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体育锻炼合格标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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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赛 实施方案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赛 实施方案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赛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是为了促进全民健康,提高国民体质水平而制定的,达标测试赛是为了检验和评估各个群体的锻炼成效。

为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政策,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锻炼热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测试赛目标:促进全民体育锻炼,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推动社会体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全民健身运动。

三、测试赛项目:身体素质测试: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柔韧性等指标。

有氧运动测试:如跑步、游泳、自行车等。

力量测试:如举重、引体向上、卧推等。

灵敏性测试:如反应速度、敏捷性测试。

四、测试赛对象:各类学校师生;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和农村居民。

五、测试赛时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可在体育运动盛行的季节组织,以确保参与人数和效果。

六、测试赛组织机构:组委会:由相关体育主管部门牵头,各级体育、卫生、教育、社区等部门联合组成。

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包括裁判、医务人员、志愿者等。

七、测试赛流程:报名阶段:各单位和个人提前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测试前培训:由专业教练提供相关运动准备和技能培训。

测试赛日:分组进行各项测试,确保测试赛有序进行。

成绩公布:在赛后公布各项成绩,为参与者提供个人锻炼建议。

八、奖励措施:设置各项测试的前三名奖项;发放参与奖,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九、后续措施:将测试赛成绩纳入相关体育锻炼档案;针对测试结果,提供个性化的健康锻炼建议;定期组织锻炼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十、宣传推广:通过各类媒体、社交平台,宣传测试赛的意义、目标和参与方式,营造良好的体育锻炼氛围。

本实施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由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组织实施,确保《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得以有效推广和贯彻执行。

学校体育锻炼制度

学校体育锻炼制度

学校体育锻炼制度(一)一、贯彻《条例》规定。

全校学生每天都要做早操、课间操,每周都要上两节体育课和三次课外活动,保证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运动时间(含体育课);全校适龄学生要定期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保证及格率在95%以上;学校每年举办一次高、初中起始年级广播操比赛和一次田径运动会。

二、实行体育锻炼考勤。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锻炼活动,都不准缺席、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的学生要事先办好请假手续;无故缺席者,按旷课论处,中途离场者,按早退论处。

三、认真执行“两操”、“两课”常规。

打预备铃时,体育委员负责正对、清点人数并做好书面记录;打上课铃后,体育委员向体育教师报告人数,师生互相问好;下课时,全班学生集合正对,清点人数,由体育老师小结,宣布下课或活动结束。

四、严格执行体育锻炼纪律。

学生参加各种体育锻炼活动时,穿戴要适宜、行动要迅速、锻炼要认真,纪律要严明。

不准戴手套、围巾和穿大衣、拖鞋、皮鞋、高跟鞋等有碍锻炼的衣着参加锻炼,不准携带小刀、玩具等有影响安全的物品参加锻炼,不准赤膊锻炼,不准打闹,不准做与课内要求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准做无人保护的危险动作,违背上述要求,不听劝告者,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要及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谨防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五、学生参加各种体育锻炼需借用体育器材时,要严格履行借还手续,使用时要倍加爱护,遗失或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六、把上好“两操”、“两课”,搞好体育“达标”、开展好各种体育竞赛活动作为评选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包括“三好”生、优秀生)的条件。

凡符合规定要求的班级和个人,学校允许其参加评先、评优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班级和个人,学校将取消其评先、评优的参评资格并给予批评,令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和个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酌情给予处分。

学校体育锻炼制度(二)贯彻国家教委、国家体委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体健康成长,提高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公安民警体育运动锻炼达标规范标准

公安民警体育运动锻炼达标规范标准

《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素质考试考核暂行办法》,推动和鼓励广大公安民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战斗力,更好地为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以下简称《警标》)。

第二条《警标》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实施,边防、消防和警卫系统,结合部队实际参照执行。

公安院校应把《警标》的实施同贯彻《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紧密结合,并纳入警体教学计划。

第三条《警标》的实施工作,由中国前卫体协主管,地方各级前卫体协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实施。

第二章分组和项目第四条体育锻炼达标按性别、年龄划分男七个组;女六个组。

1、青年一组:25岁以下;(含学生组)2、青年二组:26岁至30岁;3、青年三组:31岁至35岁;4、青年四组:36岁至40岁;5、中年一组:41岁至45岁;6、中年二组:46岁至50岁;7、男子中年三组:51岁至55岁。

