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巍律师团队谈判课演示:并购专题讲座预习资料(1.随售、拖售、锁定期;2.不竞争)
被并购企业的谈判技巧
被并购企业的谈判技巧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并购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策略,以实现快速增长和扩大市场份额。
作为被并购企业,掌握一些谈判技巧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在并购谈判中能够保护自身利益并达成有利的交易。
1. 确定谈判目标和底线在开始谈判之前,被并购企业应该明确自己的谈判目标和底线。
谈判目标可以包括保留核心业务、获得合理的估值、保留关键人员等。
底线是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接受的条件,例如过低的估值或者不利的合同条款。
明确目标和底线有助于在谈判中保持镇静,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2. 准备充分的谈判材料在谈判之前,被并购企业应该准备充分的谈判材料,以便能够清晰地向对方展示自身的价值和潜力。
这些材料可以包括财务报表、市场分析、竞争优势、知识产权等。
准备充分的谈判材料可以提高被并购企业的谈判地位,并增加对方对企业的兴趣。
3. 了解对方的动机和利益在谈判过程中,了解对方的动机和利益是非常重要的。
被并购企业应该尽可能了解对方的战略目标、财务状况和市场地位。
这样可以更好地预测对方的行为和反应,并根据对方的利益制定谈判策略。
4. 寻求专业的谈判支持如果被并购企业没有足够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来进行谈判,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谈判支持。
这可以是一家专业的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或者咨询公司。
专业的谈判支持可以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并匡助被并购企业在谈判中取得更好的结果。
5. 保持积极的谈判态度在谈判中,保持积极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
被并购企业应该表现出合作和灵便的态度,以便与对方建立良好的关系并达成合作。
同时,被并购企业也应该保持警惕,不轻易妥协,以保护自身利益。
6. 注意法律和合规问题在并购谈判中,法律和合规问题是需要特殊关注的。
被并购企业应该确保自身的合规性,并与律师合作,以确保交易符合法律要求。
此外,被并购企业还应该子细审查合同条款,以避免不利的法律后果。
7. 谈判后续事项的准备在谈判达成协议后,被并购企业应该及时准备后续事项,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 公司并购(公司金融-宁波大学 孙伍琴教授)
(二)并购的类型
分类标准 3.产权交 换的购 买方式 并购类型 购买资产 购买股票 基本特征 兼并方购买被兼并方全部或部分 资产,但不承担负债。 兼并方购买被兼并方的股票,并 承担全部资产与全部负债。
4.产权交 换的支 付方式
承债式收购 被兼并方资不抵债或资产负债相 等时,兼并方以承担其全部或部 分债务为条件,取得被兼并方所 有权和经营权。 现金支付 直接支付现金,取得对方所有权。
五、公司并购的动机
(一)财务性动机 1.实现多元投资组合,提高企业价值 2.降低资本成本,改善财务状况 3.取得税收收益 4. 为多余资金寻找投资机会
(二)非财务性动机
1.提高企业发展速度 (与内部扩展相比,许多情况下,向外兼并扩张更易提高 企业的发展速度,且代价小、风险小、速度快。) 2.实现协同效应(指两个公司潜在的、发生并购后产生的额 外价值) 主要表现在: (1)经营协同效应:在横向并购中,协同效应的产生表现 为规模经济,规模的扩大导致了成本的下降,或者兼 并增加了市场影响力,带来了销售收入和边际利润的 增加。纵向并购的协同效应表现为对整个供应链更全 面的控制,这减少了寻求供应商时的效率损失和合同 签定前的交易费用。 (2)财务协同效应:闲置资金的更好利用;合理避税;通 过并购产生股价上涨的预期效应;提升公司融资能力
NPV=G-C =PVab-(PVa+PVb)-(购买价-PVb) =PVab-PVa-购买价≥0
4.确定最大购买价格
(兼并后企业的价值与兼并企业原来价值的差。)
(二)股票交换条件下调换率的确定 1.兼并目标:最大限度地增加股东的长期财富。 ——衡量标准:公司市价是否超过了兼并前水平。 ——考察方法:兼并价格(换发比率)对EPS的影 响。 2.兼并决策与盈利预测 ——原则:兼并决策不应以兼并初期EPS的升降为 标准。 ——经验总结:高P/E(市价-盈利率)公司兼并低P/E公 司,兼并初期EPS会立即增加,但长远看, 被兼并方的低P/E不一定对股东有利;低 P/E公司兼并高P/E公司,兼并初期EPS会 立即被稀释,但从长远看,可能会给股东带 来更多财富。
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操作指引一、引言本为律师提供并购法律服务的操作指引,旨在律师们有条不紊地进行并购法律事务处理。
本指引将从并购前期准备、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交易谈判、交易完成等多个环节进行详细解析,并提供相关操作建议。
