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前扣除的16个难点(看后不再是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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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问题分析

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问题分析

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问题分析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按照个人所得额或者所得收入征收的税收,是一种直接税。

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一定金额的费用和支出,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随着税法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政策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本文将从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建议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税前扣除相关政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2. 个人所得税综合扣除:包括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等方面。

3. 职业税前扣除:包括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等费用。

4.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对公益捐赠的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这些税前扣除政策的出台,一方面可以促进消费、激发个人消费潜力,另一方面可以调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使其更加公平合理。

二、存在的问题目前税前扣除相关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1. 政策不够明确:目前的税前扣除政策还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了一些争议。

对于子女教育的具体标准、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等都不够明确。

2. 检查与管理不力:由于税前扣除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监管难度较大。

一些人可能会利用漏洞进行虚假申报,导致了税收收入的损失。

3. 对特定群体的照顾不够:当前的税前扣除政策在对特定群体的照顾上还有待完善,例如对于残疾人的税前扣除标准相对较低。

以上问题都制约了税前扣除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

三、解决建议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几点解决建议:1.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税前扣除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使广大纳税人更加清楚明白相关政策,从而避免一些争议的产生。

2. 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税前扣除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信息核查机制,加大对虚假申报的打击力度,确保税前扣除政策的有效运行。

3. 考虑特定群体的差别化政策:针对不同的特定群体,可以考虑差别化的税前扣除政策,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能满足特定群体的需求。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常见问题解析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常见问题解析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常见问题解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提取一定的费用或支出,以减少企业应缴纳的税款。

税前扣除项目旨在为企业减轻税负,鼓励企业持续发展和创新。

然而,由于涉及税法和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时经常遇到一些常见问题。

本文将针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常见问题进行解析和说明。

一、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税法中,企业的研发费用通常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但是,企业在研发费用的扣除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以下问题:1. 研发费用的确认和界定: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需要明确研发费用的界定范围和确认标准。

研发费用必须与企业的研发项目相关,并符合税法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

2. 研发费用的核算和报告:企业应按照税法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研发费用进行准确的核算和报告。

这涉及到对研发活动的费用支出、资本化和摊销等过程的合规性管理。

3. 研发费用的审计和风险防控:为避免涉及研发费用的风险和纠纷,企业需要进行研发费用的内部审计和风险防控。

这包括建立研发费用的审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等。

二、员工薪酬的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但是,企业在处理员工薪酬的税前扣除时,也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1. 薪酬标准的合理性:企业在确定员工薪酬时,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税法的要求,确保薪酬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 薪酬的合规性和申报: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要求,合规申报员工的薪酬,包括薪金、奖金、津贴等各项补偿。

同时,还需注意纳税申报期限和方式,避免未申报或申报不准确导致的税务风险。

3. 薪酬与股权激励的关联:对于含有股权激励的企业,薪酬与股权的关联性会带来额外的税务处理和管理问题。

企业需要遵守相关税法规定,正确处理薪酬和股权的税前扣除。

三、资产折旧和摊销的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进行资产购置和使用过程中,可以将资产的折旧和摊销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会计人经常会遇到的10个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会计人经常会遇到的10个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会计人经常会遇到的10个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会计人员在处理企业所得税时,经常会遇到各种税前扣除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纳税所得额之前,根据税法规定进行扣除的各项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捐赠等项目。

这些扣除项目的适用与操作涉及到很多复杂的规定和要求,因此会计人员需要对这些问题有一定的了解和应对措施。

在本文中,我将介绍会计人员经常会遇到的10个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1. 期间费用如何确定?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将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作为期间费用进行扣除。

会计人员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准确判断哪些费用可以作为期间费用进行扣除,哪些费用需要进行摊销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解决方案:会计人员应仔细研究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务规定,并咨询税务机关以获取准确信息。

此外,会计人员还应建立完善的会计和财务制度,确保费用的核算和归集准确无误。

2. 合规性捐赠是否可扣除?企业进行慈善捐赠是一项常见的公司社会责任活动。

然而,在税前扣除方面,会计人员需要了解根据税法规定,哪些捐赠符合税前扣除条件。

解决方案:会计人员应仔细研究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捐赠扣除的规定,包括金额上的限制和捐赠受益方的合规性。

