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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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签订风险

工程合同签订风险

工程合同签订风险一、项目概述与风险识别合同双方应对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规模、地点、设计要求、施工周期等。

在此基础上,双方应共同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如设计变更、材料供应延迟、施工安全事故、法律法规变化等。

二、风险分配与责任界定在明确了风险点后,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各风险的责任归属。

例如,如果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应由设计方承担责任;若是因为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工期延误,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还应明确不可抗力情况下的责任划分,以及各方在风险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工程的总价款及各阶段的支付比例和时间节点。

为避免资金流动性风险,建议设置合理的付款条件和进度款项的支付机制。

同时,应约定逾期支付的利息或违约金,以及因资金问题导致的工程暂停或终止的处理办法。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是工程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流程,包括材料的质量标准、施工的质量要求以及验收的时间和方法。

同时,应约定如何处理不合格工程的整改和返工问题,以及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承担。

五、工程进度与延期处理工程进度的控制对于保证项目按时完成至关重要。

合同中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约定延期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方式。

还应考虑到可能的延期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并设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六、变更与索赔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需要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情况。

合同中应规定变更的程序、审批流程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分担方式。

同时,应明确索赔的条件、程序和限制,以防止因索赔问题导致的争议。

七、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合同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同时,应指定适用的法律和管辖的法院或仲裁机构。

这有助于在发生争议时,能够迅速且有效地解决问题。

签署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署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署施工合同注意事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是保障发包方和承包方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是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

为了防范合同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双方在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1. 主体资格:发包方应确认对方的主体资格,了解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同时,也要关注对方的履约能力,即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

2. 承包方资质:承包方的资质情况、施工能力、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都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需要注意的是,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二、合同价款1. 合同价款的约定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 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也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1. 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避免因时间不一致而导致的合同纠纷。

2. 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3. 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4. 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可以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 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四、工程进度款1.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可以按照形象进度选择,如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五、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签施工合同注意什么

签施工合同注意什么

签施工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合同文本的阅读与理解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首先要仔细阅读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合同文本中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不明确或者有疑问的地方,应及时向对方询问和澄清。

二、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严格审查发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了解发包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工程经验等,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信誉。

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证件、实地考察其施工现场、询问其他合作伙伴等方式来进行审查。

三、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工期、质量和造价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工期的具体要求,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

同时,要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包括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质量控制。

对于造价的约定,要明确合同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确保价款合理且双方都能接受。

四、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在施工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明确拨款的时间、条件和金额,以及结算的方式和时间。

确保合同中约定的拨款和结算程序合理、明确,避免因拨款和结算问题引发纠纷。

五、明确责任和相互关系在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同时,要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程管理的顺畅和高效。

六、不可抗力条款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不可抗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定义、范围和处理方式进行具体规定。

这有助于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能够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合理的处理和赔偿。

七、风险管理为了降低风险系数,可以运用担保条件,如履约担保、付款担保等,来保障双方的权益。

此外,还可以考虑购买工程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

施工合同应注意什么

施工合同应注意什么

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工程范围和内容在施工合同中,首先要明确工程范围和内容。

合同中应详细列出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施工内容和要求等,明确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它是土建、安装、装饰装修还是其中一部。

土建、安装、装饰装修之间的专业界限划分应当明确。

同时,合同中还应包括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天数等。

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方(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承包方(施工人)应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合同中还应包括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协调、沟通等事项,以及违约责任和相关争议的解决方式。

三、工程质量和标准根据《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质量要通过施工单位相应的资质等级、质量责任制度、按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对建材、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严格按设计采购和检验制度、工序管理、检测等方面进行控制。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质量标准,以及双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和验收标准。

四、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是双方非常关注的问题,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等。

合同中应规定工程全部完成后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乙方总成工程款的70%并退还保证金等。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建筑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五、工期和竣工验收工期是施工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它关系到工程的进度和双方的利益。

合同中应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天数等,并对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明确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和证明。