二、并购前期准备1. 了解双方当事人意向与要求1.1 了解买方意向及目标公司要求1.2 了解目标公司意向及卖方要求2. 准备相关文件与授权2.1 确定代理授权书2.2 准备数据房及相关材料2.3 获取必要的信息披露许可文件三、尽职调查1. 团队组建与调配1.2 制定尽职调查计划与时间表2. 尽职调查范围与内容2.1 公司财务状况2.2 公司股权与股东结构2.3 公司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 2.4 公司合规与法律风险2.5 公司员工与劳动关系2.6 其他重要事项3. 尽职调查报告与结论3.1 撰写尽职调查报告3.2 提出尽职调查结论四、交易文件起草1. 起草交易协议1.1 确定核心条款与具体细节1.2 考虑双方利益平衡与保障2. 起草辅助文件2.2 公告、通知书与公函2.3 担保协议与承诺书3. 审查与修订交易文件3.1 审查交易文件合规性3.2 修订与完善交易文件五、交易谈判1. 确定谈判策略与目标1.1 了解对方谈判策略与目标1.2 制定己方谈判策略与目标2. 谈判准备与实施2.1 收集谈判所需资料与信息 2.2 制定谈判议程与时间安排2.3 开展实质性谈判3. 谈判结果与协议达成3.1 审核最终谈判结果3.2 达成交易协议六、交易完成1. 交易程序与监管准备1.1 制定交易执行计划1.2 遵守相关监管要求与程序2. 完成交割与过户手续2.1 确认履行交割条件2.2 完成过户手续与登记3. 收尾工作与结果确认3.1 整理交易相关文件3.2 确认交易结果与完结七、附件本所涉及附件:附件一:代理授权书样本附件二:数据房文件清单附件三:信息披露许可文件样本八、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并购:指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或资产而实现业务整合或扩大规模。
并购业务操作培训讲义
并购业务操作培训讲义并购业务操作培训讲义第一章:并购业务基础知识1.1 并购业务概述并购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合并的过程,通过合并目标企业的资产、人才、市场等资源,实现经济规模的扩大、业务能力的提升和市场地位的增强。
并购业务在当前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并购业务的分类根据合并参与方的不同,可以将并购业务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跨界并购等不同类型。
横向并购是指在同一产业内相互竞争的企业合并;纵向并购是指上下游产业链中不同层次的企业合并;跨界并购是指跨越不同产业边界的企业合并。
1.3 并购业务的目的并购业务的目的主要包括拓展市场份额、强化核心竞争力、完善产业链布局等。
通过并购,企业可以实现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同时也能够进行资源整合,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
第二章:并购业务的流程2.1 并购业务的准备阶段在并购业务进行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阶段。
这个阶段包括明确并购目标、制定并购策略、评估风险和收益等。
同时,也需要进行法律和财务尽职调查,以确保并购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2.2 并购业务的执行阶段在明确了并购目标,并进行了准备工作后,就可以进入并购业务的执行阶段。
这个阶段包括洽谈协议、签署合同、完成资金交割等。
在执行阶段,应注意协调各方利益,确保并购进程的顺利进行。
2.3 并购业务的整合阶段并购完成后,需要进行整合阶段的工作。
这个阶段包括整合财务、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的资源,以实现并购的预期目标。
整合阶段也是并购业务中最为关键的一步,需要精心规划和执行。
第三章:并购业务的风险控制3.1 并购业务的市场风险并购业务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市场需求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
在进行并购业务时,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策略进行控制。
3.2 并购业务的财务风险并购业务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资金筹措困难、融资成本上升和现金流问题等。
在进行并购业务时,需要谨慎评估财务风险,并制定相应的财务计划和控制措施。
并购重组培训课件
分立 & 合并
Q2:股东甲对B公司的股权计税基础是多少?
从原理的角度,一般重组的分立行为是否构成股东之间的交易,或者是否构成股东 与被投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Case 2:台湾自然人持有香港两级壳公司,通过壳公司持有中国境内房地产公司股权。
香港公司负债0.5亿,中国境内股权评估价值20亿,交易价19.5亿元。原始投入成本1亿 美元,汇率8.7 。现汇率6.2.买方境外香港公司支付收购款,买方上海公司作为收购人。
Q:如何纳税?纳税地点是哪里?谁是代扣代交义务人?
股权转让模式
一、股权溢价的涉税影响
—— 股权溢价的支付方式,如何支付股权溢价?
二、股权溢价的消化方式
吸收合并 异地安置 关联方转移定价
利息包装 填塞渠道
金融工具 精装房
股权转让模式
三、代扣个人所得税
Q1:谁代扣?
Q2:纳税地点?
Q3:个人所得税如何规避?
股权转让模式 —— 【合伙税制】
u 合伙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纳税透明体 u 合伙企业的协议分红是不是投资人之 间的捐赠行为? u 合伙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是否视同销售? u 合伙企业是否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u 多层合伙的纳税地点问题 u 合伙套信托的架构分析
那么甲取得B的股权价值是100万,这100万全部作为股息免税吗?