第五条《警标》达标项目设五类男七组、女六组计十三项。

第三章测验和标准第六条实施单位应组织参加者在经常锻炼的基础上按照测验规则进行测验。

第七条参加者从每类锻炼项目中,各选一项参加测验,并在一年内完成。

一年的起止期,自当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八条测验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根据参加者完成五类项目测验后的总分确定其达标等级。

(前四类,每类满分为100分,第五类只记会否不记分)。

第九条达标等级分及格、良好、优秀三级。

及格标准为200分至275分。

良好标准为276分至335分。

优秀标准为336分至400分。

第十条参加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计达标等级:1、未能在一年内完成规定的五类项目测验:2、有一类项目的测验成绩低于30分:3、青年组不会做擒敌拳、中年组不会做24式太极拳者。

第四章奖励第十一条实施《警标》成绩显著的单位,由其上一级领导机关给予表彰。

第十二条对达到优秀级标准者发给证书。

公安民警体育运动锻炼达标规范标准

公安民警体育运动锻炼达标规范标准

《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素质考试考核暂行办法》,推动和鼓励广大公安民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战斗力,更好地为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以下简称《警标》)。

第二条《警标》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实施,边防、消防和警卫系统,结合部队实际参照执行。

公安院校应把《警标》的实施同贯彻《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紧密结合,并纳入警体教学计划。

第三条《警标》的实施工作,由中国前卫体协主管,地方各级前卫体协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实施。

第二章分组和项目第四条体育锻炼达标按性别、年龄划分男七个组;女六个组。

1、青年一组:25岁以下;(含学生组)2、青年二组:26岁至30岁;3、青年三组:31岁至35岁;4、青年四组:36岁至40岁;5、中年一组:41岁至45岁;6、中年二组:46岁至50岁;7、男子中年三组:51岁至55岁。

第五条《警标》达标项目设五类男七组、女六组计十三项第三章测验和标准第六条实施单位应组织参加者在经常锻炼的基础上按照测验规则进行测验。

第七条参加者从每类锻炼项目中,各选一项参加测验,并在一年内完成。

一年的起止期,自当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一日。

第八条测验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根据参加者完成五类项目测验后的总分确定其达标等级。

(前四类,每类满分为100分,第五类只记会否不记分)。

第九条达标等级分及格、良好、优秀三级。

及格标准为200分至275分。

良好标准为276分至335分。

优秀标准为336分至400分。

第十条参加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计达标等级:1、未能在一年内完成规定的五类项目测验:2、有一类项目的测验成绩低于30分:3、青年组不会做擒敌拳、中年组不会做24式太极拳者第四章奖励第十一条实施《警标》成绩显著的单位,由其上一级领导机关给予表彰。

第十二条对达到优秀级标准者发给证书。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发布部门: 教育部我委于1987年9月制定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经全国近四年的试行,情况良好。

最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正式颁发施行。

“体育合格标准”是评价中学生个体发展水平、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内容之一,施行“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有助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助于督促中学生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定期督导评估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错误作法,认真、踏实地做好施行《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工作。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学全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不断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学、农业中学和职业中学的在校学生。

第二章 标准及评定第三条凡身体正常的学生,必须达到下列三项要求,方为体育合格。

(一)体育课成绩及格;(二)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每一单项达30分; (三)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无故缺勤次数,一学年累计不得超过应出勤总次数的1/10;因病、事假缺勤次数,一学年累计不得超过应出勤总次数的1/3。

本条第二项规定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试验分为最低控制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分数线。

关联法规:第四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是否达到体育合格标准的评定,不合格者,准予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即为学年再评不合格。

补考仅限于身体素质测试或运动技术达标等方面的项目。

因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缺勤而不合格者不予补考。

第五条每学段对学生进行是否达到体育合格标准的总评。

总评合格标准为: (一)毕业学年必须达到合格或再评合格; (二)第一、二学年有一次或一次以上达到合格或再评合格; (三)五·四学制初中学段的第一、二、三学年有两次或两次以上达到合格或再评合格。

运动员训练规章制度

运动员训练规章制度

运动员训练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运动员的健康和提高训练效果,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 训练时间,运动员应按照指定的训练时间进行训练,不得擅自缺席或提前离开训练场地。

2. 训练服装,运动员在训练时应穿着适合的运动服装和鞋子,不得穿着不符合要求的服装或鞋子进行训练。

3. 训练纪律,运动员在训练时应严格遵守教练的指导和要求,不得擅自违反训练纪律。

4. 训练态度,运动员在训练时应保持积极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次训练,不得懈怠或敷衍训练。