此外,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也非常重要。

3. 无形资产的摊销如何操作?无形资产是企业经常会遇到的一类重要的资产类型。

在税前扣除方面,会计人员需要了解无形资产的摊销规则,以便正确计算纳税所得额。

解决方案:会计人员需要了解税法规定中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规则,同时要注意不同类型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和方法,如专利权、商标权等。

4. 资本性支出是否可进行税前扣除?资本性支出是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时发生的费用。

在税前扣除方面,会计人员需要判断哪些资本性支出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哪些需要摊销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解决方案:会计人员需要依据税法规定判断资本性支出的性质,并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和操作流程。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住房等支出并未充分考虑。 • 扣除项目缺乏动态调整机制:扣除项目未能根据物价水平和经济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导致实际扣除效果打
了折扣。 • 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对策 • 建立统一的扣除标准:通过立法形式,规定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具体标准,确保公平性。 • 扩大扣除项目范围:充分考虑医疗、住房等支出对于纳税人的影响,将相关支出纳入扣除范围。 •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物价水平和经济状况,对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其实施效果。
行业差异
不同行业的收入水平和支出结构也存在差异,但个人所得税的扣 除标准并未考虑到这些因素,导致一些行业的纳税人实际税负过 重。
扣除项目更新不及时
一些扣除项目已经过时,没有及时更新,使得一些纳税人无法享受 应有的扣除待遇。
扣除项目不公平
收入来源不同:不同收入来源的纳税人所享受的扣除待遇不同,导致一些收入来 源单一的纳税人无法享受全面的扣除待遇。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法定扣除项目
法定扣除项目包括与工资、薪金等有关的费用,如社会保险 费、住房公积金等。
特别扣除项目
特别扣除项目包括与特定收入有关的费用,如财产转让、租 赁收入等。
02
扣除项目存在的问题
扣除项目不透明
缺乏明确标准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缺 乏明确的标准,使得纳税人对 于哪些支出可以扣除、哪些不
能扣除存在困惑。
缺乏透明度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没有向公 众公开,使得纳税人无法了解扣 除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操作复杂
由于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较多, 操作起来相对复杂,纳税人难以全 面掌握。
扣除标准不合理
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存在差异,但个人所得税的 扣除标准并未考虑到这些因素,导致一些地区的纳税人实际税负 过重。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几个难点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几个难点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几个难点问题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根据其盈利额支付给国家的一种税项,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之前,减去一些合法支出和成本。

税前扣除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存在一些难点问题,下面将就几个比较常见的问题进行详细解析。

1. 投资性房地产的扣除问题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以投资收益为目的,购买或建造的用于出租或增值出售的房地产。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折旧和摊销,这些折旧和摊销费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一部分。

然而,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在扣除折旧和摊销费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计算,并符合税法的规定。

此外,企业还需要注意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方法选择和税前扣除的时机,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2. 预计负债的扣除问题预计负债是指企业因特定事件或交易而产生的、在一定期限内需要支付的应计期货负债。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预计负债作为税前扣除的一部分。

然而,在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时,企业需要仔细核实和计算,并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

此外,企业还需要注意预计负债的支付时限和扣除的时机,以避免因未按时支付而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3. 资产损失的扣除问题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导致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财产的价值损失。

企业可以根据税法的规定,将这些资产损失作为税前扣除的一部分。

但是,企业在扣除资产损失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应该对资产损失进行准确的计算和评估,确保其真实性和合理性;其次,企业需要及时报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手续;最后,企业需要遵守税法的规定,确保资产损失的扣除无误。

4. 科研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科研开发是指企业为了创新和提高技术水平而进行的一系列研究和实验活动,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将科研开发费用作为税前扣除的一部分。

但是,企业在扣除科研开发费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企业需要将科研开发费用的发生与实际研究开发活动进行充分的关联;其次,企业需要妥善保存相关的支出凭证和材料,确保扣除的合法性和可信度;最后,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申报和报备手续,以确保科研开发费用的扣除合法有效。

2024年各类费用税前扣除注意要点

2024年各类费用税前扣除注意要点

2024年的各类费用税前扣除注意要点可以总结如下:
1.财产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对
公益事业捐赠的金额可以在税前扣除,最高不能超过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的30%。