六、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共同遵守的约定,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相关争议的解决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的工程建设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主体资格审查1. 发包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投资建设项目的权利和能力。

2. 承包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具有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权利和能力。

同时,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如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等。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明确1. 工程范围: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内容、规模、地点、工程性质等。

2. 工程内容:应明确工程建设的具体任务,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

三、建设工期和进度1. 建设工期:应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工期长度。

2. 工程进度:应明确各阶段工程进度要求,如设计完成时间、施工完成时间等。

四、工程质量要求1. 设计质量:应按照国家图纸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2. 施工质量: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

3. 材料质量:承包人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1.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明确,包括工程总价款、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

2. 支付方式:应明确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六、合同履行和管理1. 合同履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合同管理:双方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的处理方式。

七、违约责任和法律适用1. 违约责任: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 法律适用:合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事项1. 合同的签订、修改、解除、终止等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和关注上述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

也有的建设单位 的建 设项 目未按规 定的程序报 建 及招标 、 投标 , 由建设单位 自己指定施工单位 , 自 用
己制定的施工合 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 同, 结
果对合 同条款理解分歧与合同争议屡屡发生。 3 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 内容在工程 ) 项 目招投标 中, 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 向施工企业发 出的邀请 ,投标 文件 是施工企业对 建设单位 的要 约 。建设单位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对 中标单位的书 面承 诺,建设单位与中标施 工单位应 以此 签订合 同, 而且招标 文件 、 投标 文件与 中标通知 书都是合 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此看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 施工合同的主要 内容之一 。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 方 市场 优势地位 , 或者要求 附加 条款 , 者强调施 或 工企业一次包死 , 不计风 险包干 费, 使最 终签订 的 施工合 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 出现较大 的背离 , 从 而为施工合 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 。 4 )施工合 同中用词错误 、矛盾及二义性 问题 等, 导致合同履约率低。由于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多、 相关文件 多, 中用词错 误、 其 矛盾 及二义性 问题 常 常难免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业主 的意思, 依据 《 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 示范文本草拟合 同协议条款 , 经业主认可后签署 , 往往几经确认 , 最 后招投标文件 中相应的合 同条款 己相差很远 。究其 原因, 一方 面是施 工单位不重视 , 为合 同只是一 认 种表 面形式 ,重要的是与 甲方 代表 及上面 领导 的 “ 沟通 ”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错误和矛盾用词大量 , 出现 ,甚至一些施工单位 被迫有意使合 同用词错 误、 矛盾 , 或设置二义性 问题, 留待事后通过“ 沟通 ”
T e P o lm a d h r be n Co ne pa sh t u tr n v lp ns n ie rn n t ci r o

建设工程合同必须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必须注意

建设工程合同必须注意的事项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主体资格审查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之前,首先要对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发包人应当具备合法的项目建设资格,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资质。

此外,还要了解双方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信誉度等,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二、明确工程范围和内容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性质、工程内容等。

对于工程范围和内容的描述,要尽可能详细,以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三、约定建设工期建设工期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工期顺延的条件和期限。

对于工期的约定,要合理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顺利进行。

四、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核心。

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工程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按照国家图纸标准建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要约定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保证,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材料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

五、价款支付和结算合同价款是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报酬。

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工程竣工后的竣工结算程序。

对于价款支付和结算的约定,要合理考虑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确保承包人能够按时获得相应的报酬。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相关赔偿事项。

对于违约行为,要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同时,要约定违约责任的免责情形,以避免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违约。

七、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双方应当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约定争议解决方式时,要充分考虑合同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八、合同的生效和解除合同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履行作业指导

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履行作业指导

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履行作业指导作者:陈淑欣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12期前言:虽然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做为建筑企业相对发包人(业主)方地位较弱的现实,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如何严格控制,规避风险、争取利益最大化。