5. 休息规定,运动员在训练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休息,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休息时间。

6. 饮食管理,运动员在训练期间应遵守饮食管理规定,不得随意食用不符合要求的食物。

7. 伤病处理,运动员如有伤病应及时向教练组报告,并按照医生和教练的指导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

8. 禁止行为,运动员不得在训练期间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得饮酒、吸烟或使用违禁药物。

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希望所有运动员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共同努力,取得优异的训练成绩。

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素质考试考核暂行办法》,推动和鼓励广大公安民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战斗力,更好地为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以下简称《警标》)。

第二条《警标》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院校实施,边防、消防和警卫系统,结合部队实际参照执行。

公安院校应把《警标》的实施同贯彻《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紧密结合,并纳入警体教学计划。

第三条《警标》的实施工作,由中国前卫体协主管,地方各级前卫体协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实施。

第二章分组和项目第四条体育锻炼达标按性别、年龄划分男七个组;女六个组。

1、青年一组:25岁以下;(含学生组)2、青年二组:26岁至30岁;3、青年三组:31岁至35岁;4、青年四组:36岁至40岁;5、中年一组:41岁至45岁;6、中年二组:46岁至50岁;7、男子中年三组:51岁至55岁。

第五条《警标》达标项目设五类男七组、女六组计十三项。

第三章测验和标准第六条实施单位应组织参加者在经常锻炼的基础上按照测验规则进行测验。

第七条参加者从每类锻炼项目中,各选一项参加测验,并在一年内完成。

一年的起止期,自当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八条测验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根据参加者完成五类项目测验后的总分确定其达标等级。

(前四类,每类满分为100分,第五类只记会否不记分)。

第九条达标等级分及格、良好、优秀三级。

及格标准为200分至275分。

良好标准为276分至335分。

优秀标准为336分至400分。

第十条参加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计达标等级:1、未能在一年内完成规定的五类项目测验:2、有一类项目的测验成绩低于30分:3、青年组不会做擒敌拳、中年组不会做24式太极拳者。

体育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体育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体育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1。

体育工作管理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锻炼身体,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运动技能,学会科学锻炼的方法,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逐步提高运动技能水平,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和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其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工作。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评价标准》的活动。

第五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学校的体育特色。

第六条、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二章课外体育活动第一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每周安排五次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

第二条、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评价标准》。

第三章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第一条、学校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建立学校各种运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保证训练时间、场地、经费,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力争取得优良成绩。

关于大学生晨练管理规定

关于大学生晨练管理规定

关于大学生晨练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部《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规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维持良好的晨练秩序,培养同学良好的习惯,进一步推动我院学风、班风建设,特制定晨练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提高身体素质是党和人民对大学生的要求和期望。

坚持晨练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的方式,也是我院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生体育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学生能否毕业的一项基本要求。

坚持晨练对学生养成按时作息的好习惯和培养良好的学风具有重要意义。

二、晨练要求(一)晨练学生必须于6:20起床,6:30至7:10参加锻炼,形式以跑步为主;地点在校道,出勤情况作为课外锻炼成绩计入学生的体育合格标准成绩。

(二)生病不能参加晨练者,需持校医批准的病假证明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晨练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需学生处领导同意;女生例假期间,可以不参加锻炼,但需参加考勤。

凡不按规定履行病、事假手续者,一律按缺勤处理。

(三)身体残疾免修体育课的学生,经校医院证明,可以不参加晨练和考勤,但必须按时起床。

在学院规定的晨练时间内,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允许在宿舍内逗留.(四)下雨天和节假日不组织晨练与考勤。

三、评分标准晨练评分以班为单位进行,主要从参加晨练的人数和质量两方面评分,满分以100分记。

1、参加晨练学生全勤(满分70分)。

无故缺勤1人扣2分,迟到1人扣1分。

请假1人扣0.5分。

2、班队伍集队迅速、整齐(满分10分)。

3、服装整洁,无穿拖鞋、高跟鞋、不文明着装现象(满分10分)。

发现1人次扣1分。

4、按要求完成早操内容(满分10分)。

组织严密,口号洪亮。

四、相关措施(一)根据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规定,课外锻炼未到应出勤次数的90%者,该项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体育合格标准成绩最高计为59分。

晨练出勤率的计算方式为:实到次数÷应到次数100%,缺勤1次计为一次未到,请假3次计为一次未到。

小学体育教研组各类制度

小学体育教研组各类制度

**小学体育教研组工作制度一、在主管校长直接领导下,执行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体育教学为中心,全面抓好学校体育工作。

二、组织全组教师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进行教学改革的研究。

坚持每周有目的地开展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制定每学年体育工作计划,写出工作总结。

