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第四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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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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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DXY/CUMT
第四章小结
简述贷款的分类。

贷款的五级分类是什么含义?
贷款的发放、偿还、转为逾期贷款应如何核算?
逾期的抵押贷款应如何核算?逾期贷款的利息应如何处理?银行根据贷款合同依法处理抵押物应如何处理?
如何提取贷款呆帐准备,提取的比例应如何确定? 商业汇票贴现与一般贷款有什么区别?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分别如何核算?
贷款如何进行后续计量?
四、业务题
1.某银行4月15日向光明灯具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00000元,期限3个月,年利率为5.04%,7月15日贷款到期,只收回
60000元,余款40000元逾期至7月28日收回,逾期贷款罚息率日利率0.05%,请作出银行于4月15日发放贷款,7月15日收回部分贷款和7月28日收回逾期贷款的会计分录并计算该笔贷款的总计利息额。

金融企业会计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

第四章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一、贷款的意义与种类(1)按贷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短期贷款(1年以下,含1年)、中期贷款(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和长期贷款(5年以上,不含5年)。

(2)按还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一次偿还的贷款和分期偿还的贷款。

一次偿还的贷款在贷款到期时一次偿还本金,而贷款利息则根据约定,或在整个贷款期间分期支付,或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支付。

分期偿还的贷款则按年、按季、按月以相等的金额还本付息。

(3)按贷款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

(4)按贷款保障条件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完全凭借客户的信誉而无须提供抵押物或第三者保证而发放的贷款,这类贷款从理论上讲风险较大,银行通常要收取较高的利息。

担保贷款是指以一定的财产或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根据还款保证的不同,担保贷款可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

票据贴现是持票人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所做的票据转让行为。

(5)按照自主程度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自主发放的贷款,贷款本息由商业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自营贷款构成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部分。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指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委托人收回的贷款。

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贷款人只收取手续费,并且不承担贷款的风险。

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要求他人完成任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此类贷款具有政策性贷款的性质,但又不属于政策性贷款,如扶贫救灾贷款。

(6)按贷款质量和风险程度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类。

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贷款。

关注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

第4章金融企业会计

第4章金融企业会计

㈡抵押贷款的核算

抵押贷款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在不转移其 所有权的前提下作为债权担保物的贷款。根据我 国《担保法》规定,按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
有,分为抵押(不移交)和质押(移交),这里
所述的抵押贷款,按银行业习惯包括两者。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 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 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 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 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 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对抵 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 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 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 时间债权人就可以处置。
4.2.3 担保贷款的核算


㈠保证贷款的核算 保证贷款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 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按规定 承担 保证贷款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保证人为 借款提供的贷款担保为不可撤消的全额连带责任保 证,也就是指贷款合同内规定的贷款本息和由贷款 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保证人还必须承担由贷款合 同引发的所有连带民事责任。是担保贷款的一种, 贷款人与借款人之外的第二人作为保证人,担保借 款人返还借款的贷款形式。
答案


到期利息=300000×6×4.35 ‟ =7830(元) 逾期利息=(300000+7830)×20×1.5 × 4.35 ‟ /30=1309(元) 应收利息合计为9139元。
按照现行银行的做法:复 利收取罚息
解例题3






做相应的会计分录: 10月8日 借:逾期贷款—借款人户 300000 贷:贷款—本金---借款人户 300000 借:应收利息——借款人利息户 7830 贷: 利息收入——借款人利息户 7830 10月28日 借:吸收存款——单位其他活期存款——借款人一般存款户 309139 贷:逾期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300000 应收利息——借款人××贷款利息户 7830 利息收入——借款人××贷款逾期利息户 1309

金融企业会计第4章 贷款和贴现

金融企业会计第4章 贷款和贴现

12
b.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
1、发行人或者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或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5、因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因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该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对其进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该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 行总体评价后发现, 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现金流量确已减少并可计 量。 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及时、市场、经济或者法律等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 、债务人经营所处的及时、市场、经济或者法律等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 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
3
4.1.2贷款的种类 贷款的种类
1.按贷款期限分类 按贷款期限分类 短期贷款、中期贷款、 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 2.按贷款的方式分类 按贷款的方式分类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 )、贴现 款)、贴现 3.按贷款的质量(或风险程度)分类 按贷款的质量(或风险程度) 按贷款的质量 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 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 款。其中前两种属于正常贷款,后三种属于不良贷款。 其中前两种属于正常贷款,后三种属于不良贷款。 4.按贷款对象的主体性质分类 按贷款对象的主体性质分类

