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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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合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人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实习生等。

对外来人员,应与其签订安全协议。

对承包商、供应商和客户,应与其签订安全合作协议。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第四条安全管理是本单位的一项基本职责,全体员工都有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明确的组织结构,确保安全管理职责的明确和分工;(二)明确的安全政策和目标,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完善的安全管理程序和制度,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程序;(四)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五)安全设施和装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改进,确保其持续有效。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第七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事故的可能发生原因和可能带来的后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识别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二)分析事故的可能发生原因和可能带来的后果,评估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范围;(三)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第九条安全风险评估应由专业的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专家来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和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解读;(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三)事故应急处理的演练和模拟。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工作,保障生产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机构1.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2.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完好。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处置程序。

2.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确保及时疏散人员和扑救火灾等。

五、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并制定事故报告。

2.企业应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整改相关安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状况。

2.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

七、监督检查与评估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八、处罚与奖励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应予以相应处罚,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2.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

九、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订,应按程序进行。

2.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其他规定,按本规定执行。

以上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请各企业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确保生产和人员安全。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加强安全意识,防范和处理安全事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工,适用于公司内的全部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泄漏、碰撞、坠落、中毒、电器事故、人员伤亡等意外事件。

任何一起安全事故都应予以快速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全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必需乐观搭配,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环境。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第五条员工在发现或者遭逢安全事故时,应立刻采取必需的紧急措施,确保本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并及时向所在部门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的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刻将事故情况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同时指派专人开展初步调查。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对安全事故进行认真调查,找失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可能存在的管理问题。

第八条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组织调查工作,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全面收集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听取当事人、目击者、相关人员的叙述,了解整个事故的经过,重点调查事故的原因、责任以及防备措施等情况。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保持调查过程的公正、客观,并确保所手记的证据真实可靠。

调查过程中,禁止向外界透露调查细节和调查结果。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在调查结束后,依据调查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看法和建议,并将调查报告及处理看法提交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在公司规定范围内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对发现的管理问题,应订立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第三章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第十三条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安全事故时,员工应立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并同时尽可能通知他人避开不安全。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5篇)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5篇)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事故管理”包含对生产安全伤亡事故、险性事件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管理。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险性事件是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是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识别、预防、消除和整改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对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划分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____人及以上人员死亡的事故;2.重大事故,指造成____人死亡的事故;3.较大事故,指造成____人死亡的事故;4.一般事故,指造成____人死亡的事故。

第四条险性事件主要包括:隧道塌方;模板、支架垮塌;支立钢筋结构倒塌;梁体、提运架梁设备、铺轨机、起重设备(塔吊、吊车等)倾覆;地下工程施工引起地面沉陷及附着物受损;在施边坡滑塌;深基坑坍塌;生产、生活区火灾;铁路交通事故;在建铁路工程溜车;危爆物品丢失、爆炸等。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主要指可能导致群伤群亡事故的潜在风险,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进行整治方能排除。

比如季节性施工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带来的风险,如果安全教育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合理,管理不作为,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六条对发生事故(事件)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主管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故等级,由其上一级单位分别进行处理。

(一)对集团公司、公司主管领导的处理:1.发生____起特别重大事故,撤职;2.发生____起重大事故,免职降为副职,可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3.发生亡人事故,股份公司约谈。

4.一年内,发生____起一般事故视同____起较大事故,____起较大事故视同____起重大事故,____起重大事故、____起较大事故、____起一般事故的叠加视同____起特别重大事故。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
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员工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资料。

2. 应急处置:对于轻微的安全事故,员工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并尽量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或再次发生。

3. 事故调查:公司应组织专门的安全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搞清事故原因,找出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救援和伤员处理:对于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公司应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同时做好伤员信息的记录和通报。

5. 劳动保障: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为发生事故的员工提供合法的劳动保障,包括医疗救助、工伤赔偿等。