三、组织学习《体育教学大纲》,建立集体备课和观摩教学制度;定期检查各年级贯彻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教案、记分册;落实听课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认真组织安排早操、课间操和体育课外活动,认真实施《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搞好运动队训练和校内外体育竞赛,坚持办好每学年举行的校运动会。

五、加强与卫生工作配合,协同校医定期检查学生身体,进行素质测验,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积累资料,不断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六、加强体育教研组资料建设,做好体育课,贯彻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记载、统计、分析,同时做好合格率及达标率的呈报工作。

七、建立体育器材保管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体育器材的购置、维修、保管及场地器材保养等工作,并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小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一、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四、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

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要求达标。

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盗工作。

**小学青年体育教师培训制度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青年教师是学校的未来和希望,青年教师的整体素质关系到未来学校的发展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全面素质,使青年教师在思想上、业务上尽快成熟,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研究决定,凡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实行综合培养,有计划地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

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提高我校学生身体素质的实施办法草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淮北师范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目的在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二条学校在实施《标准》时接受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的领导。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集、汇总、上报《标准》的有关数据。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按《标准》执行。

第四条严格按照《标准》测试的要求,加强对测试人员的培训和测试器材的检测,确保测试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真实反映学生体质健康的状况;第五条学校成立《标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学工处、体育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体育学院分管院长、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标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主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由学工处、学工部、体育学院、各学院、校医院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第六条学校主管领导职责1.定期主持召开《标准》实施领导小组会议。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出要求,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将实施《标准》工作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作为考评教务处、学工处、各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3.妥善安排实施《标准》的经费。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体育学院、教务处、学工处、各学院以及校医院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贯彻与落实《标准》第七条体育学院职责(一)全面负责《标准》的实施,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二)组织相关测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测试场地、设施、器材的准备和维护工作;(三)制定学年《标准》实施工作计划;(四)负责制定各学院各班级每学年各测试项目的测试计划,组织实施测试工作、成绩评定和学生体质健康网报送,每学年向教务处报送全校学生体质测试纸制、电子成绩单;(五)对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分析原因与不足,针对个体差异指导学生有效进行体育锻炼,切实提高我校学生整体健康水平和运动素质;(六)对因伤、残、病等不适合参与《标准》测试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并由本人持残疾人证明或由三级甲等医院开出的不适合参加测试的相关证明院可执行免于测试。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0.10.11•【文号】教体[1990]015号•【施行日期】1990.10.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体[1990]015号1990年10月11日)现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标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按下列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标准》是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手段,是学生接受体育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能否毕业的一项必备条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都要把实施《标准》作为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全面实施。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均须于1992年9月新学年开始实施《标准》。

实施《标准》的具体步骤:1.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于1991年9月新学年开始时,在一、二年级实施(1990至1991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在一年级试行)。

其他高等学校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也可按照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的实施步骤进行。

2.1991年未开始实施《标准》的高等学校必须于1992年从一、三两个年级开始实施。

三年级学生前两年的成绩评定以体育课成绩为准。

1993年时四个年级全部实施。

三年级学生前两年的成绩评定也以体育课成绩为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各部委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所属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于1990年12月31日前报我委学校体育卫生司备案。

四、国家教委将于1992年对1991年先行实施《标准》的高等学校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在实施《标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委学校体育卫生司。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制度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使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开展校园体育文化及体育教研组建设,不断增强体质,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特制订以下制度:1、加强体育工作的领导,体育要列为学校主要工作之一。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方案3、对达不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

4、一个班的体育及格率应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的条件之一。

5、逐步建立和健全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并记入学生档案。

6、要求体育教师认真安排和组织好运动会、课间操、早操、课外活动和学校各种大型活动。

7、体育课要按照课程标准,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课堂教学要规范,要使体育课堂成为培养和锻炼学生组织性的典范。

8、有计划的组织学校体育运动会,《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要保持和发展体育传统项目。

每期必须定出训练计划和具体时间的安排。

运动员要严格挑选,除注意体育素质外,还要严格要求运动员思想品质好,文化课成绩好。

9、体育器材、服装,必须有专人保管,做到一月一整理,半年一清仓,帐目、实物两对照,借、还手续清楚,对严重破坏和丢失公物的学生应给予教育。

10、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支持体育工作的开展,各教学班要配合体育教师抓好学生的体育锻炼,对参加学校运动队的学生要给予时间保证,课外活动和体育课时间不得随便侵占。