金融企业会计第四章节贷款资料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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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所形成的损失
第二节 信用贷款的核算
一、信用贷款的核算
信用贷款是指仅依据借款人的信誉提供的贷款,不须要提供任何抵 押或担保。 特点:风险较大、审批严格 贷款人:具有良好信用等级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会计核算方式:逐笔核贷、存贷合一、定期调整和下贷上转
(一)信用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向信 贷部门提交 借款申请书
(1)应计利息=200000×50× 6‰÷30 =2000(元)
(2)应计利息=200000×73× 6‰÷30 =2920(元)
(3)应计利息=(200000+1333.33)×73× 6‰÷30 =2939.47(元)
2.逐笔结息法/利随本清 与单位定期存款利息计算基本相同
(1)计息时点: ①资产负债表日: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利息(算头又算尾) ②还清时:利随本清(涉及到天数,算头不算尾)
会计部门收 到并审查借
款凭证
审查无误后开 立贷款账号,
编列账号
贷款转入借款单 位账户,登记存
贷款分户账
第四联加盖转讫章交借 款人,第五联加盖转讫
章送信贷部门留存
会计分录:初始确认金额=合同本金+相关交易费用
借:贷款——信用贷款——××户(本金)
【合同本金】
借或贷:贷款—信用贷款——××户(利息调整) 【差额】
贷:吸收存款
【实际支付金额】
(二)信用贷款的后续计量与核算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摊余成本 = 初始确认金额 - 已偿还本金 ±累计摊销额 -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累计摊销额: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按实际 利率法进行摊销。
利息收入=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户(本金)

金融企业会计第四章贷款

金融企业会计第四章贷款

金融企业会计第四章贷款引言贷款是金融企业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金融机构实现盈利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金融企业会计中,贷款的计量和核算涉及到多个关键环节和指标,包括贷款的发放、偿还和利息计算等。

本文将重点介绍金融企业会计中贷款的相关内容,包括贷款的定义、分类、计提和减值准备等。

一、贷款的定义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向借款人发放一定金额的资金,并且借款人根据约定需按照一定的期限和利率进行偿还的债务关系。

贷款通常需要经过审批、签约等程序,贷款合同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法律依据。

二、贷款的分类根据借款人的不同属性和用途,贷款可以分为多个分类。

常见的贷款分类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房地产贷款等。

根据还款方式的不同,贷款又可以分为等额本金贷款、等额本息贷款等。

三、贷款的计提在金融企业会计中,贷款的计提是指根据贷款发放的时间和金额,按照一定的计提规则将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分别计入贷款余额和利息收入。

贷款的计提基于贷款合同和利率的约定,通常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计提:•总账法:按照贷款发放的时间和金额在总账上进行明细计帐;•分户法:根据贷款的用途、借款人等属性,在各个分户账上进行计提;•个别计提法:根据每个贷款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计提。

贷款的计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贷款本金的计提:根据贷款合同的情况,将贷款发放的本金计入贷款余额;2.利息的计提:根据贷款的利率和贷款余额,计算每期应收取的利息,并将其计入当期的利息收入。

四、贷款的减值准备由于贷款存在违约风险,金融企业需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

贷款减值准备是为了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距,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坏账损失。

贷款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客观计提法:根据贷款的风险特征和历史经验,以及经济和市场环境等因素,进行客观估计和计提;•主观计提法:根据具体的贷款情况,进行主观评估和计提。

