病。与胆碱酯酶活性无关。
农药安全使用技术
通知相关部门 寻求专业处理建议
选择合法处理方式 确保处理合规
不随意处理 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农药包装垃圾的 处理
农药包装垃圾需要进行正确处理和回收,以减 少对环境的污染。合适的处理方法可以对环境 造成更少的影响,保护周围生态环境。
农药包装垃圾的处理
分类收集
01 将不同种类的包装垃圾进行分类
正确投放
02 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农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择原则及 注意事项
在选择农药时,要充分考虑具体作物病虫害情 况和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的选择是关键。此外, 注意事项还包括选择合适的剂型,避开禁忌等, 确保农药的有效使用。
农药施用时机和方法
施药时机选择
施药剂量
选择适宜的时间进行农药施用, 控制好农药的施用剂量,避
确保农药的有效性。
免过量使用对环境造成负面
农药安全使用技术
汇报人: 时间:2024年X月
目录
第1章 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概述 第2章 农药选择与施用 第3章 农药存储与处置 第4章 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指导 第5章 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案例分析 第6章 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总结与展望
● 01
第1章 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概述
农药的定义和分 类
农药是指用来防治病虫害、杂草和其他有害生 物的化学或生物制剂。主要分类包括杀虫剂、 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防控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如合理轮换使 用农药、注意不同农药的兼容 性等,防止农药混用。
农药施用设备和器材
喷雾器
选择合适的喷雾器,确 保农药均匀喷洒在作物 表面。 定期检查喷雾器的工作 状态,及时更换损坏部 件。
灌溉设备
根据作物的需水量合理 选择灌溉设备,确保作 物充分吸收农药。 定期清洁灌溉设备,防 止堵塞造成施药不均。
第6章 化学防治基础
第一节 化学防治的基本概念
一、化学防治基本概念
第一代农药:无机农药;
第二代农药:有机农药;
第三代农药:生物农药。
一、化学防治基本概念
(三)储粮化学药剂 (四)毒力:死亡率,半致死剂量 (五)毒剂 (六)药效 (七)毒 理
以毒性大小分:剧毒、高毒、中毒、低毒
粮食化学药剂:熏蒸剂、保(防)护剂、空仓消毒剂、杀鼠剂。
二、储粮杀虫剂应具备的条件
高效低毒; 杀死害虫的剂量下,对储藏物不产生药害;
化学性质相对稳定,能维持较长时间的药效,耐储藏;
有一定的广谱性,并同时具有多种杀虫作用; 能配制多种剂型,并可与其他药剂合用而不改变性质; 化学结构简单,易于大量制造; 价格便宜;
(一)原药的稳定性 (二)分布均匀程度 (三)填充剂粉粒的细度
(四)粉粒的硬度
第三节 影响杀虫剂毒效的因素
二、液剂的物理性状与药效的关系
(一)液剂本身的乳化性质 1.湿润性和展开性 2.物理稳定性
3.化学稳定性
(二)喷雾特性
三、烟剂的理化性质与药效的关系
组成:原药、燃烧剂、助燃剂、降温剂 应用:空仓消毒 性质稳定、沸点低、药效好
但磷化氢不完全符合上述法则,而是符合:
Cn· t= K
大量实验证明n≤1。
的规律
这里C为有效浓度;n为毒力指数;K为常数。 如:C=0.04~0.35mg/L(30~250ppm)时,n=0.9;
C=0.35~2mg/L(250~1500ppm)时,n=0.4;
C>2mg/L(1500ppm)时,即死亡率只取决于时间。 因此,磷化氢熏蒸延长时间比提高浓度更为重要。
新版《农药管理条例》全文
新版《农药管理条例》全⽂新版《农药管理条例》全⽂ 为了加强对农药⽣产、经营和使⽤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制定了《农药管理条例》,下⾯是⼩编给⼤家分享的《农药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农药管理条例》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加强对农药⽣产、经营和使⽤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产和⽣态环境,维护⼈畜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条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草和其他有害⽣物以及有⽬的地调节植物、昆⾍⽣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物、其他天然物质的⼀种物质或者⼏种物质的混合物及期制剂。