从字面理解是全部免的,但是实操中,没有完税的部分是不能免税的。有两种理解的 思路,一个认为应该是按收回投资或者清算处理。 如果是这样的话,应确认股东甲的股权转让所得=100(公允价值)-50(初始成本)37.5*0.5(税后利润*减资比例)=31.25
企业并购重组实战操作培训课件
目标公司负债和权益类项目存在之风险
短期借款——考察还款日期,有无集中偿付困难风险? 应付帐款——有无长期挂帐未注销?有无利用此隐藏收入? 预收帐款——有无应注销而未注销之款项? 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考察员工薪水福利拖欠情;有无 利用此调节利润? 长期借款——考察贷款担保方式;贷款利率能否优化? 实收资本——有无抽逃资本金现象?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 的要考察资产有效性
1、确定收购对象 2、并购融资 3、目标公司定价 4、并购谈判 5、尽职调查 6、解决文化差异
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战略考虑
面对不可阻挡的整合浪潮,只有沿着产业演进曲线发展才是企业成功的战略
100%
公 司
80%
百 分 60%
比
40%
20%
0%
第一阶段
初创
产业整合过程中公司数量的变化
第二阶段
规模化
第三阶段
利用企业内部资源寻找目标企业:
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源 公司市场营销部门
公司采购部门
公司研发部门
利用企业外部资源寻找目标企业:
证券公司
咨询公司
会计师
律师
市场调查公司 银行
互联网 报纸 行业杂志
电视
行业性协会
朋友和业务伙伴
对候选目标公司股东进行初步接触的要点
通常情况下买卖双方第一次通过中介进行初步接触 以考察、学习、业务交流进行初步接触是个好主意 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初步接触要十分慎重 第一次双方高层见面地点的选择十分重要 尽量保密避免让目标公司高管知道(股东非高管情况下)
中国出口茶叶在国际市场上每公斤仅值两美元左右,平均 茶价比印度低四成,比斯里兰卡低六成多,甚至比肯尼亚 的茶叶价格还要低20%。
曾经,中国7万家茶叶企业总产值300亿,最大企业销售 10亿;而联合利华立顿一家公司产值230亿人民币,占据 国内袋泡茶市场60%。
谈判各阶段的策略与技巧ppt课件
1948年底,国民党政府又任命他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 司法部长,他拒绝到任,并于一年后辗转到达北京, 担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兼条约委员会委员。
1954年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常委会
法案委员会委员。他是第三、四届政协委员。
此后,历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案
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
2、称赞法---通过称赞对方来削弱对方的心理 防线,从而焕发出对方的谈判热情,调动对方 的情绪,营造热烈的气氛。出自肺腑的赞美, 总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奇效。人一旦被认可其 价值时,总是喜不自胜。
东南亚某个国家的华人企业想要为日本一著
名电子公司在当地做代理商。双方几次磋商均
未达成协议。在最后的一次谈判中,华人企业
正当各国法官争论激烈之际,梅法官提议道: 以日本降时各受降国签字顺序排列法庭座次最 为合理。中国受害最深,付出牺牲最大,没有 日本无条件投降,就没有今天的审判。如果大 家不同意,以体重来排,体重居中,体轻居旁, 我排在旁边心安理得,好向国家交待,国家不 愿意可以找个肥胖的来代替我。大家听完哄堂 大笑,按体重是不可能的,但按受降顺序还比 较有道理一点。
1972年,尼克松在第一次访问中国下飞机时, 要警卫人员把守机舱门,不让其他人下来,以 便突出他一下飞机就主动地伸出手来和周总理 握手的场面。握手的动作持续的时间不过几秒 钟,却给这次谈判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周总理与他见面时的第一句话是:“您从大洋 彼岸伸出手来和我握手。我们已经25年没有联 系了。”
四、商务谈判开局阶段策略
(一)协商式开局:是指以协商、肯定的语言 进行陈述,使对方对己方产生好感,创造双方 对谈判的理解充满“一致性”的感觉,从而使 谈判双方在友好、愉快的气氛中展开谈判工作。
并购项目高级培训班(一)并购合同结构设计 (吕立山、江宪胜)
一、概述大家早上好。
我们今天授课的方式是由我用英文讲解,江律师用中文作解读。
虽然授课的速度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方式经过几年的实践,绝大多数学员都认为这样对吸收内容是最有利的,因为他们有时间去思考我们讲的内容和做笔记。
这次的讲座要将纯粹的合同起草、并购项目结构设计以及并购合同的一些具体条款结合起来,更多地从中观(合同的结构设计)和微观(合同具体条款的起草和谈判)这些角度与大家探讨。
在方法论上,与之前的培训大致上是一样的,但是这次培训更多地注重一些在实际的并购合同起草和谈判过程中买卖双方的一些动态的互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设计了更多练习的情景。
下面开始第一讲:并购合同结构设计、起草及谈判技巧概述。
图片上显示的是并购项目总体结构设计应该考虑的因素。
这些因素是律师在做每一个并购项目时,设计合同结构需要逐条考虑的。
我们设计的授课内容是在总结实际操作经验的基础上制作的,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强的实用性。
二、并购项目中律师所处的地位(一)代理哪一方当事人下面我们就对每一个因素逐条进行讨论。
首先,从在项目中律师代理的当事人是收购方还是出售方的地位的角度进行讨论。
这个判断是非常重要的。
在任何一个并购项目中,一旦我们确定了当事人是处于买方还是卖方,我们就可以判断整个交易过程双方在流程上所处的地位。
因为起草的并购合同条款着重于保护买方的利益。
这个道理是非常简单的:在任何一个交易中,作为买方通常要付出的是现金或者其他容易变现的资产;而卖方出售的标的物,不管是房屋还是企业,它的价值大小和最后能否实现买方的预期取决于多种因素,而这些因素在卖方的掌握之中。
在这种情况下,要通过并购合同的一些相关条款,在最大限度上确保买方买到的企业跟它的预期一致。
在中国实施的并购交易,如果是跨境的交易,很多情况下我们是作为卖方的中方当事人。
所以,我们一定要向当事人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内容就不是平常所说的反映平等互利等一些抽象的原则。
应该说,在实质上是平等互利的。
被并购企业的谈判技巧
被并购企业的谈判技巧篇一:企业并购谈判技巧企业并购谈判技巧广泛的知识和综合技能是完成谈判任务的必备条件,谈判小组成员应包括法律、财务、税务及价值评估专业人士。