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会影响金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本充足率等指标,也是监管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金融企业会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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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2、贷款利息的核算 (1)按期计提贷款应收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收到利息时, 借:吸收存款—某单位活期存款户 贷:应收利息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2)当贷款成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 账但尚未收取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 冲销,其后发生的应计利息,应纳入表外 核算。 (3)贷款成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 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 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应确认为当期的 利息收入。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抵押贷款通常不是按抵押品价值全额贷放,而是 按抵押品价值的一定比例贷放贷款。 这个比率通常称为抵押率,其公式为: 抵押率=(1-抵押物预计贬值额÷抵押物现值) ×100% 商业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时,抵押率一般控制在 80%以下,对于一些科技含量高、更新速度快的 机器设备抵押率会更低,一般控制在50%以下。 借:贷款—某企业抵押贷款户 贷:吸收存款—某企业活期存款户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二、贷款业务的核算与管理 1、贷款业务的核算要求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主要遵循流动性、安全性和效 益性原则。 (1)本息分别核算 (2)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4)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 收回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 款。
(2)按还款方式划分 一次偿还的贷款 分期偿还的贷款 (3)按贷款对象划分 公司贷款 个人贷款 (4)按贷款的保障条件划分 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 票据贴现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5)按照自主程度不同划分 自营贷款 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 (6)按贷款的质量和风险程度划分 正常贷款 关注贷款 次级贷款 可疑贷款 损失贷款

金融会计(第4章)

金融会计(第4章)

贷:利息收入
180 000
3、第9、第10、第1l、第12月结息,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远大公司 180 000
贷:利息收入
180 000
4、2009年1月1 日,企业无力偿还本金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贷款----逾期贷款----远大公司逾期贷款户 30 000 000
贷:贷款----远大公司贷款户 30 000 000
四、贷款业务的核算原则 2001年11月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 则:
1、本息分别核算原则。 2、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4、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 回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当 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当应计 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 收利息予以转销。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 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 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贷:贷款----逾期贷款----远大公司逾期贷款户 30 000 000
借:利息收入 1 620 000
贷:应收利息——远大公司 1 620 000
同时进行表外核算:
收入:应收利息----远大公司
1 620 000
7、2009年4、5月,结计罚息时,表外核算:
收入:应收利息----远大公司 300 000
5、2009年1月至3月,按月结计罚息时,编制会计分录:月罚息 =30000000×12%/12=300000(元)
借:应收利息——远大公司 300 000

金融会计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课件

金融会计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课件
借:吸收存款 贷:贷款——抵押贷款 利息收入
同时销记表外科目, 付出:贷款抵押品 ××。 出纳销记登记簿。
抵押贷款到期,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银行应将其转入“逾期贷款”明细科目,并按规定 计收罚息。 如果逾期一个月以上,借款人仍无法归还贷款本息 的,银行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
(三)质押贷款 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二、信用贷款的核算
1.发放信用贷款的手续: (1)借款人:申请 签借款合同 填制借款凭证 (2)信贷部门:审核 记账
2.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贷款—短期贷款
贷: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
例题:工商银行某支行收到信贷部门转来红 旗商场的借款凭证一份,准予贷款,贷款金 额为100000元,利率为4.86%,期限六个 月,经审核无误,予以转账。
一、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规定
1.计提范围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为银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的 贷款,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无 担保贷款等)、银行卡透支、贴现资产、垫款(银 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拆出 资金、进出口押汇等。对由银行转贷并承担对外还 款责任的国外贷款,也要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但对 于委托贷款,由于银行不承担相应的贷款风险和还 款责任,因此不应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贷:应收利息 收入:应收利息
收到非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先冲减本金,再收到的 还款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借:吸收存款——借款人活期存款 贷:贷款——非应计贷款 利息收入
付出:应收利息
三、担保贷款的核算
(一)保证贷款 申请时:提交借款申请书、保证人的基本情况、保 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以及银行要求提供的 其他有关资料。 审核同意:信贷部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保证 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 贷款到期:借款人按时及时还本付息,借款合同和 保证合同随即解除。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银 行可通知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向保证人收取贷款 本息和逾期利息。

金融企业会计--第4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第4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借:抵押贷款—X公司
5000000
•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X公司
• 收入:担保物—债务履行期担保物—X公司
5000000 6000000
2、1月31日~6月30日,计算应收利息:20833.33 借:应收利息—X公司 125000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X公司 125000
3、7月1日,公司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
• 6.28-9.20:200000×(3+31+31+20)×6‰÷30= 3400(元)
• 9.21—9.28:〔200000+200000×(3+31+31+20)× 6‰÷30〕×7×6‰÷30=284.76(元)
• 两段合计=3684.76元
假定贷款逾期罚息率为每天40/000 ,则在时间段9.2 8――10.11,利息:
• 例1:某行5月2日发放一笔单位短期信用贷款,金额 为20万元,假定月利率为4‰,期限4个月。(
• (1)6月20日银行按季计息时,应计