捐赠需要出具相应的捐赠证书,以便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提供。

2.子女教育费扣除:个人在支出子女的学费等教育费用时,可以在税
前扣除。

但是需要满足条件,比如子女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
通高中以及以下的学历,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收费票据等文件。

3.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个人在还贷款的过程中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
扣除,但是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比如住房必须是个人或者家庭自己购买的,不可以是出租给他人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住房租金扣除:租赁住房的个人也可以在税前扣除支付的租金,但
是同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租赁住房必须是符合规定的,租赁合同需
要提供等。

5.继续教育费用扣除:在职人员在继续教育过程中支出的费用可以在
税前扣除,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比如报名费、学习材料费等。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比如住房公积金、商业健
康保险费用、赡养老人支出等,但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申报和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费用的扣除需要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并且
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票据等,否则将无法进行扣除。

另外,在申报
个人所得税时,个人需要详细记录和保存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备税务机
关的核查。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解决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解决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解决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会让纳税人感到困惑和迷茫,甚至可能导致申报错误或延误。

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的常见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收入计算不准确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准确计算收入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很多纳税人会在这方面出现问题。

比如,一些兼职收入、偶然所得可能未被纳入计算范围,或者对于一些特殊的收入项目,如股票分红、稿费等,计算方法不正确。

解决方法:纳税人应该仔细梳理自己的所有收入来源,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对于不明确如何计算的收入项目,可以查阅相关的税收法规或者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同时,保留好与收入相关的凭证和记录,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二、扣除项目遗漏或填报错误个人所得税有一系列的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纳税人可能会因为不了解政策或者疏忽,导致扣除项目遗漏或者填报错误。

解决方法:在申报前,纳税人要认真学习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了解自己符合哪些扣除条件。

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宣传资料或者咨询热线获取详细信息。

在填报扣除项目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期限不清楚个人所得税申报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如果错过申报期限,可能会面临罚款和滞纳金等处罚。

然而,一些纳税人对申报期限不太清楚,导致延误申报。

解决方法:纳税人要牢记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时间节点。

通常,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申报期限为次年的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对于特殊情况,如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申报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

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通知、短信提醒或者在手机日历中设置提醒事项来确保按时申报。

四、税务信息变更未及时更新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如果没有及时向税务部门更新,可能会影响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后续的税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读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读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解读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税法规定可以从收入中扣除的一些特定项目,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税前扣除项目的合理运用,既可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又可以激励个人投资与创业,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进行解读。

一、教育支出税前扣除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在支付子女教育费用时可以享受教育支出税前扣除优惠。

凡是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在教育阶段,对其配偶、子女的教育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教育支出包括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费用凭证以便核实。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教育支出税前扣除的额度并不是无限制的,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二、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扣除对个人在购买住房时所贷款的利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在支付住房贷款利息时,可以通过税前扣除来减少应纳税额。

这一政策不仅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经济负担,也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税前扣除有一定的额度限制,并且在具体操作上需要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利息凭证。

三、赡养老人等支出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对于纳税人赡养老人等亲属所支付的相关支出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这些支出可以是纳税人支付给被赡养人的生活费、医疗费、住房费等。

赡养亲属支出的税前扣除额度并不是无限制的,而是根据被赡养人的具体情况以及纳税人的收入等因素而确定的。

纳税人在享受该项扣除优惠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费用凭证以证明支付的真实性。

四、商务招待费扣除对于从事营业、服务等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其支付的商务招待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税前扣除。

这一扣除项目的设立,旨在鼓励企业加强客户关系、拓宽业务渠道,促进商务交流和经济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商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额度是有一定限制的,并且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费用凭证以确保合规性。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设立旨在减少纳税人的负担,激发个人投资创业和促进经济发展。

税前扣除项目问题集

税前扣除项目问题集

税前扣除项目问题集税前扣除项目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直接扣除的费用、捐赠等支出项目。

对于纳税人而言,合理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然而,税前扣除项目涉及复杂的规定和申报程序,常常引发很多问题和困惑。

本文将围绕税前扣除项目的常见问题展开论述,给出解答和建议。

一、房贷利息税前扣除在购房贷款利息方面,当前政策规定,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每年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总额度为1万元。

超过1万元的部分则不能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这一规定对于许多购房者来说存在一定的限制。

