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评分表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4.29•【字号】教监〔2014〕341号•【施行日期】201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正文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监〔2014〕34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参评学校:现将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纠组〔2014〕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2014年4月29日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纠风办、教育局,各参评学校: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2014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纠风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4月14日2014年全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教育部的部署,为全面深化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各类学校办学、招生、收费等行为,省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民主评议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促进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工作作风全面好转,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全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在省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全省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学校自评为主、师生广泛参与、纠风、教育部门督导考核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社会文明风气,推动文明素质的提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文明单位测评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文明单位测评的目的是评定单位在遵守社会公德、道德规范、文明礼仪等方面的表现,为社会提供文明单位的标杆和榜样。
第四条:测评分为申报、初评、终评三个阶段。
第二章:申报阶段第五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文明活动开展情况等。
第六条:单位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将取消该单位的评选资格。
第七条:单位申报材料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单位予以初评资格。
第三章:初评阶段第九条:初评阶段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单位进行评估。
第十条:初评主要评价单位在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宣传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一条:初评结果应公示,并给予单位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终评阶段第十二条:终评阶段主要对初评合格的单位进行终评。
第十三条:终评主要评价单位在文明建设工作中的成效、影响力以及对社会的贡献。
第十四条:终评结果由专家评审,决定是否评选为文明单位,并给予单位相应的评级。
第十五条:终评结果应公示,并给予单位评选证书。
第五章:奖惩和宣传第十六条:对于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并举行颁奖仪式。
第十七条:对于未能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相关部门应给予监督、指导,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惩罚,直至取消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
第十九条:对于评选为文明单位的单位,将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其示范带动作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有关部门所有。
以上为2024年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河南文明单位管理制度范文
河南文明单位管理制度范文河南省文明单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文明单位评选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的目的是促进单位的文明建设,树立文明形象,提升综合素质,推动单位健康发展。
第三条文明单位评选依据全省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组的相关要求及时更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四条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五条文明单位评选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估:(一)思想道德建设,包括坚持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等方面;(二)管理创新,包括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内外部沟通、提升绩效与效益等方面;(三)文化建设,包括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创新文化、培育良好文化氛围等方面;(四)社会责任,包括履行社会义务、参与公益事业、保护环境等方面。
第六条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应该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
第七条文明单位评选可以设立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文明单位评选分为申报、评审、公示、授奖等环节。
第九条每年的文明单位评选工作从上一年度11月开始,到次年3月底结束。
第十条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提前公布文明单位评选的具体时间表和要求,通知各单位进行申报。
第十一条文明单位的申报需要由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评选工作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评审环节。
第十三条评选工作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单位情况,制定评选结果。
第十四条评选结果需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十五条评选结果经过公示后,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对文明单位进行授奖仪式,并向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
第四章监督与奖惩第十六条对于评选结果存在弄虚作假、违背评选标准、不符合实际情况等情况的,评选工作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文明单位称号。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交通工会关于表彰2014年度河南省交通劳动奖状和交通劳动奖章的决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交通工会关于表彰2014年度河南省交通劳动奖状和交通劳动奖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交通工会•【公布日期】2015.04.28•【字号】豫交文〔2015〕206号•【施行日期】2015.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交通工会关于表彰2014年度河南省交通劳动奖状和交通劳动奖章的决定豫交文〔2015〕20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克难攻坚,顽强拼搏,有力推动了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为全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会决定授予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26个集体“河南省交通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授予王丽等89名个人“河南省交通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当好先行,做好服务。