前款农药包括⽤于不同⽬的、场所的下列各类: (⼀)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包括昆⾍、蜱、螨)、草和⿏、软体动物等有害⽣物的; (⼆)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和其他有害⽣物的; (三) 调节植物、昆⾍⽣长的; (四) ⽤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 (五)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和其他有害⽣物的; (六)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物的。
第三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产、经营和使⽤农药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励和⽀持研制、⽣产和使⽤安全、⾼效、经济的农药。
第五条国务院农业⾏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作。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农业⾏政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农业⾏政主管部门做好本⾏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作。
县级⼈民政府和设区的市、⾃治州⼈民政府的农业⾏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作。
国务院化学⼯业⾏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农药⽣产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作。
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化学⼯业⾏政管理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农药⽣产的监督管理⼯作。
县级以上各级⼈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作。
新版《农药管理条例》全文
新版《农药管理条例》全文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制定了《农药管理》,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农药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农药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期制剂。
前款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一)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的;(二)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三) 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四) 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五)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六)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的。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
第五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农药生产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农药登记第六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
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下同)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作物的生长和发展,保护农民和环境的健康,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药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药安全使用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使用、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应依法守信,采取预防、监测、监控等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应加强科研、技术推广、培训等工作,提高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使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农药注册管理第六条农药的注册应依法进行,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