虽然买卖双方的高管人员也可能拥有充分的知识和能力去接受或拒绝一项交易,但是他们必须认识到自己只是谈判进程中的角色之一。
高管层需要充分理解谈判团队中每个成员的角色定位,并坚持这一角色所赋予的使命。
在谈判的初期阶段,不必急于讨论收购价格问题,可以先从探讨一些非财务的基本问题或个人问题入手,例如企业未来的发展计划、卖方关键人物在新公司的角色等,在买卖双方之间建立起基本的信任关系,同时也对新公司的经营能力做出比较明确的预期。
当进入价格讨论程序时,请记住一句格言:“卖方的价格,买方的条款。
”收购价格所代表的价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以深受交易条款影响。
例如交易中的现金比例、交易结构(股票/资产/现金)、不参加竞争的限制性条款、卖方人员的雇用或咨询合同、卖方并购融资、抵押物及证券协议等条款。
由于以上这些条款的存在,实际上并购价格并不等于买方支付的并购价值。
因此,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如果买方能够达到或接近卖方的心理价位,卖方也能够比较灵活地考虑买方提出的条款。
如果买卖双方都不同意对方的价格,首先应各自重新评价进行交易的利弊,包括对各自股东的价值和竞争地位的影响。
这一分析将帮助双方重新审视成功交易的谈判价格区间。
其次,双方可以重新考虑采用哪一种交易结构可能带来更有利的税收结果,例如单一税收与双重征税的不同成本,双方要将着眼点放在买方1的税后净成本与卖方的税后净收入方面,而不要仅专注于实际的买卖价格,这样将有助于缩小双方的价格差距,使双方关注真实的成本与回报。
买卖双方需要认识到大家共同的目标是达成一个互利的交易。
当双方已经充分了解企业价值,深入探讨分析了交易结构和条款,最终的谈判协议将反映双方的共同需要。
买方需要一个风险与回报率相匹配的收购价格,并能够以合理的资源为收购融资;卖方需要转让所有权,实现一定的个人目标,考虑税后所得的公平性、递延支付的流动性和确定性,以及要求买方在雇用原企业员工方面做出一定的保证。
反并购知识点总结图
反并购知识点总结图一、并购概述1. 定义:并购是指一家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或资产,使两家公司合并成一家新的公司或者一家公司被另一家公司完全控制的交易过程。
2. 目的:并购的目的通常包括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获得新的技术或市场、节约成本等。
3. 类型:并购可以分为水平并购、垂直并购、集成并购等不同类型,根据交易的对象、目的、方式等不同进行分类。
二、并购过程1.确定并购目标:公司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战略目标,然后选择适合自己战略目标的并购目标。
2.进行尽职调查:在确定并购目标后,公司需要进行尽职调查,了解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法律风险等情况。
3.制定交易方案:完成尽职调查后,公司需要制定并购的交易方案,包括收购方式、交易价格、融资方式等。
4.实施交易:公司通过公开收购、私有收购、资产收购等方式完成并购交易。
5.整合并购目标:完成交易后,公司需要进行整合,并购目标的资产、人员、业务等。
三、反并购的定义与内容1.反并购:反并购是指对企业进行收购、兼并等经济活动的反对和阻止行为。
2.反并购的内容:包括对并购行为本身的审查和监管,以及对并购的经济、社会、环境影响的评估和管理。
四、反并购的原因1.市场垄断:并购会导致市场垄断,影响市场的竞争和公平。
2.资源浪费:并购过程中存在资金和资源浪费的问题,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
3.风险传导:并购可能导致公司的风险传导,影响整个市场的稳定。
4.员工权益:并购可能导致员工的利益受损,员工权益受到侵害。
五、反并购的措施1.政府审查:政府可以通过反垄断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并购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管。
2.设立专门机构: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对并购行为进行调查和监管。
3.加强信息披露:并购交易需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向投资者和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4.加强社会监督:政府、媒体和公众可以加强对并购行为的监督和评价,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六、反并购的影响1.经济影响:反并购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资源配置效率、经济增长等。
律师企业并购重组流程与尽职调查实务PPT52页
股权并购系指并购方通过协议购买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认购目标企业增资方式,成为目标企业股东,进而达到参与、控制目标企业的目的。 资产并购系指并购方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资产方式,运营该资产,并不以成为目标企业股东为目的。
企业并购重组的概念及分类
股权并购的主要风险在于并购完成后,作为目标企业的股东要承接并购前目标企业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如负债、法律纠纷等等。实践中,由于并购方在并购前缺乏对目标企业的充分了解,草率进行并购,导致并购后目标企业的各种潜在风险爆发,并不能达到并购的美好初衷。资产并购方式操作较为简单,仅是并购方与目标企业的资产买卖。与股权并购方式相比,资产并购可以有效规避目标企业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如债权债务、劳资关系、法律纠纷等等。
新兴铸管(000778)收购芜湖钢铁厂案例
科目名称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流动资产
7872.55
8181.58
8173.45
-8.12
固定资产
16691.95
16691.95
11886.63
-4805.32
其中在建工程
682.61
659.48
659.48
建筑物
7994.06
8017.19
1、收购双方概况
新兴铸管(000778)收购芜湖钢铁厂案例
2、收购动因及流程
新兴铸管(000778)A、生产能力达到极限B、产品需求与供给的区域矛盾C、芜湖地区的竞争优势D、完整的烧结、炼焦、炼铁资源。
芜湖钢铁厂与芜湖焦化厂A、旧有国有企业沉重的包袱B、不具有规模优势C、产品缺乏竞争力
为什么收购
-11902.25
5、被收购方如何估值
律师并购谈判方案