200000×50×(4‰÷30)=1333.33元
• 借:应收利息 —XX户 1333.33
• 贷:利息收入 ——贷款利息收入--XX户1333.3 3
• 6月21日扣收:

• (五)贷款经营方式(或银行承担责任)
• 自营贷款:自筹资金,自主发放,收取本息,自担风 险
• 代理业务资产:委托人 → 银 行 → 贷款人

本金 收手续费

不垫付本金

不承担风险
(六)按贷款对象: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七)按还款方式:到期一次偿还和分期偿还
(八)其它: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 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

金融会计第四章贷款

金融会计第四章贷款
*
01
贷款利息的务处理
02
计算贷款应计利息
03
借:应收利息
04
贷:利息收入
05
实际收息
06
借:活期存款
07
贷:应收利息
(四)利息收入的确认
*
*旧制度 在合同签订后,在规定的计算期内按计算数额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更注重交易的形式,未能反映交易的实质. *新制度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注重从风险的角度予以评估,“能够”概率超过50%,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稳健性原则.
教学重点
*
信用贷款的会计核算及利息的计算
抵押贷款的会计核算及抵贷资产的核算
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的内容;
商业汇票贴现的会计核算。
*
西方国家10年
第一节 贷款的分类 一.贷款的分类 (一)、按期限长短分 短期贷款 1年以下(含) 中期贷款 1年以上,5年以下(含) 长期贷款 5年以上
不良贷款
*
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涵义
价格比较稳定,市场风险小. 流动性强,有广大市场,随时可变卖 易保管不易变质. 无须专门知识即可鉴定 坚持1件抵押品只能抵押一次的制度. 抵押率50%-70%
抵押物的规定
*
可以做为贷款抵押的财产
*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
2003年9月20日 利息=500 000×92×6%/360=7 666.67元 借:应收利息 7 666.67 贷:利息收入 7 666.67 借:活期存款 7 666.67 贷:应收利息 7 666.67 2003年12月20日至2004年12月20日处理与2003年9月20日雷同 2005年3月20日 利息=500 000×90×6%/360=7 500元 借:应收利息 7 500 贷:利息收入 7 500

金融企业会计第四章 人民币贷款业务的核算.ppt

金融企业会计第四章  人民币贷款业务的核算.ppt
笔填写借据,经银行信贷部门逐笔审核,一次发放, 约定期限,一次或分次归还的一种贷款核算方式。 贷款利息一般由银行按季计收,个别为利随本清。
(一)信用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需要用款时,填写借款凭证,经 银行审批并审查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商业银行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 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会计分录为:
(二)个人贷款的期末计提利息、收取利息的核算
摊余成本 = 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 采用实际利率 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
成的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各期利息收入 = 摊余成本 × 实际利率 应收利息 = 合同本金 × 合同利率
(三)个人贷款到期的核算
1.贷款正常到期的核算
借:应收利息——××户
借或贷:贷款——××贷款——××户(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
实际利率是指将贷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 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贷款 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其计算公式为:
CF1 CF2 V 1 2 (1 IRR) (1 IRR)

担保贷款是指银行以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作为还款 保障而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依担保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一)保证贷款的核算
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 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
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保证贷款发放与收回的核算手续与信用贷款基本相同。
按贷款有无担保
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
按贷款对象
按贷款风险
个人贷款 单位贷款