第七条农药注册应提供农药的名称、成分、用途、用法、用量、毒性等信息,并报送相关的安全评价数据。
第八条农药注册应按照其对作物、环境和人的影响进行分类管理,并对其使用范围、用量进行规定。
第九条农药的注册有效期为5年,过期后需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条农药注册后,应公开其相关信息,包括注册证书的编号、有效期、注册农药的名称和生产企业等。
第三章农药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资格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符合相关的生产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原料药品库存和生产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数量和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第十四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施、工艺流程、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培训,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农药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将农药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记录在册。
第四章农药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符合相关的经营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清晰的进货、销售、退货等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十八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检查,确保存放环境的卫生和农药的有效性。
第十九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农药泄漏、事故等突发情况。
农药残留分析考试重点
第一章绪论1、农药残留:指由于农药的应用而残存于生物体、农产品和环境中的农药亲体及其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杂质、代谢转化产物和反应物等所有衍生物的总称。
(P1)2、根据分离提取的程度:可提取残留和不可提取残留。
(填空)(P1)不可提取残留:又分为结合残留和轭合残留(1)结合残留:指农药亲体或代谢物与土壤中的腐殖质、植物体的木质素、纤维素通过化学键合或物理结合作用,牢固结合形成的残留物。
(2)轭合残留:指农药亲体或代谢物与生物体内某些内源物质(如糖苷、氨基酸、葡萄糖醛酸等)在酶的作用下结合形成的极性较强、毒性较低的残留物。
3、农药残留的来源(简答)(P2)(1)是来自施用农药后的直接污染。
农药直接应用于农作物、畜禽或环境介质(包括水、空气、土壤等)。
(2)是来自对污染环境中农药的吸收。
农药间接通过挥发、漂移、径流、食物或饲料等方式暴露于直接作用的受体。
(3)是来自生物富集与食物链。
用有农药残留的饲料饲喂家畜,或者在农药污染的土壤种植作物,就出现农药残留向家畜、作物的转移和蓄积。
4、农药残留量的影响因素农药残留量的大小取决于残留农药的降解速率(农药性质、受体性质及环境因素)。
①农药的性质:蒸汽压、稳定性(可降解性)、溶解性和分散性(施药方式)②分散性:农药在介质中的附着、分布、向大气的转移③受体的性质:农药的吸附、吸收、贮存和分布④植物的生长速率:对农药残留有显著的生长稀释作用⑤环境因子:如温度、降水、阳光、风等则影响农药的挥发、降解和转移等。
5、农药残留分析的目的和意义:①研究农药环境代谢,制定相关标准,注册和管理使用;②检测残留情况,以确定其质量和安全性,并作为安全评估标准和依据,满足监管;③检测环境介质(水、空气、土壤)和生态系生物构成的农药残留种类和水平,以了解环境质量和评价生态系统的安全性,满足环境监测与保护的管理。