律师并购谈判方案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并购方式来拓展业务。
不过,在并购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风险和问题,如如何确保风险的可控性、如何避免并购成本的增加等。
因此,在并购前期,律师应当制定一套可靠的并购谈判方案,以确保并购的成功。
一、前期尽职调查首先,进行前期尽职调查是并购谈判的关键步骤。
通过尽职调查,律师可以了解被收购公司的财务、经营、管理等情况,从而更好地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律师可以与会计师、税务师等其他专业人士合作,共同对被收购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深入研究,以确保并购的可行性和稳定性。
二、谈判主要内容在并购谈判中,律师需要关注并协调以下主要内容:1. 资产评估在并购前期,进行资产评估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律师需要与专业人士合作,对被收购公司的各项资产进行准确评估,并确定双方对于资产评估的各自责任。
2. 交易结构交易结构是并购谈判的关键因素之一。
律师需要考虑交易的各种方式和形式,并确定最适合双方的交易结构。
同时,律师还需要妥善处理双方股权和合并等问题。
3.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并购谈判的核心内容之一。
律师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以保证交易价格合理和公正。
同时,律师还需要协商解决不同意见和争议以达成交易价格的一致性。
4. 审批程序在并购过程中,审批程序是必经之路。
律师需要了解所有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并准确掌握审批的过程和各个环节。
律师应当有效协调各部门间的协调,避免延误。
5. 后续管理并购完成后,律师仍需要为其提供后续的管理和法律支持。
律师应当协调更多的企业法律事务,以确保双方的利益达成一致。
三、风险与防范在并购过程中,风险的可控是关键。
律师需要了解被收购公司的各种风险,和制定自己的风险评估,以便他们更好地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范风险。
律师应当充分了解当地相关法规,以保证并购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总结制定一套可靠的并购谈判方案是并购成功的重要保证。
律师需要进行充分准备,以确保其在并购金融区的角色,并妥善应对潜在风险和双方间的纠纷,同时,要保证并购结构和交易价格的公正和合理。
并购业务操作内部培训资料
并购业务操作内部培训资料并购业务操作内部培训资料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企业并购业务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一种重要策略。
并购业务的成功与否对企业的战略决策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提升企业内部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竞争力,本次培训将就并购业务的操作做一详细的介绍和讲解。
二、并购业务的意义和目标1. 意义(1)扩大规模。
通过并购,企业可以快速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份额。
(2)获得企业资源。
通过并购,企业可以获得对方企业的技术、产品、人才和知识产权等重要资源。
(3)优化产业布局。
通过并购,企业可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跨行业或跨地区的布局。
(4)提高核心竞争力。
通过并购,企业可以快速获得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 目标(1)确定并购目标。
根据企业的战略规划和需求,明确并购的目标企业和产业方向。
(2)进行尽职调查。
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市场前景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评估风险和收益。
(3)制定并购计划。
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制定并购的详细计划,包括价格、交易结构、整合方案等。
(4)执行并购交易。
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并购交易的执行和实施,包括协商、签署合同、资金筹措、审批等环节。
(5)实施后并购整合。
并购完成后,进行并购整合,实现资源和优势的充分融合,提高企业整体效益。
三、并购业务操作的流程和要点1. 并购目标的确定(1)企业的战略规划和需求(2)行业和市场分析(3)潜在目标企业的筛选和评估2. 尽职调查(1)财务尽职调查: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指标、财务风险等。
(2)经营尽职调查:包括经营状况、市场份额、竞争优势等。
(3)法律尽职调查:包括合同、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等。
(4)人力资源尽职调查:包括员工情况、人才结构、培训制度等。
(5)风险尽职调查:包括行业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
3. 并购计划的制定(1)并购价格的确定:包括评估目标企业价值、确定支付方式等。
(2)并购交易结构的设计:包括资产还是股权、现金还是股票等。
买卖合同讲义-侯巍巍(ppt 34页)
乙需先支付3000元货款,其余款项在半年内 付清 ,签订合同的第二天,乙将3头牛牵走
4
1
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水淹死,损失由谁负责?
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的
2
所有权归谁?
3
假如合同没有规定所有权保留条款,乙何时取
得牛的所有权?
5
(一)合同的生效 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 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 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 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 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案应如何处理?