金融企业会计 第4章

金融企业会计 第4章

学费贷款 生活费贷款
16
5.按贷款的还款方式分类
到期一次偿还的贷款:到期还本,分期 付息
分期偿还的贷款:按年、季、月等额还 本付息
17
4.1.3贷款业务的核算要求
短期贷款本金按实际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 期末,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利息。
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四个“分 别核算”的原则:
贷:短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27
2、贷款收回的核算
(3)逾期贷款 逾期贷款从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直到清偿本息为止,发生罚息利率调整情况则分段计 息。待借款单位的存款户有资金时,银行应按规定的 扣款顺序,一次或分次扣收逾期贷款。扣收时,由银 行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转账时,会 计分录为:
32
1、保证贷款
发放和收回保证贷款的核算与信用贷款相同。
33
2.抵押贷款
(1).抵押贷款的内容 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
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 物发放的贷款。
34
2.抵押贷款
抵押物及抵押物的审核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有: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
使用权、公益单位的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 不明或有争议,以及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等。 1、审核抵押物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 2、抵押物是否确属抵押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 集体所有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共同财产,其他共有人 同意;外商投资,有限责任或股份,董事会同意 3、抵押物是否经有关有关部门登记 抵押贷款额度50%-70%,不得超过70%
26
2、贷款收回的核算
(3)逾期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
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当贷款逾期时,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无力归还贷款

金融企业会计贷款业务PPT课件

金融企业会计贷款业务PPT课件

4.3 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
• 概述
– 票据贴现指您的企业(持票人)在一商般业需汇要票未到期前, 为的了票取据得行资为金,,是贴银付行一向定持利票息人将融票通据资有税权金增发利的值票转一让种给方银式行。
– 贷:待转贷款利息收入?
– 借:催收利息(在非应计期间的利息)
– 贷:待转贷款利息收入?
– 借:吸收存款
– 贷:非应计贷款

催收利息

利息收入
贷款利息的核算
• 商业银行某支行3月21日发放以下贷款:向红旗 工厂发放贷款40万元,期限三个月;向春华集团 发放贷款70万元,期限六个月;向好佳公司发放 贷款20万元,期限三个月。
4.2.3 保证贷款的核算
• 定义
– 前提是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 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
– 适用于经营风险大、信用较差的贷款 – 要求贷款的保证人具有法人资格,信誉较好,
支付能力较强
4.2.3 保证贷款的核算
• 贷款发放的核算
信贷部门审核、批准、公证
借款人
银行信贷
保证合同 保函
贷款的核算
• (4)2011年4月1日,经协商,建设银行向客户取得一 项房产充作抵债资产,该房产的公允价值为8500万元, 自此建设银行与客户的债权债务关系了结;相关手续办理 过程中发生税费20万元。建设银行拟将该房产处置,不转 作自用固定资产;在实际处置前暂时对外出租。
• (5)2011年6月30日,从租户处收到上述房产的租金 75万元。当日该房产的可变现净值为8400万元。
收入:代保管有价值品--××单位户
•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评估、拍卖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交纳的税款; (三)偿还抵押贷款本息人; (四)剩余价款返还抵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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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到期日为节假日的: •①若在节假日前一日归还,应扣除归还日至到期日的天数后,按 前述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②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归还,应加收到期日至归还日的天数, 按前述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③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未归还,应从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开 始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会计部门收 到并审查借
款凭证
审查无误后开 立贷款账号,
编列账号
贷款转入借款单 位账户,登记存
贷款分户账
第四联加盖转讫章交借 款人,第五联加盖转讫
章送信贷部门留存
会计分录:初始确认金额=合同本金+相关交易费用
借:贷款——信用贷款——××户(本金)
【合同本金】
借或贷:贷款—信用贷款——××户(利息调整) 【差额】
送会计部门 凭以办理贷 款发放手续
信贷部门审批, 双方协定额度期 限用途和利率
与借款人签 订借款合同
或协议
信贷部门 审批、签
署意见
借款人填写借款凭证, 第一联加盖预留印鉴送 信贷部门(一式五联)
第一联 借据会计部门留存 第二联 代转账借方传票 第三联 代转账贷方传票 第四联 回单退还借款人 第五联 信贷部门留存备查
(二)贷款利息的计算与核算
•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定期结息法和逐笔结息法
1.定期结息法 利息的计算与活期存款利息计算基本相同
(1)计息时点(按季结息或按月结息) ①结息日:每季度末月的20日(3、6、9、12月)或每月20日 ②还清时:利随本清 ③资产负债表日: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应收利息
(2)计息公式: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余额表计息 乙种账计息
保抵质 证押押 贷贷贷 款款款