然而,购房者可以考虑将住房贷款进行重新分配,将超过1万元的部分转移到配偶名下,从而分担税前扣除的限额。

这需要在办理住房贷款时做出相应的安排。

二、教育支出税前扣除个人教育支出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费、学杂费以及继续教育的学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教育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有一定的限制。

教育支出的每年税前扣除总额度为1万元,每个子女每年最高可以扣除1万元的教育费用。

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将不能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三、医疗费用税前扣除个人医疗费用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中享受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治疗费用、药费、住院费用等。

个人有关自身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费用税前扣除需要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凭证,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扣除标准进行操作。

四、赡养老人税前扣除纳税人赡养60周岁以上的无法自理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纳税人每月可以按照大致每位被赡养人每月25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

然而,这一扣除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赡养老人的证明文件。

五、住房租金税前扣除纳税人在租房生活中支付的住房租金,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按照规定,住房租金在税前扣除的标准为每月1500元,但实际可扣除的住房租金不能超过月租金的50%。

这一政策对于租房者来说,可以适当减轻生活压力,但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注意要点梳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注意要点梳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注意要点梳理一、合规性要点:1.合法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必须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合法范围,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2.合理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必须符合经济性原则,是通过合理合法手段降低应纳税额的一种方式。

3.真实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必须符合真实原则,扣除的费用、成本和损失必须真实反映企业实际发生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

二、费用扣除要点:1.必要性:费用扣除必须是企业经营所必需的,并与收入挂钩。

例如,办公室用品、租金、工资薪金等费用。

2.合理性:费用扣除必须符合合理性原则,即扣除的费用在企业所在行业中属于合理范围。

3.合同性:费用扣除必须有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扣除费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发票凭证:费用扣除需要有相关的发票凭证作为证明,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

三、成本扣除要点:1.合规性:成本扣除必须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合法范围,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2.实际性:成本扣除必须基于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并通过合理合法手段进行计算和确认。

3.账务凭证:成本扣除需要有相关的账务凭证作为证明,包括采购发票、报关单、仓单等。

四、损失扣除要点:1.确认时机:损失扣除需要在损失发生后及时进行确认,并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扣除。

2.合规性:损失扣除必须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合法范围,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3.调查核实:损失扣除需要提供相关的调查核实材料,例如保险理赔凭证、公证书等。

五、科技创新扣除要点:1.申请条件:科技创新扣除需要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科技创新项目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

2.申请程序:科技创新扣除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等。

3.技术含量:科技创新扣除需要通过评估机构对科技创新项目的技术含量进行评估和认定,提供相关的评估报告作为证明。

总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涉及到费用、成本、损失和科技创新等方面,需要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税法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要求,并准备好相关的凭证和证明材料,确保税前扣除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确认难点与涉税风险

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确认难点与涉税风险

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确认难点与涉税风险一、不熟悉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十大难点,纳税有风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一个永恒的纳税话题,然而,企业在实际清缴过程中往往对政策的理解准确性不够,致使税收缴纳存在一定的风险。

下面就来同大家梳理一下,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收入确认的疑难问题把控。

难点一:买一赠一等组合方式销售商品,如何确认收入?案例38:买一赠一等组合方式销售商品,如何确认收入(一)案例背景我公司在销售机器设备的同时,给客户免费赠送一批配件,对于给客户赠送的这批配件,在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上,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二)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三)风险解析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我们发现,企业在对外促销的过程中,所赠送的礼品如果和所销售的产品在一个客户业务中同时发生,则属于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按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难点二: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何时确认收入?是否免税?案例39: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何时确认收入,是否免税(一)案例背景我公司是投资性企业,既对居民企业进行投资,也在公司交易市场购买股票,那么,我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何时确认收入?是否免税?(二)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那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1)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哪些注意事项

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哪些注意事项

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哪些注意事项在企业和个人的财务管理中,所得税税前扣除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它直接关系到纳税义务的大小和财务规划的合理性。

然而,在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有许多注意事项需要我们牢记,以确保扣除合法、准确,并最大程度地降低税务风险。

首先,要明确扣除项目的范围。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有所不同。

对于企业来说,常见的扣除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成本方面,如原材料采购成本、直接人工成本等;费用则涵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而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通常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社保、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在确认扣除项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任何虚假的扣除都将被视为逃税行为,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比如,企业不能虚构成本或费用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个人而言,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可能受到处罚。