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4月28日附件1河南省交通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名单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市路达高速公路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豫鲁主线收费站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洛界高速关林收费站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安阳安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鹤壁市市区公路管理局新乡市交通路政管理处焦作市交通技工学校濮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许昌万里运业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地方海事局三门峡市公路局南阳市地方海事局信阳市光山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河南省漯周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济源市公路管理局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三门峡管理处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高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商登高速开封市境段TJ-5标项目经理部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分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商杞分公司附件2河南省交通劳动奖章获得者名单王丽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途汽车中心站售票员何雪平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四公司二车队115路车长甄少杰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放开封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姚天珂开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书记赵磊开封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修理厂班长卫敏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技师曹志民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杨新忠洛阳市地方海事局局长岳现闯平顶山市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曹聚良平顶山市客运管理处稽查一队队长赵晓丽平顶山市郏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刘雪峰安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科科长高同海安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工程科副科长金智宏安阳市恒达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杨鹤华鹤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经济师牛保国鹤壁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郭政鹤壁市交通路政管理处中队长高伟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党办主任范文武新乡县交通运输局书记马瑞智新乡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经济师白金凤焦作市武陟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爱民焦作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三分公司驾驶员郭在清焦作市公路建设第二工程处工程师刘清玉濮阳市范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袁殿选濮阳市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春生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科员王子正许昌广莅公路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韩建军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7路车车长李晓许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经济师寇景敏漯河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游强漯河市公路管理局王店收费站站长杨中杰漯河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工程科科长薛彦华三门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张良三门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经理邵宏伟三门峡市公路局路政支队支队长单东霞南阳市公路管理局科员王国涛南阳市淅川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兆东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科科长余良商丘市公路管理局工会主席杨书强商丘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科员余耀明商城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工程师李勇淮滨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杨海波罗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竹竿运政执法中队中队长常全欣周口市航务管理处办事员张建峰周口市沈丘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秦卫国周口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段志华驻马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工程科科长王国华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科科长陈建伟驻马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室主任王翠堂济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科科长张浩济源市公路管理局总工程师崔志强巩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祥忠兰考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丁会峰汝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股长韩继英滑县交通运输局人事股长黄志星长垣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曾军燎邓州市交通腾达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经理闫兵固始县交通运输局计划科副科长刘春光项城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股股长王松涛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金拥军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刘永方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樱桃沟收费站副站长王建国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宛坪管理处西峡收费站站长朱二峰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洛阳管理处洛宁路政大队大队长王劲松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监督站高级工程师崔润超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工程师马飞刚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洋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王秉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运海事系副主任杜克石河南省交通通信中心信息管理科科长杨磊河南省交院工程检测加固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禹德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贺孔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润新河南省第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平祥河南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成红星湖南岳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交通机电运维中心主任李红霞河南公路港务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业务三部部长王宜伟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副书记蒋玲玲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宇河南如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计划合同处职员张建威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驿阳分公司政工科科长陈军红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新分公司安阳收费站站长张会欣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保障部经理陈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来艳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李清斌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漯河至驻马店改扩建工程项目部副总经理王东科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师王军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5年4月29日印发。
2014年河南省人均收入及消费支出各项标准
2014年人均及各行业收入及消费支出标准根据《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或2014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河南省法院在审理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2013年(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4821.98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5627.73元/年;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7958元/年。
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农、林、牧、渔业为24457元/年。
2、采矿业为55899元/年。
3、制造业为33936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45252元/年。