6、农药残留分析特点:①残留水平低②分析过程的复杂性③技术要求提高7、农药残留分析方法(P4)(填空/名词解释)(1)单残留方法(SRM)(2)多残留MRM:①选择性多残留方法:指一种多残留方法仅分析同一类的多种农药残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第三章 农药生产 第十二条 农药生产应当符合国家农 药工业的产业政策。 第十三条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 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 药生产车间),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 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 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 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法律、 行政法规对企业设立的条件和审核或者批 准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 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农 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 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 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 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 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 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 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指导,根据本地 区农业病、虫、草、鼠害发生情况, 制定农药轮换使用规划,有计划地轮 换使用农药,减缓病、虫、草、鼠的 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
第二十六条 使用农药应当遵守 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 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 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 故。
第八条 依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 时,其研制者、生产者或者向中国出售农药的 外国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 管部门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农药样 品,并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农 药登记要求,提供农药的产品化学、毒理学、 药效、残留、环境影响、标签等方面的资料。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 机构负责全国的农药具体登记工作。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 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具 体登记工作。
第六章 害虫防治原理与方法
第六章害虫防治原理与方法一、名词解释1.r-类害虫答案:又称r-对策者,其种群密度很不稳定,很少达到环境容水平,超过生境容纳量时不致造成进化上的不良后果,一个世代不影响下一世代的资源。
2.经济阈值答案:是指害虫的某一密度,在此密度下应采取控制措施,以防害虫密度达到经济为害水平。
3.经济受害水平答案:是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的基本依据,其基本含义是,当防治成本等于其防治收益时的有害生物种群密度。
4.植物检疫答案:是运用技术手段,通过法律、行政的措施,防止危险性植物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贸易的正常交往,保护农林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区域性生态平衡的一项法律措施,有称法规防治。
5.遗传不育昆虫答案:采用异地同种昆虫杂交、射线或化学药品处理昆虫,获得雄性不育个体或雌雄兼性个体释放与田间,致使昆虫后代不育,达到遗传防治的目的。
6.化学防治答案:是利用化学物质——农药来控制有害生物数量的方法。
7.农药答案:农药是指用于防治有害生物的化学物质,包括提高这些药剂效力的辅助剂、增效剂等。
8.生物防治答案:生物防治是综合防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利用生物或生物的代谢产物来控制有害生物种群数量的方法。
二、判断题1.依靠单一的防治措施可以解决病虫害防治问题。
()答案:错2.农药对美国农户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化学农药效益的三分之一。