30
A市的甲与B市的乙订立买卖合同,
约定甲出售500箱景德镇高档瓷器于乙,由甲负 责运输,运送车队应于7月10日从A市开出。但 甲因故到7月12日才电话通知乙车队刚出发,正 将瓷器运往B市乙处。乙称由于甲违约要求解除 合同,瓷器不需要运过来了。正在此时,C市的 丁告诉甲急需500箱景德镇高档瓷器,于是甲通 过手机与车队队长联系,即刻将装有500箱瓷器 的5辆车开往C市。车队在开往C市的途中恰遇 山洪爆发,500箱瓷器全部被毁。请问400箱瓷 器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 )
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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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归谁?
3
假如合同没有规定所有权保留条款,乙何时取
得牛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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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考一下?
假设
乙当场将牛款全部付清,并约定第二天 来牵牛,不料当晚牛全部被偷,该损失
应该由谁承担?
乙在牛款付清钱将牛又转让给了丙,丙 能否取得牛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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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 一、所有权的转移
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以 登记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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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的动产:如汽车、轮船、 航空器等。 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的约定,这类 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仍是交付,但是, 与一般的动产相比,其不同在于仍 需进行登记。
并购重组:受让股权的15个谈判要点概要
盘点:并购重组:受让股权的 15个谈判要点一、股权计价基准日目标公司财务账目上的股东权益只是股东财产权的理论数值,并非真实市场价值。
不过想要确定股权的真实市场价值,必须首先确定股权价值的理论数值。
股权价值的理论数值 (股东权益 =资产总值 -负债总额目标公司作为一个持续经营的经济实体,其资产构成和总值是不断变化的,其负债总额和构成也是不断变化的。
因此,必须确定一个时日,目标公司各种财务信息均采自这一时日,这个时日在股权并购中就称为股权计价基准日。
在采股权转让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股权并购的况下,交易双方首先应当协商确定股权计价基准日,然后再收集整理有关财务数据。
从股权并购的实现看,有不使用股权计价基准日这个概念而使用报表日概念的,也有使用评估基准日概念的,还有直接使用具体的某年某月某日的,但意思是相同的。
如果双方是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定价的,评估基准日就是股权转让计价的基准日;如果双方是先确定计价基准日后进行评估的,评估所使用的各种财务数据必须采自计价基准日。
从企业股权并购的规则角度说,股权计价基准日之前的目标公司的经营结果为出让方所有,拟作价转让给受让方;如果转让成功,计价基准日以后的经营结果无论是好是坏,都只能归受让方享有,不能对价格作出调整,否则交易无法进行。
价格生成方法决定了计价基准日的应选在何时。
如果采取谈判中双方议定价格并在合同中固定价格生产方法,计价基准日应当在谈判之前,且以接近谈判的时日为好。
如果采取先定初步价格 (假定目标公司流动资产为零,负债为零的价格 ,合同中规定初步价格和交易价格的生成方法,计价基准日则在合同订立日之后,为对目标公司流动资产和负债稽核的时日。
二、价格生成的方法从股权交易价格生成的方法看,可以将价格生成方法分成竞价和议价两种。
竞价就是通过潜在买家的报价,由出价高者买得;议价就是交易双方在评估的基础上协商定价或者在没有评估的情况下协商定价。
从价格形成的方法上看,也可以将价格的生成分成两种:一种是谈判中商定价格;另一种是在谈判中仅约定初步价格和生成交易价格的公式。
优势谈判培训总结 马天明
优势谈判培训总结总结日期:2012/08/07姓名:马天明所属部门:销售部培训时间:2012/08/06培训地点:营口之星培训课程:优势谈判主讲人:孙彦威培训主要内容及中心思想一、主要内容:本次谈判主要围绕如何进行一个成功的谈判来展开,其把一个完整的谈判过程分成了三部分:第一部分赢在开局第二部分中场策略第三部分完美收关二、培训体会:首先,赢在开局就是指在谈判开局的过程中就要占据谈判的优势,谈判的概念就是:双方或多方的利益,经过讨价还价的方式达成利益交换的妥协的方法。
而谈判的方法基本可以总结三点,分别是:愉快的气氛、不停的施加压力和不主动妥协和折中,其中不主动折中是尤其重要的,即使要折中也要争取让对方提出,而销售顾问来决定是否答应,以保持在谈判开局的优势。
谈判的原则有很多种,不过基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型,只要能搞清楚这些问题,进行一次成功的谈判几率就会很大。
初次谈判我们要本着求同存异的方针弄清楚我们和客户的交集在那里,客户为什么来找我们,然后通过双方初次谈判半开半闭的特性来找到满足对方需求的底线。