扣除凭证的合规性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要保留相关的扣除凭证作为扣除的依据。

企业的扣除凭证可能包括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分割单等。

而个人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可能需要提供子女教育的入学证明、住房贷款的合同等相关材料。

如果扣除凭证不齐全或者不合规,税务机关可能不认可相应的扣除。

扣除的比例和限额也需要特别留意。

以企业为例,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也有一定的比例限制。

对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每个项目也都有各自的限额规定。

比如,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

时间性也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

有些扣除项目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和扣除,否则可能会失去扣除的机会。

新个税改革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

新个税改革项专项附加扣除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专项附加扣除是对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然而,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和解决。

首先,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和标准是重点难点之一。

根据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五个方面。

然而,在具体操作中,纳税人可能遇到以下问题:一是对子女教育的定义不清晰,比如是否包括幼儿园、小学及高中阶段的学费;二是对大病医疗的认定标准不明确,有些特殊病症是否可以享受扣除等。

因此,需要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减少操作的不确定性,确保纳税人的权益。

其次,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和核实也是重点难点之一。

在个税改革中,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学校开具的学费发票、医院出具的病历等。

然而,有些证明材料难以取得,导致纳税人很难享受到应有的扣除。

另外,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的核实也存在一定困难。

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证明材料管理和核实机制,以确保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有效实施。

此外,专项附加扣除的限额管理也是一个重点难点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是有限额的,超过限额部分不再享受减免。

然而,在现实操作中,有些纳税人存在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专项附加扣除、超出限额的情况。

这不仅损害了政策的公平性,也增加了税务管理的难度。

因此,需要加强对专项附加扣除的限额管理,建立预警机制和监控体系,及时纠正超额享受的行为。

综上所述,新个税改革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但在具体操作中也面临一些重点难点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税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提高纳税人的知情权和操作能力,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执行措施,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促进税收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容易忽略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容易忽略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容易忽略的问题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一些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申报不准确、不完整,甚至可能引发税务风险。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个人所得税申报中那些容易被忽视的点。

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专项附加扣除是减轻纳税人税负的重要政策,但在申报时,很容易出现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

比如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有些纳税人可能会忽略填写子女的学籍信息或者教育阶段,导致扣除金额计算错误。

又比如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可能会忘记填写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等关键信息。

还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准确填写被赡养老人的身份证信息、与纳税人的关系等。

另外,一些纳税人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可能会因为对政策理解不准确,而错误地填写扣除项目。

比如将非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进行了扣除,或者将不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费用进行了申报。

二、收入的完整性很多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只关注了工资薪金所得,而忽略了其他可能的收入来源。

比如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这些收入可能是通过兼职、写作、专利授权等方式获得的,但如果没有及时申报,就会导致少缴税款。

此外,一些企业发放的福利,如节日礼品、购物卡等,如果其价值达到了纳税标准,也应计入个人收入进行申报。

但很多人会忽略这部分收入。

还有一些投资收益,如股票分红、基金收益等,如果达到了纳税标准,也需要进行申报。

但由于这些收益的获取和计算较为复杂,容易被纳税人忽视。

三、捐赠扣除的合规性捐赠是一项善举,同时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也可以享受扣除。

但在申报捐赠扣除时,需要注意合规性问题。

首先,要确保捐赠的渠道是合法的。

只有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的捐赠,才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其次,要保留好捐赠的相关凭证,如捐赠票据等。

如果没有凭证,或者凭证不符合要求,可能无法享受扣除。

另外,要注意捐赠扣除的限额。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容易忽略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容易忽略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容易忽略的问题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过程中,有一些问题容易被大家忽略,这可能会导致申报不准确或者不完整,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一说这些容易被忽视的点。

首先,是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很多人知道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能减税,但容易忽略一些细节。

