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

【法规类别】土地资源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12.25
【实施日期】2004.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27号),结合嘉兴实际,现就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增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本意见的要求,服从大局,扎实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调整理顺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调整后,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为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编制仍由同级人民政府管理。

秀城、秀洲两区国土资源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其机构编制统一上收到市人民政府管理。

完善嘉兴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