()答案:错3.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化学问题。
()答案:错4.若由于防治速度迟缓,防治面积大和准备时间长等因素则要提前防治,此时ET>EIL。
()答案:错5经济受害水平可以用数学公式推算。
()答案:对6.一个合理经济受害水平或防治指标确定,需要衡量防治所付出的代价。
()答案:对7.植物检疫广义上可解释为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而进行隔离检查与处理。
()答案:错8.我国进入世贸组织后也成为IPPC的合法成员。
()答案:对9.《检疫法》在时我国第一部由最高国家权力机构颁布的以植物检疫为主题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1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管理条例》已经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7年3月16日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前款规定的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一)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鼠、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二)预防、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三)调节植物、昆虫生长;(四)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五)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六)预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六章 丰达农药 丰达好种配好药 农民种植创高效
( 章 节 彩 本
新型高效 杀菌 剂——病 除康 1 5克 。 价 2元 。 袋 以 上 每 袋 单 百 . 不 病 除康是一 种广谱 、 效 、 高 强 1 5元 。随种 一 起 邮 寄 , 单 一 邮 力 杀 菌 剂 它 不 但 能 防 治 农 作 物 购 。 ) 的 各 种 病 害 .而 且 能 对 各 种 作 物 注 : 多 次 实 验 表 明 , 我 公 经 由 起 到 明 显 的增 产 效 果 .并 对 作 物 司推 出 的棉 花抗 病增产 王加病 除 的生理 病 害和某些 病毒性 病 害有 康在 棉花苗 期喷 施 .能有 效 预防 极强 的预 防和抑制 作用 病 除康 棉 花 苗 期 的 多 种 病 害 .并 能 显 著 建 可 广泛 用 于棉 花 、 麦 、 米 、 小 玉 豆 增 强 棉 苗 的 长 势 及 抗 病 能 力 . 议 广 大 丰 达新 老 用 户 引 用 推 广 ! 类 、 果 、 菜 等 多 种 农 作 物 的 浸 瓜 蔬 种 和 喷 施 它 对 诸 如 棉 花 的 枯 萎 二 、 卫 士 ・ 绵 劲 棉 达 飞虫 、 虫 、 壳 虫 . ; 跳 硬 吸 十的 、 病 、 萎 病 、 枯 病 , 麦 、 米 的 黄 立 小 玉 僵 苗 、 苗 、 叶 、 秧 , 树 的 黄 吃 叶 的 、 桃 的 . 喷 即 除 净 l 黄 黄 烂 果 吃 一 叶 、 疽病 、 期落 叶病 , 菜 类 炭 早 瓜 达 绵 劲 采 用 进 口原 药 且 添 加 消 具 的霜霉 病 、 叶霉 病 、 枯 病 、 枯 了 高 效 助 剂 、 抗 剂 , 有 以 下 三 蔓 青 病 、 斑病 、 萎病 、 疽病 、 角 枯 炭 疫 大 优 点 : 杀 虫 快 :按 以 下 比 例 合 理 配 病 、 腐病 、 黑 软腐病 , 生 、 花 豆类 的 死苗 、茎枯 病等都 有显著 的 防治 施 浓 度 .本 产 品 对 盲 椿 象 、 棉 铃 效果 此外 . 除康还 能增强作物 虫 、 老 虎 、 、 、 皮 虫 、 粉 病 地 蚜 螨 橡 烟 抗 旱 、 冻 、 盐 碱 、 倒 伏 的 能 虱 、 米 螟 、 马 、 蝉 、 菜 夜 抗 抗 抗 玉 蓟 叶 甜 力 .对 严重受 自然 灾 害袭 击 而导 蛾 、 潜蝇 等 害虫 , 可达 到前面 斑 均 致 的 落 叶 、 黄 、 苗 、 根 的 作 喷 药 后 面 掉 虫 的 效 果 .且 药 效 持 枯 死 烂 物 具 有 恢 复 生 机 的 效 果 .并 对 受 久 . 防治 效 果 明 显 。本 药 在 水 稻 或 药 害 的 作 物 具 有 恢 复 生 机 的 效 果 树 上 使 用 效 果 也 很 好 果 。 用 时 每 袋 兑 水 1 ~ 0公 斤 . 使 55 杀 虫广 :配 方 科 学 .具 有 高 前 期 浓 度 低 , 期 浓 度 高 。 ( 袋 渗 、 后 每 高溶 、 高效 、 杀 、 触 胃毒 、 内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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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农药农药定义;用于防治危害农作物及农副产品的病虫害、杂草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化学药剂的统称。