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认为有必要针对建筑企业特点,规范作业动作,给予指导。

关键词:施工合同签订履行作业指导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履行作业指导1.0目的1.1什么是合同评审:是指接到招标文件后,通过审查招标文件的实质条件和项目背景,确定是否参加招投标;中标后通过合同谈判形成合同文本,在合同签订前按程序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合同条款和内容进行审查、评议,为确认合同条款完备、词义准确、合法公平,能够全面顺利履行;识别、评估和确认履行合同中的风险,在可防可控范围内的一项活动。

1.2合同评审目的。

通过评审避免合同违法和合同陷井,防范违法工程,规避经营风险;作好合同履行、成本管理、索赔管理等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2.0评审原则2.1合法性;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条例、司法解释等,审核合同内容合法性。

2.2符合公司实际原则:综合公司的人力资源、技术、设备、财务等情况和措施保障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确认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2.3合同评审分阶段多次进行:投标阶段的评审、合同正式签订前的评审、合同履行中有关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索赔事件处理的评审。

3.0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施工企业所有对外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0职责范围4.1市场开发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投标前评审和中标后以及履行中合同变更内容时合同的谈判、洽谈、签订,组织合同评审。

4.2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整理、发放、归档和保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风险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签订施工合同应重点把握的事项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筑产品生产之前的最后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应引起施工企业格外重视,把握并处理好下列问题:1、严格审查发包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履行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施工方承包的项目应当是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如果项目不合法会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

另外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以降低风险。

2、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审慎提交投标文件。

施工图纸是否符合业主的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对该工程是否合法、工程是否能获得施工许可证有决定性的作用。

实践中不排除因为设计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施工而被延误,甚至整个工程重新招标,从而损害施工单位的利益,因此在投标前施工单位应当认真研究。

对招标文件施工单位也应当认真研读,因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投标书都会成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对双方都有拘束力,如果不引起重视随随便便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可能追悔莫及。

3、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并切实约定“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广,自拟合同文本难以全面约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疏漏,因此建议使用国家示范文本。

目前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

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这一部分内容注明了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当事人应根据工程及双方具体情况,据实约定并填写“专用条款”的内容;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浅析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浅析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摘 要:文章对作者在司法实践 中发现的有关合 同管理 的问题
进 行 了分析 ,并结合各种不同的合 同类别 阐述 了施工企业在合 同

( ) 六 合理限制三方协议、 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 建设工程的合同安排中常常存在 由发包人选定指定分包人 , 由总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相关分包合 同并由发包人直接 支付 分包工程款给指定分包人的情况。在此情况下 ,虽然通过合 同约 定甚至通过签订相关 的三方协议而免除了总承包人履行分包工程
期违约、质量验收不合格等的赔偿, 则很难找到相应的合同依据。
( ) 五 重视黑 白合同
的情况下 , 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需要其他相关
施工企业还应规范相关文件的签字 、签收手续 ,洽商记录、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 证据进行证据补强。
另行订立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 内容
施工企业合 同管理现状 和 自身的司法实践经验 ,对上述合同的签
二 、 同履 行过程 中应注 意的 问题 合
( ) 商 变更 应 重视 价 款 请 求权 一 洽
妁 沲工合I 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 条 “ l 确定变更价款”内 订和履行过程所应注意的问题做 出以下的分析 ,供业 内同行及专 对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和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变更价款报告做 业单位借鉴 。 出了明确 的时限规定 ( 均为 1天) 4 ,其 中的第3 . 1 条规定 了若承 2


合 同签订 过程中应注意的 问题
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1 天 内不 向工程 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 4 告 ,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故施工企业办理洽
( ) 视经 济 索 赔 的 管理 二 重

工程合同注意的事项

工程合同注意的事项

工程合同注意的事项一、合同当事人资料的准确性合同中应详细列明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的基本信息,包括全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这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迅速确定责任主体。

二、工程项目的具体描述合同中应清晰描述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设计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后续工程的实施和验收。

三、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明确工程的总价款、计价方式、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条件以及最终结算方法。

同时,应注明价格是否包含税费、材料涨价的风险承担等细节。

四、工期的合理安排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如不可抗力、变更指令等。

还应规定延期的责任归属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质量保证与验收标准详细说明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程序,包括质量检测的方法、时间和标准。