5、建筑业为32746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44421元/年。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45120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为31485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为27404元/年。
10、金融业为63376元/年。
11、房地产业为37211元/年。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31270元/年。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46603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32018元/年。
15、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为29041元/年。
16、教育为39843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39414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31648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34137元/年。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958元/年;注:以上数据均摘自河南统计网公布的《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河南统计年鉴-2013》。
郑建文〔2014〕120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
全市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本办法实施后,郑建文〔2007〕8号文件和郑建文〔2012〕115号文件同时废止。
2014年9月15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市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程序,现发布《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文费),是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改善施工作业条件所必要的费用。
今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不再进行安全文明费现场考评与核定工作。
二、“安文费”是不可竞争费,发、承包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应按照标准计取,不得优惠。
三、“安文费”实行财务专户核算制度。
承包人应按照2013清单计价规范及财企〔2012〕16号有关规定专户核算、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前已招标或签订合同的工程按原约定。
造价管理机构未受理申报的,不再对安文费测算确认,发承包双方按原标准执行;已受理申报的工程,仍按原规定办理。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2014年9月5日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全国文明村镇(单位)申报表(复查申报表)
全国文明村镇申报表
注:1、请在申报类别选项内打“√”
2、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自然概况;②2013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简介字数在1000字以内。
现有全国文明村镇复查申报表
注: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自然概况;②2013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
简介字数在1000字以内。
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
注:1、请在申报类别选项内打“√”
2、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单位概况;②主要业务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
简介字数在800字以内。
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
注:1、请在申报类别选项内打“√”
2、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单位概况;②主要业务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
简介字数在800字以内。
河南省市级文明单位标准
文明单位标准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单位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
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以城带乡等结对共建活动,弘扬互助友爱精神。
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突出抓好诚信建设,恪守职业道德,扎实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
互联网企业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创建“文明网站”等活动,大兴网络文明之风。
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员工道德素养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
发展网络志愿者,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
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形势政策和国情、省情教育,形成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河南2014年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评分表
①实地考察
②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14、业务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6分)
①业务工作在本行业、本系统处于领先水平、工作实绩显著(4分);
②有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2分)。
①察看奖项
②查阅档案资料
15、内外环境面貌
(12分)
①干净: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3分);
③④实地考察12、开展文明 Nhomakorabea位结对帮扶情况(6分)
①每年开展文明单位帮扶活动2次以上(2分);
②有帮扶效果的文字图片资料、证明材料(1分);
③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助残等“送温暖、献爱心”活动(3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实地抽查被帮扶村
13、文化体育活动情况(4分)
①有能够满足员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2分);
①②查阅档案资料
③实地考察
7、学习型单位建设情况(4分)
①有必读书目和学习参考材料(2分);
②开展读书学习交流活动(2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8、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10分)
①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
(2分);
②共产党员带头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分);
③每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次以上(6分)。
④创建工作有年度安排和工作台帐、有创建活动简报(每月至少1期)、有年度工作总结。
(6分)
查阅档案资料
2、道德建设情况
(10分)
①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2分);;
②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议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每季度公布一次上榜人名单事迹
(2分)
③举办道德讲堂和先进人物报告会6次以上
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试行版)
济源市文明办
2012年7月
说明
一、文明单位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二、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测评体系共设置14个测评项目,满分为100分,分布在领导班子重视程度、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文明有礼培育、学习型单位建设、勤俭节约活动、“我们的节日”活动、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文明创建活动、参与帮扶共建、优质服务状况、单位环境面貌、查看奖励14个测评项目中。
三、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两种方法。
四、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
2、员工发生刑事案件;
3、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
4、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五、所有档案资料均为2011年度以来原始件,每项活动均要求有文字和图片资料,有条件的单位提供活动影像资料。
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1
2020年4月19日
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满分100分)
河南省文明办
5月
一、省级文明单位群众评议表(10分)
评议说明:按照评议项目,对评议内容按“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和相应分值进行评议打分,在“得分”栏中标明所得分数。
该评议表满分为10分。
须严格在限定分值内打分,否则无效。
在总体评价一栏中对“同意、不同意”划“√”,如果同意,该表计分;如果不同意,该表不计分,计入评议人数。
空白表视为弃权,每1份弃权表扣0.2分。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3 2020年4月19日。