比如说,子女教育扣除,如果孩子在年中毕业,那下半年就不能再享受这项扣除了。

还有继续教育,如果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年度才能扣除,而不是学习的整个期间。

再说说大病医疗扣除。

这一项容易被忽略的是,只有个人负担超过15000 元的部分,且在 80000 元限额内才能扣除。

而且,很多人不知道要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才能申报。

然后是关于收入的确认。

一些兼职收入、劳务报酬等,可能没有被及时准确地申报。

比如在网络平台上做兼职获得的收入,有些人觉得金额小就没当回事儿,但这也是需要纳税的。

还有一些自由职业者,可能会收到客户以实物或者其他非货币形式的报酬,这些也应当折算成货币计入收入进行申报。

另外,关于捐赠的扣除也容易出错。

不是所有的捐赠都能全额扣除,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

比如,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捐赠,才能扣除。

而且,捐赠的扣除也是有比例限制的,要搞清楚具体的规定,不然可能会导致申报错误。

在填写申报信息时,个人的身份信息也很关键。

有些人可能因为换了身份证、修改了姓名等情况,没有及时更新信息,这可能会影响申报的准确性和顺利进行。

还有,对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选择,不少人容易忽略。

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不同的选择可能会导致纳税金额有很大差异。

大家在申报时应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仔细计算,选择最有利的计税方式。

再者,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和运用。

国家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针对某些地区、行业或者特殊群体的优惠。

但很多人由于不关注或者不了解,错过了这些可以享受优惠的机会。

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你是如何看待个税政策新调整的,其中还有哪些不足之处?个税政策有新调整!主要是要惠及2023年度的毕业生以及进入实习阶段的学生。

为了减轻这一类就业人员的个税负担,在2023年7月28日,个税预扣预缴政策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个税政策将会使新找到工作以及实习学生从中受益。

此次个税调整后,在以年为单位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只要是首次有收入,就可以按照每个月5000人民币来和纳税人本年度截止月份相乘来减除相关费用。

举例子说明就是此次个税调整后,一个毕业生毕业参加工作,在发当月的工资时,即可计算应扣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的费用可以免除掉。

比如是8月份发工资,免除的个人所得税费用就是四万。

从实例可见,此次个人所得税调整后,对于毕业生来讲是一个非常好的就业激励手段。

需要注意的是个税调整是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如果毕业生或者实习生在7月1号前已经多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可以在2023年度申请退税。

个税政策调整后,优点多多,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课税的范围相对狭窄举个简单的例子,现在很多从业者,即便是待在家中也可以实现高收入,而这一部分人员的个税并未完全纳入征收当中。

二、分类进行税务征收,可能会使一些个人或者单位进行合理避税一些从业者即便有单位挂靠,缴纳个税的时候只是以工资来缴纳个税,而不是所有的劳务报酬。

三、税收可能遭受质疑只依靠工资的纳税人会质疑税收的切入点,主要是因为高收入者的收入是不定性的,但若是依照工资一项来缴纳个税显然有失公平。

如今个税政策调整后,对于稳定毕业生就业起了非常积极地作用。

然而,手段单一,税收征管能力跟不上税务以及缴纳税务的个体对于税收的解读比较落后,都是税务更上一层楼的绊脚石。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容易忽略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容易忽略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容易忽略的问题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人们可能会忽略一些重要的问题。

这些被忽略的问题有时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可能会引发税务风险。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那些容易被忽视的点。

首先,容易被忽略的一个问题是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很多人可能知道有这些扣除项目,但在实际申报时,却没有充分利用或者申报不完整。

比如,子女教育扣除,如果有多个子女符合条件,却只申报了一个;或者忘记申报继续教育的扣除,明明自己在参加符合条件的学历教育或职业资格教育。

还有赡养老人的扣除,可能因为对政策理解不准确,没有正确填写被赡养老人的信息,导致无法充分享受扣除。

其次,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选择,这也是容易被忽略的一个重要点。

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不同的计税方式会导致最终缴纳的税款不同。

很多人在申报时,没有对两种方式进行计算和比较,随意选择了一种,结果可能不是最优的纳税方案。

建议在申报前,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分别计算两种方式下的应纳税额,然后选择更有利的方式。

再者,一些兼职收入或者副业所得容易被忽略申报。

如今,很多人在工作之余会从事一些兼职工作,比如网络兼职、家教、网约车等。

这些兼职收入也是需要申报纳税的。

但有些人可能认为这些收入金额不大或者没有收到相关的纳税通知,就没有进行申报。

然而,根据税法规定,只要取得的收入达到纳税标准,就应当依法申报纳税。

另外,捐赠扣除也是容易被忽视的。

如果在年度内有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例如向慈善机构的捐款等,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进行扣除的。