同时,应约定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办法和返修责任。

六、变更与索赔的规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设计变更、材料替换等原因导致合同内容的变化。

合同中应明确变更的程序、审批权限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处理方式。

七、安全生产与环保要求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明确各方在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的责任。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后果也应在合同中予以说明。

八、争议解决机制合同应预先设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这有助于在出现问题时,双方能够高效地解决争议,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九、保险与担保条款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风险,合同中应规定必要的保险种类和金额,以及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担保措施。

十、附加条款的灵活性考虑到不同工程的特殊性,合同中应有适当的附加条款空间,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特殊约定。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工程中,做好合同风险防范十分重要,有利于帮助企业控制损失,对于工程顺利实施也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在进行研究中,主要针对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并且针对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总结。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方(又称:施工方)与建设方在达成施工意愿一致后,签订的正式并具有法律效应的承包合同文书。

合同签订后代表双方责任明确,一旦出现违约行为需要按照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各自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是工程施工前的关键环节。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更应该注重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做好防范工作,保证合同签订公平公正,为工程的良好开展也打好基础。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的全面解析通过对诸多合同纠纷案例研究并结合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合同主体异常风险、阴阳合同风险、合同不平等条约风险、合同履行风险,以下是对不同的合同法律风险进行分析。

(一)合同主体异常风险该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签订后发现实际施工方与工程签订合同主体有所不同,签订合同的主体根本没有参与施工、或没有施工资质,又或者企业为“皮包公司”,如此一来,建设方与承包方的法律关系非常微弱,许多工作难以继续,甚至施工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另外,合同主体异常风险也表现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属于法律上的异常状态,如当事人不具备民事权利和责任或者当事人不是企业法人等。

合同主体异常风险比较重要,关系到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关系到工程中出现问题是否能够找到责任人。

(二)阴阳合同风险阴阳合同方法是真假合同的另一个名称。

所谓真假合同是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某一方与对方签订合同并不是真合同。

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另一份合同中包含了许多法律规范之外的合同内容,也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的一种行为。

但是,签订阴阳合同,另一份合同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应,并且大部分另一份合同均为口头协议等内容,一旦双方出现利益纠纷,很容易给双方造成风险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一、签约对象〔发包方〕及工程工程的调查和审查目前,由于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比拟复杂,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也比拟普遍,另一方面,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施工方承揽工程比拟难,一旦有了工程信息,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将工程搞到手,往往无视了对发包方主体资格以及工程工程真实性的调查和评估,容易出现问题。

因此,为防范欺诈情况的发生,减少交易风险,必须加大对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以及工程的真实性的评估和调查力度。

1、调查事项〔包括两局部〕〔1〕、发包单位的根本情况的调查。

一旦有了工程方面的信息,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揽下工程,而首先想到的是调查发包单位根本情况,其中包括:企业的性质、注册资金、股东人数、企业年检情况、法定代表人、发包单位的具体地址以及发包单位的资产情况〔特别注意搜集发包单位的车辆、房产、土地等方面的情况〕。

调查上述事项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调查,以查证发包单位是不是真实存在以及发包方单位的经济实力如何,防止诈骗情况的出现。

案例:1992年3月,某省豪景花园〔业主〕与A地美华建筑公司〔承包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在某市承建一座豪景花园,合同主要条款约定:〔1〕承包方负责设计、施工等工程的所有事宜,承包方应保证工程的质量;〔2〕业主负责费用的支付,并有权验收工程;〔3〕工程总价款为4000万元人民币,分四期支付,每期1000万元人民币;〔4〕为保证承包方按时到达某市,按时开工并能按时完工,双方协商后同意,由承包人先行支付业主50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信誉金,待依合同履行义务后,随最后一批价款一并返还给承包方。

合同经双方签字,按合同规定于1992年3月20日生效。

1992年3月3日,承包方即开出50万元人民币的支票,并通过中国银行A地分行与中国银行某市支行的业务往来,打入发包方的帐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首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明确工程的基本情况。