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评价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校(园)长专业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身心健康,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六条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二)申报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2.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三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三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
一、考评原则依据《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细化项目,量化标准,坚持群众评议与现场考核相结合、查阅资料与考试测验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部门把关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综合评价申报单位的创建成效。
二、考评内容主要考评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面貌整洁优美、治安秩序状况良好等6个方面,具体细化为26项,综合进行评价。
三、考评办法各省辖市由省辖市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选。
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主要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1:1.5的比例进行考评。
如果申报单位数没有达到分配名额1:1.5 比例的,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直接进行考评。
省直由省直文明办在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主要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由省文明办、省直文明办联合进行考评。
考评采取群众评议、考试测验、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
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群众评议40分,考试测验15分,查阅资料20分,查看奖励10分,实地考察15分。
1、群众评议。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百人以下的召开全体会评议;百人以上的抽取100人评议。
企事业单位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中层处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部分员工代表会(员工代表10-30人),参加考评人员最多不超过100人。
用统一制发的"群众评议表"采取无记名方式,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议,由考评组当场计出平均分,公布计分结果。
2、考试测验。
群众评议后,直接进行现场考试测验,主要测验精神文明创建基本知识。
省文明办命题,被考评单位随机抽题,进行测试。
考试结束后,当场批改,计出平均分,公布成绩。
3、查阅资料。
主要查阅二年以来的创建文件、会议纪录、创建简报、活动资料、规章制度等,对照"现场考核表",当场计分。
JJF1472—2014《过程仪表校验仪校准规范》解读
JB/T 8623—1997(工业 铜热电阻技术条件及分度 表》等 文件 。
本 规范适 用 于具 有输 出直 流 电压 、直流 电流 、直流 电 阻、频率 、热电偶模拟信号 、热电阻模拟信号功能 ,以及 同 时具有 测量 交直 流 电压 、交直 流 电流 、直 流 电阻 、频 率 、热 电偶 信 号 、热 电阻 信 号 功 能 的 过程 仪 表 校 验 仪 的校 准 。 也适 用 于具 有部 分 以上测 量 和输 出功 能 的过 程仪 表校 验 仪 的校 准 。 2.2 计 量特 性
学研究 院起草 了 JJF1472—2014(过程仪表校验仪校准规范》,该规范已于 2014年 l1月发布实施。本文根据规范实施 后各行业 、各 部门咨询反馈 的意见对
规 范 进 行 深 入 解 读 ,并 对 规 范 执 行 过 程 中需 注 意 的 问 题进 行 阐 述 。
关键词 :过程仪表 ;校 准方法 ;热 电偶 ;热 电阻
中图 分 类 号 :TM933
文 献 标 识 码 :A 国家 标 准 学 科分 类代 码 410.55
DOI:10.15988/j.cnki.1004—6941.2016.05.052
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同名45194)
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同名45194)一、考评原则依据《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细化项目,量化标准,坚持群众评议与现场考核相结合、查阅资料与考试测验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部门把关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综合评价申报单位的创建成效。
二、考评内容主要考评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面貌整洁优美、治安秩序状况良好等6个方面,具体细化为26项,综合进行评价。
三、考评办法各省辖市由省辖市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选。
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主要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1:1.5的比例进行考评。
如果申报单位数没有达到分配名额1:1.5 比例的,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直接进行考评。
省直由省直文明办在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主要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由省文明办、省直文明办联合进行考评。
考评采取群众评议、考试测验、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
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群众评议40分,考试测验15分,查阅资料20分,查看奖励10分,实地考察15分。
1、群众评议。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百人以下的召开全体会评议;百人以上的抽取100人评议。
企事业单位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中层处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部分员工代表会(员工代表10-30人),参加考评人员最多不超过100人。
用统一制发的"群众评议表"采取无记名方式,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议,由考评组当场计出平均分,公布计分结果。
2、考试测验。
群众评议后,直接进行现场考试测验,主要测验精神文明创建基本知识。
省文明办命题,被考评单位随机抽题,进行测试。
考试结束后,当场批改,计出平均分,公布成绩。
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实施细则
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实施细则(2008年6月20日)为了加强省级文明单位日常管理,促使省级文明单位切实做到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工作实施细则。
一、年度复查原则根据省文明委《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细化项目,量化标准,坚持查阅资料与现场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综合考评省级文明单位上一年度的创建工作成效。
二、年度复查内容主要考查在届省级文明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业务工作实绩、创建活动情况、管理规章制度、单位环境面貌、治安秩序状况等方面,具体细化为12项,综合进行评价。
三、年度复查办法年度复查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不听取被复查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现场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查阅资料40分,查看奖励10分,实地考察30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20分。
1.查阅资料:主要查阅上一年度创建文件、会议记录、创建- 1 -简报、活动资料、规章制度等,对照“现场评分表”,当场计分。
2.查看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的奖项,综合荣誉省部级每项加3分,地厅级每项加2分,县级每项加1分;单项奖省部级每项加2分,地厅级每项加1分。
奖项得满10分为止。
3.实地考察:考察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和宣传教育、文体活动阵地,对照“现场评分表”,当场计分。
4.征求意见:结对帮扶工作需征求帮扶村所在地县(市、区)文明办的意见;治安秩序状况需征求文明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四、年度复查要求1.对在届省级文明单位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复查,年度复查时间一般安排在评选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之前。
对已经届满的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年不再进行年度复查,重新申报的纳入新一届省级文明单位统一考评。
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5年平均得分不满80分的,届满当年不得重新申报。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取消和归并项目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取消和归并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取消和归并项目的通知(2014年)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省直各单位申报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报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批、备案,决定保留100项、取消55项、归并76项(详见附表)。