农药的分类:1)按应用对象分类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杀鼠剂,杀软体动物剂,杀病毒剂,植物生长调节剂2)按作用方式分类杀虫剂:胃毒剂,触杀剂,熏蒸剂,驱避剂,拒食剂,引诱剂,不育剂除草剂:触杀性除草剂, 内吸性除草剂杀菌剂:保护剂,治疗剂, 防腐剂,铲除剂3)按化学结构分类有机氯,有机磷, 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苯甲酰脲,酰胺类,磺酰脲类4)按使用方法分类杀菌剂:土壤消毒剂,种子处理剂,茎叶喷洒剂除草剂:土壤处理剂,茎叶喷洒剂5)按使用时间分类除草剂:播种除草剂,芽前除草剂,芽后除草剂农药的基本术语1.药效;指农药防止农作物病虫草害的效果,主要根据正常条件下(气候、用药时间、药械等)单位面积用药量的防止效果。
通常对于杀虫、除草、杀菌又不同的要求.2.毒性;农药对有机体的毒害作用。
与医药相同,一般分为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两种。
3.抗性;在农药的选择压力下,病菌、虫、草、鼠等灾害种群的作用点基因发生突变,通过遗传修改,建立获得性抗性,导致对农药敏感程度降低。
特点:稳定,不可恢复。
包括:单一抗性,交互抗性等6.2杀虫剂1有机氯杀虫剂2有机磷杀虫剂3氨基甲酸酯杀虫剂4拟除虫菊酯杀虫剂拟除虫菊酯杀虫剂的主要特点:高效:杀虫效力是一般有机磷杀虫剂的2-10倍广谱:食心虫类、扇舟蛾类、卷叶蛾类,及咀嚼式口器、刺吸式口器的害虫均有作用低毒:用量少,毒性比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低低残留:在自然条件下易代谢分解6.3 除草剂除草剂的特点和优势:节省人工,促进作物增产,易于分解,无环境污染,对哺乳动物安全除草剂分类:激素类,光合作用抑制剂,ALS酶抑制剂等6.4植物生长调节剂作用:显著地促进植物茎、叶生长,特别是对遗传型和生理型的矮生植物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能代替某些种子萌发所需要的光照和低温条件,从而促进发芽;可使长日照植物在短日照条件下开花,缩短生活周期;能诱导开花,增加瓜类的雄花数,诱导单性结实,提高坐果率,促进果实生长,延缓果实衰老。
GA3还可用于防止果皮腐烂;在棉花盛花期喷洒能减少蕾铃脱落;马铃薯浸种可打破休眠;大麦浸种可提高麦芽糖产量等等。
整形素:高浓度矮壮,低浓度促进发芽,侧芽生长比久:生长抑制剂,抑制内源赤霉素、生长素的生物合成,抑制新枝徒长,缩短节间长速,增加叶片厚度,叶绿素含量,促进座果,刺激根系生长,提高抗寒能力萘乙酸:广谱,有吲哚乙酸的作用特点,促进座果成长,成熟。
三碘苯甲酸:用于苹果作色,蔬果,防治豆类倒伏,作物增产。
矮壮素:[(CH3)3N+CH2CH2Cl]Cl-赤霉素拮抗剂,控制植株徒长,抗旱,抗寒,抗盐碱,抗病虫害激动素:促进根发育乙烯利:释放乙烯,使休眠的辅芽生长,降低株高,增加产量,催熟6.5 杀菌剂定义:杀菌剂:指凡是能够杀死或抑制植物病原微生物(真菌、细菌、病毒),而又不造成植物严重损伤的化学物质。
农药的剂型原药:通过化学合成得到的高活性化合物叫做农药的先导化合物,由工厂生产出来的未经加工的农药叫原药原药是制造过程中得到的有效成分及杂质组成的最终产品,不能含有其它的外来物质和任何添加物,必要时可加入少量的稳定剂。
剂型:农药绝大多数需添加一些辅助剂,制成一定的药剂形态、才可在生产上应用,这种药剂形态叫剂型。
原药除少数品种可作熏蒸剂外,大多不能直接供农业使用。
因为这些高活性化合物每亩地的用量有的只有几克,不加稀释,无法将它均匀分散到大田中,用量过大会引起药害。
农药的剂型分类:固体制剂和液体制剂、种子处理剂剂和其他制剂。
固体制剂包括:可直接使用的固体制剂:粉状制剂,颗粒状制剂,特殊形状制剂,烟制剂,诱饵制剂。
可分散用的固体制剂:可分散粉状制剂,分散粒状制剂,可分散片状制剂,缓释制剂。
液体制剂包括:均相液体制剂如可溶液体制剂,油制剂,超低容量制剂,雾制剂;可分散液体制剂包括乳油,乳胶,可分散液剂,糊剂;乳液制剂包括水乳剂,油乳剂,微乳剂,脂膏;悬浮制剂包括悬浮剂,微囊悬浮剂,油悬浮剂,悬乳剂;种子处理制剂包括种子处理干粉剂、种子处理乳剂、悬浮种衣剂等。
其他制剂包括气雾制剂,熏蒸制剂,驱避制剂等。
目前我国主要的农药剂型;乳油,粉剂,可湿性粉剂,粒剂乳油;乳油又名乳剂,是由原药、有机溶剂和乳化剂等按一定的比例混溶调制成的透明油状液体。
溶剂用来溶解原药,乳化剂使油和药均匀混合。
pH值一般为6至8,稳定性在99.5%以上。
特点:乳油加工方法简单,有效成分含量高,使用方便,用途广泛,主要供喷雾,也可配制毒土、浸种或泼浇使用。
喷洒时药液能很好地粘附在植物表面,不易被雨水冲刷。
防治效果好,残效期较长。
缺点是成本较高,有机溶剂有增加农药渗入动、植物和人体内的作用,如使用不当,容易造成药害和人畜中毒。
粒径1~5μm,有效成分含量20%~50%。