11、保证体育经费,关心和解决体育教师的实际问题。

一、基本原则1.全面发展的原则学校体育工作应全面实现体育的任务,全面发展学生身体的各项素质,培养运动美、体态美、协调、灵巧和耐力,这既是体育目的,也是体育动力。

2.增进健康的原则学校体育工作应增进学生体质健康,学生运动量大小要适当,不要超过生理负荷,引起不良反应。

保证每个学生每天都有适当的锻炼时间,中午休息时间不宜过短,夏季应留出午睡时间。

3.群体活动的原则学校体育要面对全体学生,增强体质。

体育教学、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各种训练队的竞赛都是群众性的体育活动。

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

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

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为贯彻执行国家XX部颁发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鼓励学生经常锻炼身体,不断增强体质,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水平,成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实施办法范围适合于我院高职学生。

二、《标准》的内容和评分办法:(一)《标准》的内容: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体育课、课外活动五个方面。

(二)评分办法:均按100分制计算。

具体计分办法为:(1)身体形态10分,用体重(kg)/身高(cm)评定。

(2)身体机能15分,用肺活量指数即肺活量(ml)/体重(kg)评定。

(3)身体素质15分,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评定。

(4)体育课成绩50分。

(5)课外体育锻炼10分,按早操、课外体育活动的出勤表现评定。

(三)对患病或有残疾的学生,经市医院主管医生鉴定,体育教师审查,系(部)主任审批签署意见,主管院长同意,可以免测部分项目或换测其它项目或办理缓考手续。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3-5分,不同项可累计加分(一)“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达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

出勤率为100%者加5分;99%者加4分;98%者加3分。

(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为优秀者加3分;获一级运动员者加5分;获二级运动员者加4分;获三级运动员者加3分。

(三)参加省、市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破纪录者加5分;获第一、二名者加4分,获第三至六名者加3分。

集体项目只给主力队员加分。

同次或同项体育比赛获多项名次者,按最高名次项加分,不累计。

(四)学生会、班级的体育干部,在组织院级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并使系、班代表队获团体第一名者加5分,第二名者加4分,第三名者加3分。

四、考核时间安排(一)身体形态、身体机能的测试在每年XX月份进行。

(二)体育课的“身体素质”在双学期考核;(三)体育课的成绩根据年级的不同,所开内容的不同每学年考核一次。

(四)早操、课外体育锻炼每学期进行,按学年评定成绩,并如实登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学校体育体育制度

学校体育体育制度

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体育技能和团队合作精神,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总务主任、体育教研组长等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体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 体育教研组负责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活动等工作,定期开展体育教研活动,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3. 班主任负责班级体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确保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和效果。

四、体育课程与活动1. 开齐开足体育课程,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2. 丰富课外体育活动,开展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等兴趣小组,提高学生运动技能。

3. 定期举办校运动会、班级运动会等赛事,激发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

4. 组织学生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确保学生达到合格标准。

五、体育器材与设施1. 学校体育器材配备齐全,满足教学、训练、竞赛等需求。

2. 定期检查、维护体育器材,确保安全、有效。

3. 体育场地平整、宽敞,满足学生体育锻炼需求。

六、体育教师队伍建设1. 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2. 定期组织体育教师参加培训、研讨等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3. 鼓励体育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

七、体育经费保障1. 学校体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体育工作顺利开展。

2.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

3. 加强体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奖惩与考核1. 对在体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体育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处罚。

3. 定期对体育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高校体质测试规章制度范本

高校体质测试规章制度范本

高校体质测试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高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体质测试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测试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体质测试内容包括体能测试、运动技能测试、健康指标测试等,涵盖学生的速度、力量、耐力、柔韧性和身体成分等方面。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体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体质测试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第六条设立体质测试中心,负责日常体质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测试中心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测试设备的维护、测试方法的培训和成绩的统计等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部)要成立体质测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学生的体质测试工作。

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参与,协助做好学生组织、动员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生体质测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三、测试与评定第九条学生体质测试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秋季学期。

测试项目、方法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第十条学生参加体质测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的,需提交医院证明和相关材料,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免测或缓测。

第十一条测试过程中,学生要遵守测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作弊、扰乱测试秩序。

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二条体质测试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评定标准如下:(一)优秀:测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二)良好:测试成绩达到80-89分;(三)合格:测试成绩达到60-79分;(四)不合格:测试成绩低于60分。