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工程内容、工期、造价等基本信息,确保双方对工程的基本情况有清晰的了解,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

其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业主应当按时支付工程款,提供必要的合作和配合,确保施工进度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在合同中详细列明,以避免产生歧义。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规定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包括工程的设计要求、材料要求、施工工艺要求等,确保工程的质量能够符合要求。

同时,合同还应当规定工程的验收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工程能够顺利验收。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规定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或者因为合同外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或额外费用支出。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包括变更的程序、变更的范围、变更的价格等,确保双方在工程变更和索赔过程中能够按照合同规定进行。

最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明确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包括工程款支付方式、款项支付期限、履行期限等,确保双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合同。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也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提到的注意事项能够对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有所帮助。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法律评审内容及注意事项最新 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法律评审内容及注意事项最新  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法律评审内容及注意事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法律评审的目的在于防范发生争议,尽量使合同约定完善、准确。

应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主要争议入手,以此为重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法律评审。

一、法律评审内容1、严格审查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及履约信用2、尽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好地体现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规定的内容也较为详尽,为合同的履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日后的纠纷解决提供依据。

施工企业应当重视使用,对专用条款的填写约定应完整、清晰、合理。

并且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因为“通用条款”不仅引导我们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约定。

3、签订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

如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周边扰民问题导致的工期拖延与费用增加应予以充分考虑,并在条款内详细约定;如交通不便的工程应充分考虑临时用水、用电等措施费的增加。

在合同签订时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要写清楚,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

例如合同条款约定“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或拖延工期”,此“暂时”有可能遥遥无期,给合同履行带来极大隐患。

4、重点审查工程款支付条款,合理安排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5、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经常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在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代表的职责和权限。

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双方造成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签署攻略

建设工程合同签署攻略

建设工程合同签署攻略建设工程合同是双方约定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规范,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的重要法律文件。

在签署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明确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指承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当事人。

在签署建设工程合同时,应确保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齐全。

同时,要核实对方的信誉和实力,避免与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

二、明确工程内容和范围工程内容和范围是合同约定的核心内容,应详细明确工程的项目名称、规模、地点、工程内容、工程量等。

在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工程项目所包含的各个部分,包括土建、安装、装修等。

同时,要明确工程的质量和标准,避免因工程范围不明确导致的纠纷。

三、明确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价格是工程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确定合同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市场的价格波动、工程量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合同价格。

合同支付方式应明确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条件,支付方式可以是进度付款、验收合格付款等。

同时,要明确支付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方式,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资金安全。

四、明确合同工期和进度工期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

在合同中应明确工期的起止时间,以及各阶段工程的时间节点。

同时,要约定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合同中还应明确工程进度报告的提交时间和方式,以便双方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五、明确工程质量和保修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核心内容。

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要约定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程序,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在合同中还应明确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确保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得到有效保障。

六、明确合同变更和解除条件合同变更和解除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明确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变更后的合同价款和工期调整等。

同时,要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后果,包括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

工程合同签订风险点

工程合同签订风险点

工程合同签订风险点1. 合同主体资格审核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必须对合作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这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以及历史业绩等。

确保对方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履约能力,是防范风险的前提。

2. 工程范围与标准明确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等内容。

任何模糊不清的表述都可能成为日后纠纷的根源。

因此,双方应以专业、细致的条款来界定工程的具体任务和预期成果。

3. 工期与进度控制合理的工期设置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及时交付至关重要。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始日期、重要节点、完工日期以及延期责任和处理方式。

同时,应设立进度监控机制,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4. 价格条款与支付方式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应当公正合理,明确包含所有必要的费用,并考虑到可能的价格调整机制。

支付方式应具体明确,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方式等,以及对应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

5. 变更与索赔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材料替换等情况,合同应当预见这些可能性,并规定变更程序、索赔流程和责任分配。