6. 上报和通报:对于重大的安全事故,公司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相关方报告,并做好事故通报工作,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7. 教育培训:公司应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这些规定可能因不同行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有所差异,具体处理规定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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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适用范围包括工业企业、矿山、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经营、交通运输、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场所等各个领域和单位。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企业应当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和技术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七条建筑工程和高层建筑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设立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逃生和救援设备。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运输和使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程序和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查阅相关证据材料。

第十四条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9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9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9篇)事故管理制度篇1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重要负责人必需立刻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刻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快速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帮助搭配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出12小时。

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看法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供应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料子。

五、每月2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每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

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公司)重要领导是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

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实在管理工作,部门经理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

九、对发生以下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判或相应的经济、职业资格惩罚及行政处分,冒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未定期上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2、疏于管理,对下级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知情;3、有意拖延、隐瞒伤亡事故不报;4、弄虚作假、扰乱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1、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生产部门和分管安全的安全员,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项目经理。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第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第六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六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涉及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逃避责任的;
(四)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
第五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管理制度规范

事故管理制度规范

事故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事故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安全,本制度制订。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员工、临时工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确定责任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措施,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事故预防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企业内部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生产设备、场所和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规范使用,并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检修。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

第三章事故应急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责任和应急处置流程,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第十条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

第四章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第十二条企业发生事故后,责任人应当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事故管理制度的人员,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辞退等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因违反事故管理制度而导致的事故,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责任分工、事故预防、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信息报告、应急救援等。

第四条所有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事故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伤亡人数在3人以下、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伤亡人数在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经营者:负有最终责任,要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 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要按照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于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1)企业经营者要进行内部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1)企业经营者要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批复。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处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处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处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生产事故及其它各类事故,切实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包括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工伤、设备事故等。

三、处理原则1.及时报告: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发现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保护现场:事故发生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

3.配合调查: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时,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

4.严肃处理: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以达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目的。

四、事故报告与处理程序1.报告程序:发生事故后,现场负责人或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给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处理程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警示教育不放过、在今后工作中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结束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报请公司领导批复。

公司领导批复后,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实施。

五、责任追究1.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有意破坏现场、阻碍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改进措施1.事故处理结束后,相关部门应根据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意见,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2.对于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2023年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2023年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2023年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危害,加强对安全事故的管理与处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事故管理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中发生的因人为失误、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事故,其中包括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事故伤害等。

第四条安全事故的管理责任是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

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事故的监督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内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个人应当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第五条安全事故的管理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处罚从严,救援及救助优先。

第二章安全事故责任第六条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单位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方。

责任个人包括直接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第七条事故责任应当按照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划分。

轻微事故责任主要由直接的相关个人承担;一般事故责任主要由直接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承担;重大事故责任主要由责任链上的各责任单位和个人承担;特别重大事故责任主要由政府和责任链上的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第八条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防范、监管、救援等职责,并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对于故意隐瞒、虚报、拖延、干预等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安全事故预防控制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预防控制机制,加强对各类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做好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材料等特殊物品的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对特殊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现场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管理规定(5篇)

现场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管理规定(5篇)

现场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管理规定为强化并规范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并统一各类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标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由以下五部分组成:一:安全管理总体方针二: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三:安全管理奖罚细则四:事故处理程序及具体规定五:其他条款一:安全管理总体方针1.1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绝大部分与职业有关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观念,克服一切侥幸心理,杜绝冒险蛮干的做法。

1.2坚持每周一安全例会制度,总结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对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对控制措施进行交底,针对性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安全例会记录。

1.3各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坚持每日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加强预防、预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安排人力、物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4对新入场人员要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教育要登记,建立安全教育台帐。

____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责任);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经理(或施工队长)共同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相关技术及其他管理人员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次要责任人(共同管理责任)。