但有些人可能没有保留好相关的捐赠凭证,或者不知道如何正确填写扣除信息,导致无法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是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如果错过了申报时间,可能会面临罚款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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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前扣除的16个难点(看后不再是难点)一、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和基本原则(一)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费用要在税前进行扣除必须具备两大条件:第一,发生的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主要通过合同、协议和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来界定;第二,要有合法的凭证。

合法有效凭证分为四大类,一是税务发票;二是财政收据;三是境外收据;四是自制凭证。

各类凭证都有各自的使用范围,不可相互混用。

(二)税前扣除的成本发票应符合的条件1、资金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统一:银行收付凭证、交易合同和发票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额必须一致;2、必须有真实交易的行为;3、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三)费用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1、权责发生制原则;2、可以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五险一金;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2%;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等。

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发生的费用扣除问题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范围、原则及跨年支付问题(一)工资薪金税前扣除范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国税函[2009]3号)税前扣除的五大条件: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不包括五险一金和三项费用:“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工资薪扣除的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根据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工资税前扣除依据实际发放原则,即收付实现制原则。

企业预提的工资没有实际发放的不可以税前扣除。

(三)企业跨年度工资支付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企业跨年度工资支付,只要在5月31日之前实际发放给职工,就可以在上一年度的费用中列支,在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但要看全国各地税务机关的实际执行情况而定,有的地方税务机关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处理,即只能在实际发放的年度进行扣除;有的地方税务机关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即可以在上一年度税前扣除。

(四)企业大学生的实习工资的税务处理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税前扣除问题,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规定之前,可暂按(财税〔2006〕107号)、(国税发〔2007〕42号)规定处理:(国税发〔2007〕42号)第六条规定:“对未与学校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或仅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下实习合作协议的企业,其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不得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第七条规定:企业虽与学校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如出现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享受税前扣除实习生报酬税收政策的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征企业所得税,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对因企业主体消亡或学校撤销等客观原因导致未满三年停止履行协议情况的,不再补征企业所得税和加收滞纳金。

第八条规定: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加薪和企业依据实习合同为实习生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给实习生支付的报酬,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第九条规定企业或学校必须为每个实习生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货币性报酬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

但实习报酬不纳入工资薪金总额,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基础。

五)返聘离、退休人员报酬的税务处理1、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2011年第27号)第二条“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规定:(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这就意味着返聘退休人员在雇佣单位是否缴纳社保都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8]7号)规定的对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仅适用于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对于一般人员并不适用。

2、企业所得税的处理(2011年第27号)的规定,返聘离、退休人员报酬可以作为“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考虑到工资与社保的统一性,企业支付给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基础。

但要考虑到地方税务部门的实践差异性。

(六)见习生补贴的税务处理:可以税前扣除(国发办[2011] 16号)第八条明确规定:“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费用的税务处理(一)个人所得税的处理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给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生活补助费等,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规定的免税范围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退休金、养老金和根据专门政策发放的离休生活补助费。

2、给离、退休人员支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之外的补贴、补助应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会计上,企业支付给离退休员工的统筹外费用应当计入职工福利费。

(财企[2009]242号)(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离退休人员如果参加社会统筹,企业在为这些人员支付的医药费、生活补贴、书刊费等,不能在企业列支;如果离退休人员没有参加社会统筹,企业为这些人员支付的上述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福利费列支。

五、企业取得跨年度的费用支出凭证的涉税处理首先,费用只能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其次,跨年度取得的发票要分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第一,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成本费用可以在报告年度内进行税前列支,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取得的跨年度发票,出于简化税收征管的考虑,经当地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应在取得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如果当地税务主管部门没有批准,则可以申请抵税。

六、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扣除的控制(一)企业资产损失扣除分为:清单申报扣除和专项申报扣除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原企业自行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改为清单申报)(二)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企业资产损失分为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三)取消年度终了45天之内报批的期限规定。

原来(国税发[2009]88号)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

本条规定已经被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取消。

(四)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的申报地点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十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1)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各分支机构同时还应上报总机构;(2)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3)总机构将跨地区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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