中学课外体育锻炼制度(3篇)

中学课外体育锻炼制度(3篇)

中学课外体育锻炼制度一、要根据体育课外活动的目的和任务,针对其“课余性、多样性、补偿性和独立性”特点,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各年级的课外体育活动的具体计划。

二、教师与班主任要根据计划,活动前布置好场地,备好器材,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活动中要做好组织与指导及安全保护工作,保证完成每次活动的内容、练习次数和具体要求。

三、教师与班主任应互相配合,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学生认识,激发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学生要积极参加,认真锻炼。

凡因病不能活动的同学,应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四、教师要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对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指导。

五、教师要负责对班级学生体育干部的培训。

每次活动,要按课外体育活动的常规要求展开。

六、课外体育活动列入《体育合格标准》考评的主要内容。

教师对学生出勤和练习态度要及时记载。

中学课外体育锻炼制度(2)是指中学为了帮助学生保持健康体魄和培养良好运动习惯而设置的体育锻炼规定和活动安排。

中学课外体育锻炼制度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体育锻炼时间:中学可以规定每周固定的体育锻炼时间,例如每周一到周四下午的某个时间段,或者每周末的某个时段。

2. 锻炼内容:中学可以安排不同的体育项目供学生选择,例如田径、篮球、足球、游泳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锻炼。

3. 锻炼方式:中学可以安排集体活动或者个人自由锻炼的方式。

集体活动可以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课、运动会、运动俱乐部等;个人自由锻炼可以让学生自己选择锻炼地点和方式,例如去健身房、公园或者自己家中进行锻炼。

4. 监督和评估:中学可以派遣专门的教师或体育指导员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学生按照规定进行体育锻炼。

同时,中学可以设立锻炼成绩的评估机制,例如定期进行体能测试和评价,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并取得良好成绩。

5. 奖励机制:中学可以设立相应的奖励制度,例如表彰体育锻炼成绩优秀的学生、组织体育竞赛、提供体育锻炼设施和器材等,鼓励和激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体[1992]5号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体[1992]5号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1992年2月24日教体〔1992〕5号)现将《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积极组织实施。

《实施办法》是评估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衡量小学生体育状况的基本依据。

施行《实施办法》,将有助于小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有助于促进广大小学生认真上好体育课,养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从而使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并根据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制订贯彻《实施办法》的具体意见,并于1992年7月1日前报我委学校体育卫生司。

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小学生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测验和课外体育活动,不断增强体制,增进身心健康,活跃课余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六年制小学从五年级开始、五年制小学从四年级开始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及等级,采用百分制评定,60分以上(含60分,下同)为合格,75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评定体育合格的内容及其百分比:1.体育课成绩占60%;2.《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占30%;3.积极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及课外体育活动(以下简称“两操一活动”)占10%。

第四条体育合格标准每一学年评定一次。

体育课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优秀以30分计入总分,良好以25分计入总分,及20分计入总分,不及格以10分计入总分;参加“两操一活动”的评定,每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全勤以10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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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体育合格标准的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学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测验和课外体育活动,不断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国家教委制定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为使我校同学达到合格标准,按期毕业,准予考学,学校制订以下决定,望同学们认真执行
1、体育课按时出勤,不无故旷课,体育课成绩及格。

体育老师认真按大纲教材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授课,认真组织考核,严格按要求评分,不随便降低标准要求,不经考试不准填写考试成绩。

2、坚持经常体育锻炼,自觉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测验,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凡是无故不参加测验者,不给补测机会,定为体育合格标准不合格。

3、按照学校规定每天坚持做课间操,每周参加两次规定的课外体育活动,如果无故缺勤,间操缺三次为旷课一课时,间操和课外活动全年累计超过10课时为体育合格标准不合格。

4、以上三项为体育合格标准的内容,凡其中一项达不到合格,即为体育标准不合格。

凡是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不发毕业证,不准报考高一级学校,(大学),并要张榜公布名单,体育合格率达不到97%的班级不准评为优秀班集体。

5、反要求免使体育的学生需出据县以上医院证明,凡需要放宽标准的学生,需家长写出申请,任课体育教师签字,校长
批准方能生效,并张榜公布。

6、体育课成绩和锻炼标准测试成绩由任课体育教师填写。

学生间操和课外活动的出勤统计由班主任负责统计和填写到测检证(卡)上。

执行合格标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要认真负责,严格职权范围,严格工作责任制,按时按要求完成,不准弄虚作假,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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