二: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2.1各项目部编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无交底班组(岗位)有权拒绝施工,交底后班组(岗位)相关人员签字,项目部留存一份,班组一份,一个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开工无交底、无签字,由施工技术人员和安全员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2.2各施工队及班组在施工前必须按厂方规定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动土许施工可证、停、送电施工许可证、进入容器施工许可证等,需要的各种票证未办理好前不准施工。

在禁火区内吸烟者按厂方规定处罚外,项目部对责任人加倍处罚,造成影响或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交有关部门处理。

2.3进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设备或容器内作业前,必须做到:(1)、申请并得到批准;(2)、进行隔离;(3)、进行置换通风;(4)、定时进行气体分析;(5)、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品;(6)、容器外有人监护,(7)、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8)、有抢救后备措施。

安全事故预案管理规定

安全事故预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专业指导,群众参与;(四)科学合理,快速有效。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明确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措施;(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配备齐全,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六)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应急预案分为以下类别:(一)综合应急预案: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制定综合性工作方案;(二)专项应急预案:针对特定类型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专项应急工作方案;(三)现场处置方案:针对现场发生的事故,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第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一)预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实用性;(二)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三)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的配备情况;(四)预案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情况。

第七条评审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第八条应急预案发布后,本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演练分为以下类型:(一)桌面演练:模拟事故发生,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二)实战演练:在真实事故场景下,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战能力。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了解并遵守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三条: 公司每个部门都应设立具体的安全管理职责人,负责监督和管理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工作,并向公司汇报。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生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 公司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按规程操作,做到安全生产。

第六条: 公司应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每位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第七条: 生产过程中,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规操作和违规行为。

第八条: 严禁将个人或他人的安全事故隐瞒、隐蔽、掩饰,发现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和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和救援。

第十条: 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和救援能力。

第十一条: 经公司确认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将定期开展生产安全检查和评估,并督促各部门整改安全问题,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三条: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公司将进行损失评估,并向相关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第十四条: 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改善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将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记录和统计制度,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向全体员工通知。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即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在此基础上对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范文安全事故管理是指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事故管理规定: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事故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2. 安全巡检制度:规定对生产设施、设备和工作场所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安全培训制度: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5.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发生。

6. 应急管理制度:规定对突发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和处置,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7. 安全宣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参与度。

8. 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各类安全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更换。

9. 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合理的安全奖惩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惩罚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10. 安全管理评估制度: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和措施需要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等。

第三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责任,明确安全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安全生产承担最终责任,应当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第六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组织、指导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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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1.1.目的---------------------------------------------------------------------------------21.2.适用范围-----------------------------------------------------------------------------21.3.职责---------------------------------------------------------------------------------21.4.定义---------------------------------------------------------------------------------21.5.相关文件-----------------------------------------------------------------------------21.6.内容---------------------------------------------------------------------------------21.7.相关记录清单-------------------------------------------------------------------------71.8.历史修订记录和原因-------------------------------------------------------------------71.9.相关业务流程图-----------------------------------------------------------------------9内蒙古常盛制药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文件编号SOP-A/AQ/13/038 版本号03 执行日期年 月 日 复审期3年 页码1/9 文件发放范围:质量管理部(0101)、601车间(0201)、602车间(0301)、603车间(0401)、701车间(0501)、703车间(0601)、801车间(0701)、802车间(0801)、生产部设备专业(0901)、供应储运部(1001)、销售公司(1101)、703车间计量组(1201)、安保部(1301)、环保中心(1401)、生产部生产专业(1501)、研发部(1601)、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专业(1701)、工程部(1801)、综合办公室行政党群专业(1901)、财务部(2001)、综合办公室总务专业(2201) 项目起草人 审核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人 部门(岗位)安保部 安保部经理 人力资源专业 主管安全副总 公司人力资源专业主管领导 签字日期【目的】规范公司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安全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公司内交通运输事故。