生 产
固 定


托 周 资费 位
贷 转 产贷 贷
款 贷 贷款 款
款款
个 正关次可损 人 常注级疑失 贷 贷贷贷贷贷 款 款款款款款
不良贷款
住汽 房车助 按消学 揭费贷 贷贷款 款款
二、贷款业务使用的会计科目
“贷款”:资产类科目(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 “利息收入”:损益类科目 “应收利息”:资产类科目 “贷款损失准备” :资产类,“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 “资产减值损失” :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计提各项
资产减值所形成的损失
第二节 信用贷款的核算
一、信用贷款的核算
信用贷款是指仅依据借款人的信誉提供的贷款,不须要提供任何抵 押或担保。 特点:风险较大、审批严格 贷款人:具有良好信用等级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会计核算方式:逐笔核贷、存贷合一、定期调整和下贷上转
(一)信用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向信 贷部门提交 借款申请书
贷:吸收存款
【实际支付金额】
(二)信用贷款的后续计量与核算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摊余成本 = 初始确认金额 - 已偿还本金 ±累计摊销额 -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累计摊销额: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按实际 利率法进行摊销。
利息收入=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户(本金)
【合同本金×合同利率】
借或贷:贷款—信用贷款——××户(利息调整) 【差额】
贷: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三)信用贷款收回的核算
借款人签发转账支票 并填写一式四联还款
凭证交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收 到并审查还
款凭证
审核无误后填制 特种转账借方和 贷方传票各一联
将特种转账借方传 票贷付款通知连同 借据一并退借款人
转账后注 销借据
以转账支票代转账借 方传票,特种转账贷
方传票办理转账
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
【客户归还的金额】
贷:贷款——信用贷款——××户(本金)【客户归还的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户
【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
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户
【借贷方差额】
若利息调整账户有余额,同时予以结转:
借: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户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第二节 信用贷款的核算 第三节 抵押贷款的核算 第四节 贷款减值的核算 第五节 票据贴现的核算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一、贷款的分类
















对程Leabharlann 限础任途


短中长 期期期 贷贷贷 款款款
信担票 自 用保据 营 贷贷贴 贷 款款现 款
贷:贷款——信用贷款——××户(利息调整)
(四)贷款展期的核算
填制贷款展期申 请书(一式三联)
交信贷部门
信贷部门审查同意在 展期申请书签注意见
交会计部门
①展期申请时间:
•短期贷款在到期日之前申请; •中长期贷款在到期日之前一个月申请
会计部门审批并在 原借据批注展期后
的还款日期
②展期次数:只能展期一次
贷: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户 【合同本金×合同利率】
②结息日结计利息
借:应收利息 【尚未计提部分利息】
贷:利息收入
③结息日次日办理转账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
贷:应收利息——××户
(4)未能如期收回利息的处理:
结息日次日办理转账时,若借款人存款账户无款支付或 不足以支付利息,对未收回的利息,应按前述规定的利 率计收复息。
③展期长短: •短期贷款(t≤1年)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中期贷款( 1< t ≤ 5年)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长期贷款(t > 5年)的展期期限不得超过3年
④展期核算:不需进行账务处理
⑤展期贷款计息利率:展期之日公告的贷款利率
二、贷款利息的计算与核算
(一)贷款利息计算的相关规定
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期内按合同利率计 息,若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若遇利率调整,应从新 年度开始按调整后的利率计息。
或: 应收利息=贷款本金×贷款天数×日利率
(3)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应收利息:
借:应收利息——××户(本金)
【合同本金×合同利率】
借或贷:贷款—信用贷款——××户(利息调整) 【差额】
贷: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及垫款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相差较小:
借:应收利息——××户
【合同本金×合同利率】
若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收回,则从逾期之日起 至款项还清前一日止,按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息,对 未收回的利息,应按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复息。
例题:某行于5月2日发放一笔短期贷款,金额为20万元,假定月 利率为6‰,期限4个月,则: (1)6月20日银行按季结息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 (2)6月21日至9月2日还款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 (3)若6月21日银行还有1333.33元利息未能收到,则到期日还 款时,该笔贷款应计利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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