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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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x股份有限公司
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工作,贯彻国家“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
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紧紧
围绕股份公司低成本发展战略,以降本增效为主要目
标,全面创建节能节水型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推进
技术进步,建立有效的激励及约束机制,不断提高能
源和水的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股份公司低成本战略的
实施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节能节水义务,对浪费能源和水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制止,并向上级节能节水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是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管理制度及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型企业的创建及评价考核、表彰工作,制定并下达对专业公司的节能节水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
(四)会同专业公司组织对重点耗能用水设备、装置、系统的节能节水监测,促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用水效率;
(五)组织节能节水技术信息交流和节能节水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动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参与和组织重大节能节水科研项目及示范工程项目的立项、实施、评审和验收;
(六)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节水论证,负责指导、监督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节能、节水篇(章)”的审查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七)负责股份公司节能节水统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编制发布股份公司能源消耗、用水情况和节能节水统计信息;
(八)指导直属节能节水技术机构的业务工作;
(九)组织开展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五条专业公司节能节水主管部门负责本专业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股份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专业公司的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工作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专业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计划,制定相应的节能节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归口管理地区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组织地区公司开展创建节能节水型企业活动;
(四)制定并下达对归口管理地区公司的节能节水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
(五)研究解决本专业生产、经营和科研中的节能节水问题,组织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
(六)组织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节水论证,负责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节能、节水篇(章)”的审查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七)负责本专业公司节能节水统计和组织开展节能节水监测工作。
(八)组织指导所属地区公司节能节水宣传和节能节水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第六条地区公司节能节水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股份公司和专业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本地区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公司工作计划,制定本地区公司节能节水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地区公司节能节水型企业的创建工作,监督所属单位合理用能用水情况,制定用能用水定额,对所属单位进行用能用水指标的考核和奖罚;
(四)制定节能节水技术措施计划,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
(五)组织对本地区公司重点设备、装置、系统的节能节水监测;
(六)参与本地区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节水论证和可研、初步设计中“节能、节水篇(章)”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七)负责本地区公司节能节水统计、分析,定期报送节能节水统计报表;
(八)组织开展节能节水培训和节能节水宣传工作。
第三章节能节水管理
第七条节能节水计划管理。股份公司节能节水主管部门每年制定节能节水型企业的创建工作计划,下达各专业公司节能节水考核指标计划。各级节能节水主管部门应将下达的指标层层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各用能用水单位,并落实节能节水措施。
第八条节能节水统计管理。各级节能节水主管部门应做好能源消耗和用水、主要产品(工作量)单耗和利用状况
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用能用水统计台帐和有关基础数据资料档案,确保节能节水统计原始数据的准确和可靠,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第九条能耗、用水定额管理。各公司节能节水主管部门应制定先进合理可行的主要产品(工作量)的能耗、用水定额,定期修订,并实行定额考核。
第十条能源计量和用水计量管理。各地区公司应依据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和《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要求和生产经营实际,配齐、配好能源和用水计量仪表。加强对能源和用水计量仪表的检定管理和计量数据管理,保证用能用水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用能用水管理应做到计量考核、计量核算、计量收费。
第十一条节能节水技措管理。节能节水技措项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科技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立项,按计划组织实施。节能节水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效果评价和项目验收。项目投用后要跟踪考核,进行节能节水投资效益分析。
第十二条节能节水监测管理。股份公司设直属节能节水监测机构,依据股份公司年度节能节水监测计划要求,负责对重点耗能用水设备、装置、系统进行监测。各地区公司要建立健全节能节水监测体系,在不断完善监测手段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监测力量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对重点用能用水单位的主要耗能用水设备、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