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依据批准的项目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现有保留项目加强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办〔2013〕1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12〕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评选表彰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一般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要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
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
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100项)2. 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项目目录(55项)3.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归并项目目录(76项)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附件1附件2附件3。
2024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总结
2024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2014年,我省启动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旨在充分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社会文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通过严格评选标准,提升单位的文明品质和社会形象,为全省树立了一批典型的先进单位。
二、工作目标本次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评选标准,优化评选程序,打造一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加强公益慈善事业、文化和教育领域等社会公共服务,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社会影响力强的先进单位。
三、工作内容1. 组织领导工作(1)成立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推进和落实相关工作。
(2)建立科学合理的评选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评选标准和要求,确保公正公平、透明开放。
2. 宣传推广工作(1)组织举办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启动发布会,宣传创建工作目标及要求,动员各单位全力参与。
(2)利用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各单位的创建事迹和先进经验,为全省营造浓厚的文明氛围。
3. 评选申报工作(1)推动各单位积极参与申报工作,建立健全评选申报制度。
(2)加强对各申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和规范性。
(3)经过初评、复评和终评,确定候选单位,并公示有关单位名单。
4. 审定认定工作(1)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候选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和复核。
(2)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并颁发荣誉证书。
5. 引导跟进工作(1)对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在宣传媒体上进行广泛报道,展示先进单位的典型作用。
(2)利用先进单位的典型经验,引导其他单位向其学习,推动全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成效通过本次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以下成效:1. 提升了各单位的文明意识和素质,促进了社会的文明进步。
2. 树立了一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先进单位,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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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情况(6分)
①每年开展文明单位帮扶活动2次以上(2分);
②有帮扶效果的文字图片资料、证明材料(1分);
③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助残等“送温暖、献爱心”活动(3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实地抽查被帮扶村
13、文化体育活动情况(4分)
①有能够满足员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2分);
②利用传统节日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2分)。
①实地考察
②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14、业务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6分)
①业务工作在本行业、本系统处于领先水平、工作实绩显著(4分);
②有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2分)。
①察看奖项
②查阅档案资料
15、内外环境面貌
(12分)
①干净: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3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5、服务型机关(单位)建设情况(4分)
①有优质服务承诺并在明显位置公示(2分);
②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文明优质服务主题活动
(2分)。
①实地考察
②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6、文明有礼培育活动情况
(6分)
①有员工文明守则或文明行为规范(2分);
②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2分);
③有“做文明人、办文明事”、遵德守礼宣传提示牌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2分)。
①②查阅档案资料
③实地考察
7、学习型单位建设情况(4分)
①有必读书目和学习参考材料(2分);
②开展读书学习交流活动(2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8、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10分)
①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
(2分);
②共产党员带头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分);
③每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次以上(6分)。
③开办有传播正能量的网站、官方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并正常运转(2分)。
①②查阅档案资料
③实地考察
11、开展勤俭节约和文明餐桌行动情况(7分)
①有开展勤俭节约活动的制度、措施(2分);
②有开展勤俭节约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3分);
③有文明用餐的具体规定(1分);
④在职工食堂设置文明用餐提示牌(1分)。
①②查阅档案Biblioteka 料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9、文明交通行动情况(4分)
①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2分);
②单位车辆遵守交通法规率达到95%以上(2分)。
①查阅档案资料
②根据交管部门提供数据
10、文明上网行动情况(6分)
①有员工文明上网的制度和规范要求(2分);
②建立有3-5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并经常开展活动(2分);
(6分)。
①③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②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
3、法治建设情况
(4分)
①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2分);
②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学法用法活动(2分)。
查阅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
4、诚信建设情况
(4分)
①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2分);
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特色的诚信建设创评活动(2分)。
④创建工作有年度安排和工作台帐、有创建活动简报(每月至少1期)、有年度工作总结。
(6分)
查阅档案资料
2、道德建设情况
(10分)
①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2分);;
②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议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每季度公布一次上榜人名单事迹
(2分)
③举办道德讲堂和先进人物报告会6次以上
附件2:
在届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评分表
(10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得分
1、组织领导情况
(13分)
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有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3分)
②每年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至少2次,有会议记录。(2分)
③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任命的文件。(2分)
②整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3分);
③美观:内外环境美观宜人、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良好(3分);
④有序:单位文明祥和,秩序井然(3分)。
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