然后继续在人与利益方面进行交流,不过要注意的是人与事件要分开处理,并且不论谈到什么情况都要基于利益来谈而非立场。
很多时候我们还要考虑到所谓的面子问题,我们要在可能的情况下满足面子,并且坚持我们的底线,可也要看情况,有的时候面子大过天,而有时却不值钱。
怎么样衡量谈判是否成功呢?成功的标准又是什么?作为一个销售顾问对于和客户的谈判是否成功其实并不是关系多么好,最好的标准就是签单,这样双方才会都有利益。
那么总结下来衡量谈判成功的标准可以有以下三点:1.达成协议解决现在的问题。
2.达成己方目标而不是让对手屈服。
3.谈判的目的不是取胜而是成功。
对于客户,并不是你把客户说服了、客户无话可说了就是成功的谈判,因为那样看起来可能是你取胜了,可你并没有成功,客户没有签单,没有产生利益,那么你对客户所投入的就不会有回报,就是一份无利益的支出,所以谈判所要的是产生利益,而不是让客户向你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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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专题讲座预习资料一、前言:在国际并购中,并购各方主体会就很多条款进行争锋相对的谈判(例如董事会构成、投票议事方式、股权出售限制、锁定期、违约罚则、过渡期、交割条件、退出机制、竞业禁止条款等等),在某些关键性的条款上甚至可能会出现双方意向差距较大的情况。
本次讲座主要将挑选“随售权、拖售权、锁定期”和“不竞争条款”这两项比较容出现分歧的要点来探讨、分析。
二、讲座模式:本讲座的基本模式为抗辩式谈判。
学员会被分为两组进行对抗式谈判,在规定的时间中尽可能的达成谈判协议,再由讲师点评谈判成果,归纳总结一阶段的要点。
讲座进行时,听课学员将会被分为人数基本相当的A、B两组,每组持不同的课件材料。
每组学员在谈判前不得进行交流。
A、B两组的材料由“随售权、拖售权、锁定期”和“不竞争条款”这两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两个案例,A、B材料中的内容分别代表了原始股东和投资人(财务投资或战略投资人)的谈判底线。
谈判时,每个案例A、B两组学员各推荐4-5人组成本方的项目谈判组,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该尽可能在争取本方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达成一致意见。
三、提示:1.所有的案例中,双方公司高层都决定肯定要进行合作,项目组在合作的前提下尽可能为本方谋取利益,但不应该造成项目合作失败的情况。
2.谈判是一种让步的技巧,建议在僵局时,应该通过逐渐让步,以退为进推进项目合作成功。
3.学员在预习和谈判时,不应该仅仅简单提出本方的某一项要求,建议在提出要求时应该提出配套的合理的理由,这样才能在谈判时做到有理有据,说服对方。
四、预习方法:本课件附件中提供了部分关于“随售权、拖售权、锁定期”和“不竞争条款”的参考材料。
学员应该进一步通过查阅互联网、相关书籍和资料进一步了解“随售权、拖售权、锁定期”和“不竞争条款”的发展历史、案例、谈判要点等内容,充分掌握相关资料。
只有谈判时掌握了足够的知识储备,才能在谈判时占据主动。
附录:参考资料第一部分随售权、拖售权与股权锁定背景介绍: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的最常用渠道之一,也是中国企业利用外国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重要方式。
常见的交易结构是外国投资者收购现有内资企业的股权或向其增资,使其转型为中外合资企业;或者中外投资者共同新设中外合资企业。
无论采用哪种交易架构,合资合同(包括相关联的股东权利协议、投资协议等)通常都是中外投资者约定各方权利义务的主要路径。
归根结蒂,合资合同条款取决于合资各方的实力对比、相互需要的程度等商业因素。
在中方在合资企业中占据多数股权的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往往要求在合资合同中加入一系列保障性条款。
这一要求本身是合情合理的,是保障小股东权益、维护友好合作关系的前提。
但我们在实践中发现,一些外国投资者及其律师往往要求照搬风险投资项目中的投资者保护条款,如果不加分析地全盘接受,中方股东可能陷入虽然占据多数股权,但实际无法控制公司,甚至在股权转让等重大决策上被“牵着鼻子走”的境地。
一、随售权1. 定义随售权(Tag-Along Right)又称随卖权、参售权、共同出售权或跟随权,是风险投资项目中常见的条款,指权利人(通常是少数股东)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参与到其他股东(通常是原始股东、多数股东)拟出售股权的交易中,以相同价格和条件出售其股权。
在风险投资项目中,这一权利相当常见,是投资者几乎必然要求的条款之一。
考虑到风险投资者投资某公司的原因往往是对原始股东的信任,这一权利具有其合理性:如果原始股东转让股权,而受让股东不愿收购风险投资者的股权,则风险投资者将被迫与其不熟悉、不信任的多数股东共事。
加之投资者往往是少数股东,对公司事务缺乏控制权,而且通常不参与经营管理,其知情权和话语权实际上都依赖于多数股东的合作,如果缺乏互信关系,投资者有理由感到不安。
即使外国投资者属于实业公司,上述论述仍然基本成立:选择合适的国内合作伙伴可谓设立合资公司的最重要前提,如果合作伙伴通过出售股权而退出,外国投资者往往没有理由继续留在合资公司。
2. 随售权的两种情况:(1)少数股东拥有随售权某些情况下,财务投资人可能提出随售权的要求,由于财务投资人并不关心企业的运营,一般认为这样的随售权是合情合理的。
但需注意的是,为了保护原始股东的利益,合同中可以这样约定:原始股东因架构重组等原因而向关联公司转让股权时,不应触发随售权。
此外,考虑到原始股东可能有出售少量股权以筹集资金的需求,可以要求加入一定的限制性条件。