这有助于在发生变更时,双方能够高效、公正地解决问题。

6. 质量保证与违约责任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和违约责任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合同应详细规定质量保障措施、保修期以及违约时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这有助于强化双方的质量意识,并为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7. 争议解决机制合同应预先设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明确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有助于在出现分歧时,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高效解决争议。

8. 法律适用与管辖合同应明确适用的法律及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这有助于在发生法律争议时,为双方提供一个清晰的法律框架和解决途径。

施工合同签订后

施工合同签订后

施工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是施工合同签订后,各方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一、合同的履行和管理1. 合同履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安全等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如有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 合同管理:双方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和协调。

3. 合同档案管理: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及相关文件,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更新。

二、工程质量与安全1. 工程质量: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应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2. 安全生产:施工方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伤亡和设备安全。

3. 环保要求:施工方应遵守国家环保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进度与费用1. 工程进度:施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

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应及时通知业主,并协商解决。

2. 工程款支付: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比例,按时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不符合约定时,业主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施工方整改到位。

3. 费用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

如合同未约定,双方可协商解决。

四、变更与解除合同1. 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违约责任1.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施工方如未按约定工期完成工程,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工程合同注意问题

工程合同注意问题

工程合同注意问题明确合同主体合同的主体包括甲方(发包方)和乙方(承包方)。

在合同中,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应当清晰明确,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无法确定责任主体。

详细描述工程内容工程的具体内容、规模、标准、要求等都应在合同中详细描述。

如果可能,附上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确保双方对工程的理解一致。

确定工期和交付时间工期的长短直接影响项目的进度和成本。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各个阶段的交付时间点。

同时,对于延期交付的责任和后果也应有相应的条款。

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总价、计价方式、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条件和时间、尾款结算方式等。

变更订单的处理方式和价格调整机制也应当预先约定。

质量保证和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是合同的核心。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材料的标准、施工的质量要求、验收的程序和标准。

同时,对于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办法和返工责任也要明确。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规定违约的定义、责任承担以及赔偿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延期、质量不符、支付迟延等情况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和上限。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应预先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同时,明确争议解决的地点和适用的法律。

其他特殊条款根据工程的特点,可能还需要包括保险责任、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环境保护要求等特殊条款。

附件合同的附件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表等,都应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在中予以明确引用。

在撰写工程合同时,务必保持语言的准确性和逻辑的清晰性,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

同时,考虑到工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合同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化。

工程合同签订把握事项

工程合同签订把握事项

工程合同签订把握事项一、合同主体的确认需要确认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应当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

双方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二、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技术要求、施工图纸等。

这些信息应当准确无误,以免因描述不清而引起后续的误解和争议。

三、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合同金额必须明确,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支付的具体数额和时间点。

支付方式也应详细说明,如银行转账、支票支付等。

同时,应当约定逾期支付的利息或违约金。

四、工期与交付工期的确定应科学合理,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

合同中应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

交付标准和验收程序也应详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五、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是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应明确工程质量标准、保修期限和维修责任。

对于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有明确的解决机制和补救措施。

六、变更与索赔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合同应提前预见并约定变更的程序、索赔的条件和计算方法。

这有助于在发生变更时,双方能够依据合同条款快速处理问题。

七、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各种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付、质量不合格、未按时支付款项等。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公正合理,既要保护守约方的利益,也要考虑到违约方的实际情况。

八、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应预先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这有助于在发生争议时,双方能够按照约定的途径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进一步升级。

九、其他相关条款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同还可以包括保险、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条款。

这些条款有助于规范双方的行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签字盖章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也是双方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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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一、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合同主体应适格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对于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有相关的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并应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确定联合体投标单位的牵头人。

对于代订合同的经办人,应请其出具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核查其是否处于委托书的委托权限和期限内。

合同内容应公平合法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合同内部分相关条款的无效。

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况,而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施工合同将导致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在劳务分包合同中,对于分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期、质量和文明安全施工等义务,施工企业经常使用“罚款”作为此类违约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但“罚款”一词主要使用于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的制裁,对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则不宜适用,而应使用赔偿金、违约金等合同用辞。