粉剂;由农药原药和陶土、黏土等填充剂按一定的比例混合,经过机械粉碎制成的粉状制剂,其细度要求95%通过200目筛,在贮存期有效成分不失效,不结块变质,喷撒时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分散性。
一船低浓度粉剂直接作喷粉使用,高浓度粉剂可作拌种、土壤处理或作毒饵等使用。
粉剂使用方便、工效高、不受水源限制,用途广泛。
但喷粉时易飘移,污染周围环境,不易附着花卉植物体表,用量大,残效期较短。
可湿性粉剂;它是由原药加填充剂、悬浮剂或湿润剂经过机械混合制成的粉状制剂。
其细度为99.5%通过200目筛。
可湿性粉剂能被水湿润,均匀分散在水中,在水中的悬浮率一般在60%以上。
可湿性粉剂主要用于兑水喷雾,不可用于直接喷粉。
优点:喷洒的雾滴比较细,在植物体表上,粘附力较强,施药时受风力影响不大,防治效果比同一农药的粉剂要好,残效期较长。
但要求湿润剂质量好,若悬浮性不好,容易沉淀,造成喷洒不匀,影响药效或造成药害。
粒剂;粒剂是将原药与载体(陶土或细沙、黏土、煤渣等)和助剂、粘着剂、分散剂、润湿剂、稳定剂等助剂混合造粒所得到的一种固体剂型有时可将粉剂或可湿性粉剂或乳油按一定的比例与载体混合均匀晾干而成。
颗粒剂使用时沉降性好,飘移性小,对非靶标生物影响小。
可控制农药的释放速度,残效期长。
施用方便不受水源限制,同时能使高毒农药低毒化,对施药人员安全。
主要用于灌心叶、撒施、点施等.3. 新剂型特点:水性化、粒状化、缓释化、低磁化、多功能化和省力化。
以水代替有机溶剂发展的新剂型:水乳剂、微乳剂等。
粉剂向粒剂和悬浮剂的方向发展:水悬粉剂向粒剂和悬浮剂的方向发展:缓释剂仍然是制剂的发展方向:缓释剂。
剂型的多样化和功能化水乳剂;是指把亲油性液体或固体原药溶液,分散在水中所形成的乳状液。
粒径大于400 nm。
微乳剂;是以水为基质,外观为均相透明的液体制剂。
粒径0.1~0.01μm悬浮剂;借助于各种助剂,通过研磨或高速搅拌,使原药(分散相)均匀地分散于分散介质--水或油剂溶剂(连续相)中,形成一种颗粒极细、高悬浮、可流动的液体制剂,此制剂称为悬浮剂。
粒径:0.5~5 μm;有效成分含量20~50%不溶或微溶于水的固体原药借助某些助剂,通过超微粉碎比较均匀地分散于水中,形成一种颗粒细小的高悬浮、能流动的稳定的液固态体系。
悬浮剂通常是由有效成份、分散剂、增稠剂、抗沉淀剂、消泡剂、防冻剂和水等组成。
有效成份的含量一般为5-50。
平均粒径一般为3μm左右。
悬浮剂的分散性和展着性都比较好,悬浮率高,粘附在植物体表面的能力比较强,耐雨水冲刷,因而药效较可湿性粉剂显著且也比较持久。
水分散性颗粒剂;它是近年发展的一种颗粒状新剂型。
放在水中,能较快地崩解、分散,形成高悬浮率体系的一种制剂,又称粒状可湿性粉剂、干悬浮剂。
在可湿性粉剂和悬浮剂基础上发展的。
由固体农药原药、湿润剂、分散剂、增稠剂等助剂和填料加工造粒而成,遇水能崩解分散成悬浮状。
该剂型的特点是流动性能好、使用方便,无粉尘飞扬,且贮存稳定性好,具有可湿性粉剂和胶悬剂的优点。
泡腾片剂;使用时可直接将片剂投入水田中,药片在水中迅速泡腾崩解,均匀扩散,使有效成分接触靶标,通过根、茎吸收、传导、发挥药效。
水分散性抛掷型粒剂;在泡腾片剂的基础上开发成功的,具有水分散粒剂和泡腾片剂的优点。
用水溶性包装袋包装,使用时将药剂抛在水田中,水溶性包装袋在水中溶解后,粒剂就在水中崩解扩散,达到防除目的。
缓释剂;缓释剂是利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将农药贮存在加工品中(一般用废塑料、树皮、有机化合物等),制成的一种剂型。
农药缓释剂型可分为物理型缓释剂和化学型缓释剂。
物理型缓释剂是指将活性物质“溶解”在聚合物中或用其他物理方法使之与聚合物混成一体,可分为微胶囊、包结化合物、多层制品、空心纤维、吸附体、发泡体、固溶体、分散体、复合体等。
就是把农药制成必要剂量,在特定的时间内,持续稳定地到达需要场所,一保持足够的残效期的新剂型.目前,缓释剂分为物理型和化学型两大类.作用:保护和稳定药剂、屏蔽气味或颜色、控制释放药剂等目的农药助剂的种类:1 表面活性剂;与农药有关的表面活性剂的性能主要包括润湿、浸透作用,分散作用,乳化作用,增溶作用和起泡、消泡作用以及杀菌、防静电和化学稳定性。
主要有: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类、脂肪醇聚氧乙烯类、磺酸盐类、磺酸酯类、酰胺类、有机硅类等。
2农药增效剂;明显增强农药活性而本身无或几乎无活性物质作用机理:抑制或弱化靶标内部对农药活性物的解毒系统,例如昆虫的解毒酶,从而延缓药剂在防治对象内的代谢,加速或增加生物防效。
增效剂多为害虫体内多功能氧化酶、羧酸酯酶等生物酶的抑制剂。
3 填充剂用于粉剂、可湿性粉剂、颗粒剂,主要使原药具有更好的分散性,流动性、附着性等。
多为无机矿物质,如陶土、高岭土、硅藻土、滑石粉、活性白土、膨润土、粘状硅砂4农药溶剂和助溶剂:溶解能力好,与制剂其它组分的相容性好,挥发性适(闪点不低于26.7度),对植物无药害,对环境安全,对人、畜低毒、低刺激,能形成稳定的乳状液或悬浮液5农药助剂的发展趋势农药剂型正朝着水性化、粒状化、多功能、缓释、省力和精细化的方向发展,些高效、安全、经济和环境相容的新剂型,如微乳剂、水乳剂、悬乳剂、水分散粒剂、干悬浮剂、缓释剂等新剂型正在兴起,并将是21世纪农药剂型发展的主流。
围绕农药剂型发展这一趋势,世界农药助剂正向着分子量大、高效能、低用量、多功能、优质、价廉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