(2)多数股东拥有随售权另一些案例中多数股东也会提出随售权,特殊之处在于多数股东和少数股东均享有随售权,此时,随售权条款主要作用并非保护少数股东,而是绑定少数股东,使其更难出售股权。
在实际经营中,可能出现少数股东试图出售其股权,但潜在受让方只愿意/有能力收购其持有的20%股权,而不愿意/无能力收购多数投资者80%股权的情形。
可想而知,在外国投资者为财务投资人时,这种约定几乎不可能达成:财务投资者以转让股权,实现退出收益为根本目标,限制其转让的条款与此相悖。
在相关交易中,双方均为相关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且存在明显的互补关系,均视对方为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时,这才出现了范例中相当特殊的约定。
二、拖售权1. 定义拖售权(Drag-Along Right),又称领售权、强卖权或强制出售权等,是指如果有第三方向部分股东发出要约,要求收购该部分股东的股权,且这些股东接受要约,则其有权要求其他股东一起按照相同的出售条件和价格向该第三方转让股权。
拖售权一般不是单独出现的,而是伴随着对赌条款所设置的。
财务投资人往往在被投资企业业绩不达标或未实现上市情形下行使回购权、转让权、限制权、共同出售权、拖售权、清算分配优先权等一系列惩罚措施。
其中拖售权往往被认为是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甚至被誉为国际投资大鳄发明的强盗条款。
在企业未能上市或者达到目标的时候,投资人就从原始股东的合伙人变成了赤裸裸的对立面,投资人为了能够退出未达标的企业,实现套现目的,将可能会不择手段,拖售权就是其中最严厉的一种。
2. 拖售权的适用情况:在风险投资交易中,该权利通常由作为少数股东的投资者享有。
从拖售权设计的初衷来看,由于风险投资者的目的在于退出,而退出的最重要渠道之一是公司被第三方并购。
可是,如果投资者通过自身的市场开拓能力找到了它认为合适的并购方,但原始股东或管理团队不认可,则并购方很可能会退出交易,而不是单独收购投资者所持的少数股权,这使投资者的退出权难以实现。
换言之,拖售权可以投资者作为小股东的权益,在它想要退出的时候,原始股东和管理团队也不得拒绝,必须按照它和并购方达成的并购时间、条件和价格完成并购交易,哪怕是把整个公司一起出售也在所不惜。
相比随售权,拖售权赋予投资者更大的权利,使其作为少数股东,却可以享有通常应由绝大多数股东才能享有的决定公司转让的权利。
此种权利有时会严重侵害原始股东的利益,在多数情境之下,原始股东团队很难从感情上接受这样严厉的条款。
不过,在风险投资情境下,一方面,有时创始团队除“创意”和管理之外基本没有投入,全部或大部分资金都由风险投资者提供,此时创始团队很可能谈判实力严重不足,只能接受投资者关于拖售权的要求。
另一方面,采用这种条款的往往也是国际大型投行和基金,拥有非常多的上市资源和强势的话语权,原始团队往往不得不屈从于这样的条款。
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形下,原始股东也可以在谈判中对拖售权加以限制,否则该权利可能被滥用。
FilmLoop公司创业者的遭遇可谓前车之鉴,学员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到FilmLoop公司的资料以了解拖售权对原始股东的损害。
结合这一实例,原始股东可以通过最低价格和支付手段、转让对象和转让时机等几个方面对拖售权作出限制。
三、股权锁定1. 定义股权锁定是指在交易完成后一定时间内,限制一方或多方不得转让其股权——除非获得其他投资者的事先同意。
上市公司囿于其规则,对于锁定期的适用比较常见。
但我们这里讨论的锁定期,并非上市公司那种基于监管所产生的锁定期,而是更广泛的一种股权锁定期。
2. 适用情况:(1)锁定原始股东、大股东或管理团队正如上文分析随售权的初衷时所述,在风险投资情境下,投资者往往因信赖原始股东或管理团队才进行投资;在合资各方均为实业公司的情况下,合作也已互相信赖和倚重为前提,为此,要求原始股东、管理团队、实际控制合资公司的大股东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转让股权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求。
如果原始股东希望获得转让少量股权的自由,可以要求加入“累计转让股权不超过10%时除外”等限制性条件。
原始股东同意,本协议中的转让的限制不能通过由一个自身可以不受限制地被出售的主体来直接或间接地持有公司的股权来规避,即,若任何股权(或其他利益)转让导致原始股东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变更,应被视为原始股东持有的股权的处置,并且本协议就股权处置的规定应就此适用于该等处置。
(2)锁定合作各方在合作各方均为战略投资者,且存在强烈互补关系、彼此依赖的情况下,少数股东转让股权也可能导致合作丧失基础,合资公司的存续失去意义。
此时,多数股东也可能要求限制其他合资方转让股权的权利。
前述公司法七十二条虽要求有限责任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权时获得过半数股东同意,但这以不同意的股东收购拟转让股东之股权为前提,但是,一来原始股东不一定有完成该收购的实力或意愿,二来收购后合资方顺利退出,设立合资公司的意义不再存在。
这一问题在合资公司依赖外国合资方品牌或技术时尤为突出。
尽管提供品牌或技术的一方往往与合资公司另行签订许可协议(很可能是独家许可协议),且许可协议不一定因股权转让行为而失效。
但是,如果没有股权关系,外国合资方转让股权而退出后很可能不会“尽心尽力”地给予原合资公司品牌和技术支持。
为此,原始股东有理由提出:除非经过其他各方同意,任何合资方均不得转让其股权。
由于这一限制适用于各方,凸显各方对合资公司的信心和承诺,外国合资方也完全可能同意乃至欢迎该条款。
仍以一实例说明:随售权、拖售权及股权锁定条款相关法律规定一、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