在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中常有“随建设单位的付款情况付款”的条款,但此等说法构成合同约定的模糊,出卖人有权随时请求作为买受人的施工企业支付已供货物的价款。

合同用辞应规范合同用辞应表述准确,同样用辞的涵义应相互一致,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例如不能将劳务合同中的“月进度款”写成“预借生活费”,应明确验收合格后付款是指“单项工程验收合格”还是“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应明确质量标准是达到“结构长城杯标准”还是“获得结构长城杯,并以获取证书为准”,“两年保修期满后付款”和“保修期满两年后付款”的约定存在着截然不同,此等内容或其同类内容都是合同签订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需要予以严格的避免和消除。

合同形式应与合同内容相符在部分施工材料采购过程中,一方面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各职能部门人员比较熟悉购销合同的操作,另一方面因各建筑施工企业比较重视分包合同的管理而引致相关签字盖章手续较购销合同的繁琐,合同经办人员往往签订《材料购销合同》以实现简化盖章手续而保障工程进度需要等的目的,但实际签订的合同并非属于仅负责材料供货及运输的购销合同,而是属于尚包括材料安装及验收等的分包合同,例如对于一些石材、保温材料的供应合同。

在此等情况下,由于受到材料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局限,从而未能在合同内约定工期、工程质量验收及详细结算依据、程序等条款,一旦施工企业在产生合同纠纷下追讨供货商的工期违约、质量验收不合格等的赔偿,则很难找到相应的合同依据。

例如在一起配电箱等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纠纷中,合同约定“工程验收付合同价的10%”,工程验收是否发生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供货商认为工程验收指设备验收,即货到后通电一试即可,验收的义务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对机器进行调试证明合格即为验收;而施工企业则认为验收指供电设备所属系统的验收,作为施工单位的买受人无权验收,应由供电局执行验收,故出卖人要求的合同价10%的货款支付尚不具备付款条件。

此类纠纷在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中非常普遍,故对于名为购销合同、实为分包合同的合同,应尽量使用分包合同的适用文本,或参照分包合同的管理要求而对所使用的材料采购合同标准文本做出所需的完善。

重视黑白合同“白合同”即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

一些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可能要求与承包人在备案合同基础上另行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并在其中就价款、工期、质量、让利、取费等对承包人提出相对“白合同”而言更为苛刻的合同条件,以作为执行合同使用,从而构成“黑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简言之,白合同的效力高于黑合同,该司法解释为平衡建筑市场发承包双方利益、维护承包人权利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

施工企业在目前无力改变“两套合同”的现状下,应以超过发包人的热情而追求白合同的签订,而不能简单认知为白合同仅用于合同备案及无所谓。

当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发生变更后,施工企业应积极的敦促发包人适时办理相关的合同变更备案手续。

值得说明的是,上述司法解释条款的出台已日益获得发包人的重视;发包人以节省备案费用为理由而压低备案合同价款或者在黑白合同内采用不同的计价方式等,都会给合同双方的实际合同履约带来很大的问题。

遇到此等情况时,施工企业应在合同履行中时刻注意两个合同的差异存在,并适时做好相关的准备。

合理限制三方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建设工程的合同安排中常常存在由发包人选定指定分包人、由总承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签订相关分包合同、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工程款给指定分包人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虽然通过合同约定甚至通过签订相关的三方协议而免除了总承包人履行分包工程付款的义务,但是合同条款内没有对总承包人自行分包的分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的有关合同权责做出进一步的规定。

例如总承包人自行分包的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属于总承包人自行造成的延误、发包人不负责补偿给总承包人造成的损失,但指定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属于发包人及总承包人均不承担责任的延误、但发包人须负责补偿给总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等。