【职责】1.职业健康安全部负责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等。

2.事故发生部门负责积极组织事故救援,事故上报,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等。

3.其他专业管理部门负责配合组织事故救援,参与事故调查,进行专业技术分析等。

4.人力资源部、工会及纪委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调查处理过程提出意见。

【定义】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火灾事故:凡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事故。

3.爆炸事故:发生化学或物理性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或虽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但性质严重的为爆炸事故。

4.公司内交通运输事故:车辆在厂内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违反公司管理规定,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交通运输事故。

【相关文件】石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内容】1.事故分类1.1.伤亡事故伤害程度分类1.1.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1.1.2.重伤: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损失工作日大于、等于105日的均为重伤事故。

1.1.2.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有可能成为残废的。

1.1.2.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1.1.2.3.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1.1.2.4.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1.1.2.5.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1.1.2.6.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1.1.2.7.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1.1.2.8.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公司工伤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1.1.3.死亡1.2.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参照集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将事故分为以下等级:1.2.1.特别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1.2.1.1.死亡2人以上;1.2.1.2.重伤5人以上;1.2.1.3.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1.2.2.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2.2.1.死亡2人以下,包括2人;1.2.2.2.重伤3人以上5人以下,包括5人;1.2.2.3.轻伤8人以上;1.2.2.4.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1.2.3.较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1.2.3.1.重伤3人以下;1.2.3.2.轻伤3人以上,8人以下;1.2.3.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1.2.4.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1.2.4.1.轻伤3人以下;1.2.4.2.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1.2.5.轻微事故1.2.5.1.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事故为轻微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3.以上各事故经济损失按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其统计范围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财产损失价值。

2.事故报告2.1.凡发生事故,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在5分钟之内向部门相关领导报告,然后逐级上报到公司总经理。

2.2.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事故部门应在5分钟内报告公司职安部,10分钟内逐级上报到公司总经理,情况紧急也可越级上报,由公司职安部或主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10分钟内上报到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项目起草人审核人审核人批准人批准人签字日期2.3.发生一般事故、轻微事故的,事故发生部门应当在30分钟内通知公司职安部,并由职安部在12小时内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3.抢救与救护3.1.发生事故,各级领导必须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2.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组织抢救,保护现场。

3.3.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场所和火灾现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戴防护面具,对中毒和受伤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3.4.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的正职(正职不在时,由部门其他负责人代替),负责组织和指挥事故抢险与救护以及向公司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4.事故调查4.1.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即事故原因和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群众和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4.2.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除立即安排有关人员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外,还必须安排专人保护事故现场。

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某些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和记录。

事故管理部门应立即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证据收集工作,应在当日完成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初步调查,做好询问笔录。

4.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按照集团《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组织调查,并积极配合集团和政府事故调查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4.4.发生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轻微事故,由公司安全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及工会和纪委组成事故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经过、原因,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预防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总经理。

其中发生一般事故、轻微事故主管安全领导可授权职安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

4.5.事故调查小组应当查明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其工作包括:4.5.1.现场处理4.5.1.1.查看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

4.5.1.2.拍摄、录像或绘制示意图。

4.5.1.3.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

4.5.2.搜取有关资料4.5.2.1.向有关人员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并笔录证人证言。

4.5.2.2.搜集规章制度、工艺技术等有关资料。

4.5.2.3.索取伤害程度的医疗诊断证明。

4.5.2.4.根据情况组织技术鉴定。

1.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2.确定事故责任者,明确直接责任、领导责任。

3.确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计算标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4.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4.6.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4.6.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4.6.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6.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6.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7.事故处理报告除包括以上内容外,还包括:4.7.1.事故类别及事故性质认定(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

4.7.2.事故发生直接、间接原因分析。

4.7.3.确定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

4.7.4.事故预防措施及改进措施。

4.8.事故分析4.8.1.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8.2.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4.8.3.确定事故责任者。

4.8.4.事故原因分析4.8.4.1.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4.8.4.2.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1.1.1.1.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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