由于没有此类条款的约定,合同履行中极易引致合同双方的争议,从而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故须注意予以补全。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洽商变更应重视价款请求权《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内对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和发包人工程师确认变更价款报告做出了明确的时限规定(均为14天),其中的第31.2条内并规定了若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故施工企业办理洽商变更时应充分重视所述的14天时限限制,并遵循此等程序性约定而建立动态的、系统的洽商变更内部管理台帐,在接到洽商后于台帐中载明洽商发生的时间,妥善保管原件,适时将复印件提交给相关的预算人员计算具体费用,并在14天内报出《洽商变更费用报审表》,及同时请监理工程师或者甲方代表在《工程变更洽商编报登记表》上履行文件接收的签署手续,包括在签收表上填妥变更单编号、变更内容、变更日期、调整价款、编报日期、签收时间、签收人等内容,签收表的每一条内容都应按时间顺序而与《洽商记录》一一对应。

否则,逾期不提交获得确认的《洽商变更费用报审表》,可能构成承包人对合同赋予的价款请求权的放弃。

重视经济索赔的管理当出现如甲供材料延迟供货、指定分包合同延误、重大设计变更等情况和付款延迟等发包人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工期延长和直接损失补偿的索赔;在此等情况下,施工企业须注意遵循合同约定的索赔提出时限。

根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6条“索赔”的约定,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直接损失补偿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施工企业应注意掌握发生索赔事件的原因、确定有权索赔的合同条款依据、准备索赔金额计算的相关证据和人材机费用的计算方法等,从而使索赔的提出具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施工企业还需注重诚信履约,为索赔的解决创造良好的合作基础,并防止对方提出反索赔。

施工企业并应正确掌握索赔的尺度,既不能关系至上、义气第一,从而忽视应有的合理索赔;也不能过分斤斤计较而影响到融洽的项目合作关系。

施工企业应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工作关系与企业信誉相互权衡而做出所需的合理取舍,以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

掌握结算的主动权项目实践中常常存在由于建设单位的推诿而迟迟不能顺利进行工程结算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为此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的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该司法解释确立了“过期视为认可”的原则,其立法用意即有效制约发包人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从而鼓励合同双方对结算期限的法律后果做出明确约定。

施工企业应善于利用此条款的规定,在备案合同中写明“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后天内审核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乙方提交的结算已获得甲方的认可”,或者在合同结算条款中约定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

做好工程资料的管理施工过程会形成各种类型的大量工程资料,其中对诉讼工作具有较高价值的资料主要有:招投标文件、合同、洽商记录、认(限)价单、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竣工验收单、图纸等。

施工企业应在合同履行中做好此等资料原件的收集和保管。

法律规定: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只有复印件而没有原件、对方当事人又对该证据予以否认的情况下,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需要其他相关证据进行证据补强。

施工企业还应规范相关文件的签字、签收手续,洽商记录、索赔报告、结算书应有接收单位授权签收人的签收记录,会议纪要应有与会人员的亲笔签名,打印的名字不具法律效力。

在对方拒绝签收情况下,可采用特快专递或者公证送达的方式完成相关的证据保全。

提高形成证据的能力施工企业在注重工程资料积累的同时,还应注意每份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以及所具有证明力的大小。

例如对于同样一份工期延期协议,有的协议为“××工程竣工时间×年×月×日”,下附甲方盖章;而另一份协议则为“××工程双方协商同意工期延期至×年×月×日竣工”或“应甲方要求,竣工日期延至×年×月×日”。

第一份协议显然仅能证明工程的实际竣工时间,发包人仍有权追究承包人的工期延误赔偿责任;而第二份协议则说明了承包人不承担相关的工期延长责任,只要承包人在顺延后的竣工日期前完工,即不承担相关的工期延误赔偿责任。

《会议纪要》的内容反映了施工过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其上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的签字,故每份会议纪要实质上相当于一份协议,在诉讼中具有很强的证明力,特别是对于索赔事件的处理。

施工企业应对监理单位整理的《会议纪要》认真逐条的审阅、修改及谨慎签字,并应努力将甲供货物延迟供货、指定分包工程滞后等情况尽可能的载入《会议纪要》中,以作为日